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維修保養管理規定(精選24篇)
車輛維修保養管理規定 篇1
不允許個人直接調動駕駛員出車。
二、駕駛員要認真保養車輛,對車輛要做到勤檢查、勤維護、勤保養,確保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出長途車之前,須認真檢查車輛,嚴禁車輛帶故障行駛,嚴禁疲勞駕車。
三、駕駛員開車時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規定車速行駛,遵守交通規則,要文明禮讓,安全行車,防止發生交通事故。
四、建立健全車輛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臺帳,確保行車安全。
車輛要嚴格按規定停放,嚴禁駕駛員擅自將車開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過夜,嚴防車輛被盜。
五、車輛有損壞、有故障或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報告及時處理解決,不得隱瞞不報。
嚴禁公車私用、嚴禁領導干部開車、嚴禁將車交給非駕駛人員駕駛、嚴禁酒后駕車。
六、駕駛員在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上班時間無出車任務時,在值班室休息待命。
因事需離開,需向辦公室報告去向,以方便聯系。
七、對不執行本規定,私自出車造成車輛損壞的,責任人要按規定予以賠償。
八、駕駛員嚴守保密制度,不傳是非。
九、局機關基本辦公用車范圍:
1、各科室人員深入多家企業調查、協調工作,而且路途較遠的;
2、財務人員去銀行提取大額現金;
3、去市區兩級政府接訪或處理突發事件;
4、參加市區兩級黨委、政府會議(駕駛員將參會人員送到會場后,立即返回局機關待命);
5、局領導冬季通勤用車按政府有關規定,由辦公室統籌安排。
車輛維修保養管理規定 篇2
一、用車原則
車輛使用堅持為工作服務、為急需服務和統一凋配的原則,淡化用車意識,加強車輛調度,保證車輛安全,提高用車效率,節約車輛開支,嚴禁公車私用。
二、用車
1、局領導不設專車。
根據需要上下班可采取按居住路線方向集體接送,車輛輪流接送,每車一個月。
市外出差在5天以上者,一般不帶車,但可酌情接送。
2、科室下基層工作,屬機關統一安排或急需者,視車輛情況,予以安排車輛。
3、短途用車實行送達再接制度。
4、辦公室統一協調派車,實行出車在登記薄和小黑板上登記制度,平衡司機工作量,避免疲勞駕駛。
5、司機負責填寫“出車登記簿”。
出車登記簿分為里程、地點、用車人、油票數量等項目,由司機本人如實填寫,一天一登記、一月一小結,交辦公室主管人員審核后,做為司機領取補助及年底考核司機的依據。
三、開車
1、司機和辦公室主管人員通訊工具要24小時保持暢通。
辦公室主管人員和司機的通訊補貼按有關規定執行。
司機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上班時間司機必須堅守崗位,隨叫隨到。
2、司機行車時應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身心不適隨時報告,嚴禁疲勞駕駛。
3、車管人員和司機要保持車況良好,嚴禁派、開病車,消除事故隱患。
4、司機不準私自用車和酒后開車、讓他人開車,否則扣發本月出車補助,同時,后果自負。
情節嚴重者,另行研究處理。
5、機關所有工作人員不準私自開車,否則,需寫出書面檢查,并處以一定數額罰款。
四、車輛停放
1、市內工作時間以外一律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地點,并將鑰匙和存車牌隨身攜帶;
2、市外停車,應交有關人員看管,或司機本人看護,不準將小車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否則出了問題按濮綜治辦(1994)12號文件精神,除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外,還要對直接責任人實行經濟處罰。
五、油料管理
1、車輛燃料實行定點加油。
加油時憑車管人員開具的加油批準單,司機到定點加油站加油,加油后2個工作日內將加油站工作人員簽字的回執聯經車管人員登記后交計劃財務科留存。
2、長途出車途中加油,可由司機掌握適量購買,用車人審簽后及時報辦公室主管人員登記報銷。
3、車管人員每月將油料購置、使用情況盤點一次,在辦公室主任碰頭會上通報情況。
每輛車的行駛里程、耗油情況,半年統計一次,將統計結果送領導傳閱。
六、車輛維修
1、首先要加強車輛保養。
要定期按要求進行保養,防患于未然。
車輛需經常保持車內外清潔衛生,機件要定期檢查、擦拭、保養,確保行駛安全。
2、車輛出現故障時,要先進行自修。
3、送修理廠維修。
自修不成時,由機關二名以上司機及車管人員進行會診。
大額維修由司機、車管人員和采購小組成員共同辦理,按照采購程序的要求,擬定維修目錄,講定價錢,編制預算,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審批單;小額維修(預算金額200元以下)由司機、車管人員辦理。
憑維修申請審批單到指定廠家維修。
修理時,本車司機要一直在場,監督修理。
修理完畢,車管人員會同司機或有關人員一起檢查維修情況,確保修理效果。
并按有關財務規定及時報送維修回執單。
車輛維修保養管理規定 篇3
一、局機關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和調度,其他人員不得隨意調度用車。
辦公室應認真履行職責,從嚴把關,確保工作用車(優先保證局領導公務用車),杜絕不合理用車。
要經常提醒、教育駕駛員安全行車,定期安排車輛保養,及時排除故障,保持車況良好。
二、為方便管理、合理調度,除緊急情況外,在島內用車時,應提前半天通知辦公室。
如需要出島,應提前1天通知辦公室。
三、車輛原則上不能私用和外借。
單位職工如遇特殊情況需用車,辦公室可酌情安排。
如確有必要外借的,1天以內由辦公室主任決定,1天以上須經局領導同意。
并進行出車登記。
四、駕駛員須自覺遵守工作紀律和單位各項制度。
對于不守紀律和制度、不服從辦公室統一管理、以及未經主管人員安排而擅自出車的,給予必要的教育和處罰,屢教不改或情節嚴重的,固定職工予以行政處分,臨時工予以辭退。
五、除特殊情況并經辦公室領導同意外,車輛夜間不得在外過夜,駕駛員須將車輛停放回單位車庫內。
如不遵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六、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疲勞駕駛和酒后駕車,確保安全。
平時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七、發現故障,駕駛員須及時報告車管員,車管員須及時向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匯報。
車輛維修、設備更換和增添須經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同意,司機不得自行決定(特殊情況除外,但事后應及時報告)。
辦公室要認真選擇車輛維修單位,車輛修理完畢后,須由車管員和駕駛員對修理項目進行仔細的驗收。
驗收合格的,方能結算有關費用。
八、在全市尚未統一指定公務用車加油點前,由辦公室根據油料質量、價格,及加油站所處地點,逐步實行定點加油制度。
駕駛員在發現油料不足時,要及時加油,盡量減少途中加油次數。
九、實行車輛行車里程,油料消耗月報制度。
駕駛員每月底要將里程表數字、油料消耗量報給車管員,由車管員負責統計、考核并及時向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匯報。
十、實行公務車輛保險政府采購制度。
車輛維修保養管理規定 篇4
1、護士值班室內衛生由每日大夜班負責打掃,標準包括更換垃圾袋、整理床單元、保持地面及衛生間內清潔無水漬、桌面物品擺放有序無殘留食品。
2、護士值班室內兩張床單元,有被服的為休息區,嚴禁堆放工作服及其它雜物,禁止穿工作服坐臥。被服、冰箱由每月一號、十五號大夜班負責管理。被服清洗、晾曬、更換;冰箱內殘余食品丟棄、擦拭。
3、工作人員所有鞋一律放置在鞋架上,除晾曬、清洗外一律不允許隨意放置(包括室內床下)換季后,暫不穿著的鞋子由個人收起,避免占用公共空間。
4、白天值班室內衛生由中班護士負責維護,標準為桌面無殘留食物,物品擺放有序。食物殘渣丟棄在走廊公共垃圾筒內,避免垃圾過滿溢出。
5、值班室衛生由護士長隨時督察,發現不合格或不打掃的責令重新清理,直至合格才予下班。
以上規定旨在為大家營造良好的工作與休息環境,望大家共同遵守,工作愉快。
20xx年6月8日
車輛維修保養管理規定 篇5
1. 目的
為規范公司軟件、程序的管理,確保開發、使用、變更等過程得以受控,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范。
2. 適用范圍
本規范適用于公司所有自主開發、外購、客供軟件、程序的管理。(如無特別說明,本規范內“軟件”包含軟件、程序)
3. 軟件分類:
3.1產品源程序:
由研發部軟件開發工程師編寫,實現產品功能的燒錄文件。
3.2 ATE測試軟件及測試程序:
是指由信息技術部負責編寫的配套ATE硬件使用的產品測試軟件平臺,及在此平臺下針對不同型號產品編寫的測試程序。
3.3 設備應用程序:
是指工程部在設備操作系統下針對不同產品型號編寫的對應程序(ATE除外)。如:打碼程序、貼片程序、SPI檢測程序、AOI檢測程序、分板程序、回流焊程序、X-Ray測試程序等。
3.4管理應用軟件:
是指企業使用的電子化管理工具或系統平臺。如:ERP系統、品質管理系統、SPC系統、生產報表系統、電子看板系統、績效管理系統、項目管理系統等
3.5辦公軟件:Windows、office、Coremail、PDM、AutoCAD、殺毒軟件等。
4、職責定義:
原則上公司各部門均可依據自身需求提出軟件申請,由技術部門進行開發,交由使用部門進行管理,異常無法解決時,可向技術部門尋求技術支援。具體定義如下: 4.1 需求提出部門:依據公司或者部門的實際情況,提出軟件需求申請。軟件需求多由軟件使用部門提出,但也可以由其它部門提出。
4.2使用/管理部門:對提出的申請進行評估,確定需求后向開發部門發起正式申請;在軟件驗收合格后負責日常的管理、維護等;當異常時且無法解決時,及時向開發部門反饋,并要求協助處理。
4.3開發部門:對于使用/管理部門提出的申請進行評估,確定執行方案,并最終完成軟件開發;開發部門也負責后期的技術支援。
4.4監控部門:負責對軟件驗收完成后的使用過程進行監控,確保不出現使用錯誤,維規操作,使用非法軟件及機密軟件外流等。
5.軟件管理規范:
5.1軟件申請、開發、使用管理流程
5.2開發管理
當申請部門提出軟件需求申請后,軟件開發部門技術評審、立項管理、及軟件編寫、完成及后期調試、受控、驗收的過程。詳見《軟件開發管理規范》 5.3命名管理:
