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裝商鋪租賃合同書(精選19篇)
豪裝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信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門面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門面房的位置、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門面房位于改造后的武昌區徐家棚商場內,門面編號:__,面積為:__。
2、該門面房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
第二條租賃期限、用途:
1、本合同租賃期限為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正式交付門面房于乙方使用的時間是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租期屆滿,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賃期屆滿個月之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3、本門面房租賃用途: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同押金、租金、租賃期相關費用及稅金:
1、合同生效以后,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元。合同期屆滿,如乙方沒有申請續租,甲方應于合同屆滿之日起___日內退還乙方全部押金。
2、乙方應按月交納租金,租金為:___元月,標準是:________。
3、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4、乙方須對自己的經營行為負責,依法按時交納應由其負擔的各項稅費;
第四條房屋維修及改造:
1、甲方承擔租賃物的維修義務。租賃期內,甲方主動提出維修的,須提前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配合。
2、乙方應合理使用租賃物,因使用不當造成甲方損壞的,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對租賃物進行改造需經甲方書面同意,改造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未經同意擅自改造的,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五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租賃物;甲方出售房屋,須在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2、經甲方同意,乙方可將租賃物轉租第三人。有關轉租的條件及程序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六條雙方保證條款:
1、甲方保證本合同及《附屬設施清單》所列設備、設施及有關照明、供水、消防等公用設備的正常使用安全。
2、甲方保證按乙方要求提供滿足乙方經營需要的車位,并確保該車位的正常使用。
3、乙方應保證自己具有合法的經營資格,不得無證經營、違法經營。
4、乙方保證在商場內不安排廚房、不破壞商場內的一切設施設備。第七條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法定的不可抗力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政府統一規劃或自然災害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一方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責令關閉的。
任意一方根本違約,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惡意拖欠或不支付到期租金的。乙方利用租賃物進行非法活動的。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租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書面通知甲方:
甲方沒有按合同約定提供相應設施設備或提供的設施設備不能滿足乙方經營的正常使用需要的。
甲方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或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違反本合同內容,應承擔違約金:_____元,如造成對方損失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協議內容作為本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糾紛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提供房產證、身份證明等文件,乙方應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上述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字日期:
豪裝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乙方租用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門面房一間,面積 平米左右(一層),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門面房內附屬設施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 號)租憑費用為________元(大寫__萬__仟__佰__拾__元整)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交清房租。
三: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向甲方交付________元押金(不計利息),合同期滿押金退回。
四: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從事違法和國家法律法規不允許的經營活動。乙方要搞好防范措施,安全用電。如乙方管理不善,出現火災、水災等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要負責賠償(因房屋本身原因或不可抗力除外)
六:乙方租賃房屋期間要保持房屋結構設施原樣,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進行隨意改造。如需要改造,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損壞設施由乙方負責維修。租賃期間,水、電費及由乙方經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按規定繳納。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許可不能轉租他人。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聲明是否續租。如乙方繼續租用,雙方重新商定租賃事項,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續租,甲方有權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中在房屋門上張貼出租廣告。合同期滿,乙方房屋原樣交付甲方,乙方可以在房屋門側張貼遷址廣告一個月。
八:甲方在合同期內如因其它原因需要出售房屋,需提前三個月書面告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九: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十: 如有其它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
一:此合同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豪裝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在自愿、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1.甲方現自愿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 號門面經營權租賃給乙方,租期從 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 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期 個月。
3.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范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2. 雙方議定每年租金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總計租金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在簽本協議時乙方應予一次性付清。
二、雙方應盡的義務與所得的權利:
1. 租貸期間,乙方應負責按時繳交一切稅收、經營費用(包括:稅務、治安、衛生、市場物業管理費和水電費等),逾期不繳交造成的一切罰款和其他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
2. 租貸期間,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3.租貸期間,商鋪經營權屬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干涉或者有中途轉讓、轉租、終止協議等違約行為,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4.租貸期間,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災害)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為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5.租貸期間,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6.租貸期間,乙方對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甲方應進行監督和審查并及時提出意見。
4. 租貸期間,乙方不得私自將商鋪轉租,若要轉租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妥當,方能轉租。并向第三承租方交代清楚交納稅收費用情況,以免引起第三承租方與甲方的糾紛。
三、其他事項:
1.甲方將商鋪租給乙方經營,商鋪內所有所有設施(包括:滅火器、電器開關插座等)和有關證照、繳費簿等,乙方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損壞,乙方應予補辦或賠償(乙方自設除外)。
2.乙方承租商鋪,只能按市場規定經營范圍經營,不得利用商鋪搞詐騙和其他非法活動,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應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若由乙方引起災害,其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賠償。
4.租貸期間,乙方欠下的債權、債務與甲方和商鋪無關。
5.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下一年的優先租貸權。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每份共3頁,甲、乙方各持一份,作為依據,本協議在乙方付款雙方簽字后即時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任何一方違約,都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處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豪裝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在自愿、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內容
1、甲方將位于 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
2、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房屋及單獨的水電并保證暢通,水電費用乙方自付。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其它費用、付款方式及時間
1、租賃期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年;
2、租金支付方式,按年度支付。
3、電費按日常實際使用數(計量)自行交費。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保證出租前房屋完好并能夠正常使用。
(2)對乙方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必需經甲方同意方行。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進行經營。
(2)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擁有合法使用權。
(3)按合同內容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4)乙方在租賃期內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負責。
(5)乙方在租賃期內的一切債權債務都不能以甲方的租賃門面為抵押。
第五條續租
1、在本合同期滿后,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續租權。
2、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并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六條其它
1、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代表人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后的一方即成為本合同當然執行人,并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違約
1、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2、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所有租金屬于乙方違約,甲方有權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第八條 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將賠償另一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2、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年 月 日
豪裝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5
委托人(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中介人,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實現委托中介服務事項,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信、有償的原則,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協議:
1.委托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中介服務權限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酬金的數額和支付時間:甲方全部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項,可得酬金_____________元。
4.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未全面履行本合同,都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酬金______%的違約金。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由違約方賠償。
5.合同的有效期限: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全部事項清結時終止。
