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區(qū)商品房預售合同書(精選26篇)
經濟區(qū)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1
出售方:(甲方)
地 址:_____ 電 話: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姓 名:_____
性 別:___ 出生:___年___月___日 國籍: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地址:_____ 電話:_____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深圳經濟特區(qū)土地管理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qū)商品房產管理規(guī)定》制定。
第一條 甲方經市府國土局批準,取得位于深圳市_____用地面積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
地塊編號:___使用年期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系定名為_____,由甲方預售。
第二條 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購上述樓宇的第___幢___號(第___層)。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土地面積/平方米、(其中:基底分攤_____平方米、公用分攤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甲方定于___年___月_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過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2.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須憑深圳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訂購之樓宇售價為:_____單價_____元/平方米,總金額幣___千___百___十___萬___千___百___十___元整(小寫_____萬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銀行:賬戶名稱:_____ 帳號:_____
分期(一次)付款(見附表一)。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如逾期_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
第六條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guī)定的日期交付給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guī)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計算付款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 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深圳市建筑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并負責保修半年,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應將已付款項及全部利息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樓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樓款后,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書》,經市政府主管部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xù),發(fā)給《房地產權證》,乙方才能獲得房地產權。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連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條 乙方所購樓宇只作_____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和用途,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guī)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 預售的樓宇,乙方不許轉讓、抵押,否則,違反市府有關規(guī)定,后果自負。
第十一條 后面的附表一、二均為本合同內容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如發(fā)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提請深圳市仲裁機關仲裁或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房地產審判庭裁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房地產權登記機關各一份。
出售方:_____ 購買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日期:_____
經濟區(qū)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2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yè)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為____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規(guī)劃用途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xiàn)定名】【暫定名】_________。
建設工程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xiàn)房】【預售商品房】。
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xiàn)房】【預售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經規(guī)劃部門批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
該商品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guī)定的項目中的:第_________【幢】_________【座】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層】_________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___,屬_________結構,層高為_________,建筑層數(shù)地上_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層。
該商品房陽臺封閉式的_________個,非封閉式的_________個。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買受人在簽訂本買賣合同時,應與出賣人或其委托的物業(yè)管理公司簽訂《前期物業(yè)管理服務協(xié)議》。
第四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該商品房屬預售,按【套】【整層】出售,按【套內】【整層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
________元整。
2.該商品房屬預售,按整幢出售,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幣)_
________元整。
3.該商品房屬現(xiàn)房,按【套】【整層】【整幢】出售,總價款為(_________幣)_
________元整。
第五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本條款適用于商品房預售,該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合同約定計價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計價面積發(fā)生差異(含誤差,下同),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差異值為士0.6%以內(含本數(shù))的,買賣雙方不作任何補償;
2.差異值為士0.6%以上(不含本數(shù))至士3%以內(含本數(shù))的,買賣雙方按買賣合同約定的房屋單價多退少補;
3.差異值超過士3%以上(不含本數(shù))的,買受人可選擇多退少補或退回所購商品房。
選擇退房的,出賣人應在買受人書面提出退房申請的30日內退回已收的全部購房款及利息(以付款日起至退款日止為期,以退款日同期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買受人應按以上約定的付款方式,將商品房預售款直接存入該商品房項目預售款專用帳戶,開戶銀行為______________,專用帳戶為_________。
憑銀行出具的存款憑證,向出賣人換領交款收據。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____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
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愿意繼續(xù)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___(該比率應不小于第
(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guī)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
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將具備下列第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xié)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fā)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__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__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該比率應不小于第
(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規(guī)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該商品房預售后,出賣人不得擅自變更該商品房項目的規(guī)劃、設計。
確需變更的,出賣人應書面征得買受人同意。
不同意變更的買受人可要求終止買賣合同。
出賣人應在受買人提出終止合同申請的30日內退回已付購房款及利息(以付款日起至退款日止為期,以退款日同期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第十一條 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xù)。
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
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二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
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fā)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 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
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lián)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___________。
如果在規(guī)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
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______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fā)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
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xié)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七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墻面使用權。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guī)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lián)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lián)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
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xié)議(附件四)。
第二十一條 合問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頁,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_____份,買受人____份,______份,______份。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 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蓋章):____________ 買人(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經濟區(qū)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3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規(guī)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 區(qū)(縣) 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面積為 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 ________年,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 。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項目的名稱為 ,現(xiàn)已具備規(guī)定的預售條件,經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準,準予上市預售,外銷預售許可證號為京房市外證字第 號。
乙方自愿購買甲方的 房屋,房屋用途為 。乙方預購房屋的定金為 元。雙方經協(xié)商,就該房屋的預售預購事項訂立本契約。
第一條 房屋,該房屋狀況詳見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積為 _____平方米(包括:套內建筑面積 平主米,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積 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詳見附件二。上述建筑面積為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后以測繪部門實測面積為準。
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將該房屋所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土地使用面積(含分攤的的共有共用面積)為 _____平方米,該土地使用面積為甲是測面積,房屋竣工后以測繪部門實測面積為準。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戶之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結算房價款時,房屋的實測建筑面積與暫測建筑面積的誤差不超過暫測建筑面積的±__%(含)時,按照本契約第三條所述房屋單價據實結算;房屋建筑面積誤差超過上述約定幅度時,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shù)據之日起 ________日內,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 種(大寫)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契約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約解除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利息按 利率計算。
2.按照本契約第三條所述房屋單價據實結算。
3. 。
第三條 雙方同意上述預算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 幣 元,價款和計為 幣(大寫) 仟 佰 拾 ________萬 仟 佰 拾 元整(小寫) 元。付款方式見本契約附件三。乙方同意按雙方簽訂的付款方式如期將購房價款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轉為購房價款。甲方售樓款監(jiān)管銀行為 ,銀行帳號為 。
第四條 乙方如未按要本契約附件三付款方式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契約約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價款的萬分之 (大寫數(shù)字)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逾期超過 ________日(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契約解除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慚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五條 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時,應同時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部門出具的《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和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shù)據;若雙方約定交付初裝修房屋的,須按照《北京市公共建筑工程實施初裝修質量核定規(guī)定(試行)》的要求,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部門驗收合格證件和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shù)據。符合本條款所述條件后,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為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設民程質量監(jiān)督部門認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在契約解除之日起30日內除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全部退還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利息按 利率計算。
第六條 甲方交付房屋的裝修、設備與附件規(guī)定的標準不符的,甲方同意按 向乙方補償。
第七條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支付時間自本契約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萬分之 (大寫數(shù)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________日(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契約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契約解除之日起30日內須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利息計算同第五條)。
第八條 本契約簽訂后,因甲方變更其建筑設計而影響乙方購買房屋的套內面積、平面布局和使用空間的,應于 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于收到通知之日起 ________日內有權解除本契約。契約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契約解除之日起30日內須將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及利息退還乙方(利息計算同第五條),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甲方變更建筑設計不告知乙方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除應退還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利息計算同第五條)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承擔補充協(xié)議中雙方約定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十條 乙方同意在小區(qū)物業(yè)管理委員會或業(yè)主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yè)管理機構之前,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yè)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一條 本契約由雙方簽字后,境內的應于三十日內,境外的應于六十日內,由雙方持本契約共同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辦理預售、預購登記手續(xù)。
第十二條 本契約登記后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前,乙方如轉讓其預購的房屋,須與轉受讓人在本契約上背書,并按規(guī)定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辦理預售契約轉讓登記手續(xù)。
第十三條 雙方同意房屋符合交用條件時按規(guī)定共同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辦理房屋買賣過戶手續(xù),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并按規(guī)定交納有關稅費。
第十四條 本契約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大寫)方式解決糾紛。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契約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xié)議。本契約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xié)議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契約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副本共 份,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存壹份, 。
甲方(簽章):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身份證號碼或護照號碼:______
地址:______ 國籍: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 地址: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
代理人: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 代理人: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
預售登記機關:(章)
經辦人:______
經濟區(qū)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4
引導語:買賣合同是合同。買賣合同自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標的物為合同的成立要件,當事人交付標的物屬于履行合同。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關于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范本,歡迎閱讀與參考! 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 合同當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身份證□護照□軍官證□士兵證□通行證□其他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電話: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身份證□護照□軍官證□士兵證□通行證□其他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電話: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身份證□護照□軍官證□士兵證□通行證□其他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電話: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所占份額: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身份證□護照□戶口簿□出生證□軍官證□士兵證 □通行證□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法人登記證書□組 織機構代碼證□社會團體登記證書□公司注冊證□ 其他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電話: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國籍:______ 證件類型:□身份證□護照□軍官證□士兵證□通行證□其他
經濟區(qū)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5
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國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深圳經濟特區(qū)土地管理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qū)商品房產管理規(guī)定》制定。
第一條 甲方經市府國土局批準,取得位于深圳市__________用地面積__________M2的土地使用權。地塊編號:__________使用年期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系定名為_________,由甲方預售。
第二條 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購上述樓宇的第______幢______號(第______層)。建筑面積______M2,土地面積______/M2(其中:基底分攤______M2、公用分攤______M2、其它______M2)。
第三條 甲方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過__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
3.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須憑深圳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訂購之樓宇售價為:____________單價____________元/M2,總金額______幣______千______百______十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十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萬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期(一次)付款(見附表一)。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如逾期__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
第六條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guī)定的日期交付給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guī)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計算付款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 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深圳市建筑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并負責保修半年,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應將已付款項及全部利息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樓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樓款后,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書》,經市府主管部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xù),發(fā)給《房地產權證》,乙方才能獲得房地產權。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連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條 乙方所購樓宇只作____________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和用途,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guī)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 預售的樓宇,乙方不許轉讓、抵押,否則,違反市府有關規(guī)定,后果自負。
第十一條 后面的附表一、二均為本合同內容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如發(fā)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提請深圳市仲裁機關仲裁或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房地產審判庭裁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房地產權登記機關各一份。
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附表一
建筑期購樓分期付款
一、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幣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萬元)
二、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幣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萬元)
三、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幣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萬元)
附表二
本合同售價中已包括的主要項目(略)
經濟區(qū)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6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
售房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房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乙方所購商品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該商品房的具體幢號、建筑結構、設計用途、建筑面積如下
房屋幢號建筑結構設計用途建筑面積
該商品房交付時如有面積差異,以房屋產權監(jiān)理機關實測面積為準。
三、甲方應向乙方出示所售房屋的下列證件
1.國有地地使用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該商品房銷售價格為:實得建筑面積(即套內面積)_________元/平方米(公攤面積按建造成本折算入實得面積單價),房款共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及付時間甲、乙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辦理。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甲方給予乙方_________%優(yōu)惠,即實付房款總額_________元。
2.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首付房款_________元,余款在__________________付清。
3.甲、乙雙方約定其他方式付款或乙方屬貸款(按揭)購房,甲、乙雙方就此項內容另訂補充合 同。
六、乙方如未按合同第五條約定給付房款,屬乙方違約。甲方按下列第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應付房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合同繼續(xù)履行,乙方按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甲須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竣工驗收(包括建筑工程質量驗收和規(guī)定必須的綜合驗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給乙方,如因__________________,除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解除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延期。
八、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果未能按合同約定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屬甲方違約,乙方按下列第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應付房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持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合同繼續(xù)履行,甲方按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九、甲方所售商品房面積與產權監(jiān)理機關實測面積差異在±_________%(含本數(shù))至±_________%以內,按實測面積結算房款;差異超過±_________%(含本數(shù)),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種約定辦理。
1.終止合同,甲方在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要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并按_________利率給付利息。
2.合同繼續(xù)履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預售商品房在開發(fā)建設過程中,甲方對原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和修改,必須在調整和修改的方案批準后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提出退房或與甲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補充協(xié)議。乙方要求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并按_________利率給付利息。
十一、甲方所售商品房在交付給乙方時,該商品房的配套環(huán)境和配套設施,必須符合甲方售房時所作的承諾和雙方約定。該商品房的裝飾、裝修、配套設施、設備的標準、保 修責任和質量要求,必須符合附件《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和《商品房質量保證書》中所作的說明、規(guī)定和承諾。
十二、甲方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后,應協(xié)助乙方在_________日內到房屋產權監(jiān)理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xù),如因甲方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辦理權屬登記的,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處理。
1.終止合同,甲方須在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要求之日起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并按乙方已付房款的____%支付違約金
2.合同繼續(xù)履行,甲方按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三、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當依照政府相關規(guī)定,同時簽訂前期物業(yè)管理服務協(xié)議。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交簽訂補充協(xié)議。
十五、本合同連同附件及補充協(xié)議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各執(zhí)一份,成都市房屋產權監(jiān)理處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種約定處理。
1.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濟區(qū)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7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甲方按照《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辦法》的規(guī)定,通過_____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_區(qū)(縣)_____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_____,現(xiàn)已具備規(guī)定的預售條件,經北京市房地產管理局批準,準予上市預售,北京市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為_____。
乙方自愿購買甲方的____的房屋,甲方已于___年___月___日收到乙方預購房屋的定金_____元。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就上述房屋的預售預購事項,訂立本契約。
第一條 _____房屋,房屋用途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房屋狀況詳見附件),土地使用面積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戶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上述面積為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后以房地產管理部門實測面積為準。
第二條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_____元,價款合計為(大寫)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小寫:_____元)。房屋竣工后,第一條載明的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誤差在_____%以內的,不再結算;誤差超過_____%的,超過部分按房屋售價進行結算。
付款方式見附件二,乙方按期將購房價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乙方已支付的定金_____元,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轉為購房價款。
第三條 甲方須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將房屋交付乙方。除不可抗力外,甲主未按期將房屋交給乙方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房屋應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日止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日(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約的終止后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第四條 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契約約定付款之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日(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乙方未付款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五條 甲方交付房屋時,應提交建筑工程質量監(jiān)督部門出具的《工程質量竣工核驗證書》。
