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樓房及平房租賃合同書(通用3篇)
北京樓房及平房租賃合同書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區(縣)▁▁▁▁▁▁▁▁▁▁▁▁▁▁▁▁。
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衛,平房▁▁間,建筑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為▁▁▁▁▁▁▁▁▁▁▁▁▁▁▁▁▁▁▁▁▁▁▁▁▁▁▁,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 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范圍是:▁▁▁▁▁▁▁▁▁▁▁▁▁▁▁▁▁▁▁▁▁▁▁▁▁▁▁▁▁▁▁▁▁▁▁▁▁▁▁▁▁▁▁▁▁▁▁▁▁▁▁▁,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期限超過xx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元(大寫:▁▁▁▁▁▁▁▁▁▁▁▁▁▁▁▁ 元)。該房屋租金▁▁▁▁(□年□月)不變,自第▁▁▁▁(□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 銀行開立帳戶,通過該帳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 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 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 元(大寫:▁▁▁▁▁▁▁▁▁▁▁▁▁▁▁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乙方應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于▁▁▁▁年▁▁月▁▁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后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于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 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后對于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于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于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范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余額退還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
第十六條 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并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托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范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后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 ▁▁▁▁▁▁▁▁▁▁▁▁▁▁▁▁ 。
(二) ▁▁▁▁▁▁▁▁▁▁▁▁▁▁▁▁ 。
(三) ▁▁▁▁▁▁▁▁▁▁▁▁▁▁▁▁ 。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執▁▁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北京樓房及平房租賃合同書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碼:
籍貫地址:
工作單位:
電話: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簽訂如下條款,以利雙方遵守。
1、房屋座落、面積及設施
1.1、甲方將其座落于房間出租給乙方使用。
1.2、房屋公共設施包括:地暖、衛生間、洗澡間(僅供夏季使用)、有線、網線。房屋內現有設施包括:。
2、租賃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住宅。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不得在該房屋內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3、租賃期限
3.1、雙方同意房屋租賃期按月計算。如乙方居住不足一個月仍按一個月計算。
3.2、如乙方決定下月不再續租房屋,則應提前10日通知甲方。租賃期滿前,乙方未按上述時間提前通知甲方,則視為乙方同意續租。
4、租金、押金及支付
4.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該房屋每月租金總計為人民幣元整。
4.2、房屋租金統一到每月1號交納,乙方須提前3日交納全部租金。如超過每月1號仍未交納,則甲方有權選擇解除本合同或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具體標準為: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支付月租金的10%作為違約金。
4.3、合同簽訂時,乙方需向甲方交納人民幣元整,作為乙方使用相關設施的押金。乙方不再續租或合同解除后,如房屋沒有損壞和欠費情況,則甲方將押金返還乙方。
4.4、租賃期滿,如乙方損壞相關設施,則甲方有權扣除相應部分押金作為相關設施的損壞賠償。如押金不足彌補損失,乙方還應另行支付不足部分的賠償金。
5、其他費用
5.1、水費為5元/噸,電費0.80元/度,暖氣費100元/月,上網為80元/月(如需使用)。乙方每月交納房屋租金時,向甲方交納上月所用水費、電費,并交納本月所用上網費(如使用)、暖氣費(每年11月15日至3月15日交納)。
5.2、乙方如拖欠以上費用,則甲方有采取停止供應或使用的權利,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租賃期滿,如乙方不再續租房屋,則甲方有權從押金中扣除相關費用。
6、特別約定
6.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予以賠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并修復的。
6.2、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從事打架、偷竊、吸毒、賭博、傳銷、色情等違法犯罪活動;不得村放易燃、易爆、有害物質;如上述行為,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造成人身傷害的,與甲方無關。同時,甲方有權選擇通知整改或解除合同。
6.3、乙方在租賃期內應注意安全。不得攀爬欄桿、圍墻;不得使用煤氣;不得使用有毒蚊香;不得亂扔煙頭;不得亂接線路、使用電褥等不安全用電行為;因上述行為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傷害或經濟損失,乙方自行承擔。經甲方警告后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4、乙方在房屋內應注意文明。不得瀏覽黃色網站或利用網絡從事違法活動;不得大聲喧嘩(每日早七點前及晚十點后應保持安靜)、亂涂亂寫、亂扔垃圾等不道德行為。如經甲方警告后仍不改正,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5、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已付租金不退;若已付租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乙方還應另行賠償。
7、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其他條款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聯系方式:聯系方式:
20__年月日
北京樓房及平房租賃合同書 篇3
簡單平房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道______小區______號樓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計_____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按月交。每月月初15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五、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1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內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元。
七、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連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