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實驗室管理規定(精選5篇)
學校實驗室管理規定 篇1
1、小學科學實驗室是小學科學教學必備的教學場所,應有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管理。
2、按實驗教學要求配備足量的實驗教學儀器和專用教師,確保演示實驗、分組實驗等各類實驗和課外科技活動順利開展,為學校教教學改革提供有力的保證。
3、每學期開學后兩周內,根據教學和任課教師的教學計劃編排個年級的實驗教學計劃,同時編制需儀器設備計劃,報學校審批。
4、實驗室應建立《教學儀器總賬》、《教學儀器記賬》和《低值易耗品明細賬》。做到“記賬即使、流程規范、準確無誤”,要求賬目清楚,帳物相符。
5、按儀器、藥品的性質做到不同學科的儀器、儀器與藥品分室存放,同學科儀器分類存放。儀器設備入櫥存放,做到分類正確、科學有序、排列整齊、定櫥定位。櫥有編號,櫥窗設卡,(櫥窗卡),物卡一直,帳卡相符。儀器設備應常處于可使用狀態。
6、儀器設備的保管要做到防塵、防潮、防霉、防腐蝕、防變形、防碎裂、防火等。化學藥品應放入專柜。
7、儀器設備借用、使用、維修。損壞報損以及危險品領用必須按有關制度執行,即使規范記錄。凡損壞而又不能維修或失去維修價值的儀器設備,應按規定手續進行報廢處理,并保存原始憑證,在有關賬冊上注銷。
8、加強實驗室檔案資料的管理工作。實驗室檔案分為實驗室技術資料。實驗室管理資料和實驗教學資料。平時注意積累各類資料,學期結束進行歸類整理。逐步創造條件實行計算機管理。
9、實驗室要注重營造科學、文明、美化的環境和良好的實驗氛圍。做好防火。防盜和安全用電工作。定期檢查消防。給排水設備和電氣線路,確保人、財、物的安全。
學校實驗室管理規定 篇2
1.實驗室是進行實驗教學和學生實驗操作的場所,必須保持安靜、整潔。進入實驗室后應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大聲喧嘩及自行擺弄儀器裝置。
2.學生在實驗課前,應認真預習實驗內容,上課時認真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要求、步驟及注意事項。
3.實驗前應對實驗所需的儀器、藥品、器材進行認真清點,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教師。各組儀器未經教師許可,不得隨意移動。公用儀器,用后立即放回原處。
4.實驗時,必須持嚴謹的科學態度,在教師的指導下規范操作,細心觀察實驗現象,如實做好實驗記錄,積極思考,認真分析實驗結果,按要求寫好實驗報告。
5.嚴格遵循實驗安全操作規程,愛護儀器設備,愛惜藥品和實驗材料。學生在實驗中出現意外事故或損壞儀器應及時向教師報告。凡因不按操作規程進行實驗而造成儀器損壞和藥品浪費,均應照價賠償。
6.增強環保意識,廢液、廢紙、火柴梗及玻璃片等雜物不得倒入水槽中或隨地亂拋,應分別倒入指定的廢液缸或垃圾箱中,保持實驗場所的清潔衛生。
7、實驗完畢,應整理儀器裝置,清洗器皿,搞好衛生,關閉電源、水源,玻璃器皿清洗后放回原位。填寫好《學生分組實驗記錄》,并經教師檢查無誤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學校實驗室管理規定 篇3
一、實驗室是教師及學生完成教學任務的重要場所,所有教師及學生應自覺維護和遵守實驗室規則。
二、任課教師和實驗員要密切配合實驗室管理人員開展工作。
三、實驗室內所有儀器、設備、實驗用品,未經負責實驗的教師同意,一律不得隨意挪動,儀器、設備外借必須經總務處同意。
四、學生在進行實驗前應按照“實驗指導”教材充分預習和準備,實驗結束后,應按照實驗室教師的要求,規整各類實驗器物和用品。
五、實驗室內所有儀器、設備、實驗用品,不能隨意損壞或丟失,應加以愛護,以保證下次實驗的延續進行,如有損壞,丟失應酌情按價賠償。
六、實驗室是課堂教學場所,不得喧嘩、互相干擾和影響,保證實驗過程的順利進行。
七、實驗室應保證整潔、衛生,每次實驗結束后,應有值日學生負責清理和打掃。
八、實驗室應嚴格遵守安全、管理規則,實驗結束后要及時關閉水、電、門窗,并做好實驗記錄。
學校實驗室管理規定 篇4
1.目的
為了營造一個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實驗室環境,達到“科學、規范、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訂本實驗室管理規定。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進入實驗室內所有人員。
