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產品采購合同書(精選29篇)
辦公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1
合同編號:
甲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職務:
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職務:
地址:
聯系方式:
甲方公司(甲方)為了降低、控制辦公采購成本,改變多年來隨機采購缺乏控制的模式,將采購交易行為規范化,特委托(乙方)負責年度辦公產品采購及服務,并請對甲方公司的采購項目進行評估,對其辦公費用實施監督。
為此雙方簽定協議書,具體如下:
第一條 雙方的義務與責任
一、甲方在內部確定辦公費用控制及辦公類產品采購服務的財務預訂機制。
1.確定常規產品及服務的消耗定額。
2.建立辦公費用支出檔案。
3.建立采購計劃及預評估制度。
4.及時填寫回饋產品質量及服務質量意見單。
二、乙方積極參與甲方采購評估,并協助甲方對辦公費用進行管理和控制。
1.在收到甲方采購計劃申報表后,向甲方提供采購計劃評估表。
2.協助甲方確定常規產品消耗定額。
3.提供甲方歷次采購檔案。
4.每月向甲方提供分產品、分服務的采購報表。
三、乙方提供如下產品和服務承諾。
1.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該產品服務質量標準,達到甲方對產品服務質量的滿意預設。
不出售偽劣、殘次商品。
2.當乙方提供的產品不符合要求時,甲方無條件退貨、換貨。
乙方辦理退貨、換貨時間不得超過兩天。
3.乙方必須按定單要求準時將產品送至甲方地址,確保送貨及時。
4.在甲方按正常計劃采購的前提下,乙方須滿足甲方應急采購要求,無論金額高低,數量大小,都須在4小時內送達。
四、采購定單的確定
1.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實際需求,并結合以往采購的內容,提供本次采購及服務定單。
2.乙方收到定單后,進行集合評估,然后將評估結果及價格報給甲方,以讓甲方確認。
3.甲方將評估后的定單審核后,遞交本單位給予批準。
4.甲方在網上及通過傳真對定單進行確認。
五、每次定單的價格確認。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及服務,均執行經銷商代理價格,即享受本網最低價格。
2.為了體現產品價格的相對穩定性,當一種產品的價格確定后,一般在計劃本年度內保持不變。
若遇產品及服務成本上升或降低,乙方須提前十天通知甲方,在雙方認可的情況下進行調整。
3.每類產品的第一次價格確認后,以乙方產品優惠價格為基礎,在雙方進一步協商的基礎上確認。
第二條甲方信息資料的保密
1.甲方對履行采購協議過程中涉及乙方的商業文檔、數據材料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擅自許可任何第三者閱讀、使用。
2.由甲方以任何形式給乙方的資料均為甲方的保密資料。
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條款文件保密。
3.任一方如依政府法令規定須提供機密資料時,可按規定提供,但應盡快將此項事實通知對方。
第三條 合同的延續和終止
1.甲方須認真履行計劃采購制度,違反以下情況,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A.甲方未履行采購計劃。
B.甲方年采購額低于_________元。
月均采購低于_________元。
C.不執行集中采購制。
2.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要求認真履行服務職能,違反以下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A.沒有履行采購評估承諾。
B.價格不能滿足甲方要求。
C.送貨及其它服務不能滿足甲方需要。
3.本協議書有效期為一年,協議到期后,若雙方再次合作,雙方需重新簽定協議。
4.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至雙方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內應盡的義務為止。
5.合同執行過程中,如一方需要改變或終止,必須在20日前提出征得對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書。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每次集中采購完成時,甲方對乙方的產品與服務驗收合格后,于次月5個工作日內支付上月費用。
2.方式可以通過支票、信匯、電匯和現金結算。
3.在合同期間內,因變更或修改的產品價格或服務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五條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若爭議經協商仍無法解決的,按以種方式處理:
(1)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合同附件及其他
1.本合同和本合同中任何有關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通過合同或適用法律而轉讓。
2.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生效日期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
3.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
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2)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合同附件及其他
1.本合同和本合同中任何有關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通過合同或適用法律而轉讓。
2.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生效日期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
3.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
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合同附件及其他
1.本合同和本合同中任何有關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通過合同或適用法律而轉讓。
2.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生效日期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
3.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
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辦公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2
甲方(需方):
地址:
電話:
開戶行/賬號:
乙方(供方):
地址:
電話:
開戶行/賬號:
甲、乙供需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辦公家具業務,一致達成
風險提示:質量標準 實際上,商品缺少國家強制性標準的情況非常普遍。
采購合同一定要寫上具體的質量標準,而不能直接寫“按照國家強制性標準”,避免發生質量糾紛時“沒有規矩”;
在供方為外商的情況下,更應該明確約定質量標準,因為我國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如果有)僅約束國內企業,對外商并無直接約束力。
在這種情況寫上適用國家強制性標準,將無法確定是哪個國家的標準,從而導致此約定不明,等于沒有約定。
如下協議:
一、質量要求:以甲方的要求及圖紙標示為準。
二、技術標準:以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為技術、質量標準。
三、驗收標準:貨到現場安裝完畢后開始驗收,所供應的全部家具應符合甲方的。
風險提示:驗收標準 驗收標準約定不明時,極易發生產品質量糾紛。
應在驗收條款中詳細列明貨物的驗收標準、驗收手續及過程,還可選擇約定驗收結果的最終確認權人。
同時還應詳細列明貨物不符合約定條件時的處理方式、及以處理過程的溝通與銜接。
驗收標準,要求外觀無瑕疵,結構無松動,規格、材質符合合同約定。
四、交貨時間:年月日
五、交貨地點:
六、合同總額:(¥)。
七、貨物明細:(依據實際情況列明貨物明細)。
風險提示:買賣的標的物 雙方一定要明確約定買賣產品名稱、品牌、規格、型號、等級,生產廠家,數量等詳細內容,盡可能把產品的各項標示都作為標的內容寫進合同。
如有樣品的,雙方應封存樣品并可進行公正。
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就所提供合格與否產生糾紛。
同時,要求供貨方對產品的所有權及處分權作出保證或承諾,防止其產品上存在權利限制,如產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等影響到標的物的交付。
八、付款方式:
風險提示:價款及支付方式 采購合同的主要義務是一方給物,一方給錢。
因此,價款是采購合同的最為重要的內容之一。
采購單一貨物,價格固定,價款比較清楚,一般不會產生爭議。
如果采購多種貨物或進行長時間的貨物買賣,價款較為復雜,一旦約定不明,則極易產生爭議。
因此,合同中應明確產品單價、計量標準、數量、產品附件等,對于涉外合同,還應當明確貨幣種類及外匯結算標準,防止出現分歧。
另外,支付方式也應當約定明確,價款支付是現金支付,還是用支票支付;
如果采用匯款,匯費由誰負擔等細節應當明確。
①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交付總合同款的%作為定金,并于貨到個工作日內,將貨款付清;
②乙方交貨后,并收回全部貨款的同時,應與甲方簽署一份質量保證協議,并向甲方交付質量保證金元,該協議有效期為年,協議期滿后,如無任何質量問題或糾紛,甲方應全額退還質量保證金,如有售后維修或質量問題,甲方有權在通知乙方后,扣除相應質量保證作為損失補償。
九、包裝與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甲方責任: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金額付款。
十
一、乙方責任:
風險提示:違約責任 采購合同里的違約責任作為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時的賠償方案,最主要的就是違約責任必須清楚,可操作性強。
違約責任里面最怕的就是寫上一句"如果沒有在合同規定的時間里送貨,所有責任由對方承擔"這樣雖然規定了違約責任,但是沒有一個具體可行的方案,萬一以后合同出事,還得找很多的證據證明自己的損失,操作性太差。
①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達到合同約定的規格、材質及相關質量、技術標準(或與封樣、圖紙標示相符),否則,甲方有權拒收且不付貨款,或扣除總貨款的20%~50%的違約金。
②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將貨送到,否則,甲方有權拒收且不付貨款,或扣除總貨款的20%~50%的違約金。
③乙方應保障在合同約定的維修期內,為甲方無償提維修服務,除非人為損壞,否則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費用,一般報修應在3個工作日內服務到位,否則甲方有權扣除相應質量責任保證金。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執行。
十三、合同附頁、訂貨單、收貨驗收單與合同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如對本合同發生歧義或糾紛,由經濟仲裁委員會裁決,同時各自保留法律訴訟權利。
甲方:
代表:
印章:
日期:
乙方:
代表:
印章:
日期:
辦公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3
_________食品公司(或食品收購站,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縣_________鄉_________村_________村民(或專業戶、或其它經濟組織),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生豬、鮮蛋、菜牛、菜羊、家禽購銷合同實施辦法》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和數量
1.產品的名稱和品種:_________。
2.產品的數量:_________(必須明確規定產品的計量單位和計量方法)。
第二條 產品的等級、質量和檢疫辦法
1.產品的等級和數量:_________。(產品的等級和質量,國家有關部門有明確規定的,按規定標準確定產品的等級和質量;國家有關部門無明文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或按照通常標準。)
2.產品的檢疫辦法:_________。(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有衛生檢疫規定的,按國家或地方主管規定進行檢疫;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無檢疫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檢疫辦法。)
第三條 產品的價格,貨款結算與獎售辦法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派購任務或派購基數內的產品,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購牌價。在合同執行期內遇有價格調整時,按新價格執行。
(2)不屬派購任務或派購基數的產品,收購價格由當事人協商議定。
2.貨款結算辦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對村民、專業戶、個體經營戶一般采取現金結算,錢貨兩清。
(2)對按有關規定必須采取銀行結算的,按銀行的統一規定辦法結算。
第四條 交貨期限、地點和方式
_________(按派購任務簽訂的購銷合同,原則上以一年為限,分季分月執行;不屬派購或派購基數以外的產品,按當事人協商的交貨期限執行。根據鮮活商品的特點,交貨日期經協商一致可適當提前或推遲。交貨地點和方式,可由當事人商定。)
第五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購或在合同期中退貨的,應按未收或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購,商得乙方同意變更合同的,甲方應給乙方提前收購貨物總值的_________%的補償。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須逾期收購的,除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供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和飼養費,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實際損失。
3.對通過銀行結算而未按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4.乙方按合同規定交貨,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貨物總值的___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和費用。
第六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貨或交貨少于合同規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應如數補交,并應向甲方償付逾期貨或少交部分貨物總值的_________%(由甲乙方商定)的違約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應按逾期或分交部分貨款部分的______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
2.乙方交貨時間比合同規定提前,經有關部門證明理由正當的,甲方可考慮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規定付款;乙方無正當理由提前交貨的,甲方有權拒收。
〖第一┆合同范本頻道整理該文章。〗
3.乙方交售的產品規格、衛生質量標準與合同規定不符時,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經有關部門證明確有正當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貨的,乙方可以遲延交貨,不按違約處理。
甲乙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對于違約金過高或過低的部分,當事人可以請求適當調整。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合同執行期內,如發生自然災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適當履行合同的,應向對方當事人及時通報,經有關機構證實后,不負違約責任,并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條 其它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由當事人雙方達成協議。接到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應在7天之內作出答復(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變更或解除合同不得損害雙方利益和影響國家收購計劃的執行。
違約金、賠償金應在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后10天內(當事人有約定的,從約定)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貨款來抵充。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辦公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4
合同編號:
甲方(買方/需方):
乙方(賣方/供方):
簽約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 年 月 日____________單位商住樓智能安防工程網絡及硬件的招標結果和招標文件(招標編號:gzaf[20xx]0001)的要求,經雙方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1、合同設備
乙方向甲方供應下列表中所列網絡設備和硬件設備等,負責安裝調試。
2、合同總價
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即rmb¥ 元,該合同總金額是設計、制造、包裝、倉儲、運輸、安裝及驗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與備品備件發生的所有含稅費用。本合同執行期間合同總金額不變。
3、合同組成
詳細價格、技術說明及其他有關合同設備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說明。所有附件及本項目的招投標文件、會議紀要、協議等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4、技術要求
乙方所提供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范和環保要求及甲方的技術要求,并提供設備的廠試測驗報告。
5、合同設備的包裝、交貨、安裝、調試及驗收
5.1 合同設備的包裝
設備的包裝均應有良好的防濕、防銹、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裝不良造成的損失和由此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2 合同設備的交貨
5.2.1 乙方交貨時間:合同簽訂15天內。
5.2.2 乙方交貨地點:運輸及卸車至甲方指定地點。
5.3 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
5.3.1 乙方負責合同項下的安裝調試,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5.3.2 乙方安裝時須對各安裝場地內的其他設備、設施有良好保護措施。
5.4 設備的驗收
5.4.1 合同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驗收,驗收應在甲、乙雙方共同參與下進行。
5.4.2 驗收按國家有關的規定、規范進行。驗收時如發現所交付的設備有短裝、次品、損壞或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規定之情形者,甲方應做出詳盡的現場記錄,或由甲乙雙方簽署備忘錄。此現場記錄或備忘錄可作補充、缺失和更換損壞部件的有效證據。由此產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4.3 如果合同設備運輸和安裝調試過程中因事故造成貨物的短缺、損壞,乙方應及時安排換裝,以保證合同設備安裝調試的成功完成。換貨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5 乙方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設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商標或版權。否則,乙方須承擔對第三方的專利或版權的侵權責任并承擔由此而發生的所有費用。
6、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
6.1 乙方保證合同設備是全新、未曾使用過的,其質量、規格及技術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6.2 合同設備保質保用期按生產廠家標準,但不得少于一年(用戶單位簽字驗收之日起)。保質保用期內非人為原因出現產品質量及安裝問題,由乙方負責包修、包換或包退,并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時內派員到現場維修。
下列情況乙方不負責免費保修:
(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確使用方法而引起設備故障損壞;
(2)擅自改裝設備;
(3)各種人為因素或天災等外來因素造成的損壞。
6.3 因設備的質量問題而發生爭議,由廣東省質檢部門進行質量鑒定。設備符合質量標準的,鑒定費用由甲方承擔;設備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鑒定費用由乙方承擔。
6.4 乙方為甲方提供操作及維護培訓,主要內容為設備的基本結構、性能、主要部件和構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養與管理,常見故障的排除,緊急情況的處理等,培訓地點主要在設備安裝現場或按甲乙雙方的協商安排。
7、付款方式
7.1 本合同款項以人民幣轉帳方式支付,憑以下付款資料:
(1)采購合同;
(2)驗收表(加蓋甲方公章);
(3)調試意見(加蓋甲方公章);
(4)乙方開具的正式發票復印件,加蓋甲方公章。
付款方在十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即:人民幣 元。
8、技術服務
8.1 乙方應派員到甲方指定地點配合工作。
8.2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執行進度計劃,再配合甲方及有關單位,以此做好合同執行進度上的配合工作。
9、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指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等或其他雙方認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9.2 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響合同執行時,發生不可抗力一方應盡快將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況下,乙方仍然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貨,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盡快解決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10、索賠
10.1 如有異議,甲方有權根據有關政府部門的檢驗結果向乙方提出索賠。
10.2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和差異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退貨,并按合同規定的同種貨幣將貨款退還給甲方,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2)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損失的數額甲乙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3)用符合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貨物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補缺陷的部分,乙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有甲方所發生的一切直接費用。同時,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10.3 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后30天內,乙方未作出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被乙方接受。甲方將從合同款項中扣回索賠金額。如此這些金額不足以補償索賠金額,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補償。