軟件命名一般要求具有使用對像、功能說明、版本說明。各軟件命名規則具體如下: 5.31產品源程序:
命各規則:工程代號(客戶型號)-版本_年月日.文件格式,
如:22W6006(M040)-A_xx1212.SENC表示的意思是:客戶型號為M040,工程代號22W6006,軟件版本A,生產日期(xx年12月12日),燒錄的軟件格式為SENC。關于產品源程序命名規則詳見《軟件命名規則》
5.32 ATE測試軟件:使用對像+功能說明+版本號,如:飛斯卡爾單片機燒錄軟件V1.0 5.33 ATE測試程序:
命各規則:公司名-----工程代碼-----產品型號-----程序版本-----機器代碼 如:-1204020(M066401)-A-AT 表示:藍微產品M066401ATE測試程序A版。詳見《設備程序編寫命名規范》 5.34 設備應用程序:
命各規則:公司名-----工程代碼-----產品型號-----PCB(A面)----機器代碼 如:-1204020(M066401)-01-J,表示:藍微產品M066401 A面貼片程序。詳見《設備程序編寫命名規范》
5.35管理程應用軟件:軟名+版本號,如:SPC V1.0版。 5.36辦公軟件:軟件名+版本號,如:Excel 20xx版。 5.4受控管理:
軟件在完成試用驗收合格后,需要完成受控,才能給到相應部門進行使用。各軟件的受控要求、受控流程略有不同,具體如下:
5.41產品源程序受控:新編寫的產品源程序及變更的產品源程序均可按照軟件受控(變更)流程進行受控。
5.42 ATE測試軟件及測試程序受控:
4.421 ATE測試軟件受控流程:參照軟件受控(變更)流程進行。
4.422 ATE測試程序:參照軟件受控(變更)流程進行。
5.43設備應用程序受控:
設備應用程序:如打碼軟件、貼片程序、AOI檢測程序、分板程序、回流焊程序等 不做單獨受控要求,但需要保證與SOP程序各稱、版本保持一致。
5.44 辦公軟件受控:
辦公軟件,一般是外購軟件,以不違返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法規為前提,不做具體受控要求。 5.5軟件變更:
5.51 4M變更管理:產品源程序、測試軟件變更必須進行4M變更管理。
5.52 軟件升級管理:軟件升級之后,版本號需要有相應的升級;對于未進行版本管理的設備應用程序需要《設備程序變更履歷表》進行記錄,同時舊的軟件必須及時歸檔,不可與新程序同時存在,以確保新程序的唯一正確性。 5.6軟件使用權限:
5.61使用范圍:公司現有軟件僅限公司內部使用,不得私自復制、出售給外部人員使用,一經查實,將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5.62軟件使用權限:未經授權,不得盜用他人權限使用軟件。
5.63限制型軟件使用:不得在公司電腦、設備上傳播、使用病毒軟件、攻擊型軟件或者與工作無關的軟件,如游戲軟件、視頻軟件等。
6.記錄表格
1.軟件開發管理規范 2.軟件命名規則 3. 軟件受控(變更)流程 4.設備程序編寫命名規范 5. 軟件版本履歷表 6.設備程序變更履歷表
車輛維修保養管理規定 篇6
為了加強公司規范化管理,樹立良好的企業和員工個人形象,公司特為員工提供工裝,現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對工裝的管理規定如下:
一、工裝配備范圍
1、公司管理人員轉正后可配備工裝。
2、公司項目單位隔離衣、家政服務項目的電梯員、家政陪護人員上崗時領取工裝。
二、工裝配備標準
1、公司管理人員:一件上衣,一條褲子;夏季每人一套便裝,若要追加其它配置,費用自理。
2、公司項目單位、家政服務項目電梯員、家政陪護人員的冬、夏季工裝,根據工作性質的不同公司統一制定款式。
三、工裝的訂做與管理
1、公司管理人員及項目單位員工由公司統一安排定做,各項目單位按規定提報計劃報綜合辦公室。
2、公司工裝由公司辦公室統一采購、加工、計價、配發。
3、工裝費用先由公司墊付,結算后由申報項目單位承擔。
4、工裝使用期滿一年后,服裝費用由公司或項目全額承擔;使用時間未滿一年而離職,個人需承擔工裝折舊差額,差額以工裝全額按二年24個月折算由其本人承擔不足部分。
5、工裝發放后,由本人自行保管、維護。丟失須及時報告,并按折舊差額補償。
三、規范著裝要求:
1、公司員工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需著工裝,并保持衣著整潔。
2、公司管理人員著裝,需配帶員工牌。
3、家政物業服務人員著裝按照項目要求標準,保持服飾整潔,并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號牌。
4、各項目經理應嚴格督促本單位員工按規定穿著工裝。
5、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公司員工工裝的穿著情況。
6、因特殊情況(孕期)不能按規定著裝,需經項目經理批準。
7、員工試用期間應穿著與公司工裝相近的正裝,配帶實習生工牌。
四、以上規定由公司綜合辦公室部負責解釋。
公司綜合辦公室
20xx年4月3日
車輛維修保養管理規定 篇7
一。 目的
為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和制度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確保人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達到消除危害、安全生產的目的。
二。 適用范圍
化學品倉庫
三。 注意事項
1.人員培訓。化學品倉庫工作人員應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對化學品的裝卸人員進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操作。倉庫的工作人員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識之外,還應進行在危險品庫工作的專門培訓,熟悉各區域儲存的化學危險品種類、特性、儲存地點事故的處理順序及方法。
2.危險化學品庫只允許化學品倉管人員能夠出入,嚴禁其他人員在未經化學品庫管員同意的情況下進入化學品庫。供應商及生產領料員提供或領取化學品時,應通過庫管員,嚴禁供應商及生產領料員擅自進入化學品庫
3.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危險化學品庫。
4.危險化學品庫應有明顯的標志,標志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規定。符合條件的散裝危險貨物必須張貼警示標志,標志也必須遵守一定的要求,如:標志必須按一定的尺寸要求;標志上必須提供正確的化學品名稱、UN號、危險編號、危險類別標簽、次級危害標簽等信息。
5.化學品入庫時,應嚴格檢驗其質量、數量、包裝情況、有無泄漏、有無中文MSDS等化學品出廠資料。化學品入庫后應采取適當的養護措施,在儲存期內,定期檢查,發現其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泄漏、穩定劑短缺等,應及時處理。庫房溫度、濕度應嚴格控制,經常檢查,發現變化及時調整。
6.裝卸對人身有毒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高毒類的危險化學品必須佩戴防毒用品;裝卸具有腐蝕性的危險化學品時,必須穿防酸堿服,戴防飛濺面罩。
7.危險化學品裝卸前后,必須對車輛和倉庫進行必要的通風、清掃干凈,裝卸作業使用的工具必須能防止產生火花,必須有各種防護裝置。裝卸、搬運化學危險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滾動。
8.廢棄物處理。禁止在化學品庫貯存區域內堆積可燃廢棄物品。泄漏和滲漏化學品的包裝容器應迅速移至安全區域。按化學品特征性,用化學的或物理的方法處理廢棄物品,不得任意拋棄、污染環境。
車輛維修保養管理規定 篇8
為安全、健康、節約、環保地使用空調,制訂天健小學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辦法。
1、教室空調使用幾不準:
(1)有流感、腮腺炎、手足口病等傳染性疾病疫情時不準使用教室空調。
(2) 體育課結束回教室后的下一節課不準使用教室空調。
(3)氣溫低于30度時不準使用教室空調。
(4 )不在教室上課,而在功能室(科學室、探究室、電教室等等)或體育場(館)上課時,不準使用教室空調。
2、空調的電源是專用電源,具體送電時間周一至周五9:30—12:20 14:00——16:10。
3、教室空調遙控器要有專人保管,并具體實施空調開關機時間。不得在空調開機運行后再頻繁開關機,防止損壞壓縮機。
4、在空調使用過程中關閉教室門窗,使之達到最佳使用效果。早上9:30前、中午12:30——14:00,教室門窗必須打開、通風。關閉、開啟門窗時注意安全。
5、空調開機后使用上下或者左右擺風功能。溫度調控不能低于26度。
6、保持教室衛生,不要放置異味物品在教室。
7、如果空調出現故障請馬上關閉空調,并及時通知總務處維修。
電話:838、814(內線)
各班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節約、健康、環保的教育,切實管理好教室空調的使用。學校將對各班使用空調情況不定時進行檢查,如有發現使用空調不當情況,將通報批評。
總務處
20xx-6-5
車輛維修保養管理規定 篇9
為了規范中小學教師外出學習、培訓、考察管理,完善教師培訓學習管理制度,維護教師培養、培訓的公正與公平,做到有序、有效培養教師,遵照教體局和紀委紀檢組聯席會議要求,現對大武口區教師外出學習、培訓、考察作如下規定:
一、教師外出學習、培訓、考察的原則
1.區級以上政府部門或教育主管部門下發通知或指令參加學習、培訓、考察的領導和教師,經學校或教體局同意方可參加。
2.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培訓或各類研討會,涉及到領導和學科教師,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按計劃派出。
3.因教育教學工作需要必須派出培訓、參賽、參會或考察學習的領導和教師,由學校依據有關規定或經學校研究推薦、教體局批準后方可參加。
4.對一些民間性質的學術團體組織的會議或活動,未經教體局批準,學校不得派教師參加;非學術性團體組織的活動,學校一律不得參加。
5.同一名教師一年之內最多只能參加一次省外的培訓、學習或考察,省內(市外)的培訓學習每年最多不得超過兩次。
二、外出培訓、學習、考察的有關程序
1.通知:由教體局負責培訓學習的部門將有關文件下發學校,學校按照文件要求通知年級組、學科組推薦參加培訓人選。
2.推薦:參加培訓學員推薦要本著公正公平的原則,保證讓絕大多數教師有外出培訓學習的機會,推薦學習人員不能徇私舞弊,要明確外出培訓學習的目標和方向,要堅持為學校發展、為教師發展服務的原則。