甲方交付的房屋經建筑工程質量監(jiān)督部門核驗不合格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契約,甲方應在契約終止后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并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和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利息計算同第五條)。甲方交付房屋的裝修、設備未達到本契約附件一規(guī)定的裝修、設備標準的,甲方同意按未達到部門的雙倍差價向乙方補償。
第六條 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七條 乙方同意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認可的管理公司代管。
第八條 本契約由雙方簽字,在辦理房屋預售預購登記后生效。預售、預購登記于本契約簽訂之日起30日內,由雙方共同到北京_____局交易管理部門辦理。
第九條 本契約生效后至房屋交用前,乙方不得轉讓所預購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需轉讓,須報北京市房地產管理局批準。
第十條 雙方同意房屋交付后30日內共同到預售登記的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買賣立契手續(xù),并按有關規(guī)定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
第十一條 辦理上述手續(xù)時發(fā)生的稅費,由雙方依照有關規(guī)定繳納。
第十二條 本契約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契約未盡事項,在不違反本契約的前提下,雙方可簽訂補充協(xié)議。
本契約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xié)議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契約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_____份,房地產管理部門_____。
甲方(簽章):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
郵政編碼:_____
郵政編碼:_____
代理人:_____
代理人: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預售登記機關:(章)
經辦人:_____
附件一:房產平面圖及裝修、設備標準(略)。
附件二:付款方式(略)。
經濟區(qū)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8
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其開發(fā)建設的房屋,雙方當事人應當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誠實信用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就商品房買賣相關內容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一章 合同當事人
出賣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企業(yè)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 聯(lián)系電話: ×
委托銷售經紀機構: × 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 經紀機構備案證明號: ×
法定代表人: × 聯(lián)系電話: ×
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國籍√】【戶籍所在地】 : 中國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 【營業(yè)執(zhí)照】 【 】,證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國籍】【戶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yè)執(zhí)照】【 】,證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買受人為多人時,可相應增加)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狀況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方式取得坐落于 北海市北海大道科前路3號 地塊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桂(20__)北海市不動產權第0052248號,土地使用權面積為 51436.56 平方米,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為 城鎮(zhèn)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為 2090 年 02 月 21 日。
2.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項目核準名稱為中電都會悅府, 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號為建字第 號、 號,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 號。
第二條 預售依據
該商品房已由北海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批準預售,預售許可證號為北審批建(20__)053
號 。
第三條 商品房基本情況
1.該商品房的規(guī)劃用途為【住宅√】【辦公】【商業(yè)】【 】。
2.該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體結構為 剪力墻 ,建筑總層數(shù)為 14 層,其中地上14層,地下 1 層。
3.該商品房為第一條規(guī)定項目中的 5 【幢】【座】【 】 _x001f_ 單元 層 號。房屋竣工后,如房號發(fā)生改變,不影響該商品房的特定位置。該商品房的平面圖見附件一。
4.該商品房的房產測繪機構為北海吉力勘測設計有限公司 ,其預測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分攤共有建筑面積 平方米。該商品房共用部位見附件二。
該商品房層高為 2.9 米,有 個陽臺,其中 0個陽臺為封閉式, 個陽臺為非封閉式。陽臺是否封閉以規(guī)劃設計文件為準。
第四條 抵押情況
與該商品房有關的抵押情況為【未抵押】。
抵押類型: × ,抵押人: × ,
抵押權人: × ,抵押登記機構: × ,
抵押登記日期; × ,債務履行期限: × 。
抵押類型: × ,抵押人: × ,
抵押權人: × ,抵押登記機構: × ,
抵押登記日期: × ,債務履行期限: × 。
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預售的證明及關于抵押的相關約定見附件三。
第五條 房屋權利狀況承諾
1.出賣人對該商品房享有合法權利;
2.該商品房沒有出售給除本合同買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該商品房沒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轉讓的情況;
4. × ;
5. × 。
如該商品房權利狀況與上述情況不符,導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登記備案或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1 %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支付【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
第三章 商品房價款
本合同中有關該商品房的價款、定金等結算幣種為【人民幣】。
第六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按照下列第 2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 人民幣 (幣種) × 元,總價款為 人民幣(幣種) × 元(大寫 × 元整)。
2.按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 人民幣 (幣種) 元,總價款為 人民幣(幣種) 元(大寫 元整)。 。
3.按照套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 (幣種) × 元(大寫 × 元整)。
4.按照 × 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 (幣種) × 元(大寫 × 元整)。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簽訂本合同前,買受人已向出賣人支付定金 人民幣 (幣種) 20000.00 ,
貳萬 元(大寫),該定金于【本合同簽訂】【交付首付款】時【抵作】商品房價款。
(二)買受人采取下列第 4 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買受人應當在 × 年 × 月 × 日前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
2.分期付款。買受人應當在 × 年 × 月 × 日前分 × 期支付該商品
房全部價款,首期房價款 × (幣種) × 元(大寫): × 元整),應當于 × 年 × 月 ×日前支付。
3.貸款方式付款:【公積金貸款】【商業(yè)貸款】【 × 】。買受人應當于 × 年 × 月 × 日前支付首期房價款 × (幣種) × 元(大寫 × 元整),占全部房價款的 × %。
余款 × (幣種) × 元(大寫 × 元整)向 × (貸款機構)申請貸款支付。
4.其他方式:
按照附件四執(zhí)行 。
(三)出售該商品房的全部房價款應當存入預售資金監(jiān)管賬戶,用于本工程建設。
該商品房的預售資金監(jiān)管機構為廣西北部灣銀行北海分行,預售資金監(jiān)管賬戶名稱為中國電子北海產業(yè)園發(fā)展有限公司,賬戶: 。
該商品房價款的計價方式、總價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體約定見附件四。
第八條 逾期付款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買受人未按照約定時間付款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1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l)和(2)不作累加)。
(l)逾期在60日之內,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1的違約金。
(2)逾期超過 60 日(該期限應當與本條第(l)項中的期限相同)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30 日內按照累計應付款的 1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
出賣人不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3 (該
比率不低于第(l)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所稱逾期應付款是指依照第七條及附件四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
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 。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條件與交付手續(xù)
第九條 商品房交付條件
該商品房交付時應當符合下列第1 、2、 3 、 × 項所列條件:
1.該商品房已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文件;
2.該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測繪報告;
3. 買受人要求在約定交房時間20__ 年09 月30 日之前交付的,買受人同意該商品房在
20__ 年09 月 30 日前經建設、施工、監(jiān)理、設計、勘察五方驗收合格即可交付使用。
買受人收房后,出賣人不承擔違約交付責任 ;
4. × .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使用說明書》和《住宅質量保證書》。
第十條 商品房相關設施設備交付條件
(一)基礎設施設備
1.供水、排水:交付時供水、排水配套設施齊全,并與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網連接。使用自建設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質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
達到本期竣工驗收,以相關政府部門最終審批為準 ;
2.供電: 交付時納入城市供電網絡并正式供電。
達到本期竣工驗收,以相關政府部門最終審批為準 ;
3.供暖:交付時供熱系統(tǒng)符合供熱配建標準,使用城市集中供熱的,納入城市集中供熱管網, 本樓盤無供暖設備 ;
4.燃氣:交付時完成室內燃氣管道的敷設,并與城市燃氣管網連接,保證燃氣供應。
達到本期竣工驗收,以相關政府部門最終審批為準 ;
5.電話通信: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6.有線電視: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7.寬帶網絡: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以上第1 、2 、3項由出賣人負責辦理開通手續(xù)并承擔相關費用;第4 、5 、6、7 項需要買受人自行辦理開通手續(xù)。
如果在約定期限內基礎設施設備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1)種方式處理:
(1)以上設施中第1、2 、3 、4項在約定交付日未達到交付條件的,出賣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第5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 × 元的違約金;
第6 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 × 元的違約金;
第7 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 × 元的違約金。
出賣人采取措施保證相關設施于約定交付日后 × 日之內達到交付使用條件。
(2) × 。
(二)公共服務及其他配套設施(以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為準)
1.小區(qū)內綠地率:20__ 年 09 月 30 日達到 規(guī)劃許可要求 ;
2.小區(qū)內非市政道路:20__ 年 09 月 30 日達到 規(guī)劃許可要求 ;
3.規(guī)劃的車位、車庫:20__ 年 09 月 30 日達到 規(guī)劃許可要求 ;
4.物業(yè)服務用房: × 年 × 月 × 日達到 × ;
5.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 × 年 × 月 × 日達到 × ;
6.幼兒園: × 年 ×月 × 日達到 × ;
7.學校: × 年 × 月 × 日達到 × ;
8. × ;
9. × 。
以上設施未達到上述條件的,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小區(qū)內綠地率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按附件十一補充協(xié)議相關約定執(zhí)行 。
2.小區(qū)內非市政道路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按附件十一補充協(xié)議相關約定執(zhí)行 。
3.規(guī)劃的車位、車庫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按附件十一補充協(xié)議相關約定執(zhí)行 。
4.物業(yè)服務用房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按附件十一補充協(xié)議相關約定執(zhí)行 。
5.其他設施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按附件十一補充協(xié)議相關約定執(zhí)行 。
關于本項目內相關設施設備的具體約定見附件五。
第十一條 交付時間和手續(xù)
(一)出賣人應當在 20__ 年 09 月 30 日前向買受人交付該商品房。
(二)該商品房達到第九條、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后 , 出賣人應當在交付日期屆滿
前 10 日(不少于10 日)將查驗房屋的時間、辦理交付手續(xù)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證件材料的通知書面送達買受人。買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書的,以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屆滿之日為辦理交付手續(xù)的時間,以該商品房所在地為辦理交付手續(xù)地點。
× 。
交付該商品房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滿足第九條約定的證明文件。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證明文件不齊全,不能滿足第九條約定條件的,買受人有權拒絕接收,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責任由出賣人承擔,并按照第十二條處理。
(三)查驗房屋
1.辦理交付手續(xù)前,買受人有權對該商品房進行查驗,出賣人不得以繳納相關稅費或者簽署物業(yè)管理文件作為買受人查驗和辦理交付手續(xù)的前提條件。
2.買受人查驗的該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外的其他質量問題的,由出賣人按照有關工程和產品質量規(guī)范、標準自查驗次日起 30 日內負責修復,并承擔修復費用,修復后再行交付。
(l)屋面、墻面、地面滲漏或開裂等;
(2)管道堵塞;
(3)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
(4)燈具、電器等電氣設備不能正常使用;
(5) × ;
(6) × 。
3.查驗該商品房后,雙方應當簽署商品房交接單。由于買受人原因導致該商品房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l) 如買受人未能按入住通知書規(guī)定的期限辦理入住,則自出賣人入住通知書規(guī)定的交房期限開始之日起,即視為出賣人已交付該商品房,與該房屋有關的風險責任隨之轉移到買受人。該商品房交付后買受人應承擔的一切費用,自入住通知書規(guī)定的買受人辦理商品房交付手續(xù)期限開始之日起計算;其他按補充協(xié)議相關約定執(zhí)行;
(2) × 。
第十二條 逾期交付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賣人未按照第十一條約定的時間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1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l)和(2)不作累加)。
(l)逾期在 60 日之內(該期限應當不多于第八條第1 (l)項中的期限),自第十一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 1 的違約金(該違約金比率應當不低于第八條第1(l)項中的比率)。
(2)逾期超過 60 日(該期限應當與本條第(l)項中的期限相同)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1 %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 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xù)履行,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 3 (該比率應當不低于本條第l(l)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 × 。
第五章 面積差異處理方式
第十三條 面積差異處理
該商品房交付時,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房屋測繪報告,并向買受人提供該商品房的面積實測數(shù)據(以下簡稱實測面積)。實測面積與第三條載明的預測面積發(fā)生誤差的,雙方同意按照第 2 種方式處理。
1. 根據第六條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 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 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1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
買受人選擇不解除合同的,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大于預測套內建筑面積時,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 %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小于預測套內建筑面積時,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 預測套內建筑面積(實測套內建筑面積一預測套內建筑面積)x 100 %
2. 根據第六條按照建筑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l)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均在3%以內(含3%)的,根據實測建筑面積結算房價款;
(2)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其中有一項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
買受人選擇不解除合同的,實測建筑面積大于預測建筑面積時,建筑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 %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建筑面積小于預測建筑面積時,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建筑面積誤差比= 預測建筑面積(實測建筑面積一預測建筑面積)x 100 %
(3)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xié)議。
3. 根據第六條按照套計價的,出賣人承諾在房屋平面圖中標明詳細尺寸,并約定誤差范圍。該商品房交付時,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或者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范圍,雙方約定如下:
× 。
4. 雙方自行約定:
× 。
第六章 規(guī)劃設計變更
第十四條 規(guī)劃變更
(一)出賣人應當按照城鄉(xiāng)規(guī)劃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規(guī)定的條件建設商品房,不得擅自變更。
雙方簽訂合同后,涉及該商品房規(guī)劃用途、面積、容積率、綠地率、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及其他配套設施等規(guī)劃許可內容經城鄉(xiāng)規(guī)劃主管部門批準變更的,出賣人應當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將書面通知送達買受人。出賣人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二)買受人應當在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復。買受人逾期未予以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
(三)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1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 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權要求出賣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約定如下:
按附件十一補充協(xié)議相關約定執(zhí)行 。
第十五條 設計變更
(一)雙方簽訂合同后,出賣人按照法定程序變更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涉及下列可能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情形的,出賣人應當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將書面通知送達買受人。出賣人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1. 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 供熱、采暖方式;
3. × ;
4. × ;
5. × 。
(二)買受人應當在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復。買受人逾期未予以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
(三)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1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 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權要求出賣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約定如下:
按附件十一補充協(xié)議相關約定執(zhí)行 。
第七章 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第十六條 商品房質量
(一)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
出賣人承諾該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合格,并符合國家及行業(yè)標準。
經檢測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1 %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支付【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因此而發(fā)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 按附件十一補充協(xié)議相關約定執(zhí)行 。
(二)其他質量問題
該商品房質量應當符合有關工程質量規(guī)范、標準和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要求。發(fā)現(xiàn)除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外質量問題的,雙方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及時更換、修理;如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 。
(2)經過更換、修理,仍然嚴重影響正常使用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1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因此而發(fā)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 按附件十一補充協(xié)議相關約定執(zhí)行 。
(三)裝飾裝修及設備標準
該商品房應當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裝置、裝修、裝飾所用材料的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及雙方約定的標準。
不符合上述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l)、 × 、 × 方式處理(可多選):
(l)及時更換、修理;
(2)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3) × __ ;
(4) × _ 。
具體裝飾裝修及相關設備標準的約定見附件六。
(四)室內空氣質量、建筑隔聲和民用建筑節(jié)能措施
1. 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符合【國家】標準,標準名稱: 《室內空氣質量標準》 ,標準文號: GB/T18883-20__ 。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建筑隔聲情況符合【國家】標準,標準名稱:《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guī)范》 ,標準文號: GB50118-20__ 。
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或建筑隔聲情況經檢測不符合標準,由出賣人負責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1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經檢測不符合標準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整改后再次檢測發(fā)生的費用仍由出賣人承擔。因整改導致該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出賣人應當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2.該商品房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民用建筑節(jié)能強制性標準的要求。
未達到標準的,出賣人應當按照相應標準要求補做節(jié)能措施,并承擔全部費用;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若該商品房交付已超過60日或者雖未超過60日但買受人已對該商品房進行包括但不限于裝修、堆放物料、擺放家具等對室內空氣質量有影響的行為的,買受人不得再以空氣質量不合格為由向出賣人主張任何權利。
第十七條 保修責任
(一)商品房實行保修制度。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該商品房為非住宅的,雙方應當簽訂補充協(xié)議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具體內容見附件七。
(二)下列情形,出賣人不承擔保修責任:
1.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害;
2. 因買受人不當使用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害;
3. 因買受人未經出賣人同意,擅自改變房屋結構 、管路、防水、裝修等保修范圍內的設施 。
(三)在保修期內,買受人要求維修的書面通知送達出賣人 15 日內,出賣人既不履行保修義務也不提出書面異議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進行維修,維修費用及維修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八條 質量擔保
出賣人不按照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約定承擔相關責任的,由 陜西海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擔連帶責任。
關于質量擔保的證明見附件八。
第八章 合同備案與房屋登記
第十九條 預售合同備案及預告登記
(一)出賣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不超過 × 日)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xù),并將本合同登記備案情況告知買受人。
(二)有關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的其他約定如下:
1、按附件十一補充協(xié)議相關約定執(zhí)行 ;
第二十條 房屋登記
(一)雙方同意共同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二)因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未能在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730 日內取得房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2 種方式處理:
1. 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自買受人應當完成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完成房屋所有權登記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
2. 按附件十一補充協(xié)議相關約定執(zhí)行 。
(三)因買受人的原因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第九章 前期物業(yè)管理
第二十一條 前期物業(yè)管理
(一)出賣人依法選聘的前期物業(yè)服務企業(yè)為 北海昌振順達物業(yè)服務有限公司 。
(二)物業(yè)服務時間從 × 年 × 月 × 日到 × 年 × 月 × 日。
(三)物業(yè)服務期間,物業(yè)收費計費方式為【包干制】【酬金制】【 × 】物業(yè)服務費為 元/月? 平方米(建筑面積)。
(四)買受人同意由出賣人選聘的前期物業(yè)服務企業(yè)代為查驗并承接物業(y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出賣人應當將物業(y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承接查驗的備案情況書面告知買受人。
(五)買受人已詳細閱讀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和臨時管理規(guī)約,同意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yè)服務企業(yè)實施前期物業(yè)管理,遵守臨時管理規(guī)約。業(yè)主委員會成立后,由業(yè)主大會決定選聘或續(xù)聘物業(yè)服務企業(yè)。
該商品房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guī)約見附件九。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 建筑物區(qū)分所有權
(一)買受人對其建筑物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二)以下部位歸業(yè)主共有:
1.建筑物的基礎、承重結構、外墻、屋頂?shù)然窘Y構部分,通道、樓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屬設施、設備,避難層、設備層或者設備間等結構部分;
2.該商品房所在建筑區(qū)劃內的道路(屬于城鎮(zhèn)公共道路的除外)、綠地(屬于城鎮(zhèn)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于個人的除外)、占用業(yè)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物業(yè)服務用房;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地下停車場、活動用房等以及其他未計入公攤的部分,產權及經營權歸出賣人所有__ 。
(三)雙方對其他配套設施約定如下:
1.規(guī)劃的車位、車庫: 歸出賣人所有 ;
2.會所: 歸出賣人所有 ;
3. 。
第二十三條 稅費
雙方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向相應部門繳納因該商品房買賣發(fā)生的稅費。因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差異,導致買受人不能享受稅收優(yōu)惠政策而增加的稅收負擔,由 買受人 承擔。
第二十四條 銷售和使用承諾
1.出賣人承諾不采取分割拆零銷售、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變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
2.出賣人承諾按照規(guī)劃用途進行建設和出售,不擅自改變該商品房使用性質,并按照規(guī)劃用途辦理房屋登記。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3.出賣人承諾對商品房的銷售,不涉及依法或者依規(guī)劃屬于買受人共有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處分。
4.出賣人承諾已將遮擋或妨礙房屋正常使用的情況告知買受人。具體內容見附件十。
5.買受人使用該商品房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體結構和承重結構。
6. × 。
7. × 。
第二十五條 送達
出賣人和買受人保證在本合同中記載的通訊地址、聯(lián)系電話均真實有效。任何根據本合同發(fā)出的文件,均應采用書面形式,以【郵政快遞】方式送達對方。任何一方變更通訊地址、聯(lián)系電話的,應在變更之日起 15 日內書面通知對方。變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導致送達不能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 買受人信息保護
出賣人對買受人信息負有保密義務。非因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紀檢監(jiān)察部門執(zhí)行公務的需要,未經買受人書面同意,出賣人及其銷售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不得對外披露買受人信息,或將買受人信息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通過消費者協(xié)會等相關機構調解;或按照下列第 1 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 北海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八條 補充協(xié)議
對本合同中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內容,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簽訂書面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見附件十一)。
補充協(xié)議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免除本合同中約定應當由出賣人承擔的責任,或不合理的加重買受人責任、排除買受人主要權利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二十九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本合同及附件共 × 頁,一式 ×份,其中出賣人 × 份,買受人 × 份,【 × 】 × 份,【 × 】 × 份。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簽字或蓋章): 買受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經濟區(qū)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9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中文全稱:
英文全稱: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乙雙方共同認為,雙方于 年 月 日就 房產預售、預購事宜所訂立的編號為 號的《 市外銷商品房預售合同》(以下簡稱“該合同”)存在未盡事宜,故雙方依據該合同第十八條之規(guī)定,于該合同訂立的同時,就該合同之未盡事宜經充分友好的協(xié)商,訂立如下補充協(xié)議。
第一條 該合同中所述的房價款(亦即購房價款)、定金及違約金皆以美元為貨幣單位。
若以港元支付,則按支付當日的美元的換率計算。
第二條 甲方有權用其他質量、價格相當?shù)牟牧虾驮O備替代合同附件三所列之內容。
第三條 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權依該合同之規(guī)定終止該合同,沒收乙方已交納的定金;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根據合同之規(guī)定支付違約金,有權從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中扣除該違約金,余款退還乙方。如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不足以支付該違約金,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如甲方由此所遭致的損失大于該違約金,乙方還須就超過部分向甲方進行賠償。
第四條 甲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條件,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向乙方發(fā)出房產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即為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之日)。但若甲方遇有下列一種或多種情況,使甲方不能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有權按實際影響的日期相應延遲交付而不承擔延遲交付的責任:
1.為遵守該合同簽訂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 市政府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與規(guī)定;
2.市政府配套設施及安裝的延誤;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有關政府部門延遲有關文件的批準。
但以上原因須經 市有關主管部門出具證明方可作為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使用及免除責任的依據。
第五條 自房屋交付之日起,乙方所購房屋可按合同第十一條之規(guī)定享受保修,但屬下列情況不予保修:
1.燈具、漏電保護開關及龍頭、水掣等易損零部件;
2.經乙方或用戶改動的設施及/或設備及因改動而損壞的項目;
3.因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任何損壞情況;
4.因第三者責任而導致的損壞;
5.其他因乙方使用、保養(yǎng)、維護不善而造成的設施及/或設備失靈、損壞者。
第六條 乙方同意于房屋交付使用時或于甲方要求時簽署在物業(yè)管理委員會成立之前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yè)管理公司制定的有關 房產物業(yè)管理的公約、規(guī)則等文件,按章交納有關管理、維修、服務等費用。乙方保證遵守上述文件之規(guī)定。物業(yè)區(qū)的所有房屋樓宇(包括乙方所購房屋)將由甲方指定的物業(yè)管理公司全權管理,直到物業(yè)管理委員會選定物業(yè)管理公司之前。