11、違約與處罰
11.1 甲方應依合同規定時間內,向乙方支付貨款,每拖延一天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額的3‰違約金。
11.2 乙方未能按時交貨,每拖延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3‰的違約金。
11.3 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5%的違約金。
11.4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5%的違約金。
11.5 乙方未能交付貨物,則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7.5%的違約金。
12、合同終止
如果一方嚴重違反合同,并在收到對方違約通知書后在30天內仍未能改正違約的,另一方可立即終止本合同。
13、法律訴訟
簽約雙方在履約中發生爭執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由合同簽訂所在地仲裁機構或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或訴訟任選一種)。受理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其余部分。
14、其他
14.1 本合同正本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監察局一份,采購中心一份,招標人一份。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即時生效。
14.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辦公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采購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電話:
傳真:
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方與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進行數控折彎機采購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合同標的及服務描述
1、合同標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序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品名及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合計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服務時間:
收到定金后____________________天左右(遇到國內國際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要確保產品達到甲方的要求,雙方并按該附件進行驗收。所有產品在甲方簽署項目竣工驗收單起,保修__________個月。
二、雙方職責
合同雙方應作好每日工作的詳細記錄,并由雙方授權代表予以簽字確認,作為付款依據。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在乙方承諾的范圍內,按照雙方對合同標的內容的約定獲得乙方的提交符合技術要求的產品和服務。
當甲方有充分理由認定乙方在項目承諾的范圍內存在現實的產品缺陷或延時,可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質疑,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按項目合同要求增加項目資源投入對項目交付成果提出異議或否決甲方負責依據合同及時付款。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按合同規定的范圍和服務標準履行合同。
乙方公正地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輔助甲方與服務有關的外部協調,保證具有并保持提供本合同項下服務所必須具備的資質和資源。乙方必須指定專門的代表負責與甲方的聯絡和協調,如更換代表或變更授權時,必須提前__________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義務對甲方在服務實施過程提出的一切書面問詢進行回復,保證服務按既定的計劃和范圍完成。
五、價格條款
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開具17%增值稅發票。
六、付款條款定貨款
合同簽訂后__________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定貨款,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作為合同定金。發貨款:接到乙方書面發貨通知后甲方安排支付發貨款,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乙方收到款項后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發貨,并開具合同總價%的增值稅發票。質保款:自貨物運抵甲方工廠所在地之日起__________個月,甲方向乙方支付質保款,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
七、質量條款
1、如果在開箱檢驗時,發現所交付的合同設備存在損壞和/或其它與本合同規定不符的情形,乙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免費盡快進行修理、更換和/或補供合同設備存在缺陷或丟失部分,由此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2、乙方應自負風險和費用將上述修理、更換和/或補供的合同設備發運至甲方工作現場。
3、乙方應保證其供應的產品完全符合合同所列明的產品規格及質量要求。
4、乙方應負責運回不符要求的產品,承擔運輸裝卸及相關的費用,乙方有義務在最短的時間內再次向甲方提供符合本定單/合同條款要求的產品。在以上保證期內,如果乙方所供設備出現了任何源于乙方的缺陷,乙方應負責免費修理或更換。設備故障__________小時內做出響應,__________小時到達設備使用現場。非損耗物件保修期為自更換之日起__________個月。
八、交貨裝運條款
1、運輸方式:公路運輸。由乙方負責運輸的一切事宜,并承擔從發貨處至甲方工廠運輸的全部費用。
2、貨物的交付:僅涉及貨物的交付,則貨物在到達甲方指定的目的地時視為貨物交付完成。每批發貨應隨有裝箱單及貨物質量保證書以表明所送貨物的內容、數量及對貨物質量的保證。合同設備的包裝按國家有關規定應牢固結實,并能防潮、防雨適應于長途鐵路、公路運輸和裝卸要求,并注明合同設備的重量、外形尺寸和吊裝位置包裝及運輸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且交貨期不變。
3、交貨缺少或延誤:如乙方在貨物的交付數量上出現不符或裝運日期上出現延遲,乙方應立即(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并承擔相應的損失,合同設備在安裝調試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損失或丟失由乙方承擔。
九、違約金及索賠條款
除雙方認可的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如果延遲完工,或未履行合同,或其產品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以及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行為均構成了乙方的違約責任,乙方應同意在支付貨款時扣除本條規定的違約金。
違約金計算如下:如延遲交貨除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者或因買方引起的延遲外,賣方應付給買方每一星期按次交貨物總值__________%的遲交罰款,不足一星期的遲交日數作一星期計算,此項罰款不超過全部遲交貨物總值的__________%,由甲方在尾款中進行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十、安全條款
所有乙方到甲方提供服務的工作人員進入甲方工廠時要嚴格遵守“外包工環境健康和安全管理補充協議”,否則將不被允許進入甲方工廠進行工作。乙方要遵守甲方發布的所有規定和條例,如果由乙方的工作人員引發事故或工傷,即乙方的行為沒有遵守甲方的安全條例和相關規定,并且發生在甲方的工廠,乙方應付全責并支付相關費用。
十一、所有權和知識產權
乙方按照工作說明書要求完成相關的工作,雙方各自承擔相關的項目風險。在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咨詢工作后,甲方付清每階段費用后,該階段項目成果的知識產權的使用權即歸甲方所有。
十二、準據法及仲裁條款
1、準據法: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仲裁條款: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法解決,爭議應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2、保密:雙方均承擔有保密的義務。雙方收到的技術、操作、安全及其他資料僅適用雙方履行合同的目的,不得向第三方泄密。乙方應對所有與合同相關的信息保密,包括甲方以任何形式所有的或提供的任何制圖、說明、設計或其他相似信息,除非本信息屬于公共領域。乙方對所有的信息沒有權利、財產權或利益,而只有履行合同規定的使用權。甲方提供的任何專有信息或物產不得被任何非乙方以外的生產商用以制造,或為任何非甲方的一方生產。此信息及物產也不可被用以甲方提供本信息和物產的目的以外的使用目的。甲方擁有與本合同有關的其提供的所有制圖、說明、設計或其他相似信息的所有權。在完成工作后,乙方應當返還甲方所有的任何形式的制圖、說明、設計或其他相似信息的原件及復印件。
十三、通知及部分執行合同條款
1、通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Te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Fax: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TE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FAX: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部分執行:若雙方就合同部分條款的執行產生爭議,或部分條款和約定被權威司法機關或其他權威機構判定無效,本合同其他條款仍具有約束力,在合同有效期內,合同雙方仍需繼續執行合同其他條款所規定的義務。雙方將友好協商解決有爭議的條款。
3、變更: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以書面形式,并由雙方代表簽字方視為有效。
十四、合同履行及修改
除雙方認可的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無故中止或未履行合同且沒有出具書面通知,屬于違約行為,要對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以書面形式并由雙方代表簽字視為有效。
十五、合同有效期條款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自合同簽訂日起開始生效,甲乙雙方履行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后合同自動終止。
十六、其他
本合同及其附件構成合作雙方關于此項業務的專用合同。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供需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辦公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6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
二、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1、供方保證所供應產品符合雙方約定或相關國家標準,以高標準為先;供方所供標的物必須滿足需方的質量要求及使用要求。
2、產品應附有生產廠家產品質量合格證書,并按實行質量三包。保質期為 。
3、供方保證其提供的產品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在其使用壽命內具有良好性能。
三、驗收標準及提出異議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條由需方組織驗收,提出異議期限為 天。
四、本合同所定標的物因驗收不合格或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供方負責無條件更換或修復,發生的一切費用全部由供方承擔。
五、交貨地點:□公司廠區物資供應部 / □ **市(□火車站/□汽車站),由需方自行負責提取。
六、運輸方式及費用:供方負責將貨物運輸至交貨地點,由供方決定運輸方式,交貨前的所有的運輸費用以及運輸風險由供方承擔。
七、標的物所有權自需方收到標的物并驗收合格后在驗收單上簽字時轉移;標的物風險隨所有權一并轉移。
八、付款方式:產品經需方驗收合格后,需方應在約定時間內通過銀行轉賬或者商業匯票的方法付清費用,供方應向需方開具17%增值稅發票。
九、合同生效: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使用傳真方式簽訂的,生效期以首先簽字蓋章的一方收到對方簽字蓋章的傳真合同為準。
十、合同有效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時止。
十一、 價格變動因素:雙方遵照合同約定執行的,概不考慮物價變動因素。如供方有遲延交付貨物或其他違約行為的,價格上漲的執行原價,價格下降的執行下降后的價格。如需方有遲延付款或其他違約行為的,價格上漲的執行上漲后的價格,價格下降的執行原價。(此條僅作參考選用)
十二、 違約責任:□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本合同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連續履行時,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本合同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時,違約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應賠償守約方合同價金的 倍作為違約金。
十三、 爭議解決辦法:雙方平等協商解決。不能達成協議的,向合同簽訂地(需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 本合同一式 份,需方執 份,供方執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辦公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要求,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供貨范圍及價格
風險提示:買賣的標的物
雙方一定要明確約定買賣產品名稱、品牌、規格、型號、等級,生產廠家,數量等詳細內容,盡可能把產品的各項標示都作為標的內容寫進合同。
如有樣品的,雙方應封存樣品并可進行公正。
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就所提供合格與否產生糾紛。
同時,要求供貨方對產品的所有權及處分權作出保證或承諾,防止其產品上存在權利限制,如產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等影響到標的物的交付。
供貨范圍:
單價:______元,總價_______元。
二、貨品質量要求及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風險提示:質量標準
實際上,商品缺少國家強制性標準的情況非常普遍。
一定要寫上具體的質量標準,而不能直接寫“按照國家強制性標準”,避免發生質量糾紛時“沒有規矩”;
在供方為外商的情況下,更應該明確約定質量標準,因為我國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如果有)僅約束國內企業,對外商并無直接約束力。
在這種情況寫上適用國家強制性標準,將無法確定是哪個國家的標準,從而導致此約定不明,等于沒有約定。
1、乙方提供的貨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環保標準以及該產品的出廠標準。
2、乙方提供的貨品必須是全新的機器(含零部件、配件、隨機工具等)。
3、乙方對所供設備提供一年的免費保修。
在保修期內,如貨品非因甲方的人為原因而出現的質量或故障問題由乙方負責包修、包換或包退,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的所有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調換,均按違反售后服務承諾處理。
三、交貨及驗收
風險提示:驗收標準
驗收標準約定不明時,極易發生產品質量糾紛。
應在驗收條款中詳細列明貨物的驗收標準、驗收手續及過程,還可選擇約定驗收結果的最終確認權人。
同時還應詳細列明貨物不符合約定條件時的處理方式、及以處理過程的溝通與銜接。
1、交付使用時間:
2、乙方應將所供貨品的產品使用說明書、有關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等交付給甲方。
3、交貨地點:
4、貨物的驗收:設備現場安裝過程,如發生與供貨合同條款不符的設備,用戶提出異議,供貨商應無條件更換。
四、付款方式
風險提示:價款及支付方式
采購合同的主要義務是一方給物,一方給錢。
因此,價款是采購合同的最為重要的內容之一。
采購單一貨物,價格固定,價款比較清楚,一般不會產生爭議。
如果采購多種貨物或進行長時間的貨物買賣,價款較為復雜,一旦約定不明,則極易產生爭議。
因此,合同中應明確產品單價、計量標準、數量、產品附件等,對于涉外合同,還應當明確貨幣種類及外匯結算標準,防止出現分歧。
另外,支付方式也應當約定明確,價款支付是現金支付,還是用支票支付;
如果采用匯款,匯費由誰負擔等細節應當明確。
1、甲方需支付乙方設備訂金款項的50%合計
2、經驗收合格后一個星期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全部項目款的50%
五、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違約責任
采購合同里的違約責任作為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時的賠償方案,最主要的就是違約責任必須清楚,可操作性強。
違約責任里面最怕的就是寫上一句"如果沒有在合同規定的時間里送貨,所有責任由對方承擔"這樣雖然規定了違約責任,但是沒有一個具體可行的方案,萬一以后合同出事,還得找很多的證據證明自己的損失,操作性太差。
1、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甲方向乙方償付貨款總值的5%的。
2、甲方逾期支付設備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償付欠款總額的5‰的滯納金,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欠款總額的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逾期支付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所交的設備品種、型號、規格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設備,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貨款總額5%的違約金。
4、乙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5‰的滯納金,累計滯納金額不超過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5%(逾期交貨超過20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5、乙方如沒有按合同規定履行售后服務承諾,甲方可另行由第三方單位進行修復,其費用全部由乙方支付,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6、如賣方到貨安裝調試驗收達到本合同附錄規定的要求,買方無故退貨或到期不收貨,則無權請求退還已付機器預付款
六、售后服務
1、所有設備均由乙方免費送貨上門并安裝調試。
2、所有設備均由乙方提供終身保修服務。
從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內,由乙方提供的設備,如發生非人為故障,乙方免費上門維修或免費更換性能指標不低于原規格型號的新部件。
3、乙方接到報修通知后,在24小時內派技術人員上門現場維護,并在48小時內解決問題,如乙方不能及時到現場解決問題,甲方可委托其他單位維修,其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七、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諸如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或其他不可抗力的事件使合同執行受阻,則合同執行由雙方協商后相應延長。
受阻方應隨時采取所有合理步驟以減少因不可抗力事件所導致合同執行的任何延遲。
八、合同的終止和中止
在發生情況時,任何一方均有責任將已執行中的合同部分執行完畢。
九、其他約定條款:
十、本合同書一式____份,均為正本,甲方執___份,乙方執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辦公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8
買受人編號: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
│設備 │ │計量│ │數│ │要求│ │合同 │單價: │合同│
│
│(配件)│ │單位│ │量│ │交貨│ │價格 ├────┤交貨│
│
│名稱 │ │
│ │ │ │期 │ │(萬元)│總價: │期 │
│
├───┴─┴──┼─┴─┴─┴──┴─┴┬──┴────┴──┴──┤
│主輔機型號規格:│
買受人
│
出賣人
│
│
├─────┬─────┼─────┬───────┤
│
│訂貨單位 │
│供貨單位 │
│
│
├─────┼─────┼─────┼───────┤
│
│單項工程 │
│通訊地址 │
│
│
├─────┼─────┼─────┼───────┤
│
│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
│
│
├─────┼─────┼─────┼───────┤
│
│郵政編碼 │
│委托代理人│
│
│
├─────┼─────┼─────┼───────┤
│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
│
│
├─────┼─────┼─────┼───────┤
│
│電
話 │
│傳
真 │
│
│
├─────┼─────┼─────┼───────┤
│
│傳
真 │
│開戶銀行 │
│
│
├─────┼─────┼─────┼───────┤
│
│開戶銀行 │
│帳
號 │
│
│
├─────┼─────┼─────┼───────┤
│
│帳
號 │
│
│
│
├───┬──┬─┴┬──┬─┴┬────┼─────┴───────┤
│運輸 │
│驗收│
│結算│
│質量標準:
│
│方式 │
│方式│
│方式│
│質量保證期:
│
├───┼──┼──┼──┼──┼────┤防爆檢驗合格證號:
│
│交(提)│
│包裝│
│到站│整車: │驗收方法及期限:
│
│貨地點│
│方式│
│
│零擔: │運雜費用承擔:
│
├───┼──┴──┴──┴──┴────┤包裝費用承擔:
│
│違約 │
│
│
│責任 │
│
│
├───┼─┬──┬───────────┼─────────────┤
│選擇 │ │爭議│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鑒(公)證意見:
│
│供貨 │ │解決│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鑒(公)證機關(章)
│
│廠家 │ │方式│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經辦人:
│
│
│ │
│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
│
│
│ │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年 月 日│
│
│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
│
├───┼─┴──┴───────────┴─────────────┤
│其他約│
│
│定事項│
│
├───┴──┬───────────────────────────┤
│承包單位(章)│此合同一式 份,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鑒(公)證機關 份。│
└──────┴───────────────────────────┘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說明: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民法典》有關規定執行。
辦公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9
機電產品采購合同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b.“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_____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來源地
