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幼兒園各種規章制度
教師教學常規管理要求
(一) 備課
1、開學任課教師必須制訂好所任學科的教學計劃。
2、上課之前必須寫好教案,做到超前備課,教案內容必須寫明教學目的要求、重難點、教學方法、運用教具、板書與作業設計,課后檢查等重要環節。
3、凡學校開設的課程都必須按要求寫詳細教案。
(二)上課
1、上課是教學的基本形式,是教學過程的主要環節,要嚴格按照大綱,教材要求,把基礎知識講清楚、講準確。
2、要按計劃完成課堂教學,提高課堂教學效率。
3、上課鐘聲停止,教師走進教室,不遲到,不早退,不拖堂,不無故離開課堂。
4、教法要科學,要精講巧練,講練結合。
5、注意教學衛生,經常指導學生讀書、寫字的姿勢,板書要工整,字體大小適度。
6、教師上課的語言要精練,力求說普遍話,儀態要樸素大方,精神要振作,不坐著講課。
7、實驗課前,先作好充分準備,嚴格要求學生遵守操作規程,向學生認真輔導實驗內容
8、體、音、美教師要認真備課、上課。
(三)作業布置
1、反復教育學生,按時、認真、獨立完成作業。
2、不論課內、課外作業,都要以教材的練習為主,作業的份量和難易程度要適當。
3、教師要有指導學生作業的方法。
4、作業批改要及時認真。
(四)輔導
l、輔導是課堂教學的重要補充,是因材施教的重要措施,應認真抓好。
2、輔導要抓兩頭,帶中間。
3、輔導應包括自習課輔導和課余學生學習輔導。
4、輔導的方法,可以采取個別輔導或小組輔導,指導自學,不要用課外輔導代替課堂教學。
5、輔導時要全面,注意照顧其他學科,注意學生課業負擔和健康。
(五)作業批改
1、教師批改作業要細心認真,字跡要清楚、工整、批改要適當。
2、各類作業除家庭作業外,要按要求次數全收全改。
3、各年級批閱次數見表一。
4、作業封面書寫要統一,要保持干凈、整齊。
(六)考試及成績評定
1、考試命題:以大綱為準則,以課本為依據。期中、期末考試由學科教研組命題,教導處批準。
2、試卷的批改:平時檢測試卷可由課任教師批改,期中、期末的統考,由學校組織采取教研組“流水”批改的方式。
3、學生成績的評定:對學生學業成績的評定,要力求做到客觀、公正、準確,真實的反映學生卷面的水平、—般采用百分制的記分法。
考試管理制度
考試是相對完整的教學過程中最后一個步驟,是教學工作中一個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為了確保這一步驟的順利進行,特制定如下考試管理制度:
1、考試成績是學生、家長、教師共同關心的問題,因此對考試工作教師應本著對社會、對家長、對學校負責,嚴肅工作。
2、本校考試由教導處統一組織,監考人員由教導處統一安排,力求嚴肅、認真,本著客觀、公正的原則。
3、本校考試閱卷,由教導處統一安排閱卷。閱卷教師評分要嚴格遵守評分標準,客觀、公正地反映學生的學業成績。不能憑主觀印象評分;也不能憑教師個人愛好評分。
4、評分應引導學生重視提高運用知識的能力和獨立思考的精神,要符合新課程改革的要求和精神。
5、考完后要教育學生正確對待分數,不要追求極端。考得好的要教育他們謙虛,更上一層樓;差的要幫助他們分析原因,盡量多鼓勵,少批評。
6、學區統考按學區統考安排意見去做,帶隊、監考等工作要責任到人。重點注意學生安全,確保學區統考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