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車行采購合同書(精選3篇)
梧州市車行采購合同書 篇1
賣方:
地址:
茲經買賣雙方友好協商,同意下列條款:
1﹑買方在簽定合同時,即向賣方支付__________元作為定金,提車前買方需交齊剩余車款或貸款首付金額。在賣方通知買方提車三天內未提車,視作自動放棄定金,賣方有權支配定金。購車初步擬定首付金額__________元 貸款金額為__________元。
2﹑按揭購車客戶,在選定車后______工作日不能出具銀行同意貸款證明,賣方有權不退回定金。買方必須配合相關銀行辦理車輛抵押登記手續,如因買方不配合而造成賣方經濟損失,須由買方負責。
3﹑賣方保證在收取買方全部車款后(按揭客戶還須通過銀行審核后),即協助買方在五個工作日內辦理該車的上牌手續,買方必須提供相關資料。
4﹑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賣方不能如期交貨,賣方可無條件將買方所付定金全數退回。
5﹑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及買方交付定金后即生效,買方在提車時將合同退回賣方。
買 方:
賣 方:
聯系電話:
銷售顧問:
緊急聯系人: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梧州市車行采購合同書 篇2
甲方:市財政局(以下簡稱甲方)
負責人:
地址:
乙方: 保險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單位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地址:
根據 保險經紀有限公司組織的項目編號為SZDW20xx-G-008號招標文件及投標單位的投標文件和中標通知書,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此次確定的蘇州市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公務用車保險事宜簽訂本合同。
1.定義
除非另有特別約定,在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詞語按如下定義進行解釋: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達成的協議,即由雙方簽訂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服務”是指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為采購單位提供機動車輛保險的承保、理賠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
1.3“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或單位。
1.4“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1.5“被保險人”是指按本合同約定在乙方辦理機動車輛保險的具體采購單位。
1.6“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外的日歷日。
1.7“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國境內、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
1.8“附件”是指與本合同的訂立、履行有關的,經甲乙雙方認可的,對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細化、補充、修改、變更的文件、圖紙、音像制品等資料。
1.9“出單公司”是指乙方為本次采購提供車輛保險承保出單、理賠以及相關保險服務的蘇州市地區的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
2.適用范圍
2.1本合同條款僅適用于本次采購活動。
2.2投保實施時間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3.合同的組成
下列文件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1 本合同書;
3.2 招標文件及其附件;(附件8)
3.3 投標文件及其附件;(附件9)
3.4 中標通知書;
3.5 投保人的投保材料;
3.6 投保單、保險單及批改申請書、批單;
3.7 保險人應提供承保及賠案處理情況月報表;
3.8 與本次采購有關的并經當事人雙方確認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互為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清楚或相互矛盾之處,以所列順序在前的為準,但甲乙雙方有特別約定的除外。
4.保險條件
4.1投保車輛
4.1.1 蘇州市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公務用車(包括客車、貨車、特種車輛、摩托車等),具體投保車輛以最終出具的保單為準。
4.1.2 投保車輛使用性質為非營運性質。
4.2保險條款
乙方經中國保監會批復的機動車輛保險條款、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機制暫行辦法(由乙方提供,并作為本合同條款附件四、六、七):
4.3投保險種與保險金額/賠償限額
4.3.1投保險種原則上為交強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不低于30萬元)、車上人員責任險(5萬元/座/人)、基本險不計免賠特約險五個險種,特種車輛及采購單位有特別需要的的另行協商處理。
4.3.2保險金額與賠償限額根據投保車輛具體情況而定。
4.4保險費率
4.4.1保險費率采用乙方經保監會批復的機動車輛保險費率(由乙方提供,并作為本合同條款附件);
4.4.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蘇州地區機動車輛保險標準費率發生政策性變化,未生效保險單經投保人提出書面要求,按相關規定辦理。
4.5保費優惠率
4.5.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承諾對蘇州市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的公務用車(新車除外)保險商業險保險費的固定優惠率為70%,即實收保險費=標準保險費×固定優惠率;乙方承諾對蘇州市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的公務用車新車保險商業險保險費的固定優惠率為95%,即實收保險費=標準保險費×固定優惠率,并及時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作出相應調整。
4.5.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蘇州保險市場機動車輛保險優惠比例發生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按新的優惠比例計收保費。
4.5.3固定優惠率同樣適用于進口車輛。
4.6保險期限
4.6.1保險期限由具體保險采購單位選擇確定,但應符合下列條件:
(1)保險期限最長為壹年;
(2)起保時間與車輛初次登記月份一致。
5.組織實施
5.1 甲、乙雙方、具體采購單位等合同當事人應該為該合同的順利實施創造有利條件。
5.2 甲方通過新聞媒體或文件通告等形式將中標的定點保險公司及相關情況傳達給各職能部門,并督促落實。
5.3 乙方應認真履行本合同、招標文件的要求以及招標文件的承諾。
6.操作流程
6.1投保
(1)中標的保險公司持證人員根據投保資料協助投保人填寫《機動車輛保險/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投保單》,并完成核保與出單事宜,并在收到投保單且保費到賬后三個工作日內將保單正本和保費發票派專人送達投保人。
(2)對新購置車輛,中標的保險公司應按投保人要求提供上門服務,并在投保人遞交投保資料之日起(包括傳真形式,但以傳真形式遞交投保資料之后應補交正本)且保費到賬后二個工作日內完成出單事宜并將保單正本和保費發票送達各投保人。
6.2保費結算
由各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和乙方按規定方式結算保費。
6.3.理賠
乙方應保證政府采購車輛獲得優先服務的權利,按照本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中規定的必需程序完成機動車輛的理賠實務,以優良的服務態度、便利、快捷的上門服務方式受理被保險人的索賠要求,切實遵守其在響應文件中的服務承諾。
7.相關服務
7.1乙方應嚴格按照基本服務要求中的“承保服務”“理賠服務”履行職責,江蘇東吳保險經紀公司全程監督并定期進行抽查。
7.2乙方每季度向江蘇東吳保險經紀有限公司提供承保清單,由江蘇東吳保險經紀有限公司按區域建立健全客戶檔案資料庫,供甲方參閱。
7.3江蘇東吳保險經紀有限公司根據各區域投保情況,定期走訪參保單位,聽取相關意見和建議,并匯報甲方,根據甲方指令,通知乙方,責令進行改正并提高服務質量。
8.違約責任