3.1?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本條所述的“來源地”系指貨物開采、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制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于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2?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雇傭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5.2?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_____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后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4?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后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在交貨前,賣方應讓制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制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后面。
8.6?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后,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并出具交貨后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后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于惡劣氣溫,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t)或2噸(t)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注“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注“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_____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只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_________w)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_____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2.2?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_________w)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3.交貨和單據
13.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_________w)”、“離岸價(fob)”、“貨交承運人價(fa)”、“到岸價(cif)”、“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及其他用于說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icotems)來解釋。
13.3?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后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說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_____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并拷貝一份給_____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_____單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說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_____
14.1?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制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進行全面_____。
14.2?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if)或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其貨物_____將由賣方辦理、支付,并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fob)或貨交承人價(fca)交貨,則_____是買方的責任。
14.3?如果是出廠價(e_________w)合同,裝貨后的_____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if)/“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fo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f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_____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_____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fob)或貨交承運人價(f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的船只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只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于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只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制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件和
17.2?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2?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并驗收后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后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5?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_____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20.付款
20.1?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制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3.合同修改
23.1?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26.賣方履約延誤
26.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周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28.違約終止合同
28.1?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_____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_____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和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后),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9.不可抗力
29.1?盡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賣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于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后三十(30)天內已完成并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于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并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采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_____。
32.2?_____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cietac)按其_____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_____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_____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_____費除_____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在_____期間,除正在進行_____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稅和關稅
36.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征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37.2?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辦公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10
甲方(養殖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收購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水產品養殖、收購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水產品養殖品種、數量、養殖期、養殖時間
(一)養殖品種、數量:
(二)養殖期、養殖時間:每年養殖_____期,第一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月_______日;第二期: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月____日。
二、質量和檢驗標準
(一)質量標準:
1、水產品需鮮活,損失率小于___%;
2、“藥殘”不超標,符合無公害食品標準;
3、符合相關要求:
(二)檢驗標準、方法:養殖產品上市前15天,須由有資質的檢驗檢疫機構抽檢合格,出具檢驗報告。檢驗內容和辦法按有關標準、規范執行。
(三)檢驗地點及期限:
1、檢驗地點:
2、期限:
三、交售價格按下列方式確定:
(一)到廠保護價:_________,以上甲方交售水產品合計:_________。
(二)到廠市場價:雙方必須按上述到廠保護價的數量交售完畢才可按到廠市場價結算。雙方約定按下列條件確定市場價格:在交售產品時,如當天_________水產品批發市場同一規格產品價格的平均價高于保護價時,按平均價結算;若低于保護價的,按保護價結算。
四、交貨方式、地點和時間
(一)交貨方式:
(二)交貨地點:
(三)交貨時間:
五、捕撈、運輸方式以及費用承擔
(一)捕撈方式:在交售水產品期間,甲方憑乙方發出的捕撈通知單的要求由□甲方自行捕撈、□乙方雇人捕撈。
(二)運輸方式:由□甲方自行運送、□乙方派車運送。
(三)捕撈和運輸費用承擔:
六、水產品養殖要求及雙方協作關系
(一)水產養殖的管理要求
1、養殖場地通過無公害水產品產地認定,產品通過無公害認證;
2、領取了水域灘涂養殖證等相關證照;
3、遵守《水產養殖質量安全管理規定》(農業部31號令),規范使用養殖投入物,使用健壯、不帶病原的良種苗種,使用不含激素飼料,不使用違禁藥物;
4、遵守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的其他有關規定。
(二)雙方協作關系
1、種苗扶持:甲方如需要乙方提供種苗的,乙方可提供符合標準的良種種苗給甲方養殖,種苗品種、數量、價格(成本價)、交付地點及期限_________,種苗由乙方負責運送、費用由_________方負責。
2、飼料扶持:甲方如需要乙方提供飼料的,乙方可按要求提供一定數量的符合標準的優質飼料給甲方使用,飼料名稱、數量、價格(成本價),交付時間及地點:_________。
3、其他扶持物資:
4、種苗、飼料以及其他扶持物資成本價計算:
5、甲乙雙方在約定交售水產品前20天,應相互溝通。如因特殊原因推遲捕撈或“休藥期”未滿等原因,甲方應預先報告乙方作相應調整。
6、如水產品檢驗檢疫未達標,甲方應預先與乙方磋商更改交售時間;
7、甲方發現乙方扶持物資有問題,應主動與乙方磋商解決辦法;
8、種苗、飼料等扶持物資的款項(不計利息)由乙方從甲方水產品款項中抵扣。
七、結算方式和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條交售價格實行二次結算,水產品交付后___天內按到廠保護價結算,達到約定得保護價數量后按市場平均價結算,第二次結算時間由甲、乙雙方約定: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約定養殖和交售水產品或因甲方原因導致水產品檢驗檢疫未達標而不能交售的,向乙方支付不履行合同部分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返還乙方扶持款及同期的銀行利息;如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需承擔乙方扶持款同期的銀行利息;因甲方原因導致水產品檢疫檢驗未達標而延期交售的,按延期交售部分價款_________/天支付乙方違約金。
2、未按乙方捕撈通知單捕撈,致使乙方派車到約定地點而無貨可收的,應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運費;
3、未按乙方捕撈通知單要求,超捕或欠撈部分在計劃內_________%以上的,應承擔違約部分_________%的違約金。
(二)乙方違約責任
1、拒收應收購水產品的,除向甲方支付拒收部分水產品價款_________%違約金、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經濟損失外,無權要求甲方歸還扶持款。
2、屬于乙方承運或請車代運的,在運輸途中造成水產品丟失的,應償付甲方實際損失。
3、逾期支付貨款的,按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逾期付款的規定支付滯納金。
4、擅自在貨款中代扣甲方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費用的,應雙倍返還甲方。
5、如因扶持物資質量問題導致甲方養殖失收或欠收的,要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并扣減相應部分的扶持款。
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期限本合同有限期限為______,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合同法》等國家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定附后。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____份;合同副本一份,送_________備案。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辦公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11
買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友好協商,就購買_________項目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價格
設備總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總價中包括設備金額、包裝、運輸保險費、裝卸費、安裝及相關材料費、調試費、軟件費、檢驗費及培訓所需費用及稅金。
本合同總金額不得做任何變更與調整。
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四、付款方式
貨物驗收合格,設備安裝、調試運轉正常。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100%貨款。
五、交貨、包裝與驗收
1。交貨地點:按甲方指定的地點。
2。交貨時間: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內。
3。乙方將貨物一次運至交貨地點。并于貨名稱、型號、數量、外形尺寸、單重及注意事項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設備包裝應符合國家標準,以保證設備在運輸過程中不受損傷,由于包裝不當造成設備在運輸過程中有任何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
5。設備由乙方負責送到施工現場,由乙方負責運輸、卸車。
6。設備到達現場,甲乙雙方均須在場并確認包裝的完好性后,由甲方驗貨。乙方應按甲方安排的時間派人到現場,對貨物進行清點驗收,并簽字確認。若發現貨物與裝箱單不符,乙方負責補齊或收回。如乙方不能按時到達,甲方有權開箱檢驗,并對缺件,損壞做出記錄,乙方應認可并負責解決。
7。乙方負責設備安裝及調試,直至設備正常運行。最終驗收在此之后進行。如設備不能通過驗收,乙方應退貨,退還甲方所有金額。
8。乙方應自帶用以安裝、調試過程中所需的各種工具、儀器儀表及易損件。
六、產品質量保證與售后服務
1。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制造和檢驗,材料及零部件均為全新未用過的,且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規定。以確保產品質量。設備須經技術檢驗,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才能出廠。
2。乙方負責免費為甲方培訓操作及維修人員。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維修保養。
3。設備投入正常運行后,乙方應定期回訪使用方。
4。乙方應在附件中明確售后服務內容、響應時間、范圍、方式、收費標準等,并進行其他售后服務工作。
七、責任與義務
1。在設備安裝調試時,如乙方提出,甲方應為乙方人員的飲食提供方便,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八、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期交貨,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每日按合同總價的0。3%金額計¥_________元計算。
2。甲方延期付款時(正當拒付除外)。應向乙方支付該此延付款數額的延期違約金,每日按該此延期付款額的0。3%金額計算,支付款辦理期為10個工作日。
3。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違約責任規定。
九、合同的解除和變更
1。當合同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15日內給與答復,逾期未答復則視為已同意。
2。如乙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辦公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12
┌──┬──┬──┬──┬─┬─┬─┬─┬─┬───────────┐│序 │ │ │ │牌│計│ │ │ │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 │產品│規格│適用│號│量│數│單│金├──┬──┬──┬──┤│號 │名稱│型號│車型│商│單│量│價│額│一季│二季│三季│四季││ │ │ │ │標│位│ │ │ │ 度│ 度│ 度│ 度│├──┼──┼──┼──┼─┼─┼─┼─┼─┼──┼──┼──┼──┤│1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6 │ │ │ │ │ │ │ │ │ │ │ │ │├──┼──┼──┼──┼─┼─┼─┼─┼─┼──┼──┼──┼──┤│7 │ │ │ │ │ │ │ │ │ │ │ │ │├──┼──┼──┼──┼─┼─┼─┼─┼─┼──┼──┼──┼──┤│8 │ │ │ │ │ │ │ │ │ │ │ │ │├──┼──┼──┼──┼─┼─┼─┼─┼─┼──┼──┼──┼──┤│9 │ │ │ │ │ │ │ │ │ │ │ │ │├──┼──┼──┼──┼─┼─┼─┼─┼─┼──┼──┼──┼──┤│10 │ │ │ │ │ │ │ │ │ │ │ │ │├──┼──┼──┼──┼─┼─┼─┼─┼─┼──┼──┼──┼──┤│11 │ │ │ │ │ │ │ │ │ │ │ │ │├──┼──┼──┼──┼─┼─┼─┼─┼─┼──┼──┼──┼──┤│12 │ │ │ │ │ │ │ │ │ │ │ │ │├──┼──┼──┼──┼─┼─┼─┼─┼─┼──┼──┼──┼──┤│13 │ │ │ │ │ │ │ │ │ │ │ │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2.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_________年以前設計的產品按jb2261-77“汽車拖拉機用電氣設備基本技術條件”執行;_________年后設計的產品按zbt35001-87“汽車電器設備技術條件”執行。3.供方對原裝、原封、原標記完好無異狀的產品質量負責三包,三包期限為一年。4.交貨地點、交貨方式_________。5.運輸方式、運雜費_________路運輸,運費及市內運雜費、保險費由需方負擔。6.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_________。7.包裝紙箱按gb6544-86瓦楞紙板,gb6543-86瓦楞紙箱bz237-86標準,木箱按bz238-86。泡沫包裝按bz239-86。包裝費用由供方負擔。包裝物不回收。8.需方應憑運單、隨貨同行單、產品合格證及合同驗收。需方收貨后如有異議,必須在收貨后十日內通知供方,并附商檢報告。否則即視為收貨無誤。9.結算方式托收承付,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10.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于合同履行前二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方可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合同繼續有效。其他變更事宜,依法律規定。11.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按《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12.解決爭議的辦法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應先通過協商的方式處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依法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選擇一種方式)。13.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供方(蓋章):_________ 需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辦公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13
甲方名稱:
通信地址:
聯系人:
電話、傳真:
E-Mail:
1.2銷售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名稱:
通信地址:
聯系人:
電話、傳真:
E-Mail:
1.3合同目的
為了減低采購風險,限度維護甲乙雙方利益,特制訂本合同。
2.術語、關鍵詞解釋
物品
系指供應商按合同要求,需向采購方提供的一切軟件、硬件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服務
系指根據合同,供應商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它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等。
3.采購物品說明
3.1采購物品及說明
3.2技術指標和質量要求
4.合同價格和支付方式
4.1本合同總價格為人民幣:元(大寫:元)
4.2預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15日內,支付合同總成交價的20%,即人民幣:元(大寫:元),作為預付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形式向甲方確認。如甲方不按上述規定準時支付預付款,則交貨期作相應的順延。