6.糾紛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如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通過_____(仲裁、訴訟)途徑解決。
7.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_
豪裝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6
出租方(甲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職務:
聯系電話: 聯系
電子郵箱:
承租方(乙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職務:
聯系電話: 聯系
電子郵箱: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章的規定,就乙方租賃甲方商鋪開展小型餐飲服務經營活動,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商鋪情況
(一)商鋪基本情況
1.商鋪坐落: (下稱“該商鋪”)。
2.產權證編號: (見附件一)。
3.權利人: 。
4.建筑面積: 平方米;使用面積 平方米;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二。
5.商鋪使用性質: 。
6.甲方系該商鋪的 【房地產權人/擁有出租權的代管人/轉租出租人】。
(二)該商鋪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三、四中加以列明。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商鋪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商鋪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租賃用途
乙方租賃該商鋪作為 使用。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該商鋪租賃期為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租賃期滿時即終止,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商鋪的,則應于租賃期屆滿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支付限期和方式
(一)雙方約定,該商鋪租金計算方式為:
。
(二)雙方約定,該商鋪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為:
。
第五條 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一)甲、乙雙方約定,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商鋪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 個月的租金,即人民幣 元(大寫: )。甲方收取保證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二)商鋪租賃保證金的保證事項:
1.因乙方過錯造成該商鋪本身及相關甲方所屬設施、物品的損害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時的付款及相關違約責任。
3.乙方承諾在開展經營活動之前依照法律規定取得營業執照、相關許可證及審批手續,并嚴格守法經營。
4.乙方承諾在本租賃合同因租期屆滿而終止的,在合同終止以前辦理完成將相關營業執照、許可證等注銷或遷往他處的手續;其他任何原因終止的,則在終止之日起 日內辦理完成上述手續。
5.乙方應遵守的本合同約定的消防安全責任。
6.乙方存在違反本合同任何約定的其它行為,導致應由乙方承擔的違約或賠償責任或其他費用。
7.本合同約定的由乙方承擔的其他費用。
乙方違反以上第3、4、5之承諾的,甲方有權全額沒收保證金;違反其他保證事項的,甲方有權直接將應由乙方承擔的金額在保證金中扣除。保證金沒收或扣除后不足以抵扣乙方應承擔的金額或甲方受到的損失的,乙方應承擔進一步的支付或賠償責任。
甲方應在沒收或扣除保證金后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內補足保證金。
本合同終止后,甲方收取的商鋪租賃保證金扣除應由乙方承擔的金額外,剩余部分應于乙方充分履行完畢全部義務后 日內無息歸還乙方。
(三)租賃期間,物業管理費由 方承擔。
(四)租賃期間,乙方使用該商鋪所發生的水、電、燃氣、停車、通訊、網絡、有線電視、餐廚垃圾及廢油處置,及其他與乙方經營活動直接相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為辦理營業執照、許可證及相關審批手續而進行的裝修、設置附屬設施及設備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其他費用承擔約定:
甲方承擔:
。
乙方承擔:
。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有權知曉乙方對該商鋪的裝修施工情況及使用該商鋪的實際用途。
(二)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該商鋪的房地產權證。如果該商鋪屬兩個及兩個以上權利人共有的,則須出示共有人同意出租的書面證明或由全體共有人作為出租方簽訂本合同。
(三)甲方必須配合向乙方提供辦理營業執照、許可證及相關審批所需的材料,并確保其真實有效。
(四)如甲方是該商鋪的擁有出租權的代管人,應向乙方出示證明其有權出租該商鋪的相關權利人的書面授權材料;如甲方是該商鋪的轉租出租人,應向乙方出示證明甲方的出租方同意轉租的書面授權材料,或由甲方的出租方在本合同上書面確認同意。
(五)甲方應于租賃期起始日前按附件三、四的標準向乙方交付該商鋪,交房時雙方應書面簽署《商鋪交付確認書》。
(六)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商鋪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應盡力減少對乙方使用該商鋪的影響。
(七)因甲方提供的商鋪及其附屬設施不符合安全要求而導致乙方或乙方的消費者受到人身或財產損害,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的消費者向乙方主張賠償的,乙方在賠償后有權向甲方追償。
(八)甲方承諾該商鋪 【已/未】設定抵押。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使用該商鋪,并根據約定的用途對該商鋪進行裝修,但不得破壞商鋪主體結構。乙方對該商鋪的裝修必須遵守裝修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和相關消防規定。租賃期限內,附件三、四所列的交房時已有裝修、附屬設施和設備的維修、保養由甲方負責,交房后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的設施設備由乙方自行負責維修和保養,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二)租賃期限屆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的權利。
(三)除本合同附件四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需向有關部門審批的,應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
(四)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致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不得將該商鋪供任何人進行居住。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備案)而未核準前,不得改變約定的商鋪使用用途。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該商鋪,不得將該商鋪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商鋪進行交換。
(六)乙方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物業管理和與餐飲服務經營相關的規定,經營內容與許可項目范圍一致,不得超越許可項目經營。同時經營過程中,積極按照T/SRCA-01-20__《小餐飲店管理規范》(該標準進行修訂的,以最新版本為準)推動標準化建設與管理。
(七)乙方不得將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該商鋪,不得擅自移動或更改消防設施設備。
(八)本合同期限屆滿或者合同解除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應當及時將注冊于該商鋪的所有證照注銷或遷移。
第八條 合同終止后的商鋪返還
(一)本合同終止后,甲方有權收回該商鋪。其中,因租賃期限屆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而終止的,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之日或協商約定之日返還該商鋪;因其他任何原因終止的,乙方應在合同終止之日起 日內返還該商鋪。
(二)本合同終止后,乙方逾期返還商鋪的,甲方有權依照合同終止時租金的 倍按乙方實際占用該商鋪的天數計收占用費。
(三)本合同終止后,乙方逾期 天未返還該商鋪的,甲方有權進入該商鋪,對乙方未搬離的物品可放置他處保管,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返還該商鋪應當符合起租時甲方向乙方交付商鋪時的狀態標準。乙方自行設置的設施應在返還前負責移除并恢復原狀;乙方不便于移除或恢復原狀的,且經甲方同意而設置的,其所有權無償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而設置的,乙方應承擔由甲方恢復原狀的費用,但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五)乙方返還該商鋪應經甲方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九條 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一)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
(二)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租金按乙方實際占用商鋪的時間計算:
1.該商鋪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2.該商鋪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該商鋪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范圍的。
4.該商鋪非因甲乙任何一方過錯而導致的毀損、滅失或者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5.甲方已告知乙方該商鋪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6.在雙方均已積極配合向政府審批部門申請辦理營業執照、許可證及相關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最終未能取得審批部門同意的。但乙方此時不得擅自開展經營活動。
7.
。
(三)一方嚴重違約,非違約方依據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可行使解除權。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逾期交付該商鋪的,逾期期間不計租金,租賃期從實際交房時起計,同時租期屆滿期限相應順延。
(二)該商鋪交付時存在缺陷,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 日內進行修復。
(三)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商鋪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四)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商鋪損壞,或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商鋪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大寫: )。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六)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大寫:
)。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七)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范圍和要求裝修商鋪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限期恢復原狀。乙方逾期未予恢復原狀的,甲方有權代為恢復,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或應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應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未付金額的 %承擔違約金。其中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 天的,甲方除主張違約金外,還有權解除本合同。
(九)乙方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許可證及相關審批手續即開展經營活動,或因乙方違法行為收到政府執法部門責令停止經營通知或被吊銷許可證照的,甲方除可全額沒收保證金外,還有權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十)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違約方可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本合同。同時違約方應向非違約方按合同解除當時月租金的 倍支付違約金,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1.甲方未按時交付該商鋪,經乙方催告后三十日內仍未交付的。
2.甲方交付的該商鋪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或甲方交付的商鋪存在缺陷,導致乙方無法正常經營或危及乙方安全的。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關于該商鋪相關情況的證明材料及承諾存在虛假,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
4.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商鋪用途的。
5.因乙方原因造成商鋪主體結構損壞的。
6.乙方擅自轉租該商鋪、轉讓該商鋪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商鋪的。
7.乙方在收到甲方補足保證金通知后逾期 日未補足的。
8.
。
第十一條 通知與送達
(一)本合同相關的通知或信息傳達均應采用書面形式(包括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甲乙雙方之間的通知或信息傳達,只要依照本合同首部注明的地址及聯系方式發送快遞或電子郵件或短信、微信,即為有效送達。
(二)甲乙任何一方變更聯系方式的,需提前 日通過原送達方式通知對方。未及時通知的,另一方按原方式發送通知或信息傳達的,視為有效送達,所導致的損害由該變更方自行承擔。
(三)除了以上約定的送達方式外,甲方對乙方的通知與信息傳達,亦可將書面通知張貼在該商鋪的門上或該商鋪內墻上,即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選擇下列方式:
□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首部注明的委托代理人,有權代表合同簽訂方簽署本合同,并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代表該方與對方就合同履行中的一切事務進行聯絡與溝通、接收與發送通知及相關信息。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或需要變更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簽名或蓋章: 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清單:
附件一:商鋪產權證;
附件二:該商鋪的平面圖;
附件三:該商鋪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和要求;
附件四: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及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設施設備的約定。
附件一:
商鋪產權證
附件二:
該商鋪的平面圖
附件三:
