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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2025-02-02

中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8篇)

中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

  安全用電是安全工作的一個重要內容,為確保師生安全用電,特制定以下用電管理制度:

  一、格遵守用電規定,服從學校統一管理,因工作需要增加用電容量等,須事先通知學校,不得私自拉線及安裝電器,如有特殊需要,由學校統一安裝。

  二、教室用電線路必須規范,嚴禁超負荷用電。

  三、學校用電設施由專人負責管理、使用,不用時要關閉電源。

  四、要認真遵守學校用電管理制度。除照明、風扇外,不得使用其它電器,特殊情況須學校批準方可使用。

  五、要珍惜、愛護學校內的電器及線路,不得隨意損壞。

  六、管理人員要定期檢查用電線路,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處理。

中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2

  根據《關于中小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使用的通知》,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危險化學品的安全存放、安全使用,學校經研究制定以下管理辦法:

  1.學校的危險化學品由化學實驗室管理,化學實驗室設危險化學品專柜進行保管。

  2.危險化學品的保管實行專人專庫雙鎖管理,保管員應忠于職責,認真細致,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使用操作規程,嚴防偷盜、水災、火災等事故發生。

  3.危險化學品的使用不得離開實驗室且僅限于教學實驗使用,一律不準外私人借用,堅決制止危險化學品向外借和流向社會。

  4.危險化學品的采購必須經學校領導批準,入庫,管理和使用前后都必須有準確詳細的`記錄,使用后剩余部分應及時歸還。做到帳物相符。

  5.學校將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實驗室的安全生產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理,要求管理人員每月清點危險化學品一次,每次清點要有詳細記錄。

中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3

  為了保證學生宿舍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保障宿舍成員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規范學生宿舍的秩序,結合學校安全管理專項整治工作要求,特制定宿舍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一、每個宿舍應設立一名消防安全管理員,負責監督和管理宿舍消防安全事務,建議由舍長擔任。

  二、消防安全管理員應定期組織全體宿舍成員學習消防制度,組織討論制定火災發生時的安全逃離方案。

  三、宿舍人員應認真學習消防安全知識,了解身處環境的火災危險程度,認識各種消防安全標志和消防表識,懂得防火常識,熟悉滅火知識(如使用各種類型的滅火器和室內消防栓等設施),掌握報警要領(如正確撥打火警電話,和大聲疾呼及手動報警的方法),掌握自防自救和逃生的基本技巧及注意防火滅火中的有關安全事項,知道消防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的具體位置,應急照明平時不得關閉等消防安全知識。

  四、宿舍人員應定期檢查宿舍,檢查宿舍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設施的落實情況,如發現老化線路或其他火災隱患,應及時上報學校主管領導解決隱患。

  五、由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員監督,宿舍全體人員應做到以下幾點:

  1、認真做好室內衛生保潔,宿舍內垃圾應及時倒入垃圾池內,避免垃圾堆放。

  2、宿舍內存放物品,如紙箱等易燃物品,要及時處理,以免有火星掉入,燃燒起火。

  3、不私拉電線,不使用違規電器,禁止用電超負荷運行。

  4、保證用電器只在宿舍有人時使用,宿舍無人時不能使用,用電器應盡量遠離床鋪等易燃物。

中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4

  學生宿舍是廣大同學生活、休息的主要場所,創建優美、舒適、文明的學生宿舍是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一環,也是我們每位同學所熱切期望的。為了實施宿舍的規范化管理,建議文明有序的宿舍,創建優美舒適的學習、生活、休息環境,鼓勵同學積極進取、奮發向上,增強同學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意識,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我們制訂了《學生宿舍管理辦法》。學校是培育人才的地方,管理孕育著教育。規章是嚴肅的,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我們希望同學們認真學習《辦法》,熟悉規章,明章辦事。一旦宿舍管理的制度要求成了廣大同學的自覺行為,那么整潔美觀、安靜有序、健康高雅、團結友愛的文明宿舍將展現在靈芝中學的校園,她是我們大家溫馨的家!

  (一)住校生守則學生宿舍是廣大同學生活、休息的主要場所,為了使每位同學擁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特制定以下守則:

  第一條凡由學校統一招收的學生都有住宿的權利,有遵守宿舍管理有關制度、規定、條例、辦法的義務。

  第二條學生宿舍由政教處和總務處統一調配。

  第三條學生按指定寢室、床位住宿。未經總務處同意,學生不準擅自調換寢室、床位。

  第四條學生除節假日和學校規定可以離校的時間外,平時一律住校,不得在外住宿和留宿他人。

  第五條學生寢室部分生活用品要擺放整齊,實行室長負責制。

  第六條男女宿舍謝絕異性入內。

  第七條自修、上課期間(含課間休息),不得返回寢室逗留。

  第八條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床、用膳、熄燈和就寢。熄燈后保持安靜,不得講話,不得使用其他照明工具,不得做妨礙他人休息的事。

  第九條嚴禁在宿舍內進行吸煙、喝酒、打牌、賭博等違紀行為。

  第十條住校生必須服從總務處和值日老師的管理。

  第十一條注意防火、防盜和用電安全。不準點蠟燭、油燈,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吹風、電熱棒、電熱杯、電熱毯等違禁電器。如有發現,一律沒收并予以重罰。

  第十二條愛護宿舍的財物和設施,不得在墻壁上亂涂亂畫和損壞門窗玻璃,嚴禁用腳踢門。

  第十三條講究寢室內外整潔衛生,搞好宿舍內務管理,不得亂丟雜物、紙屑,做好衛生值日工作。

  1、衣物,一律折疊好放在床頭另一端,鞋子一律擺成一條直線放在床底下,學習用品等一律擺放整齊。

  2、臉盆(牙刷、牙膏、牙杯、毛巾放入臉盆中)放在臉盆架上或床下。

  3、桶子放在指定位置。

  4、床底下擺放的鞋、箱柜要求整齊。

  5、起床時被子一律要折疊整齊,女生枕頭放在南端,男生枕頭放在東端,折好的被子放在靠墻一端。

  (二)宿舍衛生管理制度優美的生活環境,良好的衛生習慣,有利于培養學生在德、智、體諸方面的全面發展,為創建一個舒適、優美、整潔、衛生的環境,特制定衛生管理制度,具體要分為公共場地衛生和寢室衛生。

  1、公共場地衛生公共場地衛生包括宿舍區周圍環境、樓梯、走廊、窗臺、玻璃等,由各宿舍輪流打掃。

  (1)檢查方式:每天由值周教師早、午、晚各檢查一次。

  (2)衛生要求:

  ①每日一小掃、每周一大掃;

  ②周圍環境做到無雜物、無紙屑、無亂石、無落葉、無雜草;

  ③樓梯、走廊做到無垃圾、無積水、無紙屑、無灰塵;

  2、寢室衛生:寢室衛生由該室的值日生打掃,其他室員也應積極參與,共同搞好寢室衛生。

  (1)檢查方式:每天早操后由值周教師檢查并關鎖樓門。

  (2)衛生要求:

  ①整齊:床上被物疊放整齊、鞋放整齊;

  ②干凈:地面干凈、門窗干凈、墻壁干凈;

  ③整潔:日常用品整潔、陽臺整潔。

  3、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做到“五個不準”

  ①不準向窗外和在樓內隨地吐痰、亂扔廢紙、果皮、瓶子或向樓梯走廊潑水;

  ②不準在宿舍樓內和寢室內亂寫、亂畫、亂張貼;

  ③不準在走廊和寢室內亂拉繩子、亂釘鐵釘、亂掛衣物;

  ④不準在走廊上打球、踢球,更不準朝墻上、門上、玻璃窗上打球、踢球;

