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范文(精選13篇)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范文 篇1
為切實加強學校空調的使用管理,保障學校空調使用的合理性,增強使用學校空調的規范意識,創建節約型校園,進一步強化節能意識,延長空調的使用壽命,特對學校空調使用作如下規定:
1.實行專人負責。各場所空調管理負責人具體明確如下:教師辦公室確定一人負責;行政辦公室為所在人員;行政樓會客室、會議室、報告廳為活動主持人;微機教室為上課教師;教室為各班主任和上課教師;學生宿舍為當值宿管員;傳達室為當值保安。
2.溫度控制規定。按本市發布的當天天氣報告和具體通知,夏季室外氣溫在攝氏30℃以上或冬季室外氣溫在攝氏2℃以下,方可開機使用空調;空調使用時溫度設置的規定:制冷最低不低于26℃,制熱最高不高于20℃。教室空調和特定場所的空調使用由學校統一安排。學生宿舍空調使用由學校政教處具體安排通知。
3.節約安全用電。辦公室和教室無人時應及時關機。不得隨意開啟空調外殼,不得私自拆裝空調及空調開關,也不得隨意在空調線路上亂接線,如造成損失由當事人與負責人共同承擔。
4.遙控器領用保管。空調遙控器由負責人領用保管,當負責人搬離本辦公室時,應及時辦理空調遙控器移交手續。長期不使用空調時,應取出遙控器電池,以免損壞遙控器。
5.做好空調維護。空調一旦出現故障,各負責人應及時報告總務處,由總務處請專人維修。總務處應經常對全校的空調線路、開關、接線盒等設施設備進行常規檢查和維護,發現故障及時修理。
6.加強巡視檢查。總務處和值周值日教師加強巡視,如發現違規使用應及時處理并記錄匯報。違反空調溫度控制規定的、無人情況下空調未關的等情況,給予責任人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影響其學期考核。本條規定適用于學校其它所有用電設備的日常管理。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范文 篇2
學校為每個教室配備了空調,改善了我校教學環境。為保證節能與安全,更合理、有效使用空調,特制訂如下教室空調使用規定:
一、空調作為學校固定資產,空調所在班級班主任為空調管理責任人,要加強對學生愛護公物的教育,切實負起管理責任。班主任根據實物清點,然后簽名,一式兩份,一份上墻,一份上交總務處。
二、學區對本學區班級使用空調情況列入每日常規檢查,并有相關情況記錄,列入班級考核。
三、如遇教室調整和班級變更時,各班應聽從統一調度,并做好交接時的檢查工作,分清破損原因及責任歸屬。
四、總務處每學期對班級空調進行期初、期中、期末三次定期安全檢查,根據《校產管理制度》和《賠償考核細則》定損。
五、班級要指定空調管理員,負責日常管理和開關機。
六、空調在連續兩天氣溫超過二十八度,當天氣溫超過二十八度以上可以開機且制冷溫度不能低于25度。空調在氣溫低于零度時,可以啟用,且制熱溫度不能超過18度。
七、切忌在開窗、開門情況下連續使用空調,否則將損壞空調壓縮機。不要長時間運行空調,應適時停機開窗換氣,保持教室空氣清新。
八、嚴禁擅自移動空調內機,不得在空調邊打鬧推攘,擅自移動空調內機或搖動空調內機將破壞空調銅管及其他設備,造成空調損壞。空調人為損壞的,由損壞人賠償。
九、嚴禁擅自插拔電源插頭!嚴禁使用電源插座作其他用途取電!
