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金保密制度
5.5.3、全體職工不得詢問其他職工的薪資情況,一經查實,第一次給予當事人警告一次處理,第二次給予當事人記大過一次處理,第三次即開除出公司;
5.5.4、全體職工任何時候都不得泄露自己的薪資資料,一經查實,第一次給予當事人警告一次處理,第二次給予當事人記大過一次處理,第三次即開除出公司;
5.5.5、職工主動散播自己的薪資資料造成惡劣影響的,一經查實,給予當事人立即開除處分,并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5.5.6、公司歡迎廣大職工揭發、檢舉薪資泄密事件,凡檢舉薪資作業人員違反薪資保密制度,造成薪資泄密的,一經查實,給予檢舉人記小功一次;凡檢舉職工有散播自已薪資資料或詢問他人薪資資料者,一經查實,給予檢舉人嘉獎一次。
六.制定、變更與作廢:
6.1、本辦法為公司薪資保密管理制度,由人事行政部編寫,經總(副)經理審批后公布實施,修改、廢止時亦同;
6.2、本辦法自x年x月x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