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嫂雇傭服務合同協議書(精選3篇)
月嫂雇傭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1
月嫂(甲方):
雇主(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雇傭甲方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服務事項
1、服務地點
產婦生產時的醫院、乙方的家中以及其他必要的場所。
2、服務費用
(1)、本服務期限內的服務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
(2)、乙方雇傭甲方服務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乙方付甲方服務費___元,甲方上崗時一次交清。
(3)、支付方式為現金支付。
二、服務范圍
1、產婦護理服務
(1)、科學、合理安排產婦膳食,平衡營養,促進產后康復及乳汁分泌。
(2)、指導產婦實行母乳喂養、按需哺喂。
(3)、指導產婦進行乳房按摩與護理,防止乳房下垂、松馳;指導產婦產后運動。
(4)、協助產婦進行個人衛生清潔,做好會陰沖洗及傷口護理,防止細菌感染。
(5)、舒解產婦產后焦慮、煩躁等情緒,減輕產婦操勞,盡快恢復健康。
(6)、隨時對產婦的身體狀況觀察、記錄。
(7)、其他必要的產婦護理工作。
2、嬰兒護理服務
(1)、科學、合理、健康的喂養嬰兒,保證嬰兒健康的營養需要。
(2)、安撫哭鬧嬰兒,呵護入眠等。
(3)、及時為嬰兒更換衣物、為嬰兒洗澡、按摩、撫觸,增加與BB的情感交流,促進嬰兒健康發育,尿布等。
三、如果乙方對甲方的服務不滿意,可解除合同,并按同等價位的日價標準按天數退還余款。
四、如乙方在前十日內無故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按全額的30%另行支付甲方作為補償。
五、其他費用
1、如乙方為雙胞胎,另加收30%服務費。
2、如是早產兒,加收20%服務費。
3、若出市加收15%的出市費。
六、乙方義務
1、乙方應尊重甲方的人格和勞動,不得虐待、歧視和強迫甲方服務范圍以外的工作。
2、全班的應保證甲方間斷性休息8小時,白班的應休息2小時。
3、如遇國家法定假日,甲方工資為三薪(另付兩倍的日工資)。
七、本合同當事人系平等主體,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各方應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
八、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__份,雙方當事人各執__份。
2、本合同自各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月嫂雇傭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以下協議,在協議有效期間,甲乙雙方必須遵履各自的權益義務。
一、甲方責任
甲方向乙方收取服務介紹費180元,并負責派出“月嫂”服務員,如果孕婦提前或推遲分娩,甲方三天內派出月嫂。
服務時間:白天工作8小時,晚上起來幫忙嬰兒喂養。
服務內容:
產婦飲食、嬰兒的護理。
產婦、嬰兒的衛生。
對新生兒開展撫觸。
指導產婦做產婦操、
向產婦宣傳科學的飲食和嬰兒喂養。
月嫂應遵守職業道德,盡心盡責服務
二、乙方責任
乙方做到平等待人,尊重月嫂的人格和勞動,在工作上給予熱情指導,不準虐待。
乙方到“中心”交介紹費180元預定月嫂后,如果不請月嫂,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180元介紹費不退。
月嫂的工資,由乙方在簽訂協議時一次性交給甲方,乙方需填寫“回訪單”由月嫂帶回交給甲方。
月嫂的工作期為一個月,一個月滿后自行解除協議關系。
若乙方需求延長服務期,應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會“中心”重新簽訂協議,續簽半個月交介紹費100元,一個月交介紹費180元。
甲方派出的月嫂在乙方服務,如果乙方不滿意可調換。
三、本協議期限本協議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本協議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均按本協議履行各自的責任、權利、義務,若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爭議方書面告知對方爭議內容,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月嫂雇傭服務合同協議書 篇3
甲方(用戶):
乙方(中介單位):
丙方(家政服務員):
甲、乙、丙三方本著自愿合作的原則,協商同意簽訂本服務合同。甲、乙、丙三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北京市的有關規定;遵守北京家政服務協會制定的《北京家政服務行業約》、《北京家政服務消費指南》和《北京家政服務人員職業守則》,以確保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一、雙方約定家政服務事項
1、服務項目:
乙方同意為甲方選派丙方,承擔甲方的第項服務:
(1)一般家務;(2)孕、產婦護理;(3)嬰、幼兒護理;(4)老人護理;(5)半自理病人護理;(6)不能自理病人護理;(7)醫院護理病人;(8)其他。
2、服務地點:
3、服務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工資:
