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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書(含補充協議)

發布時間:2023-02-04

勞動合同書(含補充協議)(通用22篇)

勞動合同書(含補充協議) 篇1

  甲方 (單位):

  乙方 (個人):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 年___ 月___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終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試用期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并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于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乙方按照甲方規定的任務。

  第五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七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元。

  第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九條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于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于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后關于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合同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五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六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準,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款和第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七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八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款、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原勞動部制發的《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并按原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后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一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款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原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后為甲方工作期限在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七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含補充協議) 篇2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_____年。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終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試用期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甲乙雙方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三.勞動報酬

  第五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六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八條 合同期內乙方如若離職,需賠償甲方為乙方繳納的保險金額部份的百分之二十(即20%)。

  四.保險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乙雙方都必須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第十條 甲方努力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五.勞動紀律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服從安排,保質保量完成各項任務。

  第十二條 因乙方違章作業造成甲方財產損失,按甲方有關制度予以賠償或處理,對自己或他人造成人生傷害,按甲方有關制度處理。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七.其他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含補充協議) 篇3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名稱:

  單位性質: 法人代表: 單位地址: 勞動者(以下簡稱乙方)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其它有效證件號碼: 家庭詳細地址: 郵政編碼: 現暫住詳細地址: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合同期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簽訂本勞動合同期限:

  (壹)固定期限:合同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貳)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參)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完成時即終止,其完成的標志事件為 。

  實行有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雙方約定的試用期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二條:經甲乙方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在甲方處從事 工作。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可以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和變更乙方的工作,乙方同意服從甲方分派的生產和工作任務及遵守甲方企業的員工手冊和其他規章制度。

  第三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溫州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分派的生產或工作任務。

  三、 勞動報酬:

  第四條、 乙方實行以下 工資計算方式

  壹、計時制,乙方試用期基本工資為 元,考核工資 元;試用期滿,基本工資為 元,考核工資 元。

  貳、計件制,具體計件單價另行約定。

  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甲方實行結構工資制,具體工資分配按甲方的薪酬制度及考核辦法執行。

  第五條、 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放日期為次月初,前款所稱的乙方工資為稅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六條、 甲方有權根據企業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及乙方崗位調整、績效考核、違紀行為、工作評價等,對乙方工資作相應的調整。

  四、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乙方實行 工時制壹、定時工作制貳、綜合計件工時工作制參、不定時工作制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將給予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

  第八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和公司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權利。

  五、 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九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工具。

  第十條、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的實際情況,向乙方提供甲方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一條、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六、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停工醫療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七、勞動紀律與規章制度

  第十四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公司規章制度的培訓。

  第十五條、乙方愿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中列明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同愛護甲方的財物,維護甲方的利益。

  第十六條、甲方的交易秘密、經營秘密、管理秘密、技術秘密,乙方對此在合同期內及離職后兩年內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本單位其他人員以及外單位人員有意或無意的泄漏。甲、乙雙方如另有競業禁止協議,則競業禁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如有違反,甲方有權向乙方追溯并要求其賠償經濟失。

  第十七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可制定新的規章制度,也可以對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進行修訂。

  第十八條、全員必須嚴格服從公司積分制管理制度。

  八、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在本合同執行期內,如有下列情況發生,甲乙雙方同意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法律、法規等發生變化的。

  (2)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執行的。

  (3) 甲、乙方情況發生變化,影響本合同執行的。

  第十九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甲方可以隨時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規定,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離職或擅自離開,應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和相關責任。

  第二十三條、乙方需要辭職的,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須經相關主管同意簽字后,可以辭職;特殊情況或特殊崗位辭職的須按《離職管理制度》申請離職程序辦理。

  第二十四條、非乙方原因,甲方辭退乙方,則應一次性結清所有約定工資。

  第二十五條、乙方在離職前,應按甲方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工作中的未盡事項、文件、資料、憑證、各種辦公用品等,須全部清點移交甲方指定人員。乙方未按規定辦妥離職手續,甲方將不予辦理工資結算,并有權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

  九、經濟補償

  第二十六條、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依照相應的管理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七條、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招收錄用費、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及依據甲方規章制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八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協商解決。

  第二十九條、勞動爭議發生后,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它

  第三十條、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及勞動合同解除后的一年內,因執行甲方的任務或從事甲方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運用甲方所有或提供的技術信物質技術條件等所完成的技術成果的所有權、使用權、轉讓權及雙方協商一致與該成果有關的知識產權歸屬甲方,如果該技術成果申請專利并被授予專利權的,其申請權及專利權歸屬甲方。

  第三十一條、公司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甲乙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均為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三十二條、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用人單位(公章) 受用人(簽名):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含補充協議) 篇4

  勞 動 合 同 書(示范文本)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制

  簽  約  須  知

  一、甲乙雙方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本勞動合同。

  二、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乙方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甲乙雙方需要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在本合同書第九項中寫明。

  四、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表述準確,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不得為乙方代保管合同。

  勞 動 合 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現居住地址:                        郵編:

  戶口所在地:                          郵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共同簽訂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選擇下列其中一項)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工作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

  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特點,對需要實行特殊工時制的崗位,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必須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3.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等休假。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

  執行。

  2.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月工資為               元。

  3.甲方因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待工期間甲方按照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費。

  4.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工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5.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五、社會保險及福利

  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可根據其實際情況為乙方提供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制定并落實職業病防范措施。對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等,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知,不得隱瞞或者欺騙。

  3.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乙方在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進行勞動生產的,甲方可根據生產(工作)特點,適當調整夏季高溫條件下勞動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作業,確保乙方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并按政府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夏季清涼飲料費。

  七、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并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八、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甲乙雙方就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另有約定的,可在本合同書第九項中約定。

  2.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甲方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手續。

  3.乙方按照雙方約定,及時辦理工作交接等有關手續。

  4.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等有關手續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約定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相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含補充協議)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1)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     止,期限為   個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甲方因工作需要可變更乙方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甲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  /  小時。每周工作時間 /  小時。因生產(工作)的特殊性,工作需加班加點的,甲方安排乙方     天調休一次,每次修   天,乙方需服從甲方的臨時工作安排。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對乙方所在崗位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為

  第七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第八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標準3450元(基本工資+全勤獎+餐補)。

  第十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乙方如在上班期間發生工傷事故,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上崗培訓考試合格;                                  

  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公司安排;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具體情形為:造成第三方人員投訴者;           

  拒不服從工作調配者;             

  

  3、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與甲方簽訂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十六條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所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條甲方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依法進行經濟性裁員時,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試用期內的,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 甲方與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第二十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甲方損失,具體標準按國家和地主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二條專項協議和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五條乙方認可下方載明的乙方地址為其有效的通訊地址,甲方的書面材料依據該地址經EMS(郵寄)有效寄出后,即為有效送達。

  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否則視為地址有效。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電子郵箱: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含補充協議) 篇6

  甲方: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同法》、《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 乙方使用甲方派遣人員若干名(名單附后),從事輔助性、替代性工作(乙方根據用工性質及具體要求標準,自行決定工人選后推薦給甲方辦理相應的派遣手續)。

  二、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 乙方使用甲方派遣人員的待遇:___________

