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微商)運營服務合同書(精選3篇)
托管(微商)運營服務合同書 篇1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傳真:
地址: 地址:
上述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微信托管運營服務達成協議,雙方都已經理解認可本合同所有內容,同意承擔各自應承的權利和義務,忠實地履行本合同。
服務為商城情況
微商城名稱:
微信公眾號ID:
主營項目:
服務內容
乙方提供的軟件服務:好客原品
風格策劃,微信店鋪主題裝修,微博、網站商城搭建;
產品詳情頁描述、制作;
專業店長管理,以及微信活動策劃;
負責售中產品完善,產品上下架優化、產品推廣以及微信、微博推廣;
發起組織微信活動;
每月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不低于3000元的產品支持,做平臺活動及線下推廣活動使用。
服務期限
托管運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托管運營費用
托管運營金額:每月20000元整,按季度支付。
合計共120000元整,大寫拾貳元整。費用為半年,半年后甲方不需要承擔每月運營費用,第七個月乙方每月的保單數基數為200單,如完成200單甲方需要按10%的提點方式給予乙方(200以上也為10%,200單以下無提點)。
甲方的義務
甲方為乙方提供網上銷售產品與服務的詳細介紹,價格以及相關資料。若甲方的產品庫存、價格、屬性等相關調整,應及時通過QQ、微信、郵件、傳真等方式告知乙方。
、甲方必須提供參加微信活動的商品的成本價格,以便乙方發起組織微信站內活動以及提擁時作為參考。
銷售價格由甲乙雙方共同商討決定,乙方可以提出建議,作為參考,最終以甲方定價為準。
甲方負責產品銷售以后的后續支持工作,如打包、發貨、填寫快遞單號,退換貨退款等相關的操作行為。
甲方應當全力配合乙方的運營工作,包含產品拍攝,產品信息提供,新品開發等。
服務期間,甲方除了負責產品問題的解決、進貨、發貨等工作外,可以對店鋪運營的任何操作提出建議,但由乙方操作。
甲方應向乙方工作人員提供產品、行業、流程德國相關知識。
甲方委托乙方作為其在微信、微博、網站商城及騰訊下相關平臺進行電子商務運營的唯一授權服務商,服務期間甲方在未經乙方同意的情況下,不能自行開設或者另行委托其他第三方運營服務商,在該微信、微博、網站商城及騰訊旗下相關平臺下進行運營服務。
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乙方相應的服務非及傭金,甲方逾期付款超過15日的,乙方視為甲方自動終止合同,并且不返還已收的服務費用。
甲方承若過程中若因甲方產品出現侵權行為,由此一起的相關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關聯責任。
甲方承若不單方終止或解除合同以及停付傭金或服務費。如甲方不信守承若,單方終止或解除合同以及停付傭金或服務費的,乙方視甲方違約行為,有權停止為甲方提供服務且不返還已收的服務費用。
第一個季度,是雙方磨合、交接、定位、測款期,為了提高工作效率,甲方需要指定交接人員,甲方指定人姓名: ,手機號
乙方的義務
乙方需以合法方式為甲方提供代運營服務,遵守微信、微博、網站商城等平臺的管理規定。
乙方必須尊重甲方的知識產權,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的知識產權。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相關知識產權信息搶注商標和專利或申請著作權備案。
乙方須保守服務期間獲取的甲方商業秘密,不論是否故意,不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商業秘密。
乙方確保服務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甲方任何產品、資金、資料、帳號、物品用與本合同服務內容無關的事宜。
乙方須每月至少兩次向甲方通報運營情況,包括運營成果報告、店鋪問題診斷分析、下一階段工作計劃、推廣活動安排等。
除非為達成本合同服務所需的目的,乙方保證不對甲方產品復制、拷貝。
乙方確保服務期間不單方使用甲方任何產品,微信支付(支付寶)資金、資料、帳戶做與托管服務無關事宜。
合同期間,甲方托管的店鋪所產生的營業額都算乙方的銷售業績。
乙方網絡運營人員發生變動,須在變動后兩日內告知甲方。
合同期間,乙方承若不單方面終止或解除合同,若乙方單方面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所有已收費用。
鑒于計算機及互聯網的特殊性,乙方為甲方提供網上電子商務服務時,對于:因存在服務器配置、維護、黑客攻擊、電信部門網絡故障調整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網絡阻塞造成乙方服務前訪問速度下降或不能訪問,乙方不承擔因此產生的責任,但乙方應通知甲方,并采取積極措施,盡量避免由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負責為甲方線上銷售招商義務。
不可抗力
本協議所稱的不可抗力,是指依民法典規定在本協議簽訂生效后,非甲乙雙方的過失或疏忽,發生了甲乙雙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是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的客觀情況等導致合同不能執行,甲乙雙方免責。甲方的監督部門的相關指令及政府政策調整,構成本協議中不可抗力的一部分。當不可抗力時間發生并不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時,發生事件的一方當事人應當立即以書面方式將事件情況如實通知對方,并盡力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十五日內請求并獲得事件發生地政府有關部門或公正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協議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延遲履行后發生的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責任。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給守約方造成損失,違約方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包括不限于賠償守約方的直接、間接的全部合理損失。
乙方違反本協議,甲方有權予以糾正或者單方面終止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責的相應權利。
對于甲方嚴重損害或惡意破壞乙方聲譽,造成客戶誤解和糾紛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外,保留對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合同簽署地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管轄,簽署地為貴陽。