3.審批:對年級組、學科組推薦的外出培訓、學習、考察人選,學校要召開校務會議研究確定,并進行公示,然后由學校上報教體局審批。校領導外出學習須由教體局推薦和審批。
4.請假:外出學習、培訓、考察的教師在教體局審核同意后,由學校調整課程,并妥善做好交接工作,并在學校填寫請假條。校領導外出學習需到教體局和組織部履行請假手續。
5.備案:學校對于外出參加各級培訓學習的教師要進行登記,并上報教研室備案,做到教師外出培訓有據可查,避免重復外出或多次外出。
三、外出培訓、學習、考察返校后的有關工作
1.銷假:外出培訓、學習、考察歸來的教師要及時到學校或有關部門銷假。
2.學習反饋:凡外出學習、培訓(學歷培訓除外)、考察歸來的教師,回校后必須在一周內向教研組或學校上交學習報告,并進行講座,幾人同時參加同一活動,可推薦一人進行主講。所有外出培訓的教師回校后都要撰寫3000字左右的學習報告(心得體會或調研報告、專題報告、學習總結),學校要對教師的學習報告進行審閱并及時存檔,同時將學習報告上報教研室備案。
3.經費報銷:外出學習、培訓費用在完成學習報告和講座后,才能按照財務規定予以報銷。
四、外出人員注意事項
1.外出學習人員代表學校,要注意個人形象,不能做有損于學校名譽的事。
2.外出學習人員以提升專業素養為目標,必須嚴格遵守學習紀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離開。
3.外出學習時應認真做好學習筆記,多與外地教師交流,掌握最新信息,要積極參與交流活動,發表自己的見解,最大限度的提高學習效果。
4.學習活動結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長時間,耽誤工作。凡不按時返回,經核查,將按曠工處理。
5.外出學習人員要重視人身安全和財物安全,確保旅途平安。
五、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以前相關制度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車輛維修保養管理規定 篇10
為方便公司業務開展,提高工作效益,增強內/外部的聯系,確保信息及時傳遞,保證公司信息暢通。公司為外聯頻繁的各部門負責人購買了一批電信HUAWEI C8812手機,作為公務手機進行配備。
為了規范手機(含UIM卡)使用管理,維護公司財產安全,公司為統一配發手機作如下規定:
1、所有手機配備人員在領取手機時需簽字登記,配發手機均屬公司財產,手機須隨身攜帶、妥善保管,嚴禁借給他人使用,離職時應結清相關費用、歸還公司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2、所有使用手機人員需遵守手機號碼歸屬地的套餐細則,盡量充分使用套餐,因個人使用不當,造成超出工作套餐及固定消費內的費用自理。
3、公務手機應保證電量充足、話費足額,隨身攜帶、人機一體,確保隨時處于開機狀態,休假期間亦然。凡配備手機者須24小時開機,確保通訊暢通。在工作時間內如出現關機、停機、無人接聽等現象,每次罰款10元。
4、手機丟失,應于12小時內(如出差外地,應于回公司后12小時內)報公司總經辦,由總經辦協調電信部門辦理購買新機、補辦UIM卡,費用由丟失者承擔。
5、手機發生故障,屬產品“三包”范圍內的質量問題,由公司總經辦與電信部門協調解決;屬個人原因造成的,維修費用由使用者本人負責。手機丟失、發生故障,使用者應及時向主管匯報,向總經辦說明情況,告知聯絡方式。
6、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所有,經董事長批準,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車輛維修保養管理規定 篇11
為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組織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樹立企業良好形象。經公司研究,決定啟用人臉識別考勤系統。根據《員工手冊》及《公眾制度匯編》關于《考勤管理》之規定,再次嚴明考勤管理工作。
一、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公司領導除外)
二、人臉識別考勤系統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1、管理員統一為員工設置人臉識別圖像。
2、考勤機全天開機,所有員工只要上班,都必須錄入面像考勤。
3、考勤時,將面部置于考勤機前方,對準屏幕,待語音提示“謝謝”后,即操作成功。考勤結束后,應立即離開考勤機,不得重復、隨意錄入面像考勤。
4、考勤機已設定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考勤機界面。
5、嚴禁惡意破壞考勤機,如發現人為損壞,由當事人雙倍賠償。
6、因停電或設備故障導致考勤機無法運行的,臨時使用簽到表。
7、啟用時間:20xx年4月1日。
三、考勤管理
1、由于公司行業特性所定,各類人員上班時間不盡相同,請嚴格按照公司及各管理處的規定時間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曠工。
2、考勤時間:
(1)實行上下午上班制度的員工,每日考勤三次:
上午上班前60分鐘內簽到,中午:12:00—13:00,下午下班后30分鐘內簽退。
(2)實行倒班制的員工,按交接班時間進行簽到和簽退。
無故不考勤或因其他原因未考勤且沒有及時上報的一律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計。
3、遲到、早退5分鐘未超過30分鐘(含)扣罰10元。
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未滿半天的,視為曠工半天;滿半天不滿一天的,視為曠工一天。
曠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年累計曠工七天以上者視為其自動離職。
4、員工外出辦理公務的,原則上應到公司簽到后再外出;無法先簽到或當天需要外出辦理公務的,應事先進行外出登記。
各管理處員工在客服部登記,職能部門員工在人事部登記。
未經允許私自外出一律視為曠工。
5、任何類別的請假(事假、病假、婚喪假、產假、護理假等)都須填寫《請假單》,換休填寫《換休單》,經同意后方可休假。未經同意私自休假一律視為曠工。
6、因工作需要加班者,一律憑公司領導簽批的《加班申請表》核計加班時間,無申請表一律不予認定加班。
7、主管級以上員工對所屬員工的考勤及請假審核,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按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予以連帶處分。
以上各項考勤制度的重申望引起全體員工重視,并自覺遵守、執行。
特此通知。
車輛維修保養管理規定 篇12
1、雜物電梯為載貨提升設備,嚴禁乘人。
2、電梯嚴禁超載運行,貨物的重量應≤呼梯面板上所規定的載重量。
3、嚴禁將廳門安全開關短接。使用電梯前檢查各層廳門是否關閉,切勿開門呼梯或在電梯運行中開啟廳門。
4、每日運行前應對電梯進行檢查,確保無異味及異常聲響。
5、放置物品時,應輕拿輕放,避免用力撞擊轎廂或廳門任何部分。并保證將物品放正,不得歪斜,防止運行時倒下。
6、裝放貨物時請往轎廂中間放置,(距轎廂邊≥5CM)以防卡住轎廂。
7、電梯在工作時,嚴禁揩拭、潤滑或修理機件。
8、開關各層門是必須輕開輕關,以防止門繩出槽或砸壞門安全開關。
9、取出貨物后應將該層廳門隨手關好,以保證其他層站的正常使用。
10、保持雜物電梯井道、廳門、門滑道、按鈕的清潔,底坑不得有積水。
11、當電梯工作完畢,應將電梯停返回基站(或下端站)切斷電源。
12、如遇緊急情況或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由維修人員及時進行修理。
維修電話:
中石油克拉瑪依石化有限責任公司
文體中心
車輛維修保養管理規定 篇13
1、為確保宿舍安全,對宿舍鑰匙發放與保管作如下規定:宿舍住宿人員三人一把門鎖鑰匙,其余由各宿舍值班室掌握。保險柜鑰匙全部由住宿個人保管,各宿舍值班室不再另外保留。
2、員工登記住宿后領取鑰匙,員工辦理離職時,根據鑰匙使用登記交還全部鑰匙(押金4元)。
3、員工不準私自更換門鎖和配鑰匙。由于本人保管不善,鑰匙丟失要速報宿舍值班室。由宿舍辦公室統一配制,并由遺失者付工本費。如不報而導致宿舍失竊,由遺失鑰匙者承擔全部損失。
4、員工離職時要交還全部鑰匙,如交還的鑰匙和所有鎖不配套者,每把鑰匙賠償工本費5元。
5、無特殊情況,各宿舍值班室備用鑰匙不外借,必須借用值班室備用鑰匙的,需憑借申請人使用的有限證件登記,然后再經商戶領導確認為借用鑰匙宿舍的住宿人員后才予以辦理。
天津市金濠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車輛維修保養管理規定 篇14
一、營業員工作職責
營業員是專賣店的窗口,是塑造雅戈爾服務形象的代表。
1、嚴格執行專賣店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店內的日常工作。
2、熟悉產品知識,掌握銷售技巧,熱情報務、禮貌待人;注意銷售動態,及時反饋顧客需求,努力擴大銷售。
3、嚴格執行公司關于銷貨單的管理規定,正確、規范開具商品銷貨單。
4、對于退貨及折扣銷售的業務,嚴格按照店主的規定執行,不私自打折、不套取折扣。
二、營業員的儀容儀表
1、頭發:梳理整齊大方,不留奇異發型。
2、化妝:宜淡雅。
3、指甲:不留長指甲,不涂有色指甲油。
4、著裝:工作時須穿制服,保持服飾整潔,不將袖子卷起或內衣領外露。
5、工作鞋:上班時穿黑色素面鞋,夏季不穿露趾鞋。
三、營業員的行為規范
1、站
營業員應時刻保持站立姿勢,精神飽滿,面帶微笑,抬頭挺胸,儀態自然大方,對距離專柜5米以內的每一位顧客都應點頭示意,在征詢顧客購買意圖后,站在專柜樣衣的左側或右側一手臂距離為顧客介紹產品。
在店內沒有顧客時,應保證有一位營業員站立在店門口,時刻保持迎接顧客。
2、說
營業員應當先于顧客開口講話,掌握主動權。講解時態度真誠,語調清晰溫和,目光熱情自然。注意力集中在顧客身上,認真解答顧客咨詢。
3、做
每天早班營業員要求提前半小時到達工作崗位,將產品展示柜臺擦拭干凈,保證無灰土、無污跡,光亮整潔如新。營業前、營業空閑時做好地面、門窗、服務設施衛生及商品整理等工作。
4、笑
微笑是一種不出聲的語言,營業員誠摯的微笑會拉近與顧客的距離。工作態度耐心細致,不厭其煩,把每一位顧客當作自己的親友去對待。
熟練每項促銷技巧,在顧客大量圍在柜臺前的時候,要應付自如,能夠做到“送一答二照顧三”即:送走第一批顧客的同時,回答第二批顧客提出的問題,同時照顧第三批到專柜前來咨詢的顧客。
四、銷售過程中的日常用語
“您好,歡迎光臨雅戈爾專賣店!”
