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賓館)員工日常管理制度
員工日常管理制度
凡酒店員工服從酒店管理規章制度
1、工作時間不穿工作服、戴工作牌外出做與工作無關的任何事情,
2、員工無論何種車輛必須按指定地點等放。
3、在員工食堂就餐時佩帶工號牌,非本酒店員工在員工食堂用餐要經過酒店批準。開餐時間:早餐:7:30-8:30、中餐:10:30-12:00、晚餐:15:30-17:30、夜宵:8:30-10:00。
4、維護清潔衛生,不準亂倒飯菜殘渣,
5、珍惜糧食,發現浪費者加重處罰。
6、保持員工宿舍干凈整潔,安全、節約用電用水,防火防盜。不準帶外來人員進入宿舍,若是親友探訪必須經由宿舍管理員同意,并在晚上23:00前離開宿舍。不準從事賭博活動和其他違法行為。
7、如有下列行為者將受到處罰:隨地吐痰、亂扔煙頭、果皮、紙屑、雜物、不講究個人衛生,無故造成的噪音,帶有毒有害物品進入宿舍,私人物品亂擺亂放,不做值班衛生,私自帶外來人員在宿舍住宿,有偷竊和違反法律行為,損壞公物等;嚴重者交公安依法懲處。
員工處罰條例
一、 輕微過失: (5元—30元)
(1) 無故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
(2) 不遵守門衛制度,拒絕交驗包裹。
(3) 上班時不帶工號牌或不交警衛檢查。
(4)在店內前廳、商場逗留,穿行或出入客用店門。
(5)經理助理級別以下未經批準搭乘客用電梯(保安、行李員、大堂副理、總臺夜班除外),使用客用衛生間。
(6)上下班不走職工出入口,下班后不穿店服離店。
(7) 非當班時間私自在店內逗留游逛。
(8)當班時不佩帶工號牌,不著店服,儀表儀容不符合規定標準。
(9) 當班時誤點,高聲喧嘩或高聲說話。
(10)工作時哼歌曲、吹口哨、跺腳、奔跑,在營業場所雙手叉腰或插口袋,整理頭發或衣物,抓癢、化妝、照鏡子、打響指等有失職業風度的動作。
(11)當班時翻閱與工作無關的書刊、報紙、雜志等。
(12)當班時吃東西,不按部門主管規定的時間就餐。
(13)隨地吐痰,亂扔紙屑、雜物及各種不衛生的行為。
(14)服務時不用敬語、禮貌用語、或用禁語。
(15)未經部門主管/經理批準,擅自動用店內物品、設備、儀器。
(16)當班時不接受領導的安排、指揮,不與同事協作、合作共事。
(17)在禁止吸煙區和客用吸煙區吸煙。
(18)服務效率差,引起客人明顯不悅。
(19)代他人或請人代打考勤卡者
(20)違反安全守則及規定(性質嚴重者將另行處理)。
(21)不遵守員工宿舍、員工餐廳的有關規章制度(情節嚴重者可按規定給予嚴重處分)。
(22)不遵守所屬部門或有關部門制定的規章制度、崗位職責、操作規程和服務程序(情節嚴重者可按規定給予嚴重處分)。
(23)所犯錯誤和上述條款性質類似,按此類條款處理。
三、 嚴重過失 : (100元以上或開除)
(1) 毆打賓客、同事。
(2)因違反國家法律、法令條款被公安機關依法拘留審查的。
(3)用非法手段偷竊、涂改各種原始記錄、帳單、單據或利用已付帳單向另外客人收錢和故意加收、中飽私囊。
(4) 偷竊、騙取客人、同事、飯店的財物。
(5)私自將屬于飯店的物品、客人遺忘、贈送的物品及同事遺忘的物品攜帶出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