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合同書(精選14篇)
集體合同書 篇1
甲方(企業)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乙方(企業工會)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印制
四川省總工會
本合同由 企業工會(以下簡稱乙方)代表全體職工與 企業(以下簡稱甲方)簽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依法維護職工和甲方的合法權益,促進甲方持續穩定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四川省集體合同條例》,《集體合同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是甲,乙雙方代表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在平等協商一致基礎上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三條 本合同對甲,乙雙方和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甲方與職工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
第四條 甲方尊重并支持乙方依法開展工作,聽取乙方對生產經營和涉及職工切身利益問題的意見及建議,與乙方協商處理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 乙方尊重并支持甲方依法進行生產經營和管理,依法代表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教育職工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愛崗敬業,努力工作,圓滿完成甲方各項工作任務。
第二章 勞動合同
第六條 甲方與職工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七條 甲方與職工訂立,解除,變更,終止勞動合同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八條 乙方幫助和指導職工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并監督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九條 甲方新招用職工,其試用期限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第三章 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以貨幣形式及時足額支付職工工資,不得拖欠。
第十一條 甲方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二條 甲方依法安排職工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職工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職工工資;安排職工在休息日工作且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職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職工工資;安排職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職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職工工資。
第十三條 職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甲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工資。職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視同其提供了正常勞動而支付工資。
第十四條 甲方在經濟效益增長的同時,保證職工收入的相應增長。
第四章 休息休假
第十五條 甲方依法實行每日工作時間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因生產特點,工作性質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工種和崗位,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可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
第十六條 甲方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乙方和職工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最長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十七條 職工在勞動合同期內享有國家規定以及甲方安排的各項休息,休假權利。
第五章 勞動安全衛生
第十八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四川省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法律,法規,建立完善的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十九條 甲方必須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條 甲方應對職工進行安全衛生教育,保證職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安全生產操作技能。
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技術規范。
第二十二條 職工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六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二十三條 甲方按照國家和四川省有關規定為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
第二十四條 甲方根據經濟效益狀況為職工建立補充保險。
第二十五條 甲方按有關規定提取和使用福利費,每年向職代會報告當年福利費使用情況。
第二十六條 甲方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職工的福利待遇。
第七章 職業技能培訓
第二十七條 甲方應按照有關規定,根據甲方實際情況,建立健全職業培訓規章制度,規范對職工的職業技能培訓工作。
第八章 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二十八條 甲方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甲方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第三十條 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國家規定的禁忌勞動。
第九章 裁員
第三十一條 甲方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乙方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乙方或者職工的意見,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第三十二條 甲方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被裁減人員。
第十章 獎懲
第三十三條 甲方按照國家,四川省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規定,對職工進行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三十四條 甲方對職工進行處分時,應事先征求乙方意見,乙方認為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
第十一章 集體合同期限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十二章 變更,解除集體合同的程序
第三十六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一)因甲方被兼并,解散,破產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的;
(三)本合同約定的變更或解除條件出現的;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章 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時的協商處理辦法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章 違反集體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九條 因一方過錯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的,過錯方應當繼續履行本合同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五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十日內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四川省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
集體合同書 篇2
為深化企業和工會的改革,適應新形勢,進一步支持和確立廠長在企業中的中心地位和作用,維護職工的具體利益,更好地調動廣大職工的生產積極性和創造性,增強企業活力,全面完成今年的生產經營承包目標,廠工會與廠長共同簽訂此兩保一超合同書,以相互支持,共同遵守。
一、“兩保”
(一)工會方面
1.保證支持廠長在企業中的中心地位和作用,保證廠長對企業生產、技術、經營、財務開拓全面負責、統一指揮的順利進行。
2.保證廠長交給各部門的生產經營分解目標的順利實現,開展以“五個一”為主要內容的立功競賽活動,組織四次大賽,進行崗位技術練兵活動。
3.積極開展技術協作活動,承接廠內外技術攻關項目,提高職工技術業務素質,保證完成技協任務_________萬產值。
4.協助行政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職工勞保福利安全方面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定期組織檢查,加強安全教育,預防各類事故,保證職工安全。
5.定期組織職工就生產、勞動、生活、福利等職工具體利益同廠行政領導進行民主協商對話,共同學習上級有關方針、政策,增強職工對宏觀經濟及工廠有關措施的理解,增強廠行政對職工實際困難的理解,維護職工各種合法權益,調動職工積極性。
6.保證開好全年兩次的職代會,組織職工積極參政、議政,說主人話、為主人事、當主人家,討論決定職工福利方面的重要問題,定期組織評議干部,組織職代會各專門委員會監督和檢查職代會文件的貫徹落實情況。
7.保證圍繞生產經營目標和每季度的中心工作,采取多種宣傳形式,如黑板報、快訊、廣播、一句話新聞等,表彰先進,鞭策后進,促進生產。
8.協助行政動員職工顧全大局,服從調動,遵紀守法,增產節約,革新挖潛,出滿勤,干滿點,爭創高指標,開創新紀錄,提高經濟效益。
9.圍繞生產經營,參加生產經營大調度會,協調各部門之間的相互關系,協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矛盾,努力為行政排憂解難。
10.圍繞兩個文明建設,積極組織職工開展各種形式的文體活動,辦好職工之家,把職工的熱情投入到生產經營工作之中,為完成工廠_________項奮斗目標而努力工作。
(二)廠長方面
1.保證今年實現產值_________元,上交利潤_________元,增收節支_________元,爭創省級先進企業,完成企業_________項奮斗目標,保證給全廠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的職工晉升一級效益工資。
2.面對市場需求,搞好商品經濟,增產節約,開發新產品,依托優勢,在國內各地開拓經營新局面,發展外向型經濟,完成_________年承包目標任務,保證全廠職工年收入平均不少于_________元。
3.保證在完成生產任務的同時,大力支持工會開展職工技協活動,鼓勵職工勤勞致富,努力創造良好條件,為職工多辦好事。
4.保證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勞動保護安全技術,工業衛生等法律、法規和條件,定期檢查,預防各類事故發生,改善職工生產條件,保證職工身體健康。
5.要愛護關心職工,保證鑄件、露天場地、鑄造和大車件車間改造、基建器材庫房、漆工改造以及一、二、三、工裝、大件、漆工的環境改造工程進度,重建招待所和職工食堂,改造部分職工宿舍,改善單身宿舍,按計劃進行生活區道路的修理和綠化工作,改善用水條件。
6.認真貫徹職工代表大會條例,按照《規范》要求,開好職工代表大會,保證職工代表行使條例規定的各項職權。
7.關心工會建設,支持工會獨立自主地開展各項工作,為開創工會工作的新局面創造各種有利條件。
8.對在兩個文明建設中涌現出來的先進標兵和生產經營中提前完成雙過半任務以及提前跨入1989年的職工給予重獎。
9.接受群眾監督,建立群眾來訪室,熱情接待職工,為職工解除后顧之憂,為基層熱情服務。
10.搞好廠區綠化和大樓花園化,完成職工之家的建設,增加文體設施,改善供暖條件,為職工創造優良的生產工作環境。
二、“一超” 合同書所定生產經營目標和職工福利目標實施超額完成后,有如下獎勵:
1.給生產經營工作中出色的職工多晉半級效益工資。
2.給在生產工作中提前跨入1989年的職工,每超一個月獎勵_________元,以此類推。
3.給出色完成全年分解任務的中層干部多晉半級效益工資。
4.給每季度超額完成任務的中層干部一次性獎勵_________~_________元,車間、科室_________~_________元。
5.給廠長和工會主席各多晉半級效益工資,并增給廠級干部晉升半級效益工資名額三名。工會系統名額三名,以獎勵在完成目標任務中的有功人員。
6.獎勵廠長的生產經營團體_________元,獎勵工會主席的職工群眾團體_________元,獎金由成本列支。
三、本合同從廠長和工會主席雙方簽訂之日生效,合同既保證廠長生產經營目標的實現,又維護職工的具體利益,使廠長承包的生產經營目標同職工的具體利益更加緊密地結合超過,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如廠長一方違反合同書內容,應向職代會作檢查并扣發年度獎金50%,如工會主席違反合同內容,應向職代會作檢查,并扣發年度獎金50%。
四、此合同由黨委監督實施并檢查執行情況。
廠長(簽字):_________ 工會主席(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集體合同書 篇3
由于簽訂集體合同的環境和條件發生變化,致使集體合同難以履行時,集體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的要求。一方提出變更或修訂或解除集體合同時,另一方應給予答復,并在七天內雙方進行協商.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企業集體合同書模板3篇,歡迎參考閱讀!
企業集體合同書模板一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年。其中試用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個月。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愿意接受并完成下列生產(工作)任務:
在________崗位,為________工種。
乙方在生產(工作)上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___.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____,并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____,保健食品費____元。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________。 乙方在合同期內須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1.乙方每月工作____天,每天實行____小時工作制。如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按加點給予報酬,加點費為每小時____元。
2.合同期內,職工工資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資、獎金的數量,支付時間和方式等)按下列約定辦理: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住院治療,以及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商約定如下:
1)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的,甲方應給予____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尚未治愈的再延長____個月。
2)醫療期內的醫療費由甲方負擔____%,乙方負擔____%,病假工資為____元。
3)醫療期滿后因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發給乙方相當于本人實得工資3至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4)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而死亡的,甲方負擔喪葬費____元,撫恤費____元。
2.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商約定如下:
1)醫療期為____個月(年),期滿未治愈的延長____個月。
2)乙方的醫療費全部由甲方負擔。病假工資為全薪。
3)因工負傷致殘的,甲方應________。
4)因工死亡的,甲方應付給喪葬費____元,直系親屬撫恤費____元,其他費用____元。
3.在合同期內,乙方符合條件的,享受探親假____天;婚假____天,喪假____天,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文件執行。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條第2款第(2)項規定和第4款規定的情況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按工作每滿1年(滿半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發給乙方實得工資1個月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1年,發給相當于乙方實得工資1個月的金額。生活補助費、失業補償費最高均不超過12個月乙方實得工資。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情況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事項,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2.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甲方破產或歇業的。
3.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哺乳期間的。
4.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
5.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通知對方。由于本條第2款第(3)項解除勞動合同,以及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7.合同期滿后應即終止執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條件下,雙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合同手續,則本合同視為續訂同一合同期限。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住房問題。
2.甲方應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3.因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而產生富余職工時,以及________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在乙方休假期間,以及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________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在不變更合同的條件下,安排乙方從事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
1)合同期內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搶修或救災;
2)合同期內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期限為____個月;
3)合同期內發生不超過____個月的短期停工。
7.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支付違約金____元,賠償金____元至____元。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調解不成,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____(蓋章) 乙方: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主要負責人、委托代理人): ____(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機關:____(蓋章) 鑒證人:____(鑒章)
合同鑒證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集體合同書模板二
本集體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簡稱企業)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工會)雙方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依法簽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企業和工會簽訂本合同,用以明確和調整雙方合作共事的權利和義務的關系。
第二條 工會代表職工整體的利益,依據本合同的規定,指導職工正確處理和企業的勞動關系,并監督和調整這種關系。
企業與職工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不得與本合同相悖。
第三條 本合同是雙方為促進企業發展,尊重和調動職工積極性應遵守的共同準則。
雙方在有關法律法規范圍內,遵守不低于有關職工就業、勞動報酬、勞動保險、勞動保護、生活福利、退休養老和各種節假日等方面的規定,并努力提供盡可能高的水平和標準。
第四條 企業應根據有關規定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職工利益的權力,在研究決定有關工資、福利、安全生產以及勞動保險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時應聽取工會的意見。企業工會負責人有權列席有關討論企業的發展規劃、生產經營活動及與職工利益有關的問題的董事會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第五條 工會有義務支持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支持企業的合法權益,教育職工認真履行勞動合同,遵守勞動紀律和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協助企業合理使用各項基金,配合企業組織開展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促進企業提高經濟效益,促進企業發展。工會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企業董事會會議。