第七條 乙方須在收到甲方發(fā)出的房屋交付使用通知書后十四個工作日內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機構辦理房屋交付手續(xù)。屆時乙方除須按約定的付款方式之規(guī)定交清應付之全部購房價款外,還須同時支付管理費按金、管理基金、管理費用及其他必須支付的費用。如乙方未依約付款,則甲方有權拒絕為其辦理房屋交付手續(xù),并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如乙方雖依約付款,但未按此條規(guī)定之期限、方式等要求辦理房屋交付手續(xù),則視為甲方已按期并實際交付房屋予乙方使用。
第八條 房屋交付(包括甲方已被視為按期并實際交付)后,不論乙方是否已經實際占有或使用,如被他人占用或遭受意外損害或房屋外部或內部之設備、設施的滅失或被破壞,損害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九條 乙方所購房屋只可作為住宅使用,乙方擁有和/或使用該房屋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和 市的法律、法規(guī)及社會公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遵守管理公約規(guī)則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戶守則。未經政府有關部門及物業(yè)管理公司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改其所購房屋的結構、外觀、設備設施等,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而因此造成甲方或物業(yè)區(qū)內其他房屋單位業(yè)主或住戶的損失亦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 房產交易過程中所發(fā)生的下列各種稅費,由甲、乙雙方按下列的規(guī)定分別交納:
1.因簽署和執(zhí)有該合同之正本而發(fā)生的印花稅,由甲、乙雙方各自交納;
2.因房產買賣而發(fā)生的契稅由乙方交納;
3.因房產交易而發(fā)生的交易手續(xù)費,由甲、乙雙方各交納一半;
4.因乙方取得房屋產權和相關土地使用權而發(fā)生之登記費、工本費等費用,由乙方交納;
5.因房產買賣而發(fā)生的律師費、公證費等法律服務費用由乙方承擔;
6.其他應交納而未在此列明之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之相關規(guī)定辦理;
7.因乙方轉讓其預購的房屋而發(fā)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與轉受讓人依政策有關規(guī)定予以承擔;
8.因國家開征及/或收取新的稅費而發(fā)生的稅金或費用,按國家之相關規(guī)定辦理。
第十一條 如乙方轉讓其預購的房屋,應在其與轉受讓人在該合同上背書并辦理預售合同轉讓登記后十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 乙方及轉受讓人在該合同上背書并經辦理預售轉讓登記后,乙方在該合同及本補充協(xié)議中的全部權利義務由轉受讓人享有和承擔。乙方在轉讓前所應承擔而未承擔的違 約責任,轉讓后由轉受讓人向甲方承擔。若乙方及轉受讓人未能按規(guī)定辦理預售合同轉讓登記,則視為該轉讓無效,乙方應繼續(xù)履行該合同及本補充協(xié)議。
第十三條 乙方取得該房屋產權后如將房屋轉讓、贈與、抵押或出租,乙方需保證乙方的受讓人、贈與人、抵押權人或承租人將書面無條件接受上述管理公約、規(guī)則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戶守則等文件的約束。否則,甲方及/或物業(yè)區(qū)內之其他房屋所有權人,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概由乙方負責。該房屋的受讓人、贈與人、抵押權人或承租人已經書面接受上述公約、規(guī)則、住戶守則等文件的約束后,乙方不再承擔有關責任。
第十四條 對于該合同第十三條及第十五條所述有關預售預購登記及買賣過戶手續(x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件手續(xù),乙方可以集中委托甲方指定的代理機構辦理。由此引起的相關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本補充協(xié)議及其附件均是該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甲、乙雙方在訂立該合同之時同時簽署,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在經甲、乙雙方辦理完預售、預購登記之日起生效。經雙方共同申請,由公證處對該合同及本補充協(xié)議進行公證。
第十六條 該合同、本補充協(xié)議及附件均用中文書寫,任何譯本只作參考;其他文字文本及條款或意思表示與中文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十七條 該合同、本補充協(xié)議及附件之手寫與印刷文字經甲、乙雙方確認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須經甲、乙雙方互簽。
第十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的通訊聯(lián)系地址、電話等若有任何變化,該方均應在十四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甲、乙雙方發(fā)給對方的任何通知均應按合同載明的地址、收信人,以郵政特快專遞方式發(fā)出。從發(fā)出之日起計算第五天(最后一日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不論對方或其授權代表是否實際收到該通知,即視為對方收到該通知之日,亦即視為該通知已于是日送達對方。
第十九條 該合同及本補充協(xié)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三份,由市房地產管理局執(zhí)有二份,公證處執(zhí)有一份。
甲方(簽署): 乙方(簽署):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附件五
買方資料
(個人)中文姓名:
英文姓名:
證件類別及號碼:
國籍/地區(qū): /
通訊地址:
電 話:
傳真:
委托代理人/指定聯(lián)系人姓名: /
電話:
傳真:
通訊地址:
(公司)中文名稱:
英文名稱:
營業(yè)執(zhí)照/商業(yè)注冊證編號: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注冊地址:
通訊地址:
附件六 付款辦法
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支付購房款:
1.乙方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 %(含定金);
2.乙方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 %;
3.乙方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 %;
4.乙方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 %;
5.乙方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 %;
6.剩余之相當于購房總價 %的購房款,乙方以銀行按揭方式支付。乙方應自該合同規(guī)定之交屋日起十五日內開始辦理銀行按揭手續(xù),并在四十五日內辦理完成按揭手續(xù),使甲方取得該部分房款,若乙方屆時不能獲得按揭貸款或不能完成按揭貸款手續(xù),則需在該時限屆滿前自行向甲方付清該 %購房款。
經濟區(qū)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10
合同編號:
出賣人:
買受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目 錄
說 明
專業(yè)術語解釋
第一章 合同當事人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狀況
第三章 商品房價款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條件與交付手續(xù)
第五章 面積差異處理方式
第六章 規(guī)劃設計變更
第七章 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第八章 合同備案與房屋登記
第九章 前期物業(yè)管理
第十章 其他事項
說 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制定。各地可在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范圍內,結合實際情況調整合同相應內容。
2.簽訂本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及其他有關證書和證明文件。
3.出賣人應當就合同重大事項對買受人盡到提示義務。買受人應當審慎簽訂合同,在簽訂本合同前,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特別是審閱其中具有選擇性、補充性、修改性的內容,注意防范潛在的市場風險和交易風險。
4.本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內容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xié)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fā)生或雙方當事人不作約定時,應當在空格部位劃×,以示刪除。
5.出賣人與買受人可以針對本合同文本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內容,根據所售項目的具體情況在相關條款后的空白行中進行補充約定,也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6.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約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shù),并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以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在任何情況下,出賣人和買受人都應當分別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專業(yè)術語解釋
1.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將正在建設中的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預先出售給買受人,并由買受人支付定金或房價款的行為。
2.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規(guī)定直接取得代理權的人。
3.套內建筑面積: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內建筑面積,由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套內陽臺建筑面積三部分組成。
4.房屋的建筑面積:是指房屋外墻(柱)勒腳以上各層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包括陽臺、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且具備有上蓋,結構牢固,層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6.民用建筑節(jié)能:是指在保證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內熱環(huán)境質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過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動。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商業(yè)、服務業(yè)、教育、衛(wèi)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7.分割拆零銷售:是指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將成套的商品住宅分割為若干部分分別出售給買受人的銷售方式。
8.返本銷售:是指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以定期向買受人返還購房款的方式銷售商品房的行為。
9.售后包租:是指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以在一定期限內承租或者代為出租買受人所購該企業(yè)商品房的方式銷售商品房的行為。
商品房買賣合同
(預 售)
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其開發(fā)建設的房屋,雙方當事人應當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誠實信用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就商品房買賣相關內容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一章 合同當事人
出賣人: 平樂東森投資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 平樂縣平樂鎮(zhèn)同樂新區(qū)(平樂汽車站門面)
郵政編碼: 542400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91450330MA5N18MM4N
企業(yè)資質證書號: 4503L0324
法定代表人: 顧松林 聯(lián)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 聯(lián)系電話: ×
委托銷售經紀機構: ×
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
經濟機構備案證明號: ×
法定代表人: × 聯(lián)系電話: ×
買受人:
代表人:
國籍:
證件類型:【身份證】證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代理人類型:
國籍:
證件類型: 證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狀況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方式取得坐落于 平樂縣平樂鎮(zhèn)同樂新區(qū)汽車站旁東森廣場 地塊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該地塊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 為 平樂土出字2018017號 ,土地使用權面積為 16715.99 平方米。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為 零售商業(yè)城鎮(zhèn)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為 2088 年 12 月 6 日。
2.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項目核準名稱為 平樂東森廣場 ,施工許可證號為 ,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號為 。
第二條 預售依據
該商品房已由 批準預售,
預售許可證號為 。
第三條 商品房基本情況
1.該商品房的規(guī)劃用途為 商業(yè) 。
2.該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體結構為 鋼筋混凝土 ,建筑總層數(shù)為 層,其中地上 層,地下 層。
3.該商品房為第一條規(guī)定項目中的第 棟 層 號。房屋竣工后,如房號發(fā)生改變,不影響該商品房的特定位置。該商品房的平面圖見附件一。
4.該商品房的房產測繪機構為 廣西北斗星測繪科技有限公司 ,其預測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分攤共有建筑面積 平方米。該商品房共有共用部位見附件二。
該商品房層高為 米,有 個陽臺,其中 個陽臺為封閉式, 個陽臺為非封閉式。陽臺是否封閉以規(guī)劃設計文件為準。
第四條 抵押情況
與該商品房有關的抵押情況為 未抵押 。
抵押類型: × ,抵押人: × ,
抵押權人: × ,抵押登記機構: × ,
抵押登記日期: × ,債務履行期限: × 。
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轉讓的證明及關于抵押的相關約定見附件三。
第五條 房屋權利狀況承諾
1.出賣人對該商品房享有合法權利;
2.該商品房沒有出售給除本合同買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該商品房沒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轉讓的情況;
4. × ;
5. × 。
如該商品房權利狀況與上述情況不符,導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網簽備案或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4.9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一倍的賠償金。
第三章 商品房價款
第六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 人民幣 (幣種) 0 元,總價款為 人民幣 (幣種) 0 元(大寫 × 元整)。
2.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 人民幣 (幣種) 元,總價款為 人民幣 (幣種)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按照套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人民幣 (幣種) 0 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按照 × 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 (幣種) × 元。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簽訂本合同前,買受人已向出賣人支付定金 人民幣 (幣種)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該定金于 本合同簽訂 時 抵作 商品房價款。
(二)買受人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買受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
2.分期付款。買受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分 期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首期房價款_________(幣種)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應當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貸款方式付款: 。買受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價款_________(幣種)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占該商品房全部價款的_____%。
余款_________(幣種)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向________________(貸款機構)申請貸款支付。
4.其他方式:
(三)出售該商品房的全部房價款應當存入商品房預售資金監(jiān)管賬戶,用于本工程建設。
該商品房的預售資金監(jiān)管機構為 桂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樂支行 ,預售資金監(jiān)管賬戶名稱為 平樂東森投資有限公司 ,賬號為 。
該商品房價款的計價方式、總價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體約定見附件四。
第八條 逾期付款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買受人未按照約定時間付款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1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60 日之內,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1.00 的違約金。
(2)逾期超過 60 日(該期限應當與本條第(1)項中的期限相同)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7 日內按照累計應付款的 5.00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
出賣人不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50.00 (該比率不低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所稱逾期應付款是指依照第七條及附件四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 。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條件與交付手續(xù)
第九條 商品房交付條件
該商品房交付時應當符合下列第1、2、 、 項所列條件(可多選):
1.該商品房已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文件;
2.該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測繪報告;
3. × ;
4. × 。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使用說明書》和《住宅質量保證書》。
第十條 商品房相關設施設備交付條件
(一)基礎設施設備
1.供水、排水:交付時供水、排水配套設施齊全,并與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網連接。使用自建設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質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
× ;
2.供電:交付時納入城市供電網絡并正式供電,
× ;
3.供暖:交付時供熱系統(tǒng)符合供熱配建標準,使用城市集中供熱的,納入城市集中供熱管網,
× ;
4.燃氣:交付時完成室內燃氣管道的敷設,并與城市燃氣管網連接,保證燃氣供應,
× ;
5.電話通信: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6.有線電視: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7.寬帶網絡: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以上第1、2、3項由出賣人負責辦理開通手續(xù)并承擔相關費用;第4、5、6、7項需要買受人自行辦理開通手續(xù)。
如果在約定期限內基礎設施設備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1 種方式處理:
(1)以上設施中第1、2、3、4項在約定交付日未達到交付條件的,出賣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第5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 1.00 元的違約金;第6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 1.00 元的違約金;第7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 1.00 元的違約金。出賣人采取措施保證相關設施于約定交付日后 90.00 日之內達到交付使用條件。
(2) × 。
(二)公共服務及其他配套設施(以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為準)
1.小區(qū)內綠地率: 年 月 日達到 使用標準 ;
2.小區(qū)內非市政道路: 年 月 日達到 使用標準 ;
3.規(guī)劃的車位、車庫: 年 月 日達到 使用標準 ;
4.物業(yè)服務用房: 年 月 日達到 使用標準 ;
5.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 年 月 日達到 ;
6.幼兒園: 年 月 日達到 ;
7.學校: 年 月 日達到 ;
8. × ;
9. × 。
以上設施未達到上述條件的,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小區(qū)內綠地率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出賣人有責任按要求完成 。
2.小區(qū)內非市政道路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出賣人有責任按要求完成 。
3.規(guī)劃的車位、車庫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出賣人有責任按要求完成 。
4.物業(yè)服務用房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出賣人有責任按要求完成 。
5.其他設施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 。
關于本項目內相關設施設備的具體約定見附件五。
第十一條 交付時間和手續(xù)
(一)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向買受人交付該商品房。
(二)該商品房達到第九條、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在交付日期屆滿前 10 日(不少于10日)將查驗房屋的時間、辦理交付手續(xù)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證件材料的通知書面送達買受人。買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書的,以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屆滿之日為辦理交付手續(xù)的時間,以該商品房所在地為辦理交付手續(xù)的地點。
× 。
交付該商品房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滿足第九條約定的證明文件。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證明文件不齊全,不能滿足第九條約定條件的,買受人有權拒絕接收,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責任由出賣人承擔,并按照第十二條處理。
(三)查驗房屋
1.辦理交付手續(xù)前,買受人有權對該商品房進行查驗,出賣人不得以繳納相關稅費或者簽署物業(yè)管理文件作為買受人查驗和辦理交付手續(xù)的前提條件。
2.買受人查驗的該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外的其他質量問題的,由出賣人按照有關工程和產品質量規(guī)范、標準自查驗次日起 60 日內負責修復,并承擔修復費用,修復后再行交付。
(1)屋面、墻面、地面滲漏或開裂等;
(2)管道堵塞;
(3)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
(4)燈具、電器等電氣設備不能正常使用;
(5) × ;
(6) × 。
3.查驗該商品房后,雙方應當簽署商品房交接單。由于買受人原因導致該商品房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 ×
(2) ×
第十二條 逾期交付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賣人未按照第十一條約定的時間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1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60 日之內(該期限應當不多于第八條第1(1)項中的期限),自第十一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 1.00 的違約金(該違約金比率應當不低于第八條第1(1)項中的比率)。
(2)逾期超過 60 日(該期限應當與本條第(1)項中的期限相同)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4.9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 0.0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xù)履行,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 1.00 (該比率應當不低于本條第1(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 × 。
第五章 面積差異處理方式
第十三條 面積差異處理
該商品房交付時,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房屋測繪報告,并向買受人提供該商品房的面積實測數(shù)據(以下簡稱實測面積)。實測面積與第三條載明的預測面積發(fā)生誤差的,雙方同意按照第 4 種方式處理。
1.根據第六條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
買受人選擇不解除合同的,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大于預測套內建筑面積時,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小于預測套內建筑面積時,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實測套內建筑面積-預測套內建筑面積
預測套內建筑面積
2.根據第六條按照建筑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均在3%以內(含3%)的,根據實測建筑面積結算房價款;
(2)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其中有一項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
買受人選擇不解除合同的,實測建筑面積大于預測建筑面積時,建筑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建筑面積小于預測建筑面積時,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實測建筑面積-預測建筑面積
預測建筑面積
(3)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xié)議。
3.根據第六條按照套計價的,出賣人承諾在房屋平面圖中標明詳細尺寸,并約定誤差范圍。該商品房交付時,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或者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范圍,雙方約定如下:
× 。
4.雙方自行約定:
(1)售房單價保持不變,實際成交總價款按產權登記機關備案核準的套內建筑面積調整,多退少補,不計利息;任何一方不得以面積差異為由要求解除合同。
(2)自出賣人通知買受人結算房款之日起 15日內雙方結算,結清應退或應補的房款。結清應退或應補的房款后,方可辦理交接房手續(xù)。一方不按上述期限履行付款義務的,每日按應付款項的4.9%(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
第六章 規(guī)劃設計變更
第十四條 規(guī)劃變更
(一)出賣人應當按照城鄉(xiāng)規(guī)劃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規(guī)定的條件建設商品房,不得擅自變更。
雙方簽訂合同后,涉及該商品房規(guī)劃用途、面積、容積率、綠地率、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及其他配套設施等規(guī)劃許可內容經城鄉(xiāng)規(guī)劃主管部門批準變更的,出賣人應當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將書面通知送達買受人。出賣人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二)買受人應當在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復。買受人逾期未予以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
(三)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4.9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 0.0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權要求出賣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約定如下:
因以上變更導致合同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的,該商品房單價不變,按變更后實際面積計算房款及其他稅費,合同其他條款不變 。
第十五條 設計變更
(一)雙方簽訂合同后,出賣人按照法定程序變更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涉及下列可能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情形的,出賣人應當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將書面通知送達買受人。出賣人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供熱、采暖方式;
(3) × ;
(4) × ;
(5) × 。
(二)買受人應當在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復。買受人逾期未予以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
(三)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4.9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 0.0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權要求出賣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約定如下:
因以上變更導致合同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的,該商品房單價不變,按變更后實際面積計算房款及其他稅費,合同其他條款不變。
第七章 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第十六條 商品房質量
(一)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
出賣人承諾該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合格,并符合國家及行業(yè)標準。
經檢測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4.9_%(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支付 【買受人全部損失】 賠償金。因此而發(fā)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按變更給買受人造成的實際影響,給予買受人相應補償。雙方應按公平合理的原則就補償問題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二)其他質量問題
該商品房質量應當符合有關工程質量規(guī)范、標準和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要求。發(fā)現(xiàn)除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外質量問題的,雙方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及時更換、修理;如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 。
(2)經過更換、修理,仍然嚴重影響正常使用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4.9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因此而發(fā)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因以上變更導致合同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的,該商品房單價不變,按變更后實際面積計算房款及其他稅費,合同其他條款不變。
(三)裝飾裝修及設備標準
該商品房應當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裝置、裝修、裝飾所用材料的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及雙方約定的標準。
不符合上述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 1 方式處理(可多選):
(1)及時更換、修理;
(2)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3) × ;
(4) × 。
具體裝飾裝修及相關設備標準的約定見附件六。
(四)室內空氣質量、建筑隔聲和民用建筑節(jié)能措施
1.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符合【國家】標準,標準名稱:
《室內空氣質量標準》 ,標準文號: GB/T18883-20__ 。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建筑隔聲情況符合【國家】標準,標準名稱: 《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guī)范》 ,標準文號: GB50118-20__ 。
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或建筑隔聲情況經檢測不符合標準,由出賣人負責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4.9_%(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經檢測不符合標準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整改后再次檢測發(fā)生的費用仍由出賣人承擔。因整改導致該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出賣人應當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2.該商品房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民用建筑節(jié)能強制性標準的要求。
未達到標準的,出賣人應當按照相應標準要求補做節(jié)能措施,并承擔全部費用;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 。
第十七條 保修責任
(一)商品房實行保修制度。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該商品房為非住宅的,雙方應當簽訂補充協(xié)議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具體內容見附件七。
(二)下列情形,出賣人不承擔保修責任:
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害;
2.因買受人不當使用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害;
3. × 。
(三)在保修期內,買受人要求維修的書面通知送達出賣人 30 日內,出賣人既不履行保修義務也不提出書面異議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進行維修,維修費用及維修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八條 質量擔保
出賣人不按照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約定承擔相關責任的,由 廣西宏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擔連帶責任。
關于質量擔保的證明見附件八。
第八章 合同備案與房屋登記
第十九條 預售合同登記備案
(一)出賣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30 (不超過30日)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xù),并將本合同網簽備案情況告知買受人。
(二)有關預售合同網簽備案的其他約定如下:
逾期超過30日后沒有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xù),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自行帶齊材料單方申請辦理。
第二十條 房屋登記
(一)雙方同意共同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二)因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未能在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720 日內取得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2 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自買受人應當完成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完成房屋所有權登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
2.買受人不得退房,每逾期一日,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付房款萬分之壹的違約金,但該違約金的總額最高不超過總房款的百分之二十。
第九章 前期物業(yè)管理
第二十一條 前期物業(yè)管理
(一)出賣人依法選聘的前期物業(yè)服務企業(yè)為 深圳市鵬基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 。
(二)物業(yè)服務時間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三)物業(yè)服務期間,物業(yè)收費計費方式為【包干制】。物業(yè)服務費為 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積)。
(四)買受人同意由出賣人選聘的前期物業(yè)服務企業(yè)代為查驗并承接物業(y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出賣人應當將物業(y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承接查驗的備案情況書面告知買受人。