“謝謝您的光臨,再見!”
“對不起,這個型號的產品(或某款商品)比較暢銷,現在缺貨,麻煩您預約登記一下,我們盡快聯系貨源,到貨后立即通知您。”
五、營業員的紀律規定
1、營業場所“五不要”
1)不要在營業場所放置私人物品;
2)不要著工作服從正門進出;
3)不要挪用包裝物自用或隨意送人;
4)不要在工作時間內,在本店內購買私人商品;
5)不要搶購、預留限購的促銷商品或處理商品。
2、營業服務“十不準”
1)不準遲到早退和擅離崗位;
2)不準在營業場所內吃零食和酒后上崗;
3)不準聚眾扎堆聊天、打鬧、嬉笑或與親友長談;
4)不準冷淡、怠慢顧客;
5)與準與顧客爭吵、謾罵和侵犯人身權利;
6)不準在店內看書報、干私活、上網、玩游戲、非工作原因接打手機或固定電話;
7)不準擅自私用商品,私分商品或代售私人物品;
8)不準自已經手購買本柜商品;
9)不準徇私舞弊,損公肥私,收取好處;
10)不準挪用營業款和套用票卷。
車輛維修保養管理規定 篇15
為了正確行使權力,避免工作失誤,根據民政部、公安部對印章使用和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村實際,現對村委會公章的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公章的制發
村民委員會公章一律由鄉人民政府負責制發。公章要妥善保管,如有遺失要及時向制發機關報告并申請補發,由制發機關登記后辦理補發。使用已作廢公章的,按私刻公章行為處理。
二、公章的使用
(一)下列事項須由村委會主任簽署意見后印章保管人方可加蓋公章:
1、各種責任狀、年、季、月(臨時)報表;
2、各類請示、申請、報告、合同(協議)文書;
3、村民建房申請、民政救助要求;
4、上級政府部門、機關單位、村外單位及企業和個人須使用村民委員會印章的各種文書、報表、證明材料等。
(二)下列事項印章保管人可直接加蓋公章:
1、證明村民年齡、文化、民族、職業、婚姻狀況等基本情況的;
2、村民要求參加各類專業技能培訓的申請;
3、村民戶籍遷移、出具死亡證明書等,保管公章人員應本著高度負責、實事求是的態度給予辦理。
(三)凡涉及貸款、重大工程項目發包、擔保等重大問題使用村委會公章時,應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參加的會議表決通過后
方可蓋章。如有違規行為的,保管公章人員有權阻止或拒蓋公章
三、公章的保管及責任追究
(一)村民委員會公章由專人保管。
1、印章保管人使用村民委員會印章時,須逐一認真登記用印時間、用印事由、審批人、并簽注用印人姓名;
2、印章保管人應不詢私情、堅持原則、不得利用公章圖謀私利;
3、印章保管人私自用印,出于個人目的,尚未造成集體損失和不良后果的,視情形給予批評、教育;造成集體損失和不良后果的,印章保管人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責任;
4、私用印章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5、不準非保管公章人員擅自隨身攜帶公章外出,不準將公章隨意托人代管、代蓋,未經同意,不得將公章帶離辦公場所,不準在空白紙上蓋公章;
6、不得借機吃、拿、卡、要,違者按規定予以撤換和處理。
(二)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村經濟合作組織負責人原則上不得直接保管和使用公章。
車輛維修保養管理規定 篇16
目的:本規定旨在樹立員工的紀律意識,形成良好的企業文化氛圍,提升企業凝聚力,提高每位員工的工作效率。
范圍:全體人員。
考勤制度
1、上班時間 夏季作息(8:15-11:30,12:30-17:30),冬季作息(8:45-11:30,12:30-17:00)以公司考勤時間為準,所有人員必須打卡,嚴禁代打卡,每自然月代打卡一次當事人分別給予50元罰款,當月全勤按70%發放;代打卡二次當事人分別給予100元罰款,當月無全勤;代打卡三次及以上當事人分別給予每次曠工一天處罰。每日遲到1-10分鐘內扣罰15元,遲到11-20分鐘內扣罰30元,遲到21-30分鐘內扣罰5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計算。遲到達3次及以上當月無全勤;遲到達5次及以上當月無全勤,基本工資按80%發放;遲到達10次及以上當月無全勤,基本工作按50%發放。每自然月曠工1天扣除3天基本工資,當月無全勤,當月基本工資按80%發放;曠工2天扣除10天基本工資,當月無全勤,當月基本工資按50%發放;曠工3天及以上作自動開除處理。
2、病假須出示區級醫院證明,并于銷假后3天內報行政管理部備案,無證明或逾期將作曠工處理。
3、婚、喪假按勞動法規定執行,但須提前交接工作及報行政管理部備案,否則作曠工處理。
4、事假需至少提前一天書面向直接領導提出書面申請,一天及以內報部門負責人批復,三天及以內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報分管副總批復,三天以上經部門負責人及分管副總同意后報總經理批復后方為有效,批復后交行政管理部備案。否則作曠工處理。
晨會內務
1、值日官必須于值日當日提前20分鐘到達公司,值日員提前15分鐘到達公司,計入考勤考核;每日值日由前一日值日官負責監督并協調工作。值日工作要求按《每日晨會制度》、《每日值日制度》執行。
2、值日人員如遇值日調休必須提前兩天與其他人員協商換班,不得出現無值日人員。否則給予值日員50元/次處罰,值日官100元/次處罰,值日監督50元/次處罰。
3、各部負責人全面負責晨會及內務具體落實,不得出現無晨會、無值日。否則給予300元/次/項罰款,值日名單報總部行政管理部存檔、如有更改及時報備。
行為規范
1、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各項工作。
2、工作按程序操作,規范作業,如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有任何疑問或建議上報直接負責人,不得作越級、跨部門交流。
3、著裝按公司著裝管理規定執行、座位保持整潔、不的出現臟、亂現象。
4、員工通訊工具必須保持暢通;員工開機時間為8:00——23:00,部長及以上職位必須24小時開機。
5、辦公室嚴禁吸煙,上班時間禁止喧嘩、閑談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6、員工禁止使用公司一次性紙杯。
7、做好與客戶的通話記錄,行政管理部負責電話記錄及事件跟蹤記錄的檢查。
8、各部各部門每周日填寫周總結交行政管理部,由行政部檢查每周工作執行情況。
9、行政管理部負責監督對以上各項的實施,如有違反,責任人每次每項給予罰款20元,部門負責人每次給予30元處罰。
接待工作
接待工作由行政管理部及值日人員完成
1、儀表端莊大方,對來訪者一視同仁,不憑個人好惡和情緒辦事。
2、客人來訪應起身相迎,請對方入座以茶水招待,并問明來意。
3、對前來公司洽談業務的客戶,負責接待,在洽談過程中若雙方意向成熟,再引見給相應部門負責人。
4、對需要了解有關產品信息、進行新聞報導或其它與公司機密、形象有關的來客,必須出示證件或相關文件,引見給相關部門負責人。
5、對顧客的所有意見和留言作好備忘錄,并及時有效的處理。
行政管理部及值日人員必須完成和傳達相關接待和信息,不的有任何延誤;否則將給予50元/次罰款。
會議制度
1、各部周例會定于每周四下午16:00準時召開,由指定人員主持,所有與會人員必須準時參加,不得無故缺席。如因故不能參加必須提前向會議主持人請假;否則給予50元/次罰款。
2、作好開會前準備,提前整理會議所需文件、發言稿;部長及以上職位不的出現無發言;否則給予100元/次罰款
3、會議期間,與會人員必須將各種通訊設備關閉或調至無聲;與會人員工不得任意離開會議室,如有緊急事件須向會議主持人請假,經同意后方能離開。否則給予30元/次罰款。
4、由各部行政管理人員負責各項會議的記錄工作,重大會議辦公室須在會后兩天內整理出會議紀要,書面發文至與會部門負責人;每月3號將上月會議記錄交總部行政管理部存檔。
公車管理
1、任何人不的公車私用。
2、用車申請人填寫用車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及行政管理部簽字后,出車交予司機。由司機記錄用車起止時間、行車路線、出車前里程及回來后里程并簽字確認后,及時交還行政管理部備案。
3、公車司機必須見單出車并據實填寫出車信息和用車申請單,由用車人簽字確認。否則將給予100元/次罰款。
4、公車司機每月2號將上月出車登記表及時交回行政管理部存檔。
外出及出差
外出為1個工作日及以內,出差為2個工作日及以上
1、外出必須填寫《外出登記表》,并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未填寫者或無簽字確認,當事人當日考勤按曠工處理,部門負責人扣除半天工資。
2、營銷人員出差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報分管副總批復后交行政管理部備案。
3、出差人員每天不少于一次向部門負責人匯報工作情況。
4、出差人員手機隨時保持開機狀態,因特殊情況關機必須事先報備行政管理部并留下有效的聯系方式。
5、出差人員必須每天做好出差記錄,內容包括:當地市場信息和文件處理備忘等。
6、妥善保管出差必備的文件、資料,不得遺失或泄露公司機密,否則公司將追究因此遭受的損失而應承擔的責任。
7、出差人員必須維護公司利益和公司形象,應注重儀表、言行舉止、不準主動或暗示要求客戶請吃、請喝;不準讓客戶承擔應由出差人員負擔的住宿及交通費;嚴禁中午飲酒;不準接受客戶的饋贈;不準借出差之機旅游;嚴禁虛報費用。
8、出差回公司三天內整理好《費用報銷單》連同《出差報告》交行政管理部登記后,按流程辦理費用報銷手續。
9、 違反以上出差制度任意一條,責任人將作下崗處理,部門負責人給予500元/次罰款,分管副總給予1000元/次罰款。
其他
1、全體員工如對公司或各部門管理人員有意見或建議可電子郵件至:。
2、嚴禁任何管理人員出現徇私舞弊、以權謀私、包庇下屬等不良行為,經查實后將給予1000元直至開除處分。
1、所有通知及公文由行政管理部統一發放至各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必須在原文背面簽字確定;部門負責人因故無法簽收;由上一級領導代收并負責傳達。
2、部門負責人及時向下屬傳達文件內容;行政管理部將隨機進行抽查,如未傳達每次將給予部門負責人50元/次罰款。
3、行政管理部負責對以上各項規定及制度的實施與落實,監察部進行監督與檢查。
車輛維修保養管理規定 篇1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調配和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盡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并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車輛是指本公司購置的所有公務車輛;以下所指的駕駛人須是持有合法的駕駛證的人員。
第三條 公司行政部為公司車輛的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公司車輛的購置、調配、保養、維修、年審、保險等項目的管理。
第二章 車輛的使用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因公需要用車的,應事前向行政部申請派車并填寫《派車申請單》,注明派車事由、用車時間、乘車人數、出車地點等信息,經車隊負責人簽字批準后(部分車輛須由董事長簽字批準),依據業務的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定申請者,車隊負責人有權拒絕派車。
第五條 車輛出車期間需臨時改變計劃或增加派車任務的,亦須電話報請車隊負責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車時補簽《派車申請單》,交行政部存檔。
第六條 車隊負責人根據各部門工作的輕重緩急、請派先后順序,統籌安排,合理調配車輛使用,應遵循先遠后近,先外地后市內的原則。
