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雇傭合同(通用3篇)
律師雇傭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聘方)
乙方:____________(受聘方)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自愿申請到甲方從事律師工作,甲方決定聘乙方為本事務所律師。
第二條 乙方的聘任職務是__________律師,其工作范圍為國家法律所規定的各項律師業務。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1.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務;
2.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3.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事務所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為,予以處罰;
4.確定或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福利待遇。
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1.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務所的勞保福利待遇;
3.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4.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5.為乙方更新知識、進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創造條件。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1.依法履行律師職務;
2.獲取勞動報酬;
3.對事務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4.依事務所規定的條件申請加入合伙律師;
5.辭職(須提前______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1.遵守事務所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事務所的領導和監督,服從工作安排;
2.在履行律師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3.不得從事有損于事務所聲譽的活動;
4.不斷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第五條 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務所制定的<勞動工資和福利待遇管理辦法>執行。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況下,事務所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應聘律師違反事務所規章制度,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2.應聘律師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3.應聘律師因違法亂紀被撤銷律師資格;
4.應聘律師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自行解除:
1.應聘律師應征入伍,出國定居或留學;
2.應聘律師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滿______個月;
3.無故不上班工作滿____個月;
4.經批準成為事務所合作律師;
5.事務所自行撤銷或破產。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
1.雙方協商之;
2.因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
第七條 合同解除后_____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律師工作執照,并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律師職務。
第八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年,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機關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主任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律師雇傭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聘請乙方為保姆,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職務為保姆。
第二條 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履行工作職責。
1、
2、
3、
4、 做中餐和晚餐 收拾房屋、打掃衛生使房屋時刻保持干凈整潔 協助主人照顧照看小孩 主人交待的其他機動家務事宜
第三條 乙方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并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安排。
第四條 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上午9:00至13:00、下午15:00至19:00,每周工作6天,周一至周六,周日休息。
第五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應予以配合。
第六條 由于乙方為提供勞務方,雙方不構成勞動法律關系,所涉及到的乙方保險等與甲方無關。
第七條 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每月1500元人民幣,工作日包吃不包住。
第八條 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次月5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可提前或推后1日或數日發放。
第九條 乙方不能勝任本合同時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乙方發生的一切傷害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第十條 乙方應盡職盡責,如果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者其他損失,甲方終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主動提出終止本合同時,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于月日起生效。
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方式
律師雇傭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聘用者):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勞動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5月23日至20xx年5月22日止。合同期為1年。
第二條 勞動管理
1、甲方有監督乙方遵章守紀、勞動安全、職業道德及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3、乙方不得無故不在崗,若需要離崗須向甲方請假,甲方按基本工資扣除當日工資。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作息時間制:夏季:9:00—20:00冬季:9:30—18:00甲方應當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每月28日為發薪日。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乙方勞動效率以及工作年限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2、甲方支付乙方基本工資1000.00元,效益工資按乙方銷售額的1%提取。
第四條 其他相關說明
1、乙方在工作期間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相關責任。
2、甲方用工采用保證人制度,即乙方推薦一名保證人給甲方,在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相關規定時,甲方有權要求保證人履行。
甲方: 乙方:
身份證: 身份證: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