該商鋪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和要求
附件四:
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及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設施設備的約定
一、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及設備狀況
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設施設備的約定
商鋪交付確認書
甲、乙雙方在此確認,甲方已于 年 月 日 時
分將上海市 商鋪交付給乙方承租。該商鋪符合雙方租賃合同約定的交付要求,自該交付之時起,該商鋪即處于乙方控制之下。
經雙方確認,商鋪交付時相關公用事業費用抄見數為: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豪裝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就 的場地租賃事宜,并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場地的位置及面積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租賃場地位于 (詳見附圖的紅線范圍),租賃場地建筑面積約為 m2(按雙方核實的最終面積為準)。
第二條:租賃場地的用途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租賃場地用途為 功能,乙方合同期內如要改變其經營項目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三條:租賃期限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租賃場地期限為 年,租期從雙方簽定本合同之日起計算。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租金金額及其它費用的繳納方式
二、物業管理費:包括中央空調電費及設施維護費、電梯電費及維護費、消防及供電設施維護費、公共照明電費、公共水費、公共衛生清潔費、保安秩序管理服務費;另外,場內的空調的開啟時間為早上 : ,關閉時間為晚上 : ;商場經營時間為早上 : 至晚上 : (如遇天氣狀況改變時進行調整)。
三、月租繳費方式及應繳費用:
1、租金實行先交付后使用的原則,即乙方須于每月 日前繳交下月的租金及物業管理費、稅費等費用;
2、乙方須按規定準時向甲方交納各項費用,逾期不交以日按欠費金額的 ‰ 向乙
3、乙方委托甲方代為收取水電費。乙方用電、用水按所租場地電表、水表實際抄表度數計付,每度電單價¥ .00元,每度水單價¥ .00元(若物價局或政府相關部門提出價格變動,此單價隨之變動);
四、保證金的繳納:
為確保甲方物業在乙方租賃期結束后完整歸還,乙方在簽定本合同之日起計三天內須向甲方交付¥ .00 元場地保證金。其中¥ .00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于 年 月 日甲方不計息退還給乙方。租賃期結束后如乙方無違反合同之規定并完整交還場地,甲方應在7個工作日內將¥ .00 元保證金原數(不計利息)退還給乙方;
五、在租賃期內優惠:
為支持乙方的品牌投資以及順利過渡,乙方從簽定合同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可享受為期 個月的免租金、免管理費的優惠(免租期內不含場內水、電費、廣告位電費和市政收取的垃圾清運費);
六、場地交付標準:
1、甲方以現時的場地設施設備交付。另外,涉及乙方對租賃店鋪二次裝修及功能改變所產生的消防改造及報建,由乙方自行承擔,并由乙方支付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
2、合約期內,甲方提供商業廣場戶外廣告位按實際的用電損耗收費。宣傳內容需經甲方審批同意后方可發布。
第五條: 其他自理費用
一、乙方除合同規定要求交付的費用外,還須自行向工商行政管理、稅務、環保、消防等有關部門報批有關手續以及繳納應繳費用,甲方配合提供相關辦證資料;
二、乙方自行申報布裝有線電視線、電話線、網線(甲方負責乙方租賃店鋪外線路的布置),并依時繳納應交費用;
三、乙方使用甲方戶外廣告位期間,須自行向市政或其它有關部門申報登記,并按有關部門收費標準繳納費用。
第六條:租賃期間租賃場地的裝修及維護保養規定
一、乙方不得損壞建筑主體結構(含梁、柱、樓板),如若改動須涉及以上部位的,應向甲方提出申請,并經得甲方同意后方能施工,否則,由此而產生的經濟及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進行裝修前或經營期間需對租賃場地進行整改裝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裝修管理規定,并向甲方提供書面申請及設計圖紙,且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另外,乙方首次進場對租賃場地進行拆除裝修時,應以不損壞現有配套設施設備為裝修原則,并歸還屬于甲方的設施設備;
三、乙方首次進場裝修須交付裝修保證金人民幣¥ .00 元,裝修完畢后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無息退回;
四、乙方人員進場裝修時必須辦理入場工作證,并遵守管理規定;另外,乙方場地的
五、乙方裝修期間,甲方有權對其裝修事項進行監督,乙方應按照有關《裝修管理規定》文明施工;
六、乙方鋪內裝修材料必須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材料進行裝修,并且乙方在裝修期間應做好鋪內的防火工作,詳見與甲方簽訂的《防火安全承諾書》;
七、乙方應依法經營,并按照國家對商鋪的消防要求做好店鋪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若乙方在經營期間發生火災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乙方違反國家對店鋪使用的經營管理規定,導致被有關職能部門全部查封的,其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并且甲方有權向乙方追溯法律責任。
第七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維護正常的經營秩序、監督乙方守法依約經營;
2、按合同規定收取租金、管理費及其他合同明確的費用;
3、因檢修設備設施、衛生清潔、救災、排除危險防火檢修等原因進入承租方租賃場地范圍進行工作的,須預先知會乙方;
4、有義務保障乙方在守法依規經營的情況下不被干涉而自主經營;
5、甲方不定期派專業設備維修人員對租賃場地內的配套設施設備進行檢修,如發現由于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有權要求乙方維修使其至正常使用或照價賠償;
6、甲方在租賃期內有權對租賃場地的產權進行變賣,但變賣后必須確保該合同如期履行;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合法依約正常使用租賃的物業,自負盈虧,自主經營;準時按量繳納租金、工商管理費、稅收等費用;
2、接受及協助甲方進行統一管理,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3、合理使用、積極維護租賃場地和設備設施,確保整體安全及美觀;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拆除租賃場地內甲方的配套設備,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5、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對租賃場地私下轉租或分租;
6、須按時按照甲方規定時間開啟戶外廣告燈,開啟時間為晚上 : ~ : 時,時間可根據氣候的變化適當調整,另外,乙方在廣告位使用期內不得進行對外出租,否則,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廣告位的使用權;
7、乙方自簽定合同之日起計 個月內必須正常開業(即至 年 月 日前),否則,乙方每逾期開業一天,甲方有權處以乙方¥ .00元/天的違約金;
8、租賃期間,下水管道由乙方負責維護并承擔費用,乙方須繳納涉及該場地的公共設施維護公攤費用。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租賃期內,除本合同的其他規定外,甲、乙雙方不得提前終止合同;
二、租賃期間,未經另一方同意,雙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合同,否則應向另一方支
第九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租賃期間,如遇自然災害、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執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均不作違約,租金及其他費用按日計清結算。
第十條:租賃期屆滿的處理
一、乙方是否繼續租賃場地,均須于租賃期屆滿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繼續租賃場地,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并且承租價格不高于當時出租給商戶的合同價格,雙方重新簽訂新的場地租賃合同,否則視作乙方放棄續租權;
二、乙方不繼續租賃場地,須于租賃期屆滿之日遷出,遷出前須結清甲方的款項,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稅務部門辦理好停業手續;遷出時乙方有權取回屬于乙方的設施設備、貨物、家具、辦公用品等,但前期由甲方投資的設施設備不得取走且不得拆除并損害建筑物本身之結構及設施。另外,乙方逾期遷出的,乙方除不要求甲方退還保證金及放棄對未遷出物品的所有權(物品所有權歸甲方所有)外,還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對本合同的執行發生爭議,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可向四會市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解決。在協商或訴訟未獲解決前,雙方必須繼續按本合同執行,任何一方違約,均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附則
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修改補充,修改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附帶《物業管理規定》、《防火安全承諾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雙方在本合同簽定前就本合同標的而簽訂的所有合同、協議均作廢;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開始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豪裝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8
編號: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人(甲方):
中介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托人與中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中介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內為其中介尋找符合以下條件的房屋(必備條件請在方格內劃鉤,參考條件請劃圈,未選條件請劃斜線),并協助促成其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坐落:____□;樓房為___室___廳___衛□;平房為___間□;無裝修□;一般裝修□;精裝修□;防盜門□;有線電視接口□;空調□;天然氣□;煤氣□;集中供暖□;土暖氣□;熱水器□;電話□;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上下水□;家具□____□;樓層:___□;結構:____□;朝向:____□;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月租金標準:____元□;租期:____□;房屋用途:_____□;
房屋權屬:
其他條件:
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___________.
第二條委托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過以上期限仍需要中介服務的,雙方另行簽訂中介合同或以書面形式將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長。
第三條現場看房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號,建筑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并賠償違約金元。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萬仟元整(¥元)。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元(即第二年為元,第三年為元,第四年為元,………)。
3.(或)為減輕乙方負擔,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六期: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或3.乙方每(____月、年)繳納一次租金,乙方以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4.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表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表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4.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5.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六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七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要求賠償違約金元。
本合同共___頁,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聯系電話: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聯系地址: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豪裝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租用甲方地處一間,經雙方協調一致簽訂此合同。
二、租賃期限為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租賃費用元,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交清第一期房租,以后每年乙方應提前一個月交清下一期房租,乙方不能按時交房屋租賃費用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營業。
四、乙方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許可不能轉租他人。如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他人或進行非法活動,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乙方要依法經營,搞好防范措施,安全用電。如乙方管理不善,出現火災、水災,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要負責賠償(因房屋本身原因或不可抗力除外)。
五、乙方租賃房屋期間要保持房屋結構設施原樣,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進行隨意改造。如需要改造,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損壞設施由乙方負責維修。
六、甲方在出租房屋期間,承擔土地改變用途使用稅、房屋出租稅以上兩項費用,其他稅費(包括水、電費及取暖費)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在出租房屋期間,不承擔國家征用、擴路、退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但發生此類事件,甲方愿意退給乙方未使用期間的房屋租賃費用。
八、乙方在租金相同的情況下享有優先承租權。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聲明是否續租。如乙方繼續租用,雙方商定租賃事項,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續租,甲方有權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中在房屋門上張貼出租廣告。
