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宿舍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學生管理,同時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宿舍家具設備管理制度
1、學生進住宿舍時,由舍務老師組織各寢室長對家具設備(包括門窗玻璃)進行驗收并登記簽字,并由室長負責管理,若有丟失或損壞應按價賠償。
2、畢業生離校(或調離宿舍)時,需經管理員驗收合格者簽發離宿手續。(包括退休學離校的情況也是依照本規定。)
3、離開房間要關好門窗,插好插銷,玻璃門窗如因管理不善而損壞,一律實行收費安裝。
4、室內照明及其它電器設備按規則配置,不允許亂拉電源私接裝電器設備(如電爐子、電熱器、電褥子、臺燈、電視機等),離開宿舍時應將電燈關閉,電源插座拔掉。(嚴禁使用電吹風、電熨板、電熱棒等違禁電器。)
5、宿舍家具設備,不得隨意改變其位置和使用功能,不得隨意撬壓(包括自備鎖頭、鐐吊),不得私自更換門鎖。
二、安全保衛制度
1、宿舍樓內禁止使用煤油爐、酒精爐、液化氣罐、電熱爐、電飯鍋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燒廢紙、使用明火,一經發現移交保衛處和有關部門處理。)
2、晚上熄燈后嚴禁在寢室點燒蠟燭。
3、凡本院學生進入宿舍時如遇到舍務老師或其他我院的管理人員應當主動出示學生證或其它相關證件,自覺接受檢查。
4、凡從宿舍往外持拿物品者(包括私人物品),需持有導員簽發的有關證明,并寫明主要物品名稱,經舍務老師檢查驗證后,方準帶出宿舍。
5、非公務,男(女)性一般不準進入女(男)生宿舍。
6、一律不準私自留宿。
7、如無特殊情況,晚間寢室規定的查寢時間學生必須在寢室,超過查寢時間回寢的必須和導員取得聯系并到舍務老師處報到。
8、除特殊規定外,學生必須在晚十點以前返回宿舍。
三、宿舍紀律及衛生管理制度
1、住宿學生應按時休息,按時起床,按時就寢。
2、宿舍樓內不準吵鬧、打斗、喧嘩,不準做影響他人休息的事情。
3、嚴禁攜帶有毒有害物品、反動、淫穢書刊、音像制品進入宿舍。嚴禁在寢室內飼養小動物。
4、嚴禁在宿舍樓內吸煙、酗酒、猜拳、賭博、打麻將以及在自習時間打撲克、下象棋等。
5、不準隨地吐痰、便溺、亂倒垃圾,不準向窗外、走廊潑水、亂扔果皮等雜物,不準往水池或便池倒剩飯、剩菜。
6、不準在宿舍內玩球,不準往墻上或家具上亂貼、亂刻、亂寫、亂畫。
7、不準在宿舍樓內存放自行車以及堆放雜物或燃燒廢紙。
8、不準在宿舍樓內經商做買賣以及貼、發、傳廣告。
9、嚴禁曠寢,第一次曠寢,給予批評教育并通知家長;第二次曠寢給予警告處分,屢次曠寢,教育后不改正者,予以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10、宿舍室內衛生六做到:
①床上臥具放整潔,床下物品擺放整齊。
②門窗玻璃潔凈、暖氣片無灰塵。
③地面干凈見本色、無臟物、臟水。
④四壁、天棚無灰塵和網吊。
⑤室內設備、物品擺放整潔統一。
⑥不亂貼畫、亂掛簾。
四、學團辦公室將定期對學生寢室進行聯合檢查。要日查月比,督促學生開展“比學趕幫”活動。每學年表彰一批“紅旗寢室”、“文明寢室”和優秀舍長及先進個人。
五、節電節水制度
1、宿舍內統一控電,按時關閉電燈,各寢室內須做到人走燈滅。
2、注意節約用水,發現故障及時報修,杜絕常流水現象。
本規定于XX年10月1日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