第七條 車輛駕駛人員按行政部安排領取車輛鑰匙及派車單,按時出車并如實填寫出車時間、地點和行駛里程,做好車輛使用記錄。
第八條 駕駛人員在出車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的后果由當期駕駛人員負責。
第九條 每輛車須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每次出車信息由駕駛人員填寫,乘車人簽字確認;行政部不定期檢查,如發現里程表和行駛記錄不符的,按超出的公里數扣罰當事駕駛人耗油款。
第十條 車輛使用人在辦理公務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車單中所規定的時間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提前致電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準后方可延時返回公司。
第十一條 車輛使用人不得向駕駛人員提出違反公司車輛管理規定的要求,否則駕駛人員有權拒絕;
第十二條 原則上公司車輛是只能用于公司業務工作的,未經董事長批準不得擅自私用,經董事長特批后方可做為他用。
第十三條 凡公司員工及其直系家屬需借用公司車輛私人使用時,須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并在《派車申請單》上注明“私用”,車隊負責人簽字并報董事長批準后方可予以安排出車,并在車輛使用完畢后根據實際耗油量向使用人收取所耗費的燃油費用。
第十四條 因私人事物借用公車時,如發生意外事故,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等,在扣除保險理賠金額后全部損失由使用人個人承擔。
第十五條 任何人不得將公司車輛交由無駕照人員駕駛,由此給公司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相關責任由經手借出車輛責任人及無證駕駛人承擔,公司將不承擔任何責任,情節嚴重的將對當事人予以辭退處理。
第三章 車輛的停放
第十六條 公司所有車輛鑰匙由行政部統一保存、管理,公務車輛在交車時,應將鑰匙和行駛證交至行政部;車輛駕駛人員接公司安排,次日執行出車任務并早于公司人員上班時間的,可提前一天領取鑰匙和行駛證。
第十七條 未出車時,車輛應停放于指定停車場內,并將車門車窗鎖妥;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反交通規則或車輛損毀、失竊的,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第十八條 無論任何時間段,出車返回后,必須將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車場,未經董事長同意,公司任何人員不得擅自將公司車輛開回家存放或開出停車場私用。
第四章 費用管理
第十九條 公司行政部負責對公務車輛的管理費用進行監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控。各部門、分公司、子公司及私人使用公司車輛需按正常程序進行審批,所產生的過路費、停車費由各部門、分公司、子公司、私人全額承擔,并按相應車輛油耗比例及行駛公里數承擔燃油費及車輛磨損費。
第二十條 燃油費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車輛統一辦理油卡加油,一車一卡,公司車輛油卡不得外借,加油回執按月交財務部,財務部須每月對公司所有車輛的行駛公里數及用油量進行核查。
(二)車輛辦理加油卡后,駕駛人員須在出車前到行政部登記領取加
油卡加油,如遇到特殊情況或長途行車需現金加油的,應上報車隊負責人及行政部批準,并開具正規發票回公司報銷。
(三)駕駛人員領取加油卡外出丟失的,應自行承擔再次辦卡的費用;卡內資金因丟失被盜用的,駕駛人員應按上一次加油完畢所打印單據的卡內所剩余額進行全額賠償。
第二十一條 維修保養費用管理:
(一)各類車輛按照各車的技術保養程序例行保養,新購車輛按說明書規定的要求進行保養。
(二)公司車輛的一般性保養工作,由駕駛人員視車輛情況報車隊負責人統籌安排。
(三)車輛修理應事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經車隊負責人審核,報董事長批準后,方可送修。
(四)車輛須在指定廠家維修,維修時司機應在現場監督,以保證維修質量、縮短維修時間;如出現增修項目,應及時匯報,維修后按維修申請審核無誤后方可在價格單上簽字確認,若發現弄虛作假,嚴加處罰。
(五)車輛損壞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復的,由車隊負責人統一采購并予以換修,以降低修車費用。
(六)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而急需修復和更換零件的,在不影響安全行車前提下,應將車輛駛回公司檢驗后送修;無法行駛時應先向董事長請示,根據實際情況送修,未經請示的修理費用,公司不予報銷。
(七)如因駕駛人員操作不當出現故障者,其維修費用視情節輕重,決定駕駛人負擔比例。
第二十二條 其他費用管理:
(一)車輛行駛每年所需繳納的通行稅費、年檢費、維修費同車隊負責人審核后,按公司報銷制度執行報銷。
(二)車輛出省外出公干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油費、路橋費、停車費等),必須先經車隊負責人連同《用車申請單》、《車輛行駛記錄表》進行審核后,按公司報銷制度執行報銷;費用與實際情況不符、無法做出合理有效說明的費用,均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公司不予報銷。
(三)在出車中由于駕駛人員管理不當所造成停車卡、行駛證丟失或車內物品丟失的,一切損失費用均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
第五章 事故處理
第二十三條 一旦出現意外事故時,駕駛人員應迅速做出應急處理,并向行政部報告。
第二十四條 凡因違章、特別是無照駕駛及酒后駕車被公安機關處理的,一切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不準報銷;因路邊違章停放而造成車身損壞,有關修理等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責。
第二十五條 車輛如在公務中遇不可抗拒的車禍發生,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并須即刻與公司聯絡,行政部協助處理,并即刻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
第二十六條 因公務用車發生事故后由交通部門認定責任,扣除保險理賠后的其他費用,由駕駛人員和公司共同承擔,承擔比例如下:
(一)我方車輛負全責時,駕駛人員承擔60%的費用;
(二)我方車輛負主要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40%的費用;
(三)雙方車輛負同等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20%的費用;
(四)我方車輛負次要責任時,駕駛人員承擔10%的費用。
(五)我方車輛無責任時,駕駛人員無須承擔任何費用。
第二十七條 凡發生意外事故的,除經濟處罰外還要以公司的凈損失(扣除保險理賠外)金額進行行政處罰,具體如下:
(一)一次事故凈損失大于30000元時,視為重大事故,駕駛人員停職停薪或調離崗位;
(二)一次事故凈損失5000—30000元時,視為大事故,對駕駛人員罰款100元并在公司大會上作出檢討;
(三)一次事故凈損失在5000元以下時,為小事故,駕駛人員在公司大會上檢討。
(四)發生連續兩次及以上大事故,或連續三次及以上小事故,將視為重大事故作出處理。
第六章 駕駛人員守則
第二十八條 所有車輛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熟悉各項交通法規,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和檢查,謙虛謹慎,文明駕車,確保行車安全。
第二十九條 駕駛人員必須具有駕照并隨身攜帶,出車時一定要保證證件齊全;嚴禁將車輛交無證人員駕駛。
第三十條 駕駛人員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駕駛人員平日應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駕駛,嚴禁酒后駕車。
第三十一條 駕駛人員必須隨時掌握車輛完好狀況,對各部件的磨損程度要準確掌握并及時匯報,對油、電路、剎車、轉向、傳動等關鍵部位要及時檢查;如有異常應及時更換零部件、加注機油等,保證車輛的正常
運行。
第三十二條 駕駛人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第三十三條 車內嚴禁吸煙,如有乘客需吸煙的,駕駛員應予以勸阻; 第三十四條 所有駕駛人員應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按正常上下班時間待命出車,若臨時有事離開必須向辦公室主任請假,不能出勤時也應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按程序辦理;若駕駛人員不聽從安排、耽誤公事,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
第三十五條 駕駛人員及副駕駛位置上人員在高速上行車時應系好安全帶。
第三十六條 駕駛人員應愛崗敬業、端正駕駛作風、遵循職業道德:
(一)做到禮貌用語,不得私自散布謠言、打聽消息、攻擊他人長短、宣泄私憤。
(二)不得打探領導行程安排或泄露行程,不得散布車上人員交談的內容。
(三)對所接待客戶提出的問題,涉及到公司業務核心機密或公司領導私人信息的,應予以回避。
第三十七條 未經乘車人員同意,駕駛人員不得擅自打開音響和空調系統;空調使用應在當天氣溫值于28度以上或10度以下方可開啟。
第三十八條 夜間、大風、雨霧冰雪天氣情況下出車的,駕駛人員應檢查好車輛各部分機件和油、水、電路等車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在車況不佳的情況下出車;途中應嚴格控制車速,密切注意信號變更及交警管制措施。
第三十九條 駕駛人員執行外派任務時臨時發生身體不適的,應將車輛平穩停在安全區域內,并立即通知行政部,妥善安排后續工作后,立即就近診療。
第四十條 駕駛員執行出省外派任務時,單程距離超過100公里的,應在途中合理進行短暫休息,并檢查車況;單程距離超過200公里的,應每間隔1小時進行合理休息并檢查車況,嚴禁持續疲勞駕車。
第七章 相關獎懲
第四十一條 公司為所有專職司機設立安全無事故獎:
(一)安全無事故需滿足三個條件:沒有出現保險理賠;公司沒有出資賠付;即便出險,但事故無責任。
(二)安全行車無事故連續累計滿一年的,獎勵1200元;第二年連續全年無事故的,獎金再加200元;以此類推,連續累計無事故則每年加200元。
(三)期間若專職司機駕車出現意外事故,則累計全部歸零,重新開始計算。
第四十二條 公司駕駛人有以下情況者,一經核實,公司將給予處罰:
(一)未經批準出車者,處罰100元。
(二)未經批準將車交由他人駕駛者,處罰100元。
(三)酒后駕車但未發生事故者,處罰200元。
(四)未經批準將車停放規定點之外者,處罰50元。
第四十三條 駕駛人出車過程中所造成的違章行為受到交警部門處罰的,公司將按以下比例對駕駛人進行處罰:
(一)因公務用車的情況下:
1、闖紅燈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80%,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擔;
