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經營管理合同書(通用3篇)
公司經營管理合同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供電所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營銷人員 (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供電所20______________年各項工作目標任務的完成,努力降低經營成本,全面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和行業服務工作質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轄區內電力設施維護、巡視、表計抄收經營管理特簽訂本內部管理協議。
一、管理形式:工效掛鉤、月核年兌。
二、管理范圍:
甲方將 臺區的10KV網絡、配電設備設施及其0.4KV以下的線路、戶表等項目的維護、巡視和抄表管理工作交由乙方負責執行。
三、經濟指標和考核辦法:
(一)經濟指標考核表(見附表)
(二)考核辦法
1、指導性指標考核
考核按售電收入、售電均價、線損、抄表戶數、主管業外收入、維護等六項指標進行。
(1)售電收入工資:占工資總額的30%。按完成售電收入的80%為獲取工資的起點,按照比例拿取售電收入工資,完成計劃售電收入可拿100%售電收入工資,超出計劃售電收入的仍按比例增加售電收入工資,最高不得超過單項工資的120%。
(2)售電均價工資:占工資總額的15%。售電均價=售電收入÷售電量,以完成售電均價的80%為獲取工資的起點,按照比例拿取售電均價工資,完成計劃售電均價可拿100%售電均價工資,超出計劃售電均價仍按比例增加售電均價工資,最高不得超過單項工資的120%。
(3)線損工資:占工資總額的15%。按照完成比例拿取線損工資,完成計劃線損可拿100%線損工資,超出計劃線損仍按比例增加線損工資,最高不得超過單項工資的120%。
(4)抄表戶數工資:占工資總額的25%,按照每抄表一戶獲取抄表戶數工資。
(5)主營業外收入工資:占工資總額的5%。按完成主營業外收入比例獲取相應的主營業外工資,最高不得超過單項工資的120%。
(6)維護工資:占工資總額的10%。對稽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每起扣減維護工資費用的25%,因維護不善造成經濟損失、社會影響以及引起安全事故的扣完全部維護工資。
(7)連續兩個月不能完成各項考核指標加權平均數的80%的,做待崗處理,只發300元基礎工資,并限班學習直至重新上崗。
2、約束性指標考核
(1)服務與投訴:
對用戶反映或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和上報所領導,未及時處理和未上報的每次扣50元,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按其相關規定追究其經濟責任。
若投訴屬乙方工作范圍內的問題,投訴到供電所并經查證屬實的每次扣50元;投訴到巴東縣電力公司及上級有關部門的按其相關規定處理。
(2)抄表合格率:月抄表合格率100%。查出漏抄、估抄、多抄等現象,每戶每次扣50元。
(3)增供擴銷及停電工作:用戶新增容量、變更用電地址、臨時用電及停電工作(事故處理按規程規范執行的除外)等未經所領導批準,擅自停電及開展業擴業務的,除按規定補交損失電量電費外,每次扣50元。
(4)“三代”管理:不得請人代抄、代收、代維,一經發現每次扣100元,發現三次及以下者作待崗處理。版權所有
(5)“三亂”管理:不得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每出現一次扣200元/次,出現三次及以上的,作待崗處理。
(6)電力設施保護:加強責任區內電力設備的巡視檢查工作、線下建房、被盜竊或遭破壞的電力設施未及時發現并上報的每次扣200元。
(7)非表計抄見電量所收款項不得折算為電量收入,可抵臺區總收入,由甲方掌握考核,一經查出從月兌現工資中全額扣除,扣完為止。
(8)安全生產:按《安全責任書》等內容標準進行考核。
四、工資兌現:
月兌現工資=基礎工資+月績效工資
(1)基礎工資為300元/月。
(2)月績效工資=售電收入工資+售電均價工資+線損工資+抄表戶數工資+主營業外收入工資+維護工資。 版權所有
(3)月實際發放工資=基礎工資+月績效工資80%,其余的年終兌現。
五、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巴東縣電力公司規定執行。
2、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變更協議。
3、協議有效期限:自20______________年元月1日至20______________年12月31日止。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
公司經營管理合同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人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管理責任制形式:_____________
一、乙方應承擔的經濟責任
1.銷售額(收入)
2.利潤額:
3.流動資金周轉天:
4.必備商品品種:
5.商品流通費用率:
6.流動資金利潤率:
7.流動資金占用率:
8.毛利率:
9.利潤率:
10.全員勞動效率:
11._________年經濟指標完成情況應承擔的經濟責任
二、乙方應承擔的責任
三、乙方的自主權
1.經營自主權:有權在規定的經營范圍內,多渠道采購商品,擴大經營,增加服務項目。
2.財務管理權:有權按照_________區公司“關于經營責任制單位財務開支權限的規定”開支商品流通費,維修費,物品購置費等費用,以及財產損失的處理。
3.人事管理權:有權在上級批準的編制定員和勞動計劃范圍內,確定機購設置和人員配備。
4.物價調整權:對殘損變質商品有削價處理權,每次,每類商品有_________元的批準權。
5.工資、福利、獎懲權:按國務院頒發的規定,有權給予職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行政處分。需要給以降級、減薪、降職、撤職、除名、開除留用以至開除處分的由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報公司批準。
四、甲乙雙方的利益分配方法乙方完成承包蠖ǘ釷保雌驕咳薩________元發放獎金,超額部分按_________分成計算。即上繳國家_________%,企業發展基金_________%,上繳公司_________%,集體福利基金_________%,職工分成_________%。
五、甲方應承擔的責任
1.及時傳達和貫徹黨和上級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如貫徹不及時造成經濟上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2.提供現有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交乙方使用,不能隨意調用。
3.根據實際情況經甲方批準購置固定資產,資金由甲方提供。
六、乙方完不成承包基數的扣罰辦法乙方完不成利潤定額時,按其差額的百分比以同等比例從平均每人_________元中向下扣除.發放時再以規定的考核標準積分計獎。
因經營不善造成虧損時,適當扣發當月工資,最多不超過扣除基本工資總額的20%。