  1、 甲方派遣人員的工資、加班費、獎金和其他補助費用均由乙方按本單位規定的標準支付按月支付,并實行同工同酬。

  2、 甲方為被派遣人員辦理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手續,保險費用由乙方每月______日前按時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3、 被派遣人員如發生工傷、工亡事故,工傷保險按照國家、省、自治區相關規定賠付,按照規定不予賠付或者賠付之外的項目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應為由甲方派遣到乙方的被派遣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工作場所,否則被派遣人員有權拒絕乙方分配的無安全保障義務的工作。

  2、 乙方應對甲方派遣人員進行政治思想、法律道德、計劃生育、安全生產等教育,并根據生產要求進行必要的職業技能培訓,甲方派遣人員必須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3、 乙方應認真做好甲方派遣人員合同到期后的輪換工作,并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4、 乙方因工作需要或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人數不足需要補員時,甲方應予以配合,盡快補齊。

  5、 乙方應當及時支付甲方勞務費用,每人每月______元,于簽訂后每月結算一次(當月______日前結算各項費用)。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派遣人員數以雙方簽字蓋章的《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人數為準。

  6、 甲方派遣人員由于被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按規定需要給予經濟補償以及經濟賠償的,其經濟補償金、經濟賠償金按照《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辦理,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過錯或違法退回導致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賠償金,費用由乙方承擔。

  7、 被派遣人員患病、患職業病、因工受傷、非因公受傷、因工死亡及患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政策執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8、 單位殘疾人保障基金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繳納。

  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派遣人員可以隨時通知乙方拒絕勞動,并告知甲方:___________

  1、 乙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2、 乙方未按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 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將被派遣人員退回甲方:___________

  1、 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用工單位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和營私舞弊給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失的。

  3、 因患病或非因工患病,醫療期滿經調整后仍不能勝任安排工作的。

  4、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七、 本協議的期限、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在協議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相關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作出書面答復,經雙方協商一致變更或解除合同,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對方變更或解除的請求。

  2、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到期,自動終止。若續簽,則在本合同期滿30日內,甲乙雙方就續訂進行協商,并按協商結果辦理續訂合同手續。合同有限期內人員變更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人員進行調整。

  八、 其他

  1、 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等效力。

  2、 雙方在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時,應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3、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九、 補充條款:___________

  1、 若國家相關政策規定致使該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協商處理。

  2、 若當月被派遣人員工資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工資發放方在被派遣人員工資中予以扣除。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 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含補充協議) 篇7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為——年——個月;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到法定的或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并以——工作任務完成為終止合同的標志。  試用期——個月,自——年——月____日始,至——年——月——日終止。  

  二、工作崗位和內容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乙方擔任——崗位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工作崗位職責要求,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因生產經營發生變化,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不適應本崗位工作或對本崗位工作不能勝任時,甲方有權決定對其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甲方應按照國家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七條:甲方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勞動安全、衛生條件達到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標準。  

  第八條: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和專項職業健康監護體檢。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工資支付按照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實行——工資制度。(計件工資制、崗位工資制、崗位技能等級工資制)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其中工資標準為元,試用期工資每月——元。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工資標準不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本人日工資標準的200%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依法安本人小時工資標準150%支付加點工資。法定節日安排加班的,依法支付300%加班工資。  

  五、保險福利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必須依照國家和我省的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須按照國家及我省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第十二條:其他的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及企業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甲方應當根據維護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需要,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不得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乙方應嚴格遵守和執行。對違反者,甲方有權進行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  

  第十四條:乙方應服從甲方在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方面的指揮和管理,愛護甲方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七、教育、培訓、考核和民主管理  

  第十五條:甲方應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企業管理、安全生產、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當參與和接受。  

  第十六條:乙方應當按甲方的要求參加技術業務培訓,接受考核,達到標準。  

  第十七條:甲方應建立企業民主管理制度,為乙方提供參加企業民主管理的條件和機會,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的權利。  

  第十八條:乙方根據制度和規定以及本人表現,有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實行這方面的制度。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第十九條:除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可以變更的情形出現時,可以變更勞動合同外,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1、甲方經批準轉產、整頓和調整生產任務以及分立、合并、改制,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中的有關條款;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需要重新安排適當工作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但能夠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4、乙方專業技能達不到規定標準和經常完不成生產(工作)任務,不能勝任勞動合同所規定工作,甲方安排乙方改變工作崗位(工種)的;  

  5、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需改變乙方崗位(工種)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除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可即行終止勞動合同外,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甲方依法破產或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解散、撤銷時,本勞動合同終止;  

  2、乙方死亡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3、乙方經批準退休、退職時,本勞動合同終止;  

  4、由于自然因素或者社會因素而發生了雙方當事人無法預料或者雖可預料但無法防止的不可抗拒的情況,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時,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一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二十二條:乙方調出用人單位,自人事、工資關系開出之日起本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第二十三條: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本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第二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其中包括被開除、除名或因違紀依法應予辭退的;違反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他人致殘、死亡的;不服從甲方的指揮和管理,后果嚴重的;  

  3、乙方被勞動教養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其中包括:違反本合同規定,泄漏甲方商業秘密,并造成重大損失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當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本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時,可以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協商不一致時,終止勞動合同,并辦理有關手續。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視為勞動合同的繼續。  

  第二十七條: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提出解除本勞動合同時,按國家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凡有甲方出資培訓和招錄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錄費用。凡出資培訓的,甲乙雙方應簽訂(培訓協議),(培訓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甲方的規定,泄漏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須按勞動合同的約定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對于造成經濟損失特別重大的,影響特別嚴重的,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甲方保留追究

  第三人的權利。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條: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中發生爭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和當地政府的規定,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

  一、其他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中乙方的各項待遇如低于本單位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按集體合同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勞動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有關勞動管理的新規定相悖,雙方均應按新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勞動合同正式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十

  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不得違反有關法律、法規)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日期——年——月

勞動合同書(含補充協議) 篇8

  勞動合同書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等,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確定勞動關系。

  一、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1.1、本合同期限___ ,自___年__月__日始至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自___年___月__日始至____年__月__日止。

  1.2、試用期內,如果乙方違反《勞動合同法》第39條或40條第1、2項之規定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并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1.3、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辦理工作、資料及物品等交接手續。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2.1、乙方服從甲方生產(工作)的安排,從事__________(管理類/銷售類/操作類/行政等)工作,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乙方工作能力與績效考核結果,以對乙方的工作崗位與職責進行調整,同時調整相應的薪酬待遇,乙方同意甲方調整乙方工作及薪酬待遇。

  2.2、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要求,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本職工作。乙方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后不得同時受聘于其他單位或個人。

  2.3、乙方工作地點為甲方法定注冊地及乙方適當履行本職工作在中國境內外的出差地。

  三、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3.1、甲方執行標準工進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時(上午:_____至_____,下午:____至____ )。

  3.2、甲方依照法定休息休假規定執行,乙方需其他假期休息、休假權利的,應向甲方手續辦理審批手續,否則視為礦工。

  3.3、甲方依法給予乙方的年休假權利,休假期限為每年甲方放春節假期間(甲方放春節假第一天至春節后上班第一天截止期間,除春節法定假日之外的五天為甲方規定的年休假日),該期間五天甲方依法發放帶薪年休假工資。