  ⑤不準在宿舍里吸煙、喝酒、打牌、賭博等違紀行為。

  (三)宿舍紀律管理制度寄宿制學校的學生有很大一部分時間是在宿舍里,因此宿舍也就成為反映學生文明程度和學校管理水平的一個主要標志,搞好宿舍的紀律管理也就成為學校學生管理工作中的一個重要內容。我校學生宿舍紀律管理主要由以下幾個方面構成:

  1、值周教師管理職責:

  (1)認真負責門衛工作,按時開鎖樓門

  (2)禁止學生進入異性寢室;

  (3)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利用閑暇時間對管轄樓層進行巡視,對不上鎖的寢室予以批評教育;

  (4)發現打牌、賭博、打架、大聲喧鬧等違紀現象予以制止,并及時通報政教處;

  (5)對每晚熄燈后的就寢紀律進行巡視監督,發現違紀現象及時予以制止,并及時通報相關班主任和政教處;

  (6)檢查寢室私拉電線和使用違禁電器等違紀情況;

  (7)發現學生其他違紀情況,及時制止并通報政教處;

  (8)關心愛護住宿生,做好住宿生的思想工作。

  (四)宿舍治安保衛制度為了加強學生宿舍的治安保衛工作,防止各類突發事件的發生,為廣大學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休息的環境,特制定學生宿舍治安保衛制度。

  1、宿舍樓設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值班人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堅守崗位,定時巡回檢查。

  2、學生離開寢室必須將房門鎖好,若門鎖損壞,必須及時報告,立即修理。如發現室內無而房門未上鎖,扣當天衛生分2分。

  3、外來人員進入學生宿舍需辦理會客登記手續,出示身份證,離開時辦理離舍手續。

  4、禁止男女生進入異性寢室,如確有要事,由值班人員通報。

  5、對夜間遲歸學生,憑住宿證件或學生證登記入內,并作違紀處理

  6、值班人員在學生上課離開寢室后,應對各樓層進行巡視,幫助學生鎖好房門,以防外盜。

  7、學生宿舍內發現失竊,學生要協助值班人員保護現場,并立即報政教處處理;

  發生打架等事件,值班人員要盡量縮小事態,并及時報政教處處理。

  8、嚴禁攜帶啤酒、白酒等所有酒類以及飯菜進入宿舍。

  9、加強學生宿舍的治安保衛工作,防止各類案件和事故的發生,特別要做好學生宿舍的防盜、防火、漏電等工作。

  (五)宿舍家具物品管理制度學生寢室家具是住校生的必備生活資料之一,家具完好率直接關系到學生的生活質量。為確保學生有一個舒適的生活環境,延長家具使用年限,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學生寢室部分家具由總務處根據招生情況進行核算、訂貨,實行統一購買、調配、布置。

  2、總務處負責對家具的'統一管理,對各種家具進行登記造冊,報修、調換工作在學生報告生活指導師或總務處后,由總務處安排人員及時進行修理。

  3、學生寢室家具物品實行寢室長負責制。

  4、學生必須按規定標準使用家具,不準多占或改作他用,不準任意搬移,不準任意破壞,如有發現,視情節輕重罰款或給以行政處分。

  5、學生個人家具不準搬入學生宿舍使用,如有違反,總務有權予以沒收。

  6、學生不準私自將家具帶出宿舍。

  7、學生寢室內的財產,實行學年初承包,學年結束核算,對非自然損壞的財產按規定進行賠償。

  (六)宿舍節水節電制度為使學生宿舍用電、用水安全、節約、合理,根據學校水電管理辦法,特制定學生宿舍節水節電制度。

  1、在校學生應樹立節約用電、節約用水、安全用電的思想,養成隨手關燈、隨手關水龍頭的良好習慣,注意保護水、電基本設施。

  2、嚴禁使用電熱器具(如電爐、電熱杯、電熱棒、電吹風、電熨斗、電熱毯、電烙鐵等),違者除沒收電熱器具外并處以記過處分。

  3、學生宿舍內嚴禁任何人亂拉接線板、私接電線,一經發現,除沒收外,將給以記過處分。

  4、學生宿舍中,不準使用各種臺燈、床頭燈,一經發現,除沒收外,并作違紀處理。

  5、凡在路燈上私接電線的,按竊電從嚴處罰。

  6、管理人員發現水龍頭損壞,走廊燈損壞,應及時向總務處上報反映。

  7、嚴禁任意動用宿舍樓中的消防設施,違者嚴肅處理。

  (七)宿舍維修管理制度學生宿舍維修工作,直接關系到學生學習、生活的正常秩序和學校的穩定,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為搞好維修工作,特制定學生宿舍維修管理制度。

  1、日常維修范圍:

  (1)對室內滲漏部位進行及時維修。

  (2)對室內的墻面、頂棚涂料脫落,架脫落及時修補。

  (3)門窗開啟不靈、配件不齊、玻璃損壞等要隨報隨修。

  (4)對照明線路、燈具、閘盒等供電設施進行定期檢查,故障要隨報隨修。

  (5)發現門框損壞、門鎖開啟不靈,要及時根據報告進行修理。

  2、維修工作程序:

  (1)報修手續:學生將需要維修的項目報楊老師或總務處后,檢查為人為損壞的需先交賠償金,然后由總務處安排人員進行維修。(2)定期維修:根據檢查和使用情況,組織維修人員在開學前、假期里對需要進行大修的地方進行定期維修。

  (八)宿舍檢查評比制度為搞好學生寢室內務衛生,使學生有一個舒適、干凈的生活環境,特制定學生寢室檢查評比制度。

  1、檢查標準:(總分:100分)

  (1)整齊欄:床上被物疊放整齊(15分);鞋放整齊(15分);箱柜整齊(15分)。

  (2)干凈欄:地面干凈(10分);門窗干凈(10分);墻壁干凈(5分)。

  (3)整潔欄:桌椅整潔(10分);日常用品整潔(10分)。

  (4)總體感覺舒適,優美(10分)。

  2、檢查方法:

  (1)每日上午打分,按檢查標準記分,達不到標準酌情扣分。

  (2)周五大檢查,一般在下午進行,以促進衛生的保持。

  3、評比方法:

  (1)每月評比優勝寢室,發給流動紅旗。

  (2)對衛生不合格的寢室給以全校通報批評和曝光,屢教不改者將根據情節輕重以行政處分。

  (九)宿舍規范化管理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生活、休息的重要場所,是校園文明建設、培養良好校風和學風的重要陣地。學生宿舍的管理對學生的人格塑造、個人情趣、行為習慣、道德養成,甚至生活道路的選擇,都將產生直接的影響。我校學生宿舍規范化管理要求做到“三化”。

  “三化”是:內務整理規范化、評比檢查經常化、文明寢室制度化。總體目標是徹底解決宿舍的臟、亂、差局面,創建“整潔美觀、安靜有序、健康高雅、團結友愛”的文明宿舍。

  二、管理機構:

  1、政教處負責學生宿舍的全面管理工作,團委、學生會輔助政教處工作。

  2、政教處下設宿舍管理員、值周教師等,主要負責門衛生管理、作息管理、衛生管理、保衛管理、服務等一系列工作。

  三、規范分獎罰實施辦法學生在宿舍里的日常行為表現,是學生在校表現的一個很重要的方面。為比較全面、客觀、準確地反映學生在校期間的表現和進一步強化宿舍管理工作,學生在宿舍的日常行為表現要實行量化,并與德智體綜合考評掛鉤。

  1、記分辦法:每位學生基本規范分為60分,根據平時獎罰分,每學期期末時,政教處、團委根據規范分高低,評選文明住校生。

  2、規范分獎分:

  (1)每天寢室衛生檢查和每周衛生抽查100分的,值日生加3分,其他同學加2分;85分以下的,值日生扣3分,其他同學扣1分;60分以下的,值日生扣5分,其他同學扣3分。

