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門負責人的相關工作責任制度
10.組織處理重大設備事故,參加一般事故的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對重大事故應及時報告廠部和上級主管部門,按時準確填報有關統計報表。
11.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能源的方針政策,抓好電力供應,領導組織組織節能管理和節能技術改造工作。
12.根據廠長的方針目標展開要求,負責本科方針目標的展開、檢查、診斷和落實工作。
13.負責完成廠部臨時布置的各項任務。
(二)職權
1.對全廠設備的遷動和精密、大型、稀有、關鍵等設備的使用、維修有集中管理權。對各單位隨意遷動設備或更改動力管線的現象有監督、處罰權。
2.對設備大修有技術監督權,對各車間檢修計劃和各項維修率濟技術指標有督促、檢查權。
3.有權監督檢查各車間生產設備的正確使用和維護,對違反操作的人員,有權提出處理意見,必要時,有權收回其操作證。
4.按計劃要求,有權代表工廠簽訂設備、備件訂貨合同。
5.對設備技術管理人員、各車間機械員、設備技術員及維修工人的配備及調動、調整、獎勵、晉級有參與審定權。
6.對建反能源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單位與個人有制止和處罰權。
(三)職責
1.對精密、大型、關鍵等設備,由于管理不嚴、縱保養不好、使用不當而降低精密度負責。
2.對由于技術上的差錯或工作不深入計劃調不周、組織領導不力,影響設備大修質量或完不成修理計劃造成經濟損失和浪費負責。
3.對設備完好率達不到計劃指標要求或發生重大設備事故負責。
4.對設備備件不能按時供應或超儲積壓,耽誤設備維修或超過資金占用指標負責。
5.對動力管線管理不嚴,造成能源浪費或發生事故負責。
6.對本科方會目標未及時展開、檢查、診斷和落實負責。
7.副科長協助科長工作,對科長布置的工作負責。
十九、供應運輸部門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文本參考格式
供應運輸部門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
(一)職務
1.在分管副廠長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物資管理方針、政策,負責編制物資(含包裝材料)供應計劃和采購計劃,并按計劃做好物資供應工作。
2.核定和掌握所屬倉庫資金的定額和各種物資的儲備定額,加強資金管理,實行儲備資金指標下庫,組織處理超儲積壓物資,保證儲備資金的合理使用。
3.負責制定材料(含包裝材料)、燃料供應定額,嚴格按定額(或限額)發料,主要生產用料送到車間。
4.根據設備和科提報的計劃,負責組織全廠設備電器備件的采購和保管供應工作。
5.加強倉庫管理,定期組織盤點,對盤盈、盤虧、丟失、損壞等情況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6.掌握各類物資的收發動態、庫存和主要原材料、燃料、油料、貼花紙、包裝材料的消耗情況,按時編報物資供應統計報表及分析報告。
7.按照國家的能源政策和法令,負責制訂工廠節能工作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加強能源管理,監督能源的合理使用,不斷提高能源利用率,按時填報能源統計報表。
8.加強廢舊物資的管理,做好廢舊物資的回收、保管、改制、再生利用和對外處理工作。
9.做好本科所屬運輸車輛的管理和維修保養工作,完成工廠物資運輸任務,保證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