九、合同期滿,乙方不再使用該房屋時,保持房屋原樣交付甲方。乙方可以在房屋門側張貼遷址廣告一個月。
十、房屋租賃期間,雙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須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向對方支付三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十一、此合同經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合同一式兩份,共同持有。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豪裝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10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方提供:
1、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2、公房轉租須經產權單位同意并加蓋公章;
3、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所需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甲方提供的相關證件應真實合法,以保證出租房的真是合法。
5、商鋪的上下水管道、暖氣、燃氣、供電等設施,若自然損壞,甲方應及時進行修理,保證乙方的正常使用,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負責提供乙方辦理營業執照的相關證明,協助乙方辦理營業執照。
7、 合同履行期間單方提出解除合同,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并賠償對方 個月租金作為補償。
8、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或延遲辦理營業執照,乙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所交的訂金并賠償乙方的損失。
9、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發生爭議的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10、 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和乙方蓋章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現住址: 經辦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簽訂
豪裝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11
出 租 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承 租 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前門項目商鋪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1條 定義
1.1 在本合同中,除按照上下文另有解釋的以外,下列重要用語具有下述含義:
(1) “項目”是指位于「 」項目(暫定名,最終名稱以甲方確定的為準)。
(2) “租用面積”是指本合同第2.2條約定的用于本合同項下計算商鋪 租金的實測面積,是商鋪的“套內建筑面積”。
(3) “交付狀態及附屬設施”是指與商鋪相關的供電.供水.電訊以及雨水排放和污水排放管線等設施。有關本合同所稱配套設施的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二《交房標準》。
1.2 甲方作為商鋪的產權人,有權自行指定或委托商業管理公司或物業管理公司(以下統稱為“管理公司”)行使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承擔義務,此等管理公司行使本合同項下的甲方權利或承擔義務,視為甲方的合同履行行為,乙方對此表示同意并接受。
第2條 租賃標的
2.1 承租商鋪位于該項目「」地塊「」層「 」號商鋪,為避免疑義,該商鋪當前的正式地址和編號是「 」號(郵編:「」)。商鋪的具體位置及范圍見本合同附件1。
2.2 承租商鋪的租用面積為「 」平方米(暫測),最終確定的租用面積以甲方指定的具備相應資質的測繪機構出具的實測數據為準。
2.3 本合同所述租金.物業管理費.推廣費等各項費用的依據,最終以實測租用面積進行結算。在甲方確定商鋪的實測租用面積之前,乙方應當按照第2.2條所述面積繳納租金.物業管理費等各項費用。在商鋪的實測租用面積確定后,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內結算此前已繳租金.物業管理費等各項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4 乙方對與商鋪相關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和要求以及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及使用約定已充分知悉,不持任何異議。承租商鋪的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交房標準》中列明。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附件二作為甲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承租商鋪給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承租商鋪的驗收依據。
2.5 乙方在此確認,本合同所述的商鋪編號為甲方暫定編排,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變更編排或變更項目或項目內任何部分的名稱。對此乙方不持異議,也不影響本合同的實際履行。
第3條 租賃用途
3.1 雙方確認,乙方承租商鋪須用于商業經營活動。乙方應在 地塊房號為「 」名稱/商號對外進行直營店經營,并用于從事「 」經營項目,從事經營項目的品牌為「 」。
3.2 租賃期間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改變承租商鋪的用途,非經甲方同意不得變更經雙方確定的商號/名稱.經營項目或品牌。
3.3 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使用.允許或默許承租商鋪用作任何非法.違背公序良俗.損害項目整體商譽的用途。
3.4 乙方在開業經營前應自行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并取得經營本合同第3.1條所述營業事項所必要的批準.營業執照及許可證,并應保證在租賃經營期間,上述證照均持續有效。
第4條 租賃期限及免租期
4.1 商鋪租賃期限為「 」年,自交付日開始計算。雙方暫定商鋪的交付日為「 」年「 」月「 」日,從交付日起至「 」年「 」月「 」日為裝修免租期。租賃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屆滿。如交付日因故遲延,雙方同意租賃期及免租期自動相應順延。
4.2 甲方同意給予乙方自交付日起,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裝修免租期。在免租期內乙方無須支付租金,但須承擔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及裝修產生的相關費用。并且,除非另有特別明確的約定,免租期不因任何原因而延長。
4.3 雙方確認:甲方提供的免租期是基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沒有重大違約的前提下給予乙方的優惠。在租賃期內,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或因乙方違約導致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則乙方不享受免租期的免租金優惠,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第一年基本租金標準向甲方補交該期間的全部租金。
4.4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承租商鋪。在乙方于租賃期限內遵守本合同的條款與條件的前提下,如乙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后擬續租的,應在租賃期限屆滿至少「6」個月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取得甲方同意后乙方應于租賃期限屆滿前九十天與甲方另行簽訂租賃合同,其租金由雙方商定。如果乙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內提出續租申請或者雙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內簽訂租賃合同,本合同將于租賃期限屆滿時終止。
第5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5.1 本合同項下租金以人民幣作為計價和結算貨幣,乙方如使用外匯支付的,應自行兌換為等額人民幣后向甲方支付。由于外匯兌換所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2 乙方應以下列標準計算租金金額,向甲方支付承租商鋪的租金。
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 」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第二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 」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第三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 」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第四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 」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以上租金均不包含物業管理費及推廣費。
5.3 乙方應按月/季/半年向甲方預付租金。首期租金乙方應于交付日前的一個月內向甲方預付。本合同約定的免租期屆滿以后,每應付款月「」日之前(含當日),乙方向甲方預付下期的租金。
5.4 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支付租金,或以匯款或轉賬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銀行賬戶,有關付款所產生的手續費由乙方自行承擔。指定賬戶變更的,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賬戶向甲方匯款或轉賬。
開戶銀行:
開戶名:
賬 號:
5.5 甲方在收到乙方每筆租金后,向乙方開具等額發票。
5.6 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各自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稅費。
第6條 物業管理費以及其他費用
6.1 物業管理費
(1) 雙方約定,作為商鋪的承租人,乙方應當自交付日(「 」年「 」月「」日)起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繳納承租商鋪的物業管理費。承租商鋪的物業管理費按承租商鋪的租用面積計算,計費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每月累計「 」元人民幣。裝修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裝修期屆滿后按正常標準繳納即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
(2) 商鋪的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按月預付給甲方或管理公司,首期物業管理費于交付日前的一個月內繳納,其后各期物業管理費應于上月「25」日之前(含當日)預付。首期物業管理費和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前的一個月的物業管理費均以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日物業管理費計算。
(3) 租賃期間內,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根據經營情況.管理成本或政策的有關規定,經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調整物業管理費的收費標準,并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執行。
(4) 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或以匯款或轉賬方式存入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下述銀行賬戶,有關付款所產生的手續費由乙方自行承擔。指定賬戶變更的,由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賬戶向甲方或管理公司匯款或轉賬。
開 戶 名:
開戶銀行:
賬 號:
(5) 乙方繳納物業管理費后,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向乙方開具等額發票。
6.2 推廣費.能源費等其他費用
(1) 乙方應于免租期屆滿后按月向甲方交納承租商鋪的推廣費,用于為提高項目的知名度及形象等甲方安排的推廣.促銷活動以及廣告費等的費用支出。推廣費按商鋪租用面積計算,繳納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該項費用包含在物業管理費中,不單獨繳納。
(2) 自承租商鋪交付日起,乙方還應當承擔并支付其使用的水.電.燃氣.通訊.寬帶費.非正常營業時間空調供應等所產生的全部費用。本款所述費用的支付方式.標準和時間,以甲方或管理公司的書面通知或相關規定為準。乙方不得以未收到通知為由延付各項費用。
(3) 雙方確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繳納或延遲繳納前款所述費用。如因乙方欠付前述費用導致政府或相關供應單位中斷或停止對項目的相關能源供應,則因此而導致甲方.管理公司.其他承租人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蒙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予以賠償。
第7條 租賃保證金
7.1 租賃保證金
在本合同簽署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金額相當于乙方承租商鋪「 叁」個月的基本租金.物業管理費之和,共計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整。其中「」個月的基本租金之和共計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整;「 」個月的物業管理費之和共計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整。乙方在支付租賃保證金時,必須將「 」個月的基本租金支付給“出租人”名下賬戶(具體帳戶信息請參照本合同第5.8款);另外將「」個月的物業管理費支付給物業管理公司“ ”名下賬戶(具體帳戶信息請參照本合同第6.1(4)款)。
(1) 在租賃期內,如因實測租用面積確定.基本租金和或物業管理費調整導致實際基本租金和物業管理費數額變化的,則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7」日內補足或甲方應支退相應數額,以保證該保證金在租賃期內任何時段都相當于 個月的基本租金.物業管理費之和(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 如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已經向甲方支付了租賃意向金/預付款的,則該意向金/預付款等額在本合同簽署后自動轉為租賃保證金的一部分。
(3) 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后,甲方向乙方開具收據。
(4) 雙方同意,甲方有權不以租賃保證金抵作租賃期間內任何時間乙方所欠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它應繳費用。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繳納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用.違約金.有關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乙方應當支付的費用及其他費用的,則甲方有權直接向乙方追償有關欠款及延遲履行違約金。
