水晶工藝品銷售連鎖加盟合同書(精選3篇)
水晶工藝品銷售連鎖加盟合同書 篇1
水晶工藝品銷售連鎖加盟合同書
甲方:
乙方:
根據《_____》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加盟__________連鎖機構,銷售__________品牌水晶工藝品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為__________公司______型連鎖加盟店,______級代理商,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區經營水晶飾品和精工藝品系列產品。
二、經營期從______年__月__日起到____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以后可優先續約。
三、甲乙雙方在合同期限內各自承擔民事責任,相互之間無產權及歸屬關系,但必須按甲方的統一模式進行管理,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經營__________公司的產品,維護甲方品牌利益。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給乙方開業配送供貨價人民幣______元的產品,價值______元的開業禮品,乙方按送貨單簽收。
2.應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商號,裝修設計,及管理制度,為商品規定統一零售價。
3.甲方不得在代理商代理區域內設立同等級別的代理商。
4.甲方按商品統一零售價的____%向乙方供貨(甲方保留因國際市場材料價格導致相應調整供貨價的權利)。
5.甲方確保提供的產品的質量,產品保質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概由甲方負責。
6.甲方有新的產品推出應優先由乙方在該區域代理。
7.乙方加盟店開業期間甲方可派員上門培訓,差旅費和工資由甲方承擔。
8.甲方將利用公司網站及其他廣告媒體宣傳品牌,及時公布加盟信息和產品信息。
9.乙方按月銷售回款額達____元時,甲方給予____元的獎勵。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獲得區域經營品牌天然水晶飾品和精工藝品系列產品的權利。
2.獲得甲方指定產品,商號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權。
3.乙方提供在當地工商部門核準經營的相關文件和本人身份證明。
4.乙方在簽約時,一次_____付甲方人民幣____元作為加盟訂金(如乙方違約,此訂金不退還)。如乙方在合同期內無違約行為,期滿后,甲方退還加盟訂金的全部金額。
5.乙方在簽約后,首批進貨額(以實際回款計算)不得低于加盟類型規定的最低額。
6.如屬地區代理商,乙方首批進貨額(以實際回款計算,下同)為人民幣______元,月進貨額最低為人民幣______元。合同簽訂半年內,乙方區域招商不足____家;或連續____個月無進貨時,甲方將有權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7.乙方發展的下屬連鎖加盟店如由甲方簽訂合同,統一安排開業,每發展一家,甲方獎金給乙方獎金人民幣____元,其產品由乙方按規定的價格供應。
8.乙方銷售產品時其零售價上下浮動不得超過甲方規定零售價的15%,批發價不得低于甲方給乙方的供貨價。
9.乙方對甲方的定期對賬工作,必須積極配合,并將每月營業情況傳回甲方以備研討及宣傳。
六、產品收發貨及費用
1.甲方發貨實行款到發貨,按訂貨單和匯款單發貨。
2.產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辦方式,托運及包裝費用由乙方負責。
3.乙方在收貨后____天內對產品進行驗收,驗收以甲方發貨單為準,如有少發或錯_____況,附在發貨單上傳回甲方核查補發:如無誤,乙方需簽單收貨,并將單據傳回甲方。如甲方在貨到乙方____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驗收單據,則視為該批貨品乙方全部驗收入庫。
4.乙方可以在____個月的時間內調換______%以內的滯銷產品。
七、違約及其責任
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私自從別的地方進貨,或者以次充好、以假充真,隨意大幅調整價格,甲方隨時解除本合同;如果甲方違反本合同之規定,加盟商有權解除本合同。
八、加盟類型
a型:首次產品投資,____?-____萬。目標群:發達地區,中高檔消費群。
b型:首次產品投資:____-____萬。目標群:比較發達地區,中低檔消費群。
c型:首次產品投資:____-____萬。目標群:欠發達地區,普通消費群。
投資能力比較強的,社會關系良好的可以優先成為地區代理。地區代理協助總公司對當地加盟商進行監督管理,協助總公司在當地擴大加盟隊伍。
九、未盡事宜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起_____。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開戶行:
帳號:
電話:
郵編:
水晶工藝品銷售連鎖加盟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加盟__________連鎖機構,銷售__________品牌水晶工藝品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為__________公司______型連鎖加盟店,______級代理商,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區經營水晶飾品和精工藝品系列產品。