  (2)每月被評為優勝寢室的寢室長加8分,其他成員加4分。

  (3)大掃除衛生檢查,優秀寢室除全校通報表揚外,寢室成員每人加2分。

  (4)在宿舍表現受政教處表彰的個人加8分,集體加5分。

  (5)參加校團委學生宿管會組織的比賽、政教處組織的宿舍比賽獲前三名的每人分別加12、10、8分。

  3、規范分罰分:

  (1)凡在宿舍內違反校紀校規受通報批評的扣5分,受警告處分的扣10分,處分每加一個檔次加扣5分。

  (2)禁止在走廊、過道等宿舍公共場所打球,違者扣3分。

  (3)禁止亂扔紙屑、雜物、瓜皮果等,禁止亂倒污水、亂倒剩飯、剩菜和垃圾,違者扣5分。

  (4)不準以任何名義在寢室飲酒,違者扣10分,酗酒滋事、劃拳、吵鬧者,按有關規定從重處罰。

  (5)故意用腳踢門、墻壁,用球擊門墻壁者扣5分。故意損壞紙簍、玻璃、桌椅等公物者,除按規定賠償外,扣10分。

  (6)熄燈后點蠟燭、應急燈者,扣5分,無人承擔責任的,扣該室每人3分。

  (7)嚴禁在寢室使用違禁電器和私拉電線,違者除按有關規定處分外,扣15分。

  (8)夜間遲歸者必須登記,申明原因,并出示住宿證,無正當理由者扣3分;擅自留宿外人或在外留宿者,扣10分。

  (9)嚴禁異性同學進入寢室,違者扣分10分。

  (10)嚴禁在寢室內打牌、賭博,違者除有關規定處罰外,扣15分。

  (11)熄燈后在宿舍喧鬧、唱歌及影響宿舍安靜的其他行為,扣10分。

  (12)晚自修遲到扣1分,晚自修曠課一節扣5分,就寢點名缺勤扣10分。

  (13)不服從老師和宿舍管理人員管理,甚至辱罵老師和管理人員者,除有關規定處罰外,扣15分。

  (十)寢室長職責為了調動寢室長的工作積極性,明確工作職責,主動配合學校做好寢室工作,以進一步深化宿舍規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職責。

  1、寢室長要模范遵守宿舍各項規章制度

  2、寢室長對本寢室的財產、衛生、紀律等負責。

  3、寢室長有權對本寢室的課余學習、生活等統一安排,室員必須服從寢室長的安排。

  4、安排值日生,督促值日生做好寢室衛生工作。

  5、要求本寢室遵守作息制度,熄燈后禁止點蠟燭、應急燈、喧嘩吵鬧。

  6、禁止室員在寢室內私拉電線,使用違禁電器等。

  7、禁止室員在寢室內打牌、賭博和變相賭博。

  8、防止和監督室員出現其他違反校紀校規的行為,如有發現及時報告宿舍管理老師或班主任或政教處老師。

  9、按時參加寢室長會議。

中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5

  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培養良好的校風,創造一個安靜、整潔、文明的學習、生活環境,特別定本辦法。

  一、住宿學生必須持住宿證到舍務辦辦理住宿手續,交納住宿押金,領取房間鑰匙,按指定房間、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調房。畢業、休學、退學,必須按期辦理退宿手續。

  二、分配給學生個人使用的公物和設施,由舍務辦統一編號、登記、歸個人保管,不得私自調用或借給他人使用。畢業生離校時,須退還公用物品、房間鑰匙及住宿證,領回住宿押金,辦完退宿手續后,學校再發給報到證。

  三、學生宿舍門衛實行來客登記制度,須交押證件。熄燈前半小時停止訪客。學生宿舍嚴禁留宿客人。未經學院批準,不準在宿舍、樓內接待中外記者等采訪。

  四、嚴守作息時間,按時熄燈就寢。熄燈后要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彈拉樂器,放音響和搞其它有礙他人休息的活動。熄燈后未離開學生宿舍的來訪者均以留宿論處,寢室內嚴禁留宿異性。

  五、保持門窗室內整潔,室內衛生由寢室長組織學生每天打掃,并隨時將垃圾倒入水房的竹筐里,不準將垃圾堆在室內、門前或樓道上。不準將飯、菜帶入樓內食用。被褥、圖書用具要擺放整齊。裝飾美化要健康,不準亂寫、亂畫、張帖不健康的字畫。

  六、保持樓內整潔和良好的秩序。果皮、紙屑及廢棄物必須倒在水房竹筐里,不得倒在水池內。不準隨地吐痰和在樓道潑水,不準往窗外潑水和扔東西,禁止在墻上打球印、踩腳印、按手印。禁止在樓內打 籃球、排球、踢足球、滑旱冰、摔瓶子。

  七、嚴禁賭博、酗酒、玩麻將及其它有傷風化的活動。

  八、嚴禁在宿舍樓內從事經營性活動,包括修理、服務等項目,不準搞任何形式的倒買和出租各種印刷品。

  九、愛護公物和設施,不得損壞門、窗及其它公用物品。

  十、節約用電、不得損壞電器設備,做到隨手關燈、人走燈滅,嚴禁私拉電線接燈,不準用電爐、電熱杯等電器。用水后要關好水龍頭,嚴禁用長流水沖洗衣物、瓜果等。

  十一、注意安全,防火防盜。不準在樓內焚燒雜物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準在宿舍內吸煙。離開宿舍要鎖好門關好窗,嚴禁在樓內做飯。

  十二、保持樓道暢通,嚴禁將自行車及其它雜物堆放在樓道內。

  十三、嚴禁私自轉借房間鑰匙,違者除沒收外,并處罰。丟失鑰匙須經系辦公室出具證明,到舍務辦補領鑰匙,并交費。

  十四、住宿學生必須執行學生宿舍樓的各項管理規定,服從舍務人員的管理。

  十五、凡違犯上述規定者,視其情節輕重和本人態度,除批評教育、沒收物品、賠償損失外、并罰款10—200元。或給予行政紀律處分。

  十六、本辦法由學生工作處、保衛處負責解釋。

  十七、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中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6

  為使學生公寓(以下簡稱公寓)有一個安全、寧靜、整潔、有序的住宿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住宿制度

  第一條入宿

  1、學生憑學生證、錄取通知書或身份證辦理入住手續:

  (1)繳費(住宿費);

  (2)領取公寓安排通知單;

  (3)按指定宿舍及床位住宿;

  第二條退宿

  1、學習期滿(畢業、轉學、退學)按學院規定時間憑《離校審批表》到學生公寓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辦理退宿手續。

  2、退宿手續辦理:

  (1)到所在公寓樓退床位,由公寓管理人員對學院配給個人的公物進行驗收、簽字;

  (2)到管理中心、財務科等部門結清相關費用;

  (3)到管理中心簽證蓋章;

  (4)離宿。

  3、未結清住宿費、水電費、公物賠償費等費用者,不予辦理離校手續。

  第三條日常管理

  1、繳納住宿費是每個學生應盡的義務,應按時按規定繳納。

  2、每個宿舍設舍長一人,管理本宿舍一切內務(如安排衛生值日等)。

  3、在學院需對宿舍布局作調整的情況下,學生應服從管理中心的調整。

  4、入宿學生須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未經公寓管理中心準許不得自行調換、私占、轉讓、出借床位等。凡以上違規者,按學院有關規定處理。