  3.4、甲方由于生產經營的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在履行充分告知義務的情況下,乙方未表示明確反對的,甲方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如果甲方安排乙方補休、輪休的,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加班報酬。

  四、勞動報酬

  4.1、甲方根據本單位的薪酬制度,確定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_元/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元/月,甲方每月20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給乙方上月工資。乙方所在崗位執行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基數為____元/小時,事假扣除標準為____元/小時,病假扣除標準為_____元/小時。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乙方因完成工作任務的需要,確需要加班的,應當向主管領導提出書面申請,說明加班的理由和時間,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方視為加班,享受加班待遇。

  4.3、因乙方本人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需要賠償的,乙方同意甲方從本人的工資中扣除。

  4.4、乙方在事假、曠工期間,甲方不向乙方支付工資。

  4.5、甲方可以根據生產經營或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因素升、降乙方的職務,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愿意服從甲方的安排,但工資待遇不低于甲方注冊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4.6、乙方因自身過失造成停工,停工期間甲方不支付停工津貼和工資,并可根據乙方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規定或公司制度追究乙方責任。

  4.7、因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不勝任本崗位工作的,甲方有權降低本條(一)中約定的工資標準,但降低后的工資不低于甲方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4.8、乙方工作崗位變動的,其工資標準按照變動的崗位工資標準從次月調整。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5.1、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根據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承擔并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其它福利待遇按按國家及甲方相關規定執行。

  5.2、甲方依法應為乙方辦理社保,但乙方堅持要求將甲方應承擔的社保費用每月隨工資一起支付給個人,甲方尊重乙方的意見。如相關部門仍要求辦理社保,乙方承諾退還每月已領取的社保費,由甲方為乙方其辦理社保手續。乙方不配合辦理社保,如出現工傷事故,由乙方本人承擔法律后果,與甲方無關。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6.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及當地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甲方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6.2、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七、勞動紀律

  7.1、乙方作為甲方員工期間有義務和責任依法維護甲方名譽、榮譽和利益,恪守職業道德,誠信對待甲方及其他員工。因乙方不誠信給甲方及其他員工或第三方造成損害,導致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7.2、乙方應遵守甲方制訂的包括行政、人事、購進、銷售、后勤、財務、質量監督和管理等在內的各項勞動紀律和工作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遵守制度的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

  7.3、乙方觸犯國家的法律,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因嚴重違反甲方管理制度被除名、開除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

  8.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甲方有權即時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造成甲方損失的賠償甲方損失:

  8.1.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新員工的錄用條件:a.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服從上級領導管理及工作安排,未出現損害公司的言語及行為;b.遵紀守法,沒有犯罪或受到行政拘留處罰等記錄;c.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沒有出現重復違反同一規定現象; d. 具備公司從事工作崗位需要的基本技能,并能按要求學習掌握相關技能;e. 能較好融入團隊,與領導及同事和諧相處。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以下條件的之一的,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

  8.1.2、故意傷害其他人、主管、同事及客戶的或危害公司利益的;

  8.1.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故意給甲方的設備、設施或其他財產造成損害,致使甲方一次直接損失超過1000元或12個內累計超過3000元的;

  8.1.4、乙方被追究刑事、行政、民事責任拘留超過五日的或涉黃、賭、毒、貪污等違法亂紀行為的;

  8.1.5、提供虛假簡歷或使用假身份證、學歷證、技術等級證及其他證書,隱瞞患病情況及刑事記錄或其他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或偽造公司文件或公章的;

  8.1.6、乙方在工作中貪污、賄賂或收取回扣,私拿甲方、客戶及第三財物達到500元或有其他不正當得利行為的達到1000元以上的;

  8.1.7、乙方連續3個工作日以上(含3個工作日)或12個月內累計曠工達到10個工作日未到崗位工作,且未履行請假手續,又無無其正當理由的;

  8.1.8、乙方在工作中提供虛假資或信息,不按甲方規定進行工作匯報或有不實的工作報告的;

  8.1.9、乙方擅自離職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自動離職的;

  8.1.10、乙方未經授權泄露甲方商業秘密、保密資料、客戶信息的;

  8.1.11、乙方違反社會道德與企業文化,被公司管理層與工會討論定性為嚴重違反用人單位制度的;

  8.1.12、乙方入職時有兼職行為,未以書面形式向甲方說明情況,且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

  8.1.13、乙方自營業務或以配偶及子女名義投資入股,成立從事與本公司相同或相類業務的公司或經濟實體與甲方禁業競爭的;

  8.1.14、乙方故意損害公司名譽、利益的或遭客戶投訴被媒體曝光,并給公司造成影響的;

  8.1.15、乙方與其他用人單位正在存續勞動關系(全日制用工或兼職的),勞動關系尚未辦理完畢終結手續或者與該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正處于處理過程中的;

  8.1.16、乙方上班時酗酒、賭博或任何時候使用毒品的或任何種類的偷竊行為的;

  8.1.17、乙方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他人謀私的,使甲方損失金額3000元及以上,或個人獲利超過20__千元的;

  8.1.18、乙方遺失經管的財物、重要文件、數據等,造成損失金額超過3000元的。

  8.1.19、 不服從甲方管理或調整工作崗位的。

  8.2、乙方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本人或者向乙方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8.2.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2.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視為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2.2.1、一個考核周期內的考核結果為績效不合格或連續兩個考核周期的考核結果均為有待提高者;

  8.2.2.2、在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類別范圍內,不服從公司的工作崗位調整安排;

  8.2.2.3、拒絕接受考核周期內的崗位職責及目標任務安排,或拒絕接受考核周期內的崗位職責及目標任務變更。

  8.2.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8.3、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向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乙方應在甲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通知后當即辦理工作交接(包括書面文件、辦公用品、勞保用品、生活用品、電子文檔、欠、罰款、證件、工資的辦結、甲方委托其保管的物品或其他所有權為甲方的財、物、技術資料等),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時間進行交接或交接手續不齊備,甲方有權暫停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也有權暫停支付最后一個月工資或經濟補償金。

  8.4、如發生上述8.1.13事項,乙方應在事項將會發生的30日之前如實書面告知甲方,并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如乙方隱瞞上述事項,甲方得知后,可無條件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并由乙方承擔因此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民事責任。

  九、勞動爭議處理解決

  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平等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按法律規定處理。

  十、合同附件

  10。1、勞動合同一式兩件,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如有簽訂其他附屬協議,都視為本合同附件,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有出入的,按現行勞動法執行。

  10.2、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考勤管理制度、績效考核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培訓管理制度、就餐及住宿規定或規章制度、甲方發布的相關通知等,均屬本合同的附件,其效力與本合同條款同等。在合同履行期間內,修訂后的規章制度仍為本合同的附件。

  10.3、乙方認可其已經領取并閱讀了上述合同附件文本。

  十一、其他約定

  11.1、雙方在此簽訂的所有勞動合同,凡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應當本合同為準,雙方針對培訓或其他專門事項簽訂的協議除外。

  11.2、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原勞動單位或個人解除了勞動關系,并提供原單位的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且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我。由于乙方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單位追訴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11.3、甲方企業內公開發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除非該制度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或與本合同沖突,否則視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11.4、經甲乙方商定,乙方同意甲方根據身業務特點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加班并在業務談季補休。