2、違停、超速、違規變道、闖單行線等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50%,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擔;
3、駕駛人首次到外地城市發生除闖紅燈以外的違章行為的,可以免于處罰;
(二)因私人事務或外單位人員用車的情況下:
1、闖紅燈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80%,其余部分由用車人承擔;
2、違停、超速、違規變道、闖單行線等違章行為的,駕駛人承擔交警罰款的50%,其余部分由用車人承擔;
3、駕駛人首次到外地城市發生除闖紅為以外的違章行為的,可以免于處罰,所有罰款費用由用車人承擔。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四條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所有,對于公司以外人員用車的,盡可能的將本制度提前告知對方。
第四十五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第四十六條 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深圳市和合珠寶有限公司
20xx年6月12日
車輛維修保養管理規定 篇18
為了加強就餐管理,保證就餐秩序,營造一個溫馨、衛生、整潔的就餐環境,特制定做好公司伙食及用餐后勤保障工作。特制定此辦法。
第一條、 公司為員工定時供應午餐,就餐時間統一規定為:
午餐時間:12:00—13:00 (就餐時間隨季節調整再行通知)
第二條、 嚴格遵守就餐時間,不得提前或滯后用餐,保證在規定時間段就餐完畢,超過規定時間,食堂不再提供用餐,避免提早用餐或占用辦公時間用餐等不遵守時間秩序的情況出現。
第三條、 自覺維護就餐秩序,按照先后次序排隊取餐。取餐時也要注意持秩序,做到耐心等待和相互禮讓。
第四條、 公司為每位員工統一配備餐具一套(飯盒以及飯勺一個),自行保管,也可放置茶水間的餐具柜統一保管。若有遺失,自行負責購置新餐具。
第五條、 公司指定就餐地點為洽談室、司機休息室,所有員工均只能在此兩處就餐,(董事長、總裁除外),違者罰款50元/次。
第六條、 用餐時要注意保持安靜,禁止高聲喧嘩、起哄、敲碗等不文明行為,一經發現,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直接罰款罰款50元次。
第七條、 用餐提倡節約,支持光盤行動,反對浪費。就餐時所有員工,視自身情況而定,吃多少飯菜打多少量。用餐結束后,米飯多于20粒,菜品殘羹多于餐具容量四分之一的,一經發現,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直接罰款罰款50元/次。第八條、 用餐時,不得將菜殘羹隨意丟棄在餐桌上,同時,不得隨地亂扔亂丟。用餐后,各人員必須將自己所坐位置衛生清理好。每天實現輪班清點衛生檢查制,一旦檢查不合格,第一次口頭警告,
第二次直接罰款50元/次。
第九條、 用餐結束后,殘羹倒入垃圾桶內,所有人員自行清洗各自餐具,必須在茶水間清洗餐具,不得在其他地方清洗餐具,以免堵塞下水通道。
第十條、 對食堂的飯菜質量有意見者,可向辦公室協商解決和完善。辦公室整理后及時對好建議進行采納、改進。促進食堂的健康運營,切實為員工做好后勤保障。
第十一條、 就餐登記和外來人員就餐規定
一、 員工憑工作證用餐,外來人員就餐憑臨時就餐卡;
二、 公司各部門每天上午10點前,必須將本部門當日就餐人數報至前臺;
三、 與公司有業務往來的外來人員就餐,一律實行登記報批制度,由相關業務部門申請報辦公室批準后,方可安排就餐。
四、 公司員工親屬在公司就餐,由員工本人向辦公室提出申請,其就餐費用從該員工工資中扣除。
第十二條、 食堂物品采購由食堂負責人提出申請,辦公室安排人員進行定期不定期市場詢價,安排采購人員進行采購,食堂負責人進行質量和數量的驗收,做到相互配合,相互監督。
車輛維修保養管理規定 篇19
1、每個收款點應視收款頻率需要,設1—2本發票,連號使用,交班須書面簽字驗收。
2、每一筆營業收入都須開具一張對應的發票,禁止有收入不開發票和無實際收入開發票。
3、發票用完由當班收款員向領班領用,領用時要確認發票的名稱、號碼、經辦人,連號記錄發票使用的日期、號碼、使用人。
4、各收款點的發票應有交接手續,記錄發票領用的日期、號碼、經辦人,連號記錄發票使用的日期、號碼、使用人。
5、發票未經批準只能用于本營業場所,由收款員專人開具(打印),連號使用,不得移作它用。發票應存于適當的位置,不得缺少、亂涂亂畫或更改。
6、收款員應根據營業日報或收款明細表核對所使用的全部發票的號碼或張數,正確無誤后,方可交班。否則,應查明原因,寫書面報告,等候處理。
7、發票開具的要素:客戶、日期、消費、單價、金額、收款員簽章、收款專用章。當手工書寫時,金額大寫須同時齊全,不得更改;掛賬時,請客人簽名、寫房號,并蓋“附件”章,不得隨意減免手續。
8、已打印或開具的發票不能更改,經簽批(有權批準)一律沖紅字或補開發票調整,并寫明原因。
9、已發生錯誤的發票要作廢,應財務經理和當班服務員簽字證明。收款員應本著節約原則,盡量避免作廢發票。
10、收款員應妥善保存發票,避免造成不良后果。一旦遺失發票,應立即上報,并寫出書面報告等候處理。
11、使用中若發現由于印刷、包裝等原因造成的錯誤發票,不得擅自丟棄或處理,應及時上報等候處理。
12、收款辦公室設專柜、專人、負責發票的申領、保管、發放、核銷、并隨時盤存核查記錄,發現問題查明原因,及時糾正。
13、發票的管理和使用嚴格按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執行。本規定與國家規定有抵觸的,應隨時更改。
車輛維修保養管理規定 篇20
為規范廠區停車秩序,保障廠區交通順暢,辦公環境秩序井然,確保員工車輛安全,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1、進入廠區的機動和非機動車輛必須按照指定停車區域停放;
2、嚴禁車內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進入廠區;
3、任何車輛嚴禁占用、堵塞廠區內,辦公樓前的主干道;
4、機動車在廠區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km/h,嚴禁鳴號;
5、嚴禁在廠區內試剎車,學習駕駛車輛的行為,造成損害的責任自負;
6、機動車必須停放在劃定的車位界限內,并且不占用相鄰車位;
7、機動車停放時注意觀察前后左右的車輛安全,鎖好車門,貴重物品帶離;
8、因個人原因在停放車輛時對公物造成損壞或對他人造成傷害的,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9、摩托車、電瓶車、自行車必須整齊停放在西側停車棚,不得亂停亂放; 10、
11、 任何車輛的車主不得隨意丟棄車內垃圾、雜物; 門衛有權勸阻、制止亂停亂放行為,并上報辦公室對不按上述規定執行的當事人進行處罰;
12、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車輛當事人,每次罰款100元。由辦公室下發罰單,當事人簽字后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山東思源水業工程有限公司
車輛維修保養管理規定 篇2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范企業名稱,保護企業名稱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企業名稱的使用及企業名稱的登記和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企業名稱是指企業用以區別其他企業或組織的標志。
第三條 企業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核準設立登記或名稱變更登記的同時,取得名稱權。
企業名稱權歸企業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四條 本省實行著名字號制度,對著名字號實行保護。著名字號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組織認定。
第五條 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企業名稱的登記及監督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有權糾正自己或者下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已登記的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企業名稱。
第二章 企業名稱的構成
第六條 企業名稱由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字號、行業(經營特點)、組織形式依法組成,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七條 企業名稱中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是指企業所在地縣及縣以上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
第八條 企業名稱中的字號應當由兩個以上的漢字組成。
縣及縣以上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不得用作字號。
企業名稱中的字號不得與著名字號相同,也不得與冠以同一行政區劃名稱或者地名的同行業的企業名稱中的字號相同。
第九條 企業名稱中的行業應當反映其經營業務。企業主要經營業務跨國民經濟行業大類的,在企業名稱中可以反映所從事的主要行業,或者使用概括性詞語反映經營業務。
第十條 使用概括性詞語反映或者不反映所從事的行業的企業名稱,其字號不得與冠以同一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企業字號相同。
第十一條 企業名稱中為反映經營特點,可以在字號和行業詞語之間使用國家(地區)或者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
第十二條 集團名稱由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字號、行業及“集團”字樣依次組成。
集團規模較大,并且核心企業經營業務跨國民經濟行業大類的,集體名稱可以不反映行業特征。
第十三條 企業集團核心企業名稱應當由集團名稱和企業組織形式組成。
集團成員企業的名稱可以使用集團字號;符合冠以集體所冠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條件的,可以使用集團名稱,但必須同時使用本企業字號。
第十四條 企業名稱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范的漢字,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時使用本地區通用的民族文字。
第十五條 企業名稱不得含有另一企業的名稱,也不應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經營范圍的業務。
第十六條 企業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二)違背社會公共道德的;
(三)不符合民族、宗教習俗的;
(四)違反公平競爭原則的;
(五)可能對公眾造成誤解的;
(六)可能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七)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禁止的。
第十七條 企業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名稱、文字、字母、數字:
(一)國際組織名稱;
(二)政黨、宗教組織名稱;
