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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書

發布時間:2023-03-14

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書(通用25篇)

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書 篇1

  合同編號:

  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甲方):

  營業執照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承租商(乙方):

  營業執照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為了執行《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指導規范》(以下簡稱“規范”),保護知識產權,甲乙雙方經過認真協商,在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及承諾

  甲方承諾:根據“規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指定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負責人,建立知識產權侵權風險預防機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乙方通告與知識產權保護相關的信息,同時對在售商品的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動態監控,保障知識產權不受侵犯。

  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與知識產權管理相關的規章制度,完善自身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配合甲方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共同維護商場的知識產權保護秩序。保證其銷售的商品有合法來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

  第二條 知識產權證明文件提供

  (一)乙方提供知識產權證明文件義務

  乙方銷售的商品標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的,應當具備相應的證明權利合法有效的文件;接受第三方授權經營的,應當具備有效授權文件;確實不能提供的,應當提供所售商品合法來源的證明文件。

  1.商品標注注冊商標的,乙方應提供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標注冊證(原件或者復印件)、商標授權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復印件)等。

  2.商品標注專利標識的,乙方應當具備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專利登記簿副本、專利授權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復印件)等。

  3.商品涉及著作權的,乙方需查驗商品知識產權權屬,并取得有關權屬證明、商品合法來源的證明或者以書面合同方式取得其供貨商的有關承諾。

  提供時間:甲方有權檢查銷售商品的知識產權狀況,可以根據情況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提供方式:□原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二)甲方保密義務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按照本合同第九條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將乙方提供的文件用作知識產權保護之外的用途。

  第三條 知識產權標記、標識

  乙方應當保證其銷售商品有關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現知識產權標記、標識錯誤,應當立即改正。

  甲方發現乙方銷售商品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錯誤,有權書面通知乙方在指定期限內改正。乙方應當在收到甲方通知之后 日內糾正,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知識產權侵權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應當互相配合,迅速妥善地解決知識產權投訴、行政查處或者民事訴訟。

  甲方接到投訴時,應當及時處理,如需要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乙方接到投訴時,應當及時處理,并將處理情況書面通報甲方,如果認為銷售的商品侵權,應當及時停止銷售相關商品。

  任何一方因乙方銷售的商品受到行政查處或者被提起民事訴訟,應當將有關情況通過書面形式在 天內通知對方。

  第五條 知識產權侵權的責任承擔

  因乙方銷售的商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提供虛假證明文件,導致甲方受到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如上述損失系由甲方不當行為導致,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甲方違反第二條、第九條的約定,未承擔保密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第三條的約定,甲方因錯誤認定乙方使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致使乙方受到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乙方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的承諾,因銷售商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被行政、司法機關認定侵權的,應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給甲方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和嚴重聲譽損害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雙方租賃合同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未提供證明文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提供;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的,甲方有權暫停銷售相關商品。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正確使用標記、標識,并拒絕改正的,甲方有權暫停銷售有關商品。

  第七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等,均應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傳真、電子郵件以郵寄或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電子郵件應當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發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訊地址或者傳真、電子郵件系統的通知、文件、資料均視為有效送達。

  以郵寄方式送達的,另一方簽收之日視為送達;簽收之日不明確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郵之日起算 日視為送達。通過傳真、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通知、文件、資料等數據電文進入另一方系統之時視為送達;通知、文件、資料等數據電文進入另一方系統之時不明確的,以傳真、電子郵件發出后的第 日視為送達。

  第八條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九條 保密條款

  雙方互相承諾對其本人以及公司、雇員、代理人或顧問等因為簽訂本合同而收到或獲取的所有資料、信息(以下簡稱“保密信息”),包括與本合同條款相關、與談判有關的、與另一方的商業事件有關的一切資料和信息,嚴格加以保密;除了本條第2款的規定外,將不得在上述信息公開前或披露或泄露給任何人任何上述保密信息。

  若其中一方因法律、法規、主管部門或相關監管機構的要求或規定而需要披露任何保密資料,該一方將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盡快把這種要求或規定通知對方,以使對方可尋求適當補救方法防止披露或豁免該一方遵守本協議的條款。若未能取得適當的補救或本協議項下的豁免,而必須披露保密資料,該一方可以將保密資料中必須披露的部分予以披露。

  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給另一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予以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內容均充分理解并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一條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一經簽訂,除法定和約定事由外,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載明的保證和承諾、惡意或故意怠于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致使合同履行困難且無法通過本合同明確約定的違約責任承擔方式解決的,經守約方書面催告后仍怠于履行本合同的義務的,均視為根本違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違約方應當按照法律規定承擔締約過失責任、違約責任和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在下列情形下終止:

  1.甲乙雙方的商業往來全部結束,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 。

  第十三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四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本合同項下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 合同的效力和簽署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合同及其補充合同內空白區域內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效力相同。

  本合同—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書 篇2

  甲方: 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甲乙雙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宜,一致達成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事務

  第二條 雙方權利義務

  1、基于本合同委托事項的時效性,合同生效后,乙方應于_______年_______ 月 _____ 日之前向商標局提交相關材料。

  2、如甲方確認過程中發現乙方制作的相關申請文件等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應于接到甲方通知后予以及時修正,并于甲方確認通過后及時完成相關申請文件的官方申報動作。

  3、乙方必須及時、如實向甲方報告委托事務的進展,報告方式為面訪、掛號函件、傳真等或者將材料發送至甲方。乙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 ;作為其合同事務的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合同事務的執行。乙方合同事務負責人向甲方發出的指令、簽發的文件等對其所屬方具有法定約束力。

  4、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事務后,應恪盡職守完成合同約定的委托事務,且乙方不得接受與甲方利益相抵觸的委托。乙方收到國家商標局下達的文書、證書后,乙方應在收到前述文件、證書后天內轉達甲方。

  5、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合同服務費用款項。

  第三條 服務費用及結算

  1、本合同項下的各項委托事務的服務費用總額(含稅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 元。服務費用總額已包含因辦理本合同項下知識產權事務的政府行政收費及乙方的報酬。除該等費用外,甲方無需另行支付乙方其他任何費用。

  2、合同生效后,甲方應于收到乙方開具的合同款項全額的專業稅務發票后全額

  支付乙方合同服務費用即人民幣_________ 元。

  3、本合同項下款項一律由甲方匯入以下乙方指定的收款賬戶內:

  指定收款賬號: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并積極維護對方權益。

  如因一方違約行為,導致對方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則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向違約方追訴損失賠償。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委托事項過時效,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元。

  2、本協議如因甲方違約解除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還已經支付的合同費用。

  本協議如因乙方違約解除的,乙方須全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合同費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書 篇3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電話 :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一、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專利的行為,停止制造、銷售專利侵權產品;

  二、判令被告賠償原告損失 ___________ 萬元人民幣;

  三、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 日, ___________ 市某某電子有限公司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了名為“某某”的外觀設計專利,該專利于 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向貴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保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根據其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受雇于甲方,擔任_________職務。甲方和乙方為明確乙方在受雇于甲方期間與保密、知識產權保護及競業禁止有關的事項簽訂本協議。

  第一章 定義

  第一條 定義

  1.1 "成果"指所有可取得或不可取得專利權的發明創造、發現、設計、工序、公式、代碼、革新、開發、改進,可取得或不可取得著作權的各種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計算機軟件、文章、報告、制圖、圖紙、藍圖、廣告、營銷材料、標識等),技術訣竅以及商業秘密。

  1.2 "甲方業務"指_________。

  1.3 "甲方擁有的成果"指甲方自行開發、受讓或以其他方式依法獲得所有權的任何成果、依據本協議規定擁有的職務成果以及乙方根據本協議第5.2條轉讓給甲方的其他所有成果。

  1.4 "聘用期間"指乙方受聘于甲方(包括甲方的關聯公司)的全部期間。

  1.5 "商標"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商標。

  1.6 "著作權"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著作權。

  1.7 "專利權"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專利權。

  1.8 "職務成果"指聘用期間以及乙方在因任何原因離開甲方后一(1)年內單獨或與其他人共同設想、創作、開發、實施或以某種有形形式表現的并至少符合下列兩個條件之一的所有成果:____________

  (1) 涉及甲方業務任何方面的;

  (2) 按照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構成職務作品、職務發明創造或其他職務技術成果的。

  第二章 保密

  第二條 保密義務

  聘用期間,乙方應當對其在甲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方式獲取、獲知的保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____________

  2.1 乙方不得以盜竊、利誘、脅迫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本公司的保密信息;不得將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徑獲知的甲方的保密信息予以泄露,包括:____________

  (1) 將保密信息有償或無償提供給不應獲知保密信息的公司內部或外部的其他人;

  (2) 未經公司批準,將保密信息公開發表,披露: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于在公開刊物上發表文章;

  (3) 在學術會議、展覽會中展示;通過博客、微博、微信等方式公開傳播;將保密信息進行商標、專利申請或著作權登記;

  (4) 在非辦公場所談論保密信息,致使保密信息為公眾所知;

  (5) 其他泄露保密信息的行為。

  2.2 乙方應在工作中根據工作任務及工作內容的性質對保密信息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

  (1) 在保密信息載體中標注機密或絕密字樣;在傳遞保密信息時向接收者告知該信息為保密信息;在保密信息中采取設置密碼、加鎖等方式進行保密;

  (2) 在本職工作范圍內掌握的保密信息僅由本人和相關主管領導、有業務合作的本部門人員、其他業務部門人員、相關職能部門人員知悉。不得向與其業務無關的公司內部、外部人員透露、泄漏公司的保密信息;

  (3) 非工作需要,不得利用移動存儲設備、網絡途徑復制、傳輸公司的保密信息;

  (4) 定期將保密信息做資料備份工作,防止因系統、網絡問題丟失保密信息;乙方因未及時采取備份工作導致公司保密信息丟失、不可重現,應承擔丟失保密信息責任;

  (5) 在對外合作、代理、交易時如涉及保密信息的使用或提供,應當事先經管理信息管理部門或主管領導批準。批準后,應當與對方簽署相關的保密協議或在合同中增加保密條款,并在保密協議簽署后方可提供相關保密信息;

  (6) 未經他人許可,不得私自開啟他人電腦、閱讀他人業務文檔、文件;不得擅自復制他人文檔、文件,但公司出于管理核查、網絡安全等需要使用的除外;

  (7) 對公司研發、經營過程中涉及的以紙質、電子形式表現的公司產品、信息等文檔保密內容(包括文件、文稿、圖片、法律文件等),乙方均應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泄漏;

  (8) 公司公布的《保密制度》規定的其他保密措施。

  2.3 乙方無論何時發現保密信息泄露時,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范圍進一步擴大,積極采取措施預防損失的發生,并及時向甲方報告。

  2.4 乙方離職時,應將掌握的全部保密信息及載體按本協議及甲方保密制度相關約定或規定進行清除或向甲方移交,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保留、備份或復制。離職員工應依照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對在職期限內獲知的保密信息繼續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條 保密信息范圍

  本協議所指保密信息包括甲方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和其他保密信息。

  3.1 技術信息包括:____________設計、程序、產品配方、制作工藝、制作方法等。技術信息的具體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產品研發計劃、需求規格說明書、設計文檔、方案;產品創意、設計;產品開發技術文檔、產品開發路線圖、程序源代碼及運行碼、產品許可證生成程序源代碼及運行碼、用戶操作手冊、產品安裝手冊、技術方案、技術指標、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測試報告、測試用例、樣品等;工業配方、制作工藝、試驗記錄、試驗方式、工藝流程等;公司商標申請、專利申請、著作權登記的計劃、方案、內容。

  3.2 經營信息包括:____________管理訣竅、客戶信息、貨源情報、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信息等。經營信息的具體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公司并購、投資、上市、投標計劃、方案;產品營銷策略、計劃、方案;產品銷售渠道名單、方案;產品市場推廣計劃、創意;產品貨源情報;客戶名稱、客戶聯系信息、合作信息等。

  3.3 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還包括:____________本公司與第三方合作中向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其他本公司聲明有保密要求或有保密標識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3.4 甲方的其他保密信息包括:____________

  (1) 公司人事信息: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于人事架構、員工名單、數量、聯系方式、崗位職責、人事調整信息、股權激勵方案、股權分配信息等;

  (2) 公司財務信息:____________員工薪資信息、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及其他財務賬目信息等;

