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頂升的合同書(精選3篇)
塔吊頂升的合同書 篇1
甲 方:
乙 方:
甲方現將 承包給乙方 頂升 ,設備信息如下表所示:
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
監理單位:
工程所在地:
安裝位置: 作業高度: 。
為保障建設工程順利進行,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確保不發生傷亡事故及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6號)等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合同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幾點:
一、本次總費用為¥ 元(含吊車,人工、生活等費用,注:不含稅收),其它開支,甲方概不負責。當乙方進場作業的當天甲方支付¥ 元作人工、吊車等費用,剩余尾款待作業完畢后一次付清。
二、甲方責任:
1、甲方應將設備的全部部件集中,以便乙方作業。
2、由甲方并提供一個380V的電源到作業位置。
3、負責清理施工現場周邊環境障礙物件,作業時吊車停放場地和設備零部件堆放場地、作業所需場地。
4、設備的作業時間由甲方按施工要求確定,并提前3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安排施工。
5、乙方完成作業后,甲方按合同支付乙方服務費用。
6、審核建筑起重機械的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督檢驗證明、備案證明等文件。
7、審核安裝文件、使用單位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8、審核安裝單位制定的設備的專項施工方案。
9、審核使用單位制定的設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0、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監督檢查設備作業、使用情況。
11、施工現場有多臺塔式起重機作業時,應當組織制度并實施防止塔式起重機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12、設備起重信號工、起重司機、司索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三、乙方責任:
1、乙方(安裝單位)應依法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資質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其資質許可范圍內承攬安裝、拆卸工程。
2、應當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和安裝單位簽訂設備作業安全協議書。
3、對乙方(安裝單位)安全責任的約定。
(1)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設備性能要求,編制設備專項施工方案,并由本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2)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安裝使用說明書等檢查建筑起重機械及現場施工條件。
(3)組織安全施工技術交底并簽字確認。
(4)制定設備作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將設備作業專項施工方案,安裝、拆卸人員名單,作業時間等材料報施工總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審核。
(6)應當按照設備作業專項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規程組織作業。
(7)專業技術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現場監督,技術負責人應當定期巡查。
(8)設備安裝完畢后,應當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安裝使用說明有關要求對設備進行自檢、調試和運轉。自檢合格后,應當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并向使用單位進行安全說明。
(9)設備安裝拆卸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10)應當提供設備安裝拆卸工等特種作業人員的勞動合同、社保證明。
4、乙方(安裝單位)應當建立本次設備安裝拆卸工程檔案,并對檔案作具體約定,要示包括:
(1)作業合同及安全協議書。
(2)作業專項施工方案。
(3)安全施工技術交底的有關資料。
(4)作業工程驗收資料。
(5)作業完畢后,雙方(使用單位)應當組織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
四、責任分割:
1、雙方必須按合同分工,各盡其責,認真施工。
2、乙方只負責作業合同所簽定的高度,以后需加高則另行計費。乙方只負責作業到合同所簽定的高度,在以后的使用中設備安全由甲方負責。
3、甲方由于材料不能及時到現場而影響到乙方的工期拖延,甲方應賠償。
4、設備安裝完成后,甲方應及時支付費用,逾期每天按總額千分之五加收延付金。
5、合同簽訂后,如果有一方不履行合同,則需賠付對方合同金額30%的賠付金。
6、作業場地以25吊車為準,大于25噸吊車甲方補差額。
7、倘若在作業過程中,意外損傷設備部件,乙方負責修復不承擔其它賠償。
8、在作業過程中如若因設備某些部件老化形成的故障(非人為)乙方只負責維修不承擔材料費用。
9、乙方負責協助甲方到東莞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辦理申報手續,甲方應給乙方及時提供所需要的相關資料及完成資料內對應的簽字蓋章并保證其真實性。
五、此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個月。
甲 方: 乙 方: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吊頂升的合同書 篇2
委托方: (簡稱甲方)
承包方: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安裝業規定》,為確保雙方責任,經雙方協商特立本合同。
一、甲方決定由乙方承包塔吊拆裝項目:
1、由乙方承包塔式起重機型,簡稱塔吊工程項目拆至 工程項目,安裝高度 米。
2、做好以上項目工作的質量技術把關交底工作。
二、付款方式:
乙方人員進場拆裝時待塔機調試完畢后支付 元,檢測完畢等資料齊全后結清 元,以上價格包括拆裝費、吊車費、運輸費等,總費用人民幣 元,檢測費、基礎螺栓由甲方負責。
三、責任:
1、甲方提供乙方其塔機安裝技術有關資料。
2、甲方就確保塔機電流在塔機基礎旁邊,其接線應符合要求。
3、甲方負責的基礎應達到塔吊基礎規范的要求,并經主管單位和部門驗收合格,乙方負責塔底腳定位技術指導,若由于基礎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責任由甲方負責。
4、塔機在使用中的安全由甲方負責,使用過程中發生的塔機故障,甲方可委托其他單位或乙方幫助解決,其費用臨時協商。
5、乙方進退場時甲方應保證現場道路通暢,安裝場地應給予積極配合,對有礙塔機臨設應及時拆除。
6、乙方應嚴格按照方案和有關規定指派具有相應安裝資質專業隊伍進行施工,并提供營業執照和拆裝資質證書、從業人員證書復印件加蓋紅色圖章。
7、安裝前乙方預先進行承載能力計算,并嚴格按照拆裝方案進行操作,安裝完畢乙方進行調試,確保指標符合有關國家技術標準報檢測中心。
8、乙方在運輸、拆裝過程中因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的塔機受損、人生安全事故或其他后果均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9、乙方安裝完畢,需報安監站、檢測中心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乙方辦好安裝移交手續后,出現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在使用中塔機維修保養由甲方和租賃單位負責。
四、安裝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違約責任:
如發生意外事故責任,分清責任,由責任方負責。
六、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完工后帳清自動失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吊頂升的合同書 篇3
使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安裝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因施工塔吊安裝、拆卸訂立安全合同,為明確雙方的 安 全生產責任,確保機械的安全安裝拆卸。特訂立本協議:
一、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策、法規、標準、條件、規定及企業內部的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的領導必須認真組織本部門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教育,增強安全和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的紀律和勞動保護紀律。
三、參加裝拆人員應嚴格各有關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四、甲方在機械裝卸期間,應保證提供機械正常運轉的必須具備的條件,包括正常的動力電源、電壓及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和足夠的工人場地。
五、甲方應提供裝卸塔機用的空閑場地,對工作區域應掛設紅白帶為信號或安全圍欄,并有醒目的警示標志。工作區域內嚴禁站人、逗留、閑談,必要在主要路口派專人監護。
六、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六大紀律,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高空作業系好安全帶,并穿戴好其它必要的防護用品。
七、乙方在施工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機械和人身傷亡事故,包括運輸途中所發生的交通事故等,其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八、施工前,乙方應對各操作人員做好各工種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嚴格執行拆卸及安裝工藝規程。以上幾條,請甲、乙雙方嚴格遵守。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