第二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情況,以不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實行本企業工作制度。
第七條 企業執行定時工作制的,企業安排職工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企業保證職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業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八條 企業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第九條 企業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企業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職工自行安排。
第十條 企業安排職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的,應按照下列標準給予職工相應待遇:
1.安排職工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2.安排職工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3.安排職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企業有責任不斷改善生產管理,嚴格控制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盡可能避免或減少加班加點。
長時間或長期加班以及在公休節假日大范圍加班時,應征得同級工會同意,并按法定的標準向職工另發加班工資。
第十二條 嚴重有損職工身體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會有權支持職工拒絕執行。在夏季高溫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下,工會可以建議企業減少工作時間。
第十三條 企業執行政府規定的各類節假日制度。企業在制訂本企業休假制度時,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三章 勞動安全與衛生
第十四條 企業為職工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標準。企業不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工會有權與企業交涉,企業拒不改正的,工會可請求當地人民政府作出處理。
第十五條 企業負責對職工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工會給予協助和配合。
第十六條 企業執行政府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企業負責加強和改善勞動技術和工業衛生、勞動防護以及特殊工種和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企業按規定向從事塵毒有害作業的職工提供療養機會與費用。
第十七條 工會支持企業勞動保護管理,配合企業檢查、監督勞動保護情況。
第十八條 工會發現企業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企業建議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企業行政方面必須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第十九條 企業依照國家規定在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及租賃廠房和技術改造工程時,對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實行三同時。工會有權對此提出意見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條 企業在引進、推廣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時必須同時引進或采取可靠的勞動保護措施,并對工人進行培訓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條 企業根據工種崗位需要,保證供應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企業應制定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細則。企業向從事特殊工種的職工發放營養補助費或提供營養補助食品。
第二十二條 每年夏暑季節,企業負責采取防暑降溫措施,在冬季,企業負責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二十三條 企業優先保證用于改善職工生產安全和勞動條件的資金。每年由企業提出年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方案,落實資金,組織實施。
工會參與安全技術措施立項討論并監督實施情況。
第二十四條 企業和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教育和組織職工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工會支持企業對危及企業和職工安全的行為的懲處。
第二十五條 企業發生職工因工傷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職工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應及時通知工會。工會有權參與調查和提出處理建議。
第四章 勞動報酬
第二十六條 企業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以及實際需要,確定本企業工資制度,企業工資分配制度(工資標準、工資分配形式、工資發放辦法)的制定和變更,由企業決定。企業在做出上述決定時,應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第二十七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于每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職工工資,工資不低于人民幣_________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標準和辦法按下列執行: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由于企業生產任務不足,使職工下崗待工的,企業保證職工的月生活費不低于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二十九條 工會在每年月份根據生活物價指數和勞動力資源狀況變動等因素,向企業提出本年工資要求。
董事會在討論此類問題時,應有工會代表參加。企業根據董事會的工資決議,提出分配方案。
第五章 保險與福利
第三十條 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關于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養老、失業、醫療和工傷等社會保險費用,工會有權予以監督。
第三十一條 企業為員工提供以下福利待遇,用于職工集體福利和獎勵,不得挪作他用:_________。
其中用于職工福利的部分,由工會協助企業合理安排使用。
企業應定期向工會提供該項基金使用情況報表。
第三十二條 企業有責任改善職工文化設施和住房、膳食、醫療、托兒、交通條件并提供其他與企業經濟相適應的福利。
工會支持企業為此所做的努力。
第三十三條 企業各項重大福利的設置、標準、實施辦法,或由企業提出方案、或由工會提出要求,均應雙方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三十四條 職工因工負傷、因工致殘、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職業病,在治療、療養、殘廢、死亡時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費用由企業支付。企業制訂此類費用細則。
第三十五條 職工一般每年應進行體檢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種應按規定定期進行專項體檢。
第三十六條 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按時提取和發放職工退休費用。
第三十七條 工會協助企業做好各項勞動保險工作。
第六章 職工聘用、教育與培訓
第三十八條 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情況,本著擇優錄用的原則,有權招聘職工。企業招工計劃及實施情況應向工會通報。
第三十九條 企業分別與職工簽訂個人勞動合同。在簽訂個人勞動合同之前,工會和企業應指導職工明確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及違約責任的處理。工會有權監督個人勞動合同執行情況。
第四十條 制定、修改、廢止企業制度和修改個人勞動合同標準文本,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四十一條 因履行個人勞動合同而發生的勞動爭議,按勞動爭議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程序處理。
第四十二條 企業根據政府規定按期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幫助職工獲得和提高文化及專業知識。企業教育管理機構負責職工崗前、崗中及轉崗的教育培訓。企業按年度向工會通報教育基金使用情況。
第四十三條 工會組織或協助企業開展對職工的職業道德、科學、技術、業務知識教育,鼓勵職工自學成才,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素質。
第七章 勞動紀律和獎懲
第四十四條 企業有權制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企業有權依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決定對職工進行獎勵或懲罰。
第四十五條 企業對于模范執行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在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產品開發、技術開發、技術改造、提高質量和提高勞動生產率、改善經營管理等方面作出優異成績的職工,有權分別給予榮譽獎勵和物質獎勵。
第四十六條 企業對于違反企業各項規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職工,可分別情況,給予批評教育、開具過失單或不同的行政處分;也可酌情處以一次性罰款或者經濟賠償;情節嚴重的,可以開除。
第四十七條 對職工進行行政處分時,須征求工會意見,聽取被處分職工本人的申辯,由企業作出決定。開除職工,事先應經工會參加處分文件會簽。工會認為不合理的,有權提出異議,與企業協商解決。因生產經營條件變化,企業大規模變更職工的工作或裁員時須征得工會同意。
第四十八條 各類處分由企業獎懲規章制度統一規定。企業各基層單位或部門制定的同類制度,需經企業承認并備案。企業獎懲規章制度,應經工會同意后實施。
第八章 合作與聯系
第四十九條 雙方為促進企業發展和維護企業與職工的利益,保證實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第五十條 企業和工會可每月召開一次聯系會議,就重大事宜和有關職工整體利益問題進行通報和協商。必要時,可隨時約見對方。雙方應遵守聯系會議所做出的決定。
第五十一條 工會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應企業要求向企業通報工會開展的與企業有關的重大活動情況。雙方應經常共同或分別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五十二條 雙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質手段,以及通過各種公關聯誼活動,聯絡和密切企業領導與職工的感情。雙方同意繼承和發展自企業開業以來為實現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第九章 監督檢查和仲裁
第五十三條 為保證全面執行本合同,雙方聯合成立集體合同監督小組,其成員由工會代表、企業代表根據人數對等的原則組成。
本合同每年檢查_________次,檢查結果以書面報告形式提交雙方簽約代表,簽訂代表應認真研究和處理檢查結果。
第五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首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有關規定的仲裁程序辦理。
第十章 合同期限、變更與終止
第五十五條 本合同的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個月經雙方協商簽訂新合同。
第五十六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若簽訂本合同的環境和條件發生,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另一方應給予答復,并在7日內進行協商。
第五十七條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合同一方就本合同的執行情況提出商談時,另一方應給予答復,并在7日內進行協商。
第五十八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雙方都有權提出修改本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后,進行修改。修改后的條款,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終止:_________。
第十一章 其他
第六十條 企業侵犯工會合法權益的,工會有權提請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予以處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國法律和政府規定執行,或由雙方另行協商后確定。
第六十二條 本合同用(中文或_________文)文本制作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呈報備案份。每份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條 企業在本合同簽訂后7日內將本合同一式三份及說明報送相關勞動行政部門登記、審查和備案,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六十四條 本合同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后,雙方應當及時以適當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全體成員公布。
企業方(蓋章):_________
首席代表(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工會方(蓋章):_________
首席代表(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企業集體合同書模板三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
公司工會(以下簡稱工會)簽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簽訂本合同,用以明確和調整雙方合作共事的權利和義務的關系。
第二條
工會代表中方職工(以下簡稱職工)整體的利益,依據本合同的原則,指導職工正確處理和公司的勞動關系,并監督和協調這種關系。
公司用以和職工個人確定勞動關系的合同,不得與本合同相悖。
第三條
本合同是雙方為促進公司發展,尊重和調動職工積極性應遵守的共同準則。
雙方在有關法律、法規范圍內,遵守不低于有關職工就業、勞動報酬、勞動保險、勞動保護、生活福利、退休養老和各種節假日等方面的規定,并努力提供盡可能高的水平和標準。
第四條
公司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職工利益的權利。公司制訂各項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均應符合本合同的原則并應有工會代表參加,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工會有義務支持公司的生產、經營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權益,教育職工認真履行勞動合同,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促進公司發展。工會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會會議(包括預備會議)。
第二章
職工聘用
第五條
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本著擇優錄用的原則,有權招聘職工。
公司招工計劃及實施情況應向工會通報。
第六條
公司分別與職工簽訂個人勞動合同,在簽訂個人勞動合同之前,工會和公司應指導職工明確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及違約的責任的處理。工會有權監督個人勞動合同執行情況。
第七條
公司制訂和修改個人勞動合同標準文本,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八條
因履行個人勞動合同而發生爭議,按勞動爭議調解程序處理。
第三章
工作日制度
第九條
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以不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實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條
公司有責任不斷改善生產管理,嚴格控制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遲可能避免或減少加班加點。長時間或長期加班加點以及在公休節假日大范圍加班時,應征得同級工會同意,并給職工另發加班加點工資,其待遇應高于正常工資水平。
嚴重有損職工身體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會有權支持職工拒絕執行。
第十一條
在夏季高溫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下,工會可以建議公司減少工作時間。
第十二條
公司執行政府規定的各類節假日制度。
公司在制訂本公司休假制度時,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四章
工資和津貼
第十三條
公司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和實際需要,確定本公司制度,并發放各類專項津貼。
第十四條
工會在每年3月份根據生活物價指數和勞動力資源狀況變動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度工資要求。
董事會在討論此類問題時,應有工會代表參加。
第十五條
公司工資分配制度(工資標準、工資分配形式、工資發放辦法)的制定和變更,由公司決定。
公司在做出上述決定時,應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第五章
職工福利
第十六條
公司按規定每月提取工資總額20%的福利費用和7.5%的職工醫療費用,每年從稅后利潤中提10%的福利獎勵基金,用于職工集體福利和獎勵,不得挪作他用。
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會協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
公司應定期向工會提供該項基金使用情況報表。
第十七條
公司有責任改善職工文化設施和住房、膳食、醫療、托兒、交通條件并提供其他與公司經濟相適應的福利。
工會支持公司為此所做的努力。
第十八條
公司各項重大福利的設置、標準、實施辦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會提出要求,均應需雙方同意后實施。
第六章
勞動保險
第十九條
公司根據中國勞動保險條例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實行勞動保險制度,支付職工勞動保險費用,并努力擴大保險險種。
第二十條
職工因工負傷、因工致殘、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職業病,在治療時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費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訂此類費用細則。
第二十一條
職工一般每年應進行體檢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種應按規定定期進行專項體檢。
第二十二條
公司實行養老保險制度。
公司根據有關規定,按時提取和發放職工退休費用。
第二十三條
工會協助公司做好各項勞動保險工作。
第七章
勞動保護
第二十四條
公司執行政府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條例。
公司負責加強和改善勞動安全技術和工業衛生、勞動防護以及特殊工種和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公司按規定向從事塵毒有害作業的職工提供療養機會與費用。
第二十五條
工會支持公司勞動保護管理,配合公司檢查、監督勞動保護情況。
工會發現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者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有權提出解決建議;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公司建議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公司行政方面必須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第二十六條
公司依照國家規定在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及租賃廠房和技術改造工程時,對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實行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工會有權對此提意見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七條
公司在引進、推廣新技術、新設備、新工時,必須同時引進或采取可靠的勞動保護措施,并對工人進行培訓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條
公司根據工種崗位需要,保證供應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
公司應制定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細則。
公司向從事特殊工種的職工發放營養補助費或提供營養補助食品。
第二十九條
每年夏暑季節,公司負責采取防暑降溫措施,提供必需的清涼飲料。在冬季,公司負責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三十條
公司優先保證用于改善職工生產安全和勞動條件的資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方案,落實資金,組織實施。