4.3發貨款。乙方按合同規定在發貨時將有關運輸提單或自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書,以快遞形式寄給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單據的次日起15日內,支付合同總成交價的40%,即人民幣:元(大寫:元),作為發貨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形式向甲方確認。
4.4驗收款。在采購物品通過甲方的驗收之后,甲方在15日內,支付合同總成交價的40%,即人民幣:(大寫:元),作為驗收款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以傳真形式向甲方確認。
4.5甲方和乙方應以書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開戶銀行、賬戶名稱、賬號。上述資料如有變更,變更一方應在合同規定的相關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如未按時通知或通知有誤而影響結算者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賬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號:
5.交貨與交貨方式
5.1乙方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30日內,將甲方采購的物品全部送達指定地點。
交貨地點:
聯系人:
聯系電話:
5.2乙方應在交貨前7日內,以電話或傳真向甲方提供交貨計劃(內容包括合同號、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重量和體積的約數、交貨時間、地點、運輸安排)。甲方應及時作好準備,辦妥一切接貨手續,在貨物到達后四十八小時內提運完畢。
5.3甲方對乙方交付的物品,均應妥善接收并按設備儲存的環境條件規定保管。對于因乙方誤發、多發或少發的物品,甲方應負責妥善保管,并及時通知乙方查處,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5.4本合同所有物品運抵甲方現場后,雙方代表共同參加開箱檢驗。如設備外包裝完好無損,但箱內設備發現短缺或損傷,應由乙方負責補足或修理,其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6.安裝、調試與驗收
6.1乙方派遣技術人員按合同規定的日程完成“采購物品”的安裝和調試工作,并對甲方人員進行技術指導,保證使“采購物品”達到預定的性能指標。
6.2在安裝調試過程中,甲方應提供各種配合條件和所需稱職的技術人員和輔助人員,在乙方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配合乙方進行安裝、調試和其他輔助工作。
6.3乙方安裝調試完畢后,甲方組織人員對采購物品進行驗收測試,將驗收測試情況記錄在《采購物品驗收報告》中。如果甲方發現采購物品中存在缺陷,雙方應當視問題的嚴重性給出合理的處理措施。(1)如果采購物品存在嚴重的缺陷,則退回給乙方。乙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雙方協商第二次驗收的時間。乙方應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2)如果采購物品存在一些輕微的缺陷,則乙方應當給出糾正缺陷的措施,雙方協商是否需要第二次驗收。
6.3當所有的采購物品都通過甲方的驗收后,雙方責任人簽字認可,采購物品正式交付給甲方。同時甲方應按合同條款第4.4將驗收款支付給乙方。
7.品質保證與維護
7.1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采購物品”是全新的、技術是先進的、質量是良好的、性能是穩定可靠的、數量是完整無缺的。
7.2乙方質量保證期:采購物品通過驗收之日起,系統軟硬件保修六個月,但不包含由于甲方不當的操作或修理造成的后果。
7.3在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對其提供的硬件設備、軟件和系統進行維護或維修,不收取任何費用。保修期結束后乙方依然負責對所售設備進行維護或維修,其間產生的材料費用由甲方承擔。在設備保修期結束后一旦甲方要求進行升級和改造,乙方保證提供相應的服務,此項費用由甲方承擔。
7.4如果采購物物品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收到甲方維護要求后,在24小時內作出響應;遇有嚴重技術問題,重大故障,需要現場維護,乙方應在24小時內到達甲方現場(在交通允許的情況下)。
8.違約與賠償
8.1甲方違約處理
(1)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準時支付款項時,應從最遲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付款部分總值的.百分之五為限度。
(2)如因甲方原因致使設備安裝順延,乙方技術人員由此滯留在安裝地點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8.2乙方違約處理
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準時交貨,乙方應從最遲交貨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遲交貨部分貨款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此項違約金額以逾期移交設備部分貨款的總值的百分之五為限度。
9.保密
9.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技術資料、信息、計算機軟件、專有技術、設計方案等知識產權及價格條款等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甲方應采取保密措施,予以嚴密保守。
9.2除為了維護操作相關設備而需接觸乙方有關技術資料等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甲方有關人員外,甲方同意不向其他人員泄露乙方的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向任何第三方轉讓、交換或泄漏乙方提供的上述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等,或擅自出版以上“技術資料”,如違反本條規定致使乙方遭受損失,甲方應負法律責任,并賠償由此引起的直接和可能的經濟損失。
9.3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__年月日終止,具體時間由雙方商定。
10.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發生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等,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
10.2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在十五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將有關證明文件送交對方。
10.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甲乙雙方應協商以尋找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法,并盡一切努力減輕不可抗力產生的后果。
10.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續三十天時,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是否繼續履行或終止的問題。
11.合同生效與終止
11.1本合同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日期,即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如雙方簽字日期不一致時,以最后簽字方的簽字日期為合同的生效日期。
11.2本合同的“采購物品”最終保證期限屆滿日期,即為本合同的終止日期。但保密條款、爭議解決和雙方未處理的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并且守約方有權提出索賠。
12.爭議解決
12.1本合同及其修訂本的有效性、履行和與本合同及其修訂本效力有關的所有事宜,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任何爭議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2甲乙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協商應在三十天內解決。
12.3如協商不能解決時,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本地仲裁委員會,并按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2.4爭議進行仲裁期間,除爭議事項外,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規定的義務和行使權利。
13.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持份,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涂改無效。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日期:日期:
辦公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14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買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公司注冊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公司注冊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按企業標準執行;
(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_________。(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準價執行;
(2)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于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托收結算金額中沖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_________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用托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注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托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_________;
2.驗收手段_________;
3.驗收標準_________;
4.由_________負責驗收和檢驗;
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后,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妥為保管,并在_________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____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志、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____%(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______%(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5%~30%)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甲乙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十二條 通知
1.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采用書面形式并以中文書寫,并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1)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為有效。
(2)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為準)后第7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為有效。
(3)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于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傳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2.若一方更改其通訊地址或傳真號碼,應盡快按本條規定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條 擔保
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四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 其他
1.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_________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調解不成,按以下第(_________)項方式處理:
(1)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附則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辦公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15
甲方:湖南x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湖南省x指揮中心項目建安工程項目部
乙方:
甲、乙雙方就活動板房采購及安裝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履行,采購安裝合同范本。
第一條甲方因工程施工的需要,向乙方采購品牌為的活動板房,并由乙方負責安裝。
第二條本合同為“交鑰匙工程”合同,即活動板房所需的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加工制作、運輸、安裝設計等全由乙方負責并承擔全部費用;活動板房的安裝、活動板房占地范圍內的土建基礎施工、外場地水泥地面平整施工、活動板房內的吊頂及水電安裝和內裝修、所有的安裝費用(含人工費)等全由乙方負責并承擔全部費用。甲方只負責竣工驗收后投入使用,并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合同價款。
第三條采購及安裝活動板房的規格、樓層、棟數及面積:
序號
規格
樓層
棟數
面積
1
2
3
4
合計
第四條合同價款:按活動板房面積的每平方米元固定單價包干,此固定包干單價不因任何原因而調整。
第五條活動板房面積的計算方式:
1、板房面積=外墻外邊線長寬層數
2、室外樓梯走道面積=每層自然投影面積之和
3、雨棚面積=雨棚投影面積的一半
4、總面積=(1)+(2)+(3)(總面積即為活動板房面積)
第六條合同期限:乙方應在20__年12月日前將活動板房安裝完工,并交付甲方使用。
第七條質量及技術要求:乙方應確保其生產和安裝的活動板房的質量和技術符合國家相應的標準,并確保甲方的正常使用。乙方在竣工驗收時應向甲方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書,并在質保期內承擔維修和保修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的質保期為兩年,自活動板房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質保期。
第九條付款方式:活動板房安裝完成后3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活動板房經甲方、建設方、監理等部門驗收合格,乙方向甲方交付活動板房使用并同時向甲方交付所有施工資料后3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元;甲乙雙方結算完畢后3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結算總價款的95%;剩余5%作為質量保證金,在本合同約定的質保期滿后3日內支付完畢。
第十條結算方式:本合同約定的固定包干單價元/平方米雙方共同驗收確認的活動板房面積=本合同的結算總價款。
第十一條活動板房的權屬:本合同約定的活動板房在乙方交付給甲方使用后,所有權歸甲方。
第十二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協助乙方進行安裝施工;
2、負責提供安裝施工場地;
3、根據乙方的申請,負責組織相關人員辦理竣工驗收;
4、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合同款項。
第十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甲方的具體要求,設計和制造施工圖紙,并將圖紙報甲方審定;
2、保證活動板房所用材料的質量、性能符合國家的產品質量和技術要求;保證活動板房的結構安全和甲方的正常使用;承擔質量不合格、安裝不合格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的賠償責任;
3、承擔安裝施工期間造成的安全事故、財產損失等的所有賠償責任;
4、按本合同的約定時間安裝完工并交付甲方使用,每延期一天,按合同結算金額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承擔質保期內的保修和維修責任。
第十四條其他事項的約定:
1、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糾紛,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方,簽字(蓋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湖南x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湖南省x指揮中心項目建安工程項目部
委托代理人:
合同簽訂時間: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辦公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16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b.“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系指貨物開采、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制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于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雇傭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后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 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8.4 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后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 在交貨前,賣方應讓制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制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后面。
8.6 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后,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并出具交貨后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后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 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 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 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于惡劣氣溫,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 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 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t)或2噸(t)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注“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注“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只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 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2.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3.交貨和單據
13.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 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xw)”、“離岸價(fob)”、“貨交承運人價(fa)”、“到岸價(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及其他用于說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icotems)來解釋。
13.3 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后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說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保險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并拷貝一份給保險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保險單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說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保險
1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制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進行全面保險。
14.2 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其貨物保險將由賣方辦理、支付,并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fob)或貨交承人價(fca)交貨,則保險是買方的責任。
14.3 如果是出廠價(exw)合同,裝貨后的保險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fo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f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fob)或貨交承運人價(f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只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于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只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 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 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 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 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制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件和
(2)在停止生產后,如果買方要求,免費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
17.2 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1 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買方的規格要求設計和/或材料的情況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動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是所供貨物在最終目的地國家現行條件下正常使用可能產生的。
