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副產品供需合同書(精選3篇)
農副產品供需合同書 篇1
甲方與乙方進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關程序為達到雙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署如下協議:
一、合作關系
甲、乙雙方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關系:
1.甲方所供產品,必須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甲方無條件退貨或換貨;
2.甲方按乙方所需產品規格、數量及時送達乙方,響應時間不超過______小時;
3.乙方在協議期內不得使用其它同類品牌;
4.乙方月均計劃消化甲方產品件,全年消化甲方產品件;
5.甲方根據乙方全年實際消化產品數量及貨款結算方式的不同給予乙方下列獎勵:
二、供貨品種及價格
1.大眾號(________克__________袋/件)________元
2.精壹級(________克___________袋/件)________元
在本合作協議書有效期內,如甲方調整產品價格,應及時通知乙方,雙方均按調整之日起的新價格執行,若甲方降價則由甲方補償乙方當日鎖定庫存(甲乙雙方各派代表清點當日庫存)之進貨金額與以新價格計算之金額的差價(下次發貨中以貨抵款補足)。
三、貨款結算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及獎勵的不同采用如下貨款結算方式之一:
1.現款現貨結算(□是;□不是);
2.批結(□是;□不是),甲方按每批件為一送貨單位向乙方供貨,次批貨到時乙方無條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貨款;
3.期結(□是;□不是),甲乙雙方按天為一貨款結算期,乙方應予當期的最后一天無條件支付甲方當期所供產品全部價款。
乙方必須按時結算貨款,不得延遲。
本協議結束之日,乙方應結清所欠甲方所有貨款。
四、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以上協議,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乙方違反以上協議,除結清所欠貨款外,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五、協議期限
本合作期限自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有效期屆滿,雙方本著真誠合作的態度及供需平衡的情況,在本協議結束前,再行簽定新協議書。
六、其它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如有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副產品供需合同書 篇2
供方: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產品名稱、品種規格、數量、金額、交售時間
二、質量標準、用途
三、驗收辦法及時間、地點
四、檢驗及檢疫的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
五、交(提)貨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六、超欠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
九、給付定金的數額、時間
十、獎罰標準及兌現方式:超售_____元/公斤,減售每公斤罰_____元
十一、需方供應的與定購農副產品掛鉤的化肥、柴油等農業生產資料的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數量、價格、供應時間及地點
產品名稱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計量單位數量單價總金額供應交貨時
間及地點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其它約定事項
供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需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鑒(公)證意見:
經 辦 人:
鑒(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
(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制部門:________ 印制單位:__________
農副產品供需合同書 篇3
買受人:________縣農產公司(或農副產品收購站)
出賣人:____縣____鄉_____村______村民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買、賣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出賣人在___年___月以前(或___月___旬內),向買受人交售___(農副產品)______斤(擔)(有些農副產品在簽訂合同時,應根據有關部門的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超欠幅度、合理損耗和正負尾差)。
2.除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以外,價格由買、賣雙方協商議定。
3.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后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 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___(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
(4)無上述標準的,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
(對某些干、鮮、活產品,應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沒有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買、賣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2._______(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 )項辦理:
(1)按國家或部規定的辦法執行;
(2)沒有國家或部的包裝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包裝物由賣(買)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略)。
第三條 交(提)貨方式、驗收和貨款結算辦法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 )項辦理:
(1)實行送貨的,出賣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提貨的,出賣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買受人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3)實行代運的,出賣人應按買受人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托運手續,并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協商。
2.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實行出賣人送貨或出賣人委托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買受人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義運的,以______為驗收地點。
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應明確約定:(1)驗收期限;(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5)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管理條例》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3.貨款結算辦法
出賣人交售的_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后,買受人應在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出賣人支付貨款。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 買受人(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