工會參與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討論并監督實施情況。
第三十一條
公司和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教育和組織職工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工會支持公司對危及企業和職工安全的行為的懲處。
第三十二條
公司發生職工因工傷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職工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
應及時通知工會。工會有權參與調查和提出建議。
第八章
教育與培訓
第三十三條
公司根據政府規定按期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幫助職工獲得和提高文化及專業知識。
公司教育管理機構負責職工崗前、崗中及轉崗的教育及培訓。
公司按年度向工會通報教育基金使用情況。
第三十四條
工會組織或協助公司開展對職工的職業道德、科學、技術、業務知識教育,鼓勵職工自學成才,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素質。
第九章
紀律與獎懲
第三十五條
公司有權制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
公司有權依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決定對職工進行獎勵或懲罰。
第三十六條
公司對于模范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在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產品開發、技術改造、提高質量和提高勞動生產率、改善經營管理等方面作出優異成績的職工,有權分別給予榮譽獎勵和物質獎勵。
第三十七條
公司對于違反企業各項規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職工,可分別情況,給予批評教育、開具過失單或不同的行政處分;也可酌情處以一次性罰款或者經濟賠償;情況嚴重的,可以開除。
對職工進行行政處分時,須征求工會意見,聽取被處分職工本人的申辯,由公司作出決定。
開除職工,事先應經工會參加處分文件會簽。
工會認為不合理的,有權提出異議,與公司協商解決。
因生產經營條件變化,公司大規模變更職工的工作或裁員時,須征求工會同意。
第三十八條
各類處理和一次性罰款項目、額度,由公司獎懲規章制度統一規定。公司各基層單位或部門制定的同類制度,需經公司承認并備案。
公司獎懲規章制度,應經工會同意后實施。
第十章
合作與聯系
第三十九條
雙方為促進公司發展和維護公司職工的利益,保證實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公司正、副總經理和工會正、副主席每月召開一次聯系會議,就重大事宜和有關職工整體利益問題進行通報和協商。必要時,可隨時約見對方。
雙方遵守聯系會議所做出的決定。
第四十條
公司正、副總經理或其代表可以應邀出席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并向大會通報公司生產經營情況。
工會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應公司要求向公司通報工會開展的與公司有關的重大活動情況。
雙方應經常共同或分別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四十一條
雙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質手段,以及通過各種公關聯誼活動,聯絡和密切公司領導與職工的感情。雙方同意繼承和發展自公司開業以來為實現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第十一章
監督檢查和仲裁
第四十二條
為保證執行合同,雙方聯合成立集體合同監督檢查小組,其成員由工會代表、公司代表根據人數對等的原則組成。
本公司每年檢查一次,檢查結果以書面報告形式提交雙方簽約代表。簽約代表應認真研究和處理檢查結果。
第四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首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按有關規定的仲裁程序辦理。
第十二章
期限和變更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有效限為年。
合同期滿前個月經雙方協商簽訂新合同。新合同未簽訂生效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特殊情況雙方都有權提出修改本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后,進行修改。修改后的條款,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
第十三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公司支持工會開展的活動,并提供必要的條件。工會開展活動應在生產、工作時間以外進行。如有必要占用生產、工作時間活動的,應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公司應給予支持。
集體合同書 篇4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
公司工會(以下簡稱工會)簽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簽訂本合同,用以明確和調整雙方合作共事的權利和義務的關系。
第二條
工會代表中方職工(以下簡稱職工)整體的利益,依據本合同的原則,指導職工正確處理和公司的勞動關系,并監督和協調這種關系。
公司用以和職工個人確定勞動關系的合同,不得與本合同相悖。
第三條
本合同是雙方為促進公司發展,尊重和調動職工積極性應遵守的共同準則。
雙方在有關法律、法規范圍內,遵守不低于有關職工就業、勞動報酬、勞動保險、勞動保護、生活福利、退休養老和各種節假日等方面的規定,并努力提供盡可能高的水平和標準。
第四條
公司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職工利益的權利。公司制訂各項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均應符合本合同的原則并應有工會代表參加,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工會有義務支持公司的生產、經營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權益,教育職工認真履行勞動合同,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促進公司發展。工會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會會議(包括預備會議)。
第二章
職工聘用
第五條
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本著擇優錄用的原則,有權招聘職工。
公司招工計劃及實施情況應向工會通報。
第六條
公司分別與職工簽訂個人勞動合同,在簽訂個人勞動合同之前,工會和公司應指導職工明確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及違約的責任的處理。工會有權監督個人勞動合同執行情況。
第七條
公司制訂和修改個人勞動合同標準文本,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八條
因履行個人勞動合同而發生爭議,按勞動爭議調解程序處理。
第三章
工作日制度
第九條
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以不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實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條
公司有責任不斷改善生產管理,嚴格控制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遲可能避免或減少加班加點。長時間或長期加班加點以及在公休節假日大范圍加班時,應征得同級工會同意,并給職工另發加班加點工資,其待遇應高于正常工資水平。
嚴重有損職工身體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會有權支持職工拒絕執行。
第十一條
在夏季高溫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下,工會可以建議公司減少工作時間。
第十二條
公司執行政府規定的各類節假日制度。
公司在制訂本公司休假制度時,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四章
工資和津貼
第十三條
公司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和實際需要,確定本公司制度,并發放各類專項津貼。
第十四條
工會在每年3月份根據生活物價指數和勞動力資源狀況變動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度工資要求。
董事會在討論此類問題時,應有工會代表參加。
第十五條
公司工資分配制度(工資標準、工資分配形式、工資發放辦法)的制定和變更,由公司決定。
公司在做出上述決定時,應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第五章
職工福利
第十六條
公司按規定每月提取工資總額20%的福利費用和7.5%的職工醫療費用,每年從稅后利潤中提10%的福利獎勵基金,用于職工集體福利和獎勵,不得挪作他用。
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會協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
公司應定期向工會提供該項基金使用情況報表。
第十七條
公司有責任改善職工文化設施和住房、膳食、醫療、托兒、交通條件并提供其他與公司經濟相適應的福利。
工會支持公司為此所做的努力。
第十八條
公司各項重大福利的設置、標準、實施辦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會提出要求,均應需雙方同意后實施。
第六章
勞動保險
第十九條
公司根據中國勞動保險條例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實行勞動保險制度,支付職工勞動保險費用,并努力擴大保險險種。
第二十條
職工因工負傷、因工致殘、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職業病,在治療時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費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訂此類費用細則。
第二十一條
職工一般每年應進行體檢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種應按規定定期進行專項體檢。
第二十二條
公司實行養老保險制度。
公司根據有關規定,按時提取和發放職工退休費用。
第二十三條
工會協助公司做好各項勞動保險工作。
第七章
勞動保護
第二十四條
公司執行政府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條例。
公司負責加強和改善勞動安全技術和工業衛生、勞動防護以及特殊工種和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公司按規定向從事塵毒有害作業的職工提供療養機會與費用。
第二十五條
工會支持公司勞動保護管理,配合公司檢查、監督勞動保護情況。
工會發現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者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有權提出解決建議;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公司建議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公司行政方面必須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第二十六條
公司依照國家規定在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及租賃廠房和技術改造工程時,對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實行“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工會有權對此提意見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七條
公司在引進、推廣新技術、新設備、新工時,必須同時引進或采取可靠的勞動保護措施,并對工人進行培訓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條
公司根據工種崗位需要,保證供應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
公司應制定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細則。
公司向從事特殊工種的職工發放營養補助費或提供營養補助食品。
第二十九條
每年夏暑季節,公司負責采取防暑降溫措施,提供必需的清涼飲料。在冬季,公司負責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三十條
公司優先保證用于改善職工生產安全和勞動條件的資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方案,落實資金,組織實施。
工會參與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討論并監督實施情況。
第三十一條
公司和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教育和組織職工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工會支持公司對危及企業和職工安全的行為的懲處。
第三十二條
公司發生職工因工傷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職工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
應及時通知工會。工會有權參與調查和提出建議。
第八章
教育與培訓
第三十三條
公司根據政府規定按期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幫助職工獲得和提高文化及專業知識。
公司教育管理機構負責職工崗前、崗中及轉崗的教育及培訓。
公司按年度向工會通報教育基金使用情況。
第三十四條
工會組織或協助公司開展對職工的職業道德、科學、技術、業務知識教育,鼓勵職工自學成才,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素質。
第九章
紀律與獎懲
第三十五條
公司有權制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
公司有權依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決定對職工進行獎勵或懲罰。
第三十六條
公司對于模范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在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產品開發、技術改造、提高質量和提高勞動生產率、改善經營管理等方面作出優異成績的職工,有權分別給予榮譽獎勵和物質獎勵。
第三十七條
公司對于違反企業各項規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職工,可分別情況,給予批評教育、開具過失單或不同的行政處分;也可酌情處以一次性罰款或者經濟賠償;情況嚴重的,可以開除。
對職工進行行政處分時,須征求工會意見,聽取被處分職工本人的申辯,由公司作出決定。
開除職工,事先應經工會參加處分文件會簽。
工會認為不合理的,有權提出異議,與公司協商解決。
因生產經營條件變化,公司大規模變更職工的工作或裁員時,須征求工會同意。
第三十八條
各類處理和一次性罰款項目、額度,由公司獎懲規章制度統一規定。公司各基層單位或部門制定的同類制度,需經公司承認并備案。
公司獎懲規章制度,應經工會同意后實施。
第十章
合作與聯系
第三十九條
雙方為促進公司發展和維護公司職工的利益,保證實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公司正、副總經理和工會正、副主席每月召開一次聯系會議,就重大事宜和有關職工整體利益問題進行通報和協商。必要時,可隨時約見對方。
雙方遵守聯系會議所做出的決定。
第四十條
公司正、副總經理或其代表可以應邀出席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并向大會通報公司生產經營情況。
工會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應公司要求向公司通報工會開展的與公司有關的重大活動情況。
雙方應經常共同或分別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四十一條
雙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質手段,以及通過各種公關聯誼活動,聯絡和密切公司領導與職工的感情。雙方同意繼承和發展自公司開業以來為實現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第十一章
監督檢查和仲裁
第四十二條
為保證執行合同,雙方聯合成立集體合同監督檢查小組,其成員由工會代表、公司代表根據人數對等的原則組成。
本公司每年檢查一次,檢查結果以書面報告形式提交雙方簽約代表。簽約代表應認真研究和處理檢查結果。
第四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首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按有關規定的仲裁程序辦理。
第十二章
期限和變更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有效限為 年。
合同期滿前 個月經雙方協商簽訂新合同。新合同未簽訂生效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特殊情況雙方都有權提出修改本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后,進行修改。修改后的條款,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
第十三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公司支持工會開展的活動,并提供必要的條件。工會開展活動應在生產、工作時間以外進行。如有必要占用生產、工作時間活動的,應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公司應給予支持。
集體合同書 篇5
本協議由_________機械制造公司在_________州_________市的工廠(以下稱公司),同代表本協議第一章承認并提及的談判單位工人的 _________工人國際聯合會及其所屬的第_________號地方工會(以下稱工會),達成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生效。
本協議中出現的“他”或“她”或有關的人稱代詞,只是出于文字表達的需要,這樣使用,并不意味著有性別上的區別。
第一章 承認
第一條 公司承認工會是公司全體全日制和正規非全日制生產和維修工人在集體談判中的唯一代表。這些工人包括:檢查員、班組長、儲運員和車間事務員,但不包括:實驗工程部雇員、制圖員、辦公室職員、推銷員、專職人員、保衛人員和工段長。
第二章 一般條款
第一條 付薪日
頭班工人的付薪日為每周的星期五,第一和第三班工人的付薪日為每周的星期四,如果這兩天剛好是法定公休日,公司則應提前一天支付工資。在特殊情況下,經雙方同意,可以更改付薪日。本協議所覆蓋的工人在前一個工作周所提供的服務應該得到報酬。所有的工資支票都應在正常付薪日期的正常工作時間內發放。如果公司縮減工作日,工人則可在星期四12:00(中午)之后領取工資支票,日期應按正常付薪日期落款。
第二條 體檢
公司指定的醫生在對已經雇傭的工人進行體格、精神/心理檢查或醫學化驗后,如果該雇員及其醫生提出書面請求,應將此檢查或眼睛檢查的報告提交給該雇員的私人醫生。
第三條 公司薪給雇員
管理人員不得從事本協議限定的工作,但下列情況例外:
a.教育和/或培訓工人和受訓的管理人員;
b.從事遇到困難時期的必要工作;
c.從事新產品開始生產時的必要工作,當然,被正式安排本款所指的這類工作的工人,應在安排的工作中發揮助手作用;
d.從事必要的試驗工作;
e.受訓的管理人員不得取代談判單位工人,但談判單位的工人可以用來指導受訓的管理人員。
第四條 維修工作的轉包
a.只要有設備和合格的人員,公司就不得把分配給談判單位的工人所從事的維修工種的維修工作轉包出去,但下列臨時情況除外:
(a)有必要替換曠工的工人時;
(b)有必要替換已獲準請假的工人時;
(c)有必要替換休假的工人時;
(d)有必要替換因受傷或確實生病而缺勤的工人時。
b.雙方理解并同意本條規定的公司義務不適用于下列情況,即在有資格從事該工作的維修工人處于裁員而缺乏維修工人從事所需要的工作時,并同意本協議包括的維修工人的補充人員每周安排5個工作日。
c.公司不得將工人在正常工作周內正常從事的一部分維修工作轉包在星期六或星期天進行,除非這些工人被安排或提供的是每周6天的工作。
第五條 非全日制工和臨時工
不得雇傭非全日制工人和臨時工來達到強行裁減正規全日制工人的目的。臨時工只能短時雇傭,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只有度暑假的學生可達3個月。如果臨時工的雇傭期超過3個月(包括學生),就應視為享有年資的正式工人。
第三章 紀律處分
第一條 理由
除非有充分正當的理由,公司不得對享有年資的工人行使指責、停職或解雇的處分權。
第二條 通知
在因處理_________一事件而要求享有年資的工人離廠之前,公司經營者應將該工人的代表,如果他在廠里,或他不在廠里時的任何其他工會代表,召集到指定的辦公室或地點,目的在于通知他們該工人將被要求離廠,并聽取該工人對自己處境的陳述。當然,這種會議不構成聽證會,這時候工人代表的到場只是為了接受該工人將被要求離廠的通知,并聽取該工人的陳述。涉及欠債不還、遲到和曠工的案例,必須在聽證會后方可要求工人離廠;但雙方同意,在安排處分聽證會之前,應通知部門工會代表或其代表出席聽證會。
第三條 處分聽證會
在工人被送出廠后的48小時內,雇員關系部經理或其代表應在指定的辦公室舉行處分聽證會。該工人有權出席聽證會,其工人代表或工人代表的代表有權在聽證會上代表該工人,而且雙方應允許傳證人到場,以便證實案件的全部事實和情節。工廠工會委員會主席,如被要求,可以出席處分聽證會。
第四條 聽證記錄
公司應在聽證會之日起的5個工作日內,向工廠工會委員會主席提供上述第三條所規定的聽證會的書面記錄文本,包括公司的處分說明,如果有的話。對處分結果提出陳述,如有的話,其時限應從工會收到該記錄時算起。
第五條 對處分提出不滿意見
如果工人對本章所稱的公司處分提出不滿意見,那么,應按意見陳述程序的第一步驟進行;如果是對解雇提出不滿意見,可按第三步驟進行。如果最后證明對工人的處分理由不夠充分和正當,那么,應該恢復該工人在遭受處罰前的身份,而由此造成的工資損失,如果有的話,也應予以賠償。
第六條 書面批評
在書面批評入檔后1年內,如果沒有任何違反處分的行為,則應將書面批評從工人的就業檔案中撤出去。
第七條 試用工
雙方理解并同意,本章不適用于試用工。
第四章 請假
第一條 因私
a.在特殊情況下,經過事先安排,公司允許工人短期離開工作崗位處理私事的現行作法仍將繼續實行。在此種特殊情況下,工人的年資應予以保留并累計計算,并讓其恢復請假前的工作崗位,如果有關年資的條款規定這么做,而且工人在休假期滿時又回到了工作崗位的話。
b.超過3個規定工作日的假期并經雇員關系部經理同意的適當的假期,都應向工會提供請假條副本。
第二條 因工會事務
根據工廠工會委員會主席或主任的書面通知,應準許下列工人脫產請假:當選為農具工會和工時委員會代表的工人;當選為地方工會選舉委員會成員的工人;參與公司合同談判的工會代表,以及從事申訴程序仲裁準備工作的地方工會代表。雙方同意依據本條被準許脫產請假的工人每次不得超過5人。
第三條 因兵役
a.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不得違背義務兵役法及其修正案規定的公司對應征入伍提供此法律及修正案所規定的服務的工人應盡的義務。
