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德育工作規程
第十八條 德育檢查。實施過程中要采取聽匯報,實地觀察、訪問、座談調查、分析資料等檢查方式,及時檢查執行計劃、遵守制度和教育效果的情況,及時獲取和處理各種反饋信息,協調解決出現的諸多問題與矛盾,確保實施計劃的質量。
第十九條 德育總結。德育活動結束時,要對照德育計劃進行階段性或全面性總結,階段總結以典型經驗、專題總結為主。要采取鞏固提高措施,處理遺留問題,做好善后工作,為新的周期確定新的起點。
第二十條 德育研究。針對活動過程中出現的主要問題進行專題研究,總結成功經驗,分析失敗原因,尋求解決問題的對策,探索德育規律,提高德育科學化水平。
第四章 德育課程實施
第二十一條 課堂教學是中小學德育的主渠道。要把德育內容與學科教學內容有機融合,充分開發各門課程蘊涵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資源,充分發揮各門課程已有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育人功能。
各學科教師是課堂教學滲透、融入德育的責任主體,應依據課程標準、教學內容和學生的實際情況,充分考慮育人要求,設計相應的教學活動;要不斷拓展具有學科特色的育人內容,使學生在課堂學習的過程中受到教育。
第二十二條 德育課是系統地對學生進行心理、品德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必修課程。必須按照國家制定的課程計劃,開齊開足德育課程,不得減少課時或挪作它用。
要根據學生的年齡特點和思想實際循序漸進地進行日常行為規范、法制、國情、生命、心理健康、馬克思主義基本觀點、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等基本內容的教育。引導學生學習正確處理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人與自我的關系,幫助學生解決成長中遇到的困惑和問題,用道德、真理的力量和魅力啟迪、感染學生,增強學生對中國共產黨的熱愛和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認同,逐步樹立為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做貢獻的志向。
第二十三條 學科課程蘊涵著豐富的德育資源。要認真落實《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融入中小學教育指導綱要》的要求,深入挖掘各門學科課程中的德育因素,結合學科特點和內容,充分利用當地教育資源,在教學過程中有機滲透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培養學生增強愛國主義情感,樹立唯物史觀,弘揚科學精神和人文精神,增強社會責任感,培養積極人生態度、崇高思想境界和高尚道德情操。。
第二十四條 校本課程是實施德育的有效載體。要圍繞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通過調查了解學科課程、校內外環境和教師、學生、家長中蘊涵的德育資源,采取文獻分析、實地考察、人物專訪等方法,全面搜集德育資源。運用分析、比較的方式,認真選擇、有效整合,開發和利用具有學校特色的校本德育課程。
第五章 德育常規教育
第二十五條 升掛國旗儀式教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學校除假期外必須建立升降國旗和每周舉行一次升掛國旗儀式制度,進行國旗下教育講話,對學生進行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熱愛中國共產黨的教育。升掛國旗儀式教育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升國旗儀式的準備。
1、擬定學期升國旗儀式計劃及安排。
2、精心設計列隊、靜立、手勢、呼號、行進路線、帶回路線等細節。
3、提前確定每次國旗下教育講話的人選,做好宣講準備。
4、認真審查講稿,確保講稿質量。
5、根據教育主題內容,推選學生代表或其他人士擔任升旗手。
6、訓練國旗班、司儀、升(護)旗手。
7、檢查國旗班、升(護)旗手著裝、佩戴等。
8、檢查國旗、旗桿、滑輪、繩索、電源、擴音等設備設施。
9、提出師生服裝、佩戴、禮儀等相關要求。
10、準備表獎、宣告事項等其他附加內容。
11、遇有惡劣天氣及特殊情況,可變通組織升旗活動。
12、制定突發事件預案。
(二)升國旗儀式的實施。
13、檢查司儀、發言人、國旗班、升(護)旗手等相關人員到位。
14、組織列隊等。
15、按照升國旗儀式程序進行各項日程。
16、國旗與其他旗幟同時升掛時,應將國旗置于中心、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
17、國旗應與國歌同步徐徐升起,及至桿頂。
18、在奏唱國歌時,要面向國旗立正、肅立、行注目禮,少先隊員行隊禮。
19、進行中遇有突發事件,啟動預案。
(三)升掛國旗的總結。
20、調查了解儀式教育后的反映和教育效果。
21、做好小結,填寫升旗活動記錄簿。
第二十六條 德育主題(專題)活動教育。德育主題(專題)活動是對學生進行心理素養、道德素養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載體,包含常規性、專題性、重要節日、紀念日及民族傳統節日、即時性活動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