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半掛車銷售合同書(精選3篇)
平板半掛車銷售合同書 篇1
甲 方: 合同編號:
乙 方: 簽訂地點: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以下產品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品牌、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交貨時間:
產品品牌產品名稱產品型號數量單價總金額交貨時間合同總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整¥_______
第二條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當天內甲方收到乙方的預付款后生效,預付款 _______ 元(大寫:________元),其余貨款交貨時一次付清。貨款未付清前本合同約定的標的物所有權屬甲方所有;超過交貨時間三十天乙方不付清車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有權將車輛另行處理,乙方所交預付款作為違約金甲方不予退還,如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也應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交貨地點: 提貨方式: 乙方自提 (乙方自提或委托運輸)。
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吊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驗收辦法:按廠家標準及需方要求(見技術配置附件)進行驗收,有異議當場提出。
第五條乙方所購車輛上牌事宜由 乙 方負責。如需要上牌并委托甲方代辦車輛入戶手續,甲方按乙方委托內容代辦車輛上牌入戶手續,上牌程度及時間按市車輛管理部門的規定,因車輛管理部門規定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延誤、不能上牌的,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和其他責任。
第六條產品質量按廠家標準,保用條款見廠家中相關規定。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購買產品的政策法規,如乙方未按規定在購車后三十日內辦理上牌而引發任何法律、政策問題導致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 合同變更:乙方若需要改變產品結構或產品配置,必須在合同簽訂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并在得到甲方同意后才能生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費用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若乙方需另外選擇甲方提供的其他產品和服務,則另行簽署合同。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及技術配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甲 方乙 方
單位名稱廣西南寧百昇旺汽車銷售有限公司 單位名稱
地 址 地 址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電 話 傳 真 電 話
開 戶 行支行開 戶 行
賬 號賬 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平板半掛車銷售合同書 篇2
供方:
需方:
經平等友好協商,雙方就_______產品供銷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產品名稱、品種、規格、數量及交(提)貨期
名稱______________
品種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
交(提)貨期________
注:具體規格、數量,交貨時間,由需方以書面訂單至少提前7天通知供方,供方書面確認回傳后執行,需方訂單應均衡下達,以便供方安排生產。
二、價格
需方在每次下單時,必須標注明確每批產品的單價(含稅)、總價(含稅),在市場價格波動超過本合同第一條約定價格的____%時,雙方可就價格調整進行磋商,磋商未達成一致前仍按照原價格執行。
三、交貨及運輸:
供方為需方代辦產品運輸至____________,貨物發票與運輸發票由供方和運輸公司分別開具,運費已包含在產品單價內。需方若要變更發貨時間的,須在發貨前5日書面通知供方。如需要運輸至其它地點,需方事先在訂單上予以寫明,并得到供方的蓋章確認。
供方應當選擇適當、快捷、安全的運輸單位。
需方指定本合同項下的接貨單位為:____________。
四、產品質量標準和包裝標準
產品質量執行國家標準,如需方有特殊約定,雙方另行協商并在訂單中作出說明。產品按供方企業標準包裝,包裝物不回收,包裝費用供方承擔。需方對產品包裝有特殊要求的,供方視情況決定是否給予支持,費用由供需雙方協商決定如何承擔。
五、驗收方法,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期限:
對產品外觀、數量及包裝在到貨時當場驗收,如有異議應相關收貨單據上做出說明;對內在質量如有異議,不管什么原因,應當在收貨之日起天產品質量保證期內提出,超過該保證期的供方不再承擔質量責任。
六、需方的使用責任:
需方在使用時發現質量問題時,應立即停止使用該產品,及時和供方取得聯系
并提供相應的批號和發貨日期,且保留好質里有問題的產品以便供方進行確認取證,如需方不能提供以上條件的話,供方可以對該批次的產品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不予處理和賠償。經雙方確認或有關機關裁定,確實因供方的質里責任而造成需方損失的,供方愿意賠償需方的相關損失,但是賠償的金額不超過單筆交付產品的全部貨款金額的____%。
七、供方的售后責任:
供方在收到需方提出質量異議的書面通知后,應在____個工作日內給予書面回復的初步處置意見,并就具體售后服務事宜與需方進行溝通、協商決定。
八、需方的退貨責任:
需方著要求退貨,必須以書面通知供方并說明理由,經供方同意后方可退貨,供方產品有質量問題的實行無條件退貨。在需方書面通知供方要求退貨后,供方應在7天內給需方明確書面答復。退貨為未使用過的產品,需方應保證產品(含包裝)完好。