18.2 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并驗收后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后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 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4 賣方收到通知后應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換的貨物或部件從出廠地或進口港地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費由買方承擔。
18.5 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 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20.付款
20.1 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 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 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制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3.合同修改
23.1 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 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 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 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
26.賣方履約延誤
26.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 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 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周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
28.違約終止合同
28.1 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和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后),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9.不可抗力
29.1 盡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賣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
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 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于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 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后三十(30)天內已完成并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于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并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采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32.2 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 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 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 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 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稅和關稅
36.1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征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 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 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37.2 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辦公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17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共同發展的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甲方產品經銷事宜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 采購產品種類、價格、數量、配送區域
1.1 定義
1.1.1 貨物:
產品名稱規格包裝單位含稅供貨
價數量備注
合計:
1.1.2 滯銷:指每批貨物在乙方收取該批貨物之日起 3 個月內未銷售完畢的, 或者乙方庫存中有效期剩余半年或半年以下的貨物。
1.1.3 配送費率:
1.1.4 降價:包含但不限于零售價下降、中標價格下降等。
1.1.5 下游庫存積壓:乙方下游客戶出現滯銷、近效期等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情形而向乙方提出退換貨要求的,乙方可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直接要求甲方退換貨 。
1.1.6 退貨手續:
1.1.7 含稅單價:價款包括但不限于運輸、包裝、知識產權、管理、保險、利潤、稅金等各項費用。
1.2 雙方確定的配送費率為 ,協議期內如有新增品種,配送費率不改變的按本協議執行,如新增品種配送費率有改變,應另行協商配送費率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1.3 以上價格為按配送費率計算的當前價格,如遇降價,甲方需在調價執行日起調整供應價格并通知乙方,如延期通知乙方,則甲方需自執行日起核算銷售所產生的補差給乙方,并承擔相應責任。甲方同意在 90 天內按(原含稅中標價-現含稅中標價)*(乙方庫存+下游庫存)給予乙方補償。
1.4 甲方委托乙方配送區域(客戶)為廣西北海,甲方確保不會出現供應區域(客戶)爭議,否則須賠償乙方損失。
1.5 協議中數量如為年度預計量,可根據乙方訂貨分批發貨,以乙方實際收貨數量結算,如出現滯銷或品種落標甲方需無條件接受乙方退貨。
1.6 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如發生相關信息變更,包括但不限于名稱變更、品種最小銷售包裝尺寸、顏色、字體、內容變更、標簽、說明書、裝量包裝變更,甲方應在向乙方供應啟用新信息產品前 10 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相關變更材料。若冷鏈包裝、其他特殊包裝變更,甲方應在向乙方供應新包裝產品前 60 天告知乙方冷藏產品新外包裝的長寬高以及產品的其他特殊包裝要求等信息。
1.7 乙方免費提供網上流向查詢服務,開放查詢賬號或月度提供紙質版查詢報告。
1.8 本協議期內,上述品種乙方庫存量應不超過/ 件/月。超出最高庫存量部分,甲方需配合乙方退貨退款,具體參照本協議第六條。若雙方確認不辦理
退貨,則甲方須承擔相應的倉儲費用 / 元/天/件。
第二條 貨物的交付
2.1
甲方應當自每批貨物訂貨之日起定的地點:
日內負責安排貨物運抵乙方指
并負責按乙方要求卸貨到乙方指定月臺或庫房,風險至貨物通過驗收時轉移。;
2.2 甲方的每批貨物到貨時,應隨貨提供加蓋甲方公章原印章或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的每批產品相應批號的檢驗報告書(進口可為檢驗報告書或通關單) 或合格證明文件,提供符合法規要求的隨貨同行送貨單。
2.3 甲方貨物的運輸方式: (。汽運/鐵路/空運/)
2.4 甲方發出貨物的同時嚴格按乙方屬地藥監要求開具并提供相應的發票, 甲方承諾開具的所有發票均符合稅法、GSP 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貨物流、票據流、資金流一致。如因甲方不能開具合規的發票,或不限于稅務、藥監、工商等經營問題導致風險的,乙方有權不予支付,乙方因此遭受追繳稅款、滯納金、罰款等一切損失,甲方將予以賠償,或直接在乙方對甲方的應付貨款中
抵扣,或以甲方存放于 的貨物進行抵扣。
第三條 付款
3.1 付款期限:
□ 乙方應當自收齊貨物及增值稅發票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如到期日為周末及節假日,順延到下一個工作日支付。
□乙方應當自收齊貨物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
□乙方應當自增值稅發票開票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
□乙方應當自銷完該批貨物起日內向甲方支付貨款。
R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起7日內,甲方發出貨物。
□乙方應當自收齊貨物之日起日內,且甲方貨物已銷完,向甲方支付貨款。
□乙方應當自收到 醫院當期匯款后于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同等比例金額的貨款。
3.2 付款方式:電匯□ 銀行承兌匯票□ 商業承兌匯票□ 電匯或 1 個月銀行承兌匯票□ 電匯或 2 個月銀行承兌匯票□ 電匯或 3 個月銀行承兌匯票□ 電匯或 6 個月銀行承兌匯票□ 電匯或 12 個月銀行承兌匯票□
3.3 產品出現滯銷、下游庫存積壓、退貨手續未辦理,約定的返利、補差未按期確認結算、配送費率未達到約定標準,則乙方有權延后貨款支付時間為相關問題處理并解決完畢后再行支付。如該批貨款已支付,則乙方有權順延后續應支付而未支付的等額貨款。
3.4 末次貨款結算前,甲方須協助乙方處理完乙方的庫存及乙方下游客戶的庫存并辦理完相關業務手續。
3.5
甲方指定以下賬戶為唯一電匯收款賬戶:__________ 賬戶名稱: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
甲方指定以下賬戶為唯一承兌收款賬戶:__________ 賬戶名稱: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乙方向上述賬戶匯出款項后,即視為已履行付款義務,在匯款過程中,因甲方賬戶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賬號被注銷、被凍結等)導致其無法收取款項的, 由甲方承擔相應后果。乙方有權直接在應付款項中扣除甲方應承擔違約金或賠償金等等。
第四條 貨物供應要求
4.1 甲方應按現行《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向乙方供應產品。
4.2 甲方應采用密閉的車輛配送產品。說明書要求保溫或冷藏的品種,甲方應嚴格按現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規及雙方約定的要求在運輸產品的過程中采取相應的保溫或冷藏措施。對于冷鏈產品應使用驗證合格的冷藏車、冷藏箱或保溫箱運送,并能記錄、顯示、導出運輸過程的溫度。若甲方未按照要求運輸,乙方有權拒收貨物,由此造成的相關損失由甲方承擔。
4.3 由于甲方產品因外包裝,運輸方式發生改變而引起乙方或乙方下游客戶額外相應需要增加相關包裝材料和運輸費用時,甲方應給乙方和對應乙方下游客戶相應的補償,以保證各方的合理利益以及整個供應鏈的暢通有序。
第五條 貨物驗收、產品質量、賠償責任
5.1 貨物包裝、貨物驗收及產品質量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及貨物運輸要求, 且符合雙方的約定。
5.2 甲方如未履行本協議第 1.6 條的約定,應承擔的責任如下:
5.2.1 乙方有權拒收該批貨物,或按代儲處理,甲方須承擔相應的倉儲費用;
5.2.2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乙方重新更換或增加貨物包裝而產生的費用;
5.2.3 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其他損失。
5.3 乙方在收到貨物時發現貨物質量存在問題,乙方有權拒收貨物。
5.4 乙方出具驗收合格文件的日期視為甲方正式交付貨物的日期。乙方驗收合格的結果僅視為貨物在外觀、數量、型號、規格上符合約定的證明,檢驗合格文件的簽署不使乙方喪失因質量問題而向甲方索賠和求償的權利,同時不免除甲方對于貨物質量缺陷或瑕疵負有的相應責任。
5.5 因甲方產品存在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應包括但不限于被行政處罰、對第三方民事賠償、乙方因處理質量問題爭議而支出的鑒定費、律師費、訴訟費等)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退貨或換貨
甲方應在下列情況無條件接受乙方退貨或換貨的要求,并承擔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退換貨運費、產品銷毀費用、律師費(如發生訴訟)、訴訟費(如發生訴訟)等):
6.1 甲方的產品質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6.2 甲方的產品自身在銷售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
6.3 乙方的下游客戶(包括但不限于醫院)對產品包裝、質量提出異議, 要求退貨時;
6.4 甲方主動召回產品或被責令召回產品時;
6.5 滯銷、近效期(指每批產品在乙方庫存中有效期剩余半年或半年以下的產品)、過效期、假劣藥、不合格品(含下游客戶);
6.6 乙方庫存、下游庫存的質量抽檢;
6.7 標期結果變化導致的庫存積壓。發生上述退貨或換貨的情況時,甲方應當自收到乙方退貨或者換貨的通知之日起 7 天內辦理完畢退貨或者換貨手續。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辦理完畢該貨物的退貨及更換新貨手續,乙方有權發運回甲方,乙方根據本條約定將貨物發運回甲方的,自發運貨物之日起視為雙方同意對該批貨物作退貨處理,甲方應在自乙方發運貨物之日起 7 天內退還該批貨物貨款并辦理相應退貨手續;該產品已過有效期的,乙方有權自行銷毀該批貨物,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及承擔相應費用。
6.8 甲方接收乙方退貨的方式:
□ 甲方自提(自提時應出具加蓋公司公章原印章的委托提貨證明及提貨人身份證明)
□ 乙方貨運,甲方接收退貨的地址(按經營許可證地址)。
6.9 逾期退換貨的違約責任
甲方收到乙方退貨或換貨的通知之日起七天內未辦理完畢退換貨手續的,則每逾期一日按照退換貨產品采購時的價格的萬分之五計算違約金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與本協議有關或因本協議的訂立、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加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通知和送達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 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甲方地址送達。甲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乙方,未及時履行通知義務的,乙方按原地址郵寄相關材料即視為已履行送達義務。當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交付的,寄出或者投郵后即視為送達。
第九條 生效條款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期至20__年12 月31日。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補充條款
10.1 標期內如因甲方品種應標結果變化導致乙方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包括但不限于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為乙方消除影響)。
10.2 本協議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需對本協議作任何修改或補充,須由雙方簽訂書面文件方為有效。
10.3 甲方保證產品中的工業和知識產權等相關權利均為其所有,否則因侵犯第三人的知識產權或其他相關權利而造成乙方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此墊付任何費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全部承擔。
10.4 甲方逾期交付貨物的,每逾期一日,需向乙方支付價款的 3‰作為違約金。
10.5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需退還乙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項,并按實際交易合同總金額的 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且應另行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10.5.1 甲方逾期交付貨物超過[7]日的;
10.5.2 甲方發生累計兩次或以上違約行為;
10.5.3 甲方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經乙方提出后合理期限內仍未改正的;
10.5.4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轉讓,或將本合同項下服務轉包或分包的。
10.6 若本協議約定與協議期限內雙方另行簽訂的單筆購銷合同相沖突的, 相應沖突條款的解釋權和選擇權歸屬于乙方。
10.7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方發生包括但不限于企業分立、合并、注銷或其他股權變動等情形,甲方應在上述變動之日前 3 個月書面告知乙方,若甲方未能按本條約定時間告知乙方而造成乙方損失的,或乙方認為甲方不履行按時告知義務可能導致乙方后期存在損益風險的,乙方有權自行扣留甲方貨物或貨款, 甲方(公司注銷情況下,此處的甲方為甲方的股東或注銷后的權利義務承繼人) 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
10.8 若甲方存在以下發票稅率情況,則需補償乙方因稅率差異產生的損失, 包括但不限于:
10.8.1 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時,甲方并未書面告知乙方產品為簡易征收、計生用品等特殊稅率品種,而乙方按照正常稅率銷售;
10.8.1 甲方為小規模企業無法向乙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0.8.2 國家增值稅改革,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率調整,甲方無法提供乙方在稅率調整之日前銷售的產品原稅率的發票;
10.9 若醫院要求乙方配送產品入院價為廣西壯族自治區最低價,且醫院與乙方已簽訂最低價承諾函,包括但不限于/
等醫院,則甲方需保證委托乙方配送產品入院價為廣西壯族自治區最低價,否則, 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損失由甲方承擔。
(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年月日 日期:__________年月日
辦公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18
需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地履行。
品 名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單 價
金 額
備 注
貨款共計人民幣(大寫):
1.交貨期限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裝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貨方式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副次品率及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數量超差幅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驗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違約罰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規定執行。
10.爭議解決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附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另附件________張,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供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日期:
需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日期:
帳號:
辦公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19
甲方(采購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供貨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購買乙方產品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 標的物名稱、數量、價款:
二、 質量要求: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產品為乙方自行收購所得,保證質量合格,無毒無害,無硫熏,無霉變,保證符合規格要求,提供生產許可證號及質檢報告,符合我國關于本合同項下產品的相關質量標準。
三、 交提貨地方、時間、方式:
甲方向乙方采購的產品采取:口乙方送貨上門口甲方自提的方式。乙方應該保證在按下表所列時間及數量向甲方按時、足量交付本合同項下列產品。
1、產品由乙方負責運輸的,則乙方應保證運輸過程中的產品安全,如甲方采取自提的方式提貨,則乙方應保證將產品妥善交付于甲方所指定的第一承運人。
2、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四、運費承擔及運輸方式:運費由方支付,采用運輸方式。
五、結算方式及期限:
1、結算方式:口現金口支票口電匯口其它
2、結算期限:產品交付之日起口當天結算口7日內結算口其它天內結清 (粗體部分為備選內容)
3、結算方式及期限:在雙方簽訂本合同之日起___日內,甲方向乙方下單,并將%的貨款打到乙方指定賬戶;在交(提)貨異議期滿后,甲方再將剩余%的貨款打到乙方指定賬戶。
驗收及異議期: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規格、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十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乙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六、產品所有權:乙方向甲方出售的產品所有權自乙向甲方交付時轉移于甲方所有。
七、產品風險承擔: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在產品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承擔。
八、侵權責任:因乙方提供的農產品質量存在問題而引起的侵權責任,由乙方獨立承擔。如甲方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承擔連帶或墊付賠償責任后,乙方應向甲方全額清償甲方所支付或墊付的賠償金。
九、違約責任:
1、乙方違返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甲方交付非由乙方自行收購或質量不合格的產品,甲方有權拒絕接收或退貨。
2、因上述原因導致甲方拒絕接收乙方產品,乙方應按照本合同項下產品總價款%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返還預付款;因上述原因導致甲方向乙方退貨,乙方應返還甲方所付貨款,并按照本合同項下產品總價款%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退貨產生的相關費用和損失由乙方獨自承擔。
3、如乙方延遲交付產品的,則如該產品價格上漲時,甲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價格付款,如遇該產品價格下降時,則甲方有權按照該產品下降后的價格進行收購。
十、免責事由:
如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時,則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因甲方企業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該企業分立、合并、解散、破產、產品升級、產業調整等)導致停業,致使甲方無法按約履行義務的; 2、
十一、填寫本合同中的可選項目時,可在相關選項前的□中劃√予以確認,每組選項只可單選,多選無效。