甲方每月支付丙方工資為:元人民幣,甲方應在丙方每完成一個月工作后的第二日,以現金形式一次付清丙方工資,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克扣。
二、三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在簽訂合同書時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如實說明對丙方的具體要求,以及與丙方健康、安全有關的家庭情況(如家中是否有傳染病人等)。
2、合同期內,甲方如對丙方的服務項目或服務類別要求改變,應與丙方協商,并適當調整工資報酬。
3、甲方有權要求丙方重新進行體檢,費用由甲方承擔,如體檢不合格則費用由丙方自行承擔。
4、甲方有權拒絕丙方在其住宅從事與家政服務無關的活動,具體要求事項由甲方與丙方約定。
5、甲方有權以合法方式追究丙方因其責任造成損失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但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錢物、身份證及其他有效證件,以及毆打、威逼等非法方式進行處理。
6、甲方應尊重丙方的人格及勞動,不歧視不虐待丙方,并負有保護其在服務期間人身及財物安全的責任和義務。
7、甲方應對初次上崗的丙方具體說明家政服務要求和進行相應指導,甲方應安全妥善保管家中的現金和貴重物品,以免發生糾紛。
8、甲方應向丙方提供與其一般家庭成員基本相同的伙食,為其提供適當和安全的居住場所,不得安排丙方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9、甲方每月安排丙方休息不得少于兩天,并保證其食宿,甲方若不能保證丙方休息,每天應給予適當的加班補助;甲方遇國家規定的“元旦”、“春節”、“五一”、“十一”重大節日時,要合理安排丙方休息,不能保證休息的要給予日平均工資兩倍的加班補助。
10、甲方在未經丙方及乙方的同意,不得擅自將丙方轉為第三方服務;不得擅自將其帶往非約定服務場所提供服務;不得唆使丙方做違法和違反乙方有關家政服務管理規定的事情。
11、甲方對丙方在服務期間和服務場所的安全負責,不得指使其從事危險工作;由于甲方人為或其設施、設備等原因造成丙方發生意外傷害,甲方應承擔相關責任,并應立即通知乙方。如遇丙方突發急病或其他傷害時,甲方應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12、甲方應為丙方投保《家政服務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投保檔次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因丙方中途違約,投保費用由丙方全額承擔。
13、按照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甲方應為丙方辦理《暫住證》提供必要的協助,辦理證件的費用由丙方自行承擔。
14、丙方在服務期間應尊重甲方的生活習慣,服從甲方指導,工作認真負責。如因丙方工作給甲方造成損失,丙方應酌情賠償;因甲方原因造成丙方損失的,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15、丙方外出應請假,不得在外留宿,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提前通知甲方。
16、乙方應為甲、丙雙方提供真實的服務信息;為甲、丙雙方提供洽談的場所。
17、乙方應動員甲方為丙方投保《家政服務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三、服務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與終止:
1、簽訂合同時,甲丙雙方要按乙方有關規定交納手續費和信譽保證金,手續費一律不退,合同終止時,如正常履約,乙方依據信譽保證金憑證分別退還。
2、合同內容變更時,甲丙雙方應及時到乙方辦理變更手續。甲方服務地址、聯系電話變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3、合同期滿,甲丙雙方愿繼續合作的,應在合同期滿之日起7日內,到乙方續簽新一輪的服務合同,并交相應手續費;雙方或單方不愿繼續合作,雙方應共同到乙方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4、合同期未滿,單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須提前3天通知對方,解除合同時可由違約方交納一定的違約金。
5、丙方離開甲方家外出,未按時返回或發生意外,甲方應在24小時內通知乙方,并在駐地派出所備案;丙方在服務期間,要求返鄉時,雙方應到乙方解除服務合同,不辦理手續的,責任自負。
6、甲丙方在執行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到乙方進行調解;調解無效則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四、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三方另行商議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3、合同有效期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簽字)
丙方:(簽字)
家庭地址:
原籍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乙方:(蓋章):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