十、愛護空調,不得頻繁開關機,不得頻繁翻動出風口風葉。
十一、嚴禁攀爬空調外機,嚴禁在空調內外機上擺放任何物品。
十二、不得在空調內外機上亂涂亂寫,隨意張貼,保持空調本身及周邊的清潔衛生。
十三、及時關好窗門,做好防水防雨工作。
十四、如發現故障,不要自己處理,馬上報告老師,及時填寫報修單聯系總務處。
十五、德育處將對空調使用情況進行日常檢查,并納入學區、班級考核。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范文 篇3
為給本校師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和工作環境,學校于20xx年暑假期間投入大量資金,在每個教室安裝了立式大功率空調,供師生們夏季防暑降溫使用。為合理使用空調,節約用電,特制定空調的管理與使用規定,本規定從20xx年秋期起執行。
一、使用條件
我校采用空調與風扇兼用的辦法度過夏季,根據天氣情況,最高氣溫超過30℃時,根據學校安排統一打開空調電源,由班級自主管理使用。
二、使用要求
1、制冷時,空調設定溫度不得低于25℃。
2、空調使用實行“專人負責制”。各班電教委員為具體負責人,主要負責空調的使用和管理。空調遙控器由電教委員負責,遙控器不得丟失、損壞、否則,將按原價賠償。空調使用期結束時,遙控器要及時交到后勤處,以便下一年正常使用。
3、空調使用過程中,為節約用電,各班應關閉門窗,但要注意利用大課間、午休時間關閉空調開窗通風,以保持室內空氣新鮮。
4、第一節上課前、大課間、午休、課外活動期間各班必須將空調關閉,遇有不在教室上課的情況,也必須將空調關閉。晚自習結束后,各班應確保將空調關閉。
5、后勤處負責空調的定期檢查和維護供電線路,保證用電的安全可靠及空調維修工作。各樓層管理員負責送電和斷電工作。任何人不得隨意拆卸、移動空調、調高或降低空調溫度,要保證空調使用的安全,發現問題及時向后勤處報告。
6、空調使用時間及溫度設置:按照國家有關辦公及公共場所空調使用的有關規定,夏季氣溫超過30°C以上方由學校統一安排可使用空調,教室空調溫度設定不能低于25°C,以防止學生進出教室時溫差過大,影響身體健康。具體安排如下:上午7:50—12:10,下午14:20—17:10,晚自習:18:30—21:50(高三可延遲到22:20),若遇特殊情況另外申請。
三、違規情況處理
學校對各班空調使用情況作不定期檢查,檢查結果納入學校班級量化考核,白天大課間或上其他課離開教室時沒有關機的,扣5分/次;中午放學時人走未關機,扣10分/次;晚自習結束后人走未關機的,扣20分/次。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范文 篇4
為安全、健康、節約、環保地使用空調,制訂天健小學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辦法。
1、教室空調使用幾不準:
(1)有流感、腮腺炎、手足口病等傳染性疾病疫情時不準使用教室空調。
(2) 體育課結束回教室后的下一節課不準使用教室空調。
(3)氣溫低于30度時不準使用教室空調。
(4 )不在教室上課,而在功能室(科學室、探究室、電教室等等)或體育場(館)上課時,不準使用教室空調。
2、空調的電源是專用電源,具體送電時間周一至周五9:30—12:20 14:00——16:10。
3、教室空調遙控器要有專人保管,并具體實施空調開關機時間。不得在空調開機運行后再頻繁開關機,防止損壞壓縮機。
4、在空調使用過程中關閉教室門窗,使之達到最佳使用效果。早上9:30前、中午12:30——14:00,教室門窗必須打開、通風。關閉、開啟門窗時注意安全。
5、空調開機后使用上下或者左右擺風功能。溫度調控不能低于26度。
6、保持教室衛生,不要放置異味物品在教室。
7、如果空調出現故障請馬上關閉空調,并及時通知總務處維修。
電話:838、814(內線)
各班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節約、健康、環保的教育,切實管理好教室空調的使用。學校將對各班使用空調情況不定時進行檢查,如有發現使用空調不當情況,將通報批評。
總務處
20xx-6-5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范文 篇5
學校本著正確使用、安全管理、節約能耗的原則,根據季節氣溫的變化,對各辦公室及各班級空調的啟用、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空調的啟用:
1、空調開啟的外界溫度標準:夏季室外最高氣溫不低于30℃,冬季室外最低氣溫不高于5℃;以前一日氣象部門發布預報溫度為準。
2、空調開啟的設置溫度標準:為節約能耗和延長空調的使用壽命,夏季室內空調溫度設置不得低于26℃,冬季室內空調溫度設置不得高于20℃。