(5) 如甲方選擇使用租賃保證金以沖抵乙方前述應付款的,乙方應當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書面通知后「7」日內將租賃保證金補足,使其達到本條約定的金額。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沖抵的,乙方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書面通知后除補足租賃保證金外,還應支付租賃保證金不足沖抵部分的欠款。
(6) 本合同項下租賃期間屆滿后雙方未能就續租達成協議或雙方在租賃期間內協商解除本合同的,則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還承租商鋪.繳清所有應付費用.違約金或其他應付款項及履行完畢其他合同義務之后15個工作日內,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剩余租賃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8條 商鋪的交付
8.1 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的預定交付日為「 」年「 」月「 」日,由于甲方以外的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按期交付的,甲方有權提前「7」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的交付日期.租賃期和免租期相應順延。
8.2 承租商鋪交付日前「 」日內甲方書面通知乙方辦理入駐手續,進行承租商鋪的交接,交付日乙方應當派員參加。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在甲方發出的書面通知所載交付日前來辦理該承租商鋪的交接手續的,則應視為承租商鋪自交接日起已經交接給乙方使用。乙方應自交付日起承擔該承租商鋪的相應費用,免租期也不予順延。
8.3 甲乙雙方按以上8.2條約定當場交接的,應于交接當日在甲方物業公司提供的《承租商鋪交接單》上簽字,以示承租商鋪交接完畢。
8.4 乙方在辦理商鋪的交接手續時須按照約定足額交清各項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交付房屋。由此引起的延期不導致免租期的順延。
8.5 雙方確認:該商鋪交付時為毛坯房。乙方對此已充分知悉,在驗收交接時不持任何異議。如在交接時或進場后發現商鋪設施根據實際經營使用的需要而須調整的,不影響商鋪的交付,但乙方可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出書面的申請,甲方或管理公司在符合施工技術規范并具備可行性的情況下將配合乙方進行整改,費用由乙方承擔。
8.6 雙方確認:若在該商鋪交付時,該商鋪交付條件基本具備,而僅存在少量收尾工程未結束而導致的缺陷或瑕疵的,并不影響商鋪的交付。甲方應在交付后立即進行必要的修復。
第9條 商鋪的裝修
9.1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或管理公司提供的《租戶裝修手冊》及其他有關裝修的規章制度進行裝修。
9.2 乙方應在免租期內進行商鋪的裝修。裝修可按照自身及其品牌特點進行,但應符合項目統一的風格。乙方進入商鋪開始裝修施工之前,應當向甲方提供裝修設計文件供甲方審查,經甲方批準后方可進行裝飾裝修工程。
9.3 乙方應當保證其提供的裝修設計文件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如按照法律規定裝修設計文件須報政府主管部門批準的,則經批準后方可進行裝飾裝修工程。
9.4 如乙方違反裝修管理規定或違反經甲方認可的裝修設計文件進行裝修的,甲方有權制止。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范圍和要求裝修承租商鋪.增設附屬設施.設備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停止并恢復商鋪原狀,對承租商鋪及附屬設施.設備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對第三人造成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9.5 乙方應負責經過其裝修而添加的設施.設備的安全性并承擔維修責任。因上述設施.設備的故障.損壞造成甲方提供的承租商鋪及附屬設施損壞或造成第三人的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9.6 乙方在承租商鋪裝飾裝修期間如有與甲方的承包商進行的與承租商鋪相關的施工存在交叉施工,雙方均應當給予配合和協助。
第10條 商鋪的開業
10.1 商鋪初步確定的開業時間為「 」年「 」月「 」日,乙方應按照確定的前述開業日對外營業。
10.2 乙方應在取得全部必須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和批準文件),完成承租商鋪的裝修和必要的準備工作后,經甲方或者管理公司核準后,正式對外營業(包括試營業)。未經甲方或管理公司許可,乙方不得擅自開業。如乙方已經完成了開業準備,具備開業條件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認為乙方的開業符合項目的整體運營安排的,可以同意乙方提前開業。
第11條 商鋪的營業管理
11.1 如乙方經營的行業.產品.商品.商號.服飾標志或提供的服務需要取得特殊行業/專項批準.代理權.海關以及政府批準手續或其他經營銷售許可,則乙方應保證其獲得相關的批準.代理權或經營銷售許可,并在租賃期間持續合法有效。甲方不對乙方就該承租商鋪可利用作乙方所進行的經營行為獲得所需的經營許可或批準作出任何承諾及保證。
11.2 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北京市的相關規定以及甲方或管理公司運營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自覺接受國家相關主管部門.消費者及甲方或管理公司的監督.檢查和管理。
11.3 乙方所租商鋪應當全年營業,節假日不停業。每天的營業時間和空調供應時間為上午「 」點「 」分至晚上「 」點「 」分。同時,甲方有權按季節變化或項目運營實際需要更改或延長營業時間及空調供應時間。乙方因自身經營需要,其營業時間與上述統一規定的營業時間不一致的,須取得甲方或管理公司的同意,并自行承擔因此增加的空調費等各項費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于本條約定的營業時間內暫停營業或變更營業時間。
11.4 乙方所陳列或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應使用合法且享有合法使用權或獲得充分授權之商品名稱.商標.肖像.著作權.圖案或專利權等。如果因乙方侵犯第三方前述任何權利的,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11.5 租賃期間內,乙方須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組織的統一或相關的推廣活動,以保證項目的對外統一的風格和良好聲譽。乙方同意將其經營的商品或服務的品牌(包括商標及其圖形.文字)合理用作項目或甲方舉辦之其他推廣活動之用。
11.6 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在承租商鋪及項目公共區域內大聲喧嘩叫賣.兜售.招徠.播放過大音量的宣傳口號.音樂及做出其他影響其他商戶之利益或項目運營秩序之行為。
11.7 乙方舉辦大型開業活動以及其他大型的推廣.促銷.慶祝.聯誼.慈善等各類型活動,活動方案及活動時間經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審批。
11.8 乙方自行保管該承租商鋪內以及其他被許可存放乙方物品的庫房.倉庫.儲物間內的所有財物。無論是否設置保安或安裝電子防盜系統,甲方對此均不承擔任何保安和保管責任。
11.9 乙方應在正常營業時間內保證該商鋪營業標志.櫥窗.店面的良好照明狀態。為項目整體照明效果的需要,乙方允許甲方根據實際情況控制相應電路。
11.10 甲方或管理公司在項目內適當的公共地方張貼管理規則及其他規定的通知及布告,即構成甲方或管理公司對乙方的有效通知。
第12條 商鋪的照管
12.1 甲方應保證在租期內該商鋪及交付時的附屬設施和設備處于正常使用狀態。乙方應當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在任何合理時間內檢查.養護承租商鋪內的消防.空調等設施設備。如遇緊急情況甲方或管理公司可在未有事先通知的情況下進入該商鋪,且不需賠償此等緊急事態給乙方造成的損壞,但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后及時向乙方進行通報。
12.2 在商鋪使用過程中,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的由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設施設備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甲方對擴大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12.3 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或損壞承租商鋪的房屋結構.外墻部分以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設施設備,并應保持該店鋪及其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良好的可使用狀態(自然損耗的除外)。如因乙方的過失或過錯對前述各項設備.設施等造成損毀,則乙方負責承擔有關的維修和更新費用。
12.4 乙方自行負責維修.保養承租商鋪內自行裝修.改動.裝飾.添置部分以及商鋪窗戶.玻璃門.店面櫥窗或玻璃幕墻,自行負責損毀發生的更換費用。
12.5 乙方不得對承租商鋪包括陽臺.露臺(如有)及其設施設備進行任何改建.增建或增設;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導致不合理的縮短承租商鋪建筑物及設施設備使用期限的行為。
12.6 因第三方原因導致乙方的貨物或其他財產發生損害或導致乙方蒙受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索賠,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
12.7 如在租賃期間內,政府任何主管部門對該商鋪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或采取限制性措施,則乙方必須予以配合和執行,由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如有)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13條 招牌和廣告
13.1 乙方在承租商鋪內以及項目內的公共部位和與承租商鋪相連接的區域.部位或設施設備設置招牌.廣告等任何文字.標記.標示或告示,應當事先將招牌.廣告的設置方案報甲方審批,并在獲得甲方的審批同意后方能設置。如需報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審批的,乙方應自行辦理相關手續。
13.2 上述乙方自行設置的廣告.招牌的報批.安裝.更換.清潔.維護.保養.拆除以及照明電費均應當由乙方自行承擔,并且乙方還應當承擔因該廣告的設置而產生的全部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對甲方或第三方的損害賠償責任。
13.3 對于乙方違反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設置的招牌.廣告,或乙方拒絕對出現毀損或滲漏現象的招牌.廣告予以維修或更換的,或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更換或拆除的,則甲方有權直接予以拆除,并完成相關的墻面等的復原工作,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14條 甲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4.1 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租賃保證金及相關費用。若乙方拖欠租金.物業管理費超過「7」日,甲方有權在事先通知乙方后暫停承租商鋪的水.電.電話等公共設施的供應和物業管理服務,直至拖欠款項及其違約金全部清償為止。
14.2 甲方保證享有本合同項下商鋪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甲方完全有權向乙方出租該商鋪。
14.3 甲方應當對項目的主體結構部分.空調設備及其他公共服務設施進行必要的維護維修,使其處于良好的適租狀態。
14.4 租賃期間內,如乙方經營商品或服務的品牌代理權或其他經營銷售許可全部或部分到期.失效或被終止而導致乙方不能繼續經營有關商品或服務時,除非乙方同甲方就乙方后續經營的解決方案達成一致意見,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保證金不予退還。
14.5 為更好開展經營活動,甲方可舉辦各種宣傳推廣活動(包括各種媒體的廣告宣傳.展覽.表演.贈品等),乙方應全力配合。乙方如在本項目內的公共區域進行宣傳推廣活動應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并交納相關費用后方可實施。
14.6 甲方應積極配合提供乙方辦理經營.裝修所需的或可能發生的工商注冊.環保.水.電.通訊.消防.衛生及其他北京市地方政府規定的申請報批手續所需證明文件,但是,相關手續及因辦理報批手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4.7 甲方可依據運營管理的實際情況,制定.公布.修改或取消現行項目運營管理的所有相關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該等規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后即生效。
第15條 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5.1 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支付租金.租賃保證金.物業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15.2 租賃期間內,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及管理公司對于項目運營管理的所有相關制度。
15.3 乙方應當保持承租商鋪的外觀整潔,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商鋪所在的樓宇結構及商鋪任何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外墻.櫥窗及玻璃等)的外觀。
15.4 租賃期限內,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分租該商鋪或其中任何部分,或以分租.借用.共用或將業務承包給第三方等其他任何方式以致任何非本合同承租方在租賃期期限內使用或占用該商鋪或其中任何部分。
15.5 乙方同意,如乙方未按第4.4條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申請,或雙方未就續租達成一致,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前6個月(若乙方在此之前未提出書面續租申請)或90天(若雙方在此之前未就續租達成一致)的期間內,在不妨礙乙方正常使用商鋪的情況下,甲方有權進行重新招租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預先約定的時間向客戶展示該商鋪以及對該商鋪進行合理和必要的檢查等工作,乙方應予以配合。
15.6 乙方在其經營活動中,不得宣稱或令顧客誤認為其與甲方關系屬合作.合營.合伙.聯營或關聯企業關系。
15.7 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在租賃期間內對外產生的債權債務.因質量問題產生的賠償責任.因侵權問題產生的賠償責任及政府處罰等,均由乙方予以承擔。
第16條 商鋪轉讓的特殊約定
16.1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有權將商鋪轉讓給任何第三方,無需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但甲方需通知乙方,并將該商鋪已出租給乙方的事實披露給受讓人,并保證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及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所享有的權利。
16.2 乙方承諾放棄其在租賃期間對承租商鋪所享有的優先購買權。乙方的該項承諾自本合同簽署之日生效,并不得撤銷。
16.3 在本合同簽署之后,甲方可向任何銀行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抵押承租商鋪及其相關權益,但該抵押不應影響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內根據本合同的條件和條款占有.控制和使用承租商鋪的權利。
16.4 在甲方將承租商鋪向第三方轉讓后,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或該第三方的要求辦理相應租約關系轉移手續。
第17條 本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7.1 在乙方出現以下情況中的任何一項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未按時足額繳納租金的天數超過「15」日或累計達「30」日的;