(三)國家機關、政黨機關、軍隊、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名稱;
(四)外國文字,漢語拼音字母,數字(不含漢字數字)。
第三章 企業名稱的登記
第十八條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核準冠用湖北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企業名稱。
市、縣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核準冠以本級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企業名稱。
第十九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在企業名稱中冠用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
(一)字號著名的;
(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的;
(三)外商投資企業;
(四)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認為可以冠用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其他企業。
第二十條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認為可以冠用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其他企業,必須是注冊資本(金)達到1000萬元人民幣并且在全省同行業處于領先地位。
企業名稱經核準登記后不滿兩年的,不得申請冠用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
第二十一條 企業名稱依申請在先原則核準。
第二十二條 設立企業或變更企業名稱,應當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企業或變更企業名稱必須報經審批或者企業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項目的,應當在報送審批前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并以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的企業名稱報送審批。
第二十三條 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應當由全體出資人或者開辦企業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或者指定的代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
(二)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書面證明;
(三)代表或代理人的法人資格或身份證明;
(四)全體出資人的法人資格或者身份證明;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兩個及兩個以上的股東投資的,還須提交投資各方的共同協議書。
第二十四條 公司以及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的企業申請冠用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應直接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名稱預先核準。
第二十五條 已設立的企業依照本規定申請冠用省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應向登記管轄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名稱變更登記,經登記管轄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審查后,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
企業申請時提交下列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申請書;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企業基本情況介紹;
(四)有關證書、文件的復印件;
(五)其他有關文件。
企業登記管轄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呈報材料包括:
(一)企業申請材料;
(二)受理機關的審查報告;
(三)其他文件。
第二十六條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自收到本規定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所列文件之日起10日內,對申請核準的企業名稱作出核準或者駁回的決定。經核準的,發給《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或《企業名稱核準通知書》;駁回的,發給《企業名稱駁回通知書》。
第二十七條 預先核準或者呈報核準的企業名稱保留期為6個月。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正當理由在6個月內未能完成企業設立登記或變更登記的,在保留期屆滿前,可以申請延長保留期,延長的保留期不得超過6個月。
第二十八條 企業名稱在保留期內未進行設立登記的,不得申請名稱變更登記。
第二十九條 下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依照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的《企業名稱核準通知書》對申請企業的名稱予以變更登記。
第三十條 企業營業執照注銷或變更企業名稱的,原企業名稱自注銷或變更之日起1年內不得申請使用;企業營業執照被吊銷的,原企業名稱自被吊銷之日起3年內不得申請使用。
第四章 企業名稱的使用
第三十一條 預先核準或呈報核準的企業名稱在保留期內,不得用于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轉讓。
第三十二條 企業應當在住所標明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的企業名稱。
從事商業、公共飲食、服務等行業的企業名稱牌匾可適當簡化,但應報登記主管機關備案。
第三十三條 企業的印章、銀行帳戶、產品標識、產品包裝、信函以及有關法律文書、合同等文件中使用的企業名稱,必須與其營業執照上的企業名稱相同。
第三十四條 使用企業名稱,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二)引起公眾誤認;
(三)仿冒他人名稱;
(四)其他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規定的。
第三十五條 企業名稱可以依法轉讓。企業名稱轉讓后,應當辦理企業名稱變更登記。
企業名稱只能轉讓給一戶企業;企業名稱轉讓后,轉讓方不得使用已轉讓的企業名稱。
第五章 分支機構
第三十六條 企業分支機構的名稱應當冠以其所從屬企業的名稱。
第三十七條 企業分支機構的名稱可以使用反映該分支機構行業特點的字樣。
企業分支機構的名稱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超越其所從屬企業的經營范圍。
第三十八條 企業分支機構的名稱可以使用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的,但分支機構與其所從屬企業不在同一縣及縣以上行政區劃的,應當使用分支機構所在地縣及縣以上行政區劃的名稱或者地名。
第三十九條 企業分支機構的組織形式可以與其所從屬的企業不一致,但公司以外的企業法人設立的分支機構不得使用“分公司”組織形式。
第四十條 企業變更名稱,應當自企業名稱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辦理其分支機構的名稱變更登記。
第六章 罰則
第四十一條 企業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責令改正,可以并處20xx元以下的罰款:
(一)使用企業名稱不符合國家規范的漢字的;
(二)企業名稱變更登記后,未在規定期限內變更其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名稱的;
(三)未在住所標明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的企業名稱;
(四)企業名稱牌匾簡化未在名稱登記主管機關備案的;
(五)企業印章、銀行帳戶、產品標識、產品包裝、信函以及有關合同等文件中使用的企業名稱與其營業執照上的企業名稱不相同的。
第四十二條 企業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責令改正,并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一)使用未經核準的企業名稱的,責令停止經營活動,沒收非法所得或者處以20xx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并處;
(二)使用預先核準或者雖經核準但未予以變更登記的企業名稱從事經營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撤銷已核準的企業名稱,予以警告或者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三)假冒他人名稱的,沒收非法所得,并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四)非法轉讓企業名稱的,沒收非法所得,并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五)提交虛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取得企業名稱核準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撤銷已核準的企業名稱,可以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申請復議,也不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應用中的具體問題由省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車輛維修保養管理規定 篇22
一、職責劃分
1、礦車、材料車屬機電設備管理范疇,由機電科負責對現有的礦車、材料車進行建帳、監督、考核和管理,確保安全運轉;平板車屬綜采設備管理范疇,由機電科負責發放、回收和維修,并對平板車使用單位進行日常考核管理工作。
2、運輸隊是礦車、材料車的使用、維修和現場控管單位;要協助機電科加強對所屬礦車的使用和管理,以滿足我礦的生產用車需要,并負有對全礦各用車單位進行協助、監督、控制和管理的責任。
3、調度室是生產指揮調度中心,要根據生產需要,對礦車的使用進行合理調度和協調,確保礦車的安全合理使用。
4、機電科負有的礦車管理責任,要不定時的對整個礦車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定期抽查礦車使用情況,并根據礦車使用及管理情況對上述管理部門進行監督考核。
二、管理規定