往來形式
雙方同意,以本合同規定的微信、QQ、電子郵件、傳真等形式的往來函件與書面函件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對此予以確認。相關地址或號碼變動的,視為已送達另一方。
合同份數、生效
本協議(包含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托管(微商)運營服務合同書 篇2
WX微博代運營服務合同書
甲 方:
乙 方:
一、合同當事人之約定: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就“ ”品牌廣告項目宣傳推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二、項目合作時間: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終止。
如需繼續合作,須雙方溝通再簽訂后續合作協議。
三、服務內容
1.WX公眾平臺代運營
2.微博公眾平臺代運營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及時的向乙方提供全面相關資料及證件,(例如注冊帳號需提交企業營業執照證件等),若由于甲方提供資料不及時導致項目進展停滯并產生相關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2.甲方須提供項目專門負責人與乙方聯絡溝通,以便項目工作的順利進行。
3.甲方必須保證WX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實性,如因此引起糾紛,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合同簽訂后,甲方提供WX賬號以及密碼等各種必要的資料和授權。
4.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費用。
5.合作期間甲方不得授權相關業務給第三方單位。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提供項目專門負責人與甲方聯絡溝通,以便項目工作的順利進行。
2.按合同相關約定,為甲方提供合同內WX代管理服務。
3.在合作期間,如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WX企業信息。
4.在要求的期限內,完成合同規定項目,并通知甲方進行驗收。
5.乙方針對甲方約定的服務達標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也應即時通過互聯網查看效果確認,如甲方未能即時確認,則該服務的合同生效日以乙方發出通知的第三日為準。
6.合作期間乙方未經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甲方提供的資料傳播、出售給第三方。
六、費用結算、時間
1.費用:
1)總計金額 元/月(¥ 元)(不含有關稅費)。
5)本合同總計金額 元(¥ 元)(不含有關稅費)。
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 元整作為啟動資金;項目包裝設計方案經甲 方簽字確認后,甲方再支付乙方人民幣 元整。以此類推,此后費用按季度支付。(甲方采用現金或 轉賬方式支付乙方設計費用)。
3.此報價不含運營管理過程中WX微博官方平臺認證、推廣等費用的收取。
3.此報價不包含延展費用,每延展一項須另核算費用,如需延展須另簽屬合同。
4.以上報價為合同內項目的創意設計費用,不含差旅費及其它第三方費用。(第三方費用是指甲、乙雙方合 作期內須第三方加入所產生的費用,比如商標注冊、印刷、打樣、菲林出片、差旅、模特、產品照片拍攝、 廣告制作、網站 空間、域名、網站制作、廣告傳播中的版權圖片購買等費用)。
5.稅務及發票:因乙方提供甲方國家認可的發票而引起的國家規定的有關稅項及費用。以乙方向甲方收取的 服務費用和外付成本費用(不包括媒介費用)產生的稅款8%(營業稅 %及文化事業建設費 %),由甲 方承擔。
七、付款方式
1. 甲方須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委托設計總費用的預付款支付給乙方,在收到項目費用后,乙 方開始項目設計;
2. 乙方在包裝設計完成品交付甲方后,甲方須簽名或蓋章確認(以傳真方式確認同樣有效),確認后甲方 應當在四個工作日內支付包裝設計費用的剩余款項。逾期甲方則須另外以每日按總金額 1 %的違約金累 積支付乙方。
3. 如項目涉及須要與第三方單位合作,乙方應提前與甲方溝通告知,并將預估費用書面遞交至甲方,期間 產生費用由甲方全額支付,具體產生費用以實際為準。
4. 甲方匯入乙方以下賬號:
賬戶名:
賬號;
開戶銀行:
八、違約責任:
1. 甲方在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前終止合同,其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終止合 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 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3. 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付款的,屬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停止一切工作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 任,甲方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九、終止條例
1. 在合同期內如無違約的事項,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取消或終止本合同。如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須要終止本合同,須提前十五個工作日向另一方提交書面通知,同時雙方將在終止合同前結清所有各筆已發生之款項。
2. 當合同終止及有關賬目結清之后,乙方將向甲方轉交所有存放在乙方處的創意、設計資料,包括正稿、樣品等,而乙方也會根據甲方的書面提示,將所有設計文件及相關資料移交給甲方指定的單位。
3. 甲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甲方在服務結束給乙方足額結算后,合同自動終止。
4.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都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為甲方提供服務時作出違反法律和規定的行為。如甲方有上述行為,乙方有義務依據有關法規向甲方提出必要建議,并可拒絕執行。因乙方沒有盡到此義務而產生的糾紛由乙方負責。
5. 乙方不得耽誤甲方交給的企劃服務,如果因為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甲方在合同止日期無法收到乙方企劃事項,則甲方有權扣除相應的服務費。