  11.5、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因工作關系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或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保密事項時,具有保密義務。商業秘密是指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但不為公眾所熟知的,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其中,“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具體是指產品設計、程序、產品配方、制作工藝、制作方法、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招投標的標底及標書信息等。

  11.6、乙方確認在下列“緊急聯系人”在其處于聯系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為本人的受托人,該受托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乙方相關文書的權限。

  緊急聯系人姓名: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7、乙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或聯系電話聯系本人以及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或聯系方式。如以下通訊地址及聯系電話發生變化,乙方應當書面告知甲方,否則視為本合同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及家庭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11.8、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電話通知乙方領取《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乙方仍然不到甲方注冊辦公地領取的或無法聯系乙方的,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公司公告欄公布《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或甲方把《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郵寄給乙方本條(七)通訊地址。如郵件被拒簽或查無此人、地址不詳等情況被退回的,視為甲方已經送達,勞動合同解除日為郵寄日或公告日。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區(縣)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續訂勞動合同

  根據甲方需要和乙方要求,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____年。從___年___月 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經協商,變更原合同條款內容或增加原合同未盡事宜如下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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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書(含補充協議) 篇9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 名: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

  身份證/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第一種類型合同:

  ㈠固定期限: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㈡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完成時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崗位從事工程管理工作。本崗位否(是、否)屬于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工種。

  第三條 乙方的崗位職責、工作內容詳見崗位說明。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應按所在崗位和工作內容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六條 根據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經考核,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可以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考核及崗位變更按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確定工作時間按以下 第一種工時工作制執行。

  ㈠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且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㈡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計算周期為 (年、季、月),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㈢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乙方意見的基礎上,應采用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完成。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應報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期內,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乙方所在崗位發生工時制調整的,從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之日起變更。

  第九條 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工作時間的起止時間進行調整。

  第十條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但應保證勞動者的身體健康。

  第十一條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假、婚喪假、計劃生育假、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

  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資按以下第一種形式執行。

  ㈠ 計時工資:____________乙方的工資為____________元/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元/月。

  ㈡ 計件工資:____________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__ 。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__元/月。

  ㈢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資支付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__元/月。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加班費。

  第十四條 甲方每月18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第十五條 甲方依法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乙方應向國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費個人應繳部分及法定可代扣代繳的其他費用。

  五、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甲乙雙方按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七條 乙方應提交辦理社會保險所必需的真實資料。

  第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的參保手續。在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工傷或患職業病、生育、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甲方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乙方的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甲方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的實際情況,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二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勞動工具。

  第二十三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制度和職業危害防護制度;雙方應當嚴格遵守,嚴禁違章作業,防止事故的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七條 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㈠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㈡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㈢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㈣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㈤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㈥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㈠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㈡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㈣乙方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㈤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㈠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㈡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㈢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四條 甲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的,可以裁減人員。裁減人員的程序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之規定進行。

  第三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㈠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㈡在甲方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㈢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㈣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㈤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㈥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㈠本合同期滿的;

  ㈡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㈢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㈣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㈤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㈥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期滿,有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第二項約定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甲方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的事實發生后或者解除或終止的決定作出后的當日向乙方出具或依法送達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同意續延合同的,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十日通知對方并續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續簽的,不再約定試用期。

  八、經濟補償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四十一條 甲方違反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或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四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九、特別約定及其它事項

  第四十五條 乙方變更通信地址或手機、固定電話等其它聯系方式時,應當于變更發生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仍按本合同載明的乙方通訊地址或乙方最后一次告知公司的通信地址向乙方送達文件后,視為已送達。

  第四十六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㈠ 崗位說明

  ㈡ 培訓協議

  ㈢ 競業限制協議

  ㈣ 其它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含補充協議) 篇10

  勞動合同書(適用全日制用工)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名稱                                                      姓名                     

  住所                                                      性別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號碼    

  (主要負責人)                                                       

  聯系人                                                  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志是                                。

  (二)試用期為       (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乙方的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       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     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     元)或按                                                                                執行。

  (三)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    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        作業,可能產生           職業危害,甲方應采取                                    防護措施,并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    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抵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含補充協議) 篇11

  有限公司勞動合同書

  勞動合同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聯系電話:                                                                  

  乙方(職工)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件類型:           ;身份證件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為確立甲、乙雙方的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自愿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試用期限

  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試用期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     部門工作,擔任      崗位(工種)。

  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者職責是                                        。

  第四條 甲、乙雙方確認的乙方工作地點在           內。

  第五條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地點的,按照第七章“勞動合同的變更”規定辦理。

  第六條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按照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履行職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工作。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標準工時制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5天,每周正常工作不超過40小時,并且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八條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條 甲方執行法定及企業依法自行補充規定的休息、休假制度,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帶薪年休假日、產假等帶薪假期,并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的工資支付制度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實行計時工資形式,乙方的工資標準為每月         元。

  第十三條 甲方因乙方不能勝任工作而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有權按照乙方的新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標準,實行以崗定薪、崗變薪變。

  第十四條 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第十五條 甲方于每月15日發放乙方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乙方工資的所得稅由乙方自行負擔,由甲方代扣代繳。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乙方應繳納部分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乙方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照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第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傷亡的,其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及本省市的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乙方的福利待遇按照國家規定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和勞動紀律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勞動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一條 甲方按國家和本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并應切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第二十二條 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對女職工提供特殊勞動保護。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危及人身安全的,并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當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施工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甲方可以依法給予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變更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無法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意見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二)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三)勞動合同所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被廢止或者修改的;

  (四)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地點的;

  (五)甲方因乙方不能勝任工作,依法對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崗位和薪酬待遇進行變更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可以變更的情形。

  第二十八條 甲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10日內書面答復甲方并簽訂《勞動合同變更協議書》。乙方逾期不答復或者不簽訂《勞動合同變更協議書》的,視為乙方不同意變更勞動合同,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即《勞動合同變更協議書》)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五)以欺詐手段提供虛假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于:

  1、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資格證明、體檢證明等;

  2、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他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

  3、與其他用人單位保持勞動關系而未申明的;

  4、 對前用人單位負有競業限制義務未聲明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并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甲方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三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解除本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其它情形。

  (六)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甲方。 

  九、勞動合同終止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期滿乙方有本合同第三十三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規定的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而乙方不同意續訂外,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三十九條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十六條第(四)、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十、賠償責任條款 

  第四十條 本合同依法被確認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一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按照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薪酬等費用中予以扣除。

  第四十三條 乙方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雙方簽訂的保密和競業限制協議等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乙方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因此收到的損失。甲方受到的損失有權從乙方薪酬等費用中予以扣除。 

  十一、特別約定條款 

  第四十四條 服務期約定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另行訂立服務期協議,約定服務期;甲、乙雙方約定的服務期長于勞動合同期限的,除了甲方在勞動合同期滿時決定不再續延勞動合同外,勞動合同期限相應順延至服務期結束之日為止。

  第四十五條 商業秘密保護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系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內容:

  (一)技術信息。

  (二)經營信息。

  (三) 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應當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屬于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情形,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并不予支付經濟補償。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第四十六條 競業限制