二、經營期從______年__月__日起到____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以后可優先續約。
三、甲乙雙方在合同期限內各自承擔民事責任,相互之間無產權及歸屬關系,但必須按甲方的統一模式進行管理,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經營__________公司的產品,維護甲方品牌利益。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給乙方開業配送供貨價人民幣______元的產品,價值______元的開業禮品,乙方按送貨單簽收。
2.應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商號,裝修設計,及管理制度,為商品規定統一零售價。
3.甲方不得在代理商代理區域內設立同等級別的代理商。
4.甲方按商品統一零售價的____%向乙方供貨(甲方保留因國際市場材料價格導致相應調整供貨價的權利)。
5.甲方確保提供的產品的質量,產品保質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概由甲方負責。
6.甲方有新的產品推出應優先由乙方在該區域代理。
7.乙方加盟店開業期間甲方可派員上門培訓,差旅費和工資由甲方承擔。
8.甲方將利用公司網站及其他廣告媒體宣傳<__________>品牌,及時公布加盟信息和產品信息。
9.乙方按月銷售回款額達____元時,甲方給予____元的獎勵。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獲得區域經營<__________>品牌天然水晶飾品和精工藝品系列產品的權利。
2.獲得甲方指定產品,商號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權。
3.乙方提供在當地工商部門核準經營的相關文件和本人身份證明。
4.乙方在簽約時,一次性交付甲方人民幣____元作為加盟訂金(如乙方違約,此訂金不退還)。如乙方在合同期內無違約行為,期滿后,甲方退還加盟訂金的全部金額。
5.乙方在簽約后,首批進貨額(以實際回款計算)不得低于加盟類型規定的最低額。
6.如屬地區代理商,乙方首批進貨額(以實際回款計算,下同)為人民幣______元,月進貨額最低為人民幣______元。合同簽訂半年內,乙方區域招商不足____家;或連續____個月無進貨時,甲方將有權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7.乙方發展的下屬連鎖加盟店如由甲方簽訂合同,統一安排開業,每發展一家,甲方獎金給乙方獎金人民幣____元,其產品由乙方按規定的價格供應。
8.乙方銷售產品時其零售價上下浮動不得超過甲方規定零售價的15%,批發價不得低于甲方給乙方的供貨價。
9.乙方對甲方的定期對賬工作,必須積極配合,并將每月營業情況傳回甲方以備研討及宣傳。
六、產品收發貨及費用
1.甲方發貨實行款到發貨,按訂貨單和匯款單發貨。
2.產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辦方式,托運及包裝費用由乙方負責。
3.乙方在收貨后____天內對產品進行驗收,驗收以甲方發貨單為準,如有少發或錯發情況,附在發貨單上傳回甲方核查補發:如無誤,乙方需簽單收貨,并將單據傳回甲方。如甲方在貨到乙方____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驗收單據,則視為該批貨品乙方全部驗收入庫。
4.乙方可以在____個月的時間內調換______%以內的滯銷產品。
七、違約及其責任
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私自從別的地方進貨,或者以次充好、以假充真,隨意大幅調整價格,甲方隨時解除本合同;如果甲方違反本合同之規定,加盟商有權解除本合同。
八、加盟類型
A型:首次產品投資,____-____萬。目標群:發達地區,中高檔消費群。
B型:首次產品投資:____-____萬。目標群:比較發達地區,中低檔消費群。
C型:首次產品投資:____-____萬。目標群:欠發達地區,普通消費群。
投資能力比較強的,社會關系良好的可以優先成為地區代理。地區代理協助總公司對當地加盟商進行監督管理,協助總公司在當地擴大加盟隊伍。
九、未盡事宜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起仲裁。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郵編: 郵編:
水晶工藝品銷售連鎖加盟合同書 篇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加盟者”或“加盟店”)贊成C公司主導的連鎖理想,協約遵守其運營規章中的各條款,并申請加盟,C公司亦承認其加盟。兩者就有關加盟事項締結如下合同:
第一條 組織
1.C公司(以下稱“總部”)主導本事業,并所有“C公司”登記商標。
2.總部適應需要,可在每個加盟者的地區集團設“地區總部”或直轄的“分部”(與前款一樣,統稱“總部”)。
3.總部在沒有設地區總部或直轄分部的地區,可將總部事業的一部分委托給第三者,并稱作委托業務的“支部”(以下稱“支部”)。
第二條 加盟
1.加盟金。每個店鋪為150萬日元,在締結加盟合同時向總部支付。并自雙方在相互確認書上簽字時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請保證金。此加盟金不返還。
2.加盟者是位于 (商店住所)的商店“C公司_______店”的經營者,本商店作為C公司連鎖的加盟店,具備以下條件,并決心遵守本合同,誠實地從事經營。
(1)依照總部的標準化計劃,保持商店的結構;