(五)買受人已詳細閱讀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和臨時管理規(guī)約,同意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yè)服務企業(yè)實施前期物業(yè)管理,遵守臨時管理規(guī)約。業(yè)主委員會成立后,由業(yè)主大會決定選聘或續(xù)聘物業(yè)服務企業(yè)。
該商品房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guī)約見附件九。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 建筑物區(qū)分所有權
(一)買受人對其建筑物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二)以下部位歸業(yè)主共有:
1.建筑物的基礎、承重結構、外墻、屋頂?shù)然窘Y構部分,通道、樓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屬設施、設備,避難層、設備層或者設備間等結構部分;
2.該商品房所在建筑區(qū)劃內的道路(屬于城鎮(zhèn)公共道路的除外)、綠地(屬于城鎮(zhèn)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于個人的除外)、占用業(yè)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物業(yè)服務用房;
3. × 。
(三)雙方對其他配套設施約定如下:
1.規(guī)劃的車位、車庫: ;
2.會所: × ;
3. × 。
第二十三條 稅費
雙方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向相應部門繳納因該商品房買賣發(fā)生的稅費。因預測面積與實測面積差異,導致買受人不能享受稅收優(yōu)惠政策而增加的稅收負擔,由 買受人 承擔。
第二十四條 銷售和使用承諾
1.出賣人承諾不采取分割拆零銷售、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變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
2.出賣人承諾按照規(guī)劃用途進行建設和出售,不擅自改變該商品房使用性質,并按照規(guī)劃用途辦理房屋登記。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3.出賣人承諾對商品房的銷售,不涉及依法或者依規(guī)劃屬于買受人共有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處分。
4.出賣人承諾已將遮擋或妨礙房屋正常使用的情況告知買受人。具體內容見附件十。
5.買受人使用該商品房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體結構和承重結構。
6. × 。
7. × 。
第二十五條 送達
出賣人和買受人保證在本合同中記載的通訊地址、聯(lián)系電話均真實有效。任何根據本合同發(fā)出的文件,均應采用書面形式,以【郵政快遞】方式送達對方。任何一方變更通訊地址、聯(lián)系電話的,應在變更之日起 7日內書面通知對方。變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導致送達不能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 買受人信息保護
出賣人對買受人信息負有保密義務。非因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紀檢監(jiān)察部門執(zhí)行公務的需要,未經買受人書面同意,出賣人及其銷售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不得對外披露買受人信息,或將買受人信息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通過消費者協(xié)會等相關機構調解;或按照下列第 1 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 ×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八條 補充協(xié)議
對本合同中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內容,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簽訂書面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見附件十一)。
補充協(xié)議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免除本合同中約定應當由出賣人承擔的責任,或不合理的加重買受人責任、排除買受人主要權利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二十九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本合同及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其中出賣人 1 份,買受人 1 份, 平樂縣房地產管理所1份, 平樂縣不動產中心1份, ____________份。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簽字或蓋章): 買受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附件一 房屋平面圖(應當標明方位)
1.房屋分層分戶圖(應當標明詳細尺寸,并約定誤差范圍)
2.建設工程規(guī)劃方案總平面圖
附件二 關于該商品房共有共用部位的具體說明(可附圖說明)
1.納入該商品房分攤的共有共用部位的名稱、面積和所在位置
2.未納入該商品房分攤的共有共用部位的名稱、所在位置
附件三 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轉讓的證明及關于抵押的相關約定
1.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轉讓的證明
無
2.解除抵押的條件和時間
無
3.關于抵押的其他約定
無
附件四 關于該商品房價款的計價方式、總價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
具體約定
關于該商品房價款的計價方式、總價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體約定
一、計價方式: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 人民幣 (幣種) 元,
二、總價款:人民幣(幣種) 元整(大寫 元整) 。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買受人應當在X年X月X日前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人民幣(幣種)X元(大寫 X 元整)(含定金)。
2、分期付款: X (含定金)
3、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應當于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價款人民幣(幣種) 元整(大寫 元整)(含定金),其余房款人民幣(幣種) 元整(大寫 元整),以出賣人指定銀行辦理貸款方式支付至出賣人賬戶。買受人的貸款申請由銀行審批確定,如果銀行認為需要買受人增加首付款比例或者不同意放貸,買受人須按銀行要求增加首付款或者改為一次性付款。
四、關于逾期付款的補充約定
1、若買受人未按約定期限付清購房款,應按照如下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逾期不超過7日(含)的,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應付未付購房款總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逾期超過7日、不超過15日(含)的,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應付未付購房款總額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3)逾期超過15日、不超過30日(含)的,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應付未付購房款總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4)逾期超過30日的,出賣人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出賣人未行使合同解除權的,本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買受人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應付未付購房款總額千分之八的違約金,且在買受人支付所延遲支付的購房款和違約金前,出賣人隨時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權。
2、買受人選擇分期付款的,若買受人未按約定期限付清任何一期購房款的,均應按照本條第1款約定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3、如買受人選擇銀行按揭貸款方式,按揭貸款銀行由出賣人指定,買受人應當在接到出賣人通知后7日內到相關按揭銀行和房產管理局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xù),提交符合銀行和房產管理局要求的全部資料及交納各項相關費用,并保證在本合同簽訂后45個工作日內將其剩余房款打入出賣人指定賬戶,逾期按附件四第四、關于逾期付款的補充約定第1點執(zhí)行。若買受人自身的原因造成不能辦理銀行按揭貸款的,買受人應在出賣人通知的期限內與出賣人協(xié)商另行選擇付款方式,經出賣人同意后10個工作日內到出賣人指定的地點就新的付款方式簽訂補充協(xié)議或交清剩余房款,如在上述期限內出賣人、買受人雙方無法就新的付款方式達成協(xié)議的,視買受人違約,出賣人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總房價款的5%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同時,買受人在接到出賣人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協(xié)助出賣人辦理撤銷《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手續(xù),每逾期一日按房價總額的萬分之三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0日的,出賣人有權沒收買受人已付的房款。
4、買受人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付款方式,應在簽訂本合同后自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手續(xù),并保證在本合同簽訂后60個工作日內將其住房公積金貸款打入出賣人指定賬戶,逾期按附件四第四、關于逾期付款的補充約定第1點執(zhí)行。如買受人申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通過審批而無法以住房公積金貸款支付剩余房款的,買受人應在出賣人通知的期限內與出賣人協(xié)商另行選擇付款方式,經出賣人同意后10個工作日內到出賣人指定的地點就新的付款方式簽訂補充協(xié)議或交清剩余房款;如在上述期限內出賣人、買受人雙方無法就新的付款方式達成協(xié)議的,視買受人違約,出賣人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總房價款的5%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同時,買受人在接到出賣人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協(xié)助出賣人辦理撤銷《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手續(xù),每逾期一日按房價總額的萬分之三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0日的,出賣人有權沒收買受人已付的房款。 買受人申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已獲批準的,必須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機構將買受人所貸款項一次性直接付給出賣人作為其所交的剩余房款。買受人因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所發(fā)生的各項費用由其自行承擔。買受人在約定期限內辦好公積金貸款并經銀行審批通過后出賣人才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手續(xù),出賣人不承擔因公積金貸款原因導致的合同備案遲延責任。
附件五 關于本項目內相關設施、設備的具體約定
1.相關設施的位置及用途
無
2.其他約定
無
附件六 關于裝飾裝修及相關設備標準的約定
交付的商品房達不到本附件約定裝修標準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條第(三)款約定處理。出賣人未經雙方約定增加的裝置、裝修、裝飾,視為無條件贈送給買受人。
雙方就裝飾裝修主要材料和設備的品牌、產地、規(guī)格、數(shù)量等內容約定如下:
1.外墻:【瓷磚】【涂料】【玻璃幕墻】【其他】【 】;。
2.起居室:
(1)內墻:【涂料】【壁紙】【其他】【 】;。
(2)頂棚:【石膏板吊頂】【涂料】【其他】【 】;。
(3)室內地面:【大理石】【花崗巖】【水泥抹面】【實木地板】【其他】【 】;。
3.廚房:
(1)地面:【水泥抹面】【瓷磚】【其他】【 】;。
(2)墻面:【耐水膩子】【瓷磚】【其他】【 】;。
(3)頂棚:【水泥抹面】【石膏吊頂】【其他】【 】;。
(4)廚具: 。
4.衛(wèi)生間:
(1)地面:【水泥抹面】【瓷磚】【其他】【 】;。
(2)墻面:【耐水膩子】【瓷磚】【其他】【 】;。
(3)頂棚:【水泥抹面】【石膏吊頂】【其他】【 】;。
(4)衛(wèi)生器具 。
5.陽臺:【塑鋼封閉】【鋁合金封閉】【斷橋鋁合金封閉】【不封閉】【其他】【 】;。
6.電梯:
(1)品牌: ;
(2)型號: 。
7.管道:。
8.窗戶:。
9. 。
10. 。
附件七 關于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的約定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應當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該商品房為非住宅的,雙方可參照《住宅質量保證書》中的內容對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進行約定。
該商品房的保修期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計算,關于保修期限的約定不應低于《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guī)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一)保修項目、期限及責任的約定
1.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
保修期限為 50 :(不得低于設計文件規(guī)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wèi)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
保修期限為: 5 (不得低于5年);
3.供熱、供冷系統(tǒng)和設備:
保修期限為: (不得低于2個采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
保修期限為: 2 (不得低于2年);
5.裝修工程:
保修期限為: (不得低于2年);
6. ;
7. ;
8. 。
(二)其他約定
附件八 關于質量擔保的證明
茲對本公司承建的平樂縣平樂東森廣場1#、2#、3#、5#、6#、7#樓做如下質量保證和承諾:
1、該房屋的質量經平樂縣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核定為合格工程等級。
2、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年限內,按國家規(guī)范規(guī)定內容范圍承擔保修責任。
3、業(yè)主在合理使用的前提下,本公司將對商品住宅的各項工程按以下期限保修:
(1)屋面防水保修五年。
(2)有防水要求的衛(wèi)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保修五年。
(3)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保修二年。
(4) 墻面抹灰層脫落保修二年。
(5)管道堵塞保修二個月(使用不當造成堵塞除外)。
4、因用戶使用不當、擅自改動房屋結構和設備管線位置、不當裝修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所造成的損壞和質量問題,本公司不承擔保修責任。由此引起的相鄰房屋受損由住戶承擔相應責任。
承諾人:廣西宏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附件九 關于前期物業(yè)管理的約定
1.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
2.臨時管理規(guī)約
附件十 出賣人關于遮擋或妨礙房屋正常使用情況的說明
(如:該商品房公共管道檢修口、柱子、變電箱等有遮擋或妨礙房屋正常使用的情況)
附件十一 補充協(xié)議
經出賣人、買受人雙方協(xié)商,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xié)議,作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有效部分:
一、通知方式約定
1.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通知、付款要求或各種通訊聯(lián)系以書面形式按合同第5、6頁中買受人的聯(lián)系地址及聯(lián)系電話送達對方,或報紙公告形式告知。郵寄憑證即為送達憑證,買受人是否簽收不受影響;
2.如買受人的上述通訊地址或聯(lián)系方式發(fā)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出賣人。否則,由此造成出賣人無法通知買受人辦理相關手續(xù)而形成的逾期責任全部由買受人承擔,逾期責任按相應條款處理;
3.任何通知、付款要求或各種通訊出賣人只按照上述地址發(fā)送,或以報紙公告形式告知,即應視作在下列日期被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為寄發(fā)郵局的郵戳之日;
(2)如果是傳真,則為發(fā)出之日;
(3)如果派人專程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4) 如果是報紙公告,則為發(fā)刊之日;
4.因通訊聯(lián)絡方式失效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變更方承擔。
二、出賣人已向買受人明示《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xié)議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明示的其它文件、證書及重要提示。買受人聲明已閱悉并理解上述明示的合同文本、補充協(xié)議及重要提示,且無異議,對所購買物業(yè)的狀況、交易條件、周邊環(huán)境已有充分的了解。出賣人宣傳資料不屬于構成要約或承諾,如合同約定與銷售廣告或宣傳資料不一致的,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為準。
三、買受人應自行按相關部門規(guī)定交納所購商品房的契稅、合同印花稅等相關費用。
四、
1.買受人因未能按時向貸款機構還款而導致出賣人作為借款擔保人代買受人還貸的:
(1)買受人應在出賣人的代償行為發(fā)生的第二日起7天內將出賣人的代還款(含本金及利息)如數(shù)歸還給出賣人,每逾期一日按出賣人待還金額的萬分之五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出賣人有權按不高于《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房價回購買受人所購的房屋(出賣人不計付裝修費用),為此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與出賣人一同到相關部門辦理解除該房屋的抵押登記、《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登記,房屋預告登記等手續(xù),買受人所購房屋的產權歸出賣人所有,出賣人回購該房屋之款在扣除出賣人代還款和買受人逾期償還出賣人代還款期間的違約金及買受人應承擔的其他費用后之余額由出賣人退回買受人,如不足則由出賣人繼續(xù)向買受人追償;
(3)如出賣人不回購該房屋的,出賣人有權拍賣該房屋來追償代買受人償還的銀行貸款及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評估費、拍賣費、律師費、買受人逾期償還出賣人代還款期間的違約金等),如不足則由出賣人繼續(xù)向買受人追償;
(4)如出賣人是在交付房屋給買受人后再回購或拍賣該房屋的,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騰房通知后30天內騰空該房屋并交回給出賣人,每逾期一天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房價的萬分之五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買受人不論選擇何種付款方式,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前須交清房款后,出賣人方可為買受人辦理交房手續(xù),因買受人未交清房款而逾期交房的,屬買受人責任。
3.《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登記費、房屋預告登記費、公共維修基金、辦理不動產權證、水電初裝費等用由買受人按照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收費標準繳納,此費用由出賣人代收代繳。
五、由于買受人的下列原因之一,出賣人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出賣人不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在本合同所載明的通訊地址錯誤、不詳或地址變更而未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出賣人的,導致交房通知無法送達買受人的;
2.買受人未按交房通知或公告指定的時間前來辦理交接手續(xù)的;
3.買受人拒不驗收房屋或因保修問題拒不收房或驗收房屋后非正當原因拒絕簽署《房屋交接單》的。
4.因上述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房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出賣人可以以郵寄、短信通知或報紙進行通知交房,接到通知日起7日內仍未辦理交房相關手續(xù)的,直接視為已交接,并按視為交接日開始計算物業(yè)管理費;
(2)出賣人通知的交房日期屆滿之日視為買受人交接驗收房屋之日,而且房屋損毀、滅失及其他風險由出賣人轉至買受人;
(3)該房屋的保修期從出賣人通知的交房日期屆滿之日起算;
(4)買受人從出賣人通知的交房日期屆滿之日起繳納物業(yè)管理服務費、共用水電分攤費;
(5)買受人逾期超過三個月不接收房屋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由買受人按已付房款的10%向出賣人支付解除合同的違約金。
5.買受人如違約而應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時,須在接到出賣人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向出賣人交付違約金,否則出賣人有權將交房時間順延至買受人交清違約金之日。
六、買受人所購房屋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文件即達到交房條件,對買受人提出需整改的問題由出賣人依據本合同第七章第十七條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但不視為質量不合格,買受人不得拒絕收房。
七、買受人無故解除合同的,應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房價總額的20%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八、《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時,出賣人除在辦妥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手續(xù)后6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款退回及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支付利息、違約金外,出賣人無須向買受人作出其他任何的賠償或補償,買受人的銀行貸款利息和房屋裝修及其他費用由買受人自理,出賣人不予承擔;如是買受人違約而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的,出賣人有權從應退回的房款中優(yōu)先扣除買受人應承擔的違約金。
九、買受人若是以銀行按揭貸款方式支付房款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解除時,則由出賣人在應向買受人退回之房款的限額內墊資代買受人償還銀行貸款而解除房屋抵押,該墊資數(shù)額視為出賣人已向買受人退回房款的數(shù)額;如出賣人應向買受人退回的房款數(shù)額不足以還清買受人之銀行貸款而留下余額的,該金額部分由買受人在5天自行解決及還清銀行,每逾期一天由買受人按該余額的萬分之五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十、《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時,雙方須于《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后7個工作日內一起到房屋產權登記機關注銷該套房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登記、抵押登記、房屋預告登記等相關手續(xù),逾期未去辦理手續(xù)的一方視為其違約,每逾期一天由違約方則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房價總額的萬分之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十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時,如房屋已交付給買受人的,則買受人應30天內將房屋騰空并交回給出賣人,每逾期一天應按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房價總額的萬分之三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十二、《商品房買賣合同》 解除時,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手續(xù)辦妥的情形是指:
1.雙方簽訂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協(xié)議書;
2.如買受人是以銀行按揭貸款方式支付房款的,則銀行貸款已還清,已解除房屋抵押登記;
3.應辦妥注銷《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登記、房屋預告登記的手續(xù);
4.如房屋已交付給買受人的,則買受人已將房屋交回給出賣人。
十三、買受人委托出賣人為其代辦房屋產權登記的,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關于辦理產權登記手續(xù)的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出賣人提交辦理產權證所需的各項材料,并按辦證時政府或產權登記機關規(guī)定的繳費標準預交辦理產權證所需稅費(多退少補)。如果買受人不按要求提交有關材料及支付相關稅費致使辦證受阻時,每逾期一日,買受人應按房價總額的萬分之三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十四、買受人收房后因其裝修房屋過程中造成的水、電、墻體等損壞,均由買受人自行承擔責任及賠償他人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十五、買受人如對其房屋使用、管理不善而給他人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六、買受人應當遵守東森廣場的物業(yè)管理規(guī)定和業(yè)主規(guī)約,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和樓房外觀、公共管井管道的位置及使用功能,未經出賣人或小區(qū)物業(yè)管理公司同意,不得擅自在公共部位、屋面、外墻、窗外添加任何設備設施,買受人進行室內裝飾裝修必須遵守物業(yè)管理公司的相關規(guī)定;如買受人違反前述約定的,應在接到出賣人或物業(yè)管理公司的整改通知后7日內完成整改,否則每逾期一日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房價總額的萬分之三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如買受人的行為致使東森廣場不能按期通過規(guī)劃驗收而給出賣人或其他業(yè)主造成損失的,買受人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出賣人或物業(yè)管理公司有權拆除買受人擅自安裝的設備設施,因此導致的后果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十七、出賣人展示的模型及宣傳資料僅供參考,不作為具體承諾,雙方有關商品房買賣之事宜(含裝飾、設備標準等)均以《商品房買賣合同》及本補充協(xié)議為準。
十八、特別說明
小區(qū)內未出售的物業(y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品房、商鋪、儲藏室等)由出賣人享有所有權、使用權和收益權。
十九、本補充協(xié)議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補充協(xié)議與《商品房買賣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補充協(xié)議為準執(zhí)行。
二十、本補充協(xié)議與《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生效或失效。
本人已通閱本合同正本及其附件、補充協(xié)議,并經置業(yè)顧問解釋,充分知曉、理解合同正本及其附件、補充協(xié)議各條款之真正含義。
出賣人(簽字或蓋章): 買受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經濟區(qū)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11
出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經批準,取得位于______市用地面積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
地塊編號:______,使用年期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系_________,定名______,由甲方預售。
第二條 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購上述樓宇的第______幢______號(第__層)。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土地面積/平方米(其中:基底分攤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攤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甲方定于______年__月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過__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須憑______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訂購之樓宇售價為:______單價元/平方米,總金額______幣______千______百______十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 _十______元(小寫_______萬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銀行:
賬戶名稱: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如逾期__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
第六條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guī)定的日期交付給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guī)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計算付款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 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________市建筑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并負責保修半年,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應將已付款項及全部利息在30天內退回乙方。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樓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樓款后,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書》,經市府主管部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xù),發(fā)給《房地產權證》,乙方才能獲得房地產權。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聯(lián)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條 乙方所購樓宇只作_____________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和用途,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guī)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 預售的樓宇,乙方不許轉讓、抵押,否則,后果自負。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如發(fā)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按下列項解決:
1.由仲裁機關仲裁;
2.由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房地產權登記機關各一份。
經濟區(qū)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12
甲方(賣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住所(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預售的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通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區(qū)/縣_________地塊土地使用權,并依法進行了土地使用權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為: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土地用途為“_________.甲方經批準,在該地塊上投資建造《_________》(暫定名/現(xiàn)定名)商品房,主體尋址建筑結構為_________結構;建筑物地上層數(shù)為_________層,地下層數(shù)為_________層。
上述商品房已具備《_________市房地產轉讓辦法》規(guī)定的預售條件,_________局已批準上市預售(預售許可證編號: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購買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號_________層_____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政府批準的規(guī)劃用途為_________。
據甲方暫測該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攤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建筑層高為_________米。
該房屋建筑設計及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二;該房屋建筑結構、裝修及設備標準見本合同附件三;該房屋相關情況說明(抵押關系、租賃關系、相鄰關系及小區(qū)平面布局)見本合同附件四;該房屋《前期物業(yè)管理且務合同》、《使用公約》或有關承諾書見本合同附件五。
第三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積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含附件三中裝修、設備價格)是指該房屋和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的總價格。本合同約定的總房價款除該房屋建筑面積的暫測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變動。
第五條 在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建筑面積以_________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認定的測繪機構實測面積為準,如甲方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不一致時,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另有規(guī)定外按下列約定處理:
1、按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單價計算多退少補;
2、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過部分的房價款;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_%(包括-_________%),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單方解除權時,必須在雙方簽署《房屋交接書》之時或之前提出,否則視為放棄該項權利。
第六條 簽訂本合同時,該房屋建設工程建設到_________.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如期足額將房價款解入甲方的預售款監(jiān)管帳戶(預售款監(jiān)管機構:_________、帳戶名稱:_________、帳號:_________)。預售款按政府規(guī)定監(jiān)管使用。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附件一中約定明確。
第七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未付款額的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_____天后,甲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1、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_______%,甲方有權在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賠償金額,剩余房款退還給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不足賠償?shù)模追接袡嘧匪鳌<追饺缧惺菇獬贤瑱嗟模瑧敃嫱ㄖ曳健?/p>
2、_________
第八條 簽訂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筑設計(見附件二),確需變更的應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并報規(guī)劃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在獲得批準之日起_________天內與乙方簽訂本合同變更協(xié)議。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筑設計,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九條 甲方不得擅自變更已經與乙方約定的小區(qū)平面布局(見附件四),確需變更的應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變更小區(qū)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如不能恢復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_____%違約金。
第十條 該房屋的交付必須符合下列第_________種方案所列條件:
1、辦理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xù),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甲方對該房屋設定的抵押已注銷;甲方已按規(guī)定繳納了物業(yè)維修基金。
2、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甲方對該房屋設定的抵押已注銷;甲方已按規(guī)定繳納了物業(yè)維修基金;甲方承諾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辦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xù),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如到時不能取得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3、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除不可抗力外。
第十二條 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期限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_____天,乙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1、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2、_________
第十三條 該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后,甲方應在交付之日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房屋的手續(xù)。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會同甲方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標志為_________.
