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門負責人的相關工作責任制度
10.加強安全防火的教育和管理。
11.根據廠長方針目標展開要求,負責本科方針目標的展開、檢查、診斷和落實工作。
12.負責完成廠部臨時布置的各項任務。
(二)職權
1.在計劃范圍內,有權代表工廠簽訂材料、工具、備件等物資訂貨合同。
2.有權檢查各部門生產物資使用情況和儲備情況。對各部門不合理使用物資或盲目儲備,有權制止。
3.有權監督、檢查各部門能源管理和能源消耗管理情況。對浪費能源的行為有,權制止和提出處理建議。
4.有權處理多余積壓物資和廢舊物資。對各單位擅自處理舊物資,有權予以制止。
5.在不影響生產的前提下,有權對外進行物資調劑。
6.有權要求各部門按期提供有關的計劃、各類物資消耗統計報表、工藝消耗定額和其它有關資料。
7.有權調配運車輛。
8.對本科下屬人員的調動、獎懲、晉級有建議權。
(三)職責
1.對物資供應計劃編制不周或物資供應不及時,影響工廠計劃任務的完成負責。
2.對供應物資的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要求,影響生產、工作負責。
3.對由于執行制度不嚴,盲目采購,造成物資超儲積壓浪費,影響資金正常周轉負責。
4.對能源管理不善,使用監督不嚴,造成浪費,完不成上級下達的能源節約計劃指標負責。
5.對由于管理不善,工作失職造成物資(含包裝材料)損失或毒品外溢、丟失負責。
6.對由于教育不夠,本科人員發生違反政府法令或財經紀律,不遵守市場規定或徇私處理物資,給工廠造成不良影響經濟損失負責。
7.對由于忽視、措施不力,造成人身、設備、交通安全和火災事故負責。
8.對采購進廠的已淘汰或即將淘汰的物質負責。
9.對本科方針、目標未及時展開、檢查、診斷、落實負責。
10.副科長協助科長工作,并對科長布置的工作負責。
二十、總師辦公室主任工作責任制度文本參考格式
總師辦公室主任工作責任制度
(一)職務
1.在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的領導下,負責全廠技術管理的組織工作和事務工作,負責各技術科室和部門的協調工作。
2.籌備組織總工程師主持召開的有關技術工作會議,整理下發會議決議,督促貫徹執行。并經常調查研究收集整理全廠技術工作情況,掌握生產技術薄弱環節與質量動態,向總工程師匯報,提出建議。
3.組織編制工廠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季技術工作計劃,組織技術管理的改革和重大科研項目、重大技術關鍵的攻關安全。
4.編制科研、新產品試制計劃和生產技術準備綜合計劃,下達計劃任務書,并組織實施,做到生產技術準備工作確保投產的要求。
5組織編制企業技術改造規劃和年度技術組織措施計劃,并負責實施管理工作。.
6.負責技術革新的立項和組織鑒定工作。
7.負責制訂工廠技術引進、智力引進和探索涉外合作項目的計劃,組織技術引進項目的調研、立項考察、談判、簽約及引進設備與設施安裝、調試、的技術工作,及時組織對引進技術和消化吸收和資料的形成、積累、立卷歸檔工作。
8.負責綜合技術管理工作,組織技術口各項管理制度、工作標準、工作程序的制訂和修訂工作,做到制度、標準、程序齊全,責任明確,管理科學,并進行督促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