  5、愛護公物。凡宿舍樓內配備的家具和房屋設備須倍加愛護,不得私處搬動調換。凡有丟失者按學院有關規定處理。

  6、鑰匙管理。寢室鑰匙由公寓管理中心統一供配,學生不得私自配鑰匙或另加掛鎖,不得將本室內鑰匙借給非本室人員,否則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當事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7、文明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公寓紀律,舍區內禁止吸煙、酗酒、猜碼、賭博、搓麻將、起哄、打架、打球、經商、張貼廣告、燒煮東西;嚴禁存放酒瓶、刀、槍、棍等危險物品;嚴禁各種邢教、封建迷信活動和傳播、觀看淫穢和不健康的音像制品、畫報書刊;不準晚歸、外宿、留宿他人及在自習、休息時間大聲喧嘩或從事各種娛樂活動。嚴格遵守會客制度(上午11:00~12:30,下午16:30~20:30)

  8、無特殊情況和充分理由,學生不得在外租房。

  第二章作息制度

  第四條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作息制度:周一至周四、周日按時熄燈;周五、周六不熄燈。法定假日不限熄燈時間(不含法定假日結束當晚)。

  第五條公寓大門開關時間:6:00開門、23:30關門。

  第六條在休息時間內,不得大聲喧嘩、起哄、放音響;違者若不聽勸阻,將予以嚴肅處理。

  第七條晚歸的學生必須憑證件登記后方可入樓。

  第三章衛生管理制度

  第八條宿舍應保持整齊、清潔,學生宿舍內由學生負責打掃。走廊、樓梯等公共場所由專職人員打掃。

  第九條學生宿舍公共場所及學生寢室衛生要求:

  1、地面(含床下)干凈、無積灰、無痰跡、無紙悄果皮、無煙蒂。

  2、墻面無污損、無涂寫刻畫、無蛛網灰塵、無球印和腳印。

  3、門窗玻璃明亮、無積灰、無張貼。

  4、廁所、盥洗室、沐浴室無垃圾、無積垢、無臭味,無蛛網、灰塵,無亂張貼、亂刻畫。

  5、衣柜、桌凳、床上用品、熱水瓶、水杯、書籍、衣服、鞋等物按指定位置擺放整齊(被子疊放在靠窗一側、枕頭放在被子上),做到干凈有序。

  第十條學生應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拋果皮紙屑、不亂倒污水、不在門窗和墻面上張貼、刻畫。講究飲食和環境衛生。禁止在宿舍飼養動物。禁止從宿舍內向外、向下扔東西或潑水。

  第十一條學生患傳染病,要遵照醫生診斷,按指定的地點住宿或回家休息。

中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7

  為了給同學們營造一個安全、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同時使學生們養成良好的社會道德,特制定xx大學信息學院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住宿管理

  1.學生住宿由公寓中心統一安排,學生不得私自調整宿舍,農業大學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如因特殊情況確實需要調宿舍者,必須向公寓中心提出申請,由中心根據情況予以調整,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公寓中心同意,不得隨意調整宿舍。

  2.不準在學生宿舍會客或留宿人員,為給學生親友來校探親提供方便,公寓中心設有接待室給予安排會客和休息。

  3.學生宿舍內務衛生,由學生自行負責,要本著干凈、文雅、舒適、優美的原則進行布置。

  4.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生活的地方,必須講究文明住宿,保持居住區的安靜,任何人不得在樓道、宿舍打架、斗毆、聚眾賭博;不準在樓內踢球、拍球、大聲喧嘩。

  5.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床、就寢,特殊情況晚歸宿者,要出示學生證、住宿證并進行登記,方可入樓。

  6.學生在宿舍安置、使用計算機等大件物品,應辦理審批手續,使用計算機網絡應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應養成良好的`、文明的上網習慣,不得影響他人正常休息。

  7.學生公寓實施苑區化管理,各苑區設指導員,苑區主任1名,苑區副主任1名,苑區主管1名,管理人員若干名,負責樓內事務工作,管理員進行管理時,住宿學生應給予大力協助。

  8.寒暑假期間,學生原則上不準留校住宿,如有特殊情況,需報各院系開具證明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留校住宿,但需服從學校統一安排。

  二、公物管理

  1.住宿學生必須愛護樓道和室內配備的各種家具、設施,不準隨意挪動、拆卸、改變其原貌,損壞公物必須照價賠償。對故意損壞或偷拿公共設施的要加倍處罰。

  2.不準在墻壁、門窗、家具、床鋪上亂釘釘子,亂貼紙張,床上不準掛床簾。

  3.窗扇開啟時,應掛好風鉤,關閉時應關嚴,插好插銷,窗戶扇上嚴禁涼曬衣物。

  三、衛生管理

  1.每宿舍選舉舍長一人,每天派值日生一人,輪流值日,負責內務衛生。

  2.宿舍應每日按時清掃,不準在樓道內或從窗口向外倒垃圾、扔酒瓶、丟紙屑、潑污水;不準隨地吐痰,亂扔瓜皮果核。

  3.不準在墻壁、門窗、頂棚上亂涂亂畫,甩墨水、抹污垢;嚴禁在樓道內停放自行車及燃燒廢紙等雜物。

  四、安全規定

  1.任何人不準將社會上的閑雜人員領入學生宿舍樓。

  2.不準私自撬門鎖。門鎖損壞,要及時向公寓中心申請維修、更換。

  3.室內無人時要隨手鎖門,以防被盜。

  4.不準在室內亂拉燈線,私安電燈和插座,不準在電線上掛衣物。

  5.嚴禁在室內使用電褥子、電爐子、電熱杯、電熱壺、熱水器等,不得燃放煙花、炮竹,禁止燃燒雜物。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進入宿舍違者除沒收其用具外,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6.嚴禁在宿舍內喂養狗、貓等寵物。

  7、嚴禁翻越陽臺、圍墻。

  8、學生應遵守治安、消防等法律、法規,維護宿舍的安全。學生應提高警惕,出入關門,配合管理部門做好防盜,防火、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的工作,發現可疑情況應當及時報告宿舍管理部門和保衛處。

  9.進出學生公寓區的機動車輛,實行驗證登記制度,所有車輛須停放在指定區域(包括自行車),嚴禁亂停亂放,嚴禁的士進入。

  10、宿舍內電熱水器嚴格按照說明書使用。

中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8

  (一)學生宿舍的家具由公寓中心統一配備和管理。

  (二)每間學生宿舍每兩個人配備一張雙層床,每室一張桌子,每人一衣物存放處,并配有日光燈、插座等照明、用電設施和電視、電風扇等。

  (三)宿舍內門窗、玻璃、桌椅、床櫥、水電設施、電風扇等公共設施應愛惜使用、保管,不得私自拆裝或挪移。如有自然損壞,應及時與所在樓值班室聯系報修。宿舍內衛生工具調整宿舍時自行帶走。未滿使用期限申請更換者,需交費領取。屬自然損壞者,可以舊換新。

  (四)學生宿舍配備的家具和其他公共設施屬學校財產,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轉用。不要私自調換宿舍門鎖或另加門鎖。

  (五)學生宿舍家具的維修,以公寓中心有關人員檢查與住宿學生報告相結合的形式進行,以學生簽名登記為依據(學生宿舍的門窗、水暖等其他公物、設施維修同此)。未經學生公寓服務中心同意,請勿將任何家具轉借他人;不得將自備或其它場所的家具搬入學生宿舍使用;不得私自將宿舍內家具拆卸或搬出使用,不得有移動、拆裝、丟失、損壞家具及設施設備的行為。如按規定調換宿舍時,書桌、床鋪、家具及其它公共設備不能擅自搬遷。如有違反當事人有責任將房間恢復到原來的狀態,對丟失、損壞家具和其他公物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按規定賠償,情節嚴重者,要給予學校相關的`處罰和紀律處分。

  (六)新生入校時,住宿學生要對所住房間的家具配備情況進行核查,填寫“學生宿舍公物設施驗收單”,有問題的須在入住本宿舍三天內報本樓樓長;學生調整宿舍或畢業時,由公寓中心對其所在宿舍的家具進行統一清查,損壞的由當事人賠償。