  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二年內,乙方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或者自己開業生產、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離職之日起2年;競業限制范圍為       ;競業限制的地域為            。競業限制期間甲方將按月支付乙方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標準為每月人民幣      元,每月月底前支付。若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應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的,乙方仍需賠償損失。甲乙雙方也可以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競業限制協議內容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競業限制協議為準。

  第四十七條 規章制度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一并執行,乙方確認已經充分閱讀甲方的規章制度并愿意遵照執行。如甲方以后依法修改規章制度,則修改的規章制度自動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并依據最新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四十八條 兼職禁止

  乙方保證在在合同期間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兼職甲方以外的任何職務。乙方違反兼職的禁止約定,屬于嚴重違法規章制度、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甲方一經發現,有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并不予支付經濟補償。

  第四十九條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名義、設備以及工作上的便利條件,從事本勞動合同以外的活動或進行收取費用。乙方違反該約定,屬于嚴重違規章制度、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甲方一經發現,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不予支付經濟補償。

  第五十條 職務技術成果的經濟權屬歸屬

  乙方的職務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屬于甲方。乙方在離職時,須歸還甲方該技術成果的資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筆記、電子文件等。

  第五十一條 因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甲方有權選擇對乙方進行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并降低薪酬待遇;乙方拒絕參加培訓或者轉崗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不予支付經濟補償。

  第五十二條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要求,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報到并開始用工,乙方違反約定逾期不向甲方報到的,視為乙方解除本合同。甲、乙雙方在建立勞動關系前(即用工之前)解除本合同的,需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整。

  第五十三條 離職交接約定

  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3日內,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歸還甲方所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于:

  (一)乙方負責保管、使用或者在其控制范圍內的所有有關甲方的管理、經營和產品的文件、檔案原件及復印件;

  (二)甲方的供應商、客戶以及其他聯系單位和個人的名單和資料;

  (三)包含機房資料和信息的軟件、磁盤、硬盤、光盤、U盤等存儲設備;

  (四)甲方為乙方配備的工作工具、工作服、儀器儀表、設備及其他辦公用具等;

  (五)其他:                                       。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交接義務的,甲方有權暫時不予支付乙方經濟補償;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超過3日仍拒不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工資、獎金、經濟補償等費用中予以扣除;工資、獎金、經濟補償等費用尚不足以彌補損失的,乙方仍需賠償損失。

  第五十四條 告知義務和真實性保證

  乙方確認,甲方已經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同時,乙方也已經向甲方如實告知了本人基本情況,保證其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交的所有個人資料和以下聲明的真實性;如乙方提供的資料和聲明違反真實性,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不予支付經濟補償。

  乙方聲明如下:

  (一)本人畢業院校:                           。

  (二) 本人應聘時的最后學歷:                。

  (三)本人不存在與前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和競業限制義務。

  (四) 本人身體健康,不存在職業病和其他不適合工作的疾病。

  (五)其他:                                 。

  乙方并保證其在工作期間提供給甲方的所有資料的真實性,如果乙方在工作期間提供資料違反真實性,屬于嚴重違法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不予支付經濟補償。

  第五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認定

  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的,應當以甲方下發的加蓋公司公章的《加班通知書》為準;除此之外的乙方任何加班行為,均不屬于“甲方安排乙方加班”。

  第五十六條 損失追償和重大損害的認定 乙方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甲方有權從乙方工資、獎金、經濟補償等費用中予以扣除;工資、獎金、經濟補償等費用尚不足以彌補損失的,乙方仍需賠償損失。

  乙方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是指對甲方的利益造成        元及以上的損失。 

  十一、通知和送達

  第五十七條 乙方確認,甲方有關文書在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填寫的住址為甲方的郵寄送達地址,甲方以EMS或者掛號郵寄至該地址的,經過10日即視為送達。 

  十二、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五十八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五十九條 本合同所指的勞動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等內容。

  第六十條 本合同生效前雙方已經簽訂的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失效。

  本合同生效之前簽訂的其他有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于《培訓、服務期協議》、《保密及競業限制協議》等,下同)繼續有效,與本合同約定條款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但是續簽勞動合同的,與本合同約定條款不一致的,以其他協議約定為準。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簽訂的其他有關協議文本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其他有關協議為準。

  第六十二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特殊條款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的性質屬于以下          情形:

  1、新簽訂合同:本合同屬于甲、乙雙方之間第一次簽訂的勞動合同;

  2、續訂勞動合同:本合同屬于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3、變更合同:本合同屬于甲、乙雙方對原勞動合同的變更合同。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聲明:乙方確認甲方已經將本勞動合同文本一份交給乙方本人持有,乙方特此聲明。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含補充協議) 篇12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住址: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

  家庭電話: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起止日期: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訂立條件

  第一條乙方保證符合甲方如下錄用條件:

  (1)崗位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經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它任何單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關系。

  二、合同期限

  第三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四條合同期限前____個月為試用期。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部門從事______崗位工作。

  第六條甲方根據經營情況和乙方工作業績能力表現,可以變更或調整乙方的職位和工作內容。

  第七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八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十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遇節假日可以微調發薪日期。

  第十二條乙方試用期的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稅前),轉正后的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稅前)。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十三條乙方任職不同的職位和不同的級別享受相應的工資和獎金。甲方將根據乙方的業績、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獎金。

  第十四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標準,但不可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七條乙方依法享受各種休假期間,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規章制度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費用。其中單位應繳部分由甲方繳納,個人應繳部分由乙方繳納,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為扣繳。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二十四條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勞動工具。

  第二十五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二十六條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崗位規范、工作流程、操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第二十七條甲方根據工作的需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技能、技術培訓和職業道德、勞動安全衛生等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教育。

  八、勞動紀律

  第二十八條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履行所從事職位的職責;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規范;愛護財產;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三十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三十一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相關內容亦相應變更。

  第三十二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勞動記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五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六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三)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八條乙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乙方參與甲方項目的,在項目結束后方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如在項目未結束時辭職,乙方應當根據甲方項目管理辦法的規定處理。甲方無項目管理規定的,乙方應以其最后一個月的全部工資和獎金承擔賠償責任,并賠償對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第四十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四)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并且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條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果勞動合同到期,甲乙雙方簽訂的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未到期,原勞動合同有效期順延至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到期為止。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簽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個月。

  第四十五條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四十六條下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1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

  (六)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以乙方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標準,按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第四十八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九條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請,經甲方批準后,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甲方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在乙方辦理好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五十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不辭而別,或者辭職未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或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除以其最后一個月的全部收入作為賠償金外,應按其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一條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或拖延工作時間的,除非甲方認為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否則視為乙方辭職,甲方可通知乙方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第五十三條乙方確認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四條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均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五條甲乙雙方簽訂的《職位說明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六條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競業限制約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含補充協議) 篇13

  訂立合同雙方:

  招聘方: (企業,事業,機關,團體等單位的行政)簡稱甲方

  受聘方: (合同制職工)簡稱乙方;

  甲方招聘合同制職工,按有關規定,已報請有關部門的批準(或同意).甲方已向乙方如實介紹涉及合同的有關情況;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勞動手冊.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 年(或 個月),從 年起至 年 月 日止.