九、貨款結算方式及期限:
雙方約定,貨款結算及期限按以下第____款執行。
(1)現款交易:款到發貨。
(2)貨到付款:自產品交付需方簽署送貨回單之日起____天內結清該批貨款。
(3)賒帳交易:供方給予需方________萬元的信用額度,如超過此額度需方必須付清超過的款項,否則供方有權停止發貨,如需繼續發貨必須現款交易。供方有權單方按照需方的信用狀況和本年度的產品采購量對信用額度進行調整直至取消。若信用額度取消,需方在次月必須付清全部欠款。供方給予需方的信用期限按照下列____款執行:
(A)月結,即當月貨款在當月月底前全部結清;
(B)次月結,即第二個月月底前結清上個月全部貨款。
(C)按筆計算信用期限:每批貨在需方收到后____天內付清該筆貨款。
十、違約及其他責任:
1、需方未按合同條款十確定的時間支付貨款的,延遲日超過十天以上,供方可視為需方無履行合同的.能力,不僅有權對供貨量作相應調整,而且有權對需方加收延遲付款違約金,違約金每日為逾期付款金額的1%,按所延遲的日期計算。遲延日超過二十日以上,供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需方立即付清貨款及承擔遲延付款所產生的違約金。
2、需方在市場和行業中有損害供方利益的行為時供方有有權終止合同。
3、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災害而不能履行合同義務時,經相關機構查實證明,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其它約定事項
1、供方提供需方的技術標準、實驗數據、價格信息等只能為雙方約定的目的之用,如需方將從供方處獲得信息透露給第三方,則需方對此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供方的所有相關損失。本保密條款在合同終止后繼續有效。
2、經雙方確認的定貨單、報價單、來往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但與本合同的規定不符時,以本合同相關內容為準。
3、雙方確認,凡從以下號碼的傳真機發出的傳真都視為經供方正式授權的有效傳真:________;凡從以下號碼的傳真機發出的傳真都視為經需方正式授權的有效傳真:________。
4、為有效開展合作,需方指定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為需方的授權代表,經該授權代表簽署的所有文件資料、定單、回執等,均視為經過了需方的同意和確認。
5、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供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6、本合同一式____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7、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平板半掛車銷售合同書 篇3
供方:______地址:____市____街____號法定代表人:____職務:_______
需方:_______地址:____市_____街___號法定代表人:____職務:________
經供需雙方協商同意,由供方組織生產,需方負責收購下列商品,為保證協商的條款嚴格履行,特簽訂此合同,共同遵守。
1.本合同總產值、具體品名、規格、分期、分批交貨計劃詳見附表。
供方要根據合同要求,組織生產,按時、按質、按量交貨;需方也要根據合同要求按時、按量接貨,并及時支付貨款,不得影響供方的生產。
2.產品的質量標準和數量詳見附表。
以供方檢驗為主,需方配合抽驗,如有異議,寫出抽驗記錄,雙方簽字備查。生產中的質量和保修期出現的問題由供方負責,交貨后由于保管不善造成的問題由需方負責。
(1)產品交貨前,供方應嚴格檢驗,附合格證,裝箱單,以示負責。
(2)抽驗,如有不符合標準,有關調換、挑選降價等損失,由供方承擔,接受罰則。
3.產品價格規定。
根據國家的有關物價政策。按上級物價部門規定的價格執行,詳見附表。對于副品、次品、以及低于標準的,本著合情合理、以質論價解決。
4.產品交貨結算。
產品實行送貨制。供方將貨送到需方指定倉庫,運費由需方負責,點驗入庫簽章后,當即在需方財會股付款。
5.包裝規定。
(1)產品包裝應符合現行包裝標準規定執行,以保證商品的存放和運輸安全為前提,以符合運輸規定要求為準繩。
(2)如因包裝不當,在運輸中造成的損失由供方自負。
(3)包裝完整,原件數量短少或規格品種不符,經需方查詢供方應給予解決。
6.罰則。
(1)供方無故延期交貨或提供產品的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由此造成延誤交貨時間,每天應付需方延期貨款總值__%的違約金(可由雙方約定)。
(2)未經雙方協商同意,變更產品數量、質量、品種、規格,包裝不符合同規定標準,影響需方銷售部分,向供方賠罰金__%。
(3)由于計劃不周,安排不當,或無正當原因造成延期收貨付款影響供方資金使用,向需方索賠罰金___%。
(4)需方中途退貨,應付給供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的違約金。違約金及其他損失賠償額總和應當相當于用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違約金過高或過低的,當事人可請求有關機構予以適當調整。
7.附則。
(1)如因自然災害或國家政策、法律變更不能履行合同,應于15日內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解決,變更或解除合同。
(2)雙方于__年__月__日在____省(市)簽訂,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合同規定的有效期結束止。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一份,副本若干份,送有關部門。
(3)本合同條款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修訂。在執行中如有爭議,報仲裁機關解決。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附表
合同編號: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年第_______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