3.實驗室管理人員職責
實驗室隸屬于質技部,主要負責公司新產品研發實驗、調試、驗證和測試、批量性抽檢項目驗證、樣機件測試等工作。
3.1實驗室負責人
3.1.1負責實驗室日常管理,組織安排測試任務順利進行;
3.1.2負責訪客接待、外聯活動安排;
3.1.3儀器設備、試劑、耗材的申請;
3.1.4負責組織實施實驗室的改造,儀器設備安裝、調試、保養維修和報廢申請;
3.1.5負責管理實驗室業務流程,指導分析人員及時、準確的完成各項分析工作;
3.1.6負責實驗室質量控制,維護實驗室質量體系,審核、監控測試數據和結果;
3.1.7指導和撰寫實驗和測試報告,實驗室文檔管理;
3.1.8負責實驗測試方法的開發與改進;
3.1.9負責實驗室工作人員的制度、業務培訓和學術交流;
3.1.10負責實驗室安全檢查與突發事件處理;
3.1.11負責監督檢查實驗室日常衛生,有權安排本實驗室所有相關人員嚴格執行實 驗室日常衛生制度。
3.2儀器設備管理員
3.2.1負責儀器設備的驗收和臺帳建檔工作;
3.2.2負責儀器設備的使用、維護、期間核查和周期檢定;
3.2.3負責儀器設備在檢定周期內使用和檢驗標識的管理;
3.2.4負責辦理儀器設備的送修和返回;
3.2.5負責外出作業時所需儀器設備的調試與準備;
3.2.6負責對儀器設備供應商進行評價。
4.實驗室管理辦法
4.1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規章制度。
4.2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應服從實驗室管理人員安排,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保證人 身及儀器設備的安全。
4.3實驗室的儀器設備,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關、使用和移動實驗 室中的任何設備。實驗室設備租借按程序向實驗室管理人員申請。
4.4對于有規定的預熱時間的儀器設備,使用設備的人員必須提前24小時以上預約登記。
4.5不得將與實驗無關人員帶入實驗室。
4.6由于責任事故造成儀器設備的損壞,要追究使用人的責任。
5.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5.1實驗室應制定相應實驗室規則及實驗室安全制度。根據本實驗室情況制定嚴格的 操作規程及防火、防盜管理制度,實驗室內部人員要嚴格執行。進入實驗室的外 來人員都必須遵守實驗室有關的規章制度。
5.2實驗室應指定專人負責實驗室設備及人身的安全。負責本室的安全技術監督、檢 查工作;對于貴重精密儀器設備、危險物品,應由具有業務能力的專人負責操作。
5.3來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有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場或經過上機操作培訓與考核。 與實驗室工作無關的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實驗室,外單位來訪人員如需進入實驗 室,必須經實驗室負責人批準同意后,才能進入實驗室。
5.4不得在實驗室飲食、娛樂,使用化妝品,實驗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不能用 來盛載食物和飲料,實驗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食物。
5.5實驗室及走廊禁止吸煙,特別是在有易燃、易爆的試劑氣體場所或做有關實驗時, 嚴禁煙火。
5.6實驗工作結束后,必須關好電源、儀器開關。下班前,實驗室負責人必須檢查操 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路,并確保關好。清掃易燃 的紙屑等雜物,消滅隱患。
5.7若儀器設備在運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5.8實驗室根據實際情況,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擺放在明顯、易于 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檢查,確保有效,嚴禁將消防器材移作別用。實驗室人員必 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應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 應馬上報警,并及時向上級報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護現場。
