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作質押合同書(精選3篇)
債權作質押合同書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障實現編號為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項下債權,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權利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質押擔保。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債權的種類、金額、利率和期限
一、被擔保債權為借款合同項下______ (短期/中期/長期)貨款,本金為(種)_________(寫)______(小寫)_______,利率為______,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況有變化的,以借款憑證為準。
第二條 質物
一、甲方保證
1.本質物項下權利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
2.本質物不存在瑕疵、爭議、轉質、申請掛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涉及訴訟、仲裁等情況;
3.本質物上設定的質權未超出質物評估價值;
4.已完成與質押有關的審批手續,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提供與質押有關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二、質物情況
1.質物名稱____________,編號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質物清單及權利憑證或有效證書原件附后)。
2.質物有效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質物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質物評估價值由甲乙雙方商定。如有爭議,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四、質押率為百分之______質物評估價值與質押率的乘積不得小于擔保債權。
第三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
甲方質押擔保的范圍為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乙方為實現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含拍賣費、乙方律師費等)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四條 權利質押的登記與記載
一、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共同到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
二、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為公司其他股東或經全體股東過半致同意為股東以外的借款人出質的,甲方須辦理將股份出質記載于股東名冊的有關事項,乙方有權核查記載事項并取得必要的記載證明,甲方對此應提供足夠的協助;
三、以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和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共同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
第五條 質物需要由簽發銀行等有關第三方簽章核押的,由其出具質物真實有效并保證不接受申請質物掛失或提前支取的書畫證明,同時,第三方應保證質權的實現及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六條 質物移交與保管
一、甲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移交權利憑證原件、權利證書原件及與登記、記載有關的文件。
二、自移交之日起,上述權利憑證、權利證書及與登記記載有關的文件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終止時,保管費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 ,由甲方一次性支付。
三、乙方應妥善保管質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致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將質物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償擔保債權而返還質物。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質物毀損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質押的費用
質物的評估、保管、提存、運輸和質押登記、公證、鑒定等質押費用和質物的折價、拍賣或變賣等實現質權的費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承擔。由乙方代繳的,甲方授權乙方從其賬戶直接扣收。
第八條 質押的效力
一、質押期間,甲乙雙方及有關第三方不得轉讓、出租、許可他人使用、提前支取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物,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請掛失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二、質押期間,質物所產生的法定孳息包括隨附于債權證書的利息、股票、股份所得分配盈利等作為質物的組成部分。金錢形式的孽息,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償擔保債權;其他形式的孽息,由甲乙雙方協議,以該孳息變價的價款優先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前款收取的孳息應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擔保貸款的利息,擔保貸款的本金。
三、質押期間,甲方必須轉讓、許可他人使用或處分質物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后,其所得價款應向乙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四、質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出借、回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物取得的收益,作為本質物的組成部分共同擔保債權的實現。
五、質押期間,非因乙方原因如發生自然災害、被盜竊、被搶劫等造成質物毀損、滅失或價值明顯減損的,乙方應于事故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損失情況,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補救不成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提前清償擔保債權。
因毀損、滅失所得的賠償金,作為質押財產,乙方有權優先抵償所擔保債權,不足以抵償部分,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六、質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物,并與甲方協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七、質物兌現或者提貨期限先于貸款履行期限屆滿的,乙方可以在貸款履行期限屆滿前兌現或者提貨,并與甲方協議將兌現的價款或者提取的貨物用于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者向與甲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八、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以質押方式提供新的擔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執行。
九、因質物所征收的一切稅費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質權的實現
一、質押期間,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經發生停業整頓、解散(撤銷)、破產、關閉等情況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采取停止發放貸款,并/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而提前實現質權。
二、質押期間,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義務,乙方按照合同約定采取停止發放貸款,并/或提前收回貸款措施時,乙方有權在債權未受到清償時提前實現質權。
三、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乙方債權未受清償的,甲方應在乙方送達書面通知的___日內,與乙方協議折價轉讓或由乙方委托有關中介機構拍賣、變賣質物,從而實現質權。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
四、貸款按次分期歸還的,如果某期應還款項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的,乙方有權依法處分全部或部分質物。
五、乙方對質物享有優于其他任何債權人的受償權。
六、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償擔保債權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條 質物的返還
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履行還款義務或者甲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的,乙方應當返還質物。
甲方應及時收回質物。甲方不收回的,乙方有權向第三方提存質物,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隱瞞質物共有、瑕疵、爭議、物質或申請掛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偽造、變造權利憑證,或涉及訴訟、仲裁等其他情況嚴重危害質權實現時,應向乙方支付,擔保債權數額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并將質物恢復到乙方認可的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并且,乙方有權采取停止發放貸款,并/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從而提前實現質權,或由甲方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等其他補救措施。