3、空調的啟動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開啟,嚴禁在冬天開啟制冷或在夏天開啟制熱,否則將對壓縮機造成嚴重損壞,影響其正常使用。
二.空調的使用與責任管理:
1、空調的保管及合理使用:班級空調由班主任負責、各教研組空調由教研組長負責、各處室空調由處室負責人負責。
2、室內無人時,應保持空調關閉。
3、空調遙控器要妥善保管,避免造成丟失或損壞。
4、注意用電安全,發現電路或空調故障要及時停止使用到總務處報修,由總務處安排專業人員排除故障,任何人不得隨意拆卸、移動空調。
5、長時間不用空調,應將插頭拔下,將遙控器內電池取出,同時做好室內和室外機的保潔工作。
6、本規定即日起實施。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范文 篇6
1.目的:
為了科學、安全、有效地貯存和管理各種化學危險品,防止對環境的污染及危險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2.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被本公司定義為化學危險品的所有物品。
3.具體要求:
3.1 酒精
a: 酒精屬于易燃、易爆的物品,應在2號防火柜內存儲。存儲時,應有良好的密封,避免酒精自然揮發造成不必要的浪費。在外的酒精應遠離熱源,避免陽關直射。在外存儲的酒精不得超過40KG。
b: 報廢的酒精依照《生產線衛生管理規定》返回到酒精回收處。 危險品管理人員定期(每天早晨)對報廢的酒精進行回收。
c: 可用和報廢的酒精應分區管理,并做好標志,防止誤用。
d: 回收完畢后,剩余的廢棄溶液應設專區存放,有一定批量后,報有關部門進行處理。不得自行處置。
3.2 稀料和助焊劑
a: 稀料和助焊劑屬于易燃、易爆的物品,應在1號防火柜內存儲。存儲時,應隔離貯存,有良好的密封。使用完畢后,應交給管理員放入防火柜。
b: 報廢和過期的稀料和助焊劑應進行妥善的封存,儲存的容器上應有危險品的規格型號、張貼危險性標識等信息。
3.3 各種膠類
3.3.1 存儲膠類時應根據其特性存儲
a: 低溫膠應存儲在低溫冷柜內,每次使用后,將使用量登記在《周轉記錄》上。
b: 738、1641、3145等需要潮濕才能良好固化的膠類應存儲在干燥箱。
3.3.2 報廢的膠體應設專區存放,有專門人員進行收存。
4. 貯存的化學危險品的場所應有明顯的標志,標志應符合《安全標識管理規定》。
5. 貯存的化學危險品的場所應《危險品貯存情況登記表》
6. 化學危險品管理人員負責每天檢查危險品的存儲情況,并填寫《危險品貯存情況檢查記錄表》
7. 相關文件:
7.1 《安全標識管理規定》
8. 相關記錄
8.1 《危險品貯存情況登記表》
8.2 《危險品貯存情況檢查記錄表》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范文 篇7
1、酒店在客人退房結賬時為有報銷需要的客人提供發票服務,發票金額必須與實際消費金額相符或少于實際消費金額,陌生客人要求開具發票金額超出實際消費金額的,應予以拒絕。對于酒店的熟客要求多開或未在酒店消費而要開具發票的,必須得到財務經理電批或在酒店夜審員的見證下(夜審員需在發票登記冊上簽名)并按10%收取稅金方能開具(詳見原下發的《多開發票的管理辦法》);
2、發票必須連號,不能跳號使用,且機打號與發票號一一對應;開具發票后須在該消費單的右下角注明發票編號,以便財務部審查;
3、客人開具發票后仍需要結賬單的,需在結賬單上蓋章注明“已開發票”。客人未開發票或需以后補開的,需在結賬單上蓋章注明“未開發票,一個月內補開有效”,由收銀員口頭善意提醒客人注意開具時限并簽名;
4、客人結賬前要求開具發票的,應把客人所開具的每張發票號碼及總共張數列示出來放于放于該客人資料夾中,并在千里馬系統中注明已開票張數及金額,并提醒接班收銀員注意,在客人結賬時,應核對其發票總額是否消費金額一致,并將所有發票號碼抄寫于結賬單上,上交財務部審核。
5、協議掛賬單位消費已掛入后臺賬的原則上由其結賬后在財務辦公室開具發票,如需前廳收銀點開具的,須請示財務經理同意;
6、免費房券、代金券、積分兌換房及其他特殊規定(特殊情形需另行通知)不能開具發票的,不得為客人開具發票;
7、超過公司規定期限(一個月)或特殊情況需要補開發票的,必須得到財務經理電批或在酒店夜審員的見證下后方可開具,并收回或復印該客人的消費結賬單(并在結賬單上注明請示時間或夜審員簽名),將發票號抄寫于結賬單后投交財務部審核(若未收回消費賬單原件,需在其上面注明X年X月X日已補開發票,發票號,加蓋“已開發票”印章);