5.9嚴格實驗室鑰匙的管理,鑰匙的配發應由有關負責人統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給 他人使用或擅自配置鑰匙。
5.10如有盜竊和事故發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時處理,必須按規定上報,不準隱瞞 不報或拖延上報,重大事故要立即搶救,保護事故現場。
5.11因人為原因造成實驗室事故的,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進行紀律處分,并根據情 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6.儀器安全管理制度
6.1儀器設備的管理
6.1.1儀器設備購入、驗收合格后,由管理員辦理入庫、出庫手續,并建立《測量設備臺賬》,質技部建立儀器、設備技術檔案,并填入《測量設備臺賬》。
6.1.2 儀器設備列入《檢測設備周期檢定計劃》。有檢定規程,有授權檢定機構的儀器設備,應送授權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或校準;沒有檢定規程的儀器設備,由 實驗室按自校或互校方法進行自校或互校。
6.1.3經驗收合格,并具有計量器具許可證(帶CMC標志)、樣機試驗報告、出廠合格證或檢測報告(鑒定證書)的測量儀器,應在儀器上加貼合格或準用標志,方 可批準啟用。
6.1.4 實驗室管理員對儀器設備及監測/檢測有重要意義的標準物質建立技術檔案。
6.1.5實驗室管理員至少每年2次對測量設備進行核查,按《檢測設備周期檢定計劃》對即將到期的儀器設備申請安排送檢。
6.1.6復檢(校)后的檢定(校準、檢測)證書或報告原件存入儀器設備檔案,向使用者提供復印件。
6.2儀器設備的使用與操作
6.2.1儀器設備由專人負責人保管。
6.2.2操作者必須掌握所用儀器設備工作原理、技術性能、操作規程、維護保養等技能。
6.2.3每臺儀器都設備必須按照校準規范,監測/檢測規范、使用說明書等制定作業指導書。
6.2.4貴重儀器設備的使用者應填寫儀器設備使用記錄表,其內容應包括:使用時間、開機目的、使用前后及使用過程狀況、使用人。
6.2.5凡經過載或錯誤、或顯示的結果有疑問、或通過檢定等方法證明儀器設備有缺陷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對其加以明確停用標識,如可能將其貯存在規定的地方 直至修復;修復的儀器設備必須經校準、檢定(驗證)或檢定證明其功能指標已 恢復。
6.3儀器設備周轉
6.3.1測量設備借出或移出實驗室使用,必須按《測量設備借用登記表》辦理一切手續,而儀器設備返回實驗室時,應確認恢復到準用水平,方可使用。
6.3.2實驗室負責人負責全測量設備調配,按調配單辦理交接手續。
6.3.3其他公司借用本公司儀器設備,須經使用實驗室負責人同意,報公司上級主管批準后方可借出。
6.3.4因工作需要借用外公司測量設備,應由公司上級主管與借出單位協商同意后,經公司上級主管批準,由擬使用者辦理借入交接手續。
6.4儀器設備的維護與維修
6.4.1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應得到正常維護,儀器設備應由專門人員按使用說明書和維護程序的要求給予維護。
6.4.2送檢的監測儀器設備取回驗收后,應給予維護和檢查。
6.4.3儀器設備應建立儀器設備使用維修檔案,記錄設備投入使用以來運行狀況、包括交接、檢定、校準、使用情況、故障、維修等所有信息。
6.4.4儀器、設備需要維修時,由使用人員填寫測量設備維修申請,經實驗室負責人審核,上級主管批準后,及時送生產廠家或具有相應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的單位維修。
6.4.5長期不用的測量設備應每周開機通電半小時,以達到除濕的目的,或以其它方式定期維護保養,使它們一直處于良好狀態。
7.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管理制度
7.1本制度所稱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是指國家標準GB/T12268-90《危險貨物品名表》中所列的各種化學危險性、易燃、易爆和劇毒的氣體、液體、固體。