十二、解決合同爭議方式: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交人民法院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經法人委托的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十四、對上述免責條款乙方已經完全理解且無任何異議,無需甲方進一步進行解釋。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年月日年月日
辦公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20
采購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購買__________事宜,達成本合同條款,供雙方遵守:
一、苗木產品的規格、數量、價格
編號: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
干徑(cm):___________
高度(m):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
合計金額
合同總價(RM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1、合同單價包括苗木的本身價格、挖取、短途轉至裝車地點、土球包扎、裝車、辦理苗木檢疫證、運輸證及長途運輸費用,梳葉、加蓋遮陽網等交貨前的所有費用及稅費。
2、苗木為______貨,乙方______成活,必須嚴格按合同約定要求供貨,如有土球等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絕收貨。
二、質量要求
1、苗木的質量按合同約定質量標準執行,同時應符合甲方對該產品指定要求。乙方保證苗木質量符合甲方規定的要求,乙方對苗木質量負完全責任。
2、合同所購苗木冠幅、樹型飽滿、不偏冠,長勢良好。
3、土球:土球泥土密實,成標準圓球狀,全部帶原生地土球,不能有假土球。原生土球包裝用草繩或有孔透氣塑料薄膜包扎牢固,在運輸途中不得散開。
4、胸徑測量:一般喬從植物土球土面處往上1米處(若1米處正好是局部腫脹處則以1米處往下正常處為準)測量樹干直徑。
5、存放時間:苗木挖取后存放及運輸時間不能超過_____天。
6、裝車要求及運輸:樹枝要收攏,不能有嚴重斷裂現象發生。科學合理裝車,適當裝滿,不能損壞樹皮和樹尖,運輸途中樹枝條完整不能斷裂、土球不能散開,此為裝車基本準則。若遇惡劣氣候或長途運輸,如夏季高溫,裝車要避開高溫時段,運輸途中需采取擋風、避雨、遮陽、保水等保護措施,確保苗木質量。
三、交貨地點、方法及期限
1、交貨地點為甲方指定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未付齊貨款全款(100%)之前,貨物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_____項執行:
(1)乙方負責送貨。
(2)乙方負責委托第三方運輸,甲方負責運費。
(3)甲方自提自運。
3、貨物裝卸采用第_____項執行:
(1)乙方負責裝卸。
(2)乙方負責裝、甲方負責卸。
(3)甲方負責裝卸。
4、交貨期限:雙方約定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交貨,或按甲方通知的時間、地點交貨,但甲方應至少提前_____日通知乙方。
四、質量驗收及付款方式
1、現場驗收:苗木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甲方負責及時安排相關人員下車,并同時安排驗收員現場驗收和開具驗收單,甲方怠慢行使該該項權利,視為產品驗收合格。乙方將驗收單、運單、送貨單及合法有效的發票按本合同單價辦理貨款結算,(因長途運輸土球輕微散球、壓斷枝的,甲方扣款應在驗收同時及時與乙方溝通,乙方現場認可簽字,雙方友好協商意見達成一致后方可扣款。)結算單據報甲方有關領導審批并移交甲方財務付款,辦完甲方財務付款手續后,甲方財務按下列第_____項進行付款。
2、付款方式:合同貨物到甲方指定地點交付,驗收合格后,以人民幣方式結算,乙方須提供以下資料:
(1)合同。
(2)乙方開具的正式發票。
(3)驗收報告(加蓋甲方公章)。
(4)質量技術監督局出具的合格的檢測報告。 或由甲乙雙方協商。 甲方應在驗收合格及資料齊全情況下的______個月內完成貨款的支付。
五、違約與處罰
1、甲方應依合同規定時間內,向乙方支付貨款,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未能按時交貨,每拖延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超過______天以上,______天以內未交貨的,須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
4、乙方超過交貨時間______天仍未能交付貨物的,須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六、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水災、火災、地震、臺風、戰爭、海關檢查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后,經甲方確認,允許按以下第______項執行:
1、延期履行。
2、部分履行。
3、不履行合同。
4、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免予承但違約責任。
七、爭議解決方法
簽約雙方在履約中發生爭執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可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受理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其余部分。
八、其它
1、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均完全理解并知道其真實意思。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
3、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辦公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21
合同號: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所在國: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所在國: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以[ ]FOB或[ ]CFR或[ ]CIF或[ ]FCA或[ ]CPT或[ ]CIP術語簽訂本合同,并就如下條款達成一致
1.商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質/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按照本合同附件中詳細記錄(如果具體合同要求)
3.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允許在金額及數塾上有______%的損溢,由[ ]賣方或[ ]買方選擇。
5.FOB/CFR/CIF/FCA/CPT/CIP單位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
6.總額: 實交數量按照第4款規定,比原定數量損溢______%,則應對價格作出相應的調整。
7.原產國及生產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運輸標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裝運
9.1 裝運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 裝運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3 卸貨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4 [ ]允許,或[ ]不允許“甲板上”裝運。
9.5 [ ]允許,或[ ]不允許轉運。
9.6 [ ]允許,或[ ]不允許分批裝運。
9.7 [ ]集裝箱運輸。
9.8 最終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9 卸貨港轉貨商/貨運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支付條款
賣方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1 支付方式
(1)信用證
[ ]10.1.1 (這一段將作[ ]保留或[ ]刪除)
在賣方向買方提示由______銀行開出的、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為____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銀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內,買方應向賣方支付合同總金額______%的價款,即____________。
銀行保函有效期到
[ ]裝運回后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裝運,則在最后一批貨物裝運后______天。
[ ]最后一批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
[ ]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______月。
根據賣方裝運的貨物自動按比例減少保函金額。
[ ]10.1.2 即期付款
買方應于
[ ]合同規定的裝運期第一天(裝運日)前______日
[ ]合同簽訂后______日內
通過_____________銀行,以[ ]電傳,[ ]SWIFT,[ ]信函,[ ]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銷的、金額為____________的
[ ]即期付款信用證
[ ]議討信用證。
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至開證日后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當地提示單據。
信用證中應含有如下陳述“該信用證以《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版,國際商會第500號出版物》為準。”
[ ]10.1.3 延期付款
買方應于
[ ]合同規定的裝運期的第一天(裝運日)前______日,[ ]合同簽訂后______日內,通過______________銀行,以[ ]電傳,[ ]SWIFT,[ ]信函,[ ]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____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 憑[ ]即期 ,[ ]海運提單、航空運單、鐵路交貨通知或多式聯運單據,[ ]提示單據,進行[ ]承兌, [ ]延期付款,[ ]議付
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至開證日后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當地提示單據。
信用證中應含有如下內容“該信用證以《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版,國際商會第500號出版物》為準。”
(2)托收
[ ]10.1.4 憑單付款(D/P)
貨物裝運后,賣方應通過銀行向買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并附上所需單據。買方應于(委托銀行)提交匯票及所需單據時立即付款。
[ ]10.1.5 承兌變單(D/A)
貨物裝運后,賣方應通過買方的銀行向買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見票______天付款的匯票及所需的單據以便承兌。買方應于賣方第一次出具匯票及所需的單據時立即承兌,并于匯票到期日付款。
(3)匯付
[ ]10.1.6
買方應于 [ ]收到所需單據后______天內, [ ]提單日后______天內,以 [ ]電匯, [ ]信匯,[ ]票匯 方式將貨物發票金額貸款支付到賣方指定銀行的賣方帳戶。
10.2 有關單據
賣方應準備并向買方提交如下單據:
1.匯票
向[ ] ____________(銀行的名稱,在信用證付款方式下)或[ ]買方(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匯票。
2.運輸單據(選擇如下之一)
[ ]1)標明通知收貨人或____________(銀行)的全套清潔已裝船提單,該提單為[ ]空白抬頭,[ ]空白背書,并注明[ ]運費已付或[ ]運費待付。
[ ]2)簽發給____________(銀行)不可轉讓的海洋運單,標明運費 [ ]預付,[ ]已付或 [ ]待付, 通知____________(銀行)
[ ]3)多式聯運單據
[ ]4)航空運輸單據(空運單據/空運貨單)
[ ]5)鐵路運輸單據
[ ]6)信使及郵遞收據
3.其它單據
1)商業發票
2)[ ]保險單 [ ]保險憑證
3)由____________(銀行)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明/檢驗報告/分析證明
4)原產地證明 [ ]FORM A(普惠制原產地證)
5)裝箱單
6)重量單
7)[ ]發貨通知書 [ ]裝船需知
1到7項單據需要原本______份和副本______份。
4.其它單據(如要需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 銀行費用
依照根據上述 10.1款選擇的付款方式,買方應承擔發生在
[ ]開證行(如以信用證支付),
[ ]托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
[ ]匯付行(如以匯付方式支付),
所在國的所有銀行費用。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賣方應承擔發生在該國以外所有銀行費用。
11.交貨條款
11.1 包裝
所有貨物均須包裝,以防止因受潮、生銹、水份、腐蝕及震動致損,且包裝應適合[ ]海運,甲板上/非甲板上運輸,[ ]多式聯運,[ ]集裝箱運輸。
賣方應承擔貨物因不充分或不適當包裝造成的貨物損害或滅失的責任。
如果待運的貨物中包含有易燃危險品,賣方應在每一包裝表面注明運輸及搬運中特別注意的事項以及識別號碼或國際慣例及/國際規則中對此類物品要求的其它標記。
每一包裝的尺寸、毛重、凈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項,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輕放”、“固定”等,無論何時如有必要應以不褪色的顏料印刷在每件包裝的表面。
11.2 裝運條款
11.2.1 如果是在CFR或CIF條件下裝運,賣方應在裝運前不遲于______日,以電報/傳真的方式通知買方裝運船名、船籍、船齡和其它有關該船的詳細情況,以及每次裝運貨物的合同號。經買方對船只公司確認接受后,賣方才可裝運。但買方不能無理延遲上述確認,買方應在接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最遲5個工作日內做出確認,否則即視為已被確認。
11.2.2 如果是在FOB條件下發運貨物,買方應按合同規定的裝運期訂艙。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期前至少______天,以電報/傳真的方式,將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總金額、件數、總重量、總體積以及貨物裝運港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買方應于裝運船只預計抵達裝運港的日期至少______日前,以電報/傳真的方式通知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總金額、件數、總重、總體積及貨物在裝運港適合裝運的日期、買方應至少在船只到達裝運港的預計日期前______日,通知賣方船名,預計抵港日期及合同號,以便賣方辦理裝運。如果需對運輸船只或到達日期做出變動,買方或其貨運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但不能遲于預計抵達日前______日,以便賣方做出必要的安排、如果船只未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后______日內抵達裝運港,買方應承擔自______日后開始計算的一切實際費用,包括倉儲費及利息。但這不影響賣方根據合同及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中的規定所要求的索賠。
如果運輸船只按賣方通知到達裝運港而賣方未能按規定及時貨物備妥待運,那么賣方應對空艙費及滯期費負責。
11.2.3 如果是在FOB/CFR/FCA條件下發運貨物,賣方應于貨物裝運完畢后立即以電報/傳真的方式向買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貨人發出發貨通知書。該通知書應包括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毛重、尺寸、發票金額、提單號、啟航日及預計抵達卸貨港的日期。
如果在FOB或CFR條件下裝運貨物時,賣方未及時向買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貨人發出發貨通知以致買方不能及時投保,那么賣方應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發生的損害和/或損失負責。
11.2.4 此條款應作保留或刪除
貨物裝運后,賣方應[ ]隨船將下列單據的副本一式兩份發送給買方:
(1)海運提單(或根據10.2條第2款要求的其它運輸單據)
(2)商業發票(分批裝運時須注明裝腔作勢船批號)
(3)裝箱單
(4)重量/數量
(5)原產地證書
(6)由____________簽發的品質檢驗證明/檢驗報告/分析證明
(7)所需的其它單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5 賣方應在實際裝船日后______工作日內向買方或其指定的收貨人航寄上款所列單據副本各一份。
11.2.6 裝運期以第10條規定的信用證的及時簽發為準。
發貨日指提單日,航空運單日期,鐵路發貨通知或多式聯運單據日期。
12.保險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條件下發運貨物,應由買方負責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條件下運送貨物,賣方應按發票金額的110%投保[ ]平安險,或[ ]水漬險,或[ ]一切險。另投附加險應包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擔保(分別選擇13.1或13.2)
[ ]13.1 賣方應保證所交付的所有貨物的品質、規格和包裝符合合同規定。擔保期應持續到
[ ]若為分批裝運,則在最后一批貨物交付日后______月;
[ ]在卸貨港完成卸貨日后______月,但最遲不能超過交貨日后______月;
[ ]貨物到達目的的港日后______月,但無論如何不應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______月。
[ ]雙方接受簽署的驗收證書之日后______月,但不能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______月。
[ ]13.2 賣方應在保證其根據合同交付貨物的品質、規格及包裝符合合同規定、賣方不擔保貨物適合特定目的或環境,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或在簽訂合同時已告知賣方。擔保期一直持續到
[ ]交貨日后,如果是分批裝運,則在最后一批貨物交付日后______月。
[ ]在卸貨港完成卸貨之日后______月,但最遲到交付日后______月
[ ]貨物到達目的地之日后______月,但無論在何種情況下不應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______月。
[ ]雙方簽署驗收證書之日后______月,但不應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______月。
13.3 如果買方發現貨物違反上述擔保,并根據第17.1條在擔保期內通過賣方,而且違反擔保的原因在于賣方,那么買方有權向賣方提出索賠,應根據第17條來解決買方擔保權利和賣方擔保義務。
在工廠的書面說明有誤,或者對產品非正確使用,或者根據產品的正常損耗性質而對產品的零部件造成的正常損耗的情況下,應排除賣方的擔保義務。
14.檢驗
14.1 交貨前檢驗(從14.1.4或是14.2.2中選擇一款)賣方應在貨物裝運前向檢驗機構申請對貨物的品質、規格、數境、重量、包裝、安全、衛生及健康要求根據
[ ]本合同中的規定,或
[ ]____________標準,進行檢驗。
上述檢驗機構簽發的檢驗證書構成賣方要求付款時必須出具的單據之一。
檢驗機構;
在中國:a)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b)__________________(如果中國的法律、法規允許其它的檢驗機構則加入)
在德國:____________(如果強制要求檢驗則加入)
[ ]14.1.2 工廠檢驗
賣方應在貨物裝運前向買方出具工廠根據
[ ]合同的規定,或
[ ]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對貨物的品質、規格、數量、重量、包裝及安全、衛生或健康要求簽發的檢驗報告。
上述檢驗報告應構成賣方要求付款時出具的單據之一。
14.2 到貨檢驗
為了實現擔保存權或其它請求權,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
[ ]最終目的地
[ ]卸貨港后
向檢驗機關申請檢驗貨物的權利。
檢驗機關;
在中國:a)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德國:____________(根據買方的選擇或德國法則加入)
買方應在檢驗前向賣方發出檢驗通知,以便賣方有充足時間參加檢驗,賣方可以自行決定并承擔費用參加檢驗。如果買方及時通知而賣方不參加。則檢驗可在賣方缺席的情況下進行。
買方應根據本合同第17.1(a)和(b)的規定進行檢驗。
15.不可抗力
合同當事人因洪水、火災、地震、雪災、旱災、冰雹、風或其他該方當事人無法控制,并在簽訂本合同時不能合理預見、不可避免或無法克服的事件造成其無法履行或遲延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則該合同一方當事人應免責。但是,因不可抗力而影響其履約的合同一方應盡快通知另一方條件的發生,并應在事件發生后不遲于______天向另一方發送由有關機構或某一中立且獨立的第三方出具的關于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或文件。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______天,合同雙方可協商合同的履行或終止。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月內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則任何一方有權終止合同。如果合同如此終止,則任一方應自行承擔各自的費用,且不能對解除合同有關的損失要求賠償。
16.延遲賠償
16.1 如果買方在到期時未支付價款,則其有義務向賣方支付未付價款及逾期利息,利率按從到期日至實際支付日以息______%計算,該逾期利息應按賣方要求支付。
16.2 未及時開具信用證
如果買方因為自身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按時開具信用證,除非雙方協議有寬限期,則買方應向賣方支付罰金。罰金應按遲開信用證每_____日收取信用證金額_____%的比率計算,但罰金不能超過買方應開而未開信用證總金額的______%。在計算罰金時,少于_____日應視為______日。
16.3 未及時交貨
如果賣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按時交付所有或部分貨物(包括達成一致的文件),除非雙方協議有寬限期,則賣方應向買方支付罰金、罰金應按遲交貨物每______天收取遲交貨物總金額的______%計算,但是,罰金不能超過遲交貨物總金額的______%。在計算罰金時,少于______日應視為______日。
16.4 在不影響合同雙方根據第18.1條享有的權力下,第16.1條且/或16.2條且/或16.3條規定的賠償應是對于由于此種延遲而造成的損失的唯一賠償。
17.期間
17.1 如果貨物的品質、規格、數量、重量、包裝及對安全、衛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規定則買方應在賣方發出索賠通知,并有權以本合同第14.2條規定的檢驗機構簽發的檢驗證明作為依據向賣方索賠,并在
[ ]a)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之日后______日內只要該日不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______日
[ ]b)在保證期內發現故障或缺陷的情況下,最遲應在發現故障后______周內列出索賠理由,如果貨物與合同不符并且賣方應對此負責,則賣方應在收到買方的通知后立即,或至多______周內,自己承擔費用
[ ]修理或替換該貨物,或補足短缺的數量,買方不得對所受損失索賠或要求解除合同,除非賣方顯然未能修理或替換。
[ ]修理或替換該貨物,或補足短缺的數量,并且如果買方因賣方而遭受損失的話,則根據第17.4條向買方賠償。
[ ]根據貨物瑕疵程度,如果買方遭受損害、損失,則根據其受損害的程度和損失的數量,通過雙方協議對貨物降價。
如果在雙方協商的時間期限內,修理、替換或降價顯然沒有達到要求,并且/或者此種不符達到了根本性違反合同,則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17.2 如果買方未在第17.1(a)和(b)規定的時間內要求索賠,則買方應放棄對數量不足或明顯的質量缺陷要求索賠的權利。
17.3 賣方在收到本合同第14.2條規定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后不遲于______日對買方的索賠要求作出答復。如果賣方未在上述期限內作出答復,剛買方的索賠要求則被視為接受。
17.4
[ ]本合同中賣方的責任應限于直接損失和直接損害。這一限制不適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瀆職的情形。