(2) 未按時足額繳納物業管理費.推廣費.能源費等相關費用超過「30」日或累計達「60」的;
(3) 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或未按時向甲方補足租賃保證金超過「30」日的;
(4) 未按3.1條約定用途使用該商鋪的;或發生14.4條約定情形致使乙方無法繼續按照約定用途使用該商鋪的;
(5) 乙方未按8.2條約定辦理商鋪交接手續超過「90」日的;
(6) 未按9.1條約定進行裝修的;
(7) 未按10.1條約定期限進行開業的;
(8) 乙方未取得政府相關批準進行經營活動或違反11.3條約定,擅自中斷.停止經營超過「5」日的。
(9) 未按13.1條約定設置招牌.廣告的;
(10)違反15.4條約定擅自轉租.分租的;
(11)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限期內又未糾正,嚴重影響本合同履行的;
(12)乙方因破產.解散或其他原因開始清算時。
17.2 在甲方出現以下情況中的任何一項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 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在預定交付日仍無法進場超過「180」日的;
(2) 因甲方原因致使該商鋪被查封或被限制使用,導致乙方無法繼續占有.使用該商鋪的;
(3) 甲方因破產.解散或其他理由開始清算時。
17.3 本合同的終止
(1) 本合同租賃期屆滿時,本合同終止。
(2) 雙方就本合同終止協商一致。
(3)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遇不可抗力后,已無實際履行的可能的,則在不可抗力發生后,由雙方協商終止本合同。
17.4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的處理方法
(1) 雙方依據本合同的約定行使合同單方解除權的,應當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本合同解除后,違約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 無論任何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的,則乙方應無條件地按第17.5條規定將承租商鋪返還給甲方,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結清各項相關費用。
17.5 承租商鋪的返還
(1) 租賃期限屆滿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而終止后「3」日內,乙方應當將承租商鋪交還甲方。
(2) 乙方在交還承租商鋪前,應將商鋪恢復至商鋪交付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導致的磨損除外)。造成損壞的乙方應當負責給予修復,并承擔費用,未能修復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交還日前的本合同項下所有欠付款項均應予結清。
(3) 乙方對承租商鋪進行裝修而添加設施.設備的,除甲方書面同意保留外,乙方在返還承租商鋪時應自擔費用將其拆除并恢復到承租商鋪交付時的原狀,拆除時應確保不損壞承租商鋪的表面完好.使用性能及房屋結構。在拆除時對承租商鋪造成損害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甲方書面同意保留的,該添加設施.設備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損壞。
(4) 無論任何原因,乙方未能按期將恢復至交付時原狀的承租商鋪交還甲方的,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合同約定基本租金「2」倍的違約金及物業管理費等相關費用。同時,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采取換鎖.對承租商鋪停止水.電等能源供應.控制人員從承租商鋪進出.阻止乙方繼續開業經營或自行將商鋪恢復原狀等強制措施。甲方亦有權選擇自行或委托任何第三方將商鋪恢復至交付原狀,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 在乙方向甲方交還承租商鋪的同時,或乙方已經實際撤離承租商鋪之后,乙方在承租商鋪內遺留的任何裝飾裝修.設施設備.物品等均視為乙方放棄了所有權及一切權利,甲方有權自行予以處置(包括作為垃圾予以處理等等),而無需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第18條 違約責任
18.1 因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按下列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 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當于雙倍租賃保證金的數額作為違約金。
(2) 前述違約金應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內一次性支付。
18.2 甲方提前單方解除本合同,或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 甲方向乙方支付相當于雙倍租賃保證金的數額作為違約金。
(2) 前述違約金應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內一次性支付。
18.3 乙方出現下列遲延履行合同的行為,在未達到解除條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則每延遲一日,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欠租/費金額「千分之一」(非欠租/費行為則為租賃保證金的「千分之一」)的數額作為違約金:
(1) 遲延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推廣費.能源費用.租賃保證金的;
(2) 遲延辦理商鋪交接手續的;
(3) 遲延開業經營的。
18.4 甲方出現下列遲延履行合同的行為,在未達到解除條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則每延遲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租賃保證金的「千分之一」的數額作為違約金:
(1) 因甲方原因,在約定的交付日超過「90」日仍未能將商鋪交付乙方的;
18.5 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項下所作之任何其他承諾.保證.確認的,則甲方有權通知其改正,乙方應當改正。否則,甲方有權采取必要的強制措施。
第19條 責任免除及不可抗力
19.1 對下列甲方無法控制的原因而給乙方及其它人員的財產及人身造成損害,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 非甲方的原因(含突發性設施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空調.電力.煤氣等)致使公用設施停止使用時;
(2) 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公共設施.服務管道受損.毀壞而中斷使用或需中斷使用進行維修時;
(3) 由于乙方的原因導致供電的電流變化,火災.漏水.漏電造成的損失;
(4) 由于自然災害,不可抗力以及項目內.外不能歸咎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人身或財產蒙受損失時;
(5) 由于乙方或項目內其它承租人及其相關人員或任何第三者人員的原因所造成乙方或第三者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
(6) 因政府及公共事業機構施工造成的影響;
(7) 因乙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不遵守法規.不遵守本合同或不遵守管理規則而造成的任何損失.損壞或傷亡。
在任何上述情況下,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所應支付之租金或物業管理費或其任何部份均亦不可減除或停止支付。
19.2 本合同項下的不可抗力包括項目所在地發生的地震.塌方.陷落.洪水.臺風等自然災害和非因甲方或乙方原因而發生的火災.爆炸以及戰爭.社會動亂或動蕩和法律.行政法規的變化以及政府征收.征用。
19.3 如發生不可抗力,以至于任何一方的合同義務因這種事件的發生而無法履行,此種合同義務在不可抗力持續期間應予中止,履行期限按上述中止時間自動延長,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在一方延遲履行義務之后發生不可抗力的,則該方的違約責任不能免除。
19.4 如遇不可抗力,各方應立即與對方協商,尋求公平的解決辦法,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將不可抗力所帶來的后果減至最低限度。
第20條 保險
20.1乙方應當于其開業(含試營業)后的1個月內自費就該商鋪內甲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財產.人身傷亡按照甲方認可的保險種類和保險金額自費向有關保險公司投保,并應向甲方提供其所投保的所有保單之復印件。該等保險的責任期間從保單生效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屆滿之日止。在乙方按本條規定購買符合甲方要求的保險之前,甲方對該商鋪在此之前所發生的一切財產損壞.滅失和對第三方的責任,一概不負責任。
20.2在甲方提出要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險保單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險金的收據,以及保險公司發出該等保單是全數繳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證明。
20.3如因乙方原因,發生涉及甲方損失的保險事故,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應當首先用于賠償甲方的損失;如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不足以賠償甲方的損失,則差額部分由乙方賠償予甲方。
第21條 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發生時,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可向承租商鋪的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22條 通知與送達
22.1 任何一方就本合同發給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必須以中文書面形式進行。本合同所述各項文件的送達,包括郵寄.傳真.電傳.專人手遞等方式。
22.2 一方如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變更,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應當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3 以傳真方式發出的,發出日期視為收悉日,以傳真的發送報告單為發送憑證;以專人手遞方式發出的,發至指定地址之日視為收悉日,以對方的簽收文據為發送憑證。以郵寄方式發出的,以發出后第7日為收悉日,以郵局的郵件發送記錄為發送憑證。
22.4 本合同首部所列甲方和乙方的地址.電話.傳真為雙方確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電話.傳真。一方如指定其他聯系方式或聯系方式變更的,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應當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5 一方向另一方發送之涉及本合同項下權利或義務的主張.放棄或變更等重要事宜時,必須采用書面通知。該等書面通知文件須有發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的親筆簽字或加蓋公章(授權簽字人簽字時應向對方提供授權委托書)。
第23條 公共區域的使用及該物業商業部分的更名
23.1 甲方有權讓任何人或任何組織根據甲方認為合適的條款和條件,在該項目的公共區域及其任何部分舉行活動.展覽或商品展銷。
23.2 甲方有權在該項目商業部分的公共區域內安裝一個擴音系統及播放.轉播和廣播或允許任何其他人播音.轉播或廣播音樂及公告等。
23.3在租賃期內,甲方有權依其自主決定對該項目商業部分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稱隨時進行變更,但甲方應在相關政府部門核準新名稱后書面通知乙方。甲方無須就該項目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稱變更而對乙方做出任何賠償或補償。
第24條 附則
24.1 本合同構成雙方就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事項的全部協議,并取代雙方此前所有的口頭及書面陳述.協議.承諾或保證。
24.2 本合同的簽訂.成立.生效.履行.解除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
24.3 本合同某一條款或部分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24.4 任何一方未能或延遲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補救權,不得影響該等權利或補救權,或被視為對其的放棄,或妨礙其在其后任何時候行使該等權利或補救權;而且單一或部分行使該等權利或補救權不得妨礙對該等權利或補救權的其他或進一步行使,或妨礙行使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權。
24.5 本合同附件構成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6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甲方和乙方可以對本合同未作約定的事項通過協商簽訂書面的補充合同的形式加以約定。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除另有約定之外,兩者約定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約定為準。
24.7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4.8 本合同用中文書寫,共壹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同時簽署有英文版合同,而英文版合同內容與中文文本不一致的,則以中文文本為準。
甲 方: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豪裝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12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建筑地址:
1.1甲方將其擁有合法所有權的位于 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作商業經營使用。
二。房屋面積:
2.1 甲方對其所出租的房屋擁有合法出租權且無爭議。
2.2 該房屋的面積為 平方米(以產權證為準)
三。租賃期限:
3.1 租賃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自 年 月 止。
3.2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騰空交給乙方使用。
四。定金:
4.1 乙方應付的定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于 年 月 日以現金方式支付給甲方。
4.2 在本合同簽訂之后自租期開始之前如甲方違約,則上述定金由甲方雙倍返還乙方,如乙方違約則定金由甲方沒收。
4.3 租期開始之后,上述定金將自動轉為。
五。租金:
5.1 租金年度數額及支付日期,詳細如下列表。
第一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支付日期為 年 月 日。
第二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支付日期為 年 月 日。
第三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支付日期為 年 月 日。
第四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支付日期為 年 月 日。
第五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支付日期為 年 月 日。
甲方指定銀行名稱:
銀行帳號:
收款 人:
5.2 支付方式:
租金按 為一期支付,首期租金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以后每期租金支付時間為上期租金到期前 天支付,先付后用(若乙方以匯款形式支付租金,則支付日期以付出憑證日期為準,匯費由匯出方承擔)甲方收到租金后應予以書面簽收,但甲方收取的租金不提供正式發票。