  (沒有一定期限的合同或以完成一項工作的時間為期限的合同,應注明"本合同無一定期限"或"本合同以某一工作完成為屆滿期限.)

  第二條 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 個月(或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限的長短,有關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有關部門無規定的,由招聘方根據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實際水平確定.)

  第三條 職務(或工種)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 職務(或從事某工種的工作).

  第四條 工作時間

  每周工作六天,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時間為八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為期限的合同,工作時間由雙方商定.)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月薪為 元.試用期滿后,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評定,根據所評定的級別或職務確定月薪.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時間為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確定報酬.實行計件工資的,按計件付酬.)

  〈二〉 乙方享受的崗位津貼和獎金待遇,與同工種固定職工相同.

  第六條 生活福利待遇

  (一)補貼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費補貼、糧食補貼、取暖費補貼等與固定職工相同.

  (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節日假、婚假、產假、喪假與固定職工相同。工作滿一年以上需要探親的,可享受____天(不包括路途中的時間)的探親待遇,工資照發,路費報銷.

  (三) 特保兒費:乙方享受特保兒費與固定職工相同.

  第七條 勞動保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勞動保護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乙方患病、傷殘、生育等待遇以及養老保險辦法

  (本條國家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無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第九條 政治待遇和勞動紀律要求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職工一樣的權利,如參加民主管理企業的權利,參加黨、團組織和工會的權利等.

  (二)訂立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乙方,在擔任領導職務以后,如職務是有任期的,在勞動合同期限短于領導任期的情況下,可以將合同期限視為領導職務的任期;如果職務是沒有任期的,可以視為改訂沒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三)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堅持出勤,積極勞動,保證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

  第十條 教育與培訓

  甲方應加強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工作和生產的需要進行業務、職業技術培訓.

  第十一條 勞動合同變更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勞動合同: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并不因此而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

  3.由于甲方單位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

  或由于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了工作任務,性質;

  4.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 在合同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

  1.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2.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單位內工種之間,機構之間);

  3.發生不超過一個月時間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調動、調換訂立沒有一定期限勞動合同職工的工作;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

  (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國家主管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商定.雙方議定條款不得違反法律和政策的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解除勞動合同,除因乙方違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單位管理章程的規定被開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的以外,甲方應按規定發給辭退補助費和支付路費.

  解除勞動合同時,雙方應按規定辦理解除手續.甲方應按規定將解除合同的情況報告有關機關核準.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故辭退乙方,除應發給辭退補助費和路費外,應償付給乙方違約金 元.

  〈二〉甲方違反勞動安全和勞保規定,以致發生事故,損害乙方利益的,應補償乙方的損失.

  〈三〉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應賠償甲方為其支付的職業技術培訓費,并償付給甲方違約金 元.

  〈四〉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操作規程,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按處理固定職工的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四條 其他事項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單位主管機關或勞動合同的管理機關請求處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報主管機關,勞動合同管理機關(本合同如經公證,則應交公證處留存一份)......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 (行政公章)

  代表人: (蓋章)

  乙方: (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含補充協議) 篇14

  甲方(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______方式(選擇一項)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合同期滿后,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本合同從期滿之日起自動向后順延30天。30天到期后雙方仍未就新的合同達成合意的,本合同終止履行。

  B、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__.______若乙方實際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開始工作時間為本合同實際起始時間;同時,到期終止時間自動向后或向前延展。

  二、試用期

  1、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______(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2、錄用條件為:

  A、文化知識;B、身體狀況;C、勞動技能;D、工作能力;E、團隊精神;F、其他.

  3、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崗位(工種)的工作。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標準。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須同意甲方對乙方工作工作崗位的調整:

  (1)甲方根據經營需要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長假被別人取代工作崗位的;

  (4)其他原因確實需要調整工作崗位的。

  2、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以下情況,甲方有權變更乙方的地點:

  (1)甲方經營場所變更的;

  (2)由于甲方的經營需要須變更乙方工作地點的;

  (3)以上情況若乙方拒絕變更工作地點的,甲方可視其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______項工作制度。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喪、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1、按照按勞分配的原則,甲方的工資結構為基本工資+獎金+補貼,乙方的基本工資為______元,其試用期的基本工資為______元(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獎金和補貼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績效而定。合同期內,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若甲方未按時支付或乙方認為甲方未按時支付的,則視為甲方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資日期。

  2、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發放時間為______.

  六、保險福利待遇

  1、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乙方須在入職時向甲方交齊相關辦理社會保險的資料。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及甲方實施辦法執行。

  3、甲方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以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培訓和勞動紀律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定和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并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2、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病危害的預防工作。

  3、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4、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5、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范和管理。

  6、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如在績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后經培訓仍被考核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且不負經濟補償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按規章制度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或用工單位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經歷、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等;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第八點第2點約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甲方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3)乙方退休、退職、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4)甲乙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本合同第八點第3點規定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于本合同第八點第4點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8、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部門副經理以上級別需提前6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但乙方所承擔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無法交接,馬上離去會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暫不能解除勞動合同;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在被審查期間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9、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10、本協議期滿,即行終止,任何一方需要續訂合同時,在合同終止前一個月,經過對方同意后,可辦理續簽手續。

  11、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2、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八點第5點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下列費用:

  (1)甲方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方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雙方對遞減計算方式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十、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1、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系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當事人的秘密)和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等)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2、補充條款:(根據需求調整內容)

  (1)若因工作需要在項目現場工作時,工作時間及地點按項目管理制度執行。

  (2)甲乙雙方行使本協議中約定的解除權時,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果對方拒絕簽收時,應有兩個以上在場人在書面通知上簽名作證,即視為送達對方(在場人可為本公司其他聘用人員)

  (3)甲方采取無紙化辦公,乙方應定期閱讀公司內網中發布的各項通知及規章制度,并嚴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規定》、《員工手冊》、《職位說明書》及其他內部規章制度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悉并認可。

  十一、勞動爭議的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可以想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3、雙方事后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4、乙方同意,在其處于聯系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托本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系人”作為乙方的受委托人,該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5、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含補充協議) 篇15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選擇其中一項并填寫完整) :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 工作為期限。

  2、本合同包含 個月的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 路 號 。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 部門(或崗位)擔任 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并按調整后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1天。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 元;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 。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九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系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 (具體部門、職務)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60日仍未與甲方辦理交接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發放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含補充協議) 篇16

  甲方:

  住所:

  聯系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

  聯系方式:

  根據我廠全員勞動合同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法定代表人與共同協商,雙方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其內容如下:

  第一條合同期限

  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年個月。

  第二條試用期限

  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年個月。

  試用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進行考核,如經考核乙方被認定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

  1.乙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或者未能通過甲方的試用期考核和表現評估,或被認定為不能滿足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要求或崗位說明中規定的崗位職責的;

  2.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對影響勞動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況有隱瞞或虛構事實的,或在應聘時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提供虛假學歷證書、虛假職業資格證明、假身份證、假護照、假戶籍證明等個人重要證件以及虛假或偽造的離職證明、體檢證明等;對工作履歷、知識、技能、業績、健康等個人情況說明與事實明顯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等填寫內容不真實的,或沒有如實說明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情況的;

  3.乙方與其他公司存在未盡法律義務,或與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糾紛尚未處理完畢可能影響工作的;