在驗收交接時,甲方應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房屋交付條件的證明文件,因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用房,甲方應向乙方提供《_________質量保證書》和《_________使用說明書》。同時,甲方應當根據乙方要求提供實測面積的有關資料。
經濟區(qū)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13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預售的《_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通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區(qū)/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塊土地使用權,并依法進行了土地使用權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_____。甲方經批準,在該地塊上投資建造《___________________》(暫定名/現(xiàn)定名)商品房,主體尋址建筑結構為_________結構;建筑物地上層數(shù)為_________層,地下層數(shù)為______層。
上述商品房已具備《上海市房地產轉讓辦法》規(guī)定的預售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局已批準上市預售(預售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購買_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號___層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政府批準的規(guī)劃用途為__________。
據甲方暫測該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攤建筑面積為___平方米。該房屋建筑層高為_____米。
第三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積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含附件三中裝修、設備價格)是指該房屋和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的總價格。本合同約定的總房價款除該房屋建筑面積的暫測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變動。
第五條
在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建筑面積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認定的測繪機構實測面積為準,如甲方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不一致時,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另有規(guī)定外按下列約定處理:
1、按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單價計算多退少補;
2、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_%(包括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過部分的房價款;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包括-______%),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單方解除權時,必須在雙方簽署《房屋交接書》之時或之前提出,否則視為放棄該項權利。
第六條
簽訂本合同時,該房屋建設工程建設到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如期足額將房價款解入甲方的預售款監(jiān)管賬戶(預售款監(jiān)管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預售款按政府規(guī)定監(jiān)管使用。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附件中約定明確。
第七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未付款額的日萬分之_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__天后,甲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___種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_%,甲方有權在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賠償金額,剩余房款退還給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不足賠償?shù)模追接袡嘧匪鳌?/p>
甲方如行使解除合同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
第八條
簽訂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筑設計,確需變更的應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并報規(guī)劃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在獲得批準之日起____天內與乙方簽訂本合同變更協(xié)議。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筑設計,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九條
甲方不得擅自變更已經與乙方約定的小區(qū)平面布局,確需變更的應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變更小區(qū)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如不能恢復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違約金。
第十條
該房屋的交付必須符合下列第_____種方案所列條件:
辦理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xù),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甲方對該房屋設定的抵押已注銷;甲方已按規(guī)定繳納了物業(yè)維修基金。
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甲方對該房屋設定的抵押已注銷;甲方已按規(guī)定繳納了物業(yè)維修基金;甲方承諾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辦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xù),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如到時不能取得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
甲方定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除不可抗力外。
第十二條
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期限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天,乙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___種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
該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后,甲方應在交付之日前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房屋的手續(xù)。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_天內,會同甲方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標志為___________________。
在驗收交接時,甲方應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房屋交付條件的證明文件,因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用房,甲方應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質量保證書》和《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說明書》。同時,甲方應當根據乙方要求提供實測面積的有關資料。
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規(guī)定的材料,乙方有權拒絕接收該房屋,由此而產生的延期交房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經濟區(qū)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14
自__年____月____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規(guī)定: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幾篇北京商品房預售合同范本,供大家閱讀參考。 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1】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預售的《____》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通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 區(qū)縣地塊土地使用權,并依法進行了土地使用權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證書號 為:____, 土地面積為:___,土地用途為_____。 甲方經批準,在該地塊上投資建造《___》(暫定名現(xiàn)定名)商品房,主體尋址建筑 結構為___結構; 建筑物地上層數(shù)為___層,地下層數(shù)為層。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購買路《___》__幢 (號__層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政府批準的規(guī)劃用途為。 據甲方暫測該房屋建筑面積為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為___平方米、公用分攤建筑面積為___平方米。 該房屋建筑層高為_____米。
第三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積單價為人民幣___元。 (大寫):___。
第四條 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款(含附件三中裝修、設備價格)是指該房屋和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的總價格。 本合同約定的總房價款除該房屋建筑面積的暫測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變動。
第五條 在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建筑面積以____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認定的測繪機構實測面積為準,如甲方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不一致時,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另有規(guī)定外按下列約定處理:
1、按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單價計算多退少補;
2、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包括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過部分的房價款;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包括-%),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乙方行使單方解除權時,必須在雙方簽署《房屋交接書》之時或之前提出,否則視為放棄該項權利。
第六條 簽訂本合同時,該房屋建設工程建設到___。 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如期 足額將房價款解入甲方的預售款監(jiān)管帳戶(預售款監(jiān)管機構:___、帳戶名稱: ___、帳號:___)。 預售款按政府規(guī)定監(jiān)管使用。
第七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未付款額的日萬分之_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的應付款期限之
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 逾期超過天后,甲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種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第八條 簽訂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筑設計(見附件
二),確需變更的應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并報規(guī)劃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在獲得批準之日起____天內與乙方簽訂本合同變更協(xié)議。
第九條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變更小區(qū)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如不能恢復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違約金。
第十條 該房屋的交付必須符合下列第_____種方案所列條件: 壹、辦理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xù),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甲方對該房屋設定的抵押已注銷;甲方已按規(guī)定繳納了物業(yè)維修基金。 貳、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甲方對該房屋設定的抵押已注銷;甲方已按規(guī)定繳納了物業(yè)維修基金;甲方承諾在__年____月____日前辦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xù),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如到時不能取得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 甲方定于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除不可抗力外。
第十二條 甲方如未在本合同
第十一條約定期限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
第十一條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
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之日止。 逾期超過 天,乙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種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第十三條 該房屋符合本合同
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后,甲方應在交付之日前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房屋的手續(xù)。 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天內,會同甲方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交接。 房屋交付的標志為___。 在驗收交接時,甲方應出示符合本合同
第十條約定的房屋交付條件的證明文件,因該房屋用途為 _用房,甲方應向乙方提供《___質量保證書》和《_使用說明書》。 同時,甲方應當根據乙方要求提供實測面積的有關資料。
第十四條 在甲方辦理了新建商品房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xù)、取得了房地產權證(大產證)后____日內,由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規(guī)定的《房屋交接書》。 《房屋交接書》作為辦理該房屋過戶手續(xù)的必備文件。
第十五條 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轉移給乙方。 如乙方未按約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xù),甲方應當發(fā)出書面催告書一次。 乙方未按催告書規(guī)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xù)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____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 甲方保證在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甲方設定的抵押權,也不存在其它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 如房屋交付后出現(xiàn)與甲方保證不相一致的情況,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交付的該房屋系驗收合格的房屋。 如該房屋的裝修、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實際的裝修、設備與約定的裝修、設備差價____倍給予補償。 如主體結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雙方商定對標準的認定產生爭議時,委托本市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并以該機構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八條 該房屋交付后,乙方認為主體結構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本市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 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條 乙方行使本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權利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的書面通知起___天內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全部退還乙方,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在退還房款時一并支付給乙方。
第二十條 雙方商定對該房屋其他工程質量問題有爭議的,委托本市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并以該機構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二十一條 自該房屋驗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對該房屋負責保修。 保修范圍和保修期由甲乙雙方參照國務院發(fā)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____市房地產轉讓辦法》規(guī)定在本合同附件五中約定。
第二十二條 甲方已選聘___物業(yè)公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yè)管理,并與其簽訂了《前期物業(yè)管理服務合同》(見附件
五)。 因該房屋規(guī)劃用途為_____用房,甲乙雙方已簽訂了《___使用公約》(見附件
五)。
第二十三條 乙方購買的房屋及其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可分離。 自該房屋的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甲方與___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項下乙方享有的權益(房屋期權),乙方可以依法轉讓、抵押。 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權利時,甲方應予協(xié)助。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復及其它任何聯(lián)系,必須用書面形式,且采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如以掛號郵寄的方式,在摧毀郵后(以寄出的郵戳為準)第____日將被視為已送達另一方,
第二十六條 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fā)生的稅費按有關規(guī)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的補充條款、附件及補充協(xié)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佞。 本合同補充條款、補充協(xié)議與正文條款不相一致的,以補充條款、補充協(xié)議為準。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變更協(xié)議進行約定。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清楚明自,并愿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履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要求索賠。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___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雙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由甲方乙方雙方負責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本合同登記備案手續(xù)。 若責任方逾期不辦理合同登記備案手續(xù)造成另一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 本合同登記備案后,如發(fā)生協(xié)議解除本合同的事實時,在事實發(fā)生之日起30天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文件到___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注銷本合同登記備案的手續(xù)。 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定單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或乙方應憑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的送達憑據單方面到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注銷本合同登記備案的手續(xù)。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應協(xié)商解決。 協(xié)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第_種方案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壹、向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壹式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其中甲、乙雙方各執(zhí)份, __、___各執(zhí)壹份。 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2】 出賣人: _ 通訊地址: 編碼: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企業(yè)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電話:___ 委托代理人: 聯(lián)系電話: __ 委托銷售代理機構: _ 通訊地址: 編碼: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買受人: 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__ 國籍: _ 【身份證】【護照】【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 __ 出生日期: __年 ____月 ____日,性別: ___ 通訊地址: 編碼: __ 聯(lián)系電話: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 _ 國籍:____ 【身份證】【護照】【 】: _____ 出生日期: __年 ____月 ____日,性別: 通訊地址: 編碼: __ 聯(lián)系電話: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____市____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品房預售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坐落于 _ 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鎮(zhèn)建設用地批準書號】為: ,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 ( 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 ,土地使用年限自 __年 ____月 ____日至 __年 ____月 ____日止。 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編號為: _ ,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 ,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自 __年 ____月 ____日至 __年 ____月 ____日止。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為: ___ ,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號為:_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____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___ 。
第二條 預售依據 該商品房已由 ___ 批準預售,預售許可證號為: _ 。
第三條 基本情況 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主體建筑結構為:___ ,建筑層數(shù)為: 層,其中地上 ___ 層,地下 ___ 層。 該商品房為
第一條規(guī)定項目中的 ___ 【幢】【座】第 ___ 層 ___ 單元 _ 號。 該房號為【審定編號】【暫定編號】,最終以公安行政管理部門審核的房號為準,該商品房平面圖及在整個樓棟中的位置圖見附件一。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住宅】【公寓】【別墅】【 】:__ ;【層高】【凈高】為:__ 米 , 【坡屋頂凈高】最低為:__ 米,最高為:_ 米。 該商品房朝向為:_____ 。 有 個陽臺,其中 __ 個陽臺為封閉式, __ 個陽臺為非封閉式。 出賣人委托預測該商品房面積的房產測繪機構是 ____ ,其預測建筑面積共 _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_ 平方米,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_ 平方米。 有關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簽訂本合同時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建設工程進度狀況為 ____ 。 (如:正負零、地下一層、地上五層、結構封頂) 本條所稱層高是指上下兩層樓面或樓面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凈高是指樓面或地面至上部樓板底面或吊頂?shù)酌嬷g的垂直距離。
第四條 抵押情況 與該商品房有關的抵押情況為:_ 。
1、該商品房所分攤的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均未設定抵押。
2、該商品房所分攤的土地使用權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 __ ,抵押登記部門為:__ ,抵押登記日期為: ___ 。
3、該商品房在建工程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__,抵押登記部門為:__ ,抵押登記日期為:_ 。 ( 2 和 3 可以同時選擇) __ 。 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預售的證明及關于抵押的相關約定見附件三。
第五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該商品房為單套住宅的,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照下列第 1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該商品房為【獨棟別墅】【整棟樓房】的,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照下列第_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每平方米 _____ (幣) ____ 元,總價款 _____ (幣) ____ 佰 ____ 拾 ____ 億 _____ 仟 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萬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整(大寫)。
2、按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 ____ (幣)____元,總價款 ____ (幣) ____ 佰 ____ 拾 ____ 億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萬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整(大寫)。
3、按照套 ( 單元 ) 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_____ (幣) ____ 佰 ____ 拾 ____ 億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萬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整(大寫)。
4、按照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幣)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億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萬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整(大寫)。 具體約定見附件四。 本條所稱建筑面積,是指房屋外墻(柱)勒腳以上各層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包括陽臺、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且具備有上蓋,結構牢固,層高 2.20 米 以上(含 2.20 米 )的永久性建筑。 所稱套內建筑面積,是指成套商品房(單元房)的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和陽臺建筑面積之和。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采取下列第 ____ 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貸款方式付款:【公積金貸款】【商業(yè)貸款】。 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 _____ %,其余價款可以向【 _ 】【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委托的商業(yè)銀行】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 具體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約定見附件五。
第七條 預售資金監(jiān)管情況 根據《____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jiān)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該商品房的預售資金監(jiān)管銀行為: ,專用賬戶名稱為 ,專用賬戶賬號為: 。 商品房預售時,買受人應當將購房款直接存入專用賬戶。 買受人申請抵押貸款的,出賣人應當提供專用賬戶作為貸款到賬賬戶。
第八條 出賣人保證該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fā)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責任。 。
第九條 規(guī)劃變更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按照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規(guī)定的條件建設商品房,不得擅自變更。 出賣人確需變更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規(guī)定條件的,應當書面征得受影響的買受人同意,并取得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 因規(guī)劃變更給買受人的權益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應當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條 設計變更的約定 (
一)經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設計審查單位批準,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的下列設計變更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設計審查單位批準變更之日起 10____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供熱、采暖方式;
3、 _____ ;
4、 _____ ;
5、 _____ 。 出賣人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二)買受人應當在通知送達之日起 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 買受人逾期未予以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 (
三)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 ____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 __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___ 。
第十一條 逾期付款責任 買受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
(1)和
(2)不作累加 )
(1) 逾期在 ____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_____ 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 ____日內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 逾期超過 ____日(該日期應當與第
(1)項中的日期相同)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 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____日內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 _____%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并由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 買受人愿意繼續(xù)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后,合同繼續(xù)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_____ (該比率應當不小于第
(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 ____日內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本條所稱逾期應付款是指依照
第六條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__ 。
第十二條 交付條件
(一)出賣人應當在 __年 ____月 ____日前向買受人交付該商品房。
(二)該商品房交付時應當符合下列第
1、
2、
3、 、 、 、 項所列條件;同時,出賣人還應當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以及《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表》(該表適用于200__年____月____日起進行住宅工程竣工驗收的房屋)。
1、該商品房已取得規(guī)劃驗收批準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2、有資質的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該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
3、滿足
第十三條中出賣人承諾的市政基礎設施和其他設施達到的條件(__年____月____日后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住宅;或__年____月____日前已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但在__年____月____日后進行施工招投標的住宅,必選);
4、滿足
第十三條中出賣人承諾的市政基礎設施和其他設施達到的條件(適用于__年____月____日前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但在__年____月____日前進行招投標的項目);
5、出賣人已取得了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房屋權屬證明;
6、___ ;
7、 ___ 。
第十三條 市政基礎設施和其他設施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本合同附件八載明的該商品房所在樓棟本期的項目建設方案與出賣人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并在____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網站上公示的該項目建設方案一致,本條款約定的市政基礎設施和其他設施的交用日期與建設方案的日期相符或提前于建設方案約定的日期,具體約定如下:
1、市政基礎設施:
(1)上水、下水: __年 ____月 ____日 達到__ ;
(2)【市政雙路供電】【過渡性供電】: __年 ____月 ____日達到_____ ;
(3)供暖 : __年 ____月 ____日 達到__ ;
(4)燃氣 : __年 ____月 ____日 達到__ ;
(5)電話通信線 : __年 ____月 ____日交付,敷設到戶;
(6)有線電視線 : __年 ____月 ____日交付,敷設到戶;
(7) ;
(8)_ 。 如果在約定期限內未達到條件,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1) ;
(2) 。
2、其他設施
(1)公共綠地: __年 ____月 ____日 達到 ___ ;
(2)小區(qū)非市政道路: __年 ____月 ____日 達到____ ;
(3)公共停車場 : __年 ____月 ____日 達到 _____ ;
(4)幼兒園: __年 ____月 ____日 達到 ;
(5)學校: __年 ____月 ____日 達到 __ ;
(6)會所: __年 ____月 ____日 達到 __ ;
(7)購物中心: __年 ____月 ____日 達到 __ ;
(8)體育設施: __年 ____月 ____日 達到 __ ;
(9) ;
(10) _____ 。 如果在約定期限內未達到條件,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1) ;
(2) 。
第十四條 逾期交房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賣人未按照
第十二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
(1)和
(2)不作累加 )
(1) 逾期在 ____日之內(該時限應當不小于
第十一條第
(1)項中的時限),自
第十二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_____ 的違約金(該違約金比率應當不小于
第十一條第
(1)項中的比率),并于該商品房實際交付之日起 ____日內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 逾期超過 ____日(該日期應當與第
(1)項中的日期相同)后,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 _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買受人全部已付款的 _____%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xù)履行,自
第十二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當不小于第
(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并于該商品房實際交付之日起 ____日內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 __ 。
第十五條 面積差異處理 該商品房交付時,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公示其委托的有資質的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并向買受人提供該商品房的面積實測數(shù)據(以下簡稱實測面積)。 實測面積與
第三條載明的預測面積發(fā)生誤差的,雙方同意按照第 __ 種方式處理。
1、根據
第五條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 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 3% 以內 ( 含 3%) 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 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 3% 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 ___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 __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大于預測套內建筑面積時,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在 3% 以內 ( 含 3%) 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 3% 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 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小于預測套內建筑面積時,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 3% 以內 ( 含 3%) 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 3% 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實測套內建筑面積 - 預測套內建筑面積 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 ___ 100% 預測套內建筑面積
2、根據
第五條按照建筑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 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均在 3% 以內 ( 含 3%) 的,根據實測建筑面積結算房價款;
(2) 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其中有一項超出 3% 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 ___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 __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實測建筑面積大于預測建筑面積時,建筑面積誤差比在 3% 以內 ( 含 3%) 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 3% 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 實測建筑面積小于合同約定建筑面積時,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 3% 以內 ( 含 3%) 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 3% 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實測建筑面積 - 預測建筑面積 建筑面積誤差比
_
100% 預測建筑面積
3、雙方自行約定: ; 。
第十六條 交接手續(xù)
(一)交付該商品房時,該商品房已經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jiān)理等單位驗收合格。 出賣人承諾買受人在辦理交接手續(xù)前有權對所購買的該商品房進行查驗,而且不以繳納相關稅費或者簽署物業(yè)管理文件作為買受人查驗該商品房的前提條件。
(二)查驗該商品房時發(fā)現(xiàn)其質量或其他問題的,雙方同意按照第 _____ 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應當于 ____日內將已修復的該商品房交付。 由此產生的逾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并按照
第十四條處理。 __ 。
(2)由出賣人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工程質量的規(guī)范和標準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____日內負責修復,并承擔修復費用,給買受人造成的損失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
(3) 。
(三)該商品房達到
第十二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在交付日的 7____日前,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接手續(xù)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證件。 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
第十二條約定的證明文件,并滿足
第十二條約定的其他條件。 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證明文件不齊全,或未滿足
第十二條約定其他條件的,買受人有權拒絕接收,由此產生的逾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并按照
第十四條處理。 (
四)驗收交接后,雙方應當簽署商品房交接單。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辦理交接手續(xù)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約定方式處理: ; 。
(五)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_ 種方式繳納稅費:
1、出賣人不得將買受人交納稅費作為交接該商品房的條件。 。
2、買受人同意委托__代交下列第 ____ 、 ____ 、 ____ 、 ____ 、 ____種稅費,并在接收該商品房的同時將上述稅費交給出賣人。
(1)專項維修資金;
(2)契稅;
(3)供暖費;
(4) ;
(5) 。 3 、買受人自行向相關單位繳納下列第 ____ 、 ____ 、 ____ 、 ____ 、 ____種稅費,并在接收該商品房的同時向出賣人出示繳納稅費的憑據。
(1)專項維修資金;
(2)契稅;
(3)供暖費;
(4) ;
(5) 。
第十七條 商品房質量、裝飾、設備標準的約定
(一)出賣人承諾該商品房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構配件,該商品房質量符合國家和本市頒布的工程質量規(guī)范、標準和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要求。
(二)出賣人和買受人約定如下:
