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務收費管理制度
一、收費標準
(一) 解答法律咨詢、
1、不涉及財產關系 30元-50元;
2、涉及財產關系 50元-200元 。
(二)代寫法律事務文書 100元-300元。
(三)代理民事(經濟)訴訟
1、 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 800元-3000元/件;
2、 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按照訴訟標的比例計算;
(1)、100,000元以下收費比例不高于2%,收費不足800元的,按800元/件收取;
(2)、100,001-500,000元收費比例為1.2%;
(3)、5,00001-1,000,000元收費比例為1%;
(4)、1,000,001-5,000,000元收費比例為0.75%;
(5)、 5,000,001-10,000,000元收費比例為0.5%;
(6)、10,000,001-50,000,000元收費比例為0.2%;
(7)、50,000,001以上收費比例為0.1%。
3、 案件同時涉及財產和非財產關系的,按照較高者計算。
4、 反訴案件按本訴和反訴訴訟標的較高者計算。
(四)代理行政訴訟或勞動仲裁訴訟案件
1、 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800-3000元/件;
2、 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參照代理民事訴訟案件涉及財產標的收取;
3、 案件同時涉及財產和非財產關系的,按照較高者計算;
4、 代理行政復議案件,按行政訴訟收費標準減半收取。
(五) 其他法律服務收費,協議收費。
(六)符合法律援助條件者,經區法律援助中心批準,免收代理費;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但生活困難者,可協商降低收費。
二、上述各項收費標準,除另有指明外,指訴訟案件或仲裁案件的收費標準。未辦理一審而辦理二審的按一審標準收取;曾辦理一審又辦理二審的,按一審標準減半收費。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訴訟一、二審階段按仲裁階段收費標準減半收費。執行案件參照二審的收費標準收費。
該標準自 年9月15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