7.2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應存放在專門庫房中,且由專人管理,與實驗無 關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隨意帶入實驗室。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隨用 隨領,剩余及時退庫。
7.3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存放庫房應當配備防盜、防火、放水設施。閑雜 人員不得進入庫房內,未經管理人員準許,領用人不得進入庫房。
7.4各種盛裝有毒化學物品的容器,一律要有標志明顯的“毒物”字樣,并使標志向外。
7.5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在入庫時,管理人員必須檢查登記,任何領用化 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者,必須持有主管領導簽字的審批單,并辦理登記 領用物品名稱、數量、用途、領用人簽字等手續。劇毒物品領用時需準確登記用量,使用時應妥善保管,嚴格處理廢液,防止中毒事故。劇毒化學藥品庫,應備有專用的稱量工具,該工具不得兼作他用。庫內不得存放其它任何物品。劇毒化學物品必須放于密閉的金屬或玻璃容器內。稱量工作須有人在旁監護,并應在通風櫥中進行。工作
人員應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具。劇毒化學物品領回后,應立即在監護下使用。如未用完,應返回劇毒化學物品庫。
7.6劇毒物品,除按上述規定外,還有下列要求:使用人員應熟知性質并需經過專門業務訓練。應配有消毒設施和急救設施。劇毒物品的使用工具、容器用完后消毒。皮膚有破損的人員,嚴禁操作劇毒物品。劇毒物品的溶糟應有通風裝置,非操作時間應加蓋加鎖。經過劇毒物品溶液處理過的工具,應用清水沖洗,并放在通風的地方。
7.7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自然失效,需要報廢,管理人員必須事先提出請 示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核、查驗、確認可以報廢時,由主管領導簽字,做好帳冊登 記,方可報廢。
7.8對不按規定使用、存放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要視情節給予教育、 處罰、限期整改,由此引發事故的,追究當事人責任。對因工作不慎、管理不當,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員,要追究其責任。
8.衛生工作制度
8.1實驗室工作必須保持嚴肅、嚴密、嚴格、嚴謹;室內保持整潔有序,不準喧嘩、打 鬧、抽煙。
8.2嚴格衛生責任制,實驗室有專人負責衛生管理工作,室內衛生要定期打掃,保持實驗室窗明臺凈、地面無可見污漬、儀器擺放整齊、實驗臺面潔凈。每日實驗結束后清理廢物和水池管道等,下免影響下次正常使用。
8.3實驗中產生的“三廢”按相關規定妥善處理,劇毒廢棄物由實驗室統一處理,不得私自傾倒。
8.4實驗室、門口及走廊不準堆放雜物,要求整潔通暢。保證實驗室無塵、無震動、通風良好。
9.附則
9.1本制度由質技部起草,最終解釋權及修訂權歸質技部所有;
學校實驗室管理規定 篇5
一、學生進入物理實驗室后要按老師指定的座位就坐,要保持安 靜,認真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步驟、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未經教 師允許,不得隨意亂動實驗桌上的儀器、藥品。
二、如需使用電源,務必經過教師檢查線路后才能接通電源,嚴 禁帶電接線或拆線,實驗后要切斷電源。
三、 實驗中要注意安全, 如儀器設備出現異常氣味、 打火、 冒煙、 發熱、響聲、振動等現象,應立即切斷電源,關閉儀器,并向教師報 告。
四、要愛護儀器設備,遇有儀器損壞應立即報告,檢查原因并登 記損壞情況,按規定賠償。
五、實驗記錄要真實、準確、整齊、清楚。實驗完畢應把原始記 錄交給教師審閱,要整理好桌面上的儀器和藥品方可離開實驗室。
六、 實驗完畢, 值日生整理儀器及臺面, 打掃實驗室, 清倒廢物, 檢查電源開關,關好門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