5.3 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則每逾期一日按應付租金的萬分之二點一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如乙方逾期超過 日,除如數補交租金及滯納金外,在未經甲方諒解的情況下視為乙方擅自中止合同,并按本合同11.1款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六。保證金:
6.1 乙方同意支付給甲方保證金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甲方在收到保證金后應予以書面簽收。
6.2 除合同另有約定之外,甲方應于租賃關系消除且在乙方將房屋完好的向甲方交割清楚、并付清所有乙方應付費用后二天內將保證金全額退還乙方。
6.3 如乙方拖欠水、電、通信、物業管理費等費用或者租金,甲方有權自保證金中予以扣除。甲方扣除后的保證金,乙方應在兩日內予以補足。
七。其他費用:
7.1 租賃期內的水、電、通信等費用由 承擔,并按單如期繳納。
7.2 物業管理費由 承擔,并按按單如期繳納。
八。甲方的義務:
8.1 甲方須按時將房屋及附屬設施交付乙方使用,并確保水、電、通信的正常使用,以及房屋內外結構、設施等處于良好的使用狀態。
8.2 甲方提供的房屋設施如因質量原因、自然損害而受到損壞時,甲方有修繕的責任并承擔有關的費用。
8.3 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擅自收回該房屋。
8.4 甲方應確保對該房屋享有出租的權利,如在租賃期內,該房屋發生所有權全部或部分的轉移,設定他項物權或其他影響乙方權益的事情時,甲方應保證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或其他影響乙方權益的第三者,能繼續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反之如乙方權益因此而遭受損害的,甲方應負全賠償責任。裝修費用按每平方米 計算。
8.5 甲方同意乙方租賃該房屋的經營使用性質為 餐飲 、飲食行業。
九。乙方的義務:
9.1 在入租時應檢查甲方所配備的設施是否完好。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由甲方負責修復和配置。
9.2 甲方同意乙方在不破壞承租房屋整體格局的情況下進行適當的改裝及裝修。
9.3 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保證金及其他各項應付費用。
9.4 乙方可以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進行轉租、分租、轉讓給第三方使用。但須提前書面告知甲方,甲方應當允許并提供相應配合;并對承租的房屋及設施有愛護,保管的責任。如因乙方的過失或過錯致使房屋及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9.5 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合法使用承租的房屋,不得擅自變更使用性質,不應存放危險物品,轉讓合同。如因此發生損害,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十。合同終止及解除的規定:
10.1 乙方在租賃期滿后,如需續租,應提前 天通知對方,且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租賃權,續租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10.2租賃期滿后,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將承租的房屋及設施在正常狀態下交還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諒解之下,均視放棄,由甲方處置。
10.3 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單后立即生效,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任意中止,如一方擅自中止合同則視其為違約,按本合同11.1款追究其違約責任。
十一。 違約處理:
11.1 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條款履行,導致中途終止本合同,并且過錯方在未征得對方諒解的情況下,則視為違約,雙方同意違約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若違約金不足彌補無過錯方損失,則違約方還須就不足部份支付賠償金。乙方的裝修費用按每平方米 元計算。
11.2 凡在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事情時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12.1 其他
12.2 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甲方需提供給乙方房產證、土地證、身份證復印件(只能用于辦理各類證件)
12.4 本合同一式 兩 份,甲、乙雙方各執 壹 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產。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 期: 日 期:
豪裝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13
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信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門面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門面房的位置、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門面房位于炎陵縣靈官坳。
2、該門面房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
第二條 租賃期限、用途:
1、本合同租賃期限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正式交付門面房于乙方使用的時間是 年 月 日。
2、租期屆滿,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賃期屆滿 個月之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3、本門面房租賃用途: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押金、租金、租賃期相關費用及稅金:
1、合同生效以后,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 元。合同期屆滿,如乙方沒有申請續租,甲方應于合同屆滿之日起___日內退還乙方全部押金。
2、乙方應按月交納租金,租金為:___元/月,標準是:________。
3、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4、乙方須對自己的經營行為負責,依法按時交納應由其負擔的各項稅費;
第四條 房屋維修及改造:
1、甲方承擔租賃物的維修義務。租賃期內,甲方主動提出維修的,須提前 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配合。
2、乙方應合理使用租賃物,因使用不當造成甲方損壞的,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對租賃物進行改造需經甲方書面同意,改造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未經同意擅自改造的,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五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租賃物;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2、經甲方同意,乙方可將租賃物轉租第三人。有關轉租的條件及程序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六條 雙方保證條款:
1、甲方保證本合同及《附屬設施清單》所列設備、設施及有關照明、供水、消防等公用設備的正常使用安全。
2、甲方保證按乙方要求提供滿足乙方經營需要的車位,并確保該車位的正常使用。
3、乙方應保證自己具有合法的經營資格,不得無證經營、違法經營。
4、乙方保證在商場內不安排廚房、不破壞商場內的一切設施設備。
第七條 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法定的不可抗力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2)一方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責令關閉的。
(3)任意一方根本違約,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書面通知乙方:
(1)乙方惡意拖欠或不支付到期租金的。
(2)乙方利用租賃物進行非法活動的。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租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違反本合同內容,應承擔違約金:_____元,如造成對方損失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協議內容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糾紛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豪裝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1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門面出租給乙方,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門面特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門面地址、面積
甲方將其位于合法擁有的門面出租給乙方用于經營使用,使用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租賃門面用途
乙方租賃門面做為商業門面使用,經營業務為__。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限為__年,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止。
四、租金支付方法及其它
每月租金為__元(大寫:人民幣),按__支付,租賃期間甲方不能漲房租,租賃期滿后,隨行就市,但增減幅度不能超過__%。
甲方收取乙方門面押金__元(大寫:__________)。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需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能夠從事商業經營,不能將該門面轉租(賣)給任何第三方。
2、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所出租門面權屬清楚,無共同人意見,無使用糾紛。
3、在乙方不改變門面主體情況下,甲方不干涉乙方的裝修。
4、在本合同租賃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5、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必需合法經營,按期交納工商、衛生、治安等費用,安全、合理的使用水、電。
6、在租賃期內,乙方有權轉讓該門面的使用權,轉讓費根據市場隨行就市,甲方無權干涉,但如有轉讓,需告知甲方。
7、在租賃期內,如因不可抗拒的力量或城市建設需要占用該門面,甲、乙雙方共同享有政策補貼(乙方享有部分屬門面裝修及經營損失補貼)。
六、其它
本合同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同具法律效力。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豪裝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15
本合同在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合同雙方為:_________(以下稱為出租人)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稱為承租人)。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賃位于_________的店房_________間,房號為_________,電話號碼為_________,租期為_________年,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
2、在以上第1條款中所規定的租期,從出租人完成第3條款所有規定并在7天內通知承租方后開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體規定完成該店房的維修工作_________。
4、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計_________元的房租保證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從保證金中扣除應收款項作為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___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違約,未在該期內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經通知便可終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稅均由承租方承擔。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終止之前依法被沒收,雙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只要承租人還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須交納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還給出租人為止。
8、承租人同意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支付租金,并向_________局繳納電話費。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年內不得增加租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豪裝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16
出租方(簡稱甲方): 通渭縣第二幼兒園
承租方(簡稱乙方): 通渭縣農村信用社
根據我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范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位于通渭縣第二幼兒園門前右側一層第二、第三間門面 ,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作為_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使用(經營范圍),出租商鋪的建筑面積為_137.5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為__10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五年隨市場價格浮動調整一次。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
租金為_130____元/平米/月。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大寫: );租金每年一次性付清。每月租金水電費及其他應交納費用均由乙方負擔。甲方在收到租金后應當給乙方收費憑證。
第四條 設施及費用承擔:
1、房屋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房屋租賃稅)由乙方負責。
2、如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合同期滿后,不得拆除地面地磚和吊頂。
第五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商鋪產權清楚,若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2、甲方在簽訂合同之時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
第六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水電費(標準為電費每度 ,水費每立方 ,若低于供水、供電部門實收標準,應以供水、供電部門為準)及其它各項費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