  (3) 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以及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4) 公司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5) 其他本公司聲明有保密要求或有保密標識的保密信息。

  第三章 知識產權保護

  第四條 成果披露

  乙方同意在任何成果產生后均應立即(但無論如何不遲于該等成果產生后的30日)全部向甲方披露。

  第五條 對成果的權利

  5.1 所有職務成果均為甲方單獨擁有的財產,而且職務成果的全部著作權、就職務成果的全部專利申請權和被授予的全部專利權以及職務成果的其他所有工業產權和知識產權在世界各地均歸屬于甲方。

  5.2 除職務成果以外,對于乙方在聘用期間擁有任何權益(包括所有權和其他權益)的任何成果,乙方在此將該等權益以合理的價格全部轉讓給甲方。乙方聲明并保證,乙方在其中擁有任何權益的所有成果均適用本協議的規定,乙方特此免除甲方及其繼任者、受讓人、關聯公司、被許可人、董事、職工及代理人(以下統稱"關聯人")因甲方或其任何關聯人使用或披露該等成果而對乙方承擔的任何責任。

  5.3 盡管有第5.2條的規定,若乙方可提供足夠的書面證據,則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向甲方轉讓同時滿足下列所有條件的任何成果:____________

  (1) 乙方沒有使用甲方的任何成果、設備、物品、設施或商業秘密并完全利用自己的時間所創造的;

  (2) 在任何方面均與甲方業務無關的;

  (3) 不是因乙方為甲方完成任何工作所產生的。

  經甲方要求,乙方應當向甲方披露應被認定為乙方財產而不適用本協議規定的所有成果的證明文件,而無論該等成果是乙方單獨還是與其他人共同創造的,也無論該等成果是在受雇前還是聘用期間創造的,甲方應就該等證明文件承擔保密責任。

  5.4 乙方進一步同意,除本協議另有約定或甲方以書面形式同意的以外,乙方無權利且不得直接或間接:____________

  (1) 復制、改變、修改、翻譯、生產、營銷、出版(發布)、發行、銷售、許可或分許可、轉讓、租賃、傳送、傳播、展示或使用甲方擁有的成果、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復制品;

  (2) 將甲方擁有的成果、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復制品用于創作派生成果、提供電子方式的訪問或閱讀或存入計算機儲存器;

  (3) 在中國或其他國家、地區申請(或申請注冊)甲方擁有的成果或與其有關的任何專利權、著作權、商標、其他工業產權或知識產權;

  (4) 引起其他人的任何上述行為。

  5.5 如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擁有的成果的若干權利(在本第5.5條中簡稱為"該等權利")必須歸屬于乙方且不允許合同當事人就歸屬問題另行約定,則本協議雙方同意按照下列規定處理:____________

  (1) 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該等權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可以轉讓的,則乙方應在最大的程度上向甲方以適用法律所允許的最低價格轉讓該等權利。

  (2) 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不能將該等權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轉讓給甲方,或該轉讓須由政府部門批準而未能獲得批準,則乙方在此自動將該等權利中不能轉讓部分許可給甲方,以便甲方及其繼任者擁有甲方擁有的成果(及其修改成果和派生成果)的全部使用權和實施權。本第(2)項所規定的權利許可應為不收費、不可撤銷、獨占性(排除乙方本人及所有第三方)、全球性和可轉讓的,甲方亦有轉許可權。

  (3) 乙方承諾,將不以任何方式行使無法按照以上規定轉讓或許可給甲方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對甲方擁有的成果的署名權及其他人身權),但甲方事先書面同意的除外。

  5.6 乙方承諾,乙方在雇用關系終止后1年內向第三方披露的或在由其本人或由他人代表所提出的專利或著作權申請中所述的任何成果,應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被視為甲方擁有的成果,但乙方證明該成果同時符合第5.3條規定的三個條件的除外。

  第四章 競業禁止

  第六條 競業禁止期間

  在聘用期間及在被甲方停止聘用之日起(不論任何原因)(下稱"停聘日")2年("競業禁止期間")內,除非得到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甲方開展業務的區域內直接或間接參與、進行或牽涉進任何在任何方面與甲方業務相競爭或相似的業務或甲方業務的上下游業務;但是這不得妨礙其對在任何股票交易市場掛牌的股票的持有(無論是直接持有或通過指定人持有),只要此持有不超過任何一個公司所發行的任何種類的股票或股份中的5%。

  第七條 全職工作和競業禁止

  7.1 乙方承諾,在被甲方聘用期間,將以其全部的時間和精力投入甲方的業務,并盡其最大努力為甲方拓展業務、擴大利益,而不會參與任何甲方業務的競爭、上下游業務或其他業務;

  7.2 在被甲方聘用期間及競業禁止期間內,無論是為自己還是代表任何其他個人或公司,乙方不應:____________

  (1) 在開發、研究、生產、銷售或維護與甲方業務相同或者與甲方業務具有競爭關系或從事甲方業務的上下游業務的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地為這些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

  (2) 就甲方屆時開展的任何一類的業務而言,唆使、介入或試圖誘使其已知曉在競業禁止期間內的任何時間為甲方的重要顧客、客戶、供貨商、代理、分銷商、或職工(但不包括低職位的職工)、顧問的任何個人脫離甲方;

  (3) 干擾甲方供應產品、貨物或服務的持續性,或破壞上述任何供應的條件;

  (4) 無論是作為任何其他人的委托人、代理人、股東、董事、合伙人或職工實施、進行、參與或牽涉進任何涉及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任何其他由甲方在相關時間內進行服務、銷售或供應的區域內的顧客銷售或提供產品或服務的業務或活動,并與甲方正在或在競業禁止期間內曾經開展的業務相競爭的業務,或該等業務為甲方業務的上下游業務。

  7.3 自停聘日起,乙方不得聲稱自己仍然:____________

  (1) 為甲方的雇員或董事,或者有權以甲方的名義行事;或者

  (2) 除其所持有的甲方任何股份外,與任何甲方的業務或事務存在利益關系;或者

  (3) 使用或允許任何第三方使用由甲方使用的任何名稱、標志或其他知識產權,或者可能與甲方之名稱、標志、其他知識產權相混淆的名稱或標志。

  7.4 除非乙方在為盡其對甲方的職責而合理必要的限度內,乙方不得在其作為職工、董事、股東或以其他方式與甲方存在利益關系的期間內或者其后的任何時間內直接或間接地使用、披露或與其他任何人交換有關甲方的事務、業務、方法、流程、制度、計劃或研發或者其顧客、客戶或供貨商的任何信息,以及其他能被合理視為甲方或其顧客、客戶、供貨商的機密的信息(但法律要求其加以披露的信息或在相關時間內并非由于其錯誤披露的原因而已進入公共領域的信息不包括在內),并將盡其最大努力防止任何第三方對任何此類信息的公布或披露。

  7.5 向乙方提供的任何業務活動的擴充、發展或進步或者適當機遇都只能通過甲方或其全資子公司(如適用)進行或實施(除非甲方另行同意)。

  第八條 競業禁止補償金

  8.1 在乙方遵守前述第六條與第七條規定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該補償金將于競業禁止期間按月向乙方支付。每月的競業禁止補償金金額為乙方在甲方任職的最后一個月的月收入的【20】%。首期補償金應于停聘日支付,其余各期應于甲方每月發薪日支付。若甲方遲延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超過1個月,乙方可在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后終止履行在本協議第7.2條下的義務。

  8.2 為避免歧義,乙方確認競業禁止補償金并不構成甲方的義務。如果甲方于停聘日(具體日期由雙方共同確認或通過仲裁機構或法院生效文書確認后起算。在確認之前,乙方仍負有該等信息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前1個月或競業禁止期間內每月付款日前1個月通知乙方停止競業禁止補償金的支付,則自該等停聘日/付款日起,乙方被免予承擔其在本協議第7.2條下的義務。乙方無權要求甲方支付其免于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期間的競業禁止補償金或任何其他補償金。

  第五章 其他事項

  第九條 承諾和保證

  9.1 乙方向甲方聲明并保證,其未曾與其他人達成過可能妨礙乙方全面遵守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的任何協議。

  9.2 乙方向甲方聲明并保證,其未曾、將不會在未經其原用人單位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將該單位的任何專有或保密信息帶入到其工作中,也不會用于完成其在甲方的工作。乙方同意不向甲方披露任何以前工作單位的任何商業秘密。乙方進一步向甲方聲明并保證,其受雇于甲方并不會導致其不履行其對任何其他人的義務或披露任何其他人的任何秘密。

  9.3 乙方向甲方承諾,于本協議簽署之日,乙方未與其原用人單位簽署競業禁止協議或該等競業禁止協議已經失效。

  9.4 如果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協議需要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方可生效或為履行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需要辦理批準或其他手續,則乙方承諾協助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并簽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9.5 乙方承諾,在聘用期間及停聘日后的任何時間,將無償提供甲方所要求的一切協助(但合理的必要成本由甲方予以補償),以保護甲方對所有甲方擁有的成果的權益。這些協助包括但不限于在甲方申請或維持任何專利或著作權過程中或甲方在世界各地進行的與任何甲方擁有的成果有關的任何訴訟或法律程序過程中簽訂所需的文件并在必要時作證。

  9.6 乙方承諾,如果其離職,其將通知新雇主其在勞動合同和/或本協議項下須繼續履行的義務,并有義務協助甲方向其新雇主發出該等通知。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 乙方違反本第四章任何規定的,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利益將歸甲方所有,且乙方應向甲方返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補償金,并向甲方賠償數額等于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補償金的5倍的違約賠償金。如果所賠償的違約賠償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實際損失,則甲方將有權就其間的差額向乙方追償。損害賠償的支付,不得影響甲方因乙方違約而享有的其他救濟權利。

  10.2 除上述10.1條的規定以外,若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全部收益或利益均將歸甲方所有,且應賠償甲方的全部實際損失,包括可預期收益的損失。該等賠償的支付,不影響甲方因乙方違約而享有的其他救濟權利。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就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將此爭議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如果不能接受仲裁裁決的結果,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十二條 可分割性

  本協議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除該無效或不可執行條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條款均各自獨立,并在法律許可范圍內具有可執行性。

  第十三條 協議生效及份數

  13.1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開始生效,所有對本協議的修改均需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可生效。

  13.2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以下無正文,為簽署頁)

  (本頁無正文,為《保密、知識產權保護和競業禁止協議》簽署頁)

  甲方: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蓋章)

  簽字: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書 篇5

  甲方:

  乙方:

  鑒于乙方受聘于及其下屬各子公司、分公司、辦事處(以下簡稱甲方),在職期間從甲方獲得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并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同時甲方對乙方的勞動支付了工資、獎金、提成等報酬,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甲、乙雙方在自愿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議,保護雙方的權利和利益。

  一、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不為公眾知悉,是指該信息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

  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公司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

  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構成甲方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乙方因工作關系獲得或交換所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財務數據、經營方案、管理規程、客戶名單、貨源情報、銷售計劃、技術構思、軟件、硬件、系統集成方案、供銷渠道以及計劃、措施等一切與甲方有關的信息,這些信息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間接取得。

  而這些信息的產生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產生;乙方為了工作而獨立構思或取得;甲方對公知信息進行選擇、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甲方偶然取得。

  二、保密義務: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責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權,僅在授權范圍內披露或使用信息。

  乙方有進行合理注意的責任,乙方對所獲得的甲方信息給予合理的注意,保證不超出授權范圍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當手段獲得或幫助他人獲得甲方的信息:獲得信息是未經授權而獲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載體,或采取任何技術手段而取得的;獲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脅迫、欺詐、賄賂、盜竊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結果;獲得信息的地點是未經授權而進入的地點;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秘密的員工離開甲方。

  三、競業限制:

  1.保密義務:乙方同意為甲方利益盡最大努力,不組織、不參加任何與甲方競爭的企業,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行為。

  2.保守構成秘密信息要素的信息:甲方的上述秘密信息的部分個別要素可能產生這種情況,即其雖未被公眾所知,但未產生該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眾知識,這種信息整體仍然具有保密價值,因此乙方同意遵守這種部分或個別要素的公知不影響其對仍處于秘密狀態信息的保密義務,乙方不得泄露這些信息,不得誘導第三人通過收集部分公開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秘密。

  3.保密信息的使用: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無論受聘于甲方期間還是聘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以后,保證不使用、不發表和不泄露有關甲方及其客戶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并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殘缺、不污損,在甲方指示和在業務范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不得為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或甲方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