[ ]本合同中賣方的責任或因違約而構成的賣方的責任應限于總額____________。這一限制不適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瀆職的情形
至于下述情況,上述選擇之一不適用:
違約一方應對因其違約而給未違約方造成的損失負責,如果違約方在簽訂合同時根據其已知的事實和情況預見到或理應預見到其違約可能導致未違約方造成損失。
18.終止合同
18.1 除非另有規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況下終止:
(1)通過雙方共同書面協議;或
(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責任在合同規定的時間期限內未履行其義務,程度嚴重,并且在收到未違約方的書面協議后______日內未能消除違約影響或采取補救措施,在此種情況下,非違約方應給另一方書面通知來終止合同。
18.2 合同終止不影響終止合同方的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其根據17.4條要求對應合同終止而遭受的損害賠償的權利。
19.稅收
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行本合同中由中國政府根據生效的稅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稅收由[ ]買方[ ]賣方,即本合同的中方來支付。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行本合同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稅收應由[ ]買方,即本合同的德方支付。
所有稅收應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避免雙重征稅協定》為準。
2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
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合同的條款應依照國際商會提供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1999)國際商會第460號出版物》予以解釋。
21.仲裁
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爭議,包括有關本合同的成立,生效或終止的問題應最終通過仲裁來裁決,排除通常的法院對爭議作出判決。
為了以仲裁來裁決爭議,案件應提交給
[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序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進行。
[ ]德國仲裁機構。仲裁程序應在德國___進行。
[ ]____________(合同雙方同意的其它國際仲裁機構例如巴黎國際商會的仲裁機構、蘇黎世商會的仲裁機構或香港國際仲裁中心。)
仲裁過程應以英語根據雙方選擇的上述各仲裁機構的程序規則進行。
22.通知
任何通知應以書面形式,并應有專人送交,傳真、電傳發送或航空快件寄送,當在合同抬頭指定的地點由合同方派專人送交時,或若合同方以傳真或電報的方式發送,則發送日后一天,或若合同方以信函方式寄送,則另一方收到信函時,通知應被視為送達。
23.其他
23.1 附件應構成本合同不可缺少一部分
23.2 本合同用英文書就,文件用____________(語言)
23.3 生效日期
本合同應生效于(生效日期)
[ ]從雙方授權的代表正式簽訂日起。
[ ]經____________簽署并批準后,如果法律要求批準。批準應在買方簽署并通知賣方后30天內取得。
[ ]其它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條款由買方和賣方協商同意,買方、賣方簽字如下。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22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一、產品名稱、品種規格、數量、金額、交售時間
二、質量標準、用途
三、驗收辦法及時間、地點
四、檢驗及檢疫的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
五、交貨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六、超欠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
九、給付定金的數額、時間
十、獎罰標準及兌現方式:超售____元/公斤,減售每公斤罰____元
十一、需方供應的與定購農副產品掛鉤的化肥、柴油等農業生產資料的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數量、價格、供應時間及地點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四、本合同于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簽訂;
有效期至____年___月___日
十五、其他約定事項供 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需 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辦公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23
購貨方:合同編號:
供貨方:簽定地點: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簽定時間: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按國家一等品生產,顏色、手感、品質按我司確認的為標準。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供貨方倉庫。
四、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按合同數量交貨,短溢裝范圍為0~+3%。
五、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卷筒布包裝不定碼,內襯塑料袋,段長30米以上,交貨數量允許0~+3%。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購貨方在收貨后發現質量問題立即通知供貨方,供貨方在得到通知后立即解決并保證不影響購貨方的交期.。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貨到購貨方倉庫后天憑全額增值稅發票結款。
八、違約責任:交貨期每延遲交貨壹天,每日按合同總價的2%計算違約金,由供貨方支付購貨方。如因數量/質量等問題因供方原因造成客戶拒收貨物/退貨/索賠或扣款等,由供方承擔一切責任。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購貨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處理。
十、其他約定事項:
十一、合同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購貨方:供貨方: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辦公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24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項目名稱: 工程地點: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北京市 區
需方(甲方):北京 責任公司
供方(乙方):
根據有關規定,為明確需方(甲方)和供方(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標的物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
合同數量為暫定量,如果實際供貨量與暫定數量有差距的,按照實際供貨量結算。
2、生產廠家及商標
3、供貨時間、數量
乙方應當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約定的時間及數量交付本合同標的物。
(1)乙方應按照以下時間及數量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標的物: 交付時間: 交付數量:
(2)交付時間及數量由甲方通知,乙方應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天內交付。
(3)其他方式:
4、質量標準及驗收
乙方所供標的物的質量應達到國家規定的有關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具體質量標準為: 。
甲方應在收到標的物之日起 日內對所收到的標的物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廠家及質量進行檢驗,如不合格,甲方有權退貨,并向乙方提出索賠,乙方還須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
5、交貨地點和方式
乙方應將所有標的物送至 工地現場甲方指定地點落地交貨。
6、交付費用承擔
乙方承擔將標的物運到甲方指定地點所涉及的包裝費、運費、裝卸費及因履行交付義務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7、合理誤差及計算方法
8、包裝要求
包裝應能保證標的物質量完好。
9、結算方式及期限
10、違約責任
10.1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地點交付標的物的,每遲延一日,按合同總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合同總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因此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賠償;
10.2乙方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甲方有權拒絕接收。乙方應按合同總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按合同約定的標準繼續履行交付義務。因此造成的損失超出違約金的部分,乙方應當賠償。
10.3 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額為應付未付貨款的0.02%/天,但違約金總額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
11、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禁止權利轉讓
任何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無論是全部的還是部分的權利轉讓給第三方。合同一方將其合同權利轉讓的,該權利轉讓無效,對本合同他方不產生法律約束力,并視為該方違約,該方應向本合同他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標的額10%的違約金。
13、解決糾紛的方式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將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提交以下第 種機構解決:
第一種: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二種:北京仲裁委員會。
爭議解決條款不因本合同的無效、解除和終止而無效。如就本條款關于管轄和爭議解決方式作出修改的,不得附加任何條件并必須單獨簽訂僅就管轄和爭議解決方式修改的協議,且其所加蓋的印章和簽字應與本合同所載的完全一致,方為有效。
凡因與履行本合同有關所簽訂的其他一切補充協議、簽證單據、物權憑證和單據、確認函等法律文件再行約定管轄及爭議解決方式的,不得對抗以上條款的約定,如有違背,則該約定一律無效。
14、其他條款
14.1 乙方保證所交付的標的物不侵犯任何他方的知識產權,乙方保證甲方在使用標的物時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識產權的起訴。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權指控,乙方須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14.2各方當事人以任何形式對于本合同實質內容(標的、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的修改、變更,必須采取書面形式,且其所加蓋的印章和簽字應與本合同所載的一致,方為有效。
各方當事人對于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書面補充協議所加蓋的印章和簽字應與本合同所載的一致,方為有效。
對合同實質內容的修改、變更及簽訂的補充協議,所加蓋的印章和簽字與本合同所載不一致的,不發生法律效力,對本合同各方當事人沒有約束力。
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經辦人經辦人電話單位地址郵政編碼 開戶行 賬號
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經辦人 經辦人電話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開戶行 賬號
辦公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25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生豬、鮮蛋、菜牛、菜羊、家禽購銷合同實施辦法》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和數量
1.產品的名稱和品種:_________。
2.產品的數量:_________(必須明確規定產品的計量單位和計量方法)。
第二條產品的等級、質量和檢疫辦法
1.產品的等級和數量:_________。(產品的等級和質量,國家有關部門有明確規定的,按規定標準確定產品的等級和質量;國家有關部門無明文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或按照通常標準。)
2.產品的檢疫辦法:_________。(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有衛生檢疫規定的,按國家或地方主管規定進行檢疫;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無檢疫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檢疫辦法。)
第三條產品的價格,貨款結算與獎售辦法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___項執行:
(1)派購任務或派購基數內的產品,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購牌價。在合同執行期內遇有價格調整時,按新價格執行。
(2)不屬派購任務或派購基數的產品,收購價格由當事人協商議定。
2.貨款結算辦法按下列第___項執行:
(1)對村民、專業戶、個體經營戶一般采取現金結算,錢貨兩清。
(2)對按有關規定必須采取銀行結算的,按銀行的統一規定辦法結算。
第四條交貨期限、地點和方式
_________(按派購任務簽訂的購銷合同,原則上以一年為限,分季分月執行;不屬派購或派購基數以外的產品,按當事人協商的交貨期限執行。根據鮮活商品的特點,交貨日期經協商一致可適當提前或推遲。交貨地點和方式,可由當事人商定。)
第五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購或在合同期中退貨的,應按未收或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___%(______%的幅度),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購,商得乙方同意變更合同的,甲方應給乙方提前收購貨物總值的_________%的補償。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須逾期收購的,除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供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和飼養費,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實際損失。
3.對通過銀行結算而未按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4.乙方按合同規定交貨,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貨物總值的_________%(______%的幅度)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和費用。
第六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貨或交貨少于合同規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應如數補交,并應向甲方償付逾期貨或少交部分貨物總值的_________%(由甲乙方商定)的違約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應按逾期或分交部分貨款部分的_________%(______%的幅度)的違約金。
2.乙方交貨時間比合同規定提前,經有關部門證明理由正當的,甲方可考慮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規定付款;乙方無正當理由提前交貨的,甲方有權拒收。
3.乙方交售的產品規格、衛生質量標準與合同規定不符時,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經有關部門證明確有正當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貨的,乙方可以遲延交貨,不按違約處理。
甲乙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對于違約金過高或過低的部分,當事人可以請求適當調整。
第七條不可抗力
合同執行期內,如發生自然災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適當履行合同的,應向對方當事人及時通報,經有關機構證實后,不負違約責任,并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條其它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由當事人雙方達成協議。接到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應在7天之內作出答復(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變更或解除合同不得損害雙方利益和影響國家收購計劃的執行。
違約金、賠償金應在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后______內(當事人有約定的,從約定)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貨款來抵充。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蓋章)乙方簽字:_________(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辦公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26
供方: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需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民法典》,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
2、品種:
3、規格:
4、質量:
二、產品的數量、單價、金額及結算方式
1、產品的數量:
2、價格、金額:參考價格為:______/噸,合計總金額:______萬元(價格隨行就市,具體結算價格及金額以甲乙雙方確認的訂單為準。
3、結算方式:每月甲乙雙方對賬確認上月的總發貨量及金額,乙方在對賬后日內一次性付清對賬確認的貨款給甲方。
4、其他約定:
三、產品的交貨期限、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甲方按照乙方的訂單日期進行生產、交貨。
2、甲方負責汽運送貨到乙方指定的地點(但僅限甲方地域以內),若要長途運輸則由甲方送貨到甲方所在地的貨運部,長途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3、其他約定:
四、驗收方法及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乙方在收貨時需及時驗貨,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立即向甲方提出異議;乙方有權拒收不符合乙方訂單要求的產品,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若乙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超過三天未通知甲方的,視為產品合乎乙方要求,乙方須按約定付款。
2、乙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向甲方提出質量異議。
3、甲方在接到乙方有關質量異議通知后,應在3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乙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五、違約責任
1、甲方在接到乙方的訂單后,若不能生產則必須在24小時內告訴乙方。否則,接受乙方訂單卻不能生產交貨造成乙方損失的,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貨貨款5%的違約金以示賠償(其他因不可抗力導致甲方停產,甲方及時告知乙方的可不受此條約束)。
2、甲方在未知照乙方并得到乙方諒解的情況下延期交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的3%,向乙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以補償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3、甲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等有不符合規定時,如果乙方同意使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乙方不能使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甲方負責退換,并承擔調換或退貨而產生的實際費用。
4、乙方逾期支付貨款的,應按延期付款金額的同期銀行貸款利息(日息)的三倍作為違約金按日賠付甲方,直至該款全部付清為止。
5、乙方下訂單后,如果不想要該批無紡布時,必須在甲方未生產出來前通知甲方,取消訂單。否則,乙方應無條件按照訂單購走該批產品,若無故拒絕收貨的,應當賠償甲方該批貨物價值的20%作為違約金,以此補償甲方因生產該批產品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等。
6、甲方按照乙方的訂單生產完成后,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提貨通知10日之內必須將貨全部提走(特殊情況經甲乙雙方商定過的除外),否則,甲方將每日按照該批貨物價值的3‰向乙方收取倉儲保管費,且乙方必須在30日內全額支付該批貨物的貨款給甲方,則該批貨物所有權歸乙方所有。若到時不付款,甲方將有權單方面處理該批貨物,并按照該批貨物價值的30%作為違約金,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生產費用等損失。
7、產品錯發收貨地點或接貨人的,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和因此產生的費用;但乙方如錯填收貨地點或接貨人導致的損失,則由乙方承擔所有的損失。
六、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證明或對方諒解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七、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八、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均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賬號:
電話: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電話: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辦公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27
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a.“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系指貨物開采、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制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于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發布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雇傭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后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 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8.4 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后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 在交貨前,賣方應讓制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制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后面。
