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外村“三資”臺賬登記制度
順外村“三資”臺賬登記制度
一、成立順外村“三資”清查登記工作組,負責對本村現有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清查登記。如實填報“三資”登記表。
二、“三資”登記結束后,要進行三榜公示。第一榜公示是在初步模底登記結束后,向全體村民進行公示;第二榜是在正式清查登記結束后,張榜公示;第三榜是在建立“三資”臺賬前,張榜公示,接受全體村民監督。
三、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清查底數,經三榜公示,登記造冊,一式三份,本村留存一份,上報上級“三資”管理部門一份,上報鎮紀委一份。
四、村集體資金收支,資產、資源處置(租賃、出讓、承包、報廢、丟失等)情況,都要按照上級規定的工作程序操作,并報上級“三資”管理部門登記入賬備案,同時在村務公開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