。2)維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適合法律規定資格的代理者專門從事經營,或者要使從業者具有統一的連鎖意識;
。4)在積極地協助連鎖活動的同時,努力提高改善經營;
。5)要認識作為C公司連鎖商店的社會使命,忠實地為顧客服務,作一個永遠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條 加盟特權
加盟者要具備以下基本的特權:
。1)依靠使用“C公司”徽記進行營業,能享受“C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進貨“C公司”商標的商品,才能使用“C公司”的商標進行經營活動;
。3)在商店的新設或裝修方面,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爭取商店的現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計劃,按照總部(支部)制定的標準化計劃,可以接受適合商店店址條件的商品供應計劃的綜合性援助;
。5)被選定的商品,能以較穩定的價格進貨,因此可以獲取進貨的合理化.精簡化,另外,還可得到適時的特價商品;
。6)可以參加總部(支部)策劃并進行的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以及其他共同活動;
。7)有關加盟店的全面經營,可利用總部(支部)的各專門職能,接受正確的指導援助;
。8)經理業務,依靠對總部(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確的經營診斷建議;
(9)加盟者及從業人員可以接受教育培訓;
(10)可以適時地得到商店經營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條 登記商標的使用
1.總部承認加盟者使用“C公司”的徽記,以及為銷售商品和作為促銷.廣告手段使用“C公司”徽記及商標;
2.有關“C公司”徽記及商標的使用有如下規定:
。1)在加盟店的店頭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記,公限于由總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記。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總部(支部)的指定進行。
(2)帶有商標商品及徽記的物品類,均由總部進貨。若在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時,事先必須征得總部的承認。
。3)欲做有關“C公司”的對外廣告時,要使用由總部提供,或承認的資料,并按總部的指定進行。
3.登記的商標,公限本合同以內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條 進貨商品
1.加盟店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確定商品結構。加盟店經營的商品,原則上由總部(支部)進貨。
2.加盟店在經營前款以外的商品時,要征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3.依據本條款進貨的商品所有權在總部(支部),當加盟店結算完貨款(即有關票據.支票結算完 了)時,轉為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貨款未結算完之前,也可以賣給其他人。在這種情況,必須在規定的日期將每天賣掉的商品內容(依據C公司連鎖運營規章第二十七條第1款的營業日報)向總部(支部)報告。
第六條 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經理業務手續費
有關C公司連鎖運營的規章第二十七條營業日報提出的義務及該規章中的第二十八條經理業務的委托,由加盟者負擔手續費。其規定如下:
。1)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月額為15000日元;延遲呈報營業日報的違約金:每天為1000日元。
(2)經理業務手續費(包括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個人經營的情況,月額為20000日元,結算處理費每件為30000日元;法人經營的情況,月額為20000日元,結算處理費每件為40000日元。
第七條 情報管理
加盟店為了連鎖的利益,在將總部(支部)分析加工的單品及不同部門銷售數據靈活用于其他方面時,必須事先得到承諾。
第八條 技術指導費
作為對總部(支部)的技術指導費,加盟者依照以下計算方式,向總部(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總銷售額的一定比率:
銷售額
比率
20__萬日元以下部分
交 1.50%;
20__萬日元以上3000萬日元以內部分
交 1.00%;
3000萬日元以上4000萬日元以內部分
交 0.75%;
4000萬日元以上5000萬日元以內部分
交 0.50%;
5000萬日元以上部分
交 0%。
第九條 商品手續費
有關總部(支部)進貨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須支付《合同締約書》中規定費用比率的手續費。
第十條 共同宣傳費
對總部(支部)開展的共同宣傳費用,加盟者必須負擔每月總銷售額的0.2%。
第十一條 聯機系統機器的設置及其費用負擔
作為加盟店與總部(支部)之間的訂發貨及其他信息傳遞手段,在設置由總部指定的連接計算機終轉機的同時,加盟者必須負擔《連續性交易合同書》中規定的使用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