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與小區業主合同書(通用3篇)
物業與小區業主合同書 篇1
甲方:物業公司
乙方:業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小區域《業主臨時管理規約》的約定,為了做好小區物業服務工作,切實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就物業服務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公司名稱:
小區建筑面積(㎡):
乙方住宅(商廳)及面積:
第二條:委托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具體包括:房屋基礎、承重墻體、梁、柱、樓蓋等及房屋外立面、屋面、走廊墻面、走廊通道、樓梯間等部位。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落水管、污水管、雨水井、共用照明設施、避雷裝置、消防設施以及道路、窨井、化糞池、環衛設施等。
三、公共環境衛生。具體包括:公共場所、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場地清掃、垃圾的處理、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公共道路積雪的清除。
四、共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管理。
五、公共秩序、消防等事項的維護管理。
六、物業檔案管理資料的管理。
七、按照法律、法規,提供裝修管理服務。
八、接受業主委托,對其提供物業專有部分的有償維修服務。
第三條:服務質量標準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按年度制定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管理計劃。
2、定期對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巡檢、維修,建立巡檢、維修記錄。
3、屬于保修期滿后大、中修范圍的維修工程,及時編制維修工程預算和房屋維修基金使用計劃,報業主大會,由業主大會申請維修基金,在資金到位的情況下組織實施維修。
4、小區主出入口設有小區平面示意圖,主要路口設有路標。各組團、棟及單元(門)和公共配套設施、場地等標志完好。
5、實現24小時保修制度,急修最多不超過30分鐘到達現場,其他維修按雙方約定時間完成,并有維修情況記錄。
6、建立設施設備臺帳及檔案,設施設備運行記錄齊全。
7、按規定檢查消防設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8、對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事件有應急方案。
9、路燈、樓道燈完好率不低于95%。
10、化糞池定期檢查,定期進行清掏,發現異常及時清掏。
11、定期檢查屋面、清除檐溝內落葉等雜物,疏通雨水口、落水井等。
12、做好二次供水設備維護,無特殊情況保證業主正常生活用水。
二、公共衛生清潔。
1、建立標準化衛生保潔制度,責任到人。
2、環衛設施完備,垃圾桶、果皮箱完好整潔,生活垃圾日產日清。
3、小區道路、廣場、綠地等公共場所衛生整潔,無衛生死角。
4、無亂設攤點、亂放垃圾現象。
5、小區公共雨、污水管道暢通,化糞池及時清掏無阻塞。
三、公共秩序管理。
1、小區主出入口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定時進行巡查。
2、配合公安機關、社區居委會等部門開展治安宣傳、教育、動員、防范等活動,提高業主的安全防范意識。
3、對違反規定在公共區域亂堆、亂放、亂貼、亂涂等行為進行制止并及時清理。
四、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1、為業主提供裝修有關事宜的咨詢服務。
2、與業主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告知業主和裝修企業應注意的事項和禁止的行為。對于違規裝修行為按國家有關規定和《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約定處理。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物業與小區業主合同書 篇2
甲方(業主大會):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業主大會)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業主委員會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公約》的約定,甲方通過招標、議標等方式選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物業名稱)實施本物業區域的物業管理服務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積: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四至:東至:______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托服務事項
第三條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分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分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承重墻體、梁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墻外墻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不屬市政部門管理的)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公廁、____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的管理。
8.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項目使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______承擔。
第十條 停車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于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余停車費為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于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于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車位權屬系業主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元/個·月標準或按占地面積(包括公攤面積)_____元/平方米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 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系。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或開發建設單位所有,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______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______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按______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 乙方利用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設備設施進行經營(如:設置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征得甲方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傭金后剩余部分的本金和利息歸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的規定納入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管理。
第十五條 乙方接受業主委托,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以下權利:
1.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財務預算和決算,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3.制訂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審批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項目和使用預算,負責組織對物業設施、設備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
5.定期聽取乙方關于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和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情況的報告,并定期向業主公布報告;
6.代表本業主參加因物業管理活動發生的訴訟;
7.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監督乙方實施物業服務的其他行為;
9.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托雙方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0.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綠化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2.協助乙方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依約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3.協助乙方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配合做好相關業主的工作,并協助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4.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協調業主、使用人與乙方的關系;
5.負責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和續籌;
6.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7.協助乙方對業主和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協調、配合乙方共同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相關遺留問題;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范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托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并委托給他人;
5.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6.對欠費業主停止約定服務或進行法律訴訟,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7.根據甲方授權,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8.根據甲方授權,采取批評、規勸、警告等措施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及公眾管理制度的行為;
9.根據甲方授權,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布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10.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并做好書面記錄和簽認工作;
4.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特約服務的收費項目和標準;
5.結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僅適用酬金制收費方式),經依法議定后組織實施;
6.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為,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要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8.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并且每六個月應公布一次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帳目,每年與甲方共同委托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與其訂立書面協議,告之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并負責監督;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10.非經甲方和相關業主許可并辦理有關手續,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的用途;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
1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管理相關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2.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的活動中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
13.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甲方。
1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章 物業管理用房
第十九條 甲方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辦公用房______平方米(含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用房)、位于___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其他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產及時如數地移交給甲方。
第七章 物業服務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屆滿前三個月內,甲方作出續聘或選聘的決定,在甲方與續聘或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二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業項目因拆遷等原因滅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業服務合同無法正常履行;
3.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按本合同履行義務的,經業主大會決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業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致使物業管理活動無法正常開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三條 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在辦理交接期間,乙方應維護本物業小區正常的生活秩序,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支付費用。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筑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損害,達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清退,并由乙方按多收費用的3倍標準給予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賠償。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管理服務不能達到本合同“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標準賠償損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如數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按每日萬分之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九條 雙方約定,以下條件下所致的損害,可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
1.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2.因物業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3.因維修、養護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而暫時停水、停電或停止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的(除排危搶險情形以外,乙方應事先通知業主及使用人);
4.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的障礙和損失。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一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三十二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請調解,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訴;也可選擇以下_______方式解決:
1.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人民法院訴訟。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自_______起生效。
甲方:日期:
乙方:日期:
物業與小區業主合同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于20__年12月20日簽訂*項目《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現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解除該《合同》的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解除
雙方同意于20__年12月31日該《合同》自動解除,雙方互不對該《合同》的解除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二、費用結算
1、甲方于20__年12月31日前付清(《合同》補充協議)約定的物業管理服務相關補貼費用給乙方。
2、乙方向業主收取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依照服務的時間向業主多退少補,多出的部分向甲方聘請的新物業公司移交,少的部分由甲方聘請的新物業公司先墊補給乙方,后再向未交費業主收取。
三、交接工作
1、本協議簽訂生效后三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交接并撤出甲方物業。
2、乙方應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交接物業開辦費所購置的辦公物品及甲方移交給乙方的資料、鑰匙等。
四、甲方和乙方共同承諾及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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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和百富城項目《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不會導致一方產生另一方的任何責任負擔。
五、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新沂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