1、新購進的礦車、材料車到貨后,由機電科會同運輸隊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礦車,不得投入使用。
2、新購進的礦車、材料車投運前,由運輸隊對所屬的每輛礦車進行統一編號、建卡。機電科(設備組)同時建賬并將其納入管理。
3、由機電科會同運輸隊對現有礦車、材料車進行全面的清查,對無號、重號的礦車重新建卡、編號;存在缺碰頭、少輪對、銷子閉鎖裝置失效、輪對不轉或轉動不靈活的車輛要及時修復,確保礦車安全使用。
4、用于礦車的聯接裝置(插銷、連接環),必須是具有資質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并按《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對聯接裝置定期做探傷、拉力等試驗,試驗不合格的,一律禁止使用。
5、為保證在用礦車合理調配和使用。各單位應提前制定用車計劃,經調度室審批后,由運輸隊按計劃進行調配。少量臨時用車,由各單位直接向運輸區申請,并現場辦理用車手續。未經批準私自用車的,每次罰責任單位1000元。
車輛維修保養管理規定 篇23
一、總 則
1.為了加強公司的日常生產管理,強化生產值班管理機制,落實值班人員的工作職責,解決生產中的突發事件,保障公司正常的生產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生產值班由生產技術部統一管理,主要負責值班人員的安排與調配,并負責各值班記錄的檢查,值班人員的考勤等,保障生產的正常運行。
3.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生產值班人員。
二、值班模式及人員組成
1.值班時間
值班時間為:周一至周五:19:00——次日8:00
周末、節假日:全天24小時
2.值班分為公司、分廠和電鉗工值班。公司值班人員主要有:總經理,生產副總,生產技術部部長及部長助理,質檢處負責人;分廠值班主要有:各分廠、車間主要負責人;崗位值班主要是指電工和鉗工值班。
公司可以根據管理需要,安排1名公司領導人員、1名分廠或車間以及若干名電工、鉗工人員值班。特殊情況下按公司文件執行。
3.公司領導值班由公司生產技術部負責安排,生產系統人員由各分廠負責安排。
三、值班人員的職責和權限
1.公司值班領導的職責
1) 負責公司生產的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
2) 負責處理公司的緊急事件;
3) 負責對崗位存在的問題進行抽查;
4) 負責值班期間公司的安全保障和治安管理工作;
5) 負責監督公司的生產情況,主要包括:機器設備運轉情況、崗位員工值班情
況、員工勞動紀律情況;
6) 負責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7) 負責處理好值班期間公司緊急情況下的車輛使用;
8) 公司交辦的其它事務。
2.公司值班領導的權力
1) 處理公司突發事件的權力;
2) 監督公司生產運行情況的權力;
3) 緊急情況下調用公司車輛及其它物資的權力;
4) 公司賦予的其它權力。
3.分廠值班的職責
1) 負責生產運轉情況的協調、管理、監督,協調值班期間分廠內部生產方面的各項工作,處理好生產、安全等方面出現的異常情況(如臨時停工、臨時搶修、搶險、火警等)。遇有重大問題,及時請示公司領導;
2) 負責巡查各生產系統的運行情況,及時作好相關記錄;
3) 負責做好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
4) 負責處理生產現場的突發事件,值班期間發生安全、生產質量以及設備等事故,負責及時到現場組織有關人員處理,并負責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
5) 負責查崗,重點檢查勞動紀律、著裝情況、設備狀況、工藝紀律和巡檢制度執行情況等。如發現生產、設備、安全等重大問題,及時匯報并協助處理;
6) 負責做好值班期間的值班記錄,對值班期間發生的問題及時處理,并將處理結果詳細記錄在案;
7) 負責監督員工的考勤管理;
8) 負責認真檢查員工的工作完成情況,并記錄考核;
9) 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事務。
4.分廠值班領導的權力
1) 在發生緊急情況時,有召集部(室)、車間主要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現場處理的權力;
2) 有直接安排員工的工作的權力;
3) 有對突發事件先進行處理后匯報的權力;
4) 有管理和監督員工考勤及勞動紀律的權力;
5) 有對不服從管理的員工作提出處理意見的權力;
6) 公司賦予的其它權力。
5.電、鉗工值班的職責
1) 負責設備的巡檢和維護工作,并及時做好相關記錄;
2) 發現崗位員工違章作業或不按要求對設備進行保養的行為予以制止和向值班經理或相關領導匯報;
3) 發生設備故障及時參與處理;
4) 負責對現場安全隱患進行檢查和處臵;
5) 公司領交辦的其它事務。
6. 電、鉗工值班的權力
1) 有對崗位生產工人違章作業、不按要求對各設備進行保養的行為予以制止的權力;
2) 有對發現違章作業行為向值班經理或相關領導匯報的權力;
3) 有對發生設備故障立及進行排除的權力;
4) 公司賦予的其它權力。
四、值班規定
1.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各分廠、部室、車間管理人員仍然是各分廠、部室、車間生產、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負責人,負責各分廠、部室、車間的生產、質量、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天下午下班之前,各分廠、部室、車間應將當天晚上值班工作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項寫于交班記錄上,并與當天值班領導或值班經理溝通。各值班領導和值班經理應認真閱讀交班記錄,如遇不清楚的,應及時詢問。
3.值班期間,各值班人員應遵守公司相關紀律,穿戴好工作服和其它勞動保護用品。
4.在值班期間,各分廠、部室、車間員工的作息時間由各分廠、部室、車間管理人員安排(包括員工的換班、換休和加班等),若上班人員有變化的,應提前通知值班經理。
5.值班人員應認真填寫好值班記錄,對生產設備運行情況以及在生產運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都必須記錄清楚、詳細。在巡檢中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方式和處理時間、處理人等都應有詳細的記錄,各值班記錄應妥善保管,以存檔備查。
6.值班經理在值班期間,有權直接安排其它員工的工作,遇到崗位操作或其它技術上的問題,應先詢問中控人員或其它專業人員,不得違章指揮。對不服從管理的員工,有權提出處理意見。
7.值班人員實行值班簽到制度,所有值班人員,包括電鉗工、鏟車司機必須到調度監控室進行簽到,簽到時間公司另行規定,以公司規定為準。
8.值班領導或值班經理,在自己值班期間,應認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管理好員工的勞動紀律、安生、設備運行情況等。對發現的“三違”人員要及時根據公司相關制度提出處罰意見。值班期間經公司領導檢查發現員工有違紀行為的,值班經理負連帶考核責任。考核違紀責任人的50%。
9.公司實行值班巡查制度,公司值班領導,要求每4小時對生產廠區巡檢一次,值班經理及其它崗位值班人員, 每2小時對生產廠區巡查一次,并將巡檢情況記錄在案,在記錄本上確認簽字。
10.不值班的管理人員、車間主任、電鉗工、其它相關人員,手機應保持24小時開機,以便聯系工作,不得出現無人接聽或關機等情況。
11.值班人員應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場所連續執行任務,不得中途停歇或隨意外出,并須在本公司所指定的地方食宿;值班人員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應先行請假或請其它員工代為值班,請假或請其它員工代為值班的,并按規定履行相關審批手續,出差時亦同,代為值班者應負一切責任。
五、考 核
1.值班人員違反規定的按以下情況予以考核:
1) 不按規定時間值班或值班期間擅自外出或離崗的,按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
度》的相關規定處罰;
2) 值班人員未按規定到調度值班室簽到的,罰款20元;
3) 值班人員未對生產廠區進行巡檢的,罰款50元;
4) 值班人員未填寫值班記錄或填寫不認真的,罰款50元;
5) 管理人員疏忽大意,未安全人員值班,導致無人值班的,罰款100元;
6) 值班人員對廠區巡檢不認真,應發現的問題或隱患未及時發現的,罰款100元;
7) 值班人員或不值班的管理人員、車間主任、電、鉗工、司機或其它相關人員,手機關機,無法聯系工作的,罰款50元;連續兩次出現的,罰款100元或取消3個月的電話費補助(享受電話費補助的);
8) 值班人員不進行工作交接的,罰款50元;
9) 值班經理在值班期間,遇到崗位操作或其它技術上的問題,不詢問其它專業人員,進行違章指揮的,罰款500元。
10) 值班記錄保管不完善,造成記錄損壞或丟失的,罰款50元/本;
11) 值班人員對員工的違紀行為不過問、不制止、不糾正、不處罰的,罰款50元。
2.在值班期間,工作表現突出,或遇緊急情況處理及時、方法妥當,公司根據情況給予獎勵。
六、附 則
1. 本制度經批準公布之日起執行。由生產技術部管理、監督執行。
車輛維修保養管理規定 篇24
為進一步規范公司考勤及請休假管理,嚴肅工作紀律,確保正常的工作秩序,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現將公司考勤管理的有關規定重申如下:
一、公司員工必須嚴格執行《員工考勤管理細則》的相關規定。除高級管理人員外,所有人員上、下班必須刷臉或簽到、簽退,考勤管理人員將依據“人臉考勤系統”或“日常簽到表”的統計信息來記錄員工出勤情況。
二、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正常考勤的,須及時按要求填寫《考勤結果調整單》,并經直接管理層級領導簽字后生效,如填寫不規范、信息不全或簽字不全的,考勤結果不予調整,以“人臉考勤系統”或“日常簽到表”統計信息為準。
三、加強請銷假及外出去向管理,員工必須嚴格執行公司請銷假管理規定,辦理請銷假手續,各部室負責人要及時掌握不在崗人員去向,加強對不在崗人員的管理。
四、各部室要嚴格執行公司考勤制度,指定專人負責本部室的考勤工作,考勤情況要真實,不得弄虛作假。考勤員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責任心不強的,一經核實,部門負責人和考勤員同時給予處罰。各部室考勤員確定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如更換考勤員請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
五、公司以各部門考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為重點,不定期對各部室考勤及考勤填報情況進行抽查,并將抽查結果進行通報;凡抽查不在崗又沒辦理相關手續者,將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處罰。
六、各部室《考勤結果調整單》及假條必須在每月XX日前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完全根據“人臉考勤系統”或“日常簽到表”以及《考勤結果調整單》的統計信息,按《員工考勤管理細則》的相關規定計發當月工資。
以上規定,自XX月X日起嚴格執行,請大家相互轉告。 此通知
有限責任公司 XX年XX月XX日
抄送:公司高管。
XX公司綜合部 印發
共印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