  (七)新生宿舍床上用品由公寓服務中心統一配備或按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八)本規定結合學校其他有關規定執行,以前相關學生宿舍家具物品安全管理規定與該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準。

中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9

  第一條為把學生宿舍建設成為安全、禮貌、和諧、溫馨的生活、休息和學習場所,促進全校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新生入學后必須先辦理住宿手續方可住宿。

  第三條學生應按指定的房間和床位住宿,如有特殊情景需要調換宿舍必須經過二級學院和宿舍管理部門的批準。

  第四條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住宿學生離校住宿必須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不在校住宿。

  第五條為保證學生住宿安全,未經批準,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

  第六條寒、暑假期間學生如有特殊情景需要留校,必須先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留校住宿,留校期間服從學校統一安排并交納必須的管理費。

  第七條嚴格會客制度,會客一般在管理室,特殊情景可在宿舍,但來訪者必須出示本人的證件,經工作人員同意并進行登記。未經同意,男、女生不得進入宿舍互訪。

  第八條嚴禁在宿舍區從事或協助他人從事營利性活動,不得擾亂宿舍管理秩序和他人正常生活秩序。

  第九條自覺維護宿舍衛生,住宿學生輪流值日,每一天8:00前,午時14:00前清除房間的垃圾并送至規定的地點。

  第十條嚴格執行作息制度,按時起床,按時熄燈就寢,堅持安靜,不得喧嘩打鬧、播放音響干擾他人的正常學習或休息。

  第十一條嚴格遵守宿舍門禁制度,晚上熄燈鎖門后歸宿的學生必須出示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嚴禁夜不歸宿。

  第十二條愛護公物,人為損壞宿舍設備設施的,要按價賠償。

  第十三條節儉水電,用畢及時關掉水龍頭或電源開關。

  第十四條使用禮貌用語,禮貌待人,不講粗話、臟話,不隨地吐痰,不亂扔雜物、不亂倒水。

  第十五條支持、配合管理人員、學生干部及學生組織的公寓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為創立“三和諧”宿舍,使學生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必須嚴格遵守規定,違者視情節給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造成學校或他人財物損失的,要按價賠償。

  第十七條學生畢業或休學退學,應按規定及時辦理退宿手續,無故拖延者按學校的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

  入住須知

  一、學生公寓既是學生相對獨立的私人空間,也屬于學校特定的公共場所,請您自覺遵守公寓管理制度,努力營造環境和諧、行為和諧、人際關系和諧的公寓環境。

  二、請您按指定的房間、床位住宿,不隨意調換或占用其他房間、床位,如有特殊情景需要調換必須經過所在院系和相關管理部門的批準。學生公寓衣柜、儲物柜、書柜等有編號的設施為指定成員使用(編號與床號一致),椅子、可折疊長條桌、固定寫字臺等無編號的設施為寢室所有成員共用。

  三、學生公寓每年為每生免費供給電80度,自來水40噸,熱水12噸,超額部分按照南京市居民供水供電價格及生產熱水的實際成本收費,詳見《南鐵院學生公寓水電計量管理暫行辦法》。學生公寓用電已采用智能化管理系統,電量用完即自動斷電,經過學校一卡通圈存購電后可即時恢復供電。

  四、學生公寓空調使用遵從“自愿申請,付費使用,費用分攤,共同維護”的原則。申請、計費、維護辦法詳見《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宿舍空調使用管理辦法》。

  五、學生公寓網絡實行認證上網,實時計費,網絡開通、維護操作辦法詳見《南鐵院學生上網管理辦法》,請您遵守計算機網絡的有關法律、法規,維護網絡安全,抵制違法行為。

  六、學生公寓物業公司負責公寓的安全保衛、衛生保潔、設施維護等工作,工作人員會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寢室安全、衛生、禮貌等方面的檢查與評比,請您配合與理解。

  七、請您入住前仔細檢查確認公寓設施完好,有損壞情景及時到物管站登記,我們會盡快幫您解決,如因您使用不當造成設施損壞,維修費和材料費由您及相關職責人承擔。學生公寓維修細則詳見《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公寓日常維修規范》。

  八、請您講究公共衛生,愛護公共設施,維護公共秩序,遵守公共道德,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和禮貌行為規范,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九、請您自覺維護寢室安全,增強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防范本事和自我管理本事,及時勸阻、制止有損寢室安全的不良行為。

  十、請您遵守《南鐵院學生行為準則》、《南鐵院宿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注意以下事項:

  1、嚴格執行作息制度,按時起床,按時就寢;

  2、嚴禁吸煙、酗酒,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3、嚴禁使用熱得快、電水壺、電熱毯等大功率電器以及暖手寶、烘鞋器等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電熱電器;嚴禁違規使用電吹風。

  4、在公寓內的各項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

中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0

  一、寢室的要求

  1、各寢室每天必須安排值日,負責寢室衛生的打掃,寢室長負責監督,平時將不定期的進行衛生抽查。

  2、物品應按規定擺放,床上被褥疊放整齊,桌上及衛生用具擺放整齊,地面干凈,無蜘蛛網,門前無垃圾。

  3、玻璃應干凈明亮,無灰塵,寢室無異味且舒適、整潔。

  4、臉盆、水瓶擺放統一。

  5、文明寢室將在每學期的'期末評出,分別為不合格寢室、合格寢室、文明寢室(包括校級文明寢室、院級文明寢室)。

  二、室內評分細則

  1、整體舒適、美觀、溫馨。

  2、地面干凈,無雜物及明顯污跡。

  3、床底物品,書柜、鞋子擺放整齊。

  4、壁無球印,鞋印,無明顯的涂畫,天花板列蜘蛛網。

  5、門上無明顯的灰塵,窗戶干凈明亮,窗口無雜物。

  6、臉盆、水瓶、垃圾簍、掃把擺放整齊,門前無垃圾。

  7、床上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無其他雜物。

  8、桌面干凈,箱包桌凳擺放統一,整齊舒適。

中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1

  一、高空墜物:

  1、定期檢查樓層、陽臺、扶手,消除花盆、磁片等物品墜落隱患。

  2、禁止用重物在走廊壓曬衣物。

  3、禁止在樓道走廊打球。

  4、禁止高空拋物(拋球、拋書本等)。

  5、禁止學生在陽臺護欄上,坐、站、躺。

  二、用電安全:

  1、禁止在宿舍亂拉接電線、網線、電話線。

  2、禁止使用違章電器(電熱絲、電熱杯、電飯煲、電水壺、電磁爐等)。

  3、提醒同學離開宿舍時切開電源。

  4、提醒同學正確使用其它高危電器(如手機充電器、電腦、飲水機等)。

  5、禁止私接電線、私裝插座。

  6、管理員每周檢查宿舍用電情況并收繳違章電器。

  7、小區管理員每天檢查電房電表運行情況,了解宿舍用電動態。

  8、電工負責宿舍保險絲的更換,分析用電情況。

  9、管理員定期檢查滅火器材、制定火災應急方案。

  三、預防火災管理規定

  1、管理員定期清理學生宿舍亂拉亂接電線,清理違章用電工具,清理學生宿舍雜物。

  2、管理員定期檢查樓道滅火設備及繪制滅火設備有效位置圖。

  3、管理員繪制緊急安全通道標志圖,在各小區顯眼位置公布。

  4、管理員定期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師生齊抓共管,共同防火。

  5、管理員調動各院系學生干部隊伍,定期檢查宿舍消防安全情況,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防患于未然。

  6、組織宿管中心全體員工、學生聯防隊員學習使用消防器材。

  四、宿舍區消防設施管理

  1、中心定期報告保衛處,要求對消防器材檢查、維修。

  2、中心保證重點區域(一樓值班室,一樓梯口),消防器材合格能用。

  3、小區加強檢查,制止學生破壞消防器材。

  4、不定期舉行消防安全知識講座,在專人指導下進行消防器材使用演練。

  五、其它安全:

