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支部規章制度
一、團支部的機構設置:
團支部的構成:團支部支部書記一名,廣大團員為其支部成員。支部書記由學生擔任,通過選舉或任命的方式產生。團支部書記應明確其職責,帶領本支部成員做好本支部工作并配合團總支做好以下各項工作。
二、團支部的工作職責:
1 .做好團員的發展工作
(1)團員發展工作的方針
團員發展工作的指導方針是:積極地、有計劃地發展團員,向一切先進青年敞開團員發展的大門。團支部的書記應積極了解班級內入團積極分子的情況,向團總支匯報并提出發展計劃,按規定開展團員發展工作。
(2)團員發展工作的條件與要求
1)符合入團的年齡規定:《團章》規定年齡在14周歲到28周歲之間的青年都可以申請加入共青團;
2)承認團的章程;
3)愿意積極參加團支部并在其中積極工作;
4)執行團的決議和按期繳納團費。
(3)團員發展的程序
1)申請:凡符合《團章》要求的青年加入團組織,首先要向所在單位團支部遞交入團申請書。團支部將申請書遞交團總支,經系團總支及院團委審核批準后確定具體發展事宜。
2)考察:團支部在接到入團申請書后,要安排團員做申請人的入團介紹人,并開始對該申請人進行考察。
3)發展:
a、考察期滿,召開支部大會,大會程序如下:
a)支部書記宣布大會開始,全體起立唱《國歌》;
b)支部書記公布與會人員情況(應到團員人數、實到團員人數,是否超過應到人數的2/3);
c)由被發展人宣讀入團志愿書;
d)團員評議;
e)支部表決;
f)支部書記宣讀支部決議;
g)與會領導團總支書記講話
h)全體起立唱《代團歌》,支部書記宣布發展大會結束。
b、將該發展對象基本情況、申請入團材料及支部決議上報系團總支及院團委,經審批同意后,該發展對象正式成為團員,其團齡從支部發展大會之日起計算。
c、將發展對象的所有發展材料及時歸檔,并定期進行整理。
4)其他
為新發展的團員頒發團徽、團員證,并從即日起新團員開始繳納團費。
2. 做好團員的推優工作
(1)團員推薦工作的程序:
1)在開展推薦活動前,團支部要組織團員學習《黨章》中有關黨員要求部分,明確黨員標準。
2)由團支部書記組織召開支部大會,宣布申請入黨團員的名單,然后根據申請入黨團員在支部中的表現進行全面評議考察。
3)團支部書記在支部大會評議考察的基礎上,召開團支委擴大會議(由團支部委員、本班學生黨員、班長組成),匯總評議意見,提出推薦名單,將推薦名單及推薦理由上報團總支。
4)團總支對材料進行整理,聽取意見,經討論同意后,下發《優秀團員入黨推薦表》,由團支部負責填寫。
5)團支部推薦工作完成后,將《優秀團員入黨推薦表》上報上級團組織審核并簽署意見。
6)經上級團組織審核后,將一式兩分的推薦表,一份存入團委推優檔案,一份存入被推薦對象所在的單位黨支部。
7)推優結果僅作為黨組織聽取群眾意見,推薦其參加院系業余黨校學習及全面考察發展對象的依據之一,黨員發展由黨組織按《黨章》規定的原則決定。
3. 團員管理:
(1) 團支部是對團員進行管理的基本單位,主要應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根據《團章》要求,結合不同時期團的任務,對團員提出嚴格的要求和分配一定的工作,并經常進行檢查督促。
2)及時接轉團員組織關系,其中包括新生入學、畢業生離校、轉學、休學、退學等時期的接轉團員組織關系工作。
3)嚴肅慎重的做好團員離團、脫團、退團工作。
4)嚴肅執行團員的獎勵和處分制度,包括評選年度優秀團員,優秀團干部,優秀團支部等。
5)認真做好團員登記統計工作,定期向系團總支反饋團內情況。
6)經常了解外出團員的情況,密切與外出團員的聯系.
7)關心團員的工作、學習和生活。
(2)團支部團員年度團籍注冊工作
1) 以組織生活形式,開展團員教育評議活動。
2) 團支部委員會的全體團員報告一年來的工作,接受團員監督。
3) 團組織為符合注冊條件的團員填寫注冊時間并加蓋注冊專用章。
(3)對團員的處分的幾種形式
團內處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撤銷團內職務,留團察看,開除團籍。
(4)做好收繳團費工作。
4 .組織生活:
a .內容
1)學習團的基本知識
團的基本知識一般包括:共青團性質、基本任務等,團章對團員的權利義務規定,團員與團組織的關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