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師職稱評定申報材料及整理規范要求
教師職稱評定申報材料及整理規范要求 申報者應根據任職資格評審標準提供真實、有效材料,分類規范整理,每類材料應由“材料標簽”和目錄。各類材料必須提供原件,有學校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不得涂改,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評審資格。
一、政治思想方面
1、單位出具的申報者思想政治表現及職業道德方面的考核報告;
2、破格晉升人員的年度考核材料。
3、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等受綜合表彰的證書或相關材料(需提供原件,并在證書上注明表彰文件編號)。
二、學歷、資歷方面
1、必備證件:①畢業證;②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任職資格批文);③聘任證書;④教師資格證;⑤繼續教育證。
2、其他材料:①校長崗位(提高)培訓證書;②職稱晉升計算機合格證書或免試審批表(文件要求必備者提供);③支教證明(中學高級申報者);④轉崗申報者所在單位說明轉崗原因的證明材料及報告;⑤破格申報的專題報告(縣教育、人事部門出具)。
3、說明:有關證件均需提供原始證件;若畢業證遺失,應提供畢業生登記表或從檔案中復印有效材料,加蓋縣市區教育局檔案管理印章。
三、教育教學類
1、教學設計(教案)。上一學年原始、完整的教學設計,并從中選出2—3課時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學設計,可做出標記或單獨抽出。教學設計要體現新課程改革的理念,有課例分析,有教學反思;必須經學校負責人簽字驗印并證明由本人撰寫的原始教學設計。
2、教育教學經驗材料。申報中學高級教師撰寫教育教學行動研究報告或教育敘事一篇,內容應結合本學科教學改革實踐,貫徹素質教育思想,有一定理論水平和實踐意義,不少于xx字。申報中學一級教師和小學高級教師撰寫教育教學經驗總結一篇,內容應結合本學科教學改革實踐,貫徹素質教育思想,有一定的見解,不少于1500字。以上材料必須經學校驗印證明其真實性。
3、教學工作量及出勤材料。教學工作量飽滿,出勤率正常,教學工作時間滿一個基本任職年限;兼任學校中層以上干部,周課時不少于標準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凡一個基本任期內工作量不滿或有曠課現象或從事教學時間不滿一個基本任期的不予評審。由學校或學校教務部門提供驗印的一個任期內的原始材料:授課表、授課計劃和出勤證明。
4、典型課例教學或新課程研究演講材料。申報xx年1月1日后組織的業務考核方為有效。提供本人撰寫的教學設計或講稿,不少于3人的聽課記錄及綜合評價意見和評價等次,組織單位要證明聽課專家的身份,由聽課專家簽名后密封,組織單位驗印。
5、擔任班主任、年級組長、教研組長、團委書記、大隊輔導員、課外活動小組負責人、學校中層以上領導的工作材料。申報中學高級教師必須是任教以來擔任上述一種職務3年以上,申報中學一級教師和小學高級教師必須是任現職以來擔任上述一種職務1年以上。提供本人的經驗介紹材料(不少于1500字)、學校證明其承擔和勝任該項工作情況和獲得校級以上表彰獎勵的證書原件。
6、校本培訓和校本教研材料。經學校驗證的原始的近三年每學期不少于8次的聽課記錄及校本研究活動記錄。申報中學高級教師還應由學校提供是本學科骨干教師的證明;經學校和組織單位驗印證明的近三年每學期不少于1次的校內公開課和任現職以來不少于2次的校際公開示范課的開課通知、備課筆記、評價意見。
7、教育教學成績材料。中小學高、中級職務應分別具備省教育廳、人事廳教人[]6號文件規定教育教學成績要求的9項之一,并附相應的證書、手續完備的教育主管部門相關證明及其他經學校證實的原始材料。
8、支教材料。支教文件、支教學校的證明課程表、授課計劃和出勤證明等。
四、教科研材料類
中小學高、中級職務應分別具備省教育廳、人事廳[]6號文件規定的教科研方面的相應條件,應提供文件規定的手續完備的有效材料(所有材料須附原件,如證書原件、論文原文、刊物原件、原始會議通知及有關證明材料等)。
五、表格類
1、評審表:高級職務一式三份,中、初級職務一式二份。
2、申報材料審查表一式一份。
六、整理規范要求
1、“評審表”、“檔案袋”統一印制,以保持材料的規范統一。
2、材料分類填寫“材料標簽”及目錄,裝訂整齊美觀;整理裝卷時,可將教案、聽課記錄、評審表另放于后。
3、檔案袋表面填寫規范,保持整潔;袋口及兩側、底部的接縫處適當用透明膠襯托,以防檔案袋破損遺失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