  1、禁止機動車在宿舍區內高速行駛。

  2、禁止在宿舍區地面集會、活動。

  3、禁止攜帶刀具、水管、槍枝等武器進入宿舍區。

  4、禁止在宿舍進行傳銷(推銷)等違紀違法行為。

中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2

  一、學生公寓既是學生相對獨立的私人空間,也屬于學校特定的公共場所,請您自覺遵守公寓管理制度,努力營造環境和諧、行為和諧、人際關系和諧的公寓環境。

  二、請您按指定的房間、床位住宿,不隨意調換或占用其他房間、床位,如有特殊情景需要調換必須經過所在院系和相關管理部門的批準。學生公寓衣柜、儲物柜、書柜等有編號的設施為指定成員使用(編號與床號一致),椅子、可折疊長條桌、固定寫字臺等無編號的設施為寢室所有成員共用。

  三、學生公寓每年為每生免費供給電80度,自來水40噸,熱水12噸,超額部分按照南京市居民供水供電價格及生產熱水的實際成本收費,詳見《南鐵院學生公寓水電計量管理暫行辦法》。學生公寓用電已采用智能化管理系統,電量用完即自動斷電,經過學校一卡通圈存購電后可即時恢復供電。

  四、學生公寓空調使用遵從“自愿申請,付費使用,費用分攤,共同維護”的原則。申請、計費、維護辦法詳見《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宿舍空調使用管理辦法》。

  五、學生公寓網絡實行認證上網,實時計費,網絡開通、維護操作辦法詳見《南鐵院學生上網管理辦法》,請您遵守計算機網絡的有關法律、法規,維護網絡安全,抵制違法行為。

  六、學生公寓物業公司負責公寓的安全保衛、衛生保潔、設施維護等工作,工作人員會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寢室安全、衛生、禮貌等方面的檢查與評比,請您配合與理解。

  七、請您入住前仔細檢查確認公寓設施完好,有損壞情景及時到物管站登記,我們會盡快幫您解決,如因您使用不當造成設施損壞,維修費和材料費由您及相關職責人承擔。學生公寓維修細則詳見《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公寓日常維修規范》。

  八、請您講究公共衛生,愛護公共設施,維護公共秩序,遵守公共道德,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和禮貌行為規范,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九、請您自覺維護寢室安全,增強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防范本事和自我管理本事,及時勸阻、制止有損寢室安全的不良行為。

  十、請您遵守《南鐵院學生行為準則》、《南鐵院宿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注意以下事項:

  1、嚴格執行作息制度,按時起床,按時就寢;

  2、嚴禁吸煙、酗酒,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3、嚴禁使用熱得快、電水壺、電熱毯等大功率電器以及暖手寶、烘鞋器等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電熱電器;嚴禁違規使用電吹風。

  4、在公寓內的各項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

中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總 則

  一、宿舍是學生日常生活和學習的重要場所,也是學校在課堂以外加強學生政治思想工作和素質教育的重要陣地;學生宿舍是形成良好校風,塑造健康人格,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公共道德,培養生活自理能力,在集體生活環境中規范個人行為的起點。

  二、抓好學生宿舍建設,強化教育功能,完善管理機制,優化育人環境,提高學生養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意識和水平,推動校園文化建設,是學生宿舍管理的目標。

  第二章宿舍管理組織

  三、學生宿舍由學保處和后勤服務公司下屬的公寓服務部按照本辦法的要求進行管理。

  四、學保處和公寓服務部主要承擔宿舍文明工作的`指導,并經常與學生輔導員、二級學院黨總支書記保持聯系,同時深入到學生寢室,掌握學生在宿舍內的思想動態,及時發現、反映、解決問題。

  五、學生宿舍管理的原則是思想教育與行為管理相結合,學校管理與學生自我管理相結合。

  六、宿舍中建立以學生干部為主的自我管理網絡。成立校學生會生活部,每幢樓設樓長、樓層長、寢室長,協助老師負責宿舍樓各寢室的文明監督、環境美化、文明建設、清潔衛生、紀律檢查、安全防范等宿舍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住宿規范

  七、學生宿舍實行規范管理是為學生創造一個安全、整潔、文明的學習與生活環境,培養學生講文明、懂禮貌、守紀律,養成好的個人生活習慣,促使學生成材的重要途徑之一。

  八、宿舍管理部門對每位學生的住宿表現予以記錄,記錄匯總后報學保處轉各二級學院予以表彰或批評,并作為能否參加各項評優工作的重要依據。每位學生專用的公共財物一旦遺失或損壞,將責成其修理或賠償。

  九、學生宿舍實行規范化管理,保證學生宿舍安全與整潔,由學保處、宿管部、校學生會生活部對學生宿舍進行檢查,保證每周對全校宿舍全面覆蓋。在重大節假日(含寒暑假)學生離校后組織宿舍安全和衛生情況大檢查。

  (一)檢查標準

  宿舍衛生檢查滿分100分,其中廁所占15分,床鋪、臺盆、垃圾、浴室、地面、陽臺、其他各占10分,鏡子、書桌、衣物各占5分。凡低于60分(含60分),開具德育學分扣分單。具體查寢細則如下:

  床鋪(10分):被褥疊放整齊,不可平鋪在床上,床單邊沿拉直。

  鏡子(5分):鏡面干凈,無水跡、無擦痕。若有去不掉的黑點,請用便利貼注明。

  臺盆(5x2分):

  (1)臺盆表面及下方盥洗物品擺放整齊。

  (2)臺盆表面及內側無黃色的水垢、肥皂漬和牙膏漬等。

  4.垃圾(5x2分):

  (1)寢室內垃圾桶垃圾不得超過垃圾桶的2/3。

  (2)門外走道及電表箱不得堆放垃圾。

  5.廁所(5x3分):

  (1)馬桶內側無污漬、斑點(水銹除外),馬桶蓋、坐墊及邊緣無污漬。

  (2)廁所地面整潔,無垃圾、毛發、粘物及污垢等。

  (3)廁所內垃圾桶垃圾不得超過垃圾桶的2/3。

  6.浴室(5x2分):

  (1)下水道口無毛發,洗漱用品擺放整齊。

  (2)墻面保持干凈。

  7.地面(5x2分):

  (1)寢室內地面保持干凈,無垃圾、無煙頭、無毛發、粘物和污垢等。

  (2)地面鞋子、物品擺放整齊。

  8.陽臺(5x2分):

  (1)陽臺地面保持干凈整潔,無垃圾、無毛發、粘物和污垢等。

  (2)不得丟放任何雜物、垃圾、損壞的桌椅,不準存放空的飲料瓶。

  9.書桌(5分):

  寢室內所有的桌面保持干凈(包括自己置辦的桌子),桌上的物品要擺放整齊、有條理。書架上的物品放置整齊。

  10.衣物(5分):

  寢室內所有衣物疊放整齊,不得隨意丟放在椅子、床上等。

  11.其他(10分):

  (1)用電安全:嚴禁存放和使用電爐、取暖器、熱得快、電水壺、電熱杯、電飯煲、微波爐、電熱毯等大功率電器。不得私接電源線、網線,接線板不得放在桌上、床上使用,嚴禁將臺燈捆綁在床架、床頭使用。

  (2)消防安全:嚴禁存放和使用煤油爐、酒精爐等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點燃明火、蚊香,焚燒廢棄物。

  (3)寵物:寢室內不得飼養寵物,如狗、貓、兔、鳥、鼠等。

  (4)煙:寢室內不得吸煙。無香煙、煙頭、煙灰缸等,寢室無明顯煙味。

  (5)其他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事項。

  12.若某一項衛生問題特別嚴重的,或存在安全方面隱患的,可按照該項最高分扣除。

  每次檢查公布結果,取扣分條目為0條的寢室為優秀,記作100;每不符合一項標準扣除相應分值,分值60—99為良好;分值0—59為不合格,開具德育學分行為自律模塊扣分單。

