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產權收購合同書(精選3篇)
煤礦產權收購合同書 篇1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
甲方(收購方):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煤礦產權收購事宜,在共同受益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收購內容
1.收購煤礦的名稱為_____。采礦權人為:____。現有采礦權證號為:____。
2.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經協商,乙方同意將自己煤礦的全部資產,包括無形資產及將來予以可既得權益出讓給甲方。
3.收購煤礦的資產還包括煤礦享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其他固定資產和一切設備,以及和煤礦有關的所有技術資料,證照包含的權益等。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4.甲方收購乙方資產后,可依法變更煤礦名稱,采礦權主體及其他相關法律手續,證照。乙方再不享有煤礦的任何權益。出讓前乙方所有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處理承擔。如應法律的規定而使甲方承擔了收購前的債務,甲方可向乙方追償,并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損害,比如律師費,訴訟費等。
三、收購款的結算及結算方式
5.經有關部門評估(雙方協商一致),資產整體價格為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該價格包括乙方出讓的全部價款。但不包括收購中應由甲方承擔的稅費。煤礦還未繳清的其余資源價款由甲方收購后繳納。
6.甲方分期支付收購價款。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_____內,甲方付乙方_____元人民幣;其余_____(可約定期限或其他付款條件,比如資產全部移交完畢或采礦權人變更完畢等)。
四、交付
7.在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根據合同附件資產清單進行資產的清點工作,資產清點工作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完成。并在_____日內由乙方交付甲方。
8.有關權屬證件的過戶或變更,由_____方辦理,方予以配合。辦理權屬變更登記所需的工本費,手續費等由_____方承擔。
9.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收購資產權屬變更登記完畢之日或尚未移交的過渡時期,資產占有方應妥善管理資產,不得有任何有害于收購資產的行為。
五、違約責任
10.1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書約定,任何一方違約的,均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當賠償守約方遭受的損失。
10.2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合同一方違反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的,違約方除賠償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外,還應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
五、其他約定
11.陳述和保證
11.1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1.1.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11.1.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11.1.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11.2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1.2.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11.2.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11.2.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12.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應嚴格按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導致本合同未獲履行和未獲完全履行,違約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責任。
13.保密
一方對因煤礦產權收購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14.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5.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16.法律適用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17.糾紛解決方式
17.1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17.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a.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b.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8.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19.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20.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21.生效條件
21.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1.2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煤礦產權收購合同書 篇2
字 號
甲方:天津市公用公房經營管理處(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根據 文件精神(立項文件文號),甲方同意乙方在 區 道(路) 號院內拆除 房屋 M2,新建 房屋 M2。
二、根據《批轉市房管局制定的〈天津市公用公房管理辦法〉》津政發[1984]141號文件精神,乙方同意在上述房產竣工之后,產權為市公產,由甲方管理,乙方按(直管/保管自修)使用。
三、資金來源:
四、新建或改建房產使用土地來源:
五、乙方同意新建或改建后房屋換取兩證(國有房產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其它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煤礦產權收購合同書 篇3
甲方姓名:______
性別:____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
性別:____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為維護友好的房屋產權共有關系順利履行,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民法典》,訂立如下共有人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鑒于上述甲乙雙方共同出資
人民幣__元(大寫______元整)(出資比例甲占、乙占__),購買座落于__市__縣街__小區__房__樓單元室(__室__廳平米,車庫__平米)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一處,該房屋所有權為甲乙雙方共同擁有,二人共同擁有該處房屋的經營、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的權利。
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共有產權房屋的經營、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等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雙方在共有產權房屋沒有對外出租或者產權人一方在此經營、居住,由經營方或居住方,承擔共有產權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包燒費、物業費等經營或居住所產生的費用。
產權人一方在共有產權房屋單獨經營,應給付另一方產權人相關費用,費用由雙方協商,具體給付金額、給付時間、
給付方式,應單獨訂立協議。
二、共有房屋產權人,共同擁有在此處房產居住的權利,產生費用由雙方共同承擔,居住房間由雙方協商。
如一方產權人在此處居住,應承擔房屋居住時的維修、裝修費用,如對外出租或共同經營,需要裝修或改造,應由雙方共同出資,出資比例各占50%。
三、共有房屋產權人共同擁有此處房產的經營、管理權,共有產權房屋對外出租,所得收益分配,按照購買房屋出資比例,各得50%。
任何一方產權人,不得將共有產權房屋擅自出租或私自無償讓第三人居住、使用。
四、如共有產權房屋轉讓,須經房屋共有產權人雙方同意,并共同簽字后,方可處置,所得收益各50%,房屋產權人一方擁有優先購買權,如經協商,房屋共有產權人一方全資收購此房產,應按照收購時間的市場評估價格出資購買,雙方有義務共同辦理轉讓等相關手續。
共有房屋產權證件,由共有房屋產權人(姓名:__)代為保管,保管人不得私自將共有房屋進行抵押、轉讓等損害另一方產權人利益的事情。
五、在共有產權房屋經營、出租中,共有房屋產權人一方對外簽訂的出租合同,應視為有效,對外簽訂合同一方,有義務將房屋出租時間、價格收益等情況,通報另一房屋共有產權人,并將房屋出租費用的50%,給付另一共有房屋產權人。
如共有產權房屋在經營、出租過程中,房屋共有產權人一方在外地、國外或需共同辦理相關手續時,不能及時趕回,為避免利益損失,雙方共有房屋產權人任何一方,可以書面委托第三人代為辦理,委托第三人代理的法律文書,簽訂的協議,應視為房屋共有產權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六、房屋共有產權人的法定繼承人,擁有對此處共有房產的繼承權,共有房屋產權人任何一方如發生意外,一方房屋共有產權人有義務協助另一方房屋共有產權人,辦理共有房屋的產權過戶、繼承等相關手續,此訂立的協議繼續發生法律效率,不影響此協議的繼續有效執。
七、共有房屋產權人如一方在此經營、居住,另一方不在此經營、居住,任何一方產權人不得將共有產權房屋擅自出租或無償讓第三人居住、使用,必須經共有房屋產權人雙方協商同意方可。
七、共有產權房屋爭議解決方式:如在共有產權房屋經營、居住、出租、轉讓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因甲方特殊原因不能辦理房產證姓名登記手續,房產證及土地使用證只能由乙方姓名登記,故立此協議。
房屋及配套設施全部歸甲乙雙方共同擁有。
該協議一式兩份,共兩頁,七條。
雙方產權人簽字有效,協議自雙方共有產權房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一經簽訂,終身有效。
房屋產權共有人簽字: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