1、該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質量經檢測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 _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 _ 利率付給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 因此而發(fā)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買受人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
2、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經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____日內(該時限應當不低于 60____日),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 ____日內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 _ 利率付給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 因此而發(fā)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買受人不退房的或該商品房交付使用已超過 ____日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
3、出賣人交付的39;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當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 __ ;
(3) __ 。 具體裝飾和設備標準的約定見附件六。
(三)出賣人和買受人對工程質量問題發(fā)生爭議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委托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雙方均有協(xié)助并配合對方檢測的義務。 ___ 。
第十八條 住宅保修責任
(一)出賣人承諾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必須符合國家和____市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相關標準、規(guī)程的要求。
(二)在該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fā)生質量問題,雙方有退房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退房約定的,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買受人應當配合保修。 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第十九條 居民建筑節(jié)能措施 該商品房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建筑節(jié)能的規(guī)定和____市《居住建筑節(jié)能設計標準》的要求。 未達到標準的,出賣人應當按照《居住建筑節(jié)能設計標準》的要求補做節(jié)能措施,并承擔全部費用;因此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
第二十條 建筑隔聲情況 出賣人承諾該商品房建筑隔聲情況符合《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guī)范》(GB118-8
8)、《建筑外窗空氣隔聲性能分級及其檢測方法》(GB8485-8
7)、《隔聲門》(C019-9
8)標準,對該商品房所在地聲環(huán)境狀況的描述真實準確。 商品房建筑設計文件所標注的建筑隔聲情況和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所表征的聲環(huán)境狀況見附件九。 商品房建筑隔聲情況未達到標準的,出賣人應當按照規(guī)劃設計的要求補做建筑施工隔聲措施,并承擔全部費用;因此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
第二十一條 使用承諾和風險提示
1、買受人使用該商品房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體結構和承重結構。 除本合同、補充協(xié)議及其附件另有約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該商品房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商品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并按照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2、出賣人承諾商品住宅不分割拆零銷售;不采取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變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
3、 。
第二十二條 產權登記
(一)初始登記 出賣人應當在 __年 ____月 ____日前,取得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權屬證明。 如因出賣人的責任未能在本款約定期限內取得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權屬證明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 _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買受人全部已付款的 ____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不退房的,合同繼續(xù)履行,自出賣人應當取得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權屬證明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取得權屬證明之日止,出賣人應當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 _____ 的違約金。
2、 ___ 。
(二)轉移登記
1、商品房交付使用后,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_____ 種方式處理:
(1)雙方共同向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
(2)買受人同意委托 ___ 向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 , 委托費用 元人民幣(大寫)。
2、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____日內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 ____日內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 __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自買受人應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 _____ 的違約金。
(2)_ 。
3、如因買受人的責任造成買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日內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由買受人承擔責任。
第二十三條 共有權益的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屋面使用權歸全體產權人共有;
2、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外墻面使用權歸全體產權人共有;
3、 ___ ; 4 、 ___ 。
第二十四條 前期物業(yè)管理
(一)物業(yè)管____區(qū)域劃分四至為: 東至___ ; 西至___ ; 南至___ ; 北至___ 。 物業(yè)服務用房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位于 【號樓】【幢】【座】 層 單元 號;地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位于 【號樓】【幢】【座】 層 單元 號;其中業(yè)主大會及業(yè)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位于 【號樓】【幢】【座】 層 單元 號。 (注:物業(yè)服務用房為多處時,雙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內容)
(二)前期物業(yè)管理期間,本物業(yè)管____區(qū)域內的物業(yè)服務費標準為:【住宅】 元平方米月;【辦公樓】:X元平方米月;【商業(yè)物業(yè)】:X元平方米月;【會所】:X元平方米月;【 】:X元平方米月。
(三)在交付房屋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發(fā)放該套房屋的業(yè)主一卡通。 買受人入住前,應當與銀行、出賣人簽訂前期物業(yè)服務費托收協(xié)議,按照上述費用標準,在業(yè)主一卡通內預存_____個月(不超過12個月)的物業(yè)服務費。
(四)物業(yè)管____區(qū)域內規(guī)劃用于停放車輛的車庫、車位,出賣人不得出售給本物業(yè)管____區(qū)域業(yè)主以外的其他人。
(五)買受人已詳細閱讀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和臨時管理規(guī)約,同意出賣人提供的前期物業(yè)服務,遵守臨時管理規(guī)約。 (
六) 出賣人應當按照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的約定承擔前期物業(yè)服務責任。 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guī)約及其他約定見附件七。
第二十五條 專項維修資金 買受人委托出賣人代交專項維修資金的,出賣人應當自受托之日起 ____日內,向買受人提交專項維修資金繳納憑證。
第二十六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 ____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二十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__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xié)議進行變更或補充,但補充協(xié)議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中約定應當由出賣人承擔的責任或不合理地加重買受人責任、排除買受人主要權利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對本合同的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及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份, 份。
第三十條 出賣人與買受人在該合同上簽字、蓋章后,出賣人應當在北京房地產交易管理系統(tǒng)上進行商品房預售合同網上聯(lián)機備案,并打印聯(lián)機備案表蓋章后交買受人一份。 商品房預售合同聯(lián)機備案手續(xù)應當在____日內完成。 出賣人 ( 簽章 ) : 買受人 ( 簽章 )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簽章 ) : 【負責人】: 【委托銷售代理機構】 ( 簽章 ) : 【委托代理人】 ( 簽章 ) : 簽訂時間: __年 ____月 ____日 簽訂時間: __年 ____月 ____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經濟區(qū)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15
出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經批準,取得位于____市用地面積____㎡的土地使用權。
地塊編號:____ 使用年期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系____定名____,由甲方預售。
第二條 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購上述樓宇的第____幢____號(第__層)。建筑面積____㎡,土地面積/㎡(其中:基底分攤____㎡、公用分攤____㎡、其他____㎡)。
第三條 甲方定于____年__月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過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須憑____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訂購之樓宇售價為:____單價元/㎡,總金額____幣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萬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元(小寫_____萬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銀行:
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
分期(一次)付款。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如逾期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
第六條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guī)定的日期交付給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guī)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計算付款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 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市建筑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并負責保修半年,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應將已付款項及全部利息在30天內退回乙方。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樓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樓款后,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書》,經市府主管部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xù),發(fā)給《房地產權證》,乙方才能獲得房地產權。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聯(lián)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條 乙方所購樓宇只作____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和用途,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guī)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 預售的樓宇,乙方不許轉讓、抵押,否則,后果自負。
第十一條 后面的附表一、二均為本合同內容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如發(fā)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按下列( )項解決:
1.由仲裁機關仲裁;
2.由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房地產權登記機關各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經濟區(qū)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16
出賣人: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_______
企業(yè)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
委托銷售經紀機構: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
經紀機構備案證明號: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證號: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
性別: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
【國籍】【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yè)執(zhí)照】證號: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性別: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
(買受人為多人時,可相應增加)
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狀況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劃撥】【______】方式取得坐落于_____地塊的建設用地使用權。
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為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2、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項目核準名稱為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
第二條預售依據
該商品房已由_________批準預售,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
第三條商品房基本情況
1、該商品房的規(guī)劃用途為【住宅】【辦公】【商業(yè)】【______】。
2、該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體結構為______,建筑總層數(shù)為____層,其中地上____層,地下____層。
3.該商品房為第一條規(guī)定項目中的【幢】【座】【_____】_____單元____層____號。
房屋竣工后,如房號發(fā)生改變,不影響該商品房的特定位置。
該商品房的平面圖見附件一。
4、該商品房的房產測繪機構為_______,其預測建筑面積共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分攤共有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
該商品房共用部位見附件二。
該商品房層高為_____米,有_____個陽臺,其中____個陽臺為封閉式,________個陽臺為非封閉式。
陽臺是否封閉以規(guī)劃設計文件為準。
第四條抵押情況
與該商品房有關的抵押情況為【抵押】【未抵押】。
抵押類型: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抵押登記機構:_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日期:__________,債務履行期限:____________。
抵押類型:_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抵押登記機構:___________,
抵押登記日期:_________,債務履行期限:___________。
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轉讓的證明及關于抵押的相關約定見附件三。
第五條房屋權利狀況承諾
1、出賣人對該商品房享有合法權利;
2、該商品房沒有出售給除本合同買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該商品房沒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轉讓的情況;
第三章商品房價款
第六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按照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幣種)______元,總價款為_____(幣種)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
2、按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__(幣種)_________元,總價款為_____(幣種)______元(大寫_____元整)。
3、按照套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幣種)______元(大寫_______元整)。
4、按照______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幣種)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
第七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應當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
2、分期付款。
買受人應當在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分_____期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首期房價款(幣種)元(大寫:______元整),應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
3、貸款方式付款:【公積金貸款】【商業(yè)貸款】【_____】。
買受人應當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首期房價款______(幣種)____元(大寫______元整),占全部房價款的______%。
余款_______(幣種)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向(貸款機構)申請貸款支付。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三)出售該商品房的全部房價款應當存入預售資金監(jiān)管賬戶,用于本工程建設。
該商品房的預售資金監(jiān)管機構為__________,預售資金監(jiān)管賬戶名稱為_______,賬號為________。
該商品房價款的計價方式、總價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體約定見附件四。
第八條逾期付款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買受人未按照約定時間付款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內,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2)逾期超過____日(該期限應當與本條第(1)項中的期限相同)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
出賣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
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條件與交付手續(xù)
第九條商品房交付條件該商品房交付時應當符合下列第1、2、____、______項所列條件:
1、該商品房已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文件;
2、該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測繪報告;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使用說明書》和《住宅質量保證書》。
第十條商品房相關設施設備交付條件
(一)基礎設施設備
1、供水、排水:交付時供水、排水配套設施齊全,并與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網連接。使用自建設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質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供電:交付時納入城市供電網絡并正式供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暖:交付時供熱系統(tǒng)符合供熱配建標準,使用城市集中供熱的,納入城市集中供熱管網,___________;
4、燃氣:交付時完成室內燃氣管道的敷設,并與城市燃氣管網連接,保證燃氣供應,__________________;
5、電話通信: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6、有線電視: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7、寬帶網絡: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以上第1、2、3項由出賣人負責辦理開通手續(xù)并承擔相關費用;第4、5、6、7項需要買受人自行辦理開通手續(xù)。
如果在約定期限內基礎設施設備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以上設施中第1、2、3、4項在約定交付日未達到交付條件的,出賣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第5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_____元的違約金;第6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_____元的違約金;第7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____元的違約金。
出賣人采取措施保證相關設施于約定交付日后____日之內達到交付使用條件。
(2)_______________。
(二)公共服務及其他配套設施(以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為準)
1、小區(qū)內綠地率: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達到______;
2、小區(qū)內非市政道路: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達到______;
3、規(guī)劃的車位、車庫: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達到______;
4、物業(yè)服務用房: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達到______;
5、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達到______;
6、幼兒園: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達到______;
7、學校: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達到______;
以上設施未達到上述條件的,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小區(qū)內綠地率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________________。
2、小區(qū)內非市政道路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規(guī)劃的車位、車庫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__________________。
4、物業(yè)服務用房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設施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________________。
關于本項目內相關設施設備的具體約定見附件五。
第十一條交付時間和手續(xù)
(一)出賣人應當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買受人交付該商品房。
(二)該商品房達到第九條、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在交付日期屆滿前______日(不少于10日)將查驗房屋的時間、辦理交付手續(xù)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證件材料的通知書面送達買受人。
買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書的,以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屆滿之日為辦理交付手續(xù)的時間,以該商品房所在地為辦理交付手續(xù)的地點。
交付該商品房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滿足第九條約定的證明文件。
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證明文件不齊全,不能滿足第九條約定條件的,買受人有權拒絕接收,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責任由出賣人承擔,并按照第十二條處理。
(三)查驗房屋
1、辦理交付手續(xù)前,買受人有權對該商品房進行查驗,出賣人不得以繳納相關稅費或者簽署物業(yè)管理文件作為買受人查驗和辦理交付手續(xù)的前提條件。
2、買受人查驗的該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外的其他質量問題的,由出賣人按照有關工程和產品質量規(guī)范、標準自查驗次日起____________日內負責修復,并承擔修復費用,修復后再行交付。
(1)屋面、墻面、地面滲漏或開裂等;
(2)管道堵塞;
(3)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
(4)燈具、電器等電氣設備不能正常使用;
3、查驗該商品房后,雙方應當簽署商品房交接單。
由于買受人原因導致該商品房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_頁,一式____份,其中出賣人____份,買受人____份,【____】____份,【____】____份。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簽字或蓋章):______
買受人(簽字或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經濟區(qū)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17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規(guī)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_區(qū)(縣)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 ,現(xiàn)已具備規(guī)定的預售條件,經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準,準予上市預售,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為京房內證字第______號。
乙方自愿購買甲方的______房屋,房屋用途為______。乙方預購房屋的定金為人民幣______元。雙方經協(xié)商,就該房屋的預售預購事項訂立本契約。
第一條 ______房屋,該房屋狀況詳見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內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份詳見附件二。上述建筑面積為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后以測繪部門實測面積為準。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將該房屋所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土地使用面積(含分攤的共有共用面積)為______平方米,該土地使用面積為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后以測繪部門實測面積為準。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戶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條甲乙雙方同意,結算房價款時,房屋的實測建筑面積與暫測建筑面積的誤差不超過暫測建筑面積的±______ %(含)時,按照本契約第三條所述房屋單價據實結算;房屋建筑面積誤差超過上述約定幅度時,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shù)據之日起______日內,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種(大寫)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契約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約解除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利息按______利率計算。
2.按照本契約第三條所述房屋單價據實結算。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雙方同意上述預售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______元,價款合計為人民幣(大寫)______ 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寫) 元。付款方式見本契約附件三。乙方同意按雙方簽訂的付款方式如期將購房價款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轉為購房價款。甲方售樓款監(jiān)管銀行為______,銀行帳號為______。
第四條乙方如未按本契約附件三付款方式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契約約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價款的萬分之______(大寫數(shù)字)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日(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契約解除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五條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時,應同時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部門出具的《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和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shù)據;若雙方約定交付初裝修房屋的,須按照《北京市公共建筑工程實施初裝修質量核定規(guī)定(試行)》、《北京市住宅工程實行初裝修竣工質量核定規(guī)定(試行)》的要求,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部門驗收合格證件和測繪部門實測面積數(shù)據。符合本條款所述條件后,甲方交付房屋的日期為年月 日。甲方交付的房屋被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部門認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在契約解除之日起30日內除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全部退還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利息按______ 利率計算。
第六條甲方交付房屋的裝修、設備與附件規(guī)定的標準不符的,甲方同意按______向乙方補償。
第七條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支付時間自本契約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無能為力付房價款金額的萬分之______(大寫數(shù)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日(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契約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契約之日起30日內須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利息計算同第五條)
第八條 本契約簽訂后,因甲方變更其建筑設計而影響乙方購買房屋的套內面積、平面布局和使用空間的,應于__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于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內有權解除本契約.契約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在解除契約之日起30日內須將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及利息退還乙方(利息計算同第五條),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甲方變更建筑設計不告知乙方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除應退還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利息計算同第五條),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承擔補充協(xié)議中雙方約定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自竣工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十條 乙方同意在小區(qū)物業(yè)管理委員會或業(yè)主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yè)管理機構之前,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yè)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一條 雙方同意在簽訂本契約后三十日內,持本契約和有關證件共同到北京市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預售、預購登記手續(xù)。
第十二條 本契約簽訂后至房屋交用前,乙方不得轉讓所預購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轉讓,須經甲方同意并簽訂預售轉讓書面協(xié)議,報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準。
第十三條 雙方同意房屋符合交用條件時按規(guī)定共同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買賣過戶手續(xù),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并按規(guī)定交納有關稅費。
第十四條 本契約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大寫)方式解決糾紛。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契約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xié)議。本契約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xié)議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契約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副本共______份,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壹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代理人: 代理人: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 日 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 日
經濟區(qū)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18
第一章 合同當事人
出賣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企業(yè)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lián)系電話:
委托銷售代理機構: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國籍【地區(qū)】:
【身份證】【護照】【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 國籍【地區(qū)】:
【身份證】【護照】【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買受人為多個時,各地在示范文本中可以增加以上買受人信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品房預售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狀況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坐落于 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為: ,土地使用權面積為: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 ( 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項目【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為: ,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號為: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 。
第二條 預售依據
該商品房已由 批準預售,預售許可證號為: 。
第三條 基本情況
該商品房的規(guī)劃用途為【住宅】【辦公】【商業(yè)】【 】。
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主體建筑結構為: ,建筑層數(shù)為:
層,其中地上 層,地下 層。簽訂本合同時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建設工程進度狀況為【基礎挖槽】【正負零】【地下 層】【地上 層】【結構封頂】。
3、該商品房為第一條規(guī)定項目中的 【幢】【座】第 層 單元 號,房屋竣工后,如房號發(fā)生改變的,以房屋所有權證登記的地址為準。房號的變化不影響該商品房的特定位置。該商品房的平面圖及位置圖見附件一。
4、出賣人委托預測該商品房面積的房產測繪機構是 ,其預測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該商品房共用部位及設施具體見附件二。
該商品房層高為: 米 ,有 個陽臺,其中 個陽臺為封閉式, 個陽臺為非封閉式。
第四條 抵押情況
與該商品房有關的抵押情況為: 。( 2 和 3 可以同時選擇)
1、該商品房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均未設定抵押。
2、該商品房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 ,抵押登記部門為: ,抵押登記日期為: 。
3、該商品房在建工程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 ,抵押登記部門為: ,抵押登記日期為: 。
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預售的證明及關于抵押的相關約定見附件三。
第五條 房屋權利狀況
1、該商品房沒有權屬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
2、該商品房沒有銷售給除本買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該商品房沒有司法查封或其他受到限制交易的情況;
4、 ;
5、 ;
6、 。
如該商品房權利狀況與上述情況不符,導致買受人不能辦理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房屋登記或發(fā)生債權債務糾紛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選擇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及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退還給買受人,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支付不低于已付房價款一倍的賠償金。
。
第三章 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第六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 (幣) 元,總價款為: (幣) 佰 拾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大寫)。
2、按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 (幣) 元,總價款為: (幣) 佰 拾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大寫)。
3、按照套 ( 單元 ) 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幣) 佰 拾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大寫)。
4、按照 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幣) 佰 拾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大寫)。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買受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
2、分期付款。買受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分 期支付部全部房價款,首期房價款金額( 幣) 元(大寫: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應當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3、貸款方式付款:【公積金貸款】【銀行按揭貸款】。
買受人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的,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含定金)¥ 元,余款¥ 元向銀行申請貸款。買受人應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45 日內辦理完成銀行按揭申請與審批手續(xù)、房屋產權管理局房屋抵押與預告登記手續(xù),并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九條處理。
買受人以公積金貸款方式付款的,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含定金)¥ 元,余款¥ 元向 公積金中心申請貸款。買受人應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90 日內辦理完成公積金按揭申請與審批手續(xù)、房屋產權管理局房屋抵押與預告登記手續(xù),并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九條處理。
因買受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shù)額的,出賣人同意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 15 日內,以自有資金補交差額購房款,不承擔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違約責任;買受人在15日內不予答復或不以自有資金補交差額購房款的,出賣人在 15 日內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并按總房款的 10%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合同解除后,出賣人應在 30 日內,將已付房款扣除違約金后的剩余部分退還給買受人。
因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shù)額的,雙方應當在15日內就具體付款期限與付款方式另行達成補充協(xié)議。協(xié)商不成的,買受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在合同解除后30日內出賣人退還已付款項及中國人民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年利息。
因非歸責于雙方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shù)額的,買受人應在出賣人通知之日起 15 日內以自有資金支付。逾期,任何一方均可單方解除合同,在合同解除后 15 日內,出賣人將已付款及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年利率計算利息一并退還給買受人。
。
4、其他方式:
;
。
該商品房價款的計價方式、總價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體約定見附件四。
第八條 預售資金監(jiān)管情況(是否需要 )
出賣人承諾商品房預售資金,按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監(jiān)管使用,用于有關的工程建設。
根據本地商品房預售款監(jiān)管的具體辦法規(guī)定,該商品房的預售資金監(jiān)管機構: ,預售資金監(jiān)管賬戶名稱為 ,賬號為: 。
買受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如期足額將房價款繳入上列預售款監(jiān)管賬戶。買受人將房價款直接支付給出賣人的,出賣人收到房款后應及時將預售款繳入監(jiān)管賬戶內。
第九條 逾期付款責任
買受人未按照約定時間付款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 (1)和(2)不作累加 )