8、在酒店其他收銀點出現系統故障或特殊原因暫時無法開具發票的,前臺收銀點應本著互助的原則有義務給予代開,開具時,需該點收銀員當場親自簽名,注明為代開發票,收銀員因特殊原因無法離開收銀臺的,須先電話向前廳收銀點說明原因并告知由某某服務員拿單前往代開(須在該賬單存根聯上注明“請前臺代開發票”并簽名),當天前往前臺收銀點補簽名,未接到收銀員代開通知及未在賬單上簽名的,前臺收銀點拒絕代開。
9、因網絡或設備故障而無法給客人開具發票時,可向客人說明原因并委婉勸說其過后再來補開,外地客人或特殊原因無法前來補開的,由大堂副理向財務經理匯報或夜審員見證后將補開發票郵寄給客人,財務部準予報銷相關郵寄費用。
10、 客人刷預授權押金或因種種原因離店未結賬而由前臺收銀手工托收結賬的,客人補開發票可不受一個月期限限制,于客人前來結賬當日給予開具。
以上規定請前廳收銀點嚴格遵守,每日由夜審員監督執行并在發票登記冊上檢查及簽名確認,次日交日審員復核。凡違反以上規定任意一條,財務部視情節嚴重性給予當事人10-100元處罰,并賠償多開金額部分的10%稅金,如發現弄虛作假等舞弊行為,上報公司領導作出更嚴肅的處理。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范文 篇8
一、全廳所有公車一律實行入庫封存。根據我廳實際情況,全廳公車封存地點設省委大院、省政府二院和廳機關南院三處地方。上下班交通車一律停放機關南院。省就業培訓中心、省勞動人事學校公車就地封存。
二、全廳所有公車鑰匙一律上繳集中保管。其中,南院公車鑰匙集中保管由徐文華負責,北院由徐電宇負責。有公車的廳屬單位由各單位綜合處(辦公室)明確專人負責。
三、節假日期間,嚴禁公車私用。
四、確因公務需要使用公車的,要嚴格審批程序。由公車使用人填寫“節假日公車使用派車單”,所在處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報請分管廳長審批同意,方可派車。廳屬各單位確因公需要使用公車,必須經主要負責人批準。
五、節假日期間,廳后勤服務中心將加強對全廳公車入庫情況的檢查。凡違反上述規定私自用車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范文 篇9
一、目的:
為規范公司員工車輛的通行和停放,確保車輛、人員安全,保證道路的整潔暢通;
二、管理辦法:
1、凡進入停車場的車輛,應按程序操作:下車打卡—進入停車場—打卡離開停車場 ;
2、車輛停放,必須按指定的車位整齊有序停放;
3、車輛在停車場內應減速慢行,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
4、進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場內吸煙;
5、車輛進場停妥后,車主應拉緊手掣、熄火、帶走貴重物品;
6、車內嚴禁存放汽油、柴油及棉紗等易燃、易爆物品;
7、進入停車場的車輛必須完好,殘缺或漏油、漏水車不得進入停車場;
8、在停車場內如發生碰擦等事故,由雙方車主自行協商解決。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考核辦法:
1、未按上述規定整齊有序停放的車輛,由綜合管理辦公室考核50元/次;重犯加倍;
2、在停車場內亂丟垃圾,考核30元/次。重犯加倍;
3、在停車場內吸煙的,考核1000元/次,造成相關損失的,由當事人賠償,重犯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4、未按規定帶走車內貴重物品,如有丟失,由車主本人負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5、所有車主均有責任維護停車場公共設施不受破壞,任何車輛對停車場造成的損壞或導致他人受傷或損失,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6、員工嚴禁將停車卡借給他人用于停放車輛之用,一經查實,考核100元/ 次,重犯加倍;
7、車輛在停車場內肇事,造成停車場損失的,由肇事車主照價賠償。
以上規定請各位員工共同遵守,營造一個文明停車環境。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范文 篇10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制度,嚴肅工作紀律,制定本制度。
二、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分公司工作作息時間,在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時自覺打卡,以打卡記錄作為考勤登記的依據。