b.參加和平隊的工人應享受同加入美國武裝部隊的工人同樣的優惠條件并應在同等條件下再次受雇。本條款僅包括一次應征入伍。
第四條 因為陪審團提供服務
a.如果工人被要求為陪審團提供服務(包括為大陪審團服務),或在提供此服務前依法被要求出庭接受陪審團委員會的審查質詢,或被傳喚作證和揭發證詞,或在記錄法庭訴訟過程中提供證言,那么,他為提供此服務損失的必要時間的正常報酬(如屬計時工,按正常工時的小時工資率計算;如屬計件工,按其職業勞動等級的小時工資率計算,以每周40小時為基礎,但不包括換班或超時獎金和所有其它獎金及獎勵性報酬)與提供引服務所獲得的賠償的差額應得到賠償,但在工人根據正常工作安排不為工廠工作的任何一天(節假日除外),提供此服務時不得支付此賠償。
b.要獲得享受賠償資格的工人必須:
(a)立即將收到的召喚提供此服務的回執通知其工長;
(b)向工長提供適當的從事這種服務的證據。
c.如果頭班或二班的工人上午結束這種服務,則須報到繼續完成當天其余時間的工作。如果該工人沒有報到繼續工作,則賠償只限于截止結束服務之前損失的實際時間。如果該工人中午12點后結束服務,則當天無須再回崗位工作。
d.上第三班的工人可以選擇不上提供服務前或緊接服務后的那個班次。該工人在不上班前須向直接主管通告自己的選擇。
e.公司依據本條款支付報酬的時間不得計算為每日的超過工時。
第五條 因喪事
a.工人直系親屬死亡時(如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夫、妹夫、姐妹、妯娌、孫子女、祖父母、繼子女、繼父母、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女婿、兒媳以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和祖父母),如參加葬禮按要求可在死亡發生后的3個自然日(不包括星期六、星期天和節假日)內享受3個正常工作日的喪假(如工人當時不在,事后亦可享受同樣天數的喪假)。工人在通知公司后可選擇親屬死亡當天而不是死亡之后的第二天計為休假的第一天。
b.在為此事提出書面申請后,工人在正常工作日享受的休假(不包括星期六、星期天和節假日)應得到報酬。計時工的報酬應按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率計算,計件工則按其職業勞動等級的工作率計算,但這兩種情況都不包括換班、加班獎金和其它形式的獎金或獎勵性報酬。如此計算的工時不得計作超時工時。
第六條 因批準的假期
工人將批準的假期用于與請假申請中所述內容不同的目的,應受到紀律處分。工人休假期滿后如不報到工作,則應視為自動辭職,除非他有令人信服的理由。
第七條 年資的保留和累計
如果工人在批準的假期期滿后回到原崗位,則其休假期間的年資應予保留并累計計算。
第八條 獎勵工時的獲得
a.享有年資的工人如每個工作周都全部完成正常安排的工時,不包括日超時工時,星期六、星期天或不上班的日期,可以獲得獎勵工時。
(a)即使工人在一個工作周內利用部分,而不是全部正常安排工時從事下列活動而缺勤,也有資格獲得獎勵工時。這些活動包括為陪審團提供服務、奔喪、工會事務、節假日、休獎勵工時假和經公司安排的不得超過一星期的年假,以及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工人享受因工傷而獲得的賠償津貼的時間。
(b)每個工作周出全勤的工人可獲得1小時獎勵工時。
b.公司應對獎勵工時安排倒休,并應盡力滿足工人提出的休假要求。工人應至少提前1周通知自己的直接主管,但在緊急情況下,也可以不用提前1周通知。獎勵工時可以累計到4個或8個小時休一次。
c.如果依據本條休假的工人人數嚴重地影響了生產和維修的要求,則可對休假的人數進行限制。如果工會對影響生產和維修要求的程序提出疑問,則可立即同雇員關系部經理一起審查此決議。
d.計時工的獎勵工時津貼按其正常小時工資率計算,計件工則按其職業勞動等級的小時工資率計算,均不包括任何獎金。累計并轉入下一年度的獎勵工時的津貼,如緊接財政年度第一次支付期開臺之后的工時,將按工時獲得年度年底的工資率確定。獎勵工時休假或津貼支付將先考慮最早轉入的獎勵工時。
e.如果工人已享有年資,獎勵工時在下列情況下將予支付津貼而不予安排休假:
(a)解雇
(b)辭職
(c)退休
(d)裁員
(e)死亡
(f)請假6個月以上
第五章 安全衛生
第一條 安全規章和規定
公司和本協議包括的工人、工會及其代表應遵守全部合理的關于衛生、安全設施和衛生條件的工廠規章。
第二條 保護服和保護設備
公司應為其認為必要的崗位提供專門的保護服(如手套)和安全設備。如安全靴在從事安排的工作期間損壞,公司將在每個合同年內,按購買單核實的價格向工人提供_________美元的補償。公司將向有年資的工人提供新的安全眼鏡,安排指定的檢測員進行檢測,并每年向工人支付_________美元的修理或更換眼鏡費。
第三條 破損工具
公司將用斯納普恩、克拉夫斯曼以及其它大家共同認可的公司制造的同類產品來替換公司要求的工人個人使用的陳舊或已被損壞的工具。公司將向維修工人提供一個安全的維修工具的場所,但條件是,如果工具遺失,公司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 安全委員會
a.公司同意工會可以指定5名工人,其中須從第二班和第三班各指定一人,擔任公司安全委員會成員。
b.公司安全委員會將根據公司指定的主席的安排召集會議,討論工廠的安全和衛生事宜并提出建議。公司將向參加會議的委員提供報酬,如屬計時工,按正常小時工資率支付,如屬計件工,按其職業勞動等級的小時工資率支付。
c.安全委員會會議記錄,包括所有建議記錄,由委員會的管理人員保留。應向每一位委員提供一份記錄,并向雇員關系部經理提交記錄以便歸檔供工人參考。
第六章 工會代表性
第一條 一般代表性
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代表工會的應是下文所稱的部門工會代表、工廠工會委員會成員、工廠工會委員會以及工會研究工時問題的代表。雙方理解并同意本章確認的每位工人代表應為試用期期滿的工人。
第二條 工會部門工人代表
a.權限
在采取申訴程序的第一個步驟時,應由工會部門工人代表代表工會,其權限限于根據被其確認為部門工會代表服務地域內的申訴程序處理有關的不滿意見。
b.人數
每50個工人或每擁有50名工人的部門應設一個部門工人代表,這類代表至少應有6人。
c.義務和責任
(a)部門工人代表在作為工會代表按照第七章申訴程序第一步驟處理不滿意見時,應被允許脫產履行其責任。但部門工人代表只有在應申訴工人或雇員關系部經理的要求,并在此要求經其工長批準后才可離開崗位。
(b)離開崗位的工人代表在離開前或回來后應通知其工長或工長指定的他不在時的代理人。如工人代表出于a款所稱的原因需要進入他本人部門以外的權限范圍時,須通過工長或工長指定的他不在時的代理人獲得離開本部門的書面許可,并在處理有關的申訴前通告準備進入的部門的工長。
(c)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工人代表每周至多可以離開崗位3個小時,由公司支付報酬。此時間的補償,如屬計時工,應以其正常工時小時工資率為基礎;如屬計件工,則以其職業勞動等級的小時工資率為基礎,兩種情況均不包括換班或加班獎金以及任何其他形式的獎金或獎勵性報酬。
第三條 工廠工會委員會單個成員
在按申訴程序第二步驟處理不滿意見和出席會議時,工會應由工廠工會委員會的代表來代表。
a.權限
工廠工人委員會單個成員的權限限于在他被認可作為工會委員會的成員提供服務的區域內按申訴程序的第二步驟處理不滿意見。
b.人數
工廠工會委員會由5人組成,其中1人為主席,3人從工廠不同的地域范圍內選舉產生,其中有1位成員必須一直是上第二班或第三班的工人。
c.義務和責任
(a)工廠工會委員會成員在作為工廠工會委員會單個成員處理申訴程序的第二步驟的不滿意見時,或按第四條所規定的工廠工會委員會成員行使其責任時,應準許其脫產履行其職責。
(b)準備離開崗位的工廠工會委員會成員在離開前或回來后,應通知其工長或工長指定的他不在時的代理人。如工廠工會委員會成員出于a款所稱的原因需要進入他本人部門以外的權限范圍時,須通過工長或工長指定的他不在時的代理人,獲得離開本部門的書面許可并在處理有關的申訴前通告準備進入的部門的工長。
(c)工廠工會委員會主席,如果需要,每周應允許他有12個小時的時間履行其委員會主席的責任。其他工廠工會委員會成員,如需要,每周應允許其有4個小時的時間履行其作為工廠工會委員會成員或本章許可的委員會會議成員的責任。允許時間的補償,如屬計時工,應以其正常工時小時工資率為基礎;如屬計件工,則以其職業勞動等級的小時工資率為基礎,兩種情況均不包括換班或加班獎金,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獎金或獎勵性報酬。
第四條 工廠工會委員會
a.權限
工廠工會委員會應作為一個整體在第三步申訴程序和仲裁程序中代表工會,并應在本章第五條指定的特殊或日常會議中代表工會。
b.義務與責任
為了實現工廠工會委員會的目標,工廠工會委員會可根據本條規定使用第三條所規定的允許使用的特權。
第五條 聯席會議
公司和工會都認識到通過充分討論來消除誤解的價值和重要性,以及為了在本協議管轄內保持和諧的關系。雙方同意,將根據任何一方提出的請求,公司和工廠工會委員會舉行聯席會議,并為此達成如下共識:
a.任何一方至少應在希望舉行會議的前5天將包括希望討論的主要問題在內的暫定議程遞交對方。在會前或會上經雙方同意可把附加議題列入會議議程。
b.這些會議并不是要企圖回避和/或代替申訴程序。
第六條 代表的替代
本章所指的每位代表都應有如下述條款中規定的經資格認定的替代人,這位替代人在代表缺席的情況下可在同一地區以同樣的權限工作。
第七條 資格認定
a.工廠工會委員會的主席應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的20天內,把本章所指的代表及其替代人名單書面通知雇員關系部經理。名單中應標明經認可的代表及其替代人姓名、所在部門及其地點。公司不得承認任何未經認定資格的代表或者雖已被認定資格但還尚未完成試用期的代表。
b.雇員關系部經理應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的20天內,書面通知工會在第一步申訴程序中處理申訴的監察人及其替代人的全部名單,詳細寫明每位監察人有權處理申訴的部門和地區,還應寫明監察人的替代人既可在監察人缺席的情況下代替監察人行使權力,也可取代監察人。雇員關系部經理應在監察人名單發生變化時立即將有關變化情況通報工廠委員會主席。
第八條 工會工時研究代表
a.工會應派一位工會工時研究代表接收公司進行的為時不超過4周的培訓。該雇員培訓結束后應回到他原先在工廠的日常工作崗位上去。
b.工會工時研究代表只有在同公司工時研究人員進行聯合研究時才能履行其義務。當因永久性獎勵工資標準而引起不滿意見時,包括因在第一步和第二步申訴程序中雙方對所估計的獎勵工資標準的變化或新的附加內容未能達到滿意的解決而產生不滿意見時,公司或工會可以要求對此進行聯合研究。在涉及到據估計的獎勵工資標準發生變化時,這些已經變化了的內容和新增加的附加內容應納入聯合研究的范圍。應盡最大努力在第三步會議召開之日前完成聯合研究任務。
c.工會工時研究代表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參與制定新的獎勵工資標準,只是在現存的獎勵工資標準成為爭議的對象時,或應公司或工會按本條b款規定進行聯合研究的要求時,方可采取行動。
d.公司同意自本協議生效之日開始,對工會工時研究代表因參與聯合研究和分析資料工作而失去的工作時間付給報酬。每人每周最多可獲得3小時的報酬。如工會工時研究代表每周研究時間超過3小時,超過的時間應由工會付給報酬,但公司將支付按其直接要求所花費的時間和按其直接要求在聯合進行工時研究和資料分析時所花費時間的報酬。他們所花費的這種時間將根據每個工會工時研究代表直接計時收入付給報酬。這種方式包括計時工,或者是職業勞動等級計時工和計件工,但不包括換班或加班工資或其他形式的任何獎金或獎勵性工資。
e.如果公司要把工會工時代表調離談判單位,工會工時研究代表的替代人應由公司出資培訓,其間應按該雇員的直接工時收入支付其工資。
f.如果是上述第五款所述以外的行動而引起的對工會工時代表替代人的培訓費用則應由工會完全承擔。
g.在挑選替代人時,工會應提交5位工人的名單,這5人必須符合公司規定的資格要求。公司將從這5人中挑出2個它認為有能力完成這項任務的候選人,然后工會再從這2人中選出1人接受培訓。
第七章 申訴與仲裁
第一條 申訴
申訴的定義是,_________雇員或工會同公司就解釋、應用或所謂違反本協議條款時所引起的爭議。
第二條 申訴程序
應努力通過申訴人同其班組長或指定的代表人之間進行非正式的磋商來解決申訴問題。如聲稱受到侵害的雇員提出要求,那么適當的部門工會代表須參加這種非正式磋商。雙方同意,所有的申訴須在引起申訴的事件發生后的5天內提出。
第一步驟--在受害雇員與車間工會代表和雇員的班組長之間進行。
a.如果申訴未能通過上述非正式方式達到解決,那么,申訴可寫成文字材料并由受害雇員和部門工會代表簽名后遞交班組長。所有這類申訴書須在引起申訴的事件出現后5天內呈交班組長,并須說明申訴中列出的事件違反了哪章哪條以及所尋求的具體解決辦法。
b.班組長應會同雇員和部門工會代表討論申訴問題,如果申訴沒有得到解決,應在上述a款規定的接到申訴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對該申訴提出書面答復。
c.任何申訴如在第一步申訴程序以后仍未能解決,并在班組長在第一步申訴程序中作出書面答復后5個工作日之內仍沒有將申訴材料遞交第二步申訴程序,該申訴只能在班組長的書面答復基礎上進行解決,而不再具有要求進一步處理的資格。
第二步驟--在工廠最高負責人或其指定的代表和申訴發生地區的工廠工會委員會成員之日進行。
a.公司代表應會同適當的工廠工會委員會成員討論按上述規定向第二步申訴程序遞交的申訴。如果申訴沒有得到解決,那么應按c款在第一步程序中的規定在收到書面申訴之日起正常安排下的5個工作日內,對申訴提出書面答復。
b.任何申訴如果在公司代表作出書面答復之日起的5個工作日內沒有遞交給第三步程序,那么該申訴只能在公司代表的書面答復基礎上進行解決,并將不再具有要求進一步處理的資格。
c.如任何以書面形式遞交給雇員關系部經理的申訴涉及到紀律處分和年資問題,可按申訴程序的實施規定在引起申訴的事件或條件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申訴案卷直接遞交第三步申訴程序處理。一般性的申訴,安全和衛生方面的申訴,以及班組長處理權限范圍以外的有關主要問題的申訴,可以采用第二步申訴程序進行處理。
第三步驟--在雇員關系部經理和工廠最高負責人或其指定代表和地方工會的工廠工會委員會之間進行。
a.如果在第二步申訴程序完成后,申訴仍未解決,那么應在工廠工會委員會和適當的公司代表之間,在公司代表于第二步程序中作出書面答復后10個工作日內舉行會議進行討論,工廠工會委員會主席應在議定會議日期之前,至少提前3個工作日向雇員關系部經理遞交要求在會上討論的申訴目錄,包括每項申訴的編號和工廠工會委員會對每個申訴作出的簡短說明。
b.同關系部經理應在會議討論申訴后的最多5個工作日內,把公司第三步程序處理的每項申訴作出的書面答復送達工廠工會委員會及其受害雇員本人。
c.任何申訴如在公司于第三步申訴程序作出書面答復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沒有將申訴檔案遞交到第四步或第五步申訴程序(如果第四步程序被取消的話),那么該申訴只得在該書面答復的基礎上進行處理,并不再具備要求進一步審理的資格。
d.雙方同意并理解,工會可選擇讓其國際代表參與第三步程序。如果工會決定采用這種辦法,那么第四步申訴程序就將自動取消,尚未得到解決的申訴將只能按c款規定的第三步程序提交給第五步申訴程序(仲裁)予以處理。
第四步驟--假如第四步程序沒有依照上述第三步程序條款由工會取消的話,那么這步程序應在雇員關系部經理、工廠最高負責人和/或其指定代表和地方工廠工會委員會主席,以及國際聯合工會的國際代表之間進行。
a.如果在第三步程序完成后還存在尚未解決的申訴,那么,該項申訴應在雙方適當人員于雇員關系部經理在第三步程序作出書面答復之后舉行的首次會議上進行討論。國際代表或其指定代表應至少在預定會議日期前5個工作日向雇員關系部經理遞交將預備在會上處理的申訴目錄,其中包括申訴的編號和國際代表或其指定代表對每項申訴所作的簡要說明。
b.所有呈遞給第四步申訴程序的合格申訴在處理該申訴的會議結束后10個工作日之內,向地方工廠工會委員會主席以及受害人本人作出書面答復。
c.所有經過第四步程序處理,且沒有在公司第四步程序書面答復之日后10個工作日內呈遞給第五步程序處理的申訴,應在上述答復的基礎上予以處理,并不再具有要求進一步處理的資格。
第五步驟--涉及到說明和執行本協議條款并通過本申訴程序進行了處理的申訴,也只有這類申訴才可以提交下面所規定的仲裁程序予以處理。如果工會希望將申訴遞交第五步程序處理,那么它就必須在公司于第三步或第四步程序中作出書面答復(如果有的話)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申訴以書面通知方式送達雇員關系部經理。仲裁處理程序應在通知發出后7天內由雇員關系部經理和/或其指定代表和工會共同選定的仲裁員開始進行。如果各方在規定時間內沒有選出仲裁員,應請求聯邦協調與調解委員會派出一個由5名同組成的專家組。雇員關系部經理和/或其指定代表和工會都有權從專家組名單中劃去2人。要求仲裁的一方可首先劃去1人,然后由另一方劃去1人;雙方各再劃去1人之后,剩下的一人便是被選中的仲裁員。如果仲裁員能判斷雙方所陳述事實的相互關聯性,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有權向仲裁員陳述所要求的觀點。仲裁員的裁決應是最終的和有約束力的,并應制成書面形式。應向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送達經過簽名的裁決書副本。仲裁員無權對本協議的條款進行替換、變更、刪節或增加內容,但有權引用和解釋本協議條款,以便了結據此處理的申訴案件。各方負擔各自的費用,仲裁員處理申訴的費用應由公司和工會對等負擔。
第三條 協議的約束力
工會和公司在第二、三、四步申訴程序中所達成的一切協議對有關的雇員都是最終的和有約束力的。
第四條 時限
雙方同意并理解,在任何一步申訴程序中所確定的時間限制,都可在雙方相互理解的情況下予以延長。
第五條 國際代表的調查
國際聯合工會的代表和/或其代表,在向雇員關系部經理發出書面通知后,可以在工作時間去工廠調查已上訴到第三步或第四步(如果沒有取消的話)申訴程序的申訴案件。條件是這種調查不應妨礙和干擾公司的工作日程。
第六條 獎勵工資標準引起的申訴
涉及到獎勵工資標準而引起的申訴可按第十四章第十一條i、j、k款的規定,從第三步驟(在進行并完成檢查和聯合研究程序之后)開始予以處理。
第八章 年資
第一條 年資的確定
工人年資確定的范圍應適用于因缺乏工作而被暫時解雇、解雇后雙被重新召回工作崗位的人員和另有具體規定的其他人員。
第二條 定義
a.年資一詞是指工人根據連續工作所享有的公司年資和部門年資的有關等級。
b.本章在涉及工人時使用的“有資格”和“有資格的”一詞是指據認為工人在正常監督條件下能圓滿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具備的素質。
第三條 試用期
工人最近一次連續工作的頭3個月被視為試用期。在此期間,公司方面不負繼續雇傭他的責任,解雇試用工人也不應成為雇員提出申訴的理由。試用期滿,工齡應當從雇傭期開始的第一天(也就是受雇的最早日期)算起。
第四條 建立年資名錄
a.工廠年資
根據已經建立起來的現有的工廠年資名錄,工廠年資名錄應包括除試用期以外的所有工人。
b.部門年資
(a)所有工人都應根據部門年資來確定工廠年資。
(b)如同本章第六條規定的臨時解雇也算作工齡的那樣,一個工人如從一個根據其部門年資已經確立了其工廠年資的崗位上調到一個新崗位上時,應按其調入的部門年資來臨時確定其工廠年資。調動后的工人仍將保留原部門年資并予以累計計算,如原部門需要,他必須返回原部門工作。
(c)因除缺乏工作被臨時解雇以外的其他原因,由按其部門年資已永久性的確立了其工廠年資的部門調入另一新部門的雇員,應根據他調入新部門的日期算起的部門年資來確定全部的長期的工廠年資。
(d)按本章第三條的規定,新雇員在公司工作滿3個月后,其姓名和年資計算日期應記入工廠年資和部門年資名錄,在后一個名錄中,其受雇日期自其3個月試用期期滿時算起。
(e)所有具有年資的雇員都享有兩種年資,即工廠年資和部門年資。然而,這兩種年資都將受本章條款的約束。
第五條 年資的中斷
a.在雇員被臨時解雇和被召回重新恢復工作時,公司將首先考慮其年資問題。
b.在雇員被臨時解雇或在解雇之后又被召回重新工作時,公司可根據當時的特殊環境指定一些仍需要其服務的雇員留下。這些雇員,不管其年資如何,都可留下或被召回重新工作。事實上這些被指定留下的工人不會影響其正常年資的確定,而且還可迅速恢復其因_________些特殊原因被中斷了的年資。
c.本章條款不適用于下列情況:在編制年冊清單和進行年休假期間,或因機器或設備損壞和大修、缺乏原料、顧客取消或改變訂單、水災、火災以及其他惡劣氣候的出現等原因,必須臨時解雇職工3個工作日或不到3個工作日期間。
第六條 暫時解雇
當必須裁減_________一崗位上的雇員人數時(上述第五條提出的情況發生時除外),其裁減的程序如下:
在_________一部門內裁減勞動力時,具有年資的工人享有下列的權利:
a.應首先從受影響的部門裁減試用人員,之后再從部門年資最低者開始裁減具有年資的雇員。但是,在任何情況下,留在部門的工人都必須是能夠勝任工作要求的人員。
b.公司應按下列順序把從受影響的部門裁減下來的工人安排到其他部門:
(a)首先,要滿足公司用人的需求,如果有這種需求的話,應在該雇員工作的原有部門另行安排工作。如果該部門沒有空缺位置,那么就按公司的要求在工廠的其他部門予以安排。
(b)其次,如果按第一步驟不能安排的話,那么該雇員只要能工作,可讓其替換該部門的試用人員。如果該部門沒有他能勝任的由試用人員從事的工作,那么可讓他替換在其他部門從事他能勝任的那種工作的試用人員。
(c)再次,如果按上述兩個步驟還不能安排,那么可讓他取代從事他能勝任的那種工作的具有最低工廠年資的雇員。
注:雙方同意,根據上述規定,不論是采取安置還是替換措施,該工人都必須具備公司認可的勝任工作所需要的能力。
第七條 召回崗位
a.一旦出現_________些工人回崗的機會(本章第五條規定的情況除外),被工廠解雇的工人將根據其自身的工廠年資情況被召回崗位重新工作,但不管什么情況,他們必須具備勝任工作所需要的能力。
b.根據第六條的規定,被裁減的雇員或本條a款所提及的雇員此后將被召回該崗位重新工作,在此崗位上他們的工廠年資根據他們原先的部門年資將被確定為部門年資,但不管什么情況,他們必須具備勝任工作所需要的能力。
第八條 解雇和召回雇員名單的寄送
應向雇員關系部寄送和提供將被解雇或召回的雇員名單,并應在工人被解雇或召回之前將名單復印件提供給工會主席。如果_________雇員年資被中斷的話,應在名單中作出說明。
應在預定解雇之前至少提前3個工作日將有關情況通知將被解雇的雇員。
涉及到有關解雇或召回崗位問題的申訴程序不得改變,除非在自解雇和召回之日起5個工作日之內向公司提出申訴。
第九條 年資的終止
已獲得年資的任何工人都可因下面原因中的任何一個原因失去年資和工作:
a.如果他辭職的話--不管是(1)通知公司,還是(2)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連續曠工3個工作日。
b.如果他被解雇的話。
c.如果他在被工廠臨時解雇(也就是從工資名單上被暫時除名)之后,接到公司按他最新地址發出的召其回崗的書面通知10天以內不到崗報到的話,除非確實生病或有其他適當的理由。已被解雇并希望仍保留其年資權利的工人須將其住址通知公司。
d.除因正式請假、工廠造成的工傷或服兵役以外而造成的缺勤時間同其缺勤前的年資相等者。
第十條 從年資名錄中調出
a.任何在此之前已被提升或調入薪給階層工作崗位和/或調到本協議不包括的任何工作崗位上去的工人和后來又回到本協議所履蓋的工人群體或單位的工人,其部門年資和工廠年資應予累計計算并予以重新確立。
b.任何在本協議生效之后被提升和調動,并在此后4年內又回到了本談判單位的工人,應享有上述a款所規定的工人的權利。
c.當根據上述a款或b款調出,而后又不是按照自己或公司的請求調回本談判單位的工人,應回到他調離以前的工作崗位上去。如果那一崗位已不復存在或者他的年資又不足以使他回到那一崗位上去的話,那么應根據本章的規定對其另行分配工作。
第十一條 關于職位空缺消息的公布
a.當有的部門必須增員時,公司將根據本條的規定按照下列程序公布有關職位空缺的消息。
b.例外情況:公司在下列情況下將不得公布職位空缺的消息:
第十二條 工會官員的年資
國際聯合會地方工會主席、副主席、工廠工會委員會委員、車間工會代表、工會工時研究代表和工會安全委員會代表在任職期間和在所代表的領域,在涉及到解雇、召回、裁判或復職的問題時,將把年資名錄提高到實用法所能允許的程度。
第十三條 殘疾雇員
成為終身殘疾不能再在原崗位工作的工人,或由軍隊退役、體力上和心理上不再適合于原崗位工作的雇員,都應由公司按下列程序把他調到他所能從事的其他工作崗位上去:
a.應以分配職位空缺的方式安置殘疾雇員,如果有這種分配機會且該殘疾人又具有從事這種工作的能力的話。
b.如果沒有上面提到的職位空缺分配機會,也沒有該殘疾雇員能夠從事的由試用人員占據的職位空缺分配機會的話,那么就去查閱工廠年資名錄,從年資最低的工人查起,直到找到一個該殘疾雇員能夠從事的工作崗位為止。
c.雙方同意,對于任何具有年資的工人都不應棄之不用,因為他們在年資方面享有的權利高于殘疾雇員。那些沒被安置的雇員將按照本章的有關條款予以重新分配。
d.為實施本條的規定,對于妨礙該雇員從事_________類工作的身體健康情況,必須由一名醫生予以書面鑒定。根據公司的要求,在任何時候都可以書面鑒定進行重新鑒定。
第十四條 年資名錄
公司將編纂載有每位工人姓名、所在部門名稱和年資起始日期的年資名錄。若在年資名錄中發現差錯,必須隨時予以糾正。年資名錄將每兩個月向工會提供一次。
第十五條 班次挑選優先權
在部門年資的基礎上進行的班次挑選應有利于年資雇員,并須按下列條件辦理:
a.在新工人受雇的頭3個月期間將不實行班次優先挑選權,也就是說,工人在受雇的頭3個月內既可不行使班次優先挑選權,也可不使這一辦法對自己不利。
b.根據這一規定,雇員在任何一個6個月期限內,只能行使一次班次優先挑選權。
第九章 年假計劃
第一條 資格