(1) 逾期在 60 日之內,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五 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 7 日內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 逾期超過 60 日(該日期應當與第(1)項中的日期相同)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30 日內按照總房款的 10 %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將已付房款扣除違約金后的剩余部分退還給買受人。買受人愿意繼續(xù)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后,合同繼續(xù)履行,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五 (該比率應當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 7 日內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本條所稱逾期應付款是指依照第七條及附件四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交接手續(xù)
第十條 交付時間和條件
(一)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向買受人交付該商品房。
(二)該商品房交付時應當符合下列第1、2、 、 、 、 項所列條件:
1、該商品房已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合格證明文件;
2、 ;
3、 ;
4、 ;
5、 ;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以及《住宅工程分戶驗收表》。
第十一條 本項目內相關設施、設備的交付時間與使用條件
(一)城市基礎設施(具體有什么根據實際自行增減)
1、上水、下水: 年 月 日 達到 ;
2、供電: 年 月 日 達到 ;
3、燃氣: 年 月 日 達到 ;
4、電話通信: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5、有線電視: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6、寬帶網絡: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以上第3、4、5、6項需要買受人自行辦理開通使用手續(xù)。
如果在規(guī)定日期內未達到上述使用條件或與其書面所做出的明確具體的說明和允諾不符的,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十三條處理,出賣人應按規(guī)定承擔逾期交房的責任。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xié)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交付,出賣人不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1).遭遇不可抗力;
2).后續(xù)法律變化,致使本合同項目開發(fā)被迫停止的;
3).政府及行政主管機關強制變更規(guī)劃、發(fā)布停工命令等開發(fā)商不能控制的原因;
4).發(fā)生對整個社會之工作、生活秩序有全面、根本性、持續(xù)性影響之重大事件,致使本合同項目開發(fā)被迫停止的。
5).因政府原因導致的本合同項目開發(fā)停工的。
第十二條 交接手續(xù)
(一)該商品房達到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在交付日的
( )日前,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接手續(xù)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證件。出賣人按合同填寫地址向買受人掛號郵寄或快遞材料視為書面送達,交郵日即為送達日;出賣人在項目所在地公開發(fā)行的瀟湘晨報或長沙晚報刊登公告的,刊登日視為出賣人書面送達日。買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書的,以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屆滿之日為辦理交接的時間,以該商品房所在地為交接手續(xù)辦理地點。
雙方進行房屋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滿足第十條約定的證明文件。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證明文件不齊全,不能滿足第十條約定條件的,買受人有權拒絕接收,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責任由出賣人承擔,并按照第十三條處理。
(二)查驗房屋
1、買受人應在收到書面通知后 日內,辦理該商品房的交接手續(xù)。
2、雙方辦理交接手續(xù)前,買受人有權對所購買的該商品房進行查驗,出賣人不得以繳納相關稅費或者簽署物業(yè)管理文件作為買受人查驗該商品房的前提條件。
3、查驗該商品房時,買受人對以下除該商品房主體結構和地基基礎外的房屋質量缺陷提出異議的,由出賣人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工程質量的規(guī)范和標準自查驗該商品房之次日起 30 日內負責修復,并承擔修復費用,修復完成后再行交付。且出賣人應按本合同第十三條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1)屋面、墻面、地面滲漏;
(2)墻面、頂棚抹灰層脫落;
(3)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
(4)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
(5)管道堵塞;
(6)潔具開裂、漏水;
(7)燈具、電器開關失靈;
(8)防盜及對講系統(tǒng)失靈;(上述事項根據具體情況自行增減)
(9) ;
(10) ;
(11) ;
(12) 。
房屋質量嚴重影響買受人對房屋的正常使用的,出賣人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工程質量的規(guī)范和標準自查驗該商品房之次日起 30 日內負責修復,并承擔修復費用,由此產生的逾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并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條處理。修復后或經多次維修仍存在嚴重影響買受人正常居住使用的質量問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選擇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30 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 中國人民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年 利率付給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
。
(三)查驗該商品房后,買受人對出賣人所交付的商品房無異議,雙方應當簽署商品房交接單。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 。
第十三條 逾期交付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賣人未按照第十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的,按照下列第 2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 (1)、(2)和(3)不作累加 )
(1) 逾期在 / 日之內(該期限應當不小于第九條第1(1)項中的期限),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 的違約金(該違約金比率應當不小于第九條第1(1)項中的比率),并于該商品房實際交付之日起 / 日內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 逾期超過 / 日(該期限應當與本條的第1(1)項中的期限相同)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選擇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 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買受人全部已付款的 / %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xù)履行,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 / (該比率應當不小于本條第1(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并于該商品房實際交付之日起 / 日內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 合同繼續(xù)履行,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違約金最高不超過總房款的5% 。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接受房屋的,雙方同意按 ( 2 ) 方式處理:
(1)、出賣人按逾期每天 / 元向買受人收取房屋管理費,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2)、 該房屋自交付使用通知書送達之日起滿30日的,視為已交付買受人,該房屋有關的權利、義務、責任和風險同時轉移給買受人,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承擔物業(yè)管理費用等應由房屋所有人承擔的其他費用。
第五章 面積差異處理方式
第十四條 面積差異處理
該商品房交付時,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其委托的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并向買受人提供該商品房的面積實測數(shù)據(以下簡稱實測面積)。實測面積與第三條載明的預測面積發(fā)生誤差的,根據第六條按照建筑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 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均在 3% 以內 ( 含 3%) 的,根據實測建筑面積結算房價款;
(2) 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其中有一項超出 3% 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選擇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30 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 中國人民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年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選擇不解除合同的,實測建筑面積大于預測建筑面積時,建筑面積誤差比在 3% 以內 ( 含 3%) 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 3% 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實測建筑面積小于合同約定建筑面積時,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 3% 以內 ( 含 3%) 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 3% 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實測建筑面積 - 預測建筑面積
建筑面積誤差比 = x 100%
預測建筑面積
(3)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xié)議。
3、雙方自行約定:
出賣人與買受人按實測建筑面積根據合同約定的商品房單價多退少補 ;
。
第六章 房屋室內層高及差異處理方式
第十五條 買受人所購該房屋的建筑層高為 米,若房屋實際交付時建筑層高低于該約定,雙方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
買受人同意該房屋的建筑層高有5%以內的誤差;房屋的建筑層高差超過5%的,出賣人按總房款的1%支付違約金。
本合同所述房屋建筑層高是指上下兩層樓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第七章 規(guī)劃設計變更
第十六條 規(guī)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出賣人承諾按批準的規(guī)劃、設計建設該商品房項目,不擅自變更建筑設計。出賣人確需變更且經規(guī)劃部門批準的規(guī)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變更之前的買受人 :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該商品房所在小區(qū)的平面布局;
3、 ;
4、 ;
5、 。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作出書面答復,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選擇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30 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 中國人民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年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應當在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第八章 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第十七條 商品房質量的約定
(一)主體結構
該商品房主體結構和地基基礎合格。經檢測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選擇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 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 利率付給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因此發(fā)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二)裝飾裝修及設備標準
交付的該商品房質量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頒布的工程質量規(guī)范、標準和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要求,應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裝置、裝修、裝飾所用材料的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及雙方約定的標準。如不符合上述標準的,買受人有權拒絕出賣人的交付行為,且出賣人應按第十三條承擔逾期交房的責任,并按約定標準在 30日 內完成整改。
(三)室內空氣質量、建筑隔聲和民用建筑節(jié)能措施 (是否需要 )
1、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符合國家標準。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建筑隔聲情況符合《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guī)范》(GBJ118-88)、《建筑門窗空氣聲隔聲性能分級及檢測方法》(GB/T8485-20__)標準。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經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商品房建筑隔聲情況未達到標準的或不符合國家有關民用建筑節(jié)能強制性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在30日內完成整改,并按合同第十三條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八條 住宅保修責任
(一)商品房實行保修制度。該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出賣人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該商品房為非住宅的,雙方應當簽訂補充協(xié)議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具體內容見附件九。
(二)下列情形,出賣人不承擔保修與賠償責任:
1、因人為破壞或嚴重自然災害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害;
2、不當使用,或者在裝修房屋過程中,對房屋結構、水電氣管線、防水層、保溫層、粉刷層及部品零件造成的損害;
3、第三人因不當使用、裝修房屋,對本商品房造成的損害。
(三)在保修期內,買受人發(fā)出書面保修通知書 日內,出賣人既不履行保修義務也不書面通知保修責任異議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聘請他人進行維修,合理的維修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房屋保修期按出賣人提供的《質量保證書》執(zhí)行,但該《質量保證書》規(guī)定的保修期不得短于國家規(guī)定的最低保修期,保修期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計算。
(四)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住宅 使用,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guī)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lián)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lián)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否則,違約者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責任。
第九章 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第十九條 房屋登記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其他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預告登記和產權登記或發(fā)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90 日內,買賣雙方應向長沙市房屋產權管理局申請預告登記或預售合同備案登記,逾期未辦理和申請的,買受人可單方申請辦理。出賣人在交付商品房后 2年內,完成該幢商品房的初始登記。初始登記后 2年內取得房屋所有產權證,完成房屋所有權證后 365 日內取得土地使用權證。
如因出賣人的責任,未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為買受人辦理上述手續(xù)并取得相關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2 項處理:
1.買受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含利息)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 /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guī)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登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付房款的萬分之二的違約金,違約金最高不超過總房款的5%。
如因買受人的原因,出賣人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辦理上述登記手續(xù)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2 項處理:
1.出賣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在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 日內將買受人的已付房價款(含利息)退還給買受人,買受人按已付房款的 /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出賣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guī)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登記手續(xù)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已付房款的萬分之二的違約金,違約金最高不超過總房款的5%。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的,都應當在解除合同的事實發(fā)生之日起 30 日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文件到長沙市房屋產權管理局辦理解除合同的相關手續(xù),否則,另一方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關于房屋登記的相關約定見附件十。
第十章 前期物業(yè)管理
第二十條 前期物業(yè)服務
(一)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yè)服務企業(yè)為: ,資質證號為: 。
(二)前期物業(yè)服務期間,物業(yè)收費方式為:【包干制】【酬金制】【 】: 。物業(yè)費價格為 / 月·平方米 ( 建筑面積 ) 。價格構成包括物業(yè)區(qū)域內保潔費、公共秩序維護費、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維護費、綠化養(yǎng)護費、綜合管理費、 、 、 。
其他事項、服務標準、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等內容,由雙方簽訂《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附件十一)進行約定。
買受人已詳細閱讀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和臨時管理規(guī)約,同意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yè)服務企業(yè)提供前期物業(yè)服務,遵守臨時管理規(guī)約。業(yè)主委員會成立后,由業(yè)主大會決定選聘或續(xù)聘物業(yè)服務企業(yè)。
第十一章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 共有權益的約定
買受人對其建筑物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買受人的合法權益。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雙方對共有權益的約定如下:
1、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屋面使用權歸本樓棟產權人共有;
2、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外墻面使用權歸本樓棟產權人共有;
3、該商品房所在建筑區(qū)劃內的道路(屬于城鎮(zhèn)公共道路的除外)、綠地(屬于城鎮(zhèn)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于個人的除外)、占用全體產權人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物業(yè)服務用房歸全體產權人共有;
4、建筑物的基礎、承重結構、外墻、屋頂?shù)然窘Y構部分,通道、樓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屬設施、設備,避難層、設備層或者設備間等結構部分歸產權人共有;
5、 ;
6、 ;
7、 ;
8、 。
第二十二條 稅費
買賣雙方應按照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guī)定,向相應部門交納因該商品房買賣發(fā)生的稅、費。
第二十三條 銷售和使用承諾
1、出賣人承諾按照規(guī)劃用途進行建設和出售,不擅自改變該商品房使用性質,并按照規(guī)劃用途辦理房屋登記。
2、出賣人承諾已將遮擋或妨礙房屋正常使用的情況告知買受人。具體內容見附件十二。(如:該商品房公共管道檢修口、柱子、變電箱等有遮擋或妨礙房屋正常使用的情況)
3、買受人使用該商品房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體結構和承重結構。除本合同、補充協(xié)議及其附件另有約定外,買受人在使用該商品房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商品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并按照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4、 。
5、 。
第二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請求消費者協(xié)會調解;協(xié)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2 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 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xié)議進行變更或補充(補充協(xié)議見附件十四),但補充協(xié)議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中約定應當由出賣人承擔的責任或不合理地加重買受人責任、排除買受人主要權利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對本合同的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所稱“已付款”,包括買受人的自付款、貸款銀行和公積金中心的按揭款。本合同所稱“利息”,指同期中國人民銀行活期存款年利率。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份, 份。
出賣人 ( 簽章 ) : 買受人 ( 簽章 )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簽章 ) : 負責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經濟區(qū)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19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按照《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辦法》的規(guī)定,已合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__區(qū)(縣)________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項目的名稱為__________,現(xiàn)已具備規(guī)定的預售條件,經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準,準予上市預售,外銷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
乙方自愿購買甲方的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為_________。甲方已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乙方預購房屋的定金________元。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就上述房屋的預售預購事項,訂立本契約。
第一條 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分攤面積、房屋狀況詳見附件一),國有土地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戶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止。
上述各項面積為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后以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實測面積為準。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該商品房交付時,房屋的實際面積與暫測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不含)時,按照本契約第三條所述房屋售價進行結算;實測面積與暫測面積之差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含)時,自甲方向乙方出示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實測面積文件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契約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約解除后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付款幣種為人民幣)或按中國人民銀行外匯貸款利率(付款幣種為外匯)計算。
第三條 雙方同意上述預售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_____幣_______元,價款合計為(大寫)________幣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元)。乙方同意按附件二所列的方式付款,并按期將購房價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號。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轉為購房價款。甲方售樓款監(jiān)管銀行為______,銀行帳號為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如未按本契約附件二所列付款方式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索違約金,違約金應自本契約約定的付款之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天,乙方按延期交付價款的萬分之________(大寫數(shù)字)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違約金。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本契約附件二所列付款方式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逾期超過_____日(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乙方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契約解除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甲方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退還給乙方。
第六條 甲方須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交付房屋時,應同時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管部門出具的《工程質量竣工核驗證書》。
第七條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支付時間自房屋應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每延期一天,甲方按房價款總額的萬分之___________(大寫數(shù)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除不可抗力外,逾期_______日(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契約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約解除后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付款幣種為人民幣)或按中國人民銀行外匯貸款利率(付款幣種為外匯)計算。
第九條 因不可抗力甲方未按期交付房屋的,逾期最多不超過_________日,超過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契約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應將乙方交付的定金、房價款及利息退還給乙方(利息計算同第二條)。
第十條 甲方交付的房屋經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管部門認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應在契約解除后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并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和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利息計算同第八條)。
甲方交付房屋的裝修、設備未達到附件三規(guī)定的裝修、設備標準的,甲方同意按未達到部分的差價雙倍向乙方補償。
第十一條 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試行)》《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十二條 乙方同意在物業(yè)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yè)管理公司之前,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yè)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三條 本契約由雙方簽字后,境內的應于三十日內,境外的應于六十日內,由雙方持契約共同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辦理預售、預購登記手續(xù)。
第十四條 本契約登記后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如轉讓其預購的房屋,須與轉受讓人在本契約上背書,并按規(guī)定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辦理預售契約轉讓登記手續(xù)。
第十五條 雙方同意房屋交付后三十日內共同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辦理房屋買賣過戶審批手續(xù)。
第十六條 辦理上述手續(xù)時發(fā)生的稅費,由雙方依照有關規(guī)定繳納。
第十七條 本契約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凡因履行本契約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契約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糾紛(用漢字填寫)。
(一)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本契約未盡事項,雙方可簽定補充協(xié)議。
本契約的附件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本契約正本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副本共______份,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存兩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國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或護照號碼:________
身份證號碼或護照號碼: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售登記機關:(章)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一房產平面圖
樣式
附件二付款方式
樣式
附件三裝修標準、設備標準及其它交用條件
地面:
天花板:
門窗: 樣
內墻:
廚房:
衛(wèi)生間:
上下水交付使用時間: 式
供電交付使用時間:
燃氣交付使用時間:
供熱交付使用時間:
賣方: 買方:
附件四(一)背書欄
樣式
轉讓人(簽字) : 轉讓登記機關(章)
轉受讓人(簽字): 經辦人:
轉讓時間: 時間:
附件四(二)背書欄
樣式
轉讓人(簽字) : 轉讓登記機關(章)
轉受讓人(簽字): 經辦人:
轉讓時間: 時間: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
經濟區(qū)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20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乙雙方共同認為,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就北京房產預售、預購事宜所訂立的編號為______號的《市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以下簡稱“該契約”)存在未盡事宜,故雙方依據該契約第十八條之規(guī)定,于該契約訂立的同時,就該契約之未盡事宜經充分友好的協(xié)商,訂立如下補充協(xié)議。
第一條該契約中所述的房價款(亦即購房價款),定金及違約金皆以美元為貨幣單位。
若以港元支付,則按支付當日的美元的換率計算。
第二條甲方有權用其他質量,價格相當?shù)牟牧虾驮O備替代契約附件三所列之內容。
第三條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權依該契約之規(guī)定終止該契約、沒收乙方已交納的定金;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根據契約之規(guī)定支付違約金,有權從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中扣除該違約金,余款退還乙方。如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不足以支付該違約金,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如甲方由此所遭致的損失大于乙方該違約金,乙方還須就超過部分向甲方進行賠償。
第四條甲方應按契約規(guī)定應具備的時間和條件,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向乙方發(fā)出房產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即為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之日)。
但若甲方遇有下列一種或多種情況,使甲方不能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有權按實際影響的日期相應延遲交付而不承擔延遲交付的責任:
1.為遵守該契約簽訂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市政府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與規(guī)定;
2.市政配套批準及安裝的延誤;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有關政府部門的延遲有關文件的批準。
但以上原因須經市有關主管部門出具證明方可作為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使用及免除責任的依據。
第五條自房屋交付之日起,乙方所購房屋可按契約
第十一條之規(guī)定享受保修,但屬下列情況不予保修:
1.燈具、漏電保護開關及龍頭、水掣等易損零部件;
2.經乙方或用戶改動的設施及或設備及因改動而損壞的項目;
3.因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任何損壞情況;
4.因第三者責任而導致的損壞;
5.其他因乙方使用保養(yǎng)、維護不善而造成的設施及或設備失靈、損壞者。
第六條乙方同意于房屋交付使用時或于甲方要求時簽署在物業(yè)管理委員會成立之前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yè)管理公司制定的有關北京房產物業(yè)管理的公約、規(guī)則等文件,按照交納有關管理、維修、服務等費用。
乙方保證遵守該等文件之規(guī)定。
物業(yè)區(qū)的所有房屋樓宇(包括乙方所購房屋)將由甲方指定的物業(yè)管理公司全權管理,直到物業(yè)管理委員會選定物業(yè)管理公司之前。
第七條乙方須在收到甲方發(fā)出的房屋交付使用通知書后十四個工作日內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機構辦理房屋交付手續(xù)。
屆時乙方除須按約定的付款方式之規(guī)定交清應付之全部購房價款外,還須同時支付管理費按金、管理基金、管理費用及其他必須支付的費用。
如乙方未依約付款,則甲方有權拒絕為其辦理房屋交付手續(xù),并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如乙方雖依約付款,但未按此條規(guī)定之期限、方式等要求辦理房屋交付手續(xù),則視為甲方已按期并實際交付房屋予乙方使用。
第八條房屋交付(包括甲方已被視為按期并實際交付)后,不論乙方是否已經實際占有或使用,如被他人占用或遭受意外損害或房屋外部或內部之設備、設施的滅失或被破壞,損害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九條乙方所購房屋只可作為住宅使用,乙方擁有和或使用該房屋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市的法律、法規(guī)及社會公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及遵守管理公約規(guī)則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戶守則。
未經政府有關部門及物業(yè)管理公司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改其所購房屋的結構、外觀、設備設施等,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而因此造成甲方或物業(yè)區(qū)內其他房屋單位業(yè)主或住戶的損失亦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房產交易過程中所發(fā)生的下列各種稅費,由甲、乙雙方按下列的規(guī)定分別交納:
1.因簽署和執(zhí)有該契約之正本而發(fā)生的印花稅,由甲、乙雙方各自交納;
2.因房產買賣而發(fā)生的契稅由乙方交納;
3.因房產交易而發(fā)生的交易手續(xù)費,由甲、乙雙方各交納一半;
4.因乙方取得房屋產權和相關土地使用權而發(fā)生之登記費、工本費等費用,由乙方交納;
5.因房產買賣而發(fā)生的律師費、公證費等法律服務費用由乙方承擔;
6.其它應交納而未在此列明之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之相關規(guī)定辦理;
7.因乙方轉讓其預購的房屋而發(fā)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與轉受讓人依政策有關規(guī)定予以承擔;
8.因國家開征及或收取新的稅費而發(fā)生的稅金或費用,按國家之相關規(guī)定辦理。
第十一條如乙方轉讓其預購的房屋,應在其與轉受讓人在該契約上背書并辦理預售契約轉讓登記后十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乙方及轉受讓人在該契約上背書并經辦理預售轉讓登記后,乙方在該契約及本補充協(xié)議中的全部權利義務由轉受讓人享有和承擔。
乙方在轉讓前所應承擔而未承擔的違約責任,轉讓后由轉受讓人向甲方承擔。
若乙方及轉受讓人未能按規(guī)定辦理預售契約轉讓登記,則視為該轉讓無效,乙方應繼續(xù)履行該契約及本補充協(xié)議。
第十三條乙方取得該房屋產權后如將房屋轉讓、贈與、抵押或出租,乙方需保證乙方的受讓人、贈與人、抵押權人或承租人將書面無條件接受上述管理公約、規(guī)則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戶守則等文件的約束。
否則,甲方及或物業(yè)區(qū)內之其他房屋所有權人,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該房屋的受讓人、贈與人、抵押權人或承租人已經書面接受上述公約、規(guī)則、住戶守則等文件的約束后,乙方不再承擔有關責任。
第十四條對于該契約第十三條及第十五條所述有關預售預購登記及買賣過戶手續(x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件手續(xù),乙方可以集中委托甲方指定的代理機構辦理。
由此引起的相關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本補充協(xié)議及其附件均是該契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甲、乙雙方在訂立該契約之時同時簽署,與該契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在經甲、乙雙方辦理完預售、預購登記之日起生效。
經雙方共同申請,由公證處對該契約及本補充協(xié)議進行公證。
第十六條該契約、本補充協(xié)議及附件均用中文書寫,任何譯本只做參考;其它文字文本及條款或意思表示與中文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十七條該契約、本補充協(xié)議及附件之手寫與印刷文字經甲、乙雙方確認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有更改,須經甲、乙雙方附簽。
第十八條甲、乙任何一方的通訊聯(lián)系地址、電話等若有任何變化,該方均應在十四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甲、乙雙方發(fā)給對方的任何通知均應按合同載明的地址、收信人以郵政特快專遞方式發(fā)出。從發(fā)出之日起計算第五天(最后一日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不論對方或其授權代表是否實際收到該通知,即視為對方收到該通知之日,亦即視為該通知已于是日送達對方。
第十九條該契約及本補充協(xié)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三份,由市房地產管理局執(zhí)有二份,公證處執(zhí)有一份。
甲方(簽署):____________乙方(簽署):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
經濟區(qū)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2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方按照《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辦法=的規(guī)定,通過 方式,取得北京市 ________區(qū)(縣) 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 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 __________ 年,自 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__ 。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 ,現(xiàn)已具備規(guī)定的預售條件,經北京市房地產管理批準,準予上市預售,北京市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 。
乙方自愿購買甲方的 的房屋,甲方已于 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收到乙方預購房屋的定金_____元。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就上述房屋的預售預購事項,訂立本契約。
第一條 房屋,房屋用途 ,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 _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房屋狀況詳見附件),土地使用面積 _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戶之日起至 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止。
上述面積為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后以房地產管理部門實測面積為準。
第二條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 __________元,價款合計為(大寫) 仟 佰 拾 __________萬 仟 佰 拾 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 __________元)。房屋竣工后,第一條載明的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誤差在 __________%以內的,不再結算;誤差超過 __________%的,超過部分按房屋售價進行結算。
付款方式見附件二,乙方按期將購房價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__________元,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轉為購房價款。
第三條 甲方須于 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乙方。除不可抗力外,甲主未按期將房屋交給乙方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房屋應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日止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逾期超過 __________日(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約的終止后3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第四條 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契約約定付款之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逾期超過 __________日(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乙方未付款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五條 甲方交付房屋時,應提交建筑工程質量監(jiān)督部門出具的《工程質量竣工核驗證書》。