1.簽訂合同的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中的協議,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宣布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時,必需由簽訂合同的雙方經過共同協商,并征得監督部門的意見。
3.遇有國家,地方物價部門調整了商品,服務項目及主要原材料價格,或國家稅制改革,稅率調整對企業經營有較大影響,根據上級規定調整合同書。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主管人(簽字):_______
主管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監督單位(蓋章):_____
主管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公司經營管理合同書 篇3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第一條場地位置及用途
1、場地名稱:廣場部分區域。
2、經營范圍:用于經營______。
第二條面積及使用范圍
1、甲方同意將位于商場一層部分場地面積約平方米提供給乙方使用。
2、場地規格:20_;乙方貨架不得高于。
第三條場地管理費標準支付與結算辦法
雙方商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場地管理費為元/月,合同總金額為元。
1、場地管理費用按預付的方式交付。由乙方在合同簽署之日一次性支付元的場
地管理費。每一個交費結算期滿十日前繳付下一期的
場地管理費,以此類推。
2、乙方經營必須自行安裝獨立電表,電費按實際電量計算。電費屬于代收代繳,甲方只提供普通收據,收費標準按泉州市商業經營標準執行,同時乙方應按照應付
電費的30%分攤損耗費用。
3、各項費用由乙方采取支票轉賬的方式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賬戶或直接向甲方支
付現金。
4、乙方在合同簽署之日向甲方交納元做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在本合同
終止15個工作日后乙方無違約行為的情況下無息返還。另外乙方還需支付1000元
作為經營質量保證金,該保證金余額在本協議終止30日后無息返還,作為現場經營管理和商品售后服務質量的擔保。
第四條合同期限
雙方確認本合同的期限為三個月,各項費用計算日從20__年5月15日開始至20__年乙方交納本合同場地管理費及全部保證金后方可進場。同時本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出租本合同所述場地,且乙方愿意繼續使用,則在合同屆滿前30天內乙方可提出續租申請,具體合同條款雙方另行協商。
第五條經營行為基本約定
1、乙方經營應符合國家的相關要求,自行辦理相關手續,承擔相關費用與責任,并將手續復印件交甲方備案。乙方自行處理好相鄰關系,如因違反國家、地方政府規定或與相鄰人產生糾紛而引起的損失與責任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責任。
2、乙方經營過程中應注重安全防護措施,因乙方經營過程中造成人員傷害的或者安全事故的,均由乙方負責處理并自行承擔全部責任,如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3、乙方經營不得違反國家及地方政府的各項政策法規。
4、乙方應實行統一管理,包括營業員的著裝、工號牌及語言行為以及環境衛生等。
5、乙方在經營期間應服從甲方管理,遵守商場的統一經營管理規定及相關制度。
6、對于乙方營業人員違反商場管理規定的行為,甲方有權以履約保證金進行扣罰,并要求乙方限期補足差額。
7、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損壞甲方的場地、設備、設施等,若造成商場公共設施、設備、建筑或任何商鋪設施損壞,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實際的價值賠償。
8、營業期間,如因突發事件、領導參觀、消防安全隱患以及因甲方整體規劃調整或因國家有關文件規定等原因,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暫停營業或調整其經營位置,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撤離出場地,并終止本合同,管理費據實結算,且甲
方不因此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9、乙方應根據甲方的提供的地點安裝設備設施,并保證所安裝的設備設施符合安全標準,并已做好相關安全防護措施。乙方經營不得影響甲方及商場其他商戶的正常經營。若甲方認為乙方的設備設施存在安全隱患,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經營。甲方的該權利并不減輕或免除乙方應承擔的責任,也不導致甲方對乙方經營、設備設施等承擔任何責任。
10、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隨意增加和更改經營品種,不得轉租或分租。
11、營業期間,如周圍商鋪業戶有異議,乙方須無條件服從商場管理,必要時當日撤離出場地,并終止合同,管理費據實結算,甲方不因此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12、甲、乙雙方約定的管理費價格屬商業機密,乙方應予保密,如發現乙方有泄漏現象,甲方則有權收回其場地經營權,保證金、管理費不予退還。
13、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須將場地恢復原樣,經營區域內的物品及裝修需在當日內清除完畢,逾期不清理或留有物品視為自動放棄所有權利,甲方有權作為廢棄物品清除處理,包括加以變賣等。
14、乙方逾期支付場地管理費用的,每逾期一日,需按應付款項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達15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所收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
15、乙方無法定或約定理由單方面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須提前天書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再支付相當于貳個月管理費的款項作為違約金,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
16、乙方違約導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責任按照本條第15項約定執行。
17、合同期滿時,如乙方不再續簽,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履約保證金。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另簽訂補充協議予以規定。如果發生爭議應本著互諒互惠的原則進行充分的協商,如協商不成,可通過訴訟方式在使用場地所在地法院解決。
第七條合同的文本和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