a.按下面的規定,工人在享受年假的當年,必須工作一段時間才有資格休假或享受帶薪休假。
b.工作在500小時以下者,可享受按以下第二、三、四和五條規定的休假帶薪比例計算出來的帶薪休假待遇,但是,如果不休年假,他可有權得到報酬。
c.在年休假當年工作在500小時以上者,將有資格享受下面條款確定的按適當比例計算出來的帶薪休假待遇。
第二條 一周
自其受雇之日起連續工作滿1年但不到2年者,將享受1周假期,其間帶薪標準按其收入的2%計算。
第三條 二周
自其受雇之日起連續工作滿2年但不到10年者,將享受2周假期,其間帶薪標準按其收入的4%計算。
第四條 三周
自其受雇之日起連續工作滿10年但不滿20年者,將享受3周假期,其間帶薪標準按其收入的6%計算。
第五條 四周
自其受雇之日起連續工作20年或連續工作20年以上者,將享受4周的假期,其間帶薪標準按其收入的8%計算。
第六條 計算方法
a.年休假,自其受雇之日起滿52周后,立即開始執行。
b.根據收入百分比確立的休假帶薪標準是在雇員總收入的基礎上計算出來的。總收入包括:
(a)任何獎金或在這期間因加班而獲得的加班費。
(b)不休年假所獲得的收入。
(c)不休法定節假日所獲得的收入。
(d)不休喪事假所獲得的收入。
(e)按本章第十三條規定在圣誕節閉廠期間所獲得的收入。
(f)根據本協議第四章第四條規定因向陪審團提供服務所獲得的補償金。
(g)根據第四章第八條規定,因享受獎勵工時所獲得的收入。
(h)因失去工資收入而獲得的工人補償金。
(i)因失去工資收入而獲得的疾病和事故福利金。
(j)因失去工資收入而獲得的失業補償金。
第七條 在取得資格日期以前終止工作
在取得資格日期以前不論以何理由而終止工作的雇員將失去休假或帶薪休假的資格。
第八條 以付薪取代休假
對雇員不應只給予帶薪休假權利給予放棄休假的權利。
第九條 休假工資的發放
如果休假申請在預定的休假日期前兩周得到批準,休假工資應在休假日期預定開始時發放。如果度假時間增加,比如,享有兩周假期的雇員提出要求,先休一周,過些日子再休第二周,而他的這一要求又得到了批準的話,那么每周的工資應分別發放。
第十條 休年假期間的法定公休節假日
在雇員休年假期間如出現第十章第三條規定的_________個法定公休假日,年休假期應允許向后順延一天。額外增加的這個年假日應放在年假休完后的第二個工作日。雙方理解并同意,對額外增加的這個節假日不再付薪,因為在他休年假期間出現的這個法定公休節假日已經被全額支付了法定公休節假日工資。
第十一條 年假期間閉廠
如果公司認為有必要在年假期間閉廠,并在該年4月1日前把準備閉廠的計劃通知工會和雇員的話,不應對此提出反對意見。
第十二條 年休假的安排
公司在年休假期應安排每個雇員休假,在安排過程中,應盡量滿足每個有資格享受年假的工人對休假時間提出的要求。
第十三條 圣誕節期間的閉廠
a.除應要求繼續工作的工人外,公司將在圣誕節前一天(或把這一天看作是圣誕節前夕假日)開始,直到新年元旦(或者把這天看作是新年假日)期間安排圣誕節閉廠。在此之前或之后安排的正常工作日缺勤的工人將得不到圣誕節假日工資。
b.在其他方面合格的所有工人都將得到包括輪班獎金在內的8小時工資。如果是計時工,則以固定的計時工資率計算;如果是計件工,則按其職業勞動等級的計時工資率計算。
c.根據第十章第三條b款1、c款1到c款5規定的各種條件,不應發生重復支付節假日工資的情況。
d.對在閉廠期間(公休節假日除外)應要求進行工作的雇員,將在其年資的基礎上,予以首先安排工作。在閉廠期間工作的雇員,將獲得其工作應得的正常補償金,還可得到第十三條b款規定的閉廠報酬或獲得同等的雙倍工時工資,但不應得到公休節假日工資和其他補償金。
第十章 工時與加班
第一條 工作周
a.公司確定的40小時工作周,從前一個星期日的午夜12:00時開始,一直延續到下個星期日的午夜12:00時為止。
b.定義
(a)“每日”一詞是指從雇員開始工作之時起的24小時時間。
(b)“星期六”一詞是指星期五午夜到星期六午夜之間的這段時間。
(c)“星期日”一詞是指星期六午夜到星期日午夜之間的這段時間,而“法定公休節假日”一詞是指法定公休節假日前的那個公歷日的午夜到公休節假日當天午夜的這段時間。但開始在星期日午夜前工作周的第一天上班的第三班工人,或者他們的工作日是在節假日午夜前開始的,情況例外。在此情況下,該日將被看作是星期一或是緊接節假日后的第一天。
第二條 加班獎金
a.對超過每天8小時和每周40小時工作的所有時間,將按計時工資率和工人固定的直接計時工資率的二分之一支付報酬。
b.對星期六的工作時間,按計時工資率和工人固定的直接計時工資率的二分之一支付報酬。
c.對在星期日工作的時間,加倍支付報酬。
d.對下面第三條所指的公休節假日工作的時間,如果有的話,也加倍支付報酬,這種報酬不算下面第三條所規定的范疇。
e.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為同一天或同一小時支付兩次加班費或獎金,頭班工人不得同時領取加班費和第二班獎金,二班工人也不得同時領取加班費和第三班獎金。
f.任何部門若需要加班或指定一些特殊的工作崗位加班,應在部門工人之間和在經常從事需要加班的特殊工作崗位以內,將加班時間和次數分配均衡、合理、得當。
g.公司應及時將加班任務通知工人。
第三條 法定公休節假日、節假日報酬和支付節假日報酬的條件
a.應在下列法定公休節假日向雇員支付工資:
新年元旦
復活節前的星期一
先烈紀念日
7月4日
勞動節
感恩節
感恩節后的第一日
圣誕節除夕
圣誕節
新年除夕
須按下列條件執行:所有雇員將獲得8小時工資,如以計時支付,則按正常的小時工資率計算;如以計件支付,則按職業勞動等級的小時工資率計算,包括輪班獎金在內。
b.雇員將根據下列條件在上面所指的節假日得到報酬:
(a)如果他們是非全日制工、臨時工或試用工;以充分正當的理由被暫時中止或解雇的工人;接到公司要求但拒絕或不愿在節假日到崗工作的工人,則不能享受節假日報酬。
(b)在法定節假日之前或之后的正常安排的工作日缺勤的雇員,將不具有享受節假日工資的資格(根據以下c款和d款的規定)。所獲得的獎勵工時假將不得累積為一個可獲得報酬的節假日,在任何一個規定的節假日遲到半小時或不到半小時的雇員,就應被取消享受節假日報酬的資格。
c.在法定節假日前和/或后的正常安排的工作日缺勤的雇員將不具有資格接受節假日報酬,除非這種缺勤的原因是下面所列舉的原因之一,此外已在有法定節假日的工作周工作了部分時間的工人也可例外:
(a)工人造成的工傷。
(b)由值班醫生出具證明雇員確實在患病。
(c)雇員直系親屬死亡(指雇員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夫、姐妹、妯娌、女婿、兒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祖父母死亡),如果有要求的話,雇員應提交有關證據。
(d)休年假。
(e)為陪審團提供服務。
d.如果法定公休節假日正好同星期日趕在一起,應把下星期一作為假日(如果星期一也是法定公休日,則把星期二列為公休假日);如果同星期六趕在一起,則把星期五作為法定公休假日(如果星期五也是法定公休節假日,則把星期四作為法定公休假日)。
第四條 簽到
已完成上個工作日的工作,并已在規定時間和規定班次簽到的雇員,如果沒被分配其他工作,應得到4小時工作報酬,除非他已被提前告之不要上班和他在完成自己正常班次開始4小時以前,就已失去了工作。此外,由于發生公司無法控制的諸如火災、水災、其他不利氣候條件、爆炸、供電不足等因素而造成的雇員失去工作的情況,也不適用于此款
第五條 下班后被召回干其他工作的工資
如果雇員在完成正常班次的工作離崗后又被召回干另外工作,那么根據下面的條件他應被允許干最低兩小時的工作,即他至少應得到不少于2小時的工作和得到按分配的工作崗位工資率計算的且不低于其正常小時工資率的報酬。如超時的話,這種工作2小時的部分時間應按適當的工資率付酬。
根據本條在第二班或第三班被召回工作,且已為其工作時間領到加班費的工人,將不再得到輪班獎金。
第六條 休息時間
公司的現行政策允許雇員在每個工作班次中間休息最多10分鐘時間,以便用快餐,本公司對這段時間的現行付酬辦法將不作任何變動。
第七條 班次工時
a.正常的班次工時如下:
(a)第一班:上午7:00至下午3:30,外加非工作時間的半小時用餐時間。
(b)第二班:下午3:30到午夜12:00,外加非工作時間的半小時用餐時間。
(c)第三班:下午10:00至上午7:00,外加非工作時間的半小時用餐時間。
b.如果工人連續操作的話,正常班次工時如下:
(a)第一班:上午7:00至下午3:00,接受此任務的工人另加20分鐘的就餐付薪時間。
(b)第二班:下午3:00至11:00,接受此任務的工人另加20分鐘的就餐付薪時間。
(c)第三班:下午11:00至上午7:00,接受此任務的工人另加20分鐘的就餐付薪時間。
第八條 清掃時間
所有工人可在本班工作結束前10分鐘停止生產性工作,以便從事必要的清掃或其他整理工作,也可在本班工作結束前5分鐘離開工作區,以便整理個人衛生和其他事宜,公司為這段時間付薪的現行慣例依然不變。
第十一章 管理權
第一條 根據本協議條款的規定,公司已經授予并將繼續單獨授予管理工廠和指揮工人的權利,包括指揮、計劃和操作工廠經營權,向工人分配工作權,制定和改變工作計劃權,雇傭、提升、降職、停職或因故解雇工人的權利,或因缺乏工作職位和其他合法理由裁減工人的權利,引進新的經過改進的措施或設備以更換現有的生產方式或設備的權利,以及決定是否生產或購買商品或服務的權利,等等。
第十二章 協議之效力
第一條 協議之效力
在本協議生效之前實施的,包括本協議第一章確立的談判單位的職工在內的所有就業條件,在本協議生效之時將全部不再有任何約束力和效力。本協議將就其所涉及的一切問題終止和取代過去的一切做法、協議、程序、傳統、條例或規定。
第二條 協議之條件
雙方認為,在本協議談判達到高潮期間,雙方在沒有約束、高壓、恫嚇或其他限制的情況下,享受并“行使了對任何問題都提出了要求和建議或提出了反要求和反建議的權利與機會”。雙方還認為,其他第三方沒有義務就此間提到或沒提到的任何問題,即使是單方或雙方在談判或簽署本協議時還不了解或沒有考慮到的問題,舉行談判或集體談判。在本協議實施期間,根據本協議規定,本協議的條款可以被替換、更改、增添、刪除或修改,但只有通過雙方自愿協商、達成文字修正案后才可進行。
第三條 協議之合法性
如果主管法院宣布本協議中的任何章、條、款為非法內容,它們將自動從協議中被刪除。其余的章、條、款如果不受被刪除的章、條、款的影響,在本協議實施期間仍將繼續完全有效。
第十三章 保障計劃
第一條 集體醫療保險
本協議包括的所有年資工人及其家屬都有資格享受公司提供的集體醫療保險計劃的福利待遇,其福利待遇和條件在說明文件g中作了規定,如自愿加入了優惠供給者網計劃,其福利待遇和條件則在證據文件i中作出了規定。有關工人為其個人或家屬享受這種保險待遇須按下列情況交納費用:
a.對于經批準休假或處于被臨時解雇30天或30天以上的享有資格的工人來說,如果該工人在休假或被解雇期間已交納了保險金,他或其家屬可享受這種待遇。但保險金須在他應支付的那個月的第一天之前支付。
b.如果配偶雙方都有資格享受工人福利待遇,只有一個人有資格享有家屬福利待遇。
c.工人保險將因工人就業終止而終止。
d.所有工人都應按要求簽署一項本人或家屬加入保險的申請,申請書簽名后方能生效。
e.由于非職業或職業事故、工傷或生病而不在班上工作的工人將享受集體醫療保險的待遇,工人在其享受傷殘保險期間不須交納任何費用,但不得超過26周。
f.下文規定的福利待遇應同其他集體保險覆蓋的范圍相協調。如果受保人從其他保險計劃獲得了醫療保險、牙醫保險和大病醫療保險或服務的話,按照說明文件g和i中所提到的福利計劃的這種福利待遇,連同其他這類的社會待遇,將被減少到一定程度。但不會超過這項計劃和其他這類計劃所規定的必要的、合理的和傳統費用開支的100%。
g.如果一個有資格享受這種待遇的工人也被其他集體福利計劃當作一名家屬對待的話,那么公司將被認為是主要的保險人,公司將根據由此提供的保險標準支付全額福利費用。如果一個有資格的工人家屬在享受本項保險計劃的同時,還受到其他集體福利計劃的資助的話,本項計劃所提供的保險將不再適用,除非其他項目保險計劃提供的保險費標準與本計劃不同,本計劃將補足其差額。
第二條 集體人壽保險
工人在退休之前將享受以下人壽保險待遇:
a.工作2個月但不足2年:6000美元
b.工作2年但不滿4年:8000美元
c.工作4年但不滿6年:10000美元
d.工作6年或6年以上:1美元
第三條 因事故死亡和致殘福利待遇
如果一個按本章第二條受保的人受了傷并在受傷之日起40天內遭到下文所規定的損失的話,公司應根據本政策的各種規定支付:
a.殘廢大額賠償金;
b.因從手腕或其以上處失去一只手,或從踝骨或其以上處失去一只腳,或喪失一只眼睛,給予大額賠償金的一半;
c.上文b款所規定的一人以上的大額賠償金,但是對因同一事故而受傷遭受的損失支付賠償金總額不應超過大額賠償金。一個人的大額賠償金的數額,應根據本章第二條列舉的保險類別來確定。
第四條 喪失工作能力保險
a.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公司將向享有年資的雇員支付疾病和事故補償金,該種補償金的數額為每周補償金的60%,即不超過185美元,時間不超過26周,從以下日期計算:
(a)非工業事故的第1天;
(b)患病的第8天;
(c)住院的第1天;
(d)院外動手術的第1天。
b.任何完成試用期的雇員都有資格加入喪失工作能力保險,如果該雇員加入并又在崗位上工作的話,此保險將自他加入之日起生效。如果該雇員不在崗位上工作,保險將從他返回工作崗位之日起生效。
c.無論根據任何日期確定的周補償金數額都只相當于周基本收入額,包括按計件工資計算的收入,但不包括輪班獎金,如果是計件工,將按確定日期以前的連續13周的平均周基本收入計算。每年的第一個確定日期是1月1日。在確定這種周補償金的過程中,雇員在這13周內被暫時解雇、制定工人周補償金支付辦法、制定住院補貼辦法、休假或經批準制定周補償金而缺勤等將不包括在內。但因獎勵工時所得到的休假和金錢、喪事、為陪審團提供服務、休年假、因工會事務和公休節假日將包括在內。
第五條 醫藥處方計劃
公司按說明文件g和i的規定提供醫療處方計劃。
第六條 同工人補償計劃的關系
如果一個雇員因臨時完全喪失、部分永久性喪失或全部永久性喪失工作能力,而申請加入工人補償計劃,公司將支付每天35美元的補償金,最多支付3天。
第七條 牙齒保險計劃
公司將按說明文件h規定提供牙醫保險項目。
第十四章 工資
第一條 工資類別和工資率
a.表明勞動等級和工資率的計時付薪工作分類表附在說明文件a內;表明勞動等級和工資率的獎勵工資工作分類表附在說明文件b。
b.為特殊雇員制定的特別工資率分類表附在說明文件c。
c.自協議生效之日起,所有上述工資率立即生效,直至協議終止。對于上述所有工資率的調整應按適當的工資率進行。
d.列入說明文件c的雇員應享受說明文件c所列舉的工資;工資率的調整依照本章第一、二、三條中的規定執行。依照本章規定,若_________一雇員由說明文件c所列舉的工作崗位正式轉入其他工作崗位,他將不再享受說明文件c列舉的工資率。
第二條 普遍增加工資
a.普遍工資率--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立即開始的付薪期內有效。由說明文件a、b和c所列出的雇員的各種工資率將是在本協議生效期間予以支付的工資形式。
b.一次性工資支付
(a)從1994年1月份第一個預定工作日起,工資單上現有的談判單位雇員,將有資格獲得一筆按照基礎工資率計算的相當于其上一年1%工時的一次性收入。這筆工資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的第一個付薪期內支付。
(b)從1995年1月份第一個預定工作日起,談判單位工資單上現有的雇員,將有資格獲得一筆按照其基本工資率計算的相當于上一年2%工時的一次性收入。這筆一次性工資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的第一個付薪期內支付。
第三條 生活費津貼
本條所列的生活費津貼,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
a.按下面第2條確定的生活費津貼百分率將適用于上述第一條所列的工資率,其結果出現的每工時的零頭美分將加入按上述第二條計算的適當的工資率。
b.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生活費津貼的上下調整,將在美國勞工部勞工統計局公布的官方消費價格指數變化的基礎上,按本條的后續規定進行,時間將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到本協議終止時為止。
(a)在協議實行期間,生活費津貼調整將依據以下基礎進行,而依據勞工統計局統計的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的平均生活費用指數和據此以后的每年這3個日歷月份的平均指數進行調整,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為止。
(b)如果工資基點出現增減時,勞工統計局統計的這3個月歷月份的平均消費價格指數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低于_________點。
(c)按上述(a)款規定,在任何3個日歷月份實行的生活費津貼額均按以下計算方式獲得:以勞工統計局公布的上述3個日歷月份消費價格指數的平均數為基礎,如果該指數(以1967年的指數為100)每增加或降低0.9,那么津貼就應是第二條所述的工資率的0.11%,見下表:
(d)以上所述的生活費津貼將按照上述第三條a款規定實施。
(e)如若勞工統計局在本條a款第2項所提及的付薪期開始之前或開始時尚未發布消費價格指數,那么,按要求津貼的調整應在價格指數公布之后的第一個付薪期開始時進行。
(f)盡管由于后來勞工統計局公布的消費價格指數可能會有所修正,但不會據此作出補發工資或其他方式補償的調整。
(g)協議雙方同意生活費津貼的連續調整,將以勞工統計局按現行方式和同一基礎計算得出來的官方月消費價格指數為基礎實行,除非雙方同意采用其他方法。如果勞工統計局改變了消費價格指數的計算方法或基礎,那么協議雙方則將一致同意修改計算生活費津貼的方法。
第四條 新工作崗位分類
在介紹談判單位的不具有任何現有崗位分類主要作用的新工作崗位時,企業將以書面形式通知工會新工作崗位的分類情況,包括工作崗位描述、勞動等級、所確定的一種或多種工資率,以及新工作崗位是否以日工或計件方式付薪或是兩者兼用。
第五條 標準工時獎勵計劃
說明文件d所顯示的公司的標準工時計劃及其該計劃中的部分計劃,將向超過作業標準的生產工時提供獎勵,獎勵標準是依據操作標準確立的。
第六條 職業工資率
按照公司的標準工時獎勵計劃,獎勵工資和職業工資率的分類將是計算收入的基礎。
第七條 保證工資率
a.按說明文件b規定,對接受計件工資的工人的非計件工資時間將支付適當的保證工資,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非計件工資時間包括在沒有計件工資標準的作業線上工作時間和本條規定的因機器檢修和待料的停工時間。
b.最低保證工資是按天以計件工資標準對計件工時(例如,對一項有計件工資標準的操作)支付的工資。這種保證收入相當于對當天所進行的作業,按保障工資率和適當的工資率所支付的計件工時的小時工資。
c.實行計件工資的雇員可以要求審查或提出關于_________項操作的計件工資標準是否適當的申訴,并將申訴提請班組長注意;同時還可以記錄他操作的開始和完成時間,此工作時間的收入應不得低于保證工資率。在此基礎之上,雇員須一直進行操作,直到審查完畢或申訴得到處理。
d.如果實行計件工資制度的雇員,在所分派的已建立了計件工資標準的操作中遇到機械或材料方面的故障,他應提請班組長予以注意。如果班組長已經認可了故障并指使雇員繼續這項工作,那么,從雇員通知班組長到故障排除這段時間內,雇員應獲得不低于保證工資率的報酬,除非為這種臨時出現的故障情況確立了計件工資標準。
e.如果實行計件工資制度的雇員在新的和改變了計件工資標準的操作中遇到了故障,他可通知班組長并要求復審這項操作和計件工資標準。由班組長確定本條規定生效的時間,在這段期間內雇員應得到不低于保證工資率的報酬。
f.當實行計件工資制度的雇員在工作中出現失誤,除非由此而產生的責任由班組長承擔,那么,該計件工在其操作時所花費的時間可以得到保證工資。對于返工時間,應支付不低于保證工資的報酬。然而,公司可以建立包括臨時工作在內的計件工資標準。
g.另一方面,實行計件工資制度的雇員,在班組長批準的情況下,可以記錄他開始進行的按計件工資標準支付報酬的指定的操作時間和他完成這項任務的時間,在這段時間內他應得到不少于保證工資的報酬。記錄操作工時的方式將由公司具體規定。
h.對工人造成的次品實行扣除報酬的辦法:
(a)對雇員集體造成的次品,扣除集體的報酬。
(b)對單個雇員獨立操作造成的次品,扣除其個人的報酬。對于造成所有其他次品的責任由公司承擔。
第八條 計件工作的分派
a.雇員的計件工作分派是按其日常工作分派的崗位或工作崗位,它可能包括特種機械、設備和工作場地。
b.當這一工作條件在其他情況下不受本協議的保證時,由公司分派到工資率較低的臨時性計件工作崗位上的計件工,應得到他所從事的最后一個計件工作崗位的保證工資。并且,按照公司標準工時計件工資計劃,相應的職業工資率應成為計算收入的基礎。
c.當實行計件工資制度的雇員由于缺乏材料和/或設備、電力不足或機器故障等原因而無法繼續正常工作,但要求仍留在工廠和操作中斷持續6分鐘或6分鐘以上時間時,在以這種停工而從事的操作所獲得的保證工資率應成為停工時工資率,并且如果雇員在停工期被臨時分派從事其他工作,也應成為最低保證工資率。
d.注明:臨時分派的工作任務(不是調動或正式重新分配工作崗位)完成和停工的故障排除以后,雇員仍須回到他正常的計件工作崗位上去。
第九條 非計件工時的工資支付
a.對計件工的所有非計件時間,將以適當的保證工資率支付其報酬,但下面所列情況除外。
b.當實行計件工資制度的雇員從事_________項將要設立但還未設立計件工資標準的工作時,則按照為職業工資率的勞動等級確立的小時工資率支付報酬。
c.在按d款所列的下列特殊情況下,將按小時工資率支付計件工報酬,這種小時工資率相當于他們正式工作時間的小時平均工資,其計算方式在下面f款中已經列明。
d.當雇員被調離他現有的、預定的和可以從事的正常工作崗位并按班組長指令從事下列工作時:
(a)返工_________位雇員因_________種情況不能由其返工的不合格工作。
(b)從事替補另一工作崗位上臨時缺勤的雇員的工作。
(c)指導新雇員或缺乏經驗的雇員。
(d)修復公司已決定不讓供貨商返工或不向供貨商退貨的已購入的不合格的零部件。
(e)當雇員從他的工作崗位上被再次分派從事其同一工作類別的另一項工作,而其原來的工作崗位則被分派給另一位雇員時。
(f)當_________雇員被送往客戶處從事_________機械制造公司的修理工作時,他所獲得的工資將高于平均收入或他的那項工作的基本工資。
e.在出現任何需要支付小時基本工資的情況時,雇員應立即通知班組長。如果班組長允許雇員進行這項工作,那么,這項工作的開始和結束時間應該在雇員的每日工時報告上注明并由班組長予以證明。
f.計算實行計件工資制度的雇員的小時平均基礎工資的方法如下:在以工時計量的最后2個有效工作周內,將全部工時的金額支付量(不包括輪班津貼和加班津貼)進行劃分。最后2個有效工作周的過程中不應把每年盤存貨物和/或休年假停工期間的時間算在內。
第十條 特別工資條款--集體計件工作
a.當_________一非熟練工人被分派到_________一按計件工資標準支付報酬的作業組時,應執行以下工資條款:
(a)計算支付給整個作業組的實際工資。如若支付的實際工資等于或高于熟練作業組最后2個有效工作周的工資水平,則以真實支付工資水平支付作業組全體成員工資。
(b)如果支付的實際工資達到上述a款第1項的標準,或是少于熟練作業組最后2個有效工作周的支付水平,則采用以下方法:用除非熟練工人的工時以外的所有付薪工時計算作業組的工資。熟練工人的工資將按這種方法支付,其水平將達到但并不超過熟練作業組最后2個有效工作周的平均工資水平。在任何情況下,他們的收入都不應低于保證工資率。非熟練工人的工資將按上述a款第1項所述的實際工資率支付;同樣,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低于保證工資率。本項條款的有效期由主管人預先決定,但不應超過3天。
第十一條 計件工資標準
a.所有新的計件工資標準的建立或現行標準的改變都將由工業工程部承擔。除該部以外其他單位均不得向車間發布計件工資標準。當_________項操作以工業工程部認可的適當方式進行,并在 _________項研究完成和在此后計算出計件工資標準后,計件工資標準將在適當的時候公布,并不會耽擱過長時間。
b.在確定計件工資標準的過程中,工業工程部將通過工時研究、設備數據以及其他綜合方法來確定操作要素的時間值。
c.將為使用陳舊零部件而進行的操作建立新的計件工資標準,過去沒有對使用這些老部件進行的操作制定計件工資標準,也沒有對使用這些老零部件進行的操作增加新的計件工資標準。
d.不是從前生產的新部件可用于生產老式工具、汽車、卡車或老式拖拉機。新式工具、汽車、卡車或新式拖拉機使用的零部件是新部件(鏟雪車、草坪和花園拖拉機及類似工具也被視為工具)。
e.所有使用新部件進行的操作都被視為新操作,新的計件工資標準也將隨之而建立,除非新部件被認為是同早期生產的老部件相同,或使用新部件進行的操作與使用老部件進行的操作相同。若是這種情況,為用于老部件進行的操作而制定的計件工資標準將適用于使用同一新部件而進行的操作。
f.除下列情況下,計件工資標準不得減少或增加:
(a)糾正計件工資中出現的因辦事員或計算造成的差錯。
(b)調整由于設計、設備、材料規格或生產方法變化而引起變化的操作計件工資標準。當這種變化僅影響_________一操作的一部分,例如,一個動作或數個動作,那么,計件工資標準的變化將僅適用于那些已經發生變化或受到影響的一個動作或幾個動作上。
g.班組長一旦決定改變或建立新的計件工資標準,他應盡快把這樣做的情況和原因以書面方式通知有關的部門工人代表。
h.有關計件工資標準的信息應放在有關雇員和工人代表可以看到的地方。
(a)如果雇員認為上述f款第1、2項提出的計件工資標準調整失敗,那么,他們可以提出關于計件工資標準調整不當的申訴。這類并僅限于這類的因計件工資而引發的申訴可提交仲裁程序處理。
j.仲裁人的權限只限于對以下問題作出裁決:
(a)若在計算計件工資標準過程中發生因辦事員或計算方面的差錯;
(b)若在設計、設備、材料規格或生產方式方面發生的變化;
(c)如果在設計、設備、材料規格或生產方式方面發生變化,那么,改變了什么因素?