  以學期為單位,取檢查結果最差的30名寢室進行通報批評,并通報所在二級學院和學保處備案。取積分最低的1~10名寢室為“最差寢室”,宿舍成員每人扣學期德育學分2分;11~21名寢室為“不合格寢室”,宿舍成員每人扣學期德育學分1.5分;21~30名寢室為“較差寢室”,宿舍成員每人扣學期德育學分1分。

  (二)安全規范

  1.學生嚴禁爬越陽臺、入公寓,一經查實,按照《學生違紀行政處分實施辦法》第十二條十三款給予行政警告或以上處分。

  2.個人貴重物品、現金等妥善保管,最后離開寢室者負責關好門窗、電燈、飲水機、空調、熱水器等。發現室內財物被盜,應保護好現場,迅速報宿舍值班室、學保處等有關部門。

  3.凡私拉電線、插座,使用違章電器等行為根據《學生違紀行政處分實施辦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處理;在宿舍內酗酒、聚眾賭博根據《學生違紀行政處分實施辦法》第十二條第二款處理。

  4.房間鑰匙由公寓服務部統一分派,入住學生應妥善保管,如遺失鑰匙應及時報告值班室,由公寓服務部派專人調換門鎖,并收取門鎖的工本費。室內家具設施不得隨意借用、隨意遷移,非配置的家具等物品不得擅自進入寢室。禁止在宿舍門上自行安裝插銷或擅自調換門鎖、配鑰匙或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視情節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

  5.無特殊情況,宿舍值班室不外借備用鑰匙。樓層鑰匙須由綜合治理辦公室出具《樓層鑰匙借用單》方可借用,并按規定辦理好借用及歸還手續。輔導員及后勤維修職工需借個別學生宿舍鑰匙時,須憑本人有效證件按規定辦理登記借用及歸還鑰匙手續。學生需借本宿舍鑰匙時,周一至周五正課時間段,憑學生證或一卡通請至月華樓261、262保衛辦公室(各班副輔導員處)開取“宿舍鑰匙借用單”。周六、周日及重大節假日請至2號公寓綜合治理辦公室開取“宿舍鑰匙借用單”后方可借用,并按規定辦理好借用及歸還手續。

  (三)文明規范

  1.為確保學生有充沛的精力投入學習,學生宿舍06:00開門,22:30關門,22:30以后進入宿舍應出示本人有效證件,主動配合在值班室登記說明原因。對未攜帶有效證件的必須通過與正、副輔導員電話核實后并登記,綜合治理辦公室每周將登記情況予以匯總并通報。

  2.各宿舍在每日22:30應準時熄燈,并禁止一切娛樂活動,保持宿舍區的安靜。

  3.禁止高聲播放音響,吹奏樂器和大聲喧嘩,起哄和擾亂周圍環境:寢室內嚴禁酗酒、聚餐,嚴禁吸煙、嚴禁賭博,不得高空拋物,嚴禁飼養寵物。

  4.住宿學生不得在宿舍內從事出租、出售書刊、音像制品、服裝、小商品等商業活動,嚴禁在宿舍內堆放貨物。

  5.尊敬師長,講文明,懂禮貌,不講臟話、粗話,不打架斗毆。在寢室內衣著要得體。

  6.寢室內不得亂釘釘子,不得亂涂亂畫,更不準張貼不健康的字畫等。墻壁上不得張貼墻紙、畫報等。不得在陽臺門玻璃上、衣柜上黏貼鏡子和其他黏貼物,不聽勸阻,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并做好損壞物品的賠償。

  7.不準在宿舍樓和寢室走廊上打(拍)球、踢球、溜冰、劃滑板;不得堆放自行車;除學校統一配置以外的家具、桌、椅等,不得私自配置。

  8.電表箱內屬于公共區域,不得私自堆放垃圾。

  9.住宿學生必須自覺愛護綠化,保護環境。寢室內家具等設施按標準配置,遺失、損壞公物照價賠償或負責修理。

  10.宿舍的調整服從學校統一安排,學生不得擅自調動寢室和床位,不得侵占他人或空余的床位。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調動,應有本人填寫《更換寢室申請表》,并經輔導員簽名同意,二級學院、學保處和公寓服務部批準后方能調動。

  第四章住宿管理

  十、學生宿舍供在冊學生住宿,由公寓服務部根據相對集中(同二級學院、同班級)的原則,統一安排宿舍,每間4人,未經公寓服務部同意,不得擅自變動。

  十一、住宿學生不得有曠宿行為,若有事不能回寢室者,應及時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經輔導員和學保處許可后,并向宿管人員做好請假登記,否則一律按曠宿處理。第一次曠宿由公寓部報相關二級學院批評教育,一學期累計二次及以上曠宿由公寓部上報相關二級學院,學校按照《學生違紀行政處分實施辦法》第十二條第六款處理。

  十二、住宿學生的家長、親友等來訪,未經許可不得在學生寢室內留宿,男性家長原則上不得進入女生宿舍。學生會客在樓外或值班室進行,特殊情況須進宿舍,來訪者須憑本人有效證件在值班室登記后方可入內。21:30前必須離開宿舍。男、女生不得進入對方宿舍。

  十三、根據需要,公寓服務部每學期將根據人員變動情況,對部分宿舍做局部調整,學生應服從學院的統一安排。

  十四、畢業生離校退宿時,若出現宿舍內配置物品有損壞的現象,按規定完成修復或賠償。清空所有個人物品,將宿舍衛生打掃干凈,上交鑰匙、電棒、空調遙控器,由正、副輔導員負責檢查驗收,在《離校手續單》上簽字確認。并將《離校手續單》送至所屬公寓樓宿管值班室,由值班人員對宿舍進行復查確認蓋章。在完成離校退宿手續后,及時搬離宿舍。

  第五章寢室長工作職責

  十五、為進一步優化寢室管理,強化學生的自治能力,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為此,學校建立寢室長隊伍,負責本寢室的管理工作以及與正、副輔導員的溝通協調工作。特制訂職責如下:

  1.寢室長由宿舍所有成員選舉產生。要認真學習和宣傳學校關于學生宿舍的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及時向宿舍成員傳達學習相關信息。

  寢室長要加強自身修養,嚴于律己,努力提高個人管理能力;處理好寢室的人際關系,加強寢室的凝聚力建設,采納同學們的合理化建議;組織全體成員討論制訂《宿舍公約》,并模范遵守執行。

  寢室長要合理制定值日分工表,每日提醒宿舍成員做好值日工作,保證宿舍安全、整潔;虛心接受學校組織的各項衛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寢室長要督促宿舍成員節約用水用電,愛護公物;遵守作息制度,每日22:30準時熄滅寢室大燈,督促宿舍成員禁止進行娛樂活動或在大聲喧嘩等現象;對出現晚歸、夜不歸宿現象的成員,要及時聯系,并上報正、副輔導員。

  寢室長要帶動宿舍成員提高防火、防盜意識。離開宿舍要檢查門窗是否關嚴,電器是否關閉。如發現存在隱患,要聯系正、副輔導員和宿管人員。

  寢室長要督查宿舍成員,養成安全用電的習慣,不私拉電線、插座,不使用違章電器等;禁止在宿舍內酗酒、聚眾賭博、閱讀不健康讀物等不良行為。

  推進學習型寢室建設,帶頭并督促同寢室成員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刻苦學習文化知識,努力提高成績;對于違反紀律、無故遲到、早退、曠課的同學應給予勸阻并適當教育,情況嚴重的,應及時向正、副輔導員匯報。

