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雇主與海員雇傭協議(精選3篇)
海外雇主與海員雇傭協議 篇1
國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外派海員 (海員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就甲方雇傭乙方到其所屬的 輪擔任 (職務)工作,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甲方對乙方的聘用期限為 個月,根據航行情況可適當提前或延后,但一般不少于9個月不超過14個月。聘用期滿,船舶仍在航行或所在港口不便下船,甲方可延長本合同至該航次結束。延長期內乙方基本工資增長 %。
二、工資及支付
乙方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固定加班費(星期六和星期日)和休假金(從乙方離開中國之日起),從乙方上船之日起至返回中國之日止按月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計算。具體標準根據職務見附件1。
乙方工資分家匯和在船領取兩種支付方式,家匯薪為 美元/月,其余工資在船領取,領取日為每月 日。甲方應完全保障乙方獲得租船人或其他有關方面給予的利益。
三、工作時間及加班費
乙方通常工作時間為每天8小時,每周40小時,星期六、星期日為固定加班,每周56小時為正常工作時間,超過56小時之外的工作為額外加班。但通常情況下,每24小時內乙方應至少連續休息8小時。如確因工作原因不能保證,該情況每七末內只能出現一次。
乙方如系持證高級海員則只有固定加班費,如系普通海員,除固定加班費外,額外加班時間應按小時支付費用。固定加班費及額外加班費標準職務見附件1。
中國國內法定節日,乙方的工資按雙倍日基薪計算。
四、伙食費
乙方伙食費標準為每天不低于4.5美元,具體的食物和物品供應依據甲方規定。
五、勞保用品
甲方按附件2的標準,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所必須的勞保用品。
六、醫療及病假工資
乙方在合同期內受傷或生病,甲方負責承擔住院、治療、食宿等一切費用,并發給基本工資。如經一年的治療后乙方仍不能康復,甲方可按照保賠協議的規定,一次性支付乙方費用的免責。
七、傷亡保賠
甲方按不低于“香港雇員賠償條例”(香港法規282章)的規定標準,向有聲譽的船東互保協會投保乙方自離開中國國境起至返回中國國境止的一切人身意外(包括疾病)險,并負責事后追償。甲方保證將所有賠償如數交付派出乙方的代理公司,并由代理公司全數交還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繼承人。
如乙方在合同期內死亡,甲方除按上述保賠標準賠償外,還須付清乙方所有應得收入、返還遺物、妥善安置骨灰并支付喪葬費。
八、航行區域
乙方服務的船舶應在 航區航行,如需要改變航區,應事先與乙方代理公司及乙方商量。
如甲方的船舶需駛往戰爭或類似于戰爭的區域或有戰爭危險的區域,甲方須與乙方協商一致,并對乙方的基薪和本合同第七條款中的所有保險和賠償加倍。如乙方不同意航行,甲方負責將乙方轉船或安排回國。
“戰爭或類似于戰爭的區域或有戰爭危險的區域”的界定以本合同第七款的船東互保協會的最新規定為準。
九、登船及遣返費用
甲方負責乙方因登船產生的費用,但乙方在船發生棄船、漏船事件時,需自行負擔上船的費用。
甲方負擔乙方下述情況的遣返費用:合同到期;因病或因傷提前結束合同;因雇主原因結束雇傭合同;船舶滅失、擱淺或賣船;船舶被扣超過14天;船程中配偶、子女或父母生命垂危或死亡。但甲方不負擔下述情況的遣返費用:乙方要求提前結束合同;乙方漏船、棄船;乙方因違約行為、違法行為以及任何不當行為而遭遣返。
十、規章制度的遵循
乙方應誠實、守信,恪盡職守,服從船長或上級的合理指令,并遵守以下規定: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不能保存任何兇器或槍支彈藥;不得有任何不文明或不健康的行為,如吸毒、打架、酗酒、吵架等;遵守雇主為船舶正常航行而制定的規章制度,包括安全制度。
十一、合同終止及解雇費
甲乙雙方均可提前一個月書面要求提前解除合同。
甲方因船舶滅失、擱淺、賣船等不可抗力作用,可提前解除與乙方的合同,但需支付乙方解雇費用,費用標準為:乙方在船工作不足6個月,發給2個月的工資;超過6個月,發給1個月的工資。如不可抗力作用導致乙方物品損害或滅失,甲方應予以賠償,但數額不超過 美元。
乙方違法或有 等嚴重或實質性違約行為時,甲方可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并不需支付解雇費。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首先應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乙方的代理公司有權代表乙方及家屬出面協調。如果協商不成,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按照該中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三、合同文本及生效
