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租賃合同書(通用3篇)
窗口租賃合同書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為了促進餐廳的發展,甲方將________學院________窗口承包給乙方,經自愿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餐廳位于________學院________樓
第二條:租賃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按營業額的%.
第四條:乙方租賃窗口后,承租期間的水、電、衛生費、管理費等與租賃標的有關稅費由乙方承擔,但甲方要為乙方提供各項服務。
第五條:乙方租賃窗口后,只能用作餐飲,不能用作其他用途。
第六條:租賃期間乙方自負盈虧,獨立承擔各項法律責任。經營品種:。所經營品種不得與其他班組甲方品種相同。
第七條:承租期間租賃標的物維修、管理由乙方負責費用,風險也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乙方租賃期內發生的安全事故、工傷事故、意外損失等人為及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乙方的過錯或租賃期內標的物的損壞、滅失的,乙方負責賠償。第九條:合同解除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改變租賃用途的。
2、乙方轉租的。
3、乙方拖欠租金的。
4、乙方連續3天沒正常開展經營的。
5、乙方違反合同第八條規定的。
6、乙方利用租賃物進行涉嫌犯罪行為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遲延交付租賃標的物達三天以上的。
2、甲方有針對乙方的故意侵權行為的。
第十條:租賃期滿,乙方返還租賃標的,物的時間是____設施能正常運行。
第十一條:因非甲乙雙方的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三條:開餐前由乙方先支付甲方押金貳萬元整,甲方收到押金后應給乙方開具收據作為憑證,合同到期后,甲方無息退還給乙方,具同等效力。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商定,對本合同的變更必須以書面形式為據,否則為越權行為。以上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甲方:甲方電話:
乙方:乙方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窗口租賃合同書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商務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布的《電器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第一條 租賃標的及期限
甲方將 一臺提供給乙方使用,從年 月 日 時起到20 年 月 日 時交付給乙方使用, 租期 (年),(年)租費用 元,共 元。此電器只能由乙方使用,不得轉借他人使用。
第二條:租金、押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1、 乙方在提取同時須向甲方交納租金200元人民幣/臺,合同期滿退回押金。如乙方需延長合同期限,提前2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繼續使用。
第三條:甲方責任
1. 向乙方提供的性能必須良好;因甲方產品本身問題不能繼續使用的情況,甲方應當即更換相當檔次和新舊的為乙方服務。
第四條:乙方責任
1、 所租賃電器不得人為損壞,包括(自行拆卸,人為摔打等行為),由此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所損懷電器的押金不退還;
2、 使用電器場所不得從事違法活動,如從事所產生的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所交押金不退還;
3、 在租賃期間發生租賃標的被偷盜的以及其他非人為原因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所損懷電器的押金不退還;
第五條 糾紛解決方式
因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合同生效及附件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且乙方交納押金、甲方交付電器起正式生效。
2. 本合同共兩頁一式兩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 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第七條 備注(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約定處理)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授權人: 身份證:
電話: 電話(公司/住宅):
窗口租賃合同書 篇3
出租方:_
承租方: _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良好、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4.按時交納養路費、運管費、保險費。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任何車輛外觀及對車體的改動,應事先爭得出租方的同意。
5.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維修保養及年檢、二維。
6.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7.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協助出租方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8.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9.租賃期限內使用過程中的過橋費,停車費由承租方承擔。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標準與租賃期限
車輛牌號:____ __________
租金標準:?11000_RMB/月__________
租賃期限________1年_______________
車輛牌號:___ ____________
租金標準: _____11000_RMB/月________租賃期限______1年________________
車輛牌號:______________
租金標準:?__11000_RMB/月__ ___
租賃期限 _______1年_______________
車輛牌號:_____ ___________
租金標準:?_____11000_RMB/月____ __
租賃期限____________1年____________
2.租金為每月人民幣_____元整。
3.乙方在每月十日前支付上月的費用,如乙方逾期十天未付,須按日加付其租金3%的滯納金。甲方在收到租金后,須在三天以內提供有效的,正式的發票。
4.乙方須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一個月的租金作為押金,在合同到期后甲方須退還給乙方。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
2.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
2.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未經出租方同意而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一條?其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 如協商未果,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自簽字蓋單自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兩份, 出租方與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地址:
代表人:
簽署日期:
聯系人:
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