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雇傭員工合同(精選3篇)
個體工商戶雇傭員工合同 篇1
雇主(以下簡稱甲方)
受雇職工(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北京市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雇工勞動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開始,至 年 月日終止,其中試用期 天。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第四條 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不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應依法支付加玫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 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 50%支付工資;
2、 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倍支付工資;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個體工商戶雇傭員工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1、若出租人是房東,請檢查房產證上的戶名或查看購房合同。
2、若出租人是二房東,則需要有房東的授權委托書原件(最好經過公證)。
3、若出租人是租客,則需要房東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約定如產權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文件不真實時,轉租人應承擔何種責任。
甲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店鋪出租給乙方。
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店鋪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風險提示:明確房屋用途 訂立租賃合同前承租人一是要注意產權證上的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如果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與承租的實際用途不符的,則承租人可能面臨無法辦理營業執照、無法通過相關審批手續等風險;
二是要了解相關商業規劃和有關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將要經營的業態不符合相關的商業規劃和有關政策,否則必將導致人力、財力的浪費。
在無法確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賃合同中特別約定相關事宜作為解約條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違約責任。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支付租金及押金時,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支付方式。
最好是用銀行轉賬方式,以確保糾紛發生時候有充足的支付依據。
如果采用現金支付的方式,應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憑證,在糾紛發生時才能有效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縮另外,最好約定租金的調整方式,避免因出租方隨意增加租金引起的爭議糾紛。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
1、租金為每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乙方按每月______號前支付當月租金給甲方,未按時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均應支付甲方______________元的滯納金。
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
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四條 店鋪用途及保持
1、乙方租賃該店鋪用途僅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不應存放危險物品。
如因此發生損害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2、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店鋪經營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經營活動。
如乙方利用甲方店鋪經營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經營活動,與甲方無關。
為避免風險,應特別注意租賃合同中出租方對租賃物的維修責任,以保障承租方正常經營。
此外,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
在確實需要對住房進行變動時,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簽訂書面協議。
第五條 店鋪修繕及添附
1、店鋪交付后,乙方因經營需要欲進行裝修或修繕的,須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自負費用進行裝修或修繕,但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店鋪構架及其他設施。
2、乙方在不破壞店鋪及其他設施原狀前提下可自行添加設備。
3、甲方因任何原因收回店鋪,無須對乙方進行的裝修或修繕支付任何對價。
乙方如欲拆除已裝修或添附部分,不得破壞店鋪原狀及其他設施,否則應向甲方進行賠償。
第六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水表底數為______________噸,電表底數為______________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2、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原因導致租賃店鋪質量或其他設施損毀,包括但不限于門窗、水電等,由乙方負責維修、恢復原狀并承擔費用。
3、乙方使用該店鋪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繳納,包括但不限于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七條 轉租
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店鋪轉租給第三方,必須事先獲得甲方書面同意。
乙方須對次承租人的一切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店鋪返還
1、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店鋪,乙方應按原狀返還店鋪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店鋪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須及時搬遷并返還鑰匙。
2、乙方逾期返還店鋪及鑰匙或拖延搬遷的,每逾期一天按照約定房租的三倍支付房租,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押金
1、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押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租賃期限未滿甲方無需返還押金給乙方;
合同終止后,乙方應及時搬遷,并付清所有費用,甲方在確認店鋪完好及乙方付清所有費用的情況下,將押金無息退還乙方。
2、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而產生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所欠租金、費用等,甲方可在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內補足。
3、甲方扣留押金,不能免除或減輕乙方根據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或其他責任。
第十條 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有權依法追究乙方違約責任及要求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乙方遲延支付租金超過______________日的,或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_____元的;
(2)乙方擅自將店鋪轉租、轉讓或轉借,或擅自改變店鋪用途的。
(3)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店鋪及附屬物品損耗,或擅自對店鋪進行改造的。
(4)乙方利用承租房進行任何違反法律活動,或損害公共、他人利益的。
(5)乙方存在其他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店鋪用途的行為。
第十四條 其他
1、合同期滿后,如乙方繼續租賃店鋪,須于期滿前______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請求,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合同。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體工商戶雇傭員工合同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北京市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雇工勞動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終止,其中試用期 天。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第四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不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empirenews.page--]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應依法支付加玫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 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 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 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 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 元。
第十條 甲方應給予乙方 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內患病的醫療費用甲方負擔 %.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 。
第十二條 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 條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 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3、 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終止本合同:
1、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 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十五條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以及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甲方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empirenews.page--]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筆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定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員(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