  4.負責高級管理、掌握技術秘密的員工,無論是因故還是無故終止、解除合同,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的產品或相關類似的業務及不向這些企業提供技術性指導等顧問工作,也不得引誘現在是或在其終止、解除合同前任何時候是甲方職員的任何人離開甲方。

  5.文檔的移交處理:當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乙方應及時將所有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本和復印的資料)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6.發明的歸屬及報告: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間,由甲方資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環境創造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為了甲方的利益,應將其職務創造中有關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迅速向甲方匯報,并以書面形式作出報告,同時協助甲方獲得和增加上述權利。

  乙方保證在合同期內向甲方完整透露關于業務活動的一切構想。

  7.發明歸屬文檔上交:乙方應該寫出并保管第6條涉及的發明、革新或設計的文字記錄,并及時將這些記錄及補充的說明提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8.時效及時效期內應遵守的規則:鑒于甲方擁有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在競爭中有重要價值,存在于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和終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和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之日起壹年內有效,對重要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長期有效。

  9.乙方承擔因泄密或非法使用、轉讓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名譽侵害的責任。

  如果甲方對乙方的保密要求違反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或顯失公平、加重保密義務的,甲方應負違約責任并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10.執行本協議產生的爭議應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法院解決。

  11.本協議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均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書 篇6

  每個行業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所不同,對于知識產權行業,雇員和雇主之間法律關系的特點需要從知識產權、業務信息和機密信息保護的角度進行研究。目前廣泛采用的以個人接觸、協議和集體勞動合同等形式調節勞動關系的做法,導致必須非常仔細地對待各方在上述微妙領域中的義務,尋求并采取相應措施來保證這些義務。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知識產權行業勞動合同模板精選3篇,供大家參考學習。

  知識產權行業勞動合同模板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______(移動電話)

  緊急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并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_______________)。

  A.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個月,合同期滿后,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順延________年,達到無固定期限合同條件的,自動轉為無固定期限合同;雙方如需重新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訂定。

  B.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合同

  第三十五條約定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

  第四條 錄用條件為:

  1.學歷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體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團隊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詳見“職責描述”;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八條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A.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工藝規程、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B.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C.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九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時制度(_______________)。

  A.標準工時制。

  B.不定時工時制。

  C.綜合計算工時制。

  第十條 甲方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第十一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 乙方加班須征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四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五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沖突的

  第二職業或活動,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 勞動報酬

  第十七條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勞動后,有權獲得相應得勞動報酬,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資計發形式(__________)。

  A.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基本工資(若非特別說明,均為稅前應發工資)為:__________,崗位工資為__________元,效益工資部份隨用工單位效益情況及薪酬計發標準進行調整。其中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基數為__________元小時,事假扣除標準為__________元小時,病假扣除標準為__________元小時。

  B.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

  C.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甲方于每月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九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二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第七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條甲方根據國家和____市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購買下述社會保險(__________),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并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X鎮社會保險

  B.小____鎮社會保險

  C.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

  D.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第八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五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二十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第二十七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九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八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九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三十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

  A.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B.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C.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

  D.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E.乙方是駕駛員的,因其自身原因,其營運服務的證、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發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車(客尚)死亡事故或次責以上(含次責)特大行車(客傷)事故或物損三萬元以上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乙方系特種作業人員的,因其自身原因違章作業或造成物損5千元以上事故的,除給予經濟處罰或處分外,甲方還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達損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并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C.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防治污染搬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D.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E.依據合同

  第二十九條規定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三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A.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B.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C.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

  D.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E.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甲方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勞動的。

  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

  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A.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B.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C.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D.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E.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__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________年的。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A.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B.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如已確認乙方完成了某一項工作任務的。

  C.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D.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E.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脫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乙方應征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條 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合同

  第三十四條所規定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于三十一條約定的,合同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第十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將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

  第三十八條 除按合同三十一規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屬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法律規定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九條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章 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第四十條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專項技術培訓,約定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償付甲方培訓費用__________元人民幣,對已履行部份服務期的,按照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償付。

  第四十一條 雙方可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約定具體服務期、賠償標準并執行。

  第四十二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系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內容:

  A.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B.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源、勞動報酬、進貨渠道、產銷政策、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XX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約定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四十三條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競業限制的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域為______________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若乙方違反

  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元人民幣。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的實際損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第十二章 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合同而發生爭議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章 其他規定

  第四十五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第四十六條 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第四十七條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四十八條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其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為準。

  第四十九條乙方同意,在其處于聯系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托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系人”作為乙方的受委托人,該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第五十條 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第五十一條 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知識產權行業勞動合同模板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指定范圍:乙方的全部作品 (_______打鉤為“是”,打叉為“否” );乙方的某部作品或者幾部作品:(_______打鉤為“是”,打叉為“否”),并標明作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是國內首家專業的作家作品交易推廣公司(與文化公司不同),致力于作家作品的推廣和宣傳,主要業務有三項:

  一、向全國大型出版社推薦作家書稿出版;

  二、向電影、電視劇公司推薦劇本或小說;

  三、每年選擇一些優秀作品,采取買斷版權或利潤分紅的辦法,通過新聞宣傳、作家包裝來把作品推向市場。乙方是位比較有水準的實力派或者潛力型作家,其創作作品已經具備出版和改編電視、電影劇本的高度。甲方看好乙方的創作實力,聘請乙方成為簽約作家,全權代理乙方作品在海內外的出版發行事宜和電影電視劇本改編權的賣出,現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的作品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

  (二)危害國家統

  一、主權和領土完整;

  (三)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

  (四)煽動民族分裂,侵害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破壞民族團結;

  (五)泄露國家機密;

  (六)宣揚淫穢、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會公德和民族優秀文化傳統;

  (七)侮辱或者誹謗他人;

  (八)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九)簽訂此協議時,代表乙方已經保證其作品不侵犯別人的版權,沒有誹謗、淫穢的內容等,如果發現上述問題而給出版者或者影視公司造成損失,乙方負責賠償。甲乙方也可終止協議。

  第二條 甲方的版權代理行為必須做到充分尊重作者思想的原則下進行,同時要做到盡心盡力推廣乙方的作品,每年不得少于十次推廣行為,推廣費用由甲方負責。圖書出版后獲得版稅收入分配如下:乙方占_____%,甲方占_____%,電影電視劇本改編權出售的收入分配如下:乙方占_____%,甲方占_____%。

  第三條 甲方不得作出有損乙方版權的行為,否則,乙方可以通過法律來維權;當然,甲方為了推廣需要,可以部分披露乙方作品的內容,特殊情況下需要全部披露,甲方必須經過乙方允許。

  第四條 圖書出版權再轉讓的收入分配。如經乙方同意將精裝書的重印出版權和縮寫本的出版權或將平裝書的出版權轉讓給

  第三者,甲方至少應將所得收入的_____%支付給作者。在合同有效期間,經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允許

  第三者以摘編、選編形式轉載乙方著作(或譯作),須將與

  第三者簽訂的合同及其他有關文件的抄件寄給乙方,并將從

  第三者那里所得報酬的三分之二付給著者(或譯者)。

  第五條 翻譯權及其他從屬權的轉讓。如果乙方委托甲方在合同有效期間授權

  第三者使用下列權利,甲方應將與

  第三者簽訂的合同及其他有關文件的抄件寄給乙方,并應按下列比例向乙方支付從

  第三者所得報酬:改編—_____%;翻譯—_____%;表演—_____%;播放—_____%;錄音錄像—_____%;攝制影片—_____%。

  第六條 對競爭性作品的限制。在此合同有效期間,作者不得將有競爭能力的類似作品或著作稿(或譯稿)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將其內容稍加修改后以原名或更換名稱授予

  第三者出版或代理,影響此合同中規定的作品的代理運作,使甲方遭受損失。如出現乙方私自將版權或者影視改編權轉讓給

  第三方的行為,甲方照樣擁有本協議的一切權利。

  第七條 合同的轉讓。未經作者同意,出版者不得將作者在合同中給予出版者的權利和利益轉讓給

  第三者。

  第八條 修訂再版。在圖書發行一定時間之后,如

  第三出版方要求作者修訂再版,以適應新的情況,作者應當修訂,甲方獲取_____%的付酬;如本人不愿修訂,應當允許甲方請人修訂,其費用從應付給作者的稿酬中扣除。

  第九條 發生侵權事件的處理辦法。如發現

  第三者侵犯作品的版權,甲方可以乙方的名義提出訴訟,從侵權方獲得的經濟賠償,扣除訴訟費用外,與乙方雙方平分。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甲乙雙方共同約定合同爭議或者糾紛的解決辦法,雙方可以約定采用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等四種解決爭議的方法中的一種或多種。但仲裁和訴訟不能同時選擇。

  第十一條 此協議有效期 ________年,自簽定之日算起,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部門備案一份,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負責人: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名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行業勞動合同模板3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 甲方的服務范圍

  日常法律范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

  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

  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

  2.10條至

  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范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

  2.17至

  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范圍

  2.22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詢意見;

  2.23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咨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 代理復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于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咨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托就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于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

  2.23至

  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范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

  2.34至

  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 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____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

  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知識產權行業勞動合同模板精選

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書 篇7

  甲方:

  乙方:

  雙方本著“資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戰略合作共識如下:

  第一條服務范圍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范圍內的知識產權及科研管理咨詢與培訓服務:

  為轄區企業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科研管理工作提供咨詢和建議,包括但不限于:專利、商標、著作權申請注冊,專利無效訴訟和侵權訴訟,商標異議,專利信息利用,專利權質押貸款,知識產權價值評估、企業知識產權工作體系建設,科研項目及管理的制度建設。

  定期為企業進行知識產權、研發管理培訓,逐步完善企業研發管理制度,提高企業創新能力和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定期為企業提供技術創新、科技研發,專利、商標、著作權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各種知識產權保護的相關政策、知識和重要案例等信息;

  為企業提供科研管理咨詢服務,包括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各級科技專項立項政策咨詢輔導等。

  第二條、甲方責任義務

  1、搜集、調研科技型中小企業在技術創新過程中所遇到的知識產權方面的問題,組織相關培訓與知識講座。

  2、努力為乙方開展知識產權服務提供便利條件。

  第三條、乙方責任義務

  1、對園區企業所提供的技術資料負有保密責任。

  2、及時為園區委托企業辦理專利申請,并在企業提交技術交底書和其他所

  3、定期組織專家為園區內企業進行關于建立自主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講座,內容包括:專利法相關知識,專利申請材料的準備,如何利用專利文獻確定新產品的研發方向,專利申請的策略,如何利用專利群進行專利侵權訴訟等,具體講課內容可根據園區內企業的要求與甲方協商確定。

  第四條雙方的義務

  甲方應制定年度市場開發計劃,積極利用自身優勢迅速開展工作;

  對需要乙方提供咨詢服務的內容,甲方應以書面指令信函的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指令信函后,迅速指派相關人員按照甲方的要求開展工作,并及時將處理結果通告甲方;

  甲方應嚴格按照乙方服務標準開展工作,及時準確的收集傳遞客戶信息及技術資料,依法保障客戶的基本權益;

  乙方應安排專人負責相關事務,并應根據具體情況適時調整服務人員數量和時間;

  乙方應及時完成服務項目的相關事宜并保證質量,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相關企業的合法權益;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理建議改善工作;

  甲方指定;乙方指定作為甲乙方雙方合作事項代理人,負責甲乙雙方的業務往來工作。

  第五條保密責任

  本合同期內,所涉及本合同條款內容、客戶技術情報和資料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其工作人員以外的任何人透露。

  如因甲方未盡保密責任,造成客戶專有技術等技術秘密外泄,形成企業損失,乙方在承擔責任的前提下有權追溯甲方的相關責任。

  第六條費用結算

  甲方以乙方的名義開展工作并與客戶簽訂相關服務合同,甲方按乙方要求將客戶相關資料和費用打到指定郵箱和賬號,甲乙雙方按:比例分配代理費或相關服務費。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書 篇8

  鑒于:基于gsm和gprs及其演進技術的移動運營商、移動終端制造商、終端技術(器件)的開發商及制造商、增值業務提供商自愿組織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本_____”),對移動終端新技術,新業務以及各類移動終端之間的互通能力和對業務的承載能力進行研究,形成華語地區移動終端的倡導性建議,共同推動華語地區移動業務發展,滿足日益豐富的移動業務對終端的要求。