8.1若乙方有下列違約情形,違約一次,扣除履約保證金3000元;違約二次,全市通報,即在蘇州政府采購網和相關媒體上進行通報,扣除履約保證金7000元并補繳履約保證金10000元,;違約三次,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將自動失去本年度后續的中標保險公司資格,此行為列入不良記錄,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參與蘇州市政府公務車輛保險集中采購項目的資格。
如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發生失信行為并經政府采購部門認定,將按照蘇財購字〔20xx〕3號《關于轉發《江蘇省政府采購供應商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的通知》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8.1.1收到保險具體采購單位或各被保險人對乙方的投訴,經查情況屬實;
8.1.2檢查發現投保手續偏離基本服務要求中的“承保服務”部分任何一條,經查情況屬實;
8.1.3檢查發現理賠服務手續偏離基本服務要求中的“理賠服務”部分任何一條,經查情況屬實;
8.1.4乙方未按時向江蘇東吳保險經紀有限公司提供上季度的承保、出險以及理賠統計報表,或上報數據虛假不真實的;
8.2乙方有義務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對保險具體采購單位經辦人的廉政建設,防止腐敗現象的出現。不以任何形式向保險具體采購單位經辦人提供回扣和變相回扣,并接受有關部門監督檢查。
8.3甲方會在本保險年度內不定期地檢查乙方的履約情況,檢查發現乙方有違反《保險合同條款》和本投標文件中已承諾內容的違約行為的,則除投保單位有權根據《保險合同》《保險法》等規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外,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將自動失去本年度中標的定點保險公司資格,此行為列入不良記錄,取消乙方下次參與蘇州市政府公務車輛保險集中采購項目的資格。
8.4保險具體采購單位對應當實行定點保險的機動車輛,向中標的定點保險公司以外的其他保險公司投保的,由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停止按預算向其支付資金,由其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依法給予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分。
8.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的;
(二)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供應商的;
(三)與采購人、其他供應商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的;
(四)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五)拒絕有關部門監督檢查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
乙方有前款第(一)至(五)項情形之一的,中標無效。
9.不可抗力
9.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諸如戰爭、騷亂、瘟疫、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且它的發生及其后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故。
9.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后盡快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于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有關證明文件、詳細情況報告以及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程度的說明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
9.3發生不可抗力時,任何一方均不對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義務而使另一方蒙受損失承擔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責任盡可能及時采取適當或必要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對因未盡本項義務而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9.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持續120天以上,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的協議。
10.履約保證金
10.1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待合同履行完畢并經雙方無異議后,中標人向保證金收取部門憑收款收據取回(不計息)。
可款賬戶名稱:保險經紀有限公司
開 戶 行:發展銀行支行
炕 款 帳 號 :
11.保密條款
11.1任何一方對其獲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無形的信息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雙方的往來書面文字文件、電子郵件及信息、軟盤資料等)中另一方的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11.2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規定的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獲知該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之日起至本秘密成為公眾信息之日止。
12.合同的解釋
12.1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釋均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依照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以及人們通常的理解進行。
12.2本合同標題僅供查閱方便,并非對本合同的詮釋或解釋,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時間期限均指公歷日。
12.3對本合同的任何解釋均應以書面做出。
13.爭議的解決
13.1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端,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60天內不能達成協議時,甲乙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蘇州市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3.2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繼續執行。
14.合同的終止
14.1本合同的終止以合同期內所有簽發的機動車保險單的保險責任結束為限。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否則應負擔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如一方因故需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終止。
14.2出現下列情況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14.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畢;
14.2.2甲乙雙方協議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14.2.3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時;
14.2.4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造成另一方無法執行合同協議,協商又不能求得解決,責任方賠償損失后,合同終止。
14.3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發生任何以下一種情況,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對于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對于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14.3.1乙方向保險具體采購單位機動車輛保險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4.3.2乙方有權拒絕保險具體采購單位提出的不正當要求,并可視情節輕重向其上級主管部門舉報;
