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各項安全工作制度
3、值班人員應做好當天值班情況記錄,協助幼兒園處理突發事件。
十、安全檢查防范制度
1、幼兒園每月組織一次全園性安全檢查,并及時做好記錄,確保不留任何安全隱患。
2、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應認真分析本園的安全工作情況,分析預測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做到及時排查,對已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在第一時間內立即整改。
3、值日行政人員做好事日常安全檢查工作,認真檢查食堂、教室、功能室、消防設施、供電設施、運動設施、幼兒活場地及幼兒活動的安全。
4、教師必須每天對本班幼兒的活動場地、活動器械及幼兒活動的安全進行檢查,特別關注檢查幼兒的身體狀況,是否攜帶不安全物品,有無不安全行為,檢查用電安全,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或報告,并做好詳細的記錄,確保幼兒的安全。
5、廚房工作人員每天應檢查爐火、柴油、用電以及食品的安全,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或報告。
十一、報告制度
1、幼兒園教職工對所負責的安全責任區域內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性向幼兒園的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領導報告或直接向園長報告。
2、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在每季度日30日前向市教育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幼兒園季度安全工作情況。
3、幼兒園對安全隱患的整改結果要在規定時間內向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對不能及時進行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在報告中說明原因并提出防護措施。
4、當班教師對工作中的偶發事件或異常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分管領導園長報告并妥善處理。
5、幼兒園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響的事件,幼兒園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向教育行政部門電話報告,并在二小時以內書面報告教育行政部門。
6、報告安全隱患應包括隱患的影響范圍、影響程度、已采取的應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獎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標等,報告安全事故應包括發生時間、地點、經過、人員傷亡情況、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等。
十二、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1、重大安全隱患應設立警戒線,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人,確定整改時間。
2、幼兒園教職工要根據幼兒園或區域安全責任人的要求,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并要求幼兒園或安全責任人驗收,并由驗收人簽字認可。
3、幼兒園根據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書的要求,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應及時整改,書面上報整改結果。
十三、用電安全制度
1、幼兒園用電線路的安裝和電器使用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
2、嚴禁在幼兒園范圍內使用容易引發安全事故的大功率電器,如電爐、電熱取暖器等。
3、幼兒園任何用電設備在安裝、使用和撤除過程中都要指定專業人負責,持有電力入網證和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兩證”人員才能從事強電操作并建立電工管理檔案。
4、堅持“人走電斷”的原則,合理、正確使用一切電器設施設備。
十四、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
1、各功能室必須指定專人進行管理,建立功能室使用登記制度,對功能室內的一切設施設備進行詳細入庫、檢查、使用情況記錄。
2、各功能室負責人應對師生開展有關功能室使用的安全教育,每月定時對功能室進行安全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及時報告安全隱患,協助相關人員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