  各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依據《______________章程》,就各方在倡導性建議中擁有的有權成果的實施許可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定義

  1.1?各方:是指加入本_____,簽署本協議的所有成員。

  1.2?一方:是指加入本_____,簽署本協議的任何一個_____成員。

  1.4?協議外其他方:是指除簽署本協議,加入本_____的各方以外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1.5?倡導性建議:是指經過_____表決程序通過的針對某項移動終端新技術或新業務的技術文件,該文件將在本_____成員中獲得廣泛的推薦和應用。

  1.6?有權成果:是指一個或多個_____成員提交到本_____的,在本協議生效前及生效后,該成員或這些成員擁有知識產權的成果。

  1.7?知識產權(ipr):是指由一個或多個_____成員或協議外其他方的智力勞動成果依法取得的(無形資產)專有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專利申請權、專利權、著作權的文件、技術及相關成果的合法權利。

  1.8?許可方:是指擁有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并給予其他成員當中的一方或多方實施許可或授權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被許可方:是指對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獲得其所有人(許可方)實施許可或使用授權的其他各方。

  第二條?許可范圍

  除非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就有權成果的知識產權達成的許可協議(以下稱“許可協議”)另有規定,在本_____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領域內,有權成果的許可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國境內從事用于gsm、gprs及其演進技術領域內的移動終端產品或技術的設計、開發、應用、制造、銷售等。

  第三條?權利和義務

  3.1?各方應各自保證資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廣使用本_____最終形成的各項倡導性建議。

  3.2?經過_____表決程序通過的倡導性建議,以及或由_____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_____成員在其中已擁有的有權成果和知識產權外,其他知識產權屬于_____成員共同享有。

  3.3?_____成員在倡導性建議的形成過程中應如實向_____其他成員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技術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識產權或可能存在的知識產權,其他_____成員應在倡導性建議形成之前對涉及的自己擁有的知識產權提出主張。若倡導性建議形成后發現存在_____成員尚未披露的知識產權信息,則各方可根據有關_____規則,重新對倡導性建議進行討論和表決。倡導性建議被_____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拒絕在議案中加入其知識產權并拒絕許可。

  3.5?倡導性建議被_____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撤回其議案,并拒絕向其他各方進行知識產權的許可,具體的時間和處理方式,各方將另行討論,并在有關規則中確定,但_____成員不應隨意撤回其已經提出的議案。

  3.6?一旦被_____通過成為倡導性建議,在倡導性建議中包含其有權成果的成員可根據各方已經達成的一致,與其他成員簽署有關許可協議,許可協議的簽署應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若該成員拒絕進行許可,應以書面形式說明合理理由,上報理事會。

  3.7?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許可方依據本協議做出的知識產權許可是非獨占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銷的和不可轉讓的。同時,許可方可向協議外其他方進行許可,其條件不受本協議的限制,由許可方自行決定。

  3.8?倡導性建議被通過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3.6條的規定與有權成果的所有者簽署協議,簽署的時間,范圍由成員自行決定。

  3.9?對于_____未形成的倡導性建議,提交原文件的成員有權自行選擇進行專利申請或對其作其他處置,但不應侵害其他_____成員的合法權利。

  3.10?許可方向被許可方的授權范圍和許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簽署的許可協議為準。

  3.11?各方同意將在本_____內尊重和保護協議外其他方的知識產權。任何一方將含有協議外其他方知識產權的文件、資料、成果提交到_____,均應獲得權利所有者的許可。

  第四條?與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

  第五條?保密

  5.1?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協議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應對本協議及與本協議相關的所有信息嚴格保密。未經其他各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及相關保密信息披露給協議外其他方。

  5.2?本保密條款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一方退出本協議后或者本協議終止后持續有效。

  5.3?各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的條款適用于各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費用

  6.1?除非許可協議另行規定,許可方沒有義務向被許可方提供任何相關的技術支持與服務。

  6.2?本協議下發生的各方的各項費用,包括專利費用、其他費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擔。

  6.3?_____形成的倡導性建議,以及由_____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進行登記、申請專利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權利所有者承擔。

  第七條?通知

  本協議下要求或準許發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請求、同意和其它通訊往來(以下稱“通知”)應采用書面形式,同時采用電子郵件或其他便利方式發送給應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條?_____及適用法律

  8.1?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首先應當提交給本_____,各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在三個月內未能達成一致,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按照申請_____時該_____委員會現行有效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地點在____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參與_____的各方均有約束力。

  8.2?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九條?其他

  9.1?本協議自本_____發起成員的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根據_________或本協議有關規定被提前終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協議期滿前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延續本協議。

  9.2?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或_____成員另行達成其他協議,本協議終止時,本協議項下授予被許可方的所有許可也應終止,而且被許可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許可方的任何知識產權或信息;且被許可方應歸還或銷毀由許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資料。

  9.3?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本協議。任何對本協議的補充,修改或解除須經各方授權代表簽字后成為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協議生效后,如任何協議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協議所述權利,承擔本協議所述義務,該協議外其他方應當根據本_____的章程或相關工作規則所確定的程序加入本協議。

  9.5?一方退出本_____的,同時退出本協議。

  9.6?本協議一式貳份,協議各方及本_____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訂約方(簽章):_________訂約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書 篇9

  鑒于:基于GSM和GPRS及其演進技術的移動運營商、移動終端制造商、終端技術(器件)的開發商及制造商、增值業務提供商自愿組織_________論壇(以下簡稱“本論壇”),對移動終端新技術,新業務以及各類移動終端之間的互通能力和對業務的承載能力進行研究,形成華語地區移動終端的倡導性建議,共同推動華語地區移動業務發展,滿足日益豐富的移動業務對終端的要求。

  各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依據《_________論壇章程》,就各方在倡導性建議中擁有的有權成果的實施許可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1 各方:是指加入本論壇,簽署本協議的所有成員。 1.3 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簽署本協議,加入本論壇的論壇成員。

  1.4 協議外其他方:是指除簽署本協議,加入本論壇的各方以外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1.5 倡導性建議:是指經過論壇表決程序通過的針對某項移動終端新技術或新業務的技術文件,該文件將在本論壇成員中獲得廣泛的推薦和應用。

  1.6 有權成果:是指一個或多個論壇成員提交到本論壇的,在本協議生效前及生效后,該成員或這些成員擁有知識產權的成果。

  1.7 知識產權(IPR):是指由一個或多個論壇成員或協議外其他方的智力勞動成果依法取得的(無形資產)專有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專利申請權、專利權、著作權的文件、技術及相關成果的合法權利。

  1.8 許可方:是指擁有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并給予其他成員當中的一方或多方實施許可或授權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 被許可方:是指對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獲得其所有人(許可方)實施許可或使用授權的其他各方。

  第二條 許可范圍

  除非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就有權成果的知識產權達成的許可協議(以下稱“許可協議”)另有規定,在本論壇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領域內,有權成果的許可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國境內從事用于GSM、GPRS及其演進技術領域內的移動終端產品或技術的設計、開發、應用、制造、銷售等。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3.1 各方應各自保證資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廣使用本論壇最終形成的各項倡導性建議。

  3.2 經過論壇表決程序通過的倡導性建議,以及或由論壇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論壇成員在其中已擁有的有權成果和知識產權外,其他知識產權屬于論壇成員共同享有。

  3.3 論壇成員在倡導性建議的形成過程中應如實向論壇其他成員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技術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識產權或可能存在的知識產權,其他論壇成員應在倡導性建議形成之前對涉及的自己擁有的知識產權提出主張。若倡導性建議形成后發現存在論壇成員尚未披露的知識產權信息,則各方可根據有關論壇規則,重新對倡導性建議進行討論和表決。倡導性建議被論壇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拒絕在議案中加入其知識產權并拒絕許可。

  3.4 若上述倡導性建議,相關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權成果,該方將繼續擁有該方對有權成果的所有權利。

  3.5 倡導性建議被論壇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撤回其議案,并拒絕向其他各方進行知識產權的許可,具體的時間和處理方式,各方將另行討論,并在有關規則中確定,但論壇成員不應隨意撤回其已經提出的議案。

  3.6 一旦被論壇通過成為倡導性建議,在倡導性建議中包含其有權成果的成員可根據各方已經達成的一致,與其他成員簽署有關許可協議,許可協議的簽署應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若該成員拒絕進行許可,應以書面形式說明合理理由,上報理事會。

  3.7 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許可方依據本協議做出的知識產權許可是非獨占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銷的和不可轉讓的。同時,許可方可向協議外其他方進行許可,其條件不受本協議的限制,由許可方自行決定。

  3.8 倡導性建議被通過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3.6條的規定與有權成果的所有者簽署協議,簽署的時間,范圍由成員自行決定。

  3.9 對于論壇未形成的倡導性建議,提交原文件的成員有權自行選擇進行專利申請或對其作其他處置,但不應侵害其他論壇成員的合法權利。

  3.10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的授權范圍和許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簽署的許可協議為準。

  3.11 各方同意將在本論壇內尊重和保護協議外其他方的知識產權。任何一方將含有協議外其他方知識產權的文件、資料、成果提交到論壇,均應獲得權利所有者的許可。

  第四條 與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

  許可方應當作合理的努力及時向被許可方提供與其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權成果數量;有權成果說明書、附圖和權利要求書。

  上述信息提供的具體安排依照雙方達成的許可協議執行。

  第五條 保密

  5.1 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協議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應對本協議及與本協議相關的所有信息嚴格保密。未經其他各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及相關保密信息披露給協議外其他方。

  5.2 本保密條款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一方退出本協議后或者本協議終止后持續有效。

  5.3 各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的條款適用于各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 費用

  6.1 除非許可協議另行規定,許可方沒有義務向被許可方提供任何相關的技術支持與服務。

  6.2 本協議下發生的各方的各項費用,包括專利費用、其他費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擔。

  6.3 論壇形成的倡導性建議,以及由論壇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進行登記、申請專利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權利所有者承擔。

  第七條 通知

  本協議下要求或準許發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請求、同意和其它通訊往來(以下稱“通知”)應采用書面形式,同時采用電子郵件或其他便利方式發送給應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條 仲裁及適用法律

  8.1 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首先應當提交給本論壇,各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在三個月內未能達成一致,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參與仲裁的各方均有約束力。

  8.2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九條 其他

  9.1 本協議自本論壇發起成員的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根據_________或本協議有關規定被提前終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協議期滿前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延續本協議。

  9.2 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或論壇成員另行達成其他協議,本協議終止時,本協議項下授予被許可方的所有許可也應終止,而且被許可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許可方的任何知識產權或信息;且被許可方應歸還或銷毀由許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資料。

  9.3 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本協議。任何對本協議的補充,修改或解除須經各方授權代表簽字后成為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本協議生效后,如任何協議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協議所述權利,承擔本協議所述義務,該協議外其他方應當根據本論壇的章程或相關工作規則所確定的程序加入本協議。

  9.5 一方退出本論壇的,同時退出本協議。

  9.6 本協議一式貳份,協議各方及本論壇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書 篇1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雙方遵循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商標授權范圍

  一、甲方將已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注冊登記的第類商標(注冊號: )許可乙方使用在其生產的 產品包裝上。

  二、許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三、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地域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四、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形式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區域行業內普通許可使用。合同存續期間,不在省內 行業同類產品上,授權其他生產廠家使用甲方的第 類商標。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向甲方交納 萬元人民幣作為商標、冠名使用費。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必須保證在其生產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冊商標的產品,要符合國家有關該產品衛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及法定說明文字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圍使用甲方的注冊商標。

  八、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就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使用重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并續費備案,不續簽合同則自行終止。

  九、合同終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以及冠用《美國安伯士國際集團》《中美合作》為內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第6項中許可乙方在其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材料中所規定的文字,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

  十、甲方對乙方的商標使用許可授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僅為提高乙方知名度、擴大市場占有率所進行的企業形象和產品形象策劃和包裝。是在法律許可下的合法授權并受到法律保護。同時應當強調,雙方都是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法律責任均不得涉及對方;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法律糾紛和責任,也均不能構成對各方的法律連帶責任。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生效的條件:

  十一、雙方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上簽字、蓋章。

  十二、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金額足額交付了甲方商標使用費。

  十三、甲方將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受理備案。

  十四、合同生效以雙方簽字日期為準。在執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費未到甲方指定賬號,甲方視乙方違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內若不采取措施補救,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負。