十、 保密
1. 甲方提供的全部設計資料屬甲方所有,乙方有責任對此予以保密,不得提供給第三方使用;
2. 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3. 保密信息是指尚未對外披露的或公眾尚未知悉的信息,在本合同下包括:包裝創意、設計、技術手段、產品信息、服務信息、各方企業內部信息及其各種形式的載體,例如會議記錄、圖紙、筆記、手冊、圖片、批文、草稿及其他文件資料等。
4. 除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或者應有權的司法/行政機關依法要求披露外,任何一方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與對方有關的保密信息。在依法必須披露的情況下,披露者應當立即通知對方,除非依照法律規定或生效命令不得為之。
5. 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其雇員披露必要的保密信息,但應當確保其雇員遵守本協議及相關協議規定的各方應盡的保密義務。
6. 保密義務不因本合同履行完畢或解除而終止,除非保密信息已經對外披露或已經為公眾所知。
十一、 未盡事宜
1.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并以附件形式補充完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如發生糾紛,應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到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須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協議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協議,或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或延長履行協議。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續達到或超過七 日,則任何一方均可以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并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其他
本合同及其所有附件構成雙方之間的完整合同,并取代雙方以往關于本合同主題的所有書面或口頭約定、意向、備忘錄、談判記要、協議及任何往來函件。對本合同任何條文的修改必須經雙方以書面形式作出,否則不具約束力。
本合同規定的通知須以書面形式通過郵資已付費掛號郵件、特快專遞、傳真或專人送達方式,發送到以下各方地址或傳真號(或收件人根據本條規定書面通知更改的地址或傳真號):
甲方詳細地址:
傳真:
收件人:
乙方詳細地址:
傳真:
收件人:
如以郵件方式發出的通知,在寄出后第 3 日即視為已有效送達;如以傳真發送,在傳送至收件人的正確傳真號并收到傳真已成功發送的報告時即視為已有效送達;如專人送遞方式發出的通知,在有關的通知送達到收件人地址時即視為已有效送達。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如有變更,須在變更后日內通知他方。
1.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并作為本協議附件。
2. 乙方工作時間表、本協議項下活動費用預算表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日期: 日期:
托管(微商)運營服務合同書 篇3
甲 方:
乙 方:
一、 合同當事人之約定: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就" "品牌廣告項目宣傳推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項目合作時間: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終止。
如需繼續合作,須雙方溝通再簽訂后續合作協議。
二、 服務內容
1. 公眾平臺代運營
2. 公眾平臺代運營
三、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及時的向乙方提供全面相關資料及證件,(例如注冊帳號需提交企業營業執照證件等),若由于甲方提供資料不及時導致項目進展停滯并產生相關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2.甲方須提供項目專門負責人與乙方聯絡溝通,以便項目工作的順利進行。
3.甲方必須保證微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實性,如因此引起糾紛,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合同簽訂后,甲方提供微信賬號以及密碼等各種必要的資料和授權。
4.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費用。
5.合作期間甲方不得授權相關業務給第三方單位。
四、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須提供項目專門負責人與乙方聯絡溝通,以便項目工作的順利進行。
2.按合同相關約定,為甲方提供合同內微信代管理服務。
3.在合作期間,如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微信企業信息。
4.在要求的期限內,完成合同規定項目,并通知甲方進行驗收。
5.乙方針對甲方約定的服務達標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也應即時通過互聯網查看效果確認,如甲方未能即時確認,則該服務的合同生效日以乙方發出通知的第三日為準。
6.合作期間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資料傳播、出售給第三方。
四、 費用結算、時間
1.費用:
1)總計金額 元/月(¥ 元)(不含有關稅費)。
5)本合同總計金額 元(¥ 元)(不含有關稅費)。
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 元整作為啟動資金;項目包裝設計方案經甲方簽字確認后,甲方再支付乙方人民幣 元整。以此類推,此后費用按季度支付。(甲方采用現金或轉賬方式支付乙方設計費用)。
3.此報價不含運營管理過程中微信微博官方平臺認證、推廣等費用的收取。
3.此報價不包含延展費用,每延展一項須另核算費用,如需延展須另簽屬合同。
4.以上報價為合同內項目的創意設計費用,不含差旅費及其它第三方費用。(第三方費用是指甲、乙雙方合作期內須第三方加入所產生的費用,比如商標注冊、 印刷、打樣、出片、差旅、模特、產品照片拍攝、廣告制作、網站 空間、域名、網站制作、廣告傳播中的版權圖片購買等費用)。
