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工會章程(通用3篇)
學校工會章程 篇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工會在學校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地位,確定學校工會的權利和義務,發揮工會在學校教育改革與發展中的作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教師法》等法律和《中國工會章程》等法規,制定本規章。
第二條 學校工會是學校教職工自愿結合的工人階級的基層群眾組織。它接受上級工會和學校黨組織的領導,遵守和維護國家憲法、法律法規,依照《中國工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
第三條 學校工會工作的指導方針是: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堅定不移地推動工人階級方針的落實,突出工會的維護職能,充分發揮民主參與、民主監督作用,加強工會組織建設,更好地為教職工服務,團結、教育和動員廣大會員,為深化教育改革,推進學校持續發展而奮斗。
第四條 學校工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會 員
第五條 凡在我校工作、并簽訂勞動合同的腦力勞動者和體力勞動者,不分民族、性別、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認工會章程,都可以加入工會為會員。
第六條 教職工加入工會,須由本人自愿申請,經工會小組討論通過,學校工會委員會批準并發給會員證。
第七條 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批評和監督工會工作,要求撤換或罷免工會工作人員。
三、工會組織向有關方面如實反映自己的意愿或批評、建議。
四、在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要求工會給予保護。
五、享受工會實行的各種優惠待遇,享受工會給予的各種獎勵。
六、參加關于工會工作和教職工關心的問題的討論。
第八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參加工會組織的政治、業務和工會基本知識學習。
二、積極參加學校民主管理,努力完成本職工作。
三、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遵守校規校紀。
四、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發揚互助精神,參加互助互濟。
五、遵守工會規章,執行工會決議,參加工會活動,交納工會會費。
第九條 會員轉會、退會、自動退會、開除會籍,應根據《中國工會章程》辦理手續。
第十條 學校工會要關心離退休人員的生活,積極向有關方面反映他們的愿望和要求。
第三章 工會組織
第十一條 學校采取工會代表大會與教職工代表大會相結合的辦法,由教職工代表大會行工會代表大會的職權,負責審議和批準工會工作報告,審議和批準工會經費收支情況報告和經費審查委員會工作報告,選舉學校工會委員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
第十二條 學校工會委員會是教代會的工作機構。工會委員會的換屆選舉,與教代會換屆同步。 根據《河南省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規定》,教代會代表按教職工總額10%推舉產生。學校工會委員會設工會主席1名,工會副主席1名,工會委員3名,下設經費審查委員會和女工委員會兩個專門委員會,各設主任1名,委員2名。
第十三條 工會委員會的基本任務是:
一、執行教代會決議和上級工會的決定,主持基層工會的日常工作,檢查、督促教代會決議的執行。
二、代表和組織教職工會員依照法律規定,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參加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三、參與協調勞動關系和調解勞動爭議。
四、協助有關部門,組織會員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做好有關評優評先工作。
五、對教職工會員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勵和支持會員學習文化科學知識,開展健康的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
六、辦好會員集體福利事業,改善會員生活,維護女教職工的特殊利益。
七、搞好工會組織建設,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
八、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管理好工會財產。
九、組織會員為學校發展獻計獻策。
第十四條 工會依法享有以下權利:
一、學校有關方面如有違反教代會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的現象,工會有權提出意見,保障教職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權力。
二、學校有關方面如有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現象,侵犯教職工會員合法權益,工會有權要求有關方面認真處理、予以糾正。
三、學校行政辭退、處分教職工,工會認為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有權要求重新研究處理。
四、工會有權派出代表參加學校行政會議、校務公開工作小組或監督小組、勞動爭議調解小組等,并發揮應有作用。