  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十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簽合同。

  十六、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在使用甲方注冊商標之后,其產品粗制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并構成對甲方聲譽的嚴重損害的。

  十七、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后10個工作日內,商標使用許可費沒有全額進入甲方指定帳號(銀行公休、假日順延)

  交易程序

  十八、代理機構將雙方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后,甲方所承擔義務的全部完成。

  十九、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在受理《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后,依據其行政程序,向甲方發《商標使用許可備案通知書》,并在全國性的《商標公告》上公告

  二十、甲方指定北*安伯士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為甲方收款結算單位,全權負責甲方在中國境內商標使用許可中的事務工作,并對一方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爭議或法律糾紛,由北*安伯士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負責協調解決和應訴。

  違約責任

  二十一、乙方不能超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規定的商標類別、商品種類、商標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條件,合法使用美國安*士國際有限公司注冊商標。

  二十二、乙方只限于在本企業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美國安*士國際有限公司授權使用的商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為投資與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機構進行生產銷售并盈利。

  二十三、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冊商標前必須全部付清所有商標使用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許可合同的存續期間,不能單方面終止乙方的商標使用權(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件”的條款除外)

  爭議的解決

  二十四、對合同有爭議需要修改,必須經過雙方一致同意,簽署書面合同報原備案商標局受理方可生效。

  二十五、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的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共識,守約方得到賠償后合同可繼續履行。

  二十六、如合同爭議不能達成共識,可以將爭議提交中國-貿促會仲裁委員會,由該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條例》進行仲裁,仲裁結果為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自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將合同副本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由乙方將合同副本交送注冊地工商局存查。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

  簽訂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書 篇1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商標專利、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區域內代理銷售甲方“_______”系列產品時,以_______公司或經營部的名義在雙方約定的區域內登記注冊上述名稱,并經營甲方產品。

  第二條: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范圍內使用。

  第三條: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并作好產品技術保密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及期限為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文件、宣傳品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三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后的一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1乙方未能專業為甲方代理產品時;

  2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3為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制產品時;

  4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為產生時;

  5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系終止時。

  第七條: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標機關備案。

  第十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標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郵編:郵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書 篇12

  聘請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 甲方的服務范圍

  日常法律范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范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xx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

  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l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書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__市產權交易管理規定》和《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制定的示范文本。本合同供在北京產權交易所(簡稱北交所)場內進行產權或股權收購業務的意向受讓方委托北交所經紀會員代理產權交易時使用。

  二、本合同條款均為示范性條款,構成委托合同文本要件,供委托雙方選擇采用。當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本合同文本基礎上修改、調整或補充。

  三、合同涉及的當事人如為自然人的,請在當事人概況中填寫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四、本合同所述“委托業務”一般包括產權經紀服務及其他服務。其他服務僅供雙方參考,具體服務內容可根據雙方商議自行約定。

  五、產權交易服務費:指按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的規定,在北交所內進行產權交易的轉讓方或受讓方辦理產權交易時應支付的費用。收費標準依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服務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六、標的企業:是指轉讓方因其出資所享有的產權或股權依存的載體,即轉讓方自行或與他人合資設立的非公司制企業、有限責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業等。

  七、交易傭金:指受托人完成委托產權交易相關服務時,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的雙方商定的相關服務報酬。

  八、權證變更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指在產權變更過程中向有關政府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支付的費用。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

  日期:____________

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書 篇14

  甲方、乙方共同申請________________項目,對將來項目開展可能取得的工作成果與知識產權協商以下知識產權共享協議:

  2.在課題執行過程中,由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雙方共同申請。合作雙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請專利。

  3.由雙方共同完成的技術秘密成果,各方均有獨自使用的權利。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技術秘密。

  4.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獎勵,榮譽稱號和獎金等歸雙方共有。

  5.雙方對共有科技成果實施許可、轉讓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雙方共享。收益共享方式應在行為實施前另行約定。

  6.本協議不在協議雙方之間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系,如雙方希望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系的,應另行簽訂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書 篇15

  甲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為大力實施國家、省、市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全面落實《__________ 區經濟發展戰略綱要》,深入貫徹___________ 區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促進

  _____________ 區高端產業和產業高端發展,推動“五區”建設,雙方經友好協商,依平等、互利之原則,就開展________________ 區“知識產權服務行”活動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聘請乙方作為____________ 知識產權綜合服務合作單位,配合

  _____________ 知識產權促進行動領導小組開展“知識產權服務行” 活動,促進企業提高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綜合能力。合作時間為___ 年月—

  年月。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向轄區企業推薦乙方為甲方“知識產權服務行”技術支撐合作單位;

  2、向乙方提供在轄區企業開展知識產權綜合服務等相關工作必要的支持;

  3、要求乙方配合甲方為轄區企業開展公益性知識產權培訓,提供相關咨詢服務,指導甲方轄區企業建立知識產權工作制度;

  4、督促乙方應甲方轄區企業要求,提供及時、高效的市場化專業服務。

  三、乙方權利義務:

  1 、參與甲方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所進行的公益性知識產權綜合服務,獲得必要工作條件支持;

  2、應甲方轄區企業要求,提供及時、高效的專利、商標、版權和標準等各類知

  識產權確權、維權、品牌提升等市場化專業服務;

  3、組織優秀服務團隊協助甲方開展知識產權咨詢服務,開展知識產權培訓,指導轄區內企業建立知識產權工作制度;

  4、每____ 個月向_____________ 區知識產權促進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工

  作情況一次。

  四、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書 篇16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方、乙方共同申請________________項目,對將來項目開展可能取得的工作成果與知識產權協商以下知識產權共享協議:

  1.根據課題任務分工,在雙方的工作范圍內獨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各方獨自所有。一方轉讓其專利申請權時,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2.在課題執行過程中,由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雙方共同申請。合作雙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請專利。

  3.由雙方共同完成的技術秘密成果,各均有獨自使用的權利。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技術秘密。

  4.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獎勵,榮譽稱號和獎金等歸雙方共有。

  5.雙方對共有科技成果實施許可、轉讓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雙方共享。收益共享方式應在行為實施前另行約定。

  6.本協議不在協議雙方之間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系,如雙方希望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系的,應另行簽訂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書 篇17

  甲方:

  乙方:

  雙方就的標志設計知識產權及相關權力轉

  讓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同意以人民幣(大寫),將設計的標志的知識產權等相關權力轉讓給甲方,轉讓后該標志的所有知識產權及展覽權、版權、使用權、著作權、轉讓權等所有權力歸甲方所有。

  雙方就此標志的知識產權及使用權等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設計的標志經甲方確認后,甲方應盡快安排該標志的注冊事宜(為期1個月,以乙方設計的標志交付甲方,甲方簽字確認之日計)。

  二、甲方如在注冊過程中遇到由于乙方設計方案問題而不能注冊的情況,乙方負責為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標志方案。

  三、若乙方為甲方設計的在商標注冊的過程中,如發生該標志和其他公司接近和類似的情況而導致不能使用時,乙方負責為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標志方案,但不承擔任何因侵權而導致的法律責任。

  四、若因標志未注冊成功所造成的諸如畫冊、手冊及前期應用等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損失。

  此協議一式兩份,簽字后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如發生爭議,不能協商解決的,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本協議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以傳真方式確認同樣有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乙方代表簽名: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日期:日期:

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書 篇18

  鑒于:基于GSM和GPRS及其演進技術的移動運營商、移動終端制造商、終端技術(器件)的開發商及制造商、增值業務提供商自愿組織_________論壇(以下簡稱“本論壇”),對移動終端新技術,新業務以及各類移動終端之間的互通能力和對業務的承載能力進行研究,形成華語地區移動終端的倡導性建議,共同推動華語地區移動業務發展,滿足日益豐富的移動業務對終端的要求。

  各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依據《_________論壇章程》,就各方在倡導性建議中擁有的有權成果的實施許可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定義

  1.1各方:是指加入本論壇,簽署本協議的所有成員。

  1.2一方:是指加入本論壇,簽署本協議的任何一個論壇成員。

  1.3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簽署本協議,加入本論壇的論壇成員。

  1.4協議外其他方:是指除簽署本協議,加入本論壇的各方以外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1.5倡導性建議:是指經過論壇表決程序通過的針對某項移動終端新技術或新業務的技術文件,該文件將在本論壇成員中獲得廣泛的推薦和應用。

  1.6有權成果:是指一個或多個論壇成員提交到本論壇的,在本協議生效前及生效后,該成員或這些成員擁有知識產權的成果。

  1.7知識產權(IPR):是指由一個或多個論壇成員或協議外其他方的智力勞動成果依法取得的(無形資產)專有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專利申請權、專利權、著作權的文件、技術及相關成果的合法權利。

  1.8許可方:是指擁有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并給予其他成員當中的一方或多方實施許可或授權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被許可方:是指對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獲得其所有人(許可方)實施許可或使用授權的其他各方。

  第二條許可范圍

  除非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就有權成果的知識產權達成的許可協議(以下稱“許可協議”)另有規定,在本論壇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領域內,有權成果的許可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國境內從事用于GSM、GPRS及其演進技術領域內的移動終端產品或技術的設計、開發、應用、制造、銷售等。

  第三條權利和義務

  3.1各方應各自保證資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廣使用本論壇最終形成的各項倡導性建議。

  3.2經過論壇表決程序通過的倡導性建議,以及或由論壇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論壇成員在其中已擁有的有權成果和知識產權外,其他知識產權屬于論壇成員共同享有。

  3.3論壇成員在倡導性建議的形成過程中應如實向論壇其他成員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技術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識產權或可能存在的知識產權,其他論壇成員應在倡導性建議形成之前對涉及的自己擁有的知識產權提出主張。若倡導性建議形成后發現存在論壇成員尚未披露的知識產權信息,則各方可根據有關論壇規則,重新對倡導性建議進行討論和表決。倡導性建議被論壇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拒絕在議案中加入其知識產權并拒絕許可。

  3.4若上述倡導性建議,相關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權成果,該方將繼續擁有該方對有權成果的所有權利。

  3.5倡導性建議被論壇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撤回其議案,并拒絕向其他各方進行知識產權的許可,具體的時間和處理方式,各方將另行討論,并在有關規則中確定,但論壇成員不應隨意撤回其已經提出的議案。

  3.6一旦被論壇通過成為倡導性建議,在倡導性建議中包含其有權成果的成員可根據各方已經達成的一致,與其他成員簽署有關許可協議,許可協議的簽署應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若該成員拒絕進行許可,應以書面形式說明合理理由,上報理事會。

  3.7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許可方依據本協議做出的知識產權許可是非獨占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銷的和不可轉讓的。同時,許可方可向協議外其他方進行許可,其條件不受本協議的限制,由許可方自行決定。

  3.8倡導性建議被通過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3.6條的規定與有權成果的所有者簽署協議,簽署的時間,范圍由成員自行決定。

  3.9對于論壇未形成的倡導性建議,提交原文件的成員有權自行選擇進行專利申請或對其作其他處置,但不應侵害其他論壇成員的合法權利。

  3.10許可方向被許可方的授權范圍和許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簽署的許可協議為準。

  3.11各方同意將在本論壇內尊重和保護協議外其他方的知識產權。任何一方將含有協議外其他方知識產權的文件、資料、成果提交到論壇,均應獲得權利所有者的許可。

  第四條與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

  許可方應當作合理的努力及時向被許可方提供與其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權成果數量;有權成果說明書、附圖和權利要求書。

  上述信息提供的具體安排依照雙方達成的許可協議執行。

  第五條保密

  5.1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協議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應對本協議及與本協議相關的所有信息嚴格保密。未經其他各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及相關保密信息披露給協議外其他方。

  5.2本保密條款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一方退出本協議后或者本協議終止后持續有效。

  5.3各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的條款適用于各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費用

  6.1除非許可協議另行規定,許可方沒有義務向被許可方提供任何相關的技術支持與服務。

  6.2本協議下發生的各方的各項費用,包括專利費用、其他費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擔。

  6.3論壇形成的倡導性建議,以及由論壇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進行登記、申請專利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權利所有者承擔。

  第七條通知

  本協議下要求或準許發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請求、同意和其它通訊往來(以下稱“通知”)應采用書面形式,同時采用電子郵件或其他便利方式發送給應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條仲裁及適用法律

  8.1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首先應當提交給本論壇,各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在三個月內未能達成一致,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參與仲裁的各方均有約束力。