k.除根據上述f款第1和第2項提出的申訴外,如果存在下面的情況,亦可提出:
(a)提出計件工資標準是否根據標準工時計件工資計劃已制定出來的問題;
(b)提出計件工資標準是否恰當的問題。
第十二條 日工作記錄
雇員應以公司規定的方法記錄一天中從事的所有工作,除非這天沒有干活無法記錄。在作記錄的雇員不知曉的情況下,不得更改他的工作記錄。有關雇員的工作記錄可按雇員的要求提供給他們,以使他們了解上次付薪期后的2周工作情況。
第十三條 計件工資的估計
所有的操作崗位都有計件工資估計標準,這些操作崗位被認為是使用新的非同一規格的機器部件而進行的新操作。現行的計件工資估計標準仍將在特殊操作崗位上使用,直到新的工程操作計件工資標準按第十四章第十一條b款所列的步驟建立為止。
第十四條 輪班資金
a.如工廠中實行兩班或三班工作制時,被分派做第二班的雇員將得到每小時20美分的額外津貼;被分派做第三班的雇員將得到每小時30美分的額外津貼。當日班或第一班雇員被分派加班并延續到中班時,這時第二班雇員的每小時20美分的津貼將不再適用。當第二班雇員被分派加班并延續到第三班時,這時第三班雇員的每小時30美分的津貼也不再適用。當第三班雇員被分派加班并延續到第一班時,這時第三班津貼繼續有效。
b.雙方同意,在下午2時以后和晚間10時以前,任何時候開始的“班次”被認定為第二班。在晚上10時以后和次日凌晨4時以前任何時候開始的“班次”則應被認定為第三班。
第十五章 學徒期計劃 學徒和培訓計劃
第一條 分類
a.根據第一章所承認的范圍,可按定期契約把學徒分為下列幾類:機修工、機工、工具和制模工、電工
b.學員可以按下列類別招收:金屬片裝配工
第二條 資格
a.按本計劃應從合格的申請者中選擇學徒和學員。當職位空缺超過具有年資的合格申請者時,剩余的職位空缺應根據申請者條件由公司以外的申請人填補。
b.為了完成培訓計劃,雇員必須具備高中畢業或相當學歷。
c.申請人的身體狀況必須能夠適應培訓工作的要求。
第三條 具有年資的雇員
有關職位空缺的通知交在公司布告欄張榜公布。對此感興趣的年資雇員可以提出申請。
第四條 申請和標準
a.對于所有申請人的選擇,均應按其素質高低排列;但是,當兩個或更多的具有年資的申請人位于同一水平時,那么,資歷最深的申請人將被選中。顯然,如果具有年資的申請人不具備最起碼的素質要求,那么,空缺將按照“勞動協議”的規定補充。
b.在挑選申請人過程中將采用以下標準。每位申請人都要經過能力考試。對于在考試后顯示出其達標能力的申請人予以登記,并按以下分數制排列:(標準最高分)以下選擇程序可依據“聯邦和州立法”以及“總統的行政命令和指令”加以修改。
(a)能力考試50。如果使用實際成績,將對同其最低資格成績有關的內容評出等級。如果只使用資格成績,將對所有的資格條件給予最高分數。
(b)教育(在校成績單)20。同空缺職位有關的所學的科目和已經取得的等級。
(c)以前的工作經驗。20
(d)對面試的評估:履歷、興趣、年資和態度。10
c.雇員關系部將同申請人就讀的高中或學校的行政管理人員進行聯系,以獲得有關申請人是否已畢業以及其所學課程、在班中名次、出勤記錄、個人品質和同別人相處的能力等等。
d.為確定有年資的申請人的特定工作經驗、擔任這些工作的能力、綜合工作記錄、出勤、與人交往的態度與能力,雇員關系部將同具有年資的申請人的公司主管人,以及同所有申請人以前的雇主進行聯系。
e.雇員關系部將同申請人列入的個人參考名單中的人進行聯系,以便確定申請人的特點、愿望、態度和興趣。
f.雇員關系部和有關的技能專業部門的主管將單獨面試獲得資格的申請人。面試的目的是確定和評估申請人的動機、職業目標、穩定性和興趣。
g.未被選中的申請人,將被考慮填補以后的空缺職位,如果他們同意這么做的話。然而在填補空缺時,對合格申請人的選擇和確立他們各自的等級順序都須根據所有申請人的有關潛力進行。
第五條 學徒比率
a.任何一個工作崗位招收學徒和學員的人數都應受到限制。
b.上述限制不應用來解雇任何現已招收的經本協議雙方的共同協商同意,可以增加或減少學徒的比例。
第六條 年資
a.本協議生效日之前招收的學徒可以不受本協議有關年資規定的約束。本協議生效日之后招收的學徒將須執行本協議有關年資的規定。如果公司認為學徒的進步不令人滿意,那么,公司一方將不再承擔繼續培訓這名學徒的義務。
b.不論任何原因,當學徒被調離他們的培訓崗位,包括畢業,并被分派到工廠或其他工作崗位上就業,他們將獲得完成學徒或培訓計劃的年資。
c.完成學徒任務后,雇員將被分派進入到具體的已招收了雇員的工作崗位。如果這一工作崗位不需要增加雇員,那么應按照有關年資條款的規定安排裁減下來的人員。
d.當公司認為由于培訓人數過多,需裁減一些學徒時,那么,應首先裁減學時最少的學徒。
e.當公司認為有必要在學徒培訓班中增加雇員人數時,那么,按照上述d款被裁減的雇員將返回培訓班,其順序是擁有最高學時的學徒將首先返回。并且,按照上述d款被裁減的雇員將在培訓班增加其他雇員之前返回學徒培訓班。
第七條 工資率
a.對本協議標準所包括的在每一工作崗位上的學徒,應按如下逐步增加工資待遇的辦法支付工資:
第一個1000小時--支付工作崗位最高工資率的65%
第二個1000小時--支付工作崗位最高工資率的70%
第三個1000小時--支付工作崗位最高工資率的75%
第四個1000小時--支付工作崗位最高工資率的80%
第五個1000小時--支付工作崗位最高工資率的85%
第六個1000小時--支付工作崗位最高工資率的90%
第七個1000小時--支付工作崗位最高工資率的95%
第八個1000小時--支付工作崗位最高工資率的100%
b.對因以前受過培訓而獲得了學分的申請人,應按其獲得學分時期的工資率支付其工資。
c.完成學徒學業后,計時工資率將增加到該雇員受雇的那個具體工作崗位上的最高工資率。
第八條 學時分
a.對申請人在參加學徒培訓班之前所獲得的行業經驗可以打分。對于外部的申請人,這種工作經驗必須在學徒期內或是在其他學徒培訓班獲得,而不應在行業或職業學校工作中獲得。對具有年資的雇員以前的實際工作經驗也可以打分。
b.根據對退伍軍人在服兵役期間表現的審查,回公司工作的退伍軍人在服兵役期間獲得的實際工作經驗,也可以獲得分數。
c.在雇員參加學徒培訓班期間,公司可以決定雇員需學習特殊培訓領域所要求的必要的知識和/或技能,這樣,雇員可獲得最高學時分,而不必完成所有的全部學時。如此獲得的學時分將被計算在獲得_________一類別工作學習畢業時所要求的總學分之內。如有必要,雇員的工資率可在獲得學時分時加以調整。
d.如果根據上述c款作出任何決定,公司應將這一決定及其原因通知工廠工會委員會主席。
第九條 相關的課堂學習
a.公司要求學徒通過課堂學習或函授形式完成有關的培訓課程。公司將確定適合兩種情況的課堂學習方式。
b.通常,有關培訓所用時間每周不少于4小時,每1000小時最少為84小時。但是,公司有權修改學習程序,以便提供更長的連續的課堂學習時間,以彌補每周4小時,每1000小時84小時的課堂學習時間。這類培訓的時間和地點由公安確定。并且,學時一旦被采用,就應按正常的小時工資率支付學徒工資。
c.公司將要求學徒從其工資單上扣除100美元,進行儲蓄以支付函授課程和(或)其他必需的課堂學習資料費。如果雇員完成了他的學徒計劃,那么,上述儲蓄將歸還本人。
d.如果一些學徒不能履行其義務,令人滿意地完成課堂學習任務,那么,公司可以暫停或取消雇員的學徒培訓計劃。工廠工會委員會主席應被告知這種決定,因為此舉將取消學徒作為學員的資格。
第十條 對學徒的監督
a.學徒應接受主管學徒計劃的協調人的全面指導,并接受其所在分派部門主管人的直接指導。學徒計劃的協調人有權根據工作培訓計劃將學徒由一個部門調到另一個部門。任何一個學徒在_________一預定工作項目滯留的時間均不得超過項目本身預定的時間。
b.負責直接指導學徒的主管人應準備并填寫適合的檔案表。主管人應至少每30天向學徒計劃協調人匯報一次他們所指導的學徒的工作和進行情況。
第十一條 工具
按照公司的要求和規定,學徒應采辦所必備的手工工具。這些工具可以通過公司按工資單扣除授權書的方式購買。
第十二條 信息
a.公司將不斷地向工會通報所有學徒的身份情況。
b.公司將保存學徒在各種工作過程中的耗時記錄,并可在適當的時候應要求向工廠工會委員會主席提供予以審查。
第十三條 學徒期
學徒計劃期限將根據工作程序和與此有關的指令設立。
第十四條 公司和工會會議
a.公司和工會應每月進行一次會晤,就雙方于會前3日內提出的議事日程進行討論。討論的內容包括:雙方的意向、本章的執行情況,并向接受培訓的人員提出有關有效執行計劃的建議。
b.公司的兩位代表應是雇員關系部經理和學徒計劃的協調人,或是由他們指定的人員。
c.工會的兩位代表應是工廠工會委員會主席和技術行業代表,或是由他們指定的人員。
第十五條 工作進程時間表
本條附有工作進程時間表(附件a、b、c和d)。雙方同意,培訓專業領域的順序將由公司根據所可能提供的工作,以及學徒的進步和對他們的需要而確定。根據公司的意見可以打破_________一培訓領域的連續學時,也可以修改或更換培訓領域。只要這種改變對學徒、對部門的操作或是同第一章承認相一致的內容最為有利即可。但是如果主要的變化超過10%,須經雙方同意才可付諸實施。
受訓人員工作程序安排:金屬板安裝,需制定出的工作計劃共小時(注:可用我們現有的設備和機器來代替我們在上述要求中沒有的設備和機器。)
第十六章 協議的終止
該協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有效期截止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之后,該協議每年將自動延期,除非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的90天內,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書面通知雙方要求修改或終止協議。如果有一方發出這種通知,雙方應在協議有效期終止前至少提前60天進行談判。
_________公司(蓋章):_________ 工會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集體合同書 篇6
外商投資企業集體合同書
本合同由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 公司工會(以下簡稱工會)簽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簽訂本合同,用以明確和調整雙方合作共事的權利和義務的關系。
第二條 工會代表中方職工(以下簡稱職工)整體的利益,依據本合同的原則,指導職工正確處理和公司的勞動關系,并監督和協調這種關系。公司用以和職工個人確定勞動關系的合同,不得與本合同相悖。
第三條 本合同是雙方為促進公司發展,尊重和調動職工積極性應遵守的共同準則。雙方在有關法律、法規范圍內,遵守不低于有關職工就業、勞動報酬勞動保險、勞動保護、生活福利、退休養老和各種節假日等方面的規定,并努力提供盡可能高的水平和標準。
第四條 公司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職工利益的權利。公司制訂各項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均應符合本合同的原則并應有工會代表參加,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工會有義務支持公司的生產、經營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權益,教育職工認真履行勞動合同,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促進公司發展。工會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會會議(包括預備會議)。
第二章 職工聘用
第五條 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本著擇優錄用的原則,有權招聘職工。
公司招工計劃及實施情況應向工會通報。
第六條 公司分別與職工簽訂個人勞動合同,在簽訂個人勞動合同之前,工會和公司應指導職工明確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及違約的責任的處理。工會有權監督個人勞動合同執行情況。
第七條 公司制訂和修改個人勞動合同標準文本,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八條 因履行個人勞動合同而發生爭議,按勞動爭議調解程序處理。
第三章 工作日制度
第九條 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以不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實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條 公司有責任不斷改善生產管理,嚴格控制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遲可能避免或減少加班加點。長時間或長期加班加點以及在公休節假日大范圍加班時,應征得同級工會同意,并給職工另發加班加點工資,其待遇應高于正常工資水平。嚴重有損職工身體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會有權支持職工拒絕執行。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集體合同書 篇7
本集體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簡稱“企業”)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工會”)雙方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依法簽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企業和工會簽訂本合同,用以明確和調整雙方合作共事的權利和義務的關系。
第二條 工會代表職工整體的利益,依據本合同的規定,指導職工正確處理和企業的勞動關系,并監督和調整這種關系。
企業與職工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不得與本合同相悖。
第三條 本合同是雙方為促進企業發展,尊重和調動職工積極性應遵守的共同準則。
雙方在有關法律法規范圍內,遵守不低于有關職工就業、勞動報酬、勞動保險、勞動保護、生活福利、退休養老和各種節假日等方面的規定,并努力提供盡可能高的水平和標準。
第四條 企業應根據有關規定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職工利益的權力,在研究決定有關工資、福利、安全生產以及勞動保險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時應聽取工會的意見。企業工會負責人有權列席有關討論企業的發展規劃、生產經營活動及與職工利益有關的問題的董事會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第五條 工會有義務支持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支持企業的合法權益,教育職工認真履行勞動合同,遵守勞動紀律和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協助企業合理使用各項基金,配合企業組織開展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促進企業提高經濟效益,促進企業發展。工會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企業董事會會議。
第二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情況,以不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實行本企業工作制度。
第七條 企業執行定時工作制的,企業安排職工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企業保證職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業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八條 企業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第九條 企業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企業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職工自行安排。
第十條 企業安排職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的,應按照下列標準給予職工相應待遇:
1.安排職工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2.安排職工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3.安排職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企業有責任不斷改善生產管理,嚴格控制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盡可能避免或減少加班加點。
長時間或長期加班以及在公休節假日大范圍加班時,應征得同級工會同意,并按法定的標準向職工另發加班工資。
第十二條 嚴重有損職工身體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會有權支持職工拒絕執行。在夏季高溫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下,工會可以建議企業減少工作時間。
第十三條 企業執行政府規定的各類節假日制度。企業在制訂本企業休假制度時,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三章 勞動安全與衛生
第十四條 企業為職工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標準。企業不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工會有權與企業交涉,企業拒不改正的,工會可請求當地人民政府作出處理。
第十五條 企業負責對職工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工會給予協助和配合。
第十六條 企業執行政府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企業負責加強和改善勞動技術和工業衛生、勞動防護以及特殊工種和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企業按規定向從事塵毒有害作業的職工提供療養機會與費用。
第十七條 工會支持企業勞動保護管理,配合企業檢查、監督勞動保護情況。
第十八條 工會發現企業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企業建議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企業行政方面必須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第十九條 企業依照國家規定在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及租賃廠房和技術改造工程時,對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實行“三同時”。工會有權對此提出意見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條 企業在引進、推廣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時必須同時引進或采取可靠的勞動保護措施,并對工人進行培訓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條 企業根據工種崗位需要,保證供應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企業應制定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細則。企業向從事特殊工種的職工發放營養補助費或提供營養補助食品。
第二十二條 每年夏暑季節,企業負責采取防暑降溫措施,在冬季,企業負責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二十三條 企業優先保證用于改善職工生產安全和勞動條件的資金。每年由企業提出年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方案,落實資金,組織實施。
工會參與安全技術措施立項討論并監督實施情況。
第二十四條 企業和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教育和組織職工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工會支持企業對危及企業和職工安全的行為的懲處。
第二十五條 企業發生職工因工傷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職工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應及時通知工會。工會有權參與調查和提出處理建議。
第四章 勞動報酬
第二十六條 企業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以及實際需要,確定本企業工資制度,企業工資分配制度(工資標準、工資分配形式、工資發放辦法)的制定和變更,由企業決定。企業在做出上述決定時,應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第二十七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于每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職工工資,工資不低于人民幣_________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標準和辦法按下列執行: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由于企業生產任務不足,使職工下崗待工的,企業保證職工的月生活費不低于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二十九條 工會在每年月份根據生活物價指數和勞動力資源狀況變動等因素,向企業提出本年工資要求。
董事會在討論此類問題時,應有工會代表參加。企業根據董事會的工資決議,提出分配方案。
第五章 保險與福利
第三十條 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關于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養老、失業、醫療和工傷等社會保險費用,工會有權予以監督。
第三十一條 企業為員工提供以下福利待遇,用于職工集體福利和獎勵,不得挪作他用:_________。
其中用于職工福利的部分,由工會協助企業合理安排使用。
企業應定期向工會提供該項基金使用情況報表。
第三十二條 企業有責任改善職工文化設施和住房、膳食、醫療、托兒、交通條件并提供其他與企業經濟相適應的福利。
工會支持企業為此所做的努力。
第三十三條 企業各項重大福利的設置、標準、實施辦法,或由企業提出方案、或由工會提出要求,均應雙方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三十四條 職工因工負傷、因工致殘、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職業病,在治療、療養、殘廢、死亡時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費用由企業支付。企業制訂此類費用細則。
第三十五條 職工一般每年應進行體檢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種應按規定定期進行專項體檢。
第三十六條 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按時提取和發放職工退休費用。
第三十七條 工會協助企業做好各項勞動保險工作。
第六章 職工聘用、教育與培訓
第三十八條 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情況,本著擇優錄用的原則,有權招聘職工。企業招工計劃及實施情況應向工會通報。
第三十九條 企業分別與職工簽訂個人勞動合同。在簽訂個人勞動合同之前,工會和企業應指導職工明確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及違約責任的處理。工會有權監督個人勞動合同執行情況。
第四十條 制定、修改、廢止企業制度和修改個人勞動合同標準文本,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四十一條 因履行個人勞動合同而發生的勞動爭議,按勞動爭議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程序處理。
第四十二條 企業根據政府規定按期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幫助職工獲得和提高文化及專業知識。企業教育管理機構負責職工崗前、崗中及轉崗的教育培訓。企業按年度向工會通報教育基金使用情況。
第四十三條 工會組織或協助企業開展對職工的職業道德、科學、技術、業務知識教育,鼓勵職工自學成才,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素質。
第七章 勞動紀律和獎懲
第四十四條 企業有權制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企業有權依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決定對職工進行獎勵或懲罰。
第四十五條 企業對于模范執行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在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產品開發、技術開發、技術改造、提高質量和提高勞動生產率、改善經營管理等方面作出優異成績的職工,有權分別給予榮譽獎勵和物質獎勵。
第四十六條 企業對于違反企業各項規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職工,可分別情況,給予批評教育、開具過失單或不同的行政處分;也可酌情處以一次性罰款或者經濟賠償;情節嚴重的,可以開除。
第四十七條 對職工進行行政處分時,須征求工會意見,聽取被處分職工本人的申辯,由企業作出決定。開除職工,事先應經工會參加處分文件會簽。工會認為不合理的,有權提出異議,與企業協商解決。因生產經營條件變化,企業大規模變更職工的工作或裁員時須征得工會同意。
第四十八條 各類處分由企業獎懲規章制度統一規定。企業各基層單位或部門制定的同類制度,需經企業承認并備案。企業獎懲規章制度,應經工會同意后實施。
第八章 合作與聯系
第四十九條 雙方為促進企業發展和維護企業與職工的利益,保證實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第五十條 企業和工會可每月召開一次聯系會議,就重大事宜和有關職工整體利益問題進行通報和協商。必要時,可隨時約見對方。雙方應遵守聯系會議所做出的決定。
第五十一條 工會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應企業要求向企業通報工會開展的與企業有關的重大活動情況。雙方應經常共同或分別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五十二條 雙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質手段,以及通過各種公關聯誼活動,聯絡和密切企業領導與職工的感情。雙方同意繼承和發展自企業開業以來為實現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第九章 監督檢查和仲裁
第五十三條 為保證全面執行本合同,雙方聯合成立集體合同監督小組,其成員由工會代表、企業代表根據人數對等的原則組成。
本合同每年檢查_________次,檢查結果以書面報告形式提交雙方簽約代表,簽訂代表應認真研究和處理檢查結果。
第五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首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有關規定的仲裁程序辦理。
第十章 合同期限、變更與終止
第五十五條 本合同的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個月經雙方協商簽訂新合同。
第五十六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若簽訂本合同的環境和條件發生,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另一方應給予答復,并在7日內進行協商。
第五十七條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合同一方就本合同的執行情況提出商談時,另一方應給予答復,并在7日內進行協商。
第五十八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雙方都有權提出修改本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后,進行修改。修改后的條款,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終止:_________。
第十一章 其他
第六十條 企業侵犯工會合法權益的,工會有權提請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予以處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國法律和政府規定執行,或由雙方另行協商后確定。
第六十二條 本合同用(中文或_________文)文本制作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呈報備案份。每份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條 企業在本合同簽訂后7日內將本合同一式三份及說明報送相關勞動行政部門登記、審查和備案,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六十四條 本合同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后,雙方應當及時以適當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全體成員公布。
企業方(蓋章):_________
首席代表(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工會方(蓋章):_________
首席代表(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集體合同書 篇8
甲方(企業方):____公司(行業、區域)
乙方(職工方):____公司(行業、區域)工會
首席代表:____________
首席代表:____________
代表人數:____________
提示:工資集體協商代表人數由雙方協商確定,但每方人數應不少于3人,企業方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書面委托人擔任,職工方首席代表由工會主要負責人擔任;行業(區域)協商企業方首席代表應推舉產生。協商雙方也可委托本單位以外專業人員作為本方的協商代表,但人數不得超過本方代表的1/3。
根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