2、未經甲方和有關部門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的結構作任何改動,乙方對該房屋的裝飾應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為原則,并征得甲方同意。
3、在租賃期間,乙方對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轉借、抵押、聯營或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4、承租期內,由被盜、火災等事故造成損失,和乙方人為造成事故,損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未違反租約的前提下,有權優先續租該房屋。如要求續租,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
6、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經營范圍。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發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內完全有效,不得單方解除。
1、租賃期屆滿。
2、因乙方過錯嚴重造成房屋毀損的。
3、出現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毀損達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強制征收或拆除該房屋的。
5、乙方遲延交付房租、水電費及其他應交納費用超過10天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因違約造成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賠償合同總值的300%違約金,并賠償其他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第九條 補充約定:
承租期內,若因國家政策變動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半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通知要求辦理終止合同手續,按時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但甲方必須負責退還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時間的租金。
第十條 甲方應提供產權證(或具有出租權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合同使用。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與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豪裝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17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商鋪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商鋪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平方米,該商鋪用途為百貨商場,不能做餐飲娛樂。
二、租賃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年付,先付租金后使用,該商鋪前_____年(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每年租金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后二年(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每年租金遞增_____%。
四、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商鋪租金____________,由乙方于每年預繳租金用完日的前二個月向甲方預繳下一年度的租金,如乙方到期付不交清下年度的全部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商鋪另行安排,造成的損失甲方概不承擔。
五、本合同簽訂生效后,乙方自愿向甲方繳納押金壹萬元整(¥:10000元整),該押金不計利息,等合同期滿,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及欠費,押金全額返還。乙方在租賃期間如中途提出退出經營或擅自解除合同,由所交租金及押金不予退還。
六、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負責賠償損失,租賃期間,門前三包,消防安全,綜合法理及安全保衛工作,乙方應當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管理。
七、乙方不得隨意改變商鋪結構和損壞商鋪的設施,裝修費用由乙方自理,退租時乙方的裝修遵循“來修去丟”的原則,甲方不予負責。
八、租賃期間水、電、暖費、稅費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有關部門征收本合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商鋪經營所發生相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九、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店面,乙方無條件騰空。如甲方繼續出租該商鋪,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但必須提前三個月提出,并簽訂后期合同。
十、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商鋪,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商鋪抵押。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的框架結構。
3、利用承租商鋪進行違法活動。
4、故意損壞承租房屋。
十一、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無條件終止,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從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雙方簽字后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年商鋪租賃合同的范本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就衡一國際一樓商鋪臨時租賃事項簽訂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臨時租賃位置。
1、臨時租賃位置位于區層
2、甲方提供促銷展架計個、每個個、每個元。
3、經營范圍:臨時租賃位置僅限于經營
4、經營品牌:
二、租賃期限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該租賃攤位的租金為元。
四、該攤位的質保金為元。
五、乙方須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交付上述租金和質保金共計人民幣元。租賃期限屆滿,甲方對臨時攤位進行驗收,乙方并歸還甲方所提供的所有道具并確保無任何損壞,甲方在乙方搬出租賃區之日起二十天內將質保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六、臨時租賃期間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①、甲方有權利提供攤位指定物業部門進行管理。
、、甲方保留改進,擴充,增加或減少商場用途,數量或面積的權利。
、、甲方盡量減少給乙方經營上帶來的不便。
、堋⒓追接袡嗪侠硎褂霉驳胤讲豁毻ㄖ曳。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佟⒁曳奖仨氉袷丶追礁黜椧幷轮贫群土鞒獭
②、乙方必須接受甲方指定的物業部門進行管理。
③、臨時租賃期間,乙方承擔該租賃攤位的防火,防盜責任,并為甲方定期的入鋪安全檢查提供協助。
、堋⒇撠熍R時租賃期間環境衛生,公共設施設備的保養,安全防范工作等。
、、臨時租賃期間內,不得將攤位轉租,分租,轉讓,出借,抵押,出售,用于非法活動或改變攤位用途。
、、乙方經營活動中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由其承擔。經營中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因經營糾紛等被法院和有關部門查封租賃攤位,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咴诮洜I過程中如有質量問題或要求退貨的、乙方應無條件服從。⑧專柜員工工資由乙方支付,實行同工同酬,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原則發放工資。同時乙方應承擔員工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費、各項社會福利等。
七、違約處理。
雙方在臨時租賃期間,任何一方違約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乙方未按照本協議中約定的日期開業或為經甲方同意擅自停業的,連續二天以上不營業,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收回商鋪,沒收乙方所交的質保金。
八、本協議續租
1、本協議期滿后,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2、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10天向甲方提出,并簽訂新租賃協議。
九、其它約定:
1、如甲方經營需要或其他租戶進場,甲方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須無條件調整位置。
2、乙方保證展示和銷售的產品必須為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豪裝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18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號的房屋___棟___間,建筑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類型___,結構等級___,完損等級___,主要裝修設備___,出租給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個月或空置__月的。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
實用版本商鋪租賃合同范本2
出租方: (以下筒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筒稱乙方)
甲方將 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經雙方共同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店面包括二層租給乙方,租期為 年,從 年月 日到 年 月日止。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繳納租金為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分月份繳納,每月租金為壹仟元整,乙方應在每月五日前繳清。
三: 乙方應按時足額支付租金,逾期未付清租金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并收回店面,沒收押金。
四:乙方必須對甲方的財產妥善愛護使用,并負責維修,若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五: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工商、稅收、衛生、房屋出租稅費等其它一切費用由乙方繳納。
六:租賃期間,乙方如需裝修在不影響整體結構和外觀的前提下,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所需各種費用由乙方自付,租賃期滿裝修部分不得拆除。
七: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店面轉讓給他人使用,乙方在租賃未到期間,需要解除合同時,甲方將沒收乙方押金。如乙方找到他人出租,必須得先通過甲方同意,由甲方與他人簽訂合同后,再退還乙方押金。
八:乙方租賃期間滿,必須將店面、房間完整無損交還甲方,所經營的商品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續租,乙方應在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向甲方告知,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九:本合同訂立之日,乙方交押金壹仟元給甲方,合同期滿,如果乙方沒有違約,甲方將押金歸還乙方。
十:本合同簽訂之前店面的一切債務由甲方自行負責,本合同簽訂之后店面的一切債務由乙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執行。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豪裝商鋪租賃合同書 篇19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商鋪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商鋪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平方米,該商鋪用途為百貨商場,不能做餐飲娛樂。
二、 租賃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三、 租金年付,先付租金后使用,該商鋪前_____年(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每年租金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后二年(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每年租金遞增_____%。
四、 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商鋪租金____________,由乙方于每年預繳租金用完日的前二個月向甲方預繳下一年度的租金,如乙方到期付不交清下年度的全部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商鋪另行安排,造成的損失甲方概不承擔。
五、 本合同簽訂生效后,乙方自愿向甲方繳納押金壹萬元整(¥:10000元整),該押金不計利息,等合同期滿,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及欠費,押金全額返還。乙方在租賃期間如中途提出退出經營或擅自解除合同,由所交租金及押金不予退還。
六、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負責賠償損失,租賃期間,門前三包,消防安全,綜合法理及安全保衛工作,乙方應當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管理。
七、 乙方不得隨意改變商鋪結構和損壞商鋪的設施,裝修費用由乙方自理,退租時乙方的裝修遵循“來修去丟”的原則,甲方不予負責。
八、 租賃期間水、電、暖費、稅費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商鋪經營所發生相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九、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店面,乙方無條件騰空。如甲方繼續出租該商鋪,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但必須提前三個月提出,并簽訂后期合同。
十、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商鋪,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 擅自將承租的商鋪抵押。
2、 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的框架結構。
3、 利用承租商鋪進行違法活動。
4、 故意損壞承租房屋。
十一、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無條件終止,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從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雙方簽字后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