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林學院獸藥協會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此處的營利性活動是指由社團組織的在學校和社會上的物品的買賣、外出進行商業性的教學、表演等。
第二條:舉辦盈利性活動前,除了要向學社聯交一些常規文件之外, 還須交一份盈利性活動申請書,申請書中要寫明本次營利性活動的性質、方式、合作單位和預計盈利額等。
第三條:營利性活動必須符合國家法律、社會道德及學校的有關規定等。
第四條:一切盈利性活動,協會均不下撥活動經費。
第五條:社團可根據根據舉辦盈利性活動中的實際情況,為活動的舉辦做出貢獻的人發放一定的獎金。
第六條:盈利性活動所得的利潤發放獎金后的剩余資金及物品等歸社團所有,任何單位、個人都不得侵占。
第七章:其它資金管理細則
第一條:社團不能亂收費,所收的每一筆費用都要到財務部進行備案(包括會費、協會成員聚餐、游玩、統一服裝等),經財務部登記和同意后才可收費。
第二條:收費未上報財務部或未經財務部同意就收費以及上報的收費情況與實際收費情況不符的,一旦查出將將根據實際情況取消其評優資格或撤職處理,情況嚴重的將上報學校,給予社團相關負責人紀律處分。
第三條:其它收費(協會成員聚餐、游玩、統一服裝等)的開支要求和會費一樣,要向本社團會員公布,但不必和會費一樣處處都要發票做憑證,但必須要做到讓本社團會員對開支無異議。
第八章: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湖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財務部所有。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在學社聯注冊登記的社團、二級學院及學社聯的各個部門。
第三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信陽農林學院
動物科學系
獸藥協會
財務部
XX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