1、________年度工資調整幅度
根據企業年度經營目標,參照本市發布的工資增長指導線,確定年度除經營者以外的職工平均工資在上年萬元的基礎上,增長幅度為%。(或者增幅在%——%之間)
生產服務等一線職工的平均工資增長為%。
提示:年度工資調整幅度應當作為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雙方可根據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結合銷售額、利潤等年度經濟效益指標或經營目標等,參照本市工資增長指導線,協商確定年度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的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工資的增長應當與企業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同步,經濟效益下降的,職工平均工資可維持原水平或適當下浮。企業應根據所在行業和自身的生產經營特點界定生產服務等一線崗位范圍,生產服務一線職工的平均工資增長幅度應不低于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的增長幅度。
行業(區域)可協商產生行業(區域)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最低增長幅度,各個企業在最低工資增長幅度基礎上,結合自身的經營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本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增長幅度。
2、工資分配制度
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特點,本企業實行為主的基本工資制度。
提示:企業應當制定覆蓋本企業全部從業人員的基本工資制度,包括使用的勞務派遣員工和其他從業人員等。結合實際情況,可根據不同崗位的工作特點和性質,對不同崗位實行不同形式的工資制度,如管理崗位實行崗位等級工資制、銷售人員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等。
3、工資分配形式
根據崗位特點,采用不同的工資分配形式。崗位采用工資形式;
提示:企業可根據不同崗位的工作特點,采用不同的工資分配形式。如管理崗位采用計時工資、生產服務崗位采用計件工資、銷售人員采用提成工資、技術崗位采用項目工資等。對于實行計件工資的崗位,可通過協商合理確定勞動定額標準,一般應使同崗位90%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實行提成工資的崗位,可通過協商確定提成比例。
4、工資分配結構
基本工資從月起提高元/月(或%)。基本工資占全部工資的比例不低于%。
提示:工資結構一般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各類津補貼等組成,企業應當以確立的工資分配制度和工資分配形式為基礎,合理制定相應的薪酬管理辦法和績效考核辦法。可根據不同崗位的工作職責和任職要求等因素,合理確定不同崗位的基本工資水平和所占比例。
5、最低工資
企業的最低工資在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有所提高,提高的幅度為(或不少于)%。基本工資為最低工資標準的人數占全部勞動者的比例不超過%。
提示: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工資收入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同時,企業可以在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協商確定本企業的最低工資標準或協商確定不同崗位的最低工資標準。并且,基本工資為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者人數應控制在一定的比例內。
行業(區域)可協商確定本行業(區域)的最低工資標準,以及同類工種崗位的最低工資標準。同時,也可協商確定以最低工資標準作為基本工資的勞動者人數的比例。
6、工資支付
工資結算周期為自然月,工資支付日為每月___日。加班工資按___結算,在次月___日發放。
提示: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工資支付管理辦法,做好各項必要的臺帳記錄,并向勞動者提供本人的工資單。工資一般應通過銀行發放,并按時足額存入勞動者個人銀行帳戶。加班工資一般應按月結算,并在次月發放;執行綜合計時工時制度的,按批準的周期進行結算。
7、津貼補貼
(1)企業的中夜班津貼標準為(或不低于):。
提示:中班為工作至22點以后下班,夜班包括工作至24點以后下班或夜間連續工作12個小時兩種情況,早班為凌晨5點以前上班。
行業(區域)可協商確定本行業(區域)的最低中夜班津貼標準。
(2)高溫季節津貼適用的崗位是。
提示:企業安排勞動者在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高溫季節津貼的發放。
(3)工作餐補貼標準為(或不低于):元/餐。
提示: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為職工提供免費工作餐或者發放工作餐補貼。
行業(區域)可協商確定本行業(區域)的最低工作餐標準或補貼標準。
(4)上下班交通費補貼標準為(或不低于):元/月。
提示: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為職工上下班提供班車或者發放上下班交通費補貼。
行業(區域)可協商確定本行業(區域)的最低上下班交通費補貼標準。
8、根據企業實際情況,設立、保險福利項目。
提示: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參加除法定社會保險以外的其它保險項目,如企業年金、補充住房公積金、補充醫療保險、市總工會的各項保障計劃、商業保險等。以及設立體檢、療休養、職工生活困難補助等福利項目,并協商確定相關福利項目的費用準。
行業(區域)可協商設定本行業(本區域)的保險福利項目,以及相應的最低費用標準。
9、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審議通過,由雙方首席代表正式簽字,并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查后生效。
提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自收到送審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即行生效。生效的工資專項集體合同應由協商代表以適當的形式向本方全體人員公布。
行業(區域)協商應列明覆蓋的企業以及覆蓋的勞動者人數。
10、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遇有不可抗力或者企業經營狀況出現重大變化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
11、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事項,以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準。
12、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一式三份,企業方和職工方各執一份,審查部門存檔一份。
提示:行業(區域)工資專項集體合同所覆蓋的企業和工會都應持有本合同文本。
13、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適用于勞動者。
提示: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原則上應適用于企業的全體勞動者。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可以納入用工單位的工資集體協商范圍,建立勞務派遣員工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實行內部統一的薪酬分配制度,落實同工同酬。
14、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有效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合同終止前3個月內,雙方可提出次年的工資集體協商方案。
提示:工資專項集體合同涉及職工年度工資調整方案,并與企業的經濟效益、經營狀況密切相關,有效期一般應為一年。
甲方首席代表:
乙方首席代表:
(企業蓋章)
(工會蓋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集體合同書 篇9
本合同由(簡稱企業)與工會代表職工(簡稱工會)簽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企業與職工雙方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行為,加強安全生產的管理和監督,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維護職工的安全健康合法權益,促進企業的穩步發展。依據《勞動法》、《工會法》、《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消防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集體合同規定》等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及標準的有關規定,結合本企業實際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要把安全工作做為一項硬性的政治任務,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觀念,始終把企業和職工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措施,努力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第三條:企業在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凡集團所屬各分廠、分公司、生產基地、處室、廠區等均須遵守本協議:
1、企業必須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積極改善生產環境和作業條件,保證安全生產。
2、工會依法組織職工,參加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
3、企業職工有依法獲得安全事項告知和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負有認真遵守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義務。
第四條:本協議所指的勞動安全衛生的主要內容:
1、安全生產責任制。
2、勞動條件和安全技術措施。
3、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運輸經營、使用安全管理。
4、安全操作規程。
5、職業安全培訓及“三級安全教育”。
6、職業衛生與勞動保護。
7、工傷事故調查處理。
8、安全應急救援預案制度及定期演練。
9、特殊設備的使用管理。
第五條:本協議由企業方與職工方代表集體協商達成一致,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由企業方(企業法人代表)與職工方代表(企業工會主席)簽訂。本協議簽訂后,對企業和職工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雙方應認真履行協議的規定。
第二章 安全生產管理
第六條:企業應當依法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配備責任心強具有專業知識的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第七條:企業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組織編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及崗位操作法,組織制定實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八條:企業應不斷改善勞動條件(生產設備、設施、生產工具、作業環境)。有計劃地進行安全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企業每年年初制訂年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方案,及時提供資金保證,確保專款專用。
工會參與安全技術措施立項討論,并代表職工監督實施情況。
第九條:企業應對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并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認真落實“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并建立健全職工轉崗教育制度和臺帳,結合企業實際對職工進行國家政策法規、條例教育;有毒有害化學物質信息卡及其防護教育;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教育;職業病防治和各種生產工傷事故案例教育;化學危險品應用等基礎知識教育;企業安全操作規程、崗位操作法及技能教育。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國家有關部門培訓后,取得相應資格操作證,方可安排其進行特殊作業。
第十條:企業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建立健全危險品臺帳,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運輸、經營的管理,建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告知職工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應急措施。
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要嚴格落實生產、儲存、使用場所動火審批制度。
第十一條:企業加強安全生產檢查,行政方領導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基建、消防、保衛、工會等部門進行綜合檢查;各職能部門要定期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專業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下發《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
第十二條:企業在引進、推廣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時,尤其是分公司生產新產品涉及的原材料,必須向安全環保處提供全面的數據和理化特性,必須掌握其安全技術性能,采取有效的勞動保護措施,并對職工進行培訓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三條:企業對鍋爐、壓力容器等設備安全,按照規定定期進行檢測、檢驗,以確保正常安全運行。
第十四條:企業在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及租賃廠房和技術改造時,依照國家規定對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實行“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工會參與“三同時”驗收,有權提出意見并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五條:企業根據各工種的崗位需要,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教育職工正確使用。對不按規定穿戴和不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的職工,行政有權拒絕其上崗操作。對違反操作規程的職工,行政有權查處。
企業對直接從事有毒有害工種的職工每月發放有毒有害津貼,對特殊崗位提供保健補助食品。
第十六條:企業要嚴格執行《職業病防治法》,高度重視勞動保護工作,在接觸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崗位和較大危險工作場所設置有毒有害化學物質信息卡、危險源點警示卡。積極搞好在崗位操作中常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信息卡的推廣應用、培訓工作,并列入企業現場管理檢查內容,做到每季對車間、班組定期檢查,嚴格考核。
對粉塵等有害物質超標的作業點,要采取積極的治理措施,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第十七條:企業對直接從事有毒有害崗位的職工,要進行上崗前、離崗時的健康檢查,同時按市職防所的要求每年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并建立職工職業衛生和健康檔案。對有職業禁忌的職工,應及時給予治療休息;對不適應在原崗位工作的職工,調離原崗位。
對其他崗位的職工,企業也應定期進行體檢,確保職工身體健康。行政方應及時向工會通報職業病檢查情況。
職工因患職業病或因工受傷的工資和醫療費,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企業依法按國家、省市規定要求和時限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用。
第十九條:在生產過程中發生工傷事故和嚴重職業危害時,企業按國家有關規定在及時向有關方面報告的同時報告工會。在事故調查、處理過程中,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調查處理必須有企業工會和職工代表參加。
第二十條:企業按《女工勞動保護規定》,做好女工特殊權益維護,不得安排女職工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六個月以上(含六個月)的女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對不能勝任原勞動的,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它勞動,企業在女工懷孕期、哺乳期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章 工會與職工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一條:企業在研究制定和修改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時,工會應參加,涉及職工勞動安全健康的重大問題,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審議通過。
第二十二條: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教育和組織職工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工會支持企業對危及企業和職工安全的責任者給予懲處。
第二十三條:工會支持企業勞動保護管理,認真履行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職責,每季定期檢查、監督勞動保護的執行。
工會有權糾正違章指揮,對強令工人冒險作業行為或當發現明顯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時,有權停止作業并提出解決的建議,采取防護措施,行政方應當及時研究答復;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組織職工撤離危險場所,企業行政方面應及時做出處理決定。
企業發生職工因工傷亡事故、職業病危害事故或其它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應及時通知工會,工會有權依法參加事故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并要求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工會積極協助行政落實企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監督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規的執行,通過開展群眾性的 “安康杯競賽” 、“安全生產月”、常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信息卡培訓等活動,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和自我防護意識。
第二十五條:企業職工有權了解其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采取的防護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向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第二十六條:職工依據有關法規有權拒絕企業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行為。對危害職工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企業不得因此降低職工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職工在崗位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
企業不得因職工在緊急情況下停止作業或者采取緊急撤離措施而降低其工資、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其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職工應自覺接受安全生產教育的培訓,掌握本崗位操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消防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第二十九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遇初期火災,要積極進行滅火并報警,當火災有可能危及生命或造成人身傷害時,應采取緊急措施撤離作業現場,同時千方百計盡快報警。報警電話:
第三十條:職工在崗位生產工作中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以文字形式(緊急情況可口頭報告)向上級報告,并積極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處理。
第三十一條:職工在生產過程中,嚴格遵守企業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第四章 監督檢查與違約責任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簽約雙方成立安全衛生協議履行檢查組(由企業行政方代表和工會方代表組成),依法對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檢查,每季一次,檢查過程中發現問題,應限期整改并將整改情況以書面形式提交雙方首席代表。
第三十三條:企業職代會對安全衛生專項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民主監督,監督檢查小組定期向職代會報告勞動安全衛生專項合同履行的檢查情況。
第三十四條:在履行協議過程中存在事故隱患的部門,對事故隱患沒有按規定限期整改或整改不達標,由行政方給予責任人經濟處罰并責令再次限期整改,直至綜合檢查組驗收合格。
第三十五條:由于管理不嚴,而造成人身傷亡、火災、消防、生產、安全事故的單位和部門,企業將根據事故的大小、情節的輕重分別對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紀律處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職工在工作中由于違章作業造成的事故,根據情節的輕重、責任大小分別給予經濟處罰、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經企業與職工雙方代表協商一致的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草案,應在提交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經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后生效,同時上報上級工會、市勞動行政部門、市安全監察部門備案。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簽字生效后,以廠報、公開欄等形式向全體職工公布。
第三十九條:合同期限為一年,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重簽或續簽的要求。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一致達成的意見可作為合同的附件一并執行。
企業法人代表簽字 企業工會主席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集體合同書 篇10
第一條 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工會法》、《內蒙古自治區企業集體合同條例》、《內蒙古自治區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等有關規定,土右旗新型工業園區管委會工會(聯合會)代表全體職工與土右旗新型工業園區管委會,就本區域內企業工資分配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協商雙方經對區域內企業生產經營和經濟效益狀況分析與預測,結合其他相關經濟因素,對照政府頒布的工資指導線,經平等協商,達成以下意見:
1、在上一年度職工人均工資1750元的基礎上,本年度本區域內職工人均工資水平調整幅度不低于2%;
2、區域內職工最低工資標準:1800元/月;
3、職工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以及依法享受婚假、喪假、產假,期間應視為提供正常勞動,支付工資。
第三條凡遇下列情況之一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修改或變更。
1、本合同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發生變化;
2、覆蓋企業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
3、城鎮居民生活費用價格指數發生重大變化;
第四條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2、協商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按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協商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按國家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本區域工資集體合同有效期為一年,20__年6月2日至20__年6月2日止。合同期滿前60日內,雙方應就是否續訂本合同進行協商。同意續訂的,應在本合同期滿前續訂。
第七條本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由協商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并在7日內由企業將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及相關資料,報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工會同時報送上級工會備案
第八條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異議的事項,雙方協商代表應對有異議的事項進行協商,修改合同文本并履行規定程序后,重新送審。
第九條協商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內,向全體人員公布合同正式文本。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或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雙方協商達成的本合同草案年月日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協商雙方各一份,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上級工會、覆蓋企業各一份。
企業方首席代表(簽字): 職工方首席代表(簽字):
(企業)(章): 工會(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集體合同書 篇1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乙方(工會或職工代表名稱):________
甲方首席代表姓名:________乙方首席代表姓名:________
首席代表職務:____________首席代表職務: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_
代表人數: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數: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
第一條 為建立健全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制度,規范工資支付行為,使職工的工資水平與單位的經濟效益相適應,更好地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工會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所稱工資,是指甲方在約定的工資支付周期內(周、月)支付給勞動者的全部勞動報酬,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
第三條 甲方遵循同工同酬的原則,每年 ________月,與乙方平等協商確定以下事項:
(一)勞動定額與計件單價;