  4.在甲方指定的機構所進行的體檢結果不符合本行業所規定的衛生標準和體檢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適合從事勞動合同約定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5.乙方曾受到其他公司書面警告或辭退等嚴重處分而在應聘時未

勞動合同書(含補充協議) 篇17

  勞動合同書

  用人單位(甲方):鹿邑縣鹿邑飯店

  員工姓名(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系。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商定,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的工作崗位(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對乙方的勞動報酬,實行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甲方保證遵守法律規定。

  七、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頂。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遵照法律規定。

  九、其他約定

  (一)雙方在此之前簽訂的所有勞動合同,凡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應以本合同為準,雙方專門針對培訓、商業秘密保護、競業限制、購房等個別事項簽訂的協議除外。

  (二)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與勞動合同相關的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三)甲方在企業內公開發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除非該制度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或與本協議相沖突,否則視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四)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有抵觸的,按現行勞動法規執行。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涂改或冒簽無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含補充協議)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人員的有關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總則

  1.應乙方聘請,甲方同意從內地選派_________名勞務人員前往香港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勞務人員(以下簡稱勞務人員)在香港工作期限為_________個月。

  3.勞務人員的年齡為_________至_________周歲,并具有_________畢業文化程度。

  4.勞務人員須身體健康,須經內地縣級以上醫院體格檢查(包括肺部X光檢查)合格。女性人員臨赴港前應提交縣級以上醫院的未孕證明。

  5.勞務人員須在技術專業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并經乙方考試或其他形式考核認可方可派出,考試或考核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與甲方勞務人員個人之間所簽訂的雇傭合約必須采用香港有關當局規定的標準合約《聘用外地雇員的雇傭合約》,該合約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工資和其他待遇

  1.勞務人員與香港當地雇員實行同工同酬的原則。本協議雇傭的勞務人員底薪為:工種_____________;人數_________;每人月工資_________(港幣)元。

  2.乙方對勞務人員工資每月結算一次。乙方須以自動轉賬方式將工資直接存入以勞務人員名義開立的銀行賬號內。

  3.勞務人員除上述薪酬外,還享有與當地同等職位雇員一樣的獎勵、增薪和其他應有的福利待遇。如果同一公司內并無相等的職位,則與其他公司相等職位的本地雇員相等。

  4.協議期內,若因企業臨時停產、息業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勞務人員暫時不能工作,乙方須照常支付該期間內的基本工資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協議,乙方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資作為代替通知金。

  第三條 工作時間、休假及加班待遇

  1.勞務人員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6天,超時工作,乙方須按香港現行勞工法例及當地同等人員標準付給勞務人員相應的報酬。

  2.勞務人員享有香港法定的有薪節、假日。節假日加班與當地雇員享受同等待遇。

  3.勞務人員服務滿一年,可磧兇釕?天有薪年假。

  第四條 勞保福利待遇

  1.乙方負責為勞務人員提供適當的住宿,住宿條件須符合香港有關規定并經甲乙雙方共同核定。

  2.勞務人員由于受雇及在雇傭期內遭遇意外而受傷、患上職業病或發生有關醫療事宜,乙方應負責一切必需的醫藥費及住院費,并支付補償。此條款自勞務人員抵港之日起生效。

  3.勞務人員享有與當地人員同等的醫療服務和職業意外、人身意外及職業疾病醫療保障,由乙方按照香港現行法例負責購買保險及承擔所需費用。

  4.如醫生證明勞務人員因生病或受傷不適宜再繼續受雇,乙方便應將勞務人員遣返并立即通知甲方,并承擔有關費用及傷遣費。

  5.勞務人員在協議期內發生意外,乙方須按保險條例負責為勞務人員向保險公司索賠。如意外死亡,乙方須負擔將勞務人員遺體及個人物品運返其居住地的運輸費用。

  6.勞務人員工作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由乙方免費提供。

  7.勞務人員在香港工作的所有稅收,均由乙方負責申報,按香港現行稅法執行。

  第五條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 )負責在內地初選所需各類勞務人員,安排時間由乙方面試考核;

  (2)負責安排核定人員到縣級以上醫院檢查身體,辦理體格合格證明書;

  (3)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出境的一切手續;

  (4)教育勞務人員嚴格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德,遵守協議和乙方有關的規章制度。

  2.乙方責任

  (1)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入境、工作安排、居留許可等手續并承擔所需費用_________港幣,此費用自簽約時交付;

  (2)乙方負責勞務人員體檢的費用;

  (3)乙方負責勞務人員從內地居住地至香港及于合約終止或屆滿時返回原居地的旅費;

  (4)負責協議期內對勞務人員在香港期間的管理;

  (5)負責勞務人員滿一年后延期簽證費用,該項費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香港簽證處當時的規定支付;

  (6)負責在規定的4天內安排因停產、息業、破產、或其他原因被解雇的勞務人員返回內地。

  第六條 勞務人員的責任和人員的更換

  1.勞務人員的責任

  (1)必須遵守香港現行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本協議的條款;

  (3)協議期內,不準私自變換工作另行求職或兼職;

  (4)不得與任何人發生借貸關系;

  (5)協議期滿,必須按時回內地,不準以任何理由滯留不歸;

  (6)遵守廠規和公司規章制度,不準罷工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2.人員更換,如發生下列情況,經甲乙雙方確認后,可以遣返或更換人員:

  (1)勞務人員申請與香港居民、永久性居民或游客結婚;

  (2)涉及非法或不道德行為,不宜繼續工作;

  (3)不履行或破壞協議;

  (4)懷孕;

  (5)因病需長期治療,不能繼續工作。

  3.屬以上(1)~(4)款的情況,如與乙方有關,路費及所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如與乙方無關,路費由被遣返的勞務人員自負,屬第(5)款的情況,路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協議的生效、終止和延長

  1.本協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按雙方簽字之日起并經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生效,有效期從勞務人員進入香港之日起兩年內有效。

  2.協議到期如需續約,甲、乙雙方需提前兩個月協商續訂。勞務人員到期后須返回內地;續約后乙方所需人員,甲乙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作出安排。

  3.協議生效后不準單方面終止。如單方違約,須支付對方為此而付出的費用并加付工人一個月工資。

  4.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雙方可協商終止協議:

  (1)香港新的法律、法規、條例以及香港政府新的政令使得協議為非法或本協議規定的勞務人員不能繼續受雇;

  (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等)使得協議無法執行。

  本協議如在上述情況下終止,乙方則負責安排勞務人員回內地并負擔所需費用。

  第八條 仲裁

  因執行本協議所引起的任何爭議,由簽約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仍不能解決,將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方所在地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為最終裁決,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含補充協議) 篇19

  甲方:(用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到____年___月___日,因為乙方施工達不到甲方要求不遵守甲方規章制度或者其他原因,甲方有權單方面內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條 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____________(工作地點)從事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崗位、工種。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按照甲方和客觀簽訂的合同按時完成施工。

  (四)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達到國家或者行業現行的工程質量規定的驗收標準。

  (五)工程質量不合格,乙方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驗收標準

  第三條 勞動報酬

  勞務費用計算以現場實際發生的工作量為準,詳見本工程項目的勞務費用詳見附件:《勞務費用一覽表》。其單價已綜合包括完成該作業項目所需全部勞務用工費用,單價不做任何調整。