三、員工在雙休日、節假日、工作時間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四、員工每次打卡須得到考勤機確認有效。人力部統計以考勤機記錄為準,出現以下幾種情況的處理方式為:
1、上班時打卡,下班時不打卡的,按照早退處理;
2、上班時不打卡,下班時打卡的,按照遲到處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曠工處理。
五、經多次打卡考勤機不予確認者,須在本班次內及時通知人力部重新錄入指紋,由此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本人應在班次內向人力部辦理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不主動向辦公室打招呼重新錄入指紋或辦理核銷登記手續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六、員工因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人力部根據本人的請假條辦理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事先未向人力部遞交請假條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七、員工因下列情況之一,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員工本人于當天或次日持部門負責人簽批的《因工缺勤記錄核銷登記表》向人力部辦理核銷登記。未及時辦理核銷登記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1、因公出差的;
2、需連續在外工作,不能到單位打卡的;
3、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開會、辦事的;
4、上班后外出辦事、下班時不能按時返回的。
各部門負責人有上述情況者,由分管領導簽批《核銷登記表》,并由本人負責向人力部辦理核銷登記。
各部門負責人或員工在形成上述事實之前,應分別征得公司分管領導或部門領導同意,事后一概不認。
八、員工個人考勤記錄由人力部負責定期公布,干部職工有異議的,可以到人力部查詢。
九、本制度與《分公司員工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結果運用于員工當月績效,并作為員工工作評價、人員進退的重要依據,具體考核如下:
(1)每遲到、早退一次,扣除本人當月績效工資的20 元
一月內累計遲到、早退4次以上的,按分公司待崗管理辦法實行待崗;
(2)曠工期間扣發工資。每曠工半天,扣除本人當月績效工資的100元;當月連續曠工2 天及以上,累計曠工4 天,扣除本人全月績效工資;曠工期間,同時按其日均工資標準扣除其基本工資;
(3)員工無正當理由曠工,連續曠工時間超過三天(含三天),或者一個月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五天(含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十天的(含十天),屬于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企業有權解除勞動合同。采取惡意停工1 天及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惡意停工3 天及以上的,解除勞動關系,并承擔由此給企業造成的損失。
十、為了維護分公司的整體形象,嚴肅工作紀律,員工要樹立大局意識,自覺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現有損于團隊的言論和行為。員工出現無理取鬧,與考勤管理人員爭執的,或各級管理人員營私舞弊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分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十一、分公司外包人員考勤登記,參照本制度執行。
十二、本制度于20xx年3月1日起執行。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范文 篇11
一、目的 :
為了加強就餐管理,保證就餐秩序,營造一個溫馨、衛生、整潔的就餐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成都卡美多鞋業有限公司所有部門。
三、責任人:
現場干部、企管部。