(二)工資分配制度、工資標準、工資分配形式和支付辦法;
(三)各個崗位職工年度平均工資水平及其調整幅度;
(四)本單位最低工資標準;
(五)加班、加點工資及津貼、補貼標準和獎金分配辦法;
(六)工資調整辦法;
(七)試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間的工資待遇;
(八)特殊情況下職工工資支付辦法;
(九)其他勞動報酬分配辦法。
雙方協商確定的事項,甲方應及時告知職工,乙方要配合甲方做好對職工的宣傳工作。
第四條 甲乙雙方每年根據本單位利潤、勞動生產率,本地區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工資指導線、最低工資標準、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等變動情況,就職工年度工資水平、工資調整辦法和工資總額進行協商。
(一)調整水平:經協商確定, 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為________ 元 ,工資總額增長幅度為 ________%。本單位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為________ 元(須高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月最低工資標準為________ 元;
(二)經協商確定。
1、________ 崗位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為________ 元,工資增長幅度為 ________%。
2、 ________崗位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為 ________元,工資增長幅度為 ________%。
(三)工資分配辦法:
第五條 甲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或者計件工資標準應當遵循科學合理的原則,依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企業實際情況提出方案,事先與乙方進行協商,確定、調整的勞動定額應當使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職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雙方約定:
1、________ 崗位(工種、工序)勞動定額 ,計件單價 ________元
2、________ 崗位(工種、工序)勞動定額 ,計件單價 ________元
(可根據實際情況增減)
第六條 以下情況的支付標準為: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勞動,且在國家規定醫療期內的,甲方按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傷病假工資或者疾病救濟費的具體標準為________ 元/月(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期間和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支付職工工資的具體標準為: ________元/天。
第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計發職工加班加點工資基數的方法是:
第八條 甲方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每月 ________日前通過銀行工資專用賬戶(或現金)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職工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職工工資。
第九條 甲方依照規章制度,予以扣除職工工資的,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職工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甲方扣款前應當書面告知職工扣款的原因、依據、金額和起止時間。
第十條 為保證全面履行專項集體合同,由甲方代表、乙方代表根據人數對等原則組成專項集體合同監督檢查小組,定期對本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問題或提出建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報雙方首席代表共同研究,協商處理。甲方應當每年將本合同履行情況向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報告。
第十一條 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違約必須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有效期壹年,合同期滿即行終止。合同期滿前九十日內,甲、乙雙方應當協商續訂專項集體合同。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適用《浙江省集體合同條例》簽訂程序的規定。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本合同。
第十二條 因履行專項集體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或調解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工會也可以依法提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專項集體合同應當自雙方首席代表簽字之日起十日內,由甲方將合同文本一式五份及說明等材料報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審查。生效的專項集體合同文本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及上級工會各一份。甲方應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全體職工公布專項集體合同文本。
第十四條 本合同附件包括:
甲方首席協商代表:________乙方首席協商代表: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集體合同書 篇1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年。其中試用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個月。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愿意接受并完成下列生產(工作)任務:
在________崗位,為________工種。
乙方在生產(工作)上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___.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____,并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____,保健食品費____元。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________。 乙方在合同期內須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1.乙方每月工作____天,每天實行____小時工作制。如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按加點給予報酬,加點費為每小時____元。
2.合同期內,職工工資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資、獎金的數量,支付時間和方式等)按下列約定辦理: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住院治療,以及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商約定如下:
1)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的,甲方應給予____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尚未治愈的再延長____個月。
2)醫療期內的醫療費由甲方負擔____%,乙方負擔____%,病假工資為____元。
3)醫療期滿后因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發給乙方相當于本人實得工資3至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4)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而死亡的,甲方負擔喪葬費____元,撫恤費____元。
2.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商約定如下:
1)醫療期為____個月(年),期滿未治愈的延長____個月。
2)乙方的醫療費全部由甲方負擔。病假工資為全薪。
3)因工負傷致殘的,甲方應________。
4)因工死亡的,甲方應付給喪葬費____元,直系親屬撫恤費____元,其他費用____元。
3.在合同期內,乙方符合條件的,享受探親假____天;婚假____天,喪假____天,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文件執行。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條第2款第(2)項規定和第4款規定的情況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按工作每滿1年(滿半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發給乙方實得工資1個月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1年,發給相當于乙方實得工資1個月的金額。生活補助費、失業補償費最高均不超過12個月乙方實得工資。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情況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事項,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2.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甲方破產或歇業的。
3.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哺乳期間的。
4.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
5.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通知對方。由于本條第2款第(3)項解除勞動合同,以及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7.合同期滿后應即終止執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條件下,雙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合同手續,則本合同視為續訂同一合同期限。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住房問題。
2.甲方應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3.因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而產生富余職工時,以及________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在乙方休假期間,以及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________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在不變更合同的條件下,安排乙方從事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
1)合同期內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搶修或救災;
2)合同期內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期限為____個月;
3)合同期內發生不超過____個月的短期停工。
7.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支付違約金____元,賠償金____元至____元。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調解不成,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____(蓋章) 乙方: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主要負責人、委托代理人): ____(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機關:____(蓋章) 鑒證人:____(鑒章)
合同鑒證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體合同書 篇13
本合同由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______________公司工會(以下簡稱工會)簽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簽訂本合同,用以明確和調整雙方合作共事的權利和義務的關系。 第二條 工會代表中方職工(以下簡稱職工)整體的利益,依據本合同的原則,指導職工正確處理和公司的勞動關系,并監督和協調這種關系。
公司用以和職工個人確定勞動關系的合同,不得與本合同相悖。 第三條 本合同是雙方為促進公司發展,尊重和調動職工積極性應遵守的共同準則。
雙方在有關法律、法規范圍內,遵守不低于有關職工就業、勞動報酬、勞動保險、勞動保護、生活福利、退休養老和各種節假日等方面的規定,并努力提供盡可能高的水平和標準。 第四條 公司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職工利益的權利。公司制訂各項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均應符合本合同的原則并應有工會代表參加,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工會有義務支持公司的生產、經營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權益,教育職工認真履行勞動合同,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促進公司發展。工會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會會議(包括預備會議)。 第二章 職工聘用 第五條 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本著擇優錄用的原則,有權招聘職工。
公司招工計劃及實施情況應向工會通報。 第六條 公司分別與職工簽訂個人勞動合同,在簽訂個人勞動合同之前,工會和公司應指導職工明確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及違約的責任的處理。工會有權監督個人勞動合同執行情況。 第七條 公司制訂和修改個人勞動合同標準文本,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八條 因履行個人勞動合同而發生爭議,按勞動爭議調解程序處理。 第三章 工作日制度 第九條 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以不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實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條 公司有責任不斷改善生產管理,嚴格控制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遲可能避免或減少加班加點。長時間或長期加班加點以及在公休節假日大范圍加班時,應征得同級工會同意,并給職工另發加班加點工資,其待遇應高于正常工資水平。
嚴重有損職工身體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會有權支持職工
拒絕執行。 第十一條 在夏季高溫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下,工會可以建議公司減少工作時間。 第十二條 公司執行政府規定的各類節假日制度。
公司在制訂本公司休假制度時,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四章 工資和津貼 第十三條 公司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和實際需要,確定本公司制度,并發放各類專項津貼。 第十四條 工會在每年 月份根據生活物價指數和勞動力資源狀況變動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度工資要求。
董事會在討論此類問題時,應有工會代表參加。 第十五條 公司工資分配制度(工資標準、工資分配形式、工資發放辦法)的制定和變更,由公司決定。
公司在做出上述決定時,應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第五章 職工福利 第十六條 公司按規定每月提取工資總額20%的福利費用和7.5%的職工醫療費用,每年從稅后利潤中提10%的福利獎勵基金,用于職工集體福利和獎勵,不得挪作他用。
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會協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
公司應定期向工會提供該項基金使用情況報表。 第十七條 公司有責任改善職工文化設施和住房、膳食、醫療、托兒、交通條件并提供其他與公司經濟相適應的福利。
工會支持公司為此所做的努力。 第十八條 公司各項重大福利的設置、標準、實施辦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會提出要求,均應需雙方同意后實施。 第六章 勞動保險 第十九條 公司根據中國勞動保險條例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實行勞動保險制度,支付職工勞動保險費用,并努力擴大保險險種。 第二十條 職工因工負傷、因工致殘、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職業病,在治療時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費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訂此類費用細則。 第二十一條 職工一般每年應進行體檢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種應按規定定期進行專項體檢。 第二十二條 公司實行養老保險制度。
公司根據有關規定,按時提取和發放職工退休費用。 第二十三條 工會協助公司做好各項勞動保險工作。 第七章 勞動保護 第二十四條 公司執行政府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條例。
公司負責加強和改善勞動安全技術和工業衛生、勞動防護以及特殊工種和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公司按規定向從事塵毒有害作業的職工提供療養機會與費用。 第二十五條 工會支持公司勞動保護管理,配合公司檢查、監督勞動保護情況。
工會發現違章指揮
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者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有權提出解決建議;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公司建議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公司行政方面必須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第二十六條 公司依照國家規定在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及租賃廠房和技術改造工程時,對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實行“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工會有權對此提意見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七條 公司在引進、推廣新技術、新設備、新工時,必須同時引進或采取可靠的勞動保護措施,并對工人進行培訓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條 公司根據工種崗位需要,保證供應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
公司應制定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細則。
公司向從事特殊工種的職工發放營養補助費或提供營養補助食品。 第二十九條 每年夏暑季節,公司負責采取防暑降溫措施,提供必需的清涼飲料。在冬季,公司負責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三十條 公司優先保證用于改善職工生產安全和勞動條件的資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方案,落實資金,組織實施。
工會參與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討論并監督實施情況。 第三十一條 公司和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教育和組織職工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工會支持公司對危及企業和職工安全的行為的懲處。 第三十二條 公司發生職工因工傷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職工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應及時通知工會。工會有權參與調查和提出建議。 第八章 教育與培訓 第三十三條 公司根據政府規定按期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幫助職工獲得和提高文化及專業知識。
公司教育管理機構負責職工崗前、崗中及轉崗的教育及培訓。
公司按年度向工會通報教育基金使用情況。 第三十四條 工會組織或協助公司開展對職工的職業道德、科學、技術、業務知識教育,鼓勵職工自學成才,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素質。 第九章 紀律與獎懲 第三十五條 公司有權制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
公司有權依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決定對職工進行獎勵或懲罰。 第三十六條 公司對于模范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在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產品開發、技術改造、提高質量和提高勞動生產率、改善經營管理等方面作出優異成績的職工,有權分別給予榮譽獎勵和物質獎勵。 第三十七條 公司對于違反企業各項規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職工,可分別
況,給予批評教育、開具過失單或不同的行政處分;也可酌情處以一次性罰款或者經濟賠償;情況嚴重的,可以開除。
對職工進行行政處分時,須征求工會意見,聽取被處分職工本人的申辯,由公司作出決定。
開除職工,事先應經工會參加處分文件會簽。
工會認為不合理的,有權提出異議,與公司協商解決。
因生產經營條件變化,公司大規模變更職工的工作或裁員時,須征求工會同意。 第三十八條 各類處理和一次性罰款項目、額度,由公司獎懲規章制度統一規定。公司各基層單位或部門制定的同類制度,需經公司承認并備案。
公司獎懲規章制度,應經工會同意后實施。 第十章 合作與聯系 第三十九條 雙方為促進公司發展和維護公司職工的利益,保證實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公司正、副總經理和工會正、副主席每月召開一次聯系會議,就重大事宜和有關職工整體利益問題進行通報和協商。必要時,可隨時約見對方。
雙方遵守聯系會議所做出的決定。 第四十條 公司正、副總經理或其代表可以應邀出席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并向大會通報公司生產經營情況。
工會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應公司要求向公司通報工會開展的與公司有關的重大活動情況。
集體合同書 篇14
第一條承包指標
一、經濟技術指標
1.全年實現利潤總額_________元,比_________年經理任期目標_________元增長_________%。
2.完成施工產值_________元。
3.實現竣工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4.全員勞動生產率_________元。
5.工程質量要達到合格品率_________%,優質工程率_________%。
6.安全生產,事故頻率控制在7‰以下,杜絕重大傷亡、火災、交通事故。
7.職工年人均收入實現_________元。
二、為職工辦好以下福利事業
1.完成_________號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保證_________月末前竣工,年末前再開工_________平方米。
2.陸續為市內居住的_________年底以前入廠,確實無罐的離退休職工發放液化氣罐。
3.召開第_________屆職工運動會。
4.在職工集中住宅區設液化氣服務點,方便職工。
5.生產大忙季節,通過輪換休息讓職工每月休息一天。
6.年內_________號、_________號、_________號樓煤氣管道開栓,讓_________戶職工燒上煤氣。
7.改善施工現場職工生活條件,_________%的現場按標準分別達到_________有和_________有。
8.在十個大型現場設立臨時淋浴間。
9.成立五個工區級兼職職工生活服務隊,工會負責組織工作,行政負責提供必要的服務條件,為一線生產工人解決實際需求和生活困難。
第二條責任
一、經理責任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企業的社會主義方向,堅持生產力標準。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對企業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負有全面領導責任。
2.深化企業改革,完善經營機制,推進技術進步和現代化管理,增強企業活力,推進企業升級。
3.認真貫徹三個條例,增強民主意識,支持工會組織和職工代表行使審議企業重大決策,監督行政領導、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等方面的權力,實現經理決策的民主化和科學化,建立多層次、多渠道民主協商對話制度,公司、工會每季度由經理、主任與職工代表對話一次,包工隊每月對話一次。對職工代表的提案、方案、意見、建議要認真研究處理,做到提出建議有著落,采納與否有答復,實施見效有獎勵。
4.采取有效措施,層層落實合同指標,確保合同實現。
二、工會責任
1.圍繞實現合同指標和企業生產經營中心,積極參與協商對話、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參與協調企業內部各種利益關系,在維護企業總體利益的同時,表達和維護職工群眾的具體利益和民主權利。吸引動員和組織職工實現集體合同。
2.組織開展三優三創建三廠競賽,搶關鍵立功競賽、三長競賽、班組升級賽等多層次、多形式的競賽活動,配合行政搞好班組建設,促進經理目標的實現。
3.開展工人企業家、合理化建議等活動,集中群眾智慧,為經理獻計獻策。
4.開展四有教育,提高職工素質,增強職工主人翁責任感,與經理同舟共濟,共擔風險。
5.檢查合同實施情況,及時溝通信息,提出意見、建議,以解決合同實施中出現的問題。
第三條獎罰
一、全面完成合同指標,獎勵經理_________元。
二、超額完成利潤指標,按超額值_________%提取超額獎金,減少對等扣發。
三、竣工面積,每增加_________%,獎勵_________元,減少對等扣發。
四、全員勞動生產率,每增加_________%,獎勵_________元,減少對等扣發。
五、工程質量優質工程率每提高_________%,獎勵_________元,減少對等扣發。
六、安全生產,每出現一起重大傷亡事故,扣發_________元,火災、交通事故,扣發_________元。
七、職工收入,每增加_________%獎勵_________元,減少對等扣發。
八、職工生活,每減少一項,扣減_________元。
九、在經理領導下,職工支持經理行使經營權,并努力工作(勞動),全面完成合同經濟指標,并完成本單位承包合同指標時,經理獎勵職工每人_________元。
十、對工會主席,視其合同第二條第二款規定的責任實現情況,與經理同獎罰。
第四條考核辦法
一、由職工代表大會授權工會生產經營、生活福利工作委員會會同與本合同有關科室、部門負責考核。
二、合同期滿,由經理向工會委員會聯席會議匯報合同完成情況,并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認定獎罰。
三、合同實行季度考核,年終兌現。
第五條獎金來源,經營集團獎金由職工競賽獎支付;職工獎金由工資基金中支付。
第六條本合同實行資金抵押,經理及其副職交抵押金_________元。
第七條合同執行中,如遇重大爭議問題,由黨政工協商解決,或由上級主管機關、工會裁決。
第八條本合同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簽字后生效,年底兌現后失效。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七份,正本二份,經理、工會出席各一份,副本_________份,黨委書記一份,報行政主管機關、上級工會和市總工會法律顧問處備案各一份,存檔一份。
行政代表(經理)(簽字):_________職工代表(工會主席)(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