  8.2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九條其他

  9.1本協議自本論壇發起成員的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除非根據_________或本協議有關規定被提前終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協議期滿前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延續本協議。

  9.2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或論壇成員另行達成其他協議,本協議終止時,本協議項下授予被許可方的所有許可也應終止,而且被許可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許可方的任何知識產權或信息;且被許可方應歸還或銷毀由許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資料。

  9.3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本協議。任何對本協議的補充,修改或解除須經各方授權代表簽字后成為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協議生效后,如任何協議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協議所述權利,承擔本協議所述義務,該協議外其他方應當根據本論壇的章程或相關工作規則所確定的程序加入本協議。

  9.5一方退出本論壇的,同時退出本協議。

  9.6本協議一式貳份,協議各方及本論壇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訂約方(簽章):_______訂約方(簽章):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書 篇19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甲方的服務范圍

  日常法律范圍: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2.5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本條所列

  2.10條至

  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常年知識產權顧問合同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商標服務范圍:

  2.15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本條所列

  2.17至

  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范圍

  2.22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詢意見;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咨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代理復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關于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咨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接受委托就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關于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本條所列

  2.23至

  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范圍

  2.33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本條所列

  2.34至

  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工作方式

  3.1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常年知識產權顧問合同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3.2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____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

  第5條甲方的義務

  5.1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乙方的義務

  6.1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其他

  9.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_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國際知識產權合同范X精選

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書 篇20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高學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專業技術職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在職期間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保密事項在市場競爭中具有極為重要價值,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勞動法》、《 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信息,本著平等自愿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就該保密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保密事項范疇、保密義務、競業限制

  一、甲方的商業秘密

  1、甲方商業秘密法律含義: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不為公眾知悉,是指該信息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甲方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保密措施,包括甲方采取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一切合理的保密措施。商業秘密包括兩部分:非專利技術和經營信息。

  2、甲方商業秘密業務范疇:

  (1)非專利技術信息,是指技術秘密或技術訣竅。技術秘密是指甲方在醫療服務或影視廣告策劃服務過程中的技術訣竅或秘密技術、非專利技術成果、專有技術。該技術秘密主要寓于圖紙、資料、膠卷、軟件等載體中。具體包括但不限于設計、程序、產品配方、制作工藝、制作方法、技術訣竅、技術構思、軟件、硬件、系統集成方案等技術信息。

  (2)經營信息,是指與醫療經營、服務有關的保密資料、情報、方案、方法、程序、經營決策等以及組織、經營管理的秘密。凡是與經營管理有關的具有保密性質,又能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情報或信息,均屬于經營信息的范圍。其表現形式為數據、信息、經驗等,多以計算機軟件等為載體。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①未實施及尚未實施完畢的企業戰略規劃、發展計劃、經營方針與計劃、營銷策劃方案、商業模式、投融資決策、服務策略;

  ②資產購臵計劃、投資計劃、服務推廣計劃、廣告計劃、改制上市、并購重組;

  ③管理規程、產權交易、財務數據及財務經營分析報告、廣告分析報告、資源儲備、客戶信息、招投標事項;

  ④貨源情報、服務網絡、客戶及潛在客戶的名單、醫療服務價格、標底、標書的內容;

  ⑤企業資信狀況、醫療服務的社會認可狀況、供求狀況、市場占有狀況,服務的區域分布等資料以及組織經營管理的模式、方法、公關和管理經驗等;

  ⑥與廣告業務直接相關的平面設計、影視節目、影視廣告成片及拍攝素材、錄音、后期包裝制作,網絡數據、代碼、頁面、架構、網絡營銷策劃方案;

  ⑦媒體合作的機構、形式、內容、價格,媒介投放計劃、資金預算方案,營銷合作機構的形式、內容、價格;

  ⑧人力資源信息、薪酬制度、提成方案等;

  ⑨藥品、醫用耗材、醫療器械、醫療設備、辦公用品等采購方案、采購對象與價格等。

  3、商業秘密來源

  甲方的商業秘密可能部分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間接取得。而這些信息的產生可能包括但不限于:①乙方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產生;②乙方為了工作而獨立構思或取得;③甲方對公知信息進行選擇、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④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⑤甲方偶然取得。

  二、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保密事項

  1、法律含義:是指那些尚未納入知識產權法保護范圍,又不構成商業秘密,但對用人單位仍具有一定保密價值的事項或信息。

  2、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保密事項范疇。凡是沒有納入商業秘密范圍,又不受知識產權法規保護的對甲方有一定利益的事項均屬此范圍。

  三、保密義務:

  1、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責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權,僅在授權范圍內披露或使用信息。

  2、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或者與職務有關的業務交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形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相關其他職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3、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當手段獲得或幫助他人獲得甲方的信息:

  ①獲得信息是未經授權而獲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載體,或采取任何技術手段而取得的;

  ②獲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脅迫、欺詐、賄賂、盜竊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結果;

  ③獲得信息的地點是未經授權而進入的地點;

  ④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秘密的員工離開甲方。

  4、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紙、圖表、電腦、傳真、磁盤以及其他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著秘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無條件的將這些載體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應當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于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當乙方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乙方應及時將所有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本和復印的資料)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5、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必須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6、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兩年內(自勞動關系解除之日起,至勞動關系解除兩年后的次日止)乙方不論在何種單位就職,均不得使用在甲方就職期間所執行業務之客戶名單,不得使用在甲方就職執行業務期間自行發展起來的客戶名單;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乙方不得勸誘甲方任何在職人員離職。

  7、鑒于甲方擁有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在商業競爭中有重要價值,存在于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和終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和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之日起二年內有效,對重要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長期有效。

  四、競業限制:

  ①乙方同意為甲方利益盡最大努力,不組織、不參加任何與甲方競爭的企業,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行為。

  ②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無論受聘于甲方期間還是聘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以后,保證不使用、不發表和不泄露有關甲方及其客戶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并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殘缺、不污損,在甲方指示和在業務范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交流,但不得有下列行為: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

  不得為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或甲方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

  第二條知識產權條款

  一、與發明創造有關的知識產權歸屬于甲方。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間,執行甲方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職務發明創造的專利權歸屬于甲方;由甲方資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環境及甲方不對外公布的信息、技術資料等完成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為了甲方的利益,應將其職務創造中有關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迅速向甲方匯報,并以書面形式作出報告,同時協助甲方獲得上述權利。乙方保證在合同期內向甲方完整提供關于業務活動的一切構想。

  二、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施工工藝、設計方案、發明創造、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及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或者甲方明確規定的秘密信息,乙方認為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并明確屬于非職務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于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申明后,甲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三、乙方完成本職工作或甲方另行交付的工作任務所創作的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甲方所有。根據《著作權法》規定特定情況下著作權由乙方享有的,甲方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甲方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四、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將甲方的商標、字號等進行注冊或提出其他權利要求,甲方一經發現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制止侵權行為后,要求乙方承擔相關違約賠償責任。

  第三條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等作為勞動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保障合同有效履行的作用,乙方知曉并自愿按其規定執行。

  第四條違約賠償責任

  1、乙方不履行第一條與第二條所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因違約而獲得的收入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不履行第一條與第二條所規定的義務,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損失賠償金額由因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或乙方違法所得收益)加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律師費等各項費用組成。

  4、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也可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第五條協議權利義務的終止

  甲、乙雙方協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協議自行終止,但務必以電話或郵件形式知會對方: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的技術秘密或者商業秘密已經公開;

  2、甲方法人終止,且無承受其權利義務的人。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可以由甲、乙雙方進行協商解決或者委托雙方認可的第三方進行調解。如一方拒絕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所在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第七條其他事項

  1、雙方確認,已經全面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

  3、本協議經甲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和乙方簽字后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作為《勞動合同書》附件,與《勞動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書 篇21

  甲方:

  乙方:《________學報》編輯部

  甲、乙雙方就論文版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是所投論文的《________________ 》的(a作者b作者之一c其他作者指定的代表人)。

  2.甲方保證該論文為其原創作品并不涉及泄密問題。若發生侵權或泄密,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3.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對該論文的以下權利轉讓給乙方:

  (1)匯編權(論文的部分或全部);

  (2)翻譯權;

  (3)印刷版和電子版的復制權;

  (4)網絡傳播權;

  (5)發行權。

  4.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正式出版該論文后第 ________年的____月____日;適用地域為世界各地。

  5.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在本合同第3條中轉讓的權利,甲方不得再許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后繼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譯)該論文中部分內容或將其匯編在甲方非期刊類的文集中。

  6.除另有約定外,乙方在收到甲方論文稿件后_____天內將通知甲方稿件處理情況。若經審理,不符合乙方正刊刊登標準或不能及時刊登,甲方選擇(a撤回稿件或b刊登在乙方所出增刊之上)。若超過_____天甲方沒有收到乙方的任何通知,則甲方可自行處理該稿件,本合同自動終止。

  7.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________學報》(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乙方將按以下標準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費。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該論文,將不再收取甲方版面費。

  正刊版面費標準: _____元千;增刊版面費標準:_____元千。

  稿件數不足_____的以_____計,超過_____不足_____的以_____計。數以d軟件計空格統計的數為準。

  8.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________學報》(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后,乙方將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并贈送樣刊兩本。作者如需要多領,則應按定價支付乙方價款。

  正刊稿酬標準:_____元千(含光盤版及其他稿酬);增刊稿酬標準:_____元千。

  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該論文,將不再支付甲方稿酬。

  9.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

  10.其他未及事宜,若發生問題,雙方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甲方(代表): 乙方:《________學報》編輯部

  乙方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____

  知識產權合同協議書精選

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書 篇2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上雙方就雙方有關_________卡拉制作大獎賽參賽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責任

  1.1_________卡拉制作大獎賽,由_________主辦,_________承辦,規則制定及解釋權屬于_________。

  1.2甲方負責提供其具有知識產權的軟件工具及使用說明,并在預先通知的時間地點向乙方提供集中培訓。乙方可自愿到場接受培訓。

  1.3乙方自愿參加本次_________卡拉制作大獎賽,并服從大賽規則。

  1.4乙方自行解決其他有關素材,包括聲音文件,歌詞和圖片。乙方保證素材的選用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識產權。

  1.5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工具制作的所有作品屬于甲方所有,其中包括乙方提交了的參賽作品和沒有提交的作廢作品。

  2.保密條款

  2.1本條款適用于以下情況:乙方以各種形式或方式向其關聯人透露甲方尚未以非保密方式公布的信息,乙方代表本方及其相應的關聯人對所有保密信息,同意根據本條款規定,對有關方在本協議簽定前后的行為承擔保密義務。

  2.2乙方對于甲方在合作過程中向其透露的技術和商務等方面的尚未公開的信息,均應承擔保密責任,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給予或轉讓該等保密信息。

  2.3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應將載有甲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資料或軟件,按甲方要求歸還甲方,或予以銷毀,或進行其他處置,并且不得繼續使用這些保密信息。

  2.4在本意向書終止之后,乙方的保密義務并不隨之終止,仍需履行上述保密義務,直到甲方同意其解除此項義務,或事實上不會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甲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損害時為止。

  3.其他

  3.1本意向書的訂立、執行、解釋及仲裁均應適用美國法律。

  3.2本意向書以中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書 篇23

  甲方(單位):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

  因乙方現為甲方提供服務或雙方合作,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和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依據相關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保密部分

  第一條 保密內容及范圍

  1.1、乙方同意對甲方、或者雖屬于甲方客戶(含意向客戶)等第三方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一切保密信息在保密期內予以嚴格保密。

  1.2、本協議中的“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接觸到的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的任何形式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任何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不欲公開的觀點、發現、發明、公式、程序、計劃、圖表、模型、參數、數據、標準、商業秘密、專有技術以及任何知識產權等;

  (2)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制作或擁有的任何形式的報告、訪談記錄、數據、信件、電子郵件、報表、模型以及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副件;

  (3)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的技術資料或秘密、經營情況、經營策略及經營信息、客戶信息、客戶經營狀況等;

  (4)甲方內外部項目的項目建議書、項目計劃、報價、合同、項目研究方法和工具、培訓資料和工具以及項目成果等;

  (5)甲方內部不欲公開或未經公開的公司制度、文件、決議、消息和公司運營情況等;

  (6)任何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不欲公開的關于財務、成本、利潤、市場、銷售、合同、采購等渠道、客戶、經銷商信息等。

