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影棚及器材租賃合同書(精選3篇)
媒體影棚及器材租賃合同書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郵編:
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郵編:
電話:
為了與各類媒體建立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良好合作伙伴關系,特向各類媒體提供影棚、器材租賃優惠價格服務。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攝影場地及所需燈具。費用以_________元次/日計。(拍攝人員進棚工作到離棚結束)
二、在影棚拍攝時,甲方不限乙方的拍攝時間及閃光燈使用數量。
三、甲方免費提供茶水、咖啡及指定工作餐服務。
四、甲方免費提供化妝間及休息洽談室。
五、乙方租用甲方配套閃光燈外拍時(兩只電箱、五只燈頭),12小時內費用按________元次/日計算。超時按正常租賃計算。
六、乙方租用甲方相機及配件時,租賃費用按正常報價_________折起計算。乙方在使用相機及配件時,造成器材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租用器材時間從客戶領取到器材開始計算。
八、租用配套閃光燈及攝影器材外拍時,采取甲方跟隨工作人員方式。甲方工作人員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乙方在使用甲方一次性攝影物品時,甲方只收取該物品的成本費。
十、乙方在租棚及器材時,應提前三天向甲方預定。如有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十一、乙方在發表作品時,應署名場地、器材提供:_________專業攝影棚,并留送樣書一冊。如乙方不予甲方署名。甲方將取消乙方享有的優惠租棚及器材的資格。甲方有權按正常租賃報價向乙方收取租棚及器材費用。
十二、違約責任:如合同一方違反上述約定,則應賠償對方_____違約金。
十三、爭議的解決:因本合同履行如發生爭議,應本著友好的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至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銀行賬號:
委托代理人(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銀行賬號:
委托代理人(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媒體影棚及器材租賃合同書 篇2
合同編號: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
根據《_____》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公司原則上對使用設備時間在一個月以下的不租賃。承租人凡低于一個月的租賃期,又急需使用的設備,租賃費按整月計算。
第二條:收取各種設備租金的計價標準:
物品名稱
規?格
單?位
價?格
備?注
租賃費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租賃費自提貨之日起計收租賃費。租賃費按月結算,每月的1日為結算日。全部租賃物送還之日為租賃費清之日
第三條:押金
原則上按所租設備成本收取,押金不得低于成本價15%,押金待租賃物全部送還驗收抵作租金或作為賠償結算,先交押金后提貨。
第四條:租賃物交付的時間,地點及驗收方法
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由承租人出具設備使用清單。由出租人負責運送,運費由工地直接結算。提取租賃物時當場驗收,并辦理機械完好手續,送還時應清刷干凈,否則應加收清除費用。
第五條:租賃物資的保管維護與使用
一,承租人對租賃物資要妥善保管,租賃物資返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當或故意造成租賃物資損壞,丟失的,承租人應按賠償價格表向出租人賠償。
二,承租方所租的物資不得調換,否則按租賃物價格表賠償。
三,承租方不得在租賃物品上打眼焊接,握彎,否則按本條第一款賠償方式賠償。
第六條: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人,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七條:出租方在合同期內,不得要求承租方提前交回租賃物,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不按時交納租賃費,應向出租人繳付租賃費日5‰的違約金,如超過30天不能繳付租賃費,出租人有權隨時收回租賃物。如承租人不能及時按合同支付租金,造成設備供應不足或供應不及時,出租方不承擔責任。
2,如承租人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人還應向出租人償還全部租金20%的違約金,并賠償由此而給出租人造成的其他損失。
3,工程完工結算時,對丟失的設備,可暫按賠償結算,對賠償金不能在一個月內付清的承租方,出租方有權對丟失的設備連續計收租賃費。直至賠償金和連續計收的租賃費還清為止。
第九條:租賃物價格
鋼模板丟失每平方160元,模板堵頭丟失每個1.5元,模板卡丟失每個0.4元,鋼架板丟失每塊150元,鋼架管丟失每米12元,底座丟失每個5元,扣件丟失每3.80元,螺絲丟失每套0.4元,其他酌情辦理。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調解不成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項,按照《_____》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份,本合同附件或附注都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媒體影棚及器材租賃合同書 篇3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地 址: 地 址:
負責人: 負責人:
電 話: 電 話:
因甲方演出需求,租用乙方演出器材設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設備概況
設備的名稱見附表
租賃用途:演出所用。
使用時間:20xx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租賃期限共計: 天。使用的場次由甲方自主安排。
第二條:租賃設備的運輸與操作.等其他費用
1.租賃設備的進退場調試安裝.操作由乙方承擔.
2.租賃設備的存儲倉庫的提供,設備維護等工作人員的住宿(標準間即可). 餐費由甲方提供.
3.租賃費用: 租賃期限共計: 天。每天租賃費: 合計租賃總費用: 。(不包含稅率)如果超過合同租賃時間,其費用按天計算(每天 元)
第三條:租賃設備的使用及規定
1.合同期內,乙方設備由甲方統一管理使用,甲方下達合理.合法的演出設備使用任務,乙方應聽從指揮調遣,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合同的標準.要求完成當日的演出場次.
2.乙方應根據演出的作息時間,合理安排設備的維修.保養(費用自負),確保演出正常使用.
3.乙方操作手應遵守甲方的合理規定,由甲方自身原因造成乙方演出終止或者是終斷,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甲方應該配合乙方整理演出設備搭建場地,提供設備防雨帳篷.演出電源,演出期間確保電路暢通,不得有停電,缺相。欠壓等事故發生,造成。后果由甲方負責。
第四條:安全與治安
甲方必須確保演出場地周圍的安全保衛工作.因打架.斗毆造成的設備損壞由甲方完全負責.(由乙方造成的原因除外)。夜間值班,甲方須派1名保安人員協同乙方人員守好演出設備。
第五條:支付方式:
合同簽訂當日,甲方支付乙方定金合同總額 %,余額演出前當天結清。(不含稅金)乙方可根據甲方的需要在規定時間內給于提供全額的發票( )。
第六條:安全操作
1.乙方在設備安裝.拆卸過程中人員的安全元由乙方自行負責。
2.乙方操作人員在合同演出過程中,對不安全因素有權提出,并可根據規定拒絕作業。
第七條:租賃設備的毀壞與丟失
在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時,對演出設備損壞或丟失(人為因素或被盜除外),乙方負責維修或賠償責任。
第八條:附加條款
1. 乙方不能執行甲方規定的作息時間及乙方人為因素造成的停演.誤工,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乙方并承擔相應的費用。
2. 因甲方人員人為因素造成的停演.誤工.設備損壞,乙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甲方并承擔相應的損失費用。
3. 本著高度負責,長期合作的精神,乙方保證按合同約定的器材明細表及節目單進行演出,并保證舞臺堅固安全、音響演出效果。
4. 乙方如有器材變動,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5. 本合同履行中,雙方如有爭議,可協商解決。
6. 本合同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2、對本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須采用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變更部分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