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設備購銷合同書(精選3篇)
環保設備購銷合同書 篇1
合同編號:
簽約時間:
工程地點:
發包單位:
伊金霍洛旗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代表:
承包單位:北京__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代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乙方安裝變配電設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設備采購內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札薩克水庫西部礦區中水回用工程,甲方決定由乙方負責污水處理廠建設中的工藝設備采購及安裝工程,土建及附屬工程不在本協議范圍之內。
設備包括采購及安裝包括:混凝沉淀系統、MBR污水處理系統、二氧化氯消毒系統,合同金額伍佰萬元(¥:5,000,000元),以最終核定金額為準。
第二條質量驗收標準
乙方上述系統工程質量達到環保質量要求,回用水達到國家及環保要求標準,產品質量合格。
第三條工期
乙方自接到甲方首期款后90內完成。
第四條雙方責任
一、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提供產品合格證書、材料合格證、產品保修單、日常運行
操作程序說明及故障咨詢。產品安裝方案以乙方提出并經甲方同意。
2、工程現場乙方負責人全面負責安裝施工現場的工作;
3、由于安裝不合質量要求,造成的責任及損失由乙方負責。
二、甲方責任:
1、工程現場甲方負責人全面負責安裝施工現場的工作;
2、甲方如需調整產品型號,應及時通知乙方,并承擔乙方重復運輸、保管、設備差價、材料損失等有關費用。
3、對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誤,經甲乙雙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時支付款項和未按時參加階段驗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環保設備購銷合同書 篇2
賣方:___備有限公司
買方:
一、產品數量及價格
品名規格型號數量單價金額
產品金額合計(人民幣):
二、付款:
1、買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全額貸款的 % 計: 元。
2、買方在安裝驗收完畢后付清余款 % 計: 元。
3、安裝材料費按實際發生計算。
三、安裝及驗收:
1、賣方在收到預付金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買方出具安裝方案。
2、由買方在五個工作日內明確安裝日期。
3、買方嚴格按照賣方《怡口飲水、凈水機安裝位置設計單》的要求自行改造安裝場地,賣方負責安裝調試。
4、買方應在安裝、調試完畢后當天內驗收,否則視為默認驗收(如對質量有異議時,應在簽收時注明)。
四、質量保證:
1、本產品的質保期(除濾料外)為壹年,自交貨日起始。
2、在保質期內屬產品的質量問題,均由賣方負責修復或更換。
3、在保質期內由于買方或用戶使用不當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損壞,賣方負責修復,但買方應承擔所需的材料或零部件等相關費用。
五、違約:
買賣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若有其它相關事宜發生,則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或按國家《民法典》規定 處理。
六、其它約定:
七、本協議一式叁份,買方壹份,賣方貳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賣 方:西安怡口環保設備有限公司 買 方:
代 表: 代 表:
地 址:長安北路14號朱雀廣場寫字樓C309 電 話: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長安路支行 地 址:
賬戶: 開戶行:
開戶行:西安銀行南二環中段支行 賬 號:
賬戶:xx000148207
電 話:
簽訂日期:
環保設備購銷合同書 篇3
編號:
采購單位(甲方):
供應商(乙方):
鑒證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法律法規和采購文件(編號: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設備品牌、規格型號、數量、價格及其它
第二條:質量保證
乙方所供的設備是符合國家技術規范和質量標準,經國家“三C”認證或國家有關部門檢驗的合格產品,未曾開箱使用,與合同規定的型號與配置相一致,能夠與用戶現有設備正常連接;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后,能在設備功能范圍內保障甲方的系統安全,并穩定運行,所供的設備符合甲方的采購要求。軟件產品是原廠產品包或原廠商提供的許可證協議。如發生所供設備與合同不符,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交貨時間、地點
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 個工作日內,按照其與甲方的事先約定將所供設備(出廠原包裝)運至指定地點(杭州市內)拆箱,負責安裝調試和設備的集成,按照甲方要求安裝其它相關軟件(軟件版權由甲方負責),正常運行后交甲方驗收。
2、所供設備交付使用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產品使用說明書、質量保證書、三包憑證等相關資料和原配的附件。
第四條:驗收
1、乙方將所供設備運至交貨地點拆箱、安裝調試完畢后,由甲方當場驗收,雙方共同簽署《杭州市政府采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和《杭州市政府采購售后服務質量反饋表》。乙方提供的產品型號統一對應、描述一致。
2、鑒證方將會同采購辦、監察、審計等部門以及聘請的技術顧問履行監督責任。
第五條:售后服務
1、售后服務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提供上門現場服務。所購設備從驗收合格之日起,質保期為 個月,乙方承諾免費提供7*24小時的電話技術支持和5*12小時的現場技術服務。
2、現場服務響應時間:乙方在質保期內接到甲方的電話后,杭州市區30分鐘內響應,2個小時內到達現場,4小時內修復故障,4小時內不能修復的,承諾采取提供備品、備件或備機等措施,以保證甲方的正常工作,待維修配件到后再換回。
第六條:履約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須向鑒證方繳納合同總價2%的履約保證金(合計人民幣 元),
合同履行完畢后,由乙方開具統一收款收據(須有財政或稅務機關監制章),并持《杭州市政府采購貨物驗收回復單》、《杭州市政府采購售后服務質量反饋表》向鑒證方辦理履約保證金無息原額退還手續。
第七條:貨款的支付
經甲方驗收合格交貨后,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將《杭州市政府采購貨物驗收回復單》、《杭州市政府采購售后服務質量反饋表》報鑒證方備案后,憑原始憑據(發票)、《杭州市政府采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在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辦理結算貨款手續。
第八條:其他約定
。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并且不再退還履約保證金,同時甲方征得鑒證方同意有權終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甲方無正當理由拒付貨款的,應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供需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簽字蓋章后,由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送至鑒證方審核鑒證,并向鑒證方繳納2%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需經甲、乙雙方和鑒證方共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采購文件(編號: )、應標文件及評標過程中形成的文字資料、詢標紀要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鑒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 托 人(簽字): 或受委 托 人(簽字):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聯系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鑒證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托人(簽字):
地址:
聯系人:
郵編:
聯系電話:
傳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市 區 路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