14.4國家保險政策發生重大變化時,雙方應及時協商重新修訂合同相關條款。如協商未達成一致,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5.法律適用
15.1本合同及附件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等適用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16.權利的保留
16.1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違約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是對其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其他各方違約責任權利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違約方的某種權利,或放棄追究違約方的某種責任,不應視為對其他權利或追究其他責任的放棄。
16.2如果本合同部分條款依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被確認為無效或無法履行,且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條款繼續有效;同時,合同各方應根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對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進行調整,使其依法成為有效條款,并盡量符合本合同所體現的原則和精神。
16.3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中國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條款相沖突、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時,甲乙雙方應盡快修改本合同中相沖突或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的條款。
17.主導語言與計量單位
17.1合同書寫應用中文。甲乙雙方所有的來往信函,以及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應以中文書寫。
17.2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8.通知
18.1甲乙雙方發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復,應以專人送遞、傳真或電話、電子郵件的方式發出。如果以專人送遞或特快專遞發送,以送達至對方的住所或通訊聯絡地視為送達;如果以傳真方式發送,一方在收到另一方的書面確認后視為送達;如果采用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則應在發送后由對方以書面方式予以確認視為送達。
19.合同修改
19.1對于本合同的未盡事宜,需進行修改、補充或完善的,甲乙雙方必須就所修改的內容簽訂書面的合同修改書,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
19.2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轉讓
20.1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能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21.合同生效及其他
21.1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后,即開始生效。
21.2本合同中的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1.3本合同期滿后,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與投保人簽訂的機動車輛保險單,在保險單約定的保險期限內繼續有效。
21.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政府采購處一份,招標代理機構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 責 人: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日 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 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梧州市車行采購合同書 篇3
甲方(采購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應方):_______________
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礎上,根據《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采購電腦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采購標的及價款
1、甲方向乙方采購電腦的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采購電腦的品牌、型號、配置、數量、單價、總價等詳見下表:
二、交貨時間、地點與方式
2、乙方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交貨方式:乙方負責送貨并承擔送貨費用。乙方采取合理、安全的方式將電腦送至交貨地點,并當場進行安裝、調試,使電腦能正常使用。
三、產品的驗收、售后服務及質保
5、驗收標準:
(1)乙方電腦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如無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應符合地方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如無地方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應符合行業標準。
(2)單證齊全:乙方電腦應有產品(選配件)合格證或質量證明、使用說明、保修證明、發票和其它應具有的單證;
(3)乙方向甲方說明電腦的配置,核對電腦配件品牌、型號,開箱檢驗(如甲方要求),正確調試,保證電腦符合產品使用說明明示的配置和產品的質量狀況,經甲方確認,當面向甲方交驗電腦,并介紹產品的使用、維護和保養方法以及三包方式,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憑證。
6、售后服務及質保:
(1)乙方對其所提供的電腦產品及各選配件,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前提下按生產商提供的質保期為準,向甲方提供質保服務。
自乙方交付電腦第8日至第15日內,電腦整機或配件出現性能故障時,甲方可選擇換貨或修理。甲方要求換貨時,乙方負責3日內為甲方調換新的同品牌同型號同規格電腦;同品牌同型號同規格商品停產時,負責調換新的不低于原產品性能的同品牌電腦,差價由乙方負擔。
甲方選擇退、換貨或修理的,乙方應當上門履行退、換貨、修理服務并自擔費用。
(4)質保期屆滿后,電腦出現不能正常使用情形,甲方要求乙方繼續維修的,乙方應當為甲方上門提供后續維修服務,且收取的維修費用或硬件更換費用按市場價或乙方門店價(兩者取其低)的90%優惠收取。
四、貨款支付
7、乙方交付符合合同約定的電腦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甲方應當在15日內支付全部合同款。
8、甲方將合同金額支付至乙方下列賬戶:
開戶名:
賬號:
開戶行:
五、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9、乙方保證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向甲方供貨。如因電腦品牌、型號、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由乙方負責退貨、調換或修理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10、乙方有在合同規定的售后服務時間內為甲方提供服務。
11、因為乙方電腦存在質量問題或者其他瑕疵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2、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貨款。
六、爭議的解決
13、因電腦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委托具有合法鑒定資質的單位或機構進行鑒定,經鑒定電腦存在質量問題或其他瑕疵,由此而產生的各種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費、鑒定費、_____等由乙方承擔。
14、本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附則
1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