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裝修工人勞動合同書(通用3篇)
上海裝修工人勞動合同書 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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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有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周期,總工時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
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元月;試用期滿工資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日發放工資。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并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十二、調解及仲栽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
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
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2、
3、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上海裝修工人勞動合同書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委托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固定期限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
第五條 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 元/月、/月、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二十一條中明確。
第九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三十日。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其他待遇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一條 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二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十三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四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是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第十六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十七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十八條 甲方違法勞動合同的,應按國家規定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十九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 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 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3、 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競業限制
第二十條 與甲方訂立《保密協議》的乙方,負有對在甲方工作期間知悉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進行保密的義務。在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后兩年內,乙方不得到于甲方生產或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關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
第二十二條 因履行本合同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申請調節;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沖裁,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訂立的其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六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一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裝修工人勞動合同書 篇3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著互相信任的原則,就甲方的水電工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裝修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本項工程預計費用 元人民幣。
第二條材料供應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須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購買的材料的清單,并注明所需要 材料的數量。甲方應按時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甲乙方應辦理交接手續。乙方如發現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
甲方供應的材料按時抵達現場后,由乙方負責保管,由于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應的水電材料甲方應到現場驗收,如不符合設計、施工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乙方自帶施工的必須工具(錐子、切割片等),要保證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擔工具維修費和損耗費用。
3、甲方采購供應的裝飾材料,均應用于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第三條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應嚴格執行國家《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范》GB50210-20__及《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327-20__并參照《福建省家庭裝飾裝修工程質量標準及其他DB-35/T98》及《上海市家庭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
2、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兩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在接到通知兩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手續。
3、由于乙方施工技術差及責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質量問題,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第四條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等的現場管理約定:
1、嚴格遵守規定的裝飾裝修施工時間,降低施工噪音,減少環境污染。處理好由于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系。
2、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現場,日常用水、用電等必須注意安全,工地發生工傷由乙方負責。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4、保證裝飾裝修現場的整潔,竣工前做好衛生清掃和處理工作。
5、負責裝飾裝修所產生垃圾的處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潔一次。
6、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施工中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7、乙方應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閑雜人等進入現場。
8、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攜帶任何甲供的裝修材料出門,若發現偷盜現象按材料價格加倍賠償。
第五條 關于工程價款、承包內容、施工工藝、結算的約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
布管驗收合格后支付工錢的50%,水電完工后支付30%,整體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20%
2、乙方承包內容:
(1)水電施工的穿墻、打孔、切割
(2)所有水電施工過程的垃圾清運(每天現場整理裝袋)
(3)水電開槽、布線、穿線、埋槽
(4)開關面板安裝
(5)小五金、馬桶、的安裝
3、工程結算方式:
按實結算:
總價結算:20元/平米(套內面積)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伍拾元的違約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伍拾元違約金。
第七條糾紛處理方式:
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合同簽訂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終止合同,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總價款10%支付違約金,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解除本合同。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