本合同正式文本及附錄一式兩份,各用中文和英文書就,雙方各執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雙方共同簽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雙方規定的一切責任、義務履行完畢后結束。
[以下無正文,為協議簽署頁]
雇主授權簽字 海員簽字
(公司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附件1
附件2
海外雇主與海員雇傭協議 篇2
甲 方:(雇主) 證件號碼: (附身份證復印件)
乙 方:(雇員) 證件號碼: (附身份證復印件)
本合同依據起草。由于(甲方)有雇用母嬰護理員(簡稱月嫂)方面的需求,(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月嫂”服務,并承諾為甲方提供專業、優質、安全的“月嫂”服務。為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方協商,自愿簽訂,就乙方為甲方進行月嫂服務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與乙方為直接雇傭關系。雇傭期間的一切勞務糾紛以及民事、刑事責任均由甲、乙雙方獨立自行承擔。
第二條:乙方服務范圍:(1)產婦: A.科學、合理安排產婦膳食,平衡營養,促進產后康復及乳汁分泌; B.指導產婦實行母乳喂養、按需哺喂;C.指導產婦進行乳房按摩與護理,防止乳房下垂、松馳;指導產婦產后運動; D.協助產婦進行個人衛生清潔,做好會陰沖洗及傷口護理,防止細菌感染;E.舒解產婦產后焦慮、煩躁等情緒,減輕產婦操勞,盡快恢復健康; F.隨時對產婦的身體狀況觀察、記錄。(2)嬰兒:A.科學、合理健康喂養嬰兒,保證嬰兒健康的營養需要; B.安撫哭鬧嬰兒,呵護入眠等;C.為嬰兒洗澡、按摩、撫觸,增加與BB的情感交流,促進嬰兒健康發育,及時為嬰兒更換衣物、尿布等; D.做好臍部護理,臀部護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E.隨時對嬰兒的身體狀況(如食欲、食量、體溫、大小便等)觀察記錄。F.培養嬰兒良好的生活習慣。其他服務 。
第三條:乙方私自外出期間以及為甲方服務期間因自身突發疾病而發生的意外傷亡,甲方不承擔任何無過錯責任。
第四條:乙方與甲方及家庭成員之間人格平等。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甲方不得打罵乙方,不得對其進
行人格污辱,不得進行虐待。不得長期單獨讓乙方吃剩菜剩飯,不得完全限制其人身自由等。如有上述情況發生,乙方有權隨時單方終止合同,并對甲方永久性終止服務。
第五條:乙方為甲方進行家政服務期間,因乙方疏忽而造成服務對象身體受到傷害,乙方應負全部責任。甲方私有財
產如果非乙方損壞、盜竊,所造成的相關后果與乙方無關。但是乙方有保護甲方私有財產不受損失的義務。
第六條:甲方如需勞務發票,應由乙方向勞務關系發生地、稅務部門(地稅所)憑此合同申請勞務發票。 第七條: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服務收費元/(□天□月)(春節期間從初一到初七為雙薪)。
第八條: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立即生效,到期后自行終止。
第九條:合同期滿以后,甲方仍需乙方為其服務,應與乙方重新協商。雙方同意以后,方可續簽合同。
第十條: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銀行帳號: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時 年 月 日 時
海外雇主與海員雇傭協議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經充分協商一致,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方為新F- 號車實際車主,掛靠于伊犁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
二、乙方為甲方雇傭的駕駛員,在工作中應當服從甲方管理,聽從甲方安排、指揮。
三、乙方的工資由甲方發放,與伊犁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無關。乙方的工資每月為 元(大寫: 元)。甲方應當在每月的 號前支付。
四、乙方在工作中恪盡職守,注意安全,遵紀守法。如乙方在工作中出現交通事故等行為導致第三人財產、人身受到損害的或違法違章被處罰,甲方承擔責任后,可視情節有權向乙方追償部分乃至全部的損失。
五、如乙方因故臨時不能履行職責,由第三人代為臨時頂班的并經甲方認可的,在第三人工作期間,甲方與第三人的關系視為雇傭關系。甲方應當為第三人支付相應的報酬,第三人應當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乙方的工作安排、工資發放均由甲方負責,與伊犁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無關。甲方、乙方與伊犁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不存在勞動或勞務關系。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并報伊犁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