四、就餐規定
1、定時定點就餐
1.1 就餐時間如下,夏季與冬季的就餐時間切換以辦公室通知為準。
夏季 早飯7:00-7:40午飯11:50-12:20晚飯17:20-17:50
1..2 就餐的員工必須按規定時間就餐,非就餐時間不得進入餐廳,更不得提前就餐。
1.3因會議或其他事情影響正常開餐時間的辦公室要提前通知食堂,做好提前或推遲開餐時
間(超過公司上班員工總數的50%方可提前或推遲開餐時間,其他情況一律按照正常時間開餐),如果公司放假(休班)要提前通知食堂,做好其他各項準備。
1.4公司指定就餐地點為食堂,不允許將飯菜帶出食堂。
2、 排隊就餐制
2.1、所有員工須按照先后順序排隊打飯,不得插隊。否則,后勤人員有權拒絕盛飯,通知企管部進行處理。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范文 篇12
1、辦公樓安全管理工作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大樓內各部門負責本部門辦公場所和管轄區域的安全。
2、各部門要根據要求設定責任人,部門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每個房間都要指定一名負責人負責本室的安全工作。通過明確分工,層層負責,確保安全。
3、各部門領導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識,要提醒工作人員時刻注意安全,做好“四防”(即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工作,防患于未然。
4、各種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禁止將自行車、摩托車推上門前臺階,進入樓內。
5、禁止亂倒垃圾、茶葉渣、一次性飯盒,禁止隨地吐痰、丟棄臟物果皮等,禁止在大廳、樓道內、樓梯上堆放物品。
6、不準在樓內焚燒雜物,嚴禁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帶入樓內。
7、嚴禁亂拉電源;下班時各部門最后離開的人員要關閉電源、空調以及電腦設備,關鎖好門窗,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不準長明燈、長流水。
8、不準私拉電線,嚴禁隨意開啟電源表箱,使用大功率電器需經批準,私自使用,從嚴處罰。嚴禁擅自動用消防器材。
9、不準在大樓墻壁上亂貼亂畫、亂釘亂掛,禁止踐踏花草,損壞樹木。
10、嚴格遵守工作制度,不準遲到早退,禁止上班串崗、高聲喧嘩、談天說笑、打牌下棋。
11、上班要衣著整齊,禁止赤膊、著短褲、穿拖鞋進入樓內。
12、加強大樓治安管理,下班期間工作人員進入樓內要嚴格登記,非大樓內工作人員嚴禁進入。
13、各部門在上班時間也要提高警惕,防止外來人員入室行盜,臨時離開辦公室及重要場所時要注意關門。
14、檔案資料室及庫房等地嚴禁吸煙;在走廊抽煙要隨手熄滅煙頭,不得將煙蒂隨手扔進垃圾簍、垃圾桶。任何人不得在大樓內使用明火和電爐。
15、有現金往來的部門,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要將現金及時存入銀行,不得將大宗現金存放在辦公樓內過夜。
16、節假日除門衛、加班人員外,其他人員不隨意到辦公樓,任何人員不得在大樓內會友、娛樂。
17、本規定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
教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范文 篇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作業安全管理,實現作業受控,減少或避免事故的發生,依據煉油與化工分公司《作業許可管理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大慶石化公司所屬各單位及其承包商。
第三條 本規定規范了公司以及為公司服務的承包商在生產或施工作業區域內的工作程序(規程)未涵蓋的非常規作業(指臨時性的、缺乏程序規定的作業活動),也包括有專門程序規定的高風險作業(如受限空間、挖掘、高處作業、吊裝、管線/設備打開、臨時用電、動火等)。
第二章 職責
第四條 質量安全環保處組織制定、管理和維護本規定。
第五條 各相關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本規定的執行并提供培訓、監督與考核。
第三章 管理要求 第六條 作業許可范圍
(一)在所轄區域內或已交付的在建裝置區域內,進行下列工作均應實行作業許可管理(作業許可管理流程見附錄A),辦理“作業許可證”(見附錄B):
