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貼息合同書(精選3篇)
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貼息合同書 篇1
本合同由以下雙方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北京市簽訂:
甲方: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管理辦公室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承擔單位)鑒于:
1.乙方向工業和信息化部申請承擔______________項目的執行;
2.財政部(文號:______________)、工業和信息化部(文號:______________)已批準支持乙方承擔項目的執行;
3.工業和信息化部已授權甲方處理與本項目有關的具體事宜,并與乙方簽訂本項目合同;
4.甲、乙雙方同意根據《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規章的規定,共同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標的
甲方因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執行而給予乙方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的資助。
第二條資助的實施
1.甲方在乙方保證完整、正確履行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的規定的情況下給與乙方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資助;
2.按工業和信息化部批復金額,乙方向甲方報送調整后的可行性報告,甲方視乙方配套資金落實及項目進展情況,決定撥款時間及金額;
甲方資助資金按以下開支范圍列支:
支出項目
金額(萬元)
1專用設備購置使用費
2勞務和委托業務費
3差旅和會議費
4出國費
5印刷和手續費
6咨詢和培訓費
7郵電費
8財務費用(貼息項目填寫)
合計
第三條項目目標
1.項目可行性報告作為本合同的法律文件,具體規定項目執行期
2.項目的目標為
.總體目標:在本項目執行期內,完成投資_____________萬元;本項目完成時,項目達到_____________生產階段,年生產能力達到_____________;企業資產規模達到_____________,資產負債率達到_____________%;省級以上刊物發表論文_____________篇,專著_____________冊;申請專利_____________項;并通過甲方的項目驗收。
.經濟指標:在本項目執行期間,累計實現銷售收入_____________萬元、新增效益_____________萬元、上交稅金_____________萬元、凈利潤_____________萬元、創匯_____________萬美元、社會貢獻率_____________%。
.技術指標:項目產品的主要性能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保證
1.乙方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若為聯合投標項目,必須明確投標法人主體,參加投標單位之間必須簽定有關協議;
2.乙方有實施本項目所必需的技術人員、研發和生產設備;
3.乙方已取得實施本項目所需的基礎性科研成果;
4.乙方就本項目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都是真實、完整、有效的。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保證完全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取得甲方資助;
2.乙方應保證按照《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管理辦法》和本合同的規定實施本項目,使用資助資金;
3.完成第三條規定的項目目標;
4.配合甲方及其委托的中介機構對項目進展和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
5.根據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報送資金使用情況調查表和項目資金年度決算報告;
6.項目執行期結束時,按《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項目驗收辦法》接受驗收;
本合同由以下雙方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北京市簽訂: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貼息合同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正在就________________事項進行合作履約,雙方在洽談或合作履約期間,均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觸或掌握對方有價值的保密資料(不論這些資料是以口頭、書面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現的),且任何一方均承認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該等保密資料將會損害對方公司商業及其他利益,因此,甲、乙雙方同意簽署本保密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定義
本協議所稱“保密資料”,是指: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明確標注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相關業務的書面、電子文檔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信息,不論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任何一方未曾發表、公開或公眾的信息,該“保密資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商業秘密,也可以是尚未達到法律規定商業秘密構成條件的其他保密資料。
第二條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互為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本協議的保密期限,即任何一方對對方保密資料負有保密義務的期限,為雙方談判期間、合同履行期間以及上述期間全部屆滿之日起年。
(二)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聞媒體或其從業人員)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雙方也須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聞媒體或其從業人員)公開或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除非披露、公開或利用保密資料是雙方從事或開展合作項目工作在通常情況下應承擔的義務(包括雙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應承擔的義務)適當所需的。
(三)雙方均須把對保密資料的接觸范圍嚴格限制在因本協議規定目的而必須接觸保密資料的各自負責任的代表的范圍內。
(四)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含有對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資料復印或復制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五)如果談判或合作項目不再繼續進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項目或合同解除、終止,經對方在任何時候提出書面要求,另一方應當、并應促使其代表在五個工作日內銷毀或向對方返還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資料以及包含或體現了保密資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連同全部副本。
(六)甲乙雙方將以并應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對自己擁有的類似資料的保密程度來對待對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資料,但在任何情況下,對保密資料的保護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條知識產權