五、工會依照國家規定,對改進、新建工程的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有權提出意見,學校有關部門應認真處理。
六、如工會與學校有關方面就某種部門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時,工會有權向上級工會和有關部門申訴并可要求仲裁。
第十五條 學校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實行替補制,必要時由工會委員會提名,報學校黨委批準,交教代會表決通過。經費審委員會負責審查學校工會經費收支和財產處理情況,監督財經法紀的貫徹執行和工會經費的使用。經審委員會對教代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第十六條 學校女教職工委員會是在學校工會委員會領導下的具有民主性、代表性的女教職工組織。女教職工委員會的人選,由學校工會在充分協調的基礎上提名,由女教職工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女教職工委員會根據女教職工的特點和意愿開展工作,根據有關女教職工權益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維護女教職工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團結和帶領女教職;工進行健康的活動。
第四章 工會工作者
第十七條 學校工會工作者指:工會正、副主席,工會委員,工會小組長,經審委員會成員,女教職工委員會成員等。工會工作者均為義務兼職。
第十八條 工會工作者因參加工會會議或者工會組織的活動,占用工作時間,其工資照發,其他待遇不受影響。,
第十九條 工會工作者是經民主選舉產生的,因此要努力做到:
一、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法律、經濟和工會業務知識。
二、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三、忠于職守,勤奮工作,廉潔奉公,顧全大局,維護團結。
四、堅持實事求是,認真調查研究,如實反映教職工意愿和要求。
五、堅持原則,不謀私利,熱心為教職工說話辦事,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六、作風民主,聯系群眾,自覺接受教職工的批評和監督。
第二十條 工會主席、副主席的選舉,由學校黨總支向教代會主席團召開當選工會委員會議,產生候選人名單,交教代會表決通過。其選舉結果應報市教育工會批準。工會主席、副主席實行任期制,可以連選連任。
第二十一條 工會主席、副主席和其他工作者任職期間,享受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的待遇。工會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滿不得隨意調動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調動時,應事先征得學校工會委員會和上一級工會同意。
第五章 工會經費和財產
第二十二條 學校工會經費的來源包括:
一、學校行政給予的經費補助。
二、其他收入。
第二十三條 學校工會根據經費獨立原則,建立預算、決算和經費審查監督機制。
第二十四條 學校工會經費的使用,在確保完成規定的經費上繳任務的基礎上,采取工會相對獨立支配的方式:
一、學校行政對工會的補助經費,應由學校行政提出支配方案,經工會同意予以支配。
第二十五條 工會財產指學校工會依法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它由學校工會委員會統一管理,任何部門不得侵占、挪用或任意調撥。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于xx市x學校工會委
學校工會章程 篇2
工會充分發揮學校工會這一群眾組織的作用,調動廣大教職工積極性與創造性,增強教職工的凝聚力與向心力,搞好民主管理,特制定學校工會工作管理制度如下:
1、工會在黨支部領導下,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教職員工認真學習有關理論。
2、根據各個時期的不同任務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搞好宣傳,做好教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調動教工的積極性,完成上級工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3、定期召開教代會,做好教代會的組織工作,充分發揮教代會作用,增強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意識,履行主人翁權利和義務,推進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發展。
4、定期對辦公室紀律、衛生進行檢查。
5、豐富教職工業余文體生活,開展各項群眾性文體活動。每學期組織開展一次文體比賽活動,積極參加上級工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6、關心教職工生活福利,及時反映教工的意見和要求。
7、定期對教師進行考勤:教師要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1天內臨時病事假跟校長請假,如校長不在學校,要跟副校長請假;病事假在1——7天之內的由學校準假,超過7天則向教育局請假。
8、定期召開工會委員會,總結交流經驗,定期向黨支部和上級工會匯報工作。
9、學校幫助教師的雙方父母及子女的婚喪嫁娶、升學、參軍辦理相關事宜。
10、婚假: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4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