8.6 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后,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并出具交貨后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后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 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 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 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于惡劣氣溫,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 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 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t)或2噸(t)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注“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注“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只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 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2.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c.在出廠價合同項下,如果是因為賣方延誤不能用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上述內容通知買方,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應由賣方負責。
13.交貨和單據
13.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 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XW)”、“離岸價(FOB)”、“貨交承運人價(FA)”、“到岸價(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及其他用于說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Icotems)來解釋。
13.3 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后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說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保險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并拷貝一份給保險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保險單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說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保險
1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制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進行全面保險。
14.2 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其貨物保險將由賣方辦理、支付,并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FOB)或貨交承人價(FCA)交貨,則保險是買方的責任。
14.3 如果是出廠價(EXW)合同,裝貨后的保險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FO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F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FOB)或貨交承運人價(F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只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于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只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 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 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 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 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制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件和
(2)在停止生產后,如果買方要求,免費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
17.2 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1 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買方的規格要求設計和/或材料的情況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動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是所供貨物在最終目的地國家現行條件下正常使用可能產生的。
18.2 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并驗收后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后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 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4 賣方收到通知后應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換的貨物或部件從出廠地或進口港地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費由買方承擔。
18.5 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 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19.2 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賣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
如賣方未能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買方同意的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貨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
20.付款
20.1 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 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 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制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2.2 如果上述變更使賣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費用或時間增加或減少,合同價或交貨時間或兩者將進行公平的調整,同時相應修改合同。賣方根據本條進行調整的要求必須在收到買方的變更指令后三十(30)天內提出。
23.合同修改
23.1 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 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 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 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
26.賣方履約延誤
26.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 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 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周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
28.違約終止合同
28.1 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后),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8.2 如果買方根據上述第28.1條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29.不可抗力
29.1 盡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賣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
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 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于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 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后三十(30)天內已完成并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于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并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采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32.2 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 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 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 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 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稅和關稅
36.1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征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 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 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37.2 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辦公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28
甲方:
乙方:
主題:本合同由雙方按下列條款簽訂,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1、商品名稱、價格條件:
(1)商標價格/萬元(人民幣)
此價格為總包價即交鑰匙工程,含:設備費、包裝費、庫管費、運輸費、安裝費、保險費、調式費、首次電梯檢測費、24個月免費保修費及所有進口件的海關關稅等各種費稅;不含電梯衛視系統和電梯年審時行政收費。
(2)工程名稱:
2、商品規格:
3、交貨地點:甲方工地現場。
4、交貨期:電梯合同簽定之后,乙方根據甲方建筑圖,壹星期內制作電梯施工圖交給甲方。具體交貨時間以甲方提前60天書面通知為準。
5、付款方式:所有由甲方按照本合同條款支付給乙方的付款均以人民幣計。
(1)、甲乙雙方合同簽定之日起七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作為定金;
(2)、提貨前憑提貨通知單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
(3)、安裝完畢并經政府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七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電梯合同總價的%,乙方收到該款項后立即辦理電梯移交手續;
(4)、余款%作為質保金,保修期滿支付清;
6、安裝:
1、電梯設備的安裝施工期:
(1)、當電梯設備到貨,甲方土建工程具備安裝條件后,由甲、乙雙方在安裝開工前10天商定一個工程進度計劃,以便相互配合如期完工,但安裝開工日期最晚不得超過設備到貨后的1個月。
(2)、甲乙雙方初步擬定于日開始施工安裝并于日安裝調試正常,并負責保證驗收合格,領取準運證,投入正常使用,共計天,具體安裝開工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3)、乙方正式開始施工時間及中途因甲方原因影響施工,以雙方代表簽字確認為準,即:安裝驗收時間為雙方代表簽字確認時間順延。
2、安裝包括安裝設備所需的工作和交付設備前通常進行的測試和調試。安裝、測試及調試應當按照乙方的安裝測試標準和國家標準進行。安裝單位為沃克斯電梯的安裝單位或沃克斯電梯公司的直屬分公司。如其它公司安裝則乙方違約,甲方將不支付安裝費用,并從支付款中扣除。
3、甲方責任及承擔的費用:
(1)提供符合安裝布置技術要求的電梯井道及機房電源,并排除積水、污物,若有差錯應及時修改。
(2)提供電梯施工期間的水、電消耗,其費用由乙方向土建承包商支付。安裝施工、照明、調試、運行的電源及水電費(安裝用電源點應離井道不超過20m,調試用電源點應離控制柜不超過5m)。
(3)能滿足一般防水的臨時設備材料庫房和相應的卸貨堆場地。協助乙方維護現場設備保護,負責土建結構誤差的整改和設備與土建結合部收口及土建填充工作。
(4)負責免費提供塔吊(如塔吊沒拆除可以提供,塔吊只負責自身起吊重量的貨物,設備吊至適當位置)及電梯安裝時搭井道腳手架用的鋼管、扣件。乙方自行搭設,負責電梯安裝單位與其他土建施工單位交叉作業的協調工作。
(5)提供器材,在乙方配合協助下安裝閉路監控攝像系統及其它系統。提供接地線拉至機房配電箱。
4、乙方責任及承擔的項目:
(1)電梯設備到貨后,在預計安裝時間前負責派員前往工地檢驗每個井道的土建安裝條件,并依據合同規定的提供咨詢服務。
(2)電梯設備的拆箱清點并負責電梯設備材料的保管。
(3)按照國家及地方安裝規范和標準完成安裝工作。
(4)按照國家及地方安裝調試規范和標準完成調試工作。
(5)遵守施工現場之有關規章制度并承擔由此引起的各種罰款。
(6)向當地有關部門提出開工申報。
(7)負責安裝及拆卸井道腳手架,完后運到指定地點。腳手架安裝必須牢固并符合安裝要求。
(8)負責報送當地部門開工驗收工作,保證驗收合格。
(9)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和沃克斯電梯有限公司內部質量標準制造和安裝,按合同規定的進度,科學管理精細施工。
(10)向甲方和總包提供施工方案,人員組織及施工進度計劃。
(11)嚴管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負責施工過程中的防火和安全作業,以及設備和人身安全。
(12)負責承擔自己員工的安全責任。因乙方原因引起自身人及他人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權負責并承擔經濟及法律責任。
(13)認真做好施工期間的設備保護工作。
(14)自備安裝和調試工具、儀器儀表,全面負責設備的安裝和調試。
(15)所有電梯施工井道廳門及孔洞應設置防護柵欄及警示標志。
(16)提供并安裝井道底坑內爬梯。
(17)提供井道照明和底坑檢查用防水型電源插座。
(18)向甲方提供1套安裝指導手冊,1套維修保養手冊。
5、安裝驗收:
(1)、電梯安裝、調試工作完成后,甲方應按乙方通知,派代表會同乙方根據合同中規定的條款、技術數據、施工圖紙及國家有關電梯安裝標準驗收電梯。
(2)、甲方應按當地電梯質檢部門的有關規定協助乙方,對安裝調試完畢的電梯設備進行報驗,因報驗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電梯產品未經合法驗收并領取電梯準運證,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負。
(4)甲方根據工程進度和銷售需要提前使用電梯,乙方必須派專人來管理電梯的正常使用和運行。
7、設備
(1)設備到貨時間為日到甲方現場,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2)乙方應當按照適合于公路/鐵路/水路運輸的要求和多次搬動對設備進行包裝并辦理運輸保險。
(3)設備所有權僅在乙方收到除尾款以外的全部合同款項后轉移至甲方。
(4)乙方保證按照國家標準用先進的科技和專有技術生產設備。
(5)質量保證期為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驗收合格之日起的二十四(24)個月,但最遲不超過貨到工地的三十(30)個月。在質量保證期內,除國家規定的設備年檢費由甲方負責,其余維保費用由乙方自理(甲方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除外)。質量保證期內電梯若發生由于乙方原因(電梯設計、制造、運輸、安裝、調試、維修維護等)造成的任何故障,乙方應承擔相應經濟責任。甲方或使用人每發現一次故障或報修一次故障(因乙方電梯設計、制造、運輸、安裝、調試、維修維護等原因),甲方可從尾款中扣除故障電梯總價的0。3%,以此類推。乙方同時應承擔造成電梯故障可能引起的人身及財產損失。扣款超出尾款總額時,甲方保留向乙方追訴的權力。
設備到貨后的二周(2)內,甲方可以檢驗設備的裝箱數量和包裝狀況并書面通知乙方有關設備的裝箱數量和包裝狀況的任何不符或瑕疵,甲方檢驗沒發現不符或瑕疵不等于
乙方提供的設備符合要求。如果設備在沒有乙方代表在場時被打開,則乙方對設備的滅失或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6)如果甲方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現設備的任何缺陷,甲方應在發現缺陷后的十四天內以書面形式或記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檢驗通知的缺陷部分。如該缺陷被證實為制造原因或乙主其它原因引起,乙方將修理或調換缺陷部分。被調換下來部分的所有權屬于乙方。
8、質量保證:
(1)本合同規定的產品由乙方安排安裝,乙方檢驗合格,甲方接收后,除甲方使用不當、人為損壞和人力不可抗力因素外,由乙方免費保修24個月。若乙方未能及時保修,由此引起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異議索賠:
產品品質由工程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檢驗,如因乙方原因不符合此合同規格,乙方負責回修工作,經過乙方回修工作仍不符合的,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10、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果乙方不能按時交付設備,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其支付方法是:每延誤一(1)周(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計),違約金為延誤部分合同金額的百分之零點五(0。5%)。此違約金不得超過延誤部分合同金額的百分之五(5%)。如果延期造成甲方不能按時交房,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經濟賠償。
(2)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所產生的任何結果(包括損失和延期交貨)不承擔責任。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后盡快通知對方,并于事故發生后十四
(14)天內將事故發生地的有關x出具的證明文件用航空信(或任何更快的方法)寄給對方審閱確認。一旦不可抗力事故持續十周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修改本合同的條款。
(3)本合同生效后,若甲方中途退貨、或因甲方行為人過錯而使本合同終止履行時,乙方除不向甲方退回定金外,還應賠償乙方30%的違約金。
其它:
①所有電梯必須滿足本項目及政府規定的消防要求。
②多方通話代替三方通話,并有按鍵向安防中心報警。
③本電梯的使用不受溫度變化,在溫差條件下能正常使用。
11、仲裁:
如雙方因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經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可將爭議提交合同簽署地仲裁委處理。經仲裁做出的最終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2、在電梯安裝完畢后一個月內必須進行官方驗收,若因甲方或業主方或總承包單位的原因,不能進行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則原付款條件在驗收合格后應付的款項,須在安裝完畢后一個月內付清。同時免費維保期也相應從電梯安裝完畢一個月后起計算。
1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辦理。
14、有關開工申報,官方竣工檢驗手續及費用均由乙方負責,電梯衛士系統安裝費及使用費由甲方負責,乙方協助甲方辦理。
15、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16、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解決。
17、此價格不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有所改變。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辦公產品采購合同書 篇29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供需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簽定本協議。
第一條商品類型麻核桃樹碼子;附報價單明細:
特別約定:
1、供方按協商一致并書面確認的商品類型供貨。
2、需方按供方所供商品的品種統一驗收。
3、所有產品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不合理危險。
4、供方所供商品包括:麻核頭樹碼子、免費嫁接。
第二條商品價格
1、供方向需方提供報價單商品價格由雙方協商一致,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司印章確認后,即有效,并作為結算貨款的依據之一。
2、如供方所供商品有價格變動,應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需方并提供新的報價單,經協商一致,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后確認。凡給需方的價格,應公平合理,不得高于在本協議適用區域內同類供貨價格。價格應包括運費、嫁接費。
3、付款期:付款方式:在簽約時,一次性給需方履約保證金元,本協議屆滿后保證金由需方如數退還供方,如供方違反本協議規定,需方有權提前終止協議并將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罰金。
4、如雙方對供貨量及供價存在對帳差異,則以雙方共同書面確認數量為準。
第四條退換貨
1、需方發現商品質量不符合質量和品種要求,供方無條件退貨。
第五條商品驗收
1、供方應保證樹碼的完好性及100%存活。
2、實際供貨品種數量按需方實際收貨記錄為準。
3、上述驗貨,如產品質量責任由供方承擔完全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及產品質量責任
1、任何一方違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處理。
2、因質量等問題給第三方所造成的損失,全部責任和損失由供方承擔;給需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影響需方的信譽及商譽,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根據問題的嚴重性對供方處以1000—3000元的罰款。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補充: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需方):乙方(供方):
公司蓋章:公司蓋章:
總經理: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