二、發生質物毀損或滅失,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及時通知甲方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三、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時實現質權的,甲方應承擔妨礙清除前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______ 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就超過部分向乙方支付損害賠償金。
第十三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甲方保證,發生質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權時,由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本合同項下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的支付方式為甲方主動支付乙方賬戶,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直接扣收。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或/和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等有關各方發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時,本合同對其繼受人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 借款合同項下貸款展期或債權轉讓,無需經過甲方同意;甲方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
第十七條 借款合同項下債務轉讓,須經甲方同意;否則甲方免除債務轉讓后的擔保責任。
第十八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在乙方實現質權的,有權向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追償。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或解除、甲方財務狀況、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等發生變化或甲方簽訂的其他任何協議或文件而無效。
第二十條 質押期間,甲方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未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送的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質物移交乙方占有/出質登記/出質記載于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至擔保債權全部清償時終止。
質押登記機關要求明確質押期限的,質押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項下或展期協議項下貸款期限屆滿后兩年止。
第二十二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一、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違背專屬管轄或國際慣例的情況下,應向_____(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甲乙雙方在協商、訴訟或仲裁期間,對不涉及爭議的本合同項下其他條款,仍須執行。
第二十四條 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第二十五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項下有關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債權作質押合同書 篇2
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劉四,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兩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自愿結婚,生有一子:張五,現年______周歲,雙方由于感情原因,自愿協議離婚,為處理好離婚后雙方共同利益和責任,特立此協議。
一.雙方責任和權利:
1.離婚為雙方自愿,離婚后雙方不以任何理由干預對方今后的婚姻選擇。
2.雙方同意共同善待和撫養孩子,除協議約定外,凡是孩子正常身體及心理成長必須的需求,均友善協商并積極解決。
3.無論孩子由誰直接監護,另一方都有探視權,直接監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但探視地點、時間和方式須由雙方共同認可。
4.離異后,家長的任何一方不得有故意疏遠孩子和另一方的親情關系或詆毀另一方的行為。
5.離異后,為減少孩子高考壓力,決定暫時隱瞞孩子及親屬。未得房一方,臨時在現有住房居住到孩子考上大學為止。或者得房方需要未得房方搬出時,提前兩個月告知,未得房方確保兩個月內遷出。
二.財產分割
1.有張三名下產權住房一套,位于______市______區______小區。連輔助面積______平方米,按市場平均價格折合______萬元,分割給劉四。
2.現有現金人民幣______萬元,含定期______萬元,外匯折合人民幣______萬元,現金______萬元。分割方案如下:
1)由張三得______萬元,含存期較晚定期______萬元,現金______萬元,外匯折合人民幣______萬元。
2)由劉四得現金______萬元。
3)______年______月到期的定期______萬元用于孩子的繼續教育費用,本息自存款到期日起,用孩子名義建立專門賬戶。
3.現有債權:借給______家______萬元,______家______萬元,______家______萬元,合計______萬元,分割給劉四。
4.元,歸張三所有。
5.現有電視、冰箱、洗衣機、臺式電腦、各類家具等及日常生活用具,連同住房歸劉四所有,張三可以取出自己的服裝、日常私人用品等用具。另有______相機一部,歸張三所有。
6.雙方同意,住房公積金各自賬戶余額歸賬戶所有人。
7.住房在男方遷出后2個月內,辦理過戶手續,過戶給劉四。
8.本協議簽字生效后,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理由對分割后的結果提出異議。
三.孩子權益維護
1.離婚時,張五和劉四同住,由劉四任直接監護人。
2.直接監護人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另一方認為不適合孩子成長時,在征得孩子同意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變更直接監護權。
3.非直接監護方按月支付孩子的生活費用x元,錢款直接存入孩子的生活費用存款專戶或交付直接監護人。支付延續到孩子具有獨立經濟能力或24周歲后為止。當其中一方經濟能力發生重大變化時,雙方協商解決可能的調整。
4.給孩子的______萬元本息用于孩子的繼續教育、就業支助費用,用張五名義建立賬戶,暫由張三監管資金的使用,使用方向雙方協商。所有開銷應有明細帳,由另一方監督,直接監管方不得挪做他用。
使用方向包括如下可能項目:
1)升學學費;
2)補讀費或家教費;
3)為升學或就業發生的人情費;
4)就業支持金。
以上費用如有剩余,在雙方確認孩子不再接受繼續教育后,交由孩子獨立支配。如發生欠缺的必須費用,原則上雙方對等分擔。
5.孩子特殊情況下必須的費用支持,如疾病等,以實際發生費用單據為準,原則上由雙方均攤。
6.其它可能的支持費用,如結婚等,本著自愿的原則和實際支付能力,和孩子協商解決,雙方互不干預。
7.只要孩子無對父母不贍養及不孝敬行為,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如遺囑)剝奪孩子按法律份額繼承財產的權利。
8.如孩子希望變更與雙親的同住關系,及進行與雙親的正常來往,父母雙方都應該積極支持,不以任何不正當理由予以干涉。
以上各項條款,均為雙方自愿,無任何脅迫或違心的客觀存在。
四、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后生效。
立約人簽字: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債權作質押合同書 篇3
甲方:
住所:
公民身份號碼:
聯系電話:
乙方:
住所:
公民身份號碼:
聯系電話:
丙方:
住所:
公民身份號碼:
聯系電話: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礎上,根據《民法典》《民法典》《民法典》等相關法律的規定乙方就甲方與丙方于年月日簽訂的合同(合同編號:)提供履約擔保,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擔保條款:
一、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上述主合同項下丙方未在約定期限內配合甲方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手續,不履行主合同約定的義務,丙方違約以致解除合同產生的合同之債。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期限
上述主合同約定丙方將合同所涉房屋轉移登記期屆滿,丙方未將合同所涉房屋轉移登記至甲方名下,甲方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微信、短信、電話、書面通知)丙方解除合同,自丙方收到通知之日起應當返還購房款并按照主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三、保證方式
乙方承擔連帶責任擔保。
四、保證擔保范圍
乙方對解除主合同時丙方應當返還甲方的購房款元及丙方違約應當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律師代理費承擔擔保責任。
五、保證期限
自主合同解除,甲方與丙方債權債務關系確定之日起兩年。
六、乙方權利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履約擔保費壹萬元(小寫:元),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條。
七、其他
若因本合同發生爭議,三方均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各方簽字捺印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
日期: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