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房租賃合同書(精選3篇)
物業公司房租賃合同書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為了搞活市場經濟,現就房屋租賃相關事宜經甲乙雙方商定,訂立如下權利、義務供雙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房屋位于,非住宅用房間,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乙方租房用途為
.二、房屋租賃期為年,租賃時間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房屋租金每月元。采取預付款方式,每個月繳納租金一次,協議簽訂生效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個月租金元。以后房租均按每個月到期前五天支付。逾期不繳,甲方每天按月租金千分之五計收違約金。若超過15天不繳納,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四、本協議簽訂生效乙方向甲方交租房保證金元。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須守法經營,并接受小區物業公司的有償服務和管理,按有關規定及時繳納各種物管等費用。如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乙方自負。
六、雙方在協議期間不得違約。若乙方提前解除租約,甲方以乙方所交保證金及未到期租金作違約金收取若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由甲方賠償乙方房屋裝飾部分損失及退還未到期天數租金。
七、租賃期間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私自對外轉租房屋,同時不得擅自改變租房用途及結構和室內設施,乙方若因經營需要進行房屋裝飾,費用由乙方自理,協議到期終止時,乙方若要拆除裝飾部分,自行無償拆除,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乙方并要恢復甲方房屋原狀。
八、協議期滿續租與否,雙方另行商定,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乙方。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條款,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到期雙方義務履行完畢自行失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乙方:
經辦人:經辦人:
聯系電話: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年月日
物業公司房租賃合同書 篇2
工程合約編號:
承判人:
承判工程:
經物業管理(S)有限公司和承判人雙方核對并同意:
一、最終結算工程款項如下:
1、完成合約工程金額:
2、額外工程金額:
3、代工金額:
4、其它金額:
共計總金額:
二、總金額中應扣除的項目:
1、公司代支付材料及墊付等金額:
2、其它扣款:
三、實際支付金額(總金額-扣除金額)
截至20年月日止支付承判金額:
其中:第一次:第二次:
尚有保固金額:
上述保固金額將于年月日保養期滿驗收后發還。
雙方對上述結算數據今后不得提出異議,特立此據。
立協議人:物業管理(S)有限公司代表:
承判人:代表:
日期:20年月日
物業公司房租賃合同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互相合作的精神,甲方把其開發的江源山水商住小區項目(以下簡稱江源山水)的物業管理承包給乙方(含前期物業),江源山水項目建成后總建筑面積約為270000M(含住宅、商業用房、地下停車場),并達成以下協議。具體細則如下:
一、甲乙雙方同意該接管工作自20__年4月1日起正式生效(交接期為20__年3月25日)乙方自即日起接替甲方在江源山水的物業管理工作。
二、乙方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三、乙方接管甲方在江源山水的物業管理工作,期限為3年,3年后將由業主自行選聘。
四、自本協議書簽訂之次日起,甲乙雙方對濱江大廈物業管理工作進行正式的移交,移交事項包括大廈應該配置的設備、設施(水泵、發電機、消防控制室)等原有物品及乙方要求甲方必須配套的安保系統(視屏監控系統、樓宇對講系統和停車場進出口自動設備)甲乙雙方派出代表在相關移交清單上簽字確認。在協議生效期間黔龍公司享有使用權并負有維修義務,合同終止后上述物品必須完好(自然損壞除外)的情況下全部移交甲方。
五、自20__年4月1日起,濱江大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事務全部由乙方負責,乙方對自即日起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承擔一切責任;20__年4月1日前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以及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屬于甲方的遺留問題所開支的費用(包括預收業主的各種款項等)由甲方清償。甲方交由乙方管理的物業必須滿足80%的銷售率,未達80%的物業由甲方向乙方補齊至80%物業管理費用。
六、乙方接管甲方物業后,應保證一致的對外形象,使用統一的標識,乙方員工必須統一著裝。同時,乙方承諾短期內保證物業管理費不變,但經過乙方對物業管理的改造設施的完善,則可按國家相關規定對物業管理的收費標準進行調整。
七、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凡甲方有重大接待及活動時,在保潔、安保、場地及水電等方面需要乙方支持的,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但涉及費用的開支必須相互磋商解決。
八、乙方在工作中必須達到的量化指標如下:
1、 有效投訴率不高于2%;
2、 業主滿意率達90%;
3、 機電設施設備完好率達97%,故障率低于3%;
4、 維修及時率、合格率達100%;
5、 治安法案率不能高于千分之2;
6、 持證上崗率達100%
九、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對業主所作的承諾,乙方繼續執行,但甲方對上述承諾必須有法定文本移交乙方予以確認后執行。
十、合同有效期間,乙方負有維修、養護、管理房屋及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的責任,負有維護區域環境衛生和秩序的責任。
十一、 在乙方經營期間,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災害等)導致經營中斷,乙方有權停止支付經營期間的各項費用。
十二、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