1. 非計劃性維修工作(未列入日常維護計劃或無規程指導的維修工作);
2. 承包商作業;
3. 偏離安全標準、規則、程序要求的工作;
4. 交叉作業;
5. 在承包商區域進行的工作;
6. 缺乏安全程序的工作;
7. 對不能確定是否需要辦理許可證的其他工作。
(二)以下作業執行專有作業許可證:
1、電氣作業執行《大慶石化公司電氣第一種工作票》、《大慶石化公司電氣第二種工作票》;
2、檢維修作業執行大慶石化公司《檢維修風險控制及開工任務通知單》;
3、沒有屬地管理單位,由項目建設部門單獨管理的工程建設項目開工前執行《開工前條件確認單》。
(三)如果工作中包含下列作業,還應按專項作業管理規定要求同時辦理專項作業許可證:
1. 進入受限空間;
2. 挖掘作業;
3. 高處作業;
4. 吊裝作業;
5. 管線/設備打開;
6. 臨時用電;
7. 動火作業;
8. 放射性作業;
9. 其他有明確要求的作業。
第七條 各單位應按照本規定的要求,結合作業活動特點、風險性質,確定需要實行作業許可管理的范圍、作業類型,確保對所有高風險的、非常規的作業實行作業許可管理。
第八條 作業前準備
(一)布置任務。屬地單位應與作業單位到作業現場,就工藝、設備、環境、工作任務及內容進行充分溝通與交流。
(二)風險評估。風險評估是作業許可審批的基本條件,風險評估由作業批準人負責組織雙方相關人員進行,風險評估結果應向作業人員、監護人員等進行充分溝通;安全專業人員負責監督和指導。風險評估的內容應包括工作步驟、存在的風險及危害程度、相應的控制措施等。各單位可結合實際選擇適宜的方法進行風險評估。 (三)對于一份作業許可證涵蓋的多種類型作業,可統籌考慮作業類型、作業內容、交叉作業界面、工作時間等各方面因素,統一完成風險評估。
(四)作業單位應根據風險評估的結果提出針對性的控制措施,必要時應編制安全工作方案,將風險控制到可接受范圍內。
第九條 作業許可證申請
(一)作業前申請人應提出申請,填寫作業許可證并準備好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
1. 作業許可證;
2. 作業內容說明;
3. 相關附圖,如作業環境示意圖、工藝流程示意圖、平面布置示意圖等;
4. 風險評估結果;
5. 安全措施或安全工作方案。
(二)作業申請人應是實施作業單位負責人,如項目經理、現場作業負責人或區域負責人。作業申請人負責填寫作業許可證并向批準人提出申請。
(三)作業申請人應實地參與作業許可證所涵蓋的工作,實地考察作業環境、參與作業風險評估、制定風險削減措施。不同的作業單位應分別辦理作業許可。
第十條 安全措施
(一)屬地單位和作業單位應嚴格落實風險削減措施。需要系統隔離時,應進行系統隔離、吹掃、置換,交叉作業時需考慮區域隔離。
(二)許可證審批前,凡是可能存在缺氧、富氧、有毒有害氣體、易燃易爆氣體、粉塵的作業環境,應進行氣體、粉塵濃度檢測,確認檢測結果是否合格,制定相應安全措施。同時在作業許可證中注明工作期間檢測的時間和頻次。工作中包含的動火、受限空間等專項作業的氣體檢測執行相關專項管理規定。
(三)許可證得到批準后,在作業實施過程中,屬地單位和作業單位應按照風險評估的要求落實安全措施,如按照檢測要求進行氣體、粉塵濃度檢測,填寫檢測記錄,注明檢測的時間和檢測結果。“氣體、粉塵濃度檢測表”見附錄C。 (四)凡是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業場所的作業,作業單位均應按照相應要求配備個人防護裝備,并監督相關人員佩戴齊全,執行個人防護裝備管理的要求。
第十一條 書面審查
在收到申請人的作業許可申請后,批準人應組織申請人及相關人員(含相關方人員)集中對許可證中的安全措施、工作方法進行書面審查。審查內容包括:
(一)確認作業的詳細內容。
(二)確認所有的相關支持文件,包括風險評估、安全工作方案、作業區域相關示意圖、作業人員資質證書等。
(三)確認對作業所涉及的其他相關專項作業規定的遵循情況,如動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等。
(四)確認作業前、作業過程中、作業后應采取的所有安全措施,包括應急措施。
(五)分析、評估周圍環境或相鄰工作區域間的相互影響,并確認安全措施。
(六)確認許可證期限及延期次數。
(七)其他。
第十二條 現場核查
書面審查通過后,所有參加書面審查的人員均應到許可證上所涉及的工作區域實地檢查,確認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確認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與作業有關的設備、工具、材料等。
(二)現場作業人員資質及能力情況。