11、喪假:根據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80)勞總薪字29號、規定,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以及死亡后,職工可請喪假料理喪事。
(1)假期: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1—3天的喪假。
(2)路程假: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3)工資待遇:工資照發,車船費自理。
12、子女升學準假一天,子女結婚,父母可以請假三天。
13、協助學校做好教工的糾紛調解工作及其他臨時性工作。
學校工會章程 篇3
第一章 總則
1、為了充分發揮工會在學校精細化管理和教書育人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促進學校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條例。
2、校工會要認真貫徹學校發展進程中的總體思路,充分履行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的基本職能,配合、協助學校行政團結和帶領廣大教職工,積極投身于學校教學、科研、管理等各項事業中,在推進學校的改革與發展中發揮主力軍作用。
3、校工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群眾路線,全心全意為教職工服務,增強工會活力和凝聚力,把工會建成“教工之家”。
4、校工會的工作目標是“維護核心、服務中心、凝聚人心、反映民心”,優化學校輿論氛圍,號召廣大教職工同心同德、團結一致、一心一意謀發展。
第二章 基本任務
1、開好一年一度的教代會,執行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和臨沂大學工會的決定,主持校工會的日常工作。
2、建立完善與學校行政的協商制度,通過教代會等多種渠道和形式,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依法代表和維護教職工的政治權利和物質利益,共謀學校發展。
3、密切聯系群眾,通過定期召開不同規模的職代會、座談會、情況通報會、重大工作發布會等形式,傳達黨委的有關決議精神,為學校行政提供政策解讀的平臺,進行工作通報,發布工作信息,解除廣大教職工在學校發展過程中的疑慮和困惑,確保教職工的知情權,堅定教職工推動學校發展的決心和信心。
4、通過了解、座談等多種形式,廣泛收集教職工對學校發展和學校事務中的看法、建議,把零星的、分散的批評和建議系統整理,整合上升為集體的意見定期向黨委、行政匯報溝通,讓教職工積極參與到學校的改革、發展中來,進一步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加強教職工的參與權,強化教職工的發展意識和大局意識。
5、工會對事關學校全局和教職工切身利益的'事務,如新校區建設、精細化管理、校內的檢查、考核、評聘、招投標、教代會議案落實等方面,創造各種有利條件,鼓勵工會委員、工會組長及教職工代表等參與進來,形成合力,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同時對工作進行有效的督促,強化教職工的民主監督權,提高教職工的責任感和責任意識。
6、充分發揮每個教職工的能力和水平,依靠教職工組織開展各類活動,讓教職工做活動的組織者、參與者和評判者,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立足本職,建功立業。
7、積極了解和關心教職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解決教職工的實際困難,化解教職工工作、生活中的矛盾,從全局上教育、向好處引導,維護學校的和諧發展。
8、積極配合學校黨委、行政加強教職工隊伍建設,提高教職工隊伍素質,帶頭維護大局,有利于團結、有利于凝聚人心的話多說,有利于學校發展、有利于教職工利益的事多做;組織教職工的政治思想、法律法規、業務理論的學習,開展多種形式的業余培訓,不斷提高教職工的綜合素質。
9、協助和督促學校行政做好教職工工作,完善校務公開工作,辦好校務公開欄;建立校長聯系工會委員、工會組長與工會委員、工會組長聯系教職工制度,為工會委員、工會組長上引下聯搭建平臺,為學校和教職工之間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
10、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女教職工的身心發展規律,做好女教職工特殊保護和計劃生育工作。
11、爭取學校的支持,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定期向會員公開經費收支情況,接受工會委員的審查監督。管理好工會財產。
第三章 工會自身建設
1、工會要堅持黨的領導,貫徹執行黨委的大政方針和有關決議,定期向學校黨委匯報工作,反映教職工的意見和呼聲,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2、學校黨委討論決定的有關工會的重大問題,校工會組織要認真討論,組織實施;教職工的呼聲、工會工作的情況,在向校黨委報告的同時,一般應向臨沂大學工會報告。
3、工會對臨沂大學工會的工作部署,應結合實際提出意見并向黨委匯報,要在黨委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
4、工會是學校教代會的工作機構,教代會每年應按時召開,代表大會由校工會委員會負責召集。要支持學校行政工作,維護學校行政的指揮權威,宣傳和動員教職工投身學校的改革和發展中。
5、校工會委員,在會員或會員代表充分醞釀協商的基礎上選舉產生,校工會常設工會干事一名,負責工會的日常工作。
6、工會要以扎實的工作作風,合理安排工會的工作進度,至少每年召開一次會員代表大會,認真聽取大家對于工會組織的意見,發揮工會的組織優勢,提高工會工作效率,自覺接受會員群眾的監督,為學校其它各部門和廣大教職工做出積極的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