  第四條 勞動報酬支付

  乙方施工超過項目工程總量的50%甲方支付30%的生活費用,乙方施工完成甲方驗收合格一個星期之內支付完所有的工費。所有費用以支付后的收據或者轉賬憑證為準。

  第五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5日內為乙方辦理工程款結算和移交手續等其他事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期滿的,工程款結清自動終止;

  2、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3、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四)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提前15天協商勞動合同續訂事宜,協商一致的,續訂勞動合同。

  第六條 安全責任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由于施工是采取按量施工結算安全責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自己購買醫療保險,由雇主為其購買人生意外保險。包括:乙方在其他個人或者公司施工,乙方的安全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在施工場地之外發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在施工期間甲方有權利制止違章作業和操作,乙方應該遵循國家或行業的安全法規,由于乙方疏忽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擔安全責任和經濟損失。

  第七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雙方確定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2、向公司申請調解。

  3、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處。

  第八條 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和未經事宜,可以做補充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書(含補充協議) 篇20

  

  

  

  

  

  用人單位(甲方):                                         

  地          址:                                              

  職    工(乙方):_                

  身份證號碼:_                   

  使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仔細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雙方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合同條款。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勞動合同專用章) 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名方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是需要雙方協商確定的,必須填寫清楚;不須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

  四、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在“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中列明,或另行簽訂其他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五、本合同書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必須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必要時送鑒證機構鑒證并增加一份由鑒證機構留存,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招(聘)用______     _____(乙方)為職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相關有效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免試用期。

  第二條:工作內容

  1、乙方的工作地點:初期為      ____,因業務需要乙方須接受甲方在所屬集團公司內部單位之間調動的要求,因此而發生工作地點的變動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2、乙方的工種或職務:_ _______      _____。

  3、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經雙方協商后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勞動報酬

  1、試用期滿后,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的工資,由本薪、生活津貼、績效獎金等部份組成。其中績效獎金為浮動獎金額,甲方可根據單位經營狀況調整績效獎金額; 其它為固定工資額,其總額為             元/月。

  2、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3、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次月的第十日。

  4、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乙方工資。

  第四條:社會保險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退休養老、工傷、失業、醫療、生育等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金。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死亡,其治療期間或醫療終結后的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省、市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按甲方為乙方所辦理的社會醫療保險規定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1、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因生產或特殊原因需要,甲方可要求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公休假、法定假日工作。因延長工作時間,或在公休假、法定假日工作的,甲方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勞動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2、在本合同期內,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變更,按新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3、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婚喪假、產假和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4、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可給予乙方同等時間補休,但補休后不再支付加班工資;無法安排補休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第六條:勞動保護

  1、甲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第七條:勞動紀律

  1、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愛護甲方的財產,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2、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在合同到期后五年內不得泄漏公司的商業秘密和披露公司的技術資料,如有違約,甲方有權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而不支付任何補償金;

  ①在試用期內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

  ②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除名、辭退條件的;

  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秘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若符合國家規定的經濟補償規定時,甲方須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①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與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③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④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5、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以上第4項規定解除本合同:

  ①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后被確認為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②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③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④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①在試用期內的;

  ②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③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7、除上述第6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滿三十日即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因此由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8、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12個月乙方的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9、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本合同到期任何一方不再續約時,應提前一周通知對方,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合同到期前12個月乙方的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第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和省、市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第十一條: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1、  甲方將雙方簽約前乙方在甲方集團其他單位的工作年限視為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并從簽約之日起連續計算。

  2、  自本合生效之日起,乙方與本集團其他單位簽訂之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

  —————————————————————————————————————————

  —————————————————————————————————————————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含補充協議) 篇21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員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立勞動關系,保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款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合同中法定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2、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為 個月。其中試用期 個月,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滿自行終止勞動關系。如甲方生產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訂勞動合同(續訂合同時不在實行試用期)

  3、 本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上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乙方的工作時間,依其工作性質按下列第一或第二款確定:

  1、實行標準時工作制

  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乙方上下班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甲方采用集中工作、集中輪休、集中休息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二)乙方按甲方的內部制度規定,享有休假和福利待遇。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日前未工資發放日;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的工資報酬按下列第 款確定:

  1、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同崗位的80%.

  2、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按崗按績效取酬。

  3、甲方實行計件工資的崗位,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4、甲方實行工資承包的崗位,乙方的工資按照甲方用人部門的承包協議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制訂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保護用品及其他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七、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即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已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合同期限的;

  3、勞動合同職業培訓教育網司與職工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4、在合同期內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

  5、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們法院宣告死亡和失蹤的;

  6、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7、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8、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情形。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三)乙方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經常遲到、早退和有曠工行為的;

  3、故意違反操作規程,給公司生產設備和生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的;

  4、嚴重失職,以崗位便利謀取私利對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影響和損失的;

  5、偷盜公司財物或涉毒、賭博被查處的;

  6、行兇打架、或以暴力傷害他人的;

  7、請人代工的;

  8、在崗員工兼任第二職業或從事經營活動為自己創收謀利的;

  9、以弄虛作假手段建立勞動關系的;

  10、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或不接受崗位調整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的,可依法定程序裁員,裁減人員自裁剪之日起,其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符合第七條第(三)款條件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員工本人要求解除除外);

  5、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由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公司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法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九)當乙方在勞動合同期滿后,經用人部門或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由用人部門或用人單位向公司人事部門申報審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

  八、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工傷、生育保險。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婚喪假、女工孕、產期待遇以及接觸和終止勞動合同時的經濟補償金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及因工或因病死亡應享受的待遇均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住院或因工負傷醫療期的待遇按國家政策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 由于當事人乙方的過程,造成合同不能完成履行,由有過錯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二)當事人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利用,在取得有關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擔責任。

  (三)乙方由于工作或生產的需要,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崗位或者專業技術培訓的,當乙方違反培訓協議時,按培訓協議條款執行。

  (四)在公司涉及公司秘密和關鍵技術的核心崗位的員工解除勞動關系后二年內不得從事與公司相同職業的工作,公司二年內以本地最低工資按月支付保密費。如果乙方在保密期內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追究連帶賠償責任。

  十、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甲方應將企業規章制度明確告知乙方。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依法訂立后,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雙方協商簽訂的培訓協議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具有同等約束效力。

  一、因乙方擅自離職,致使公司重要文書和法律文書無法當面送達時,按地址 郵編 收信人 當面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證機關(蓋章) :_______________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合同鑒證日期: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含補充協議) 篇22

  聘用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_________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_________從事相關工作,經甲、

  一、聘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二、乙方應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內履行以下義務:

  1.工作崗位:_________。

  2.職責范圍和要求:_________。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遵守安全 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后,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現金的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

  3.甲方支付乙方必要的勞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四、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情節較為嚴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須撤崗,又無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

  五、有關乙方聘用期間的因病、非因工負傷、因工負傷等保險福利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六、有關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產生的爭議由甲方人事部門和工會組織共同負責調解;調解不成, 任何一方可提請__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七、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其他甲、乙雙方商定的事項:_________。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方簽(章)后生效,合同期限屆滿,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自然終止勞動關系。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勞動服務公司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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