(三)系統隔離、置換、吹掃、檢測情況。
(四)個人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況。
(五)安全消防設施的配備,應急措施的落實情況。
(六)作業人員的培訓情況。
(七)與相關單位(包括相關方)的溝通情況。
(八)安全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其他安全措施落實情況。
(九)確認安全設施的完好性。
第十三條 許可證審批
(一)根據作業初始風險的大小,由有權提供、調配、協調風險控制資源的直線管理人員或其授權人審批作業許可證。批準人通常應是企業主管領導、車間主要負責人或其授權人。
(二)書面審核和現場核查通過之后,批準人或其授權人、申請方和受影響的相關各方均應在作業許可證上簽字。
(三)許可證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個班次。如果在書面審查和現場核查過程中,經確認需要更多的時間進行作業,應根據作業性質、作業風險、作業時間,經相關各方協商一致確定作業許可證有效期限和延期次數。
(四)如書面審查或現場核查未通過,對查出的問題應記錄在案,申請人應重新提交一份帶有對該問題解決方案的作業許可申請。
(五)作業人員、監護人員等現場關鍵人員變更時,應經過申請人和批準人的審批。
第十四條 許可證取消
(一)當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屬地單位和作業單位都有責任立即終止作業,取消(相關)作業許可證,并告知批準人許可證被取消的原因,若要繼續作業應重新辦理許可證。
1. 作業環境和條件發生變化;
2. 作業內容發生改變;
3. 實際作業與作業計劃的要求發生重大偏離;
4. 發現有可能發生立即危及生命的違章行為;
5. 現場作業人員發現重大安全隱患;
6. 事故狀態下。
(二)當正在進行的工作出現緊急情況或已發出緊急撤離信號時,所有的許可證立即失效。重新作業,應重新辦理作業許可證。
(三)風險評估和安全措施只適用于特定區域的系統、設備和一段指定的時間段,如果工作時間超出許可證有效時限或工作地點改變,風險評估失去其效力,應停止作業,重新辦理作業許可證。
(四)許可證一旦被取消即作廢,如再開始工作,需要重新申請作業許可證。取消作業應由提出人和批準人在許可證第一聯和第三聯上簽字。
第十五條 許可證延期和關閉
(一)如果在許可證有效期內沒有完成工作,申請人可申請延期。申請人、批準人及相關方應重新核查工作區域,確認所有安全措施仍然有效,作業條件未發生變化。若有新的安全要求(如夜間工作的照明)也應在申請上注明。在新的安全要求都落實以后,申請人和批準人方可在作業許可證上簽字延期。許可證未經批準人和申請人簽字,不得延期。
(二)在規定的延期次數內沒有完成作業,需重新申請辦理作業許可證。
(三)作業項目完成后應確認其涵蓋的相關專項作業許可證均已關閉,方可關閉作業許可證。
(四)作業完成后,申請人與批準人在現場驗收合格,雙方簽字后方可關閉作業許可證。
第十六條 許可證分發
(一)作業許可證一式三聯,許可證應統一編號。
1. 第一聯:懸掛在作業現場;
2. 第二聯:張貼在控制室或公開處的作業公示板以示溝通,讓現場所有有關人員了解現場正在進行的作業位置和內容;
3. 第三聯:保留在批準人處。
如涉及相關方,需將第一聯復印交相關方,以示溝通。
(二)當作業許可證分發后,不得再作任何修改。工作完成后,許可證第三聯由申請人、批準方簽字關閉后交批準方存檔。許可證存檔并保存一年(包括已取消、作廢的許可證)。
(三)在工作實施期間,申請方應時刻持有有效的作業許可證的第一聯,并將作業許可證第一聯、附帶的其它專項作業許可證第一聯和安全工作方案放置于工作現場的醒目處。 (四)當同一工作有多個施工單位參與時,每個施工單位都應有一份作業許可證(或復印件)。當工作需要中斷(正常工作期間在現場的休息除外)時,許可證第一聯應交回批準方保留。
(五)其他專項作業許可證的分發與延期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監督
項目主管部門、安全監管部門及屬地單位,在作業期間應到現場進行監督檢查,對出現違反相關要求時,有權停止作業,直到整改符合規定要求為止,并保留相關記錄。
第四章 審核、偏離、培訓和溝通
第十八條 各單位應將本規定納入體系審核,必要時可組織專項審核;發生偏離應報質量安全環保處批準,每一次授權偏離的時間不能超過一年;各單位應組織培訓,相關員工都應接受培訓;本規定在公司內部及相關方之間進行溝通。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規定由質量安全環保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