5.稅務及發票:因乙方提供甲方國家認可的發票而引起的國家規定的有關稅項及費用。以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服務費用和外付成本費用(不包括媒介費用)產生的稅款8%(營業稅 %及文化事業建設費 %),由甲方承擔。
五、 付款方式
1. 甲方須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委托設計總費用的預付款支付給乙方,在收到項目費用后,乙方開始項目設計;
2. 乙方在包裝設計完成品交付甲方后,甲方須簽名或蓋章確認(以傳真方式確認同樣有效),確認后甲方應當在四個工作日內支付包裝設計費用的剩余款項。逾期甲方則須另外以每日按總金額 1 %的違約金累積支付乙方。
3. 如項目涉及須要與第三方單位合作,乙方應提前與甲方溝通告知,并將預估費用書面遞交至甲方,期間產生費用由甲方全額支付,具體產生費用以實際為準。
4. 甲方匯入乙方以下賬號:
公司賬號
開戶行:
戶 名:
賬 號:
個人賬號
開戶行:
戶 名:
賬 號:
六、 違約責任:
1. 甲方在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前終止合同,其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終止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 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3. 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付款的,屬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停止一切工作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甲方應根據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七、 終止條例
1. 在合同期內如無違約的事項,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取消或終止本合同。如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須要終止本合同,須提前十五個工作日向另一方提交書面通知,同時雙方將在終止合同前結清所有各筆已發生之款項。
2. 當合同終止及有關賬目結清之后,乙方將向甲方轉交所有存放在乙方處的創意、設計資料,包括正稿、樣品等,而乙方也會根據甲方的書面提示,將所有設計文件及相關資料移交給甲方指定的單位。
3. 甲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甲方在服務結束給乙方足額結算后,合同自動終止。
4.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都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為甲方提供服務時作出違反法律和規定的行為。如甲方有上述行為,乙方有義務依據有關法規向甲方提出必要建議,并可拒絕執行。因乙方沒有盡到此義務而產生的糾紛由乙方負責。
5. 乙方不得耽誤甲方交給的企劃服務,如果因為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甲方在合同止日期無法收到乙方企劃事項,則甲方有權扣除相應的服務費。
八、 保密
1. 甲方提供的全部設計資料屬甲方所有,乙方有責任對此予以保密,不得提供給第三方使用;
2. 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3. 保密信息是指尚未對外披露的或公眾尚未知悉的信息,在本合同下包括:包裝創意、設計、技術手段、產品信息、服務信息、各方企業內部信息及其各種形式的載體,例如會議記錄、圖紙、筆記、手冊、圖片、批文、草稿及其他文件資料等。
4. 除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或者應有權的司法/行政機關依法要求披露外,任何一方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與對方有關的保密信息。在依法必須披露的情況下,披露者應當立即通知對方,除非依照法律規定或生效命令不得為之。
5. 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其雇員披露必要的保密信息,但應當確保其雇員遵守本協議及相關協議規定的各方應盡的保密義務。
6. 保密義務不因本合同履行完畢或解除而終止,除非保密信息已經對外披露或已經為公眾所知。
九、 未盡事宜
1.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并以附件形式補充完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如發生糾紛,應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到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須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協議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協議,或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或延長履行協議。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續達到或超過 七 日,則任何一方均可以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并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 其他
本合同及其所有附件構成雙方之間的完整合同,并取代雙方以往關于本合同主題的所有書面或口頭約定、意向、備忘錄、談判記要、協議及任何往來函件。對本合同任何條文的修改必須經雙方以書面形式作出,否則不具約束力。
1. 本合同規定的通知須以書面形式通過郵資已付費掛號郵件、特快專遞、傳真或專人送達方式,發送到以下各方地址或傳真號(或收件人根據本條規定書面通知更改的地址或傳真號):
甲方詳細地址:
傳真:
收件人:
乙方詳細地址:
傳真:
收件人:
如以郵件方式發出的通知,在寄出后第 3 日即視為已有效送達;如以傳真發送,在傳送至收件人的正確傳真號碼并收到傳真已成功發送的報告時即視為已有效送達;如專人送遞方式發出的通知,在有關的通知送達到收件人地址時即視為已有效送達。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如有變更,須在變更后日內通知他方。
2.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并作為本協議附件。
3. 乙方工作時間表、本協議項下活動費用預算表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 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