任何一方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披露保密資料并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的代表轉讓或授予另一方對其保密資料、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識產權擁有權益,也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代表轉讓或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授予該方受第三方許可使用的保密資料、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識產權的有關權益。
第四條保密資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在雙方合作期間保存必要的保密資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項目工作中所承擔的法定義務與合同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資料。
(二)甲乙雙方有權在雙方合作期間或合作期滿后的雙方另行書面約定的合理期間,為對任何針對接受方或其代表的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索賠、訴訟、司法程序及指控進行抗辯時,或者對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傳喚、傳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復時,使用保密資料。
(三)任何一方在書面通知對方并將披露的復印件抄送對方后,可根據需要在提交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政府監管部門或根據法律規定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社會團體的任何報告、聲明或證明中合理的、有限度的披露保密資料。
第五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協議下的保密義務,應向對方支付不少于元人民幣的違約金;如果本條約定的上述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受害方造成的損失,受害方方有權進一步向對方主張損失賠償。
在雙方合同或合作期內,無論上述違約金給付與否,受害方均有權立即終止談判或解除與違約方的合同、合作關系,因終止談判或解除合同、合作所造成的締約過失賠償責任、合同賠償損失由違約方另行承擔。
損失賠償的范圍包括:
1、受害方為處理此事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代理費、訴訟費、差旅費、材料費、調查費、評估費、鑒定費等。
2、受害方因此而遭受商業利益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利潤的損失、技術轉讓費用的損失等。
甲乙雙方認識到,任何一方對本協議任何一項的違約,都會給對方帶來不能彌補的損害,并且這種損害具有持續性,難以或不可能完全以金錢計算出損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規定和本協議約定執行任何有關損害賠償責任外,雙方確認受害一方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來減輕損失,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申請限制令和禁令。
第六條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管轄。
第七條其他
(一)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簽署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貼息合同書 篇3
本保密合同(本合同)由甲方,一家位于________,與乙方,一家位于________的公司簽訂。
1.目的
雙方同意互相提供機密信息(定義如下),以便雙方基于將來可能建立的采購或業務、合作或顧問關系而對另一方的產品、服務、業務和/或技術進行評估。
2.定義
機密信息是指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本公司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董事、股東的信息,及其他與產品、樣品、產品計劃、價格、工藝、技術、研究、開發、發明、服務、客戶、市場、軟件、硬件、設計、圖紙、工程、構造信息、營銷或財務相關的信息。披露方應以書面形式說明該等機密信息具有機密性或專有性;若以口頭形式提供,則披露方應于披露后三十日內以書面形式確認其具有機密性或專有性。機密信息并不包括下述信息:
(1)由接受方以書面文件證明:該等信息已于披露之前已由接受方所持有;
(2)已公開發表或非因接受方作為或不作為的原因,已向公眾披露;
(3)已由信息相關方書面同意其公開;
(4)由接受方在未使用該等機密信息的情形下獨立開發;
(5)接受方從第三方處合法、正當地取得,且該第三方對該等機密信息不承擔保密義務。
3.保密
雙方同意僅能根據本合同的目的使用另一方披露的機密信息。除由雙方書面委派執行本合同目的而必須知悉該等機密信息的人員,及可能包括在內的董事、主管、合伙人及員工(統稱代表人員)以外,任何一方不得將與另一方相關的或屬于另一方所有的機密信息披露給第三方。任何一方不得超出實施目的所允許的必要限度,從另一方處復制、摘錄和轉移任何機密信息。任何機密信息的公布均須得到披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雙方應與其受委派執行合同目的或經其他途徑知悉或獲得機密信息的人員簽訂一份與本合同內容基本一致的保密合同,且將該簽署的保密合同及時交予另一方。雙方應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對另一方機密信息保密,避免該等機密信息被不當披露或使用,采取該等措施時應持與保護自身機密信息相同的最高程度的謹慎態度。任何一方若發現有誤用或濫用另一方的機密信息的情形時,應及時將該情形書面通知另一方。
4.公開
本合同任何一方或其各自代表人員無權擅自將另一方的公司名稱、商號、商標及其他名稱用作廣告宣傳或對外公開。未經本合同另一方的事先書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或其各自的代表人員不得透露本合同及其相關內容,本合同第5條強制性披露條款所述情形除外。
5.強制性披露
若因法律、法規、法令或其他合法要求,如傳票等,在未取得另一方的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任何一方或其受委派執行合同目的或通過某種途徑知悉機密信息之人員須披露另一方的機密信息時,該披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以便其能尋求保護令或采取其他合理的救濟。若未能取得保護令或其他救濟措施,該披露方應僅披露依法應予披露的那部分機密信息,且應盡最大努力確保對該些機密信息采取可靠的保密措施。
6.返還資料
在合同目的終止、撤消、完成、被拒絕或以其他方式解除后,根據對方的書面要求,任何一方應及時銷毀或歸還另一方提供的所有機密信息。任何形式的機密信息,不論是分析、匯編、論文、翻譯或其他由/或為任何一方準備的文件,一方應按本合同條款要求持有或根據另一方的要求自行銷毀該等機密信息。
7.非授權許可
除為查閱或使用機密信息以達成本合同目的之權利外,本合同未將專利權、版權、商業秘密或其他知識產權項下權利轉讓給任何一方,同時也未將任何一方的機密信息內所含或所屬的權利轉讓給另一方。
8.義務限定
本合同不得被視作或解釋為本公司有義務向另一方提供任何信息、與另一方進行商業交易或簽訂任何最終協議,除非本公司決定向其提供信息或與其簽訂與交易有關的最終協議。
9.信息準確性
本公司、子公司及分公司并未就其向另一方披露的任何機密信息的準確性、可靠性及完整性作出明示或暗示的聲明或保證,且對另一方、其代表人員或其他使用該等機密信息的人員不承擔任何責任。
10.期限
本合同中雙方之保密義務應自對方收到機密信息之日起____年內持續有效,且不因合同目的之達成而終止。
11.其他條款
本合同對雙方及其承繼人、受讓人均具有約束力且保護其合法權益。本合同任一條款之無法實施并不視為該條款被放棄。
12.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釋和執行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合同雙方同意因本合同產生的一切爭議由________法院管轄。
13.遲延履行及救濟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權力或特權并不視作放棄行為。任何權利、權力或特權的單獨或部分行使并不排除其他行使方式或進一步的行使權利,也并不排除對本合同項下其他任何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雙方同意金錢賠償不足以補償因對方違反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故任何一方均有權因此要求特別履行或其他公平的補救措施。任何救濟方式不得視作違約的排他性救濟方式,但應作為其他合法的補救措施之補充。
14.與進出口相關的法律
雙方應遵守與因本合同而提供的產品、技術數據或軟件有關的中國及其他相關國家的進出口法律、法規及條例規定。未經授權許可,接受方不得將該等產品、技術數據、軟件或直接產品向該等法律、法規及條例中所列的被限制國家出口或再出口。本條規定義務于本合同終止或繼續有效。
甲方(簽章):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