甲方交付的房屋經建筑工程質量監(jiān)督部門核驗不合格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契約,甲方應在契約終止后3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并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和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利息計算同第五條)。甲方交付房屋的裝修、設備未達到本契約附件一規(guī)定的裝修、設備標準的,甲方同意按未達到部門的雙倍差價向乙方補償。
第六條 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七條 乙方同意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認可的管理公司代管。
第八條 本契約由雙方簽字,在辦理房屋預售預購登記后生效。預售、預購登記于本契約簽訂之日起3日內,由雙方共同到北京 局交易管理部門辦理。
第九條 本契約生效后至房屋交用前,乙方不得轉讓所預購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需轉讓,須報北京市房地產管理批準。
第十條 雙方同意房屋交付后3日內共同到預售登記的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買賣立契手續(xù),并按有關規(guī)定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
第十一條 辦理上述手續(xù)時發(fā)生的稅費,由雙方依照有關規(guī)定繳納。
第十二條 本契約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契約未盡事項,在不違反本契約的前提下,雙方可簽訂補充協(xié)議。
本契約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xié)議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契約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 份,房地產管理部門 。
甲方(簽章):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 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
預售登記機關:(章)
經辦人:_________
附件一:房產平面圖及裝修、設備標準(略)。
件二:付款方式(略)。
經濟區(qū)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法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委托/法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預售的《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第一條甲方通過土使用權出讓/轉讓/劃撥號式取得__________區(qū)/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塊土地使用權,并依法進行了地土地使用權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經批準,在該地塊上投資建造《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主體建筑物的建筑結構為_________結構;建筑物地上層數(shù)為_________層,地下層數(shù)為________層。上述商品房已具備《上海市房地產轉讓辦法》規(guī)定的預售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局已批準上市預售。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購買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_______層_______室,政府批準的規(guī)劃用途為_____________。據甲方暫測該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攤建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建筑層高為______米。該房屋建筑設計及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二;該房屋建筑結構、裝修及設備標準見本合同附件三;該房相關情況說明見本合同附件四;該房屋《前期業(yè)管理服務合同》,《使用公約》或有關承諾書見本合同附件五。
第三條乙方購買該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積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暫測的房屋建筑面積,乙方購買該房屋的總房價暫定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購買該總房價款是指該房屋和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的總價。本合同約定的總房價款除該房屋建筑面積的暫測與實測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變動。
第五條在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建筑面積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認定的測繪機構實測面積為準,甲方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不一致時,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另有規(guī)定外按下列約定處理:
1、按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單價計算多退少補;
2、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過分的房價款;甲方同意當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_%,乙方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單方解除權時,必須在雙方簽署《房屋交接書》之時或之前提出,否視為放棄該項權利。
第六條簽訂本合同時,該房屋建設工程建設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如期足額將房價款解入甲方的預售款監(jiān)管帳戶。
預售款按政府規(guī)定監(jiān)管使用。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附件一中約定明確。
第七條乙方如末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末付款額的日萬分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俞期超過_________天后,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案追究乙方責任:
壹、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房價款的________%,甲方有權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賠償金額,剩余房款退還給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不足賠償?shù)模追接袡嘧匪鳌<追饺缧惺菇獬贤瑱嗟模瑧敃嫱ㄖ逊健?/p>
貳、
第八條簽訂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筑設計,確需變更的應該征得乙方面同意并報規(guī)劃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在獲得批復批準之日起________天內與乙方簽訂本合同變更協(xié)議。甲方末征得乙方同意擅自變更該房屋的建筑設計,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甲方不得擅自變更已經與乙方約定的小區(qū)平面布局,確需變更的應該征得乙方書面同意。
甲方末征得乙方同意變更小區(qū)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如不能恢復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___%違約金。
第十條該房屋的交付必須符合下列第_______種方案所列條件:
壹、輸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xù),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甲方對該房屋抵押已注銷;甲已按規(guī)定繳納了物業(yè)維修基金。
貳、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甲方對該房屋抵押已注銷;甲方已按規(guī)定繳納了物業(yè)維修基金;方承諾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輸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xù),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如到時不能取得商品房房地產權證,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叁、
第十一條甲方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除不可抗力外。
第十二條甲方如末在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期限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應該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方已支付的房價款日萬分之_______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實際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___天,乙方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___種方案追究甲方責任:
壹、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貳、
第十三條該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后,甲方應在交付之日前__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輸交該房屋的手續(xù)。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__天內,會同甲方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交接。房屋交付標志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驗收交接時,甲方應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房屋音交付條件的證明文件,因該房屋用途為______用房,甲方應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質量保證書》和《______________使用明書》。同時,甲方應當根據乙方提供實測面積的有關資料。
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規(guī)定的材料,乙方有權拒絕接收該房屋,由此而產生的延期交房的責任由方承擔。
第十四條在甲方辦理了新建商品房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xù)、取得了房地產權證后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夫窯房屋交接書》。《房屋交接書》作為辦理該房屋過戶手續(xù)的必備文件。
甲、乙雙方在簽署《房屋交接書》之日起_______天內,由雙方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交易中心辦理價申報、過戶申請手續(xù)、申領該房屋的房地產權證。
第十五條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轉移給乙方。如乙方末按約定的日期辦理該房的驗收交接手續(xù),甲方應當發(fā)出局面催告書一次。乙方末按催告書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甲方保證在向乙方付該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甲方設定的抵押權,也不存在其它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房屋交付后出現(xiàn)與甲方保證不相一致的情況,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七條甲方交付的該房屋系驗收合格的房屋。如該房屋的裝修、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約定的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實際的裝修、設備與約定的裝修、設備差價倍給予補償。如主體結構不符本合同附件三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雙方商定對標準的認定產生爭議時,委托本市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并以該機構出具的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八條該房屋交付后,乙方認為主體結構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本市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測。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不合格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條乙方行使本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權利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收到方的書面通知起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總房價款的____%,在退還房價款時一支付給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條款所稱已支付的房價款是包括乙方直接支付的和通過貸款方式支付的房價款。
第二十條甲方交付該房屋有其他工程質量問題的,乙方在保修期內有權要求甲方免費修復外還須按照修復旨的________倍給予補償。
雙方商定對該房屋其他工程質量問題有爭議的,委托本市有次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并以該機構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二十一條自該房屋驗收交接之昌起,甲方對該房屋負責保修。保修范圍和保修期由甲乙雙方參國務院發(fā)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上海市房地產轉讓辦法》規(guī)定在本合同附件五中約定。
第二十二條甲方已選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yè)公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牧業(yè)管理,與其簽訂了《前期物業(yè)管理服務合同》。因該房屋規(guī)劃用途為________用房,甲乙方已簽訂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用公約》。
第二十三條乙方購買的房屋及其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可以分離。自該房屋的房地產權利轉移日起,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的圭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中定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項下乙方享有的權益,乙方可以依法轉讓,抵押。乙方依法行使上權利時,甲方應予協(xié)助。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復及其它任何聯(lián)系,必須用書面式,且采用掛號郵寄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理發(fā)后的地址。如以掛號郵寄的方式,在投郵后第________日將被視為已達另一方,如以直接送達的廣度達,則于另一方簽收時視作已送達。
第二十六條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民生的稅費按有關規(guī)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的補充條款、附件及補充協(xié)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補充條款、補充協(xié)議與正文條款不相一致的,以補充條款、補充協(xié)議為準。
本合同的末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變更協(xié)議進行約定。
第二十八條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約定嚴格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要求索賠。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雙方商定全合同生效日起________日內由甲方/乙方/雙方負責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本合同登記備案手續(xù)。
若責任方逾期不辦理全同記備案手續(xù)造成另一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本合同登記備案后,如發(fā)生協(xié)議解除本合同的事實時,在事實發(fā)生之日起30天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文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注銷本合同登記備的手續(xù)。
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定單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或乙方應憑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的送達憑據單方面到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注銷本合同登記備案的手續(xù)。
第三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壹、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二條本全同壹式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驂方各執(zhí)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執(zhí)壹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署:
乙方本人簽署:
法定代表人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簽署:
法定代理人簽署: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
經濟區(qū)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23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傳 真:
編碼: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乙雙方共同認為,雙方于 年 月 日就北京房產預售、預購事宜所訂立的編號為 號的《北京市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以下簡稱"該契約")存在未盡事宜,故雙方依據該契約第十八條之規(guī)定,于該契約訂立的同時,就該契約之未盡事宜經充分友好的協(xié)商,訂立如下補充協(xié)議。
第一條 該契約中所述的房價款(亦即購房價款),定金及違約金皆以美元為貨幣單位。若以港元支付,則按支付當日的美元的換率計算。
第二條 甲方有權用其他質量,價格相當?shù)牟牧虾驮O備替代契約附件三所列之內容。
第三條 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權依該契約之規(guī)定終止該契約、沒收乙方已交納的定金;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根據契約之規(guī)定支付違約金,有權從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中扣除該違約金,余款退還乙方。如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不足以支付該違約金,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如甲方由此所遭致的損失大于乙方該違約金,乙方還須就超過部分向甲方進行賠償。
第四條 甲方應按契約規(guī)定應具備的時間和條件,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向乙方發(fā)出房產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即為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之日)。但若甲方遇有下列一種或多種情況,使甲方不能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有權按實際影響的日期相應延遲交付而不承擔延遲交付的責任:
1.為遵守該契約簽訂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北京市政府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與規(guī)定;
2.市政配套批準及安裝的延誤;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有關政府部門的延遲有關文件的批準。
但以上原因須經北京市有關主管部門出具證明方可作為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使用及免除責任的依據。
第五條 自房屋交付之日起,乙方所購房屋可按契約第十一條之規(guī)定享受保修,但屬下列情況不予保修:
1.燈具、漏電保護開關及龍頭、水掣等易損零部件;
2.經乙方或用戶改動的設施及/或設備及因改動而損壞的項目;
3.因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任何損壞情況;
4.因第三者責任而導致的損壞;
5.其他因乙方使用保養(yǎng)、維護不善而造成的設施及/或設備失靈、損壞者。
第六條 乙方同意于房屋交付使用時或于甲方要求時簽署在物業(yè)管理委員會成立之前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yè)管理公司制定的有關北京房產物業(yè)管理的公約、規(guī)則等文件,按照交納有關管理、維修、服務等費用。乙方保證遵守該等文件之規(guī)定。物業(yè)區(qū)的所有房屋樓宇(包括乙方所購房屋)將由甲方指定的物業(yè)管理公司全權管理,直到物業(yè)管理委員會選定物業(yè)管理公司之前。
第七條 乙方須在收到甲方發(fā)出的房屋交付使用通知書后十四個工作日內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機構辦理房屋交付手續(xù)。屆時乙方除須按約定的付款方式之規(guī)定交清應付之全部購房價款外,還須同時支付管理費按金、管理基金、管理費用及其他必須支付的費用。如乙方未依約付款,則甲方有權拒絕為其辦理房屋交付手續(xù),并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如乙方雖依約付款,但未按此條規(guī)定之期限、方式等要求辦理房屋交付手續(xù),則視為甲方已按期并實際交付房屋予乙方使用。
第八條 房屋交付(包括甲方已被視為按期并實際交付)后,不論乙方是否已經實際占有或使用,如被他人占用或遭受意外損害或房屋外部或內部之設備、設施的滅失或被破壞,損害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九條 乙方所購房屋只可作為住宅使用,乙方擁有和/或使用該房屋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規(guī)及社會公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及遵守管理公約規(guī)則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戶守則。未經政府有關部門及物業(yè)管理公司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改其所購房屋的結構、外觀、設備設施等,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而因此造成甲方或物業(yè)區(qū)內其他房屋單位業(yè)主或住戶的損失亦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 房產交易過程中所發(fā)生的下列各種稅費,由甲、乙雙方按下列的規(guī)定分別交納:
1.因簽署和執(zhí)有該契約之正本而發(fā)生的印花稅,由甲、乙雙方各自交納;
2.因房產買賣而發(fā)生的契稅由乙方交納;
3.因房產交易而發(fā)生的交易手續(xù)費,由甲、乙雙方各交納一半;
4.因乙方取得房屋產權和相關土地使用權而發(fā)生之登記費、工本費等費用,由乙方交納;
5.因房產買賣而發(fā)生的律師費、公證費等法律服務費用由乙方承擔;
6.其它應交納而未在此列明之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之相關規(guī)定辦理;
7.因乙方轉讓其預購的房屋而發(fā)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與轉受讓人依政策有關規(guī)定予以承擔;
8.因國家開征及/或收取新的稅費而發(fā)生的稅金或費用,按國家之相關規(guī)定辦理。
第十一條 如乙方轉讓其預購的房屋,應在其與轉受讓人在該契約上背書并辦理預售契約轉讓登記后十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 乙方及轉受讓人在該契約上背書并經辦理預售轉讓登記后,乙方在該契約及本補充協(xié)議中的全部權利義務由轉受讓人享有和承擔。乙方在轉讓前所應承擔而未承擔的違約責任,轉讓后由轉受讓人向甲方承擔。若乙方及轉受讓人未能按規(guī)定辦理預售契約轉讓登記,則視為該轉讓無效,乙方應繼續(xù)履行該契約及本補充協(xié)議。
第十三條 乙方取得該房屋產權后如將房屋轉讓、贈與、抵押或出租,乙方需保證乙方的受讓人、贈與人、抵押權人或承租人將書面無條件接受上述管理公約、規(guī)則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戶守則等文件的約束。否則,甲方及/或物業(yè)區(qū)內之其他房屋所有權人,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概由乙方負責。該房屋的受讓人、贈與人、抵押權人或承租人已經書面接受上述公約、規(guī)則、住戶守則等文件的約束后,乙方不再承擔有關責任。
第十四條 對于該契約第十三條及第十五條所述有關預售預購登記及買賣過戶手續(x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件手續(xù),乙方可以集中委托甲方指定的代理機構辦理。由此引起的相關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本補充協(xié)議及其附件均是該契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甲、乙雙方在訂立該契約之時同時簽署,與該契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在經甲、乙雙方辦理完預售、預購登記之日起生效。經雙方共同申請,由公證處對該契約及本補充協(xié)議進行公證。
第十六條 該契約、本補充協(xié)議及附件均用中文書寫,任何譯本只做參考;其它文字文本及條款或意思表示與中文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十七條 該契約、本補充協(xié)議及附件之手寫與印刷文字經甲、乙雙方確認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須經甲、乙雙方附簽。
第十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的通訊聯(lián)系地址、電話等若有任何變化,該方均應在十四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甲、乙雙方發(fā)給對方的任何通知均應按合同載明的地址、收信人以特快專遞方式發(fā)出。從發(fā)出之日起計算第五天(最后一日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不論對方或其授權代表是否實際收到該通知,即視為對方收到該通知之日,亦即視為該通知已于是日送達對方。
第十九條 該契約及本補充協(xié)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三份,由北京市房地產管理局執(zhí)有二份,公證處執(zhí)有一份。
甲方(簽署): 乙方(簽署):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經濟區(qū)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24
20__年2月22日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 京建交[20__]138號
為規(guī)范商品房銷售行為,維護買賣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加強對本市房地產市場的管理,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北京市商品房認購書》示范文本(以下簡稱示范文本)。現(xiàn)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該示范文本適用于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取得商品房(經濟適用房)預售許可證的項目,《北京市商品房認購書》示范文本還可以適用于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現(xiàn)房項目。
二、各單位要注意收集在示范文本使用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并及時向市建委和市工商局反饋意見。
三、示范文本自20__年3月15日正式推行使用。
說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訂。
2、簽訂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及其他有關證書和證明文件。
3、當事人應當按照自愿、公平及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文本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視為雙方當事人同意內容。
4、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應當特別仔細審閱其中具有選擇性、補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內容。
5、為體現(xiàn)合同雙方的自愿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后留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出賣人與買受人可以針對合同中未約定或約定不詳?shù)膬热荩鶕垌椖康木唧w情況簽訂公平合理的補充協(xié)議,也可以在相關條款后的空白行中進行補充約定。
6、本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xié)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fā)生或雙方當事人不作約定時,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7、雙方當事人在履行合同中發(fā)生爭議的,可以選擇向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選擇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選擇申請仲裁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外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
8、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shù),并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以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在任何情況下,買受人都應當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BF——20__——0117 合同編號:
北京市商品房認購書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本認購書不是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必經程序,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可以直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認購人以交付預付款性質費用的方式認購商品房的,不適用本認購書。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yè)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銷售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認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基本情況
(一)認購人所認購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為出賣人所開發(fā)的位于北京市_______區(qū)________項目中的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單元」「層」___________號房,朝向為:___________.
(二)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_____,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銷售依據
「1」該商品房為預售商品房的,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________,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該商品房為現(xiàn)房的,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價款與付款方式
(一)該商品房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價,單價為________元/平方米,總房價款為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
該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積」計價,單價為________元/平方米,總房價款為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
經濟區(qū)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25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方按照《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辦法=的規(guī)定,通過 方式,取得北京市 _______區(qū)(縣) 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 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 _______年,自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 。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 ,現(xiàn)已具備規(guī)定的預售條件,經北京市房地產管理批準,準予上市預售,北京市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為 。
乙方自愿購買甲方的 的房屋,甲方已于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收到乙方預購房屋的定金_____元。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就上述房屋的預售預購事項,訂立本契約。
第一條 房屋,房屋用途 ,建筑面積為 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房屋狀況詳見附件),土地使用面積 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戶之日起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
上述面積為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后以房地產管理部門實測面積為準。
第二條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 _______元,價款合計為(大寫) 仟 佰 拾 _______萬 仟 佰 拾 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 _______元)。房屋竣工后,第一條載明的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誤差在 _______%以內的,不再結算;誤差超過 _______%的,超過部分按房屋售價進行結算。
付款方式見附件二,乙方按期將購房價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_______元,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轉為購房價款。
第三條 甲方須于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乙方。除不可抗力外,甲主未按期將房屋交給乙方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房屋應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日止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逾期超過 _______日(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約的終止后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第四條 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契約約定付款之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逾期超過 _______日(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乙方未付款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五條 甲方交付房屋時,應提交建筑工程質量監(jiān)督部門出具的《工程質量竣工核驗證書》。
甲方交付的房屋經建筑工程質量監(jiān)督部門核驗不合格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契約,甲方應在契約終止后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并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和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利息計算同第五條)。甲方交付房屋的裝修、設備未達到本契約附件一規(guī)定的裝修、設備標準的,甲方同意按未達到部門的雙倍差價向乙方補償。
第六條 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七條 乙方同意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認可的管理公司代管。
第八條 本契約由雙方簽字,在辦理房屋預售預購登記后生效。預售、預購登記于本契約簽訂之日起30日內,由雙方共同到北京 局交易管理部門辦理。
第九條 本契約生效后至房屋交用前,乙方不得轉讓所預購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需轉讓,須報北京市房地產管理批準。
第十條 雙方同意房屋交付后30日內共同到預售登記的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買賣立契手續(xù),并按有關規(guī)定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
第十一條 辦理上述手續(xù)時發(fā)生的稅費,由雙方依照有關規(guī)定繳納。
第十二條 本契約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契約未盡事項,在不違反本契約的前提下,雙方可簽訂補充協(xié)議。
本契約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xié)議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契約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 份,房地產管理部門 。
甲方(簽章):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預售登記機關:_________(章)
經辦人:_________
經濟區(qū)商品房預售合同書 篇26
外銷商品房預售合同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按照《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辦法》的規(guī)定,已合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__區(qū)(縣)________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項目的名稱為__________,現(xiàn)已具備規(guī)定的預售條件,經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準,準予上市預售,外銷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
乙方自愿購買甲方的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為_________。甲方已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乙方預購房屋的定金________元。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就上述房屋的預售預購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分攤面積、房屋狀況詳見附件一),國有土地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戶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止。
上述各項面積為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后以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實測面積為準。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該商品房交付時,房屋的實際面積與暫測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不含)時,按照本合同第三條所述房屋售價進行結算;實測面積與暫測面積之差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含)時,自甲方向乙方出示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實測面積文件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付款幣種為人民幣)或按中國人民銀行外匯貸款利率(付款幣種為外匯)計算。
第三條 雙方同意上述預售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_____幣_______元,價款合計為(大寫)________幣 ___仟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元)。乙方同意按附件二所列的方式付款,并按期將購房價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號。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轉為購房價款。甲方售樓款監(jiān)管銀行為______,銀行帳號為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付款方式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索違約金,違約金應自本合同約定的付款之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天,乙方按延期交付價款的萬分之________(大寫數(shù)字)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違約金。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付款方式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逾期超過_____日(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乙方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甲方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退還給乙方。
第六條 甲方須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交付房屋時,應同時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管部門出具的《工程質量竣工核驗證書》。
第七條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支付時間自房屋應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每延期一天,甲方按房價款總額的萬分之___________(大寫數(shù)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除不可抗力外,逾期_______日(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付款幣種為人民幣)或按中國人民銀行外匯貸款利率(付款幣種為外匯)計算。
第九條 因不可抗力甲方未按期交付房屋的,逾期最多不超過_________日,超過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應將乙方交付的定金、房價款及利息退還給乙方(利息計算同第二條)。
第十條 甲方交付的房屋經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管部門認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合同解除后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并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和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利息計算同第八條)。 甲方交付房屋的裝修、設備未達到附件三規(guī)定的裝修、設備標準的,甲方同意按未達到部分的差價雙倍向乙方補償。
第十一條 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試行)》《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十二條 乙方同意在物業(yè)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yè)管理公司之前,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yè)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由雙方簽字后,境內的應于三十日內,境外的應于六十日內,由雙方持合同共同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辦理預售、預購登記手續(xù)。
第十四條 本合同登記后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如轉讓其預購的房屋,須與轉受讓人在本合同上背書,并按規(guī)定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辦理預售合同轉讓登記手續(xù)。
第十五條 雙方同意房屋交付后三十日內共同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辦理房屋買賣過戶審批手續(xù)。
第十六條 辦理上述手續(xù)時發(fā)生的稅費,由雙方依照有關規(guī)定繳納。
第十七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糾紛(用漢字填寫)。
(一)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簽定補充協(xié)議。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副本共______份,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存兩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