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公司管理制度
退貨處理規定
一、因商品質量問題及其它政策性原因銷售退貨,由公司承擔相應費用,其中因破損退貨不得超過總銷售額的0.2‰,超出部分參照失效商品管理規定。
二、因銷售部門轉銷售、采購錯誤、客戶報錯計劃(無證據證明的)等情況下退貨, 由申請人或責任人承擔相應10元/件的費用并在績效考核中體現。
三、所有銷售退貨,須由退貨人填寫《銷后退回申請表》并按表上程序審批后辦理退貨手續,退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以退貨送到倉庫為起始。若不按手續在規定時間內處理,公司有權收取50元/天的保管費并按50%比例留給倉管員分配。審批程序如下:
銷售退回通知單(開票組必須提取原銷售單據)采購部審核質管部審核運營部審核驗收員對銷售退回品種確認記賬并將實物交與庫管
四、采購退貨由采購部與供應商聯系后開具打印《購進退出通知單》,并提供退貨相關單據給財務,由供應商或儲運員持票據到倉庫辦理退貨,采購部對此全程負責。
五、上述退貨流程單據辦理程序與采購入庫、銷售出庫相同。退貨手續辦理完畢后,所有退貨單據由內勤和倉儲部門按財務要求交予財務會計。
員工獎懲處理規定
錯誤的劃分標準:
一、 違反本職工作范圍內的流程執行或操作程序,或造成損失在200元以下的,視為一級錯誤。
二、 違反本職工作范圍內的流程執行或操作程序本年累計三次以上,或出現錯誤且損失在1000元以下的,視為二級錯誤。
三、 違反本職工作范圍內的流程執行或操作程序本年累計五次以上,或出現錯誤且損失在3000元以下的,視為三級錯誤。
四、 出現錯誤且損失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的,視為重大錯誤。
處理辦法:
一、 一級錯誤未造成經濟損失的,予以批評警告;造成經濟損失的,除彌補全部損失外,另上交5—20元到快樂基金。
二、 二級錯誤未造成經濟損失的,上交20--50元到快樂基金;造成經濟損失的,除彌補全部損失外,另上交50—100元到快樂基金。
三、 三級錯誤未造成經濟損失的,上交50--100元到快樂基金;造成經濟損失的,除彌補全部損失外,另上交100—200元到快樂基金。
四、 重大錯誤除彌補全部損失外,必要時公司追究法律責任。
獎勵:見員工手冊。
關于發展基金的規定
發展基金標準:
一、銷售部門經理:5萬元,銷售部門主管:2.5萬,銷售部門銷售員:1.5萬;
二、行政部門經理:5000元,后勤主管及員工:XX元;
三、副總:1萬元;
四、藥超:店長1萬元,副店長5000元,營業員、收銀員XX元。
以所享受的崗位獎金計提,發放獎金時扣除,每次扣除實發獎金的20%,扣滿時公司給員工收據,可以自愿提前交納,滿額后開始計算10%的年利息,離職時本息一并計算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