  (7)甲方的客戶或潛在客戶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身份及其他相關信息、客戶聯系方式和客戶銷售策略等;

  (8)下列信息亦屬于甲方的重要保密信息。

  1.3、乙方承認,上述“保密信息”均為甲方的保密信息。本協議不僅適用于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后接觸的保密信息,也適用于乙方在本協議生效日期前接觸的所有保密信息。

  1.4、乙方確認,如果對是否屬于保密信息存在爭議或不太明確,則乙方應按保密信息進行處理,除非得到甲方或乙方上級的明確否認。

  第二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2.1、乙方同意為甲方公司利益盡最佳努力,在提供服務或雙方合作期間不組織、參加或計劃組織、參加任何競爭企業、或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

  2.2、乙方在為甲方提供服務或雙方合作期間,應嚴格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服務內容相應的保密職責;若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保密信息。

  甲方或乙方上級在職權范圍內就保密事宜對乙方提出的要求與指示,乙方應予執行,并作為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的一部分。

  2.3、乙方同意對保密信息予以嚴格保密,承擔的保密義務包括但不限于:

  2.3.1、乙方因某一項目而從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處獲得的保密信息,乙方承諾只在進行該項目或與該項目緊密相關的項目研究時使用,絕不為與該項目無關的目的使用該保密信息;

  2.3.2、乙方應對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交到自己手中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不得泄漏或遺失,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私自保留或復制、記錄;

  2.3.3、非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以任何方式或向任何第三方(任何第三方,包括除甲方該項目組人員以外的任何機構和人員)披露或透露保密信息;亦不得依據保密信息,就任何問題,向任何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議;

  2.3.4、當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要求乙方交回保密信息時(無論出于何種理由),乙方應立即將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載體、復制品等)完整交回;

  2.3.5、根據甲方的要求,如實向甲方提供保密信息的使用記錄;

  2.3.6、乙方在離職時或任何時候甲方提出要求時,須將一切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載體、復制品等)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交還甲方;

  2.4、乙方在離職后,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以及以上各項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傳播、披露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不得利用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從事損害甲方利益或可能對甲方利益造成不利影響的活動,包括向乙方之后任職單位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為乙方自營企業利益使用保密信息等。

  2.5、無論在職期間或離職后,乙方均不得勸誘及參與招聘甲方其它員工到甲方的競爭單位工作。

  2.6、在職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與甲方客戶有私下交易或金錢往來。

  2.7、保密信息的保密期是指:乙方在職或離職后,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對外公布保密信息,或者保密信息為公眾所知之前的任何時間。

  2.8、特別是,下列任何一行為均屬于違反保密義務之列:

  離職后,乙方不得(包括不得自行及不得通過乙方所在單位)與原甲方客戶進行與甲方存在競爭的業務或交易;如原甲方客戶聯系乙方,則乙方應將該信息告知甲方或要求原甲方客戶與甲方聯系。

  第三條 有關確認

  3.1、雙方確認,就本協議的履行,甲方無需額外向乙方支付費用或報酬,不影響本協議效力,除非雙方另有約定。

  3.2、乙方確認,已經知悉并理解甲方的下列制度,并同意遵守執行。

  3.3、甲方將不定期的修改有關保密的制度與作法,并通過電子郵件、公司網絡平臺等進行發布,乙方同意經常查收相關文件,并遵照執行。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乙方違反保密義務時,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同時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造成的一切損失,損失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譽損失、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的損失,以及甲方為此支出的調查費用、公證費用、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向第三方支付的賠償,為應對第三方的指控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等。

  上述賠償可以從乙方的服務報酬或勞動報酬中扣除。

  4.2、如果乙方侵犯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相關的保密信息或知識產權,甲方有權代表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4.3、乙方在職期間有任何違反本協議的行為時,均被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與甲方規章制度,甲方可解除勞動關系并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知識產權部分

  第五條 定義

  5.1、“知識產權”:是指已注冊和未注冊的、包括進行了注冊申請的專利、專利申請權、商標、服務標志、標識、形象、商號、互聯網域名、設計權、版權(包括計算機軟件的版權)、數據庫權利、半導體設計圖權利、實用新型、專有技術和其他知識產權,以及在世界各地相同或相似效果的其他所有的權利或保護形式,不論其表現為何種形式,記載于何種載體,無論是否登記。

  5.2、“職務作品”:是指乙方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而創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作品、論文、報告、文件、圖畫、肖像、產品理念、服務理念、照片、底片、錄音/像帶和母帶、電腦程序、源代碼、結果代碼、原型、研究數據和文件、樣本、日志、報告和其他材料(總稱“職務產品”)

  第六條 知識產權歸屬

  6.1、有下列條件情況之一的,乙方完成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全部屬于甲方:

  6.1.1、受聘期間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6.1.2、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研發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6.1.3、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后兩年內研發的與其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甲方交付的任務有關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6.1.4、主要利用甲方的資金、設備、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材料等所研發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6.1.5、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6.2、除非乙方證明不符合上述條件,否則在乙方在職期間以及離職后兩年內形成的與乙方工作相關的作品或產品,均屬于職務作品,全部知識產權應屬于甲方。

  6.3、乙方同意,在受雇甲方期間及其離職后,如為甲方合法取得或維持上述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的所有權所需要,乙方將按照甲方的要求簽署有關文件或提供必要的協助。

  6.4、乙方承諾,在任何時間,僅為甲方利益、并按甲方所要求的方式使用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非經甲方的書面授權,不對其作任何形式的處分/處置。在與甲方的聘用關系解除或者終止后,立即停止對前述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的一切使用行為。

  6.5、甲方與乙方的聘用關系解除或者終止后,乙方承諾,不再聲稱是甲方的雇員、或聲稱具有代表甲方的權利,且不得以任何形式(有償或無償、直接或間接)侵占、使用或者擅自復制、帶走甲方擁有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的任何文件、資料,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書面許可。

  甲方(單位):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

  簽于:___________

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書 篇24

  甲方: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根據其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受雇于甲方,擔任_________職務。甲方和乙方為明確乙方在受雇于甲方期間與保密、知識產權保護及競業禁止有關的事項簽訂本協議。

  第一章 定義

  第一條 定義

  1.1 "成果"指所有可取得或不可取得專利權的發明創造、發現、設計、工序、公式、代碼、革新、開發、改進,可取得或不可取得著作權的各種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計算機軟件、文章、報告、制圖、圖紙、藍圖、廣告、營銷材料、標識等),技術訣竅以及商業秘密。

  1.2 "甲方業務"指【 】。

  1.3 "甲方擁有的成果"指甲方自行開發、受讓或以其他方式依法獲得所有權的任何成果、依據本協議規定擁有的職務成果以及乙方根據本協議第5.2條轉讓給甲方的其他所有成果。

  1.4 "聘用期間"指乙方受聘于甲方(包括甲方的關聯公司)的全部期間。

  1.5 "商標"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商標。

  1.6 "著作權"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著作權。

  1.7 "專利權"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專利權。

  1.8 "職務成果"指聘用期間以及乙方在因任何原因離開甲方后一年內單獨或與其他人共同設想、創作、開發、實施或以某種有形形式表現的并至少符合下列兩個條件之一的所有成果:____________

  涉及甲方業務任何方面的;

  按照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構成職務作品、職務發明創造或其他職務技術成果的。

  第二章 保密

  第二條 保密義務

  聘用期間,乙方應當對其在甲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方式獲取、獲知的保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____________

  2.1 乙方不得以盜竊、利誘、脅迫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本公司的保密信息;不得將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徑獲知的甲方的保密信息予以泄露,包括:____________

  將保密信息有償或無償提供給不應獲知保密信息的公司內部或外部的其他人;

  未經公司批準,將保密信息公開發表,披露: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于在公開刊物上發表文章;

  在學術會議、展覽會中展示;通過博客、微博、微信等方式公開傳播;將保密信息進行商標、專利申請或著作權登記;

  在非辦公場所談論保密信息,致使保密信息為公眾所知;

  其他泄露保密信息的行為。

  2.2 乙方應在工作中根據工作任務及工作內容的性質對保密信息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

  在保密信息載體中標注機密或絕密字樣;在傳遞保密信息時向接收者告知該信息為保密信息;在保密信息中采取設置密碼、加鎖等方式進行保密;

  在本職工作范圍內掌握的保密信息僅由本人和相關主管領導、有業務合作的本部門人員、其他業務部門人員、相關職能部門人員知悉。不得向與其業務無關的公司內部、外部人員透露、泄漏公司的保密信息;

  非工作需要,不得利用移動存儲設備、網絡途徑復制、傳輸公司的保密信息;

  定期將保密信息做資料備份工作,防止因系統、網絡問題丟失保密信息;乙方因未及時采取備份工作導致公司保密信息丟失、不可重現,應承擔丟失保密信息責任;

  在對外合作、代理、交易時如涉及保密信息的使用或提供,應當事先經管理信息管理部門或主管領導批準。批準后,應當與對方簽署相關的保密協議或在合同中增加保密條款,并在保密協議簽署后方可提供相關保密信息;

  未經他人許可,不得私自開啟他人電腦、閱讀他人業務文檔、文件;不得擅自復制他人文檔、文件,但公司出于管理核查、網絡安全等需要使用的除外;

  (7) 對公司研發、經營過程中涉及的以紙質、電子形式表現的公司產品、信息等文檔保密內容(包括文件、文稿、圖片、法律文件等),乙方均應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泄漏;

  (8) 公司公布的《保密制度》規定的其他保密措施。

  2.3 乙方無論何時發現保密信息泄露時,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范圍進一步擴大,積極采取措施預防損失的發生,并及時向甲方報告。

  2.4 乙方離職時,應將掌握的全部保密信息及載體按本協議及甲方保密制度相關約定或規定進行清除或向甲方移交,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保留、備份或復制。離職員工應依照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對在職期限內獲知的保密信息繼續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條 保密信息范圍

  本協議所指保密信息包括甲方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和其他保密信息。

  3.1 技術信息包括:____________設計、程序、產品配方、制作工藝、制作方法等。技術信息的具體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產品研發計劃、需求規格說明書、設計文檔、方案;產品創意、設計;產品開發技術文檔、產品開發路線圖、程序源代碼及運行碼、產品許可證生成程序源代碼及運行碼、用戶操作手冊、產品安裝手冊、技術方案、技術指標、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測試報告、測試用例、樣品等;工業配方、制作工藝、試驗記錄、試驗方式、工藝流程等;公司商標申請、專利申請、著作權登記的計劃、方案、內容。

  3.2 經營信息包括:____________管理訣竅、客戶信息、貨源情報、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信息等。經營信息的具體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公司并購、投資、上市、投標計劃、方案;產品營銷策略、計劃、方案;產品銷售渠道名單、方案;產品市場推廣計劃、創意;產品貨源情報;客戶名稱、客戶聯系信息、合作信息等。

  3.3 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還包括:____________本公司與第三方合作中向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其他本公司聲明有保密要求或有保密標識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3.4 甲方的其他保密信息包括:____________

  公司人事信息: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于人事架構、員工名單、數量、聯系方式、崗位職責、人事調整信息、股權激勵方案、股權分配信息等;

  公司財務信息:____________員工薪資信息、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及其他財務賬目信息等;

  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以及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公司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其他本公司聲明有保密要求或有保密標識的保密信息。

  第三章 知識產權保護

  第四條 成果披露

  乙方同意在任何成果產生后均應立即(但無論如何不遲于該等成果產生后的3日)全部向甲方披露。

  第五條 對成果的權利

  5.1 所有職務成果均為甲方單獨擁有的財產,而且職務成果的全部著作權、就職務成果的全部專利申請權和被授予的全部專利權以及職務成果的其他所有工業產權和知識產權在世界各地均歸屬于甲方。

  5.2 除職務成果以外,對于乙方在聘用期間擁有任何權益(包括所有權和其他權益)的任何成果,乙方在此將該等權益以合理的價格全部轉讓給甲方。乙方聲明并保證,乙方在其中擁有任何權益的所有成果均適用本協議的規定,乙方特此免除甲方及其繼任者、受讓人、關聯公司、被許可人、董事、職工及代理人(以下統稱"關聯人")因甲方或其任何關聯人使用或披露該等成果而對乙方承擔的任何責任。

  5.3 盡管有第5.2條的規定,若乙方可提供足夠的書面證據,則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向甲方轉讓同時滿足下列所有條件的任何成果:____________

  乙方沒有使用甲方的任何成果、設備、物品、設施或商業秘密并完全利用自己的時間所創造的;

  在任何方面均與甲方業務無關的;

  不是因乙方為甲方完成任何工作所產生的。

  經甲方要求,乙方應當向甲方披露應被認定為乙方財產而不適用本協議規定的所有成果的證明文件,而無論該等成果是乙方單獨還是與其他人共同創造的,也無論該等成果是在受雇前還是聘用期間創造的,甲方應就該等證明文件承擔保密責任。

  5.4 乙方進一步同意,除本協議另有約定或甲方以書面形式同意的以外,乙方無權利且不得直接或間接:____________

  復制、改變、修改、翻譯、生產、營銷、出版(發布)、發行、銷售、許可或分許可、轉讓、租賃、傳送、傳播、展示或使用甲方擁有的成果、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復制品;

  將甲方擁有的成果、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復制品用于創作派生成果、提供電子方式的訪問或閱讀或存入計算機儲存器;

  在中國或其他國家、地區申請(或申請注冊)甲方擁有的成果或與其有關的任何專利權、著作權、商標、其他工業產權或知識產權;

  引起其他人的任何上述行為。

  5.5 如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擁有的成果的若干權利(在本第5.5條中簡稱為"該等權利")必須歸屬于乙方且不允許合同當事人就歸屬問題另行約定,則本協議雙方同意按照下列規定處理:____________

  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該等權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可以轉讓的,則乙方應在最大的程度上向甲方以適用法律所允許的最低價格轉讓該等權利。

  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不能將該等權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轉讓給甲方,或該轉讓須由政府部門批準而未能獲得批準,則乙方在此自動將該等權利中不能轉讓部分許可給甲方,以便甲方及其繼任者擁有甲方擁有的成果(及其修改成果和派生成果)的全部使用權和實施權。本第項所規定的權利許可應為不收費、不可撤銷、獨占性(排除乙方本人及所有第三方)、全球性和可轉讓的,甲方亦有轉許可權。

  乙方承諾,將不以任何方式行使無法按照以上規定轉讓或許可給甲方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對甲方擁有的成果的署名權及其他人身權),但甲方事先書面同意的除外。

  5.6 乙方承諾,乙方在雇用關系終止后1年內向第三方披露的或在由其本人或由他人代表所提出的專利或著作權申請中所述的任何成果,應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被視為甲方擁有的成果,但乙方證明該成果同時符合第5.3條規定的三個條件的除外。

  第四章 競業禁止

  第六條 競業禁止期間

  在聘用期間及在被甲方停止聘用之日起(不論任何原因)(下稱"停聘日")2年("競業禁止期間")內,除非得到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甲方開展業務的區域內直接或間接參與、進行或牽涉進任何在任何方面與甲方業務相競爭或相似的業務或甲方業務的上下游業務;但是這不得妨礙其對在任何股票交易市場掛牌的股票的持有(無論是直接持有或通過指定人持有),只要此持有不超過任何一個公司所發行的任何種類的股票或股份中的5%。

  第七條 全職工作和競業禁止

  7.1 乙方承諾,在被甲方聘用期間,將以其全部的時間和精力投入甲方的業務,并盡其最大努力為甲方拓展業務、擴大利益,而不會參與任何甲方業務的競爭、上下游業務或其他業務;

  7.2 在被甲方聘用期間及競業禁止期間內,無論是為自己還是代表任何其他個人或公司,乙方不應:____________

  在開發、研究、生產、銷售或維護與甲方業務相同或者與甲方業務具有競爭關系或從事甲方業務的上下游業務的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地為這些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

  就甲方屆時開展的任何一類的業務而言,唆使、介入或試圖誘使其已知曉在競業禁止期間內的任何時間為甲方的重要顧客、客戶、供貨商、代理、分銷商、或職工(但不包括低職位的職工)、顧問的任何個人脫離甲方;

  干擾甲方供應產品、貨物或服務的持續性,或破壞上述任何供應的條件;

  無論是作為任何其他人的委托人、代理人、股東、董事、合伙人或職工實施、進行、參與或牽涉進任何涉及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任何其他由甲方在相關時間內進行服務、銷售或供應的區域內的顧客銷售或提供產品或服務的業務或活動,并與甲方正在或在競業禁止期間內曾經開展的業務相競爭的業務,或該等業務為甲方業務的上下游業務。

  7.3 自停聘日起,乙方不得聲稱自己仍然:____________

  為甲方的雇員或董事,或者有權以甲方的名義行事;或者

  除其所持有的甲方任何股份外,與任何甲方的業務或事務存在利益關系;或者

  使用或允許任何第三方使用由甲方使用的任何名稱、標志或其他知識產權,或者可能與甲方之名稱、標志、其他知識產權相混淆的名稱或標志。

  7.4 除非乙方在為盡其對甲方的職責而合理必要的限度內,乙方不得在其作為職工、董事、股東或以其他方式與甲方存在利益關系的期間內或者其后的任何時間內直接或間接地使用、披露或與其他任何人交換有關甲方的事務、業務、方法、流程、制度、計劃或研發或者其顧客、客戶或供貨商的任何信息,以及其他能被合理視為甲方或其顧客、客戶、供貨商的機密的信息(但法律要求其加以披露的信息或在相關時間內并非由于其錯誤披露的原因而已進入公共領域的信息不包括在內),并將盡其最大努力防止任何第三方對任何此類信息的公布或披露。

  7.5 向乙方提供的任何業務活動的擴充、發展或進步或者適當機遇都只能通過甲方或其全資子公司(如適用)進行或實施(除非甲方另行同意)。

  第八條 競業禁止補償金

  8.1 在乙方遵守前述第六條與第七條規定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該補償金將于競業禁止期間按月向乙方支付。每月的競業禁止補償金金額為乙方在甲方任職的最后一個月的月收入的【2】%。首期補償金應于停聘日支付,其余各期應于甲方每月發薪日支付。若甲方遲延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超過1個月,乙方可在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后終止履行在本協議第7.2條下的義務。

  8.2 為避免歧義,乙方確認競業禁止補償金并不構成甲方的義務。如果甲方于停聘日(具體日期由雙方共同確認或通過仲裁機構或法院生效文書確認后起算。在確認之前,乙方仍負有該等信息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前1個月或競業禁止期間內每月付款日前1個月通知乙方停止競業禁止補償金的支付,則自該等停聘日/付款日起,乙方被免予承擔其在本協議第7.2條下的義務。乙方無權要求甲方支付其免于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期間的競業禁止補償金或任何其他補償金。

  第五章 其他事項

  第九條 承諾和保證

  9.1 乙方向甲方聲明并保證,其未曾與其他人達成過可能妨礙乙方全面遵守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的任何協議。

  9.2 乙方向甲方聲明并保證,其未曾、將不會在未經其原用人單位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將該單位的任何專有或保密信息帶入到其工作中,也不會用于完成其在甲方的工作。乙方同意不向甲方披露任何以前工作單位的任何商業秘密。乙方進一步向甲方聲明并保證,其受雇于甲方并不會導致其不履行其對任何其他人的義務或披露任何其他人的任何秘密。

  9.3 乙方向甲方承諾,于本協議簽署之日,乙方未與其原用人單位簽署競業禁止協議或該等競業禁止協議已經失效。

  9.4 如果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協議需要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方可生效或為履行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需要辦理批準或其他手續,則乙方承諾協助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并簽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9.5 乙方承諾,在聘用期間及停聘日后的任何時間,將無償提供甲方所要求的一切協助(但合理的必要成本由甲方予以補償),以保護甲方對所有甲方擁有的成果的權益。這些協助包括但不限于在甲方申請或維持任何專利或著作權過程中或甲方在世界各地進行的與任何甲方擁有的成果有關的任何訴訟或法律程序過程中簽訂所需的文件并在必要時作證。

  9.6 乙方承諾,如果其離職,其將通知新雇主其在勞動合同和/或本協議項下須繼續履行的義務,并有義務協助甲方向其新雇主發出該等通知。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1 乙方違反本第四章任何規定的,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利益將歸甲方所有,且乙方應向甲方返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補償金,并向甲方賠償數額等于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補償金的5倍的違約賠償金。如果所賠償的違約賠償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實際損失,則甲方將有權就其間的差額向乙方追償。損害賠償的支付,不得影響甲方因乙方違約而享有的其他救濟權利。

  1.2 除上述1.1條的規定以外,若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全部收益或利益均將歸甲方所有,且應賠償甲方的全部實際損失,包括可預期收益的損失。該等賠償的支付,不影響甲方因乙方違約而享有的其他救濟權利。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就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將此爭議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如果不能接受仲裁裁決的結果,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十二條 可分割性

  本協議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除該無效或不可執行條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條款均各自獨立,并在法律許可范圍內具有可執行性。

  第十三條 協議生效及份數

  13.1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開始生效,所有對本協議的修改均需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可生效。

  13.2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以下無正文,為簽署頁)

  (本頁無正文,為《保密、知識產權保護和競業禁止協議》簽署頁)

  甲方: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蓋章)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書 篇25

  下面是有關展會知識產權保護的合同范本參閱,由整理發布,希望能滿足大家的閱讀需求,詳細內容介紹請看全文。主辦方(甲方):營業執照注冊號:企業資質證書號: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通訊地址:編碼:參展方(乙方):營業執照注冊號:企業資質證書號: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通訊地址:編碼:為維護展會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和《____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展會名稱、地址及期限

  1.展會名稱:

  2.展會地址:

  3.展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 展前審查

  1.乙方應當在參展前自行檢查參展項目的知識產權內容,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參展知識產權承諾書》(見附件

  一)。

  2.乙方應當攜帶與參展項目相關的權利證明原件或者復印件參展,并按照有關規定對參展項目標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

  3.甲方或甲方設立的知識產權投訴機構(以下簡稱投訴機構)有權在展會開始前對乙方參展項目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展品、展臺、展板、相關宣傳資料 □ 其他:

  4.乙方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的展前審查工作,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審查所需物品及資料。

  5.甲方的展前審查工作應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甲方發現乙方的參展項目可能引起知識產權糾紛的,有權督促乙方再查或者采取相應措施。

  第三條 展中投訴處理

  1.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與展會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和相關專業技術方面的宣傳咨詢服務。

  2.甲方應當在顯著位置向乙方公示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的受案范圍和聯系方式,并公布甲方或者投訴機構的服務事項、投訴程序、投訴地點和聯系方式。

  3.乙方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知識產權的相關法律規定,規范使用其參展項目涉及的知識產權。

  4.乙方認為其他參展方的參展項目侵犯其知識產權的,有權向甲方投訴,也可以自行與該參展方交涉,但不得擾亂展會秩序。

  5.甲方應當按照《展會知識產權投訴處理程序》(見附件

  二),接受乙方對其他參展方或

  第三方對乙方的知識產權侵權投訴。

  6.甲方接受投訴后,有權對投訴涉及的情況進行調查處理,對乙方的參展項目采取拍照、復印、錄像等措施,并在各方自愿的基礎上進行調解。

  7.乙方被投訴的,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的調查處理,并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交書面陳述意見和相關證據材料,做出不侵權的舉證。

  8.甲方應當妥善保管投訴有關資料,并根據乙方的要求對投訴涉及的有關情況出具相關事實證明,提供相關證據材料。

  9.甲方應當對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掌握的乙方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屬于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采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

  (1)生效的法律文書確認乙方參展項目侵犯

  第三方知識產權的;

  (2)乙方承認其參展項目涉嫌侵權的;

  (3)乙方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陳述意見和相關證據材料的。

  2.屬于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直接對乙方參展項目采取撤展或者遮蓋等處理措施,并由乙方承擔甲方采取處理措施的費用;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1)乙方拒不采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的;

  (2)采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后乙方擅自恢復的;

  (3)乙方拒不配合甲方的調查處理的。

  3.除前款情況外,甲方直接采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與

  第三方的交涉擾亂了展會秩序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交涉,通過投訴機構解決知識產權糾紛;乙方拒不停止交涉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5.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起訴;

  2.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六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有多種文字文本的,應當以中文文本為準;與合同有關的爭議,應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決。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合同。對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約定: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上述就是小編分享的有關展會知識產權保護的合同范本參閱,是否對您有所啟示呢更多的精彩內容發布盡在這里,歡迎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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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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