  寢室長隊伍納入生活區學生自我管理網絡,享受學生干部待遇,學校每學期組織寢室長進行一次集訓,并有管理權及罷免權。

  第六章違章違紀處罰

  十六、對違反《上海師大天華學院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的學生按照《學生違紀行政處分實施辦法》的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

  本辦法20xx年8月修訂,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以往有關文件中與本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準。

中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4

  一、嚴格實行封閉式管理,進入宿舍區必須身份驗證并檢測體溫,若體溫超過37.2度,請勿進入宿舍住宿,及時聯系家長帶到醫院就診。疫情防控期間謝絕訪客。

  二、每日宿舍通風3次,每次20—30分鐘,天氣較好時,白天可長時間保持通風。

  三、實行宿舍疫情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學生在宿舍區不聚集、不串門。

  四、學校實行宿舍專人管理和檢查。要教育學生勤換洗衣物、勤曬衣被,做好廢棄物等垃圾清理和陽臺清潔,保持環境衛生,如廁后按照七步法嚴格洗手,定期檢查宿舍衛生狀況,學生宿舍管理人員及時上報學生在生活區內的異常情況。

  五、學生較密集的宿舍,床位間用寢室床帳隔離成相對獨立空間,盡量避免近距離接觸。

  六、每天宿管員按照以下要求對宿舍進行消毒處理。

  1.對大門、樓梯、衛生間水龍頭、宿舍門等人員經常接觸的地方每日使用70-80%乙醇消毒液擦拭消毒2次;

  2.每天上午9:00和下午15:30,對地面、走廊、廁所等使用濃度為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噴灑消毒2次

  ;3.每日使用濃度為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噴灑對生活垃圾桶消毒3次。

  七、體溫檢測時,宿舍管理人員必須佩戴口罩,至少間隔1米距離。

  八、執行宿舍全天候人員值班制度,分管校長帶班,對宿舍學生紀律和秩序進行監督與管理,及時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改正。

中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5

  1、聽到起床鈴后,宿舍長負責催叫住宿學生起床,迅速整理內務工作。

  2、出早操時要靜、快、齊,以本班為單位,由帶隊學生整隊出操。其他學生不得以借口不起床、不出操。特殊情況報值班教師處理。

  3、按時打飯、就餐,打飯時要排隊,嚴格按學校規定時間就餐。值日生打回飯后,做好湯、菜、饅頭的發放,嚴禁亂搶亂奪,值日生發放湯菜時要注意衛生,不要撒在地板上。就餐期間出現問題及時報值班老師解決。要珍惜糧食,珍惜他人勞動,剩飯菜禁止亂灑、亂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就餐時,只能在本宿舍,不能以任何借口到其它宿舍與同學一起就餐。

  5、早上飯后學生離開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掃衛生

  6、按時到校上課,到上課前20分鐘離開住宿區。各宿舍舍長要檢查本宿舍學生離開情況,發現問題要報告值班教師,值日生要在離開宿舍前關好門窗。上課期間不準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須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準許的.假條。

  7、午間有午睡時,要嚴格按照學校規定時間進行午休,禁止在室外活動,禁止在宿舍內喧嘩,打鬧等,不能影響他人休息,更不能亂串宿舍。

  8、按時上晚自習,不允許無故遲到,早退,曠課。晚自習時要認真學習,不準說話、打鬧或做與學習無關的事。

  9、下晚自習后,立即回宿舍,準備就寢,做好洗漱等睡前準備工作,值班教師查床時,舍長及其他同學做好配合,準確無誤后舍長簽字。熄燈鈴響后不準再說話、打鬧等出現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更不準外出宿舍樓。

  10、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區,同學之間要講文明,不說臟話,要講團結,遇到困難要互相幫助,要講究儀表。言行舉止、儀表要符合學校的要求。

  11、晚間遇到停電時,要在教師的指導下,正確使用火燭,以確保師生安全。

中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6

  1、住校學生應根據學校統一安排和分配的寢室住宿,不得隨意調換轉讓。如有特殊情況確要調換寢室,必須經學校同意后,統一安排調整。

  2、住校學生按規定進出宿舍,非本宿舍人員,未經宿舍管理員同意,不得擅自進入。

  3、男生不準進入女生宿舍,女生不準進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如沒有管理員同意,不得擅自前往女生宿舍。

  4、住校學生一律不準私自留客住宿,不得在學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員。

  5、住校學生晚上如有事不住校,必須向班主任書面請假,班主任同意簽字后學生方可離校,請假條要及時上報校保衛科,以便晚上就寢前檢查人數。

  6、不準在宿舍內起哄、打架斗毆,不準攜帶管制刀具進宿舍,一經發現,將從重處理。

  7、不準在寢室賭博、抽煙、酗酒,一經發現,將從重處理。

  8、全體學生必須按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就寢,按時起床,不在樓道或寢室里大聲喧嘩。嚴禁晚上熄燈后在寢室點蠟燭。

  9、提高警惕,防火防盜。不準在宿舍內燃燒紙屑、雜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準使用任何違章電器,造成重大損失的將交與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10、愛護室內公物。室內的一切設施均由該室的全體同學使用、管理,不得隨意搬動、損壞、丟失。床、桌、凳、鎖、門窗、玻璃、燈具等公物應當愛護,如有人為損壞、丟失必須照價賠償,故意損壞的加倍賠償。

  11、愛清潔、講衛生,堅持每日輪流值班制度。起床后應整理好床鋪和其它用具,清掃出垃圾,不準往廁所、下水溝、樓道、樓下亂潑污水,亂丟鞋襪、紙屑等一切雜物。

  12、宿舍大門夜間實行關門制度。遇到特殊情況,應事先向門衛說明情況。

  13、宿舍大門鎖及各室門鎖均由門衛負責,早上5:30大門開鎖,7:00宿舍大門及各室門上鎖;中午11:50大門開鎖 ,下午2:00宿舍大門及各室門上鎖;下午5:05大門開鎖;晚上6:10宿舍大門及各室門上鎖,晚自習結束時開鎖,40分鐘后大門上鎖。

  14、門衛應嚴格按照工作職責完成本職工作。值班期間不得擅離職守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5、本規定由校保衛科負責解釋和執行。

  16、本規定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7

  為培養學生良好的生活習慣,加強對學生的生活管理,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促進宿舍的規范化、標準化建設,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規定:

  一、宿舍內外必須保持整潔,要求做到:

  1、各宿舍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掃,每周大掃除。

  2、學生起床后必須整理好自己的床鋪,疊好被子,統一安放,床單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齊。被褥要兩周洗滌,保持清潔。

  3、各種物品要保持清潔,擺放整齊美觀,肥皂盒、毛巾、牙刷、杯子、書、鞋子等,按線狀排列。

  4、不準向窗外倒水或亂拋果殼、紙屑。

  5、人人重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走廊、樓梯等做到不堆積垃圾、無紙屑、無果殼、無痰跡。

  6、不準在宿舍里就餐。

  二、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課及自習不得回宿舍。特殊情況需要回宿舍,必須有老師批準。

  三、節約用電,做到人走關燈的好習慣。室內一切設備不得擅自拆裝或隨意搬到室外;假日、節日最后離開宿舍時必須關好門窗、電燈,門要上鎖;愛護公共財產,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四、學生必須按舍務教師安排的宿舍與鋪位就寢,未經學校舍務教師同意,不得自行調換宿舍與鋪位。

  五、學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況必須經宿舍管理教師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內接待客人。

  六、學生攜帶大件物品出校,須憑宿舍管理人員簽發的出門條。

  七、學生貴重物品(含錢、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宿舍內,防止失竊。

  八、宿舍內不得燒煤油爐,點煤油燈,不準私接電源和使用電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學不得隨意進入對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請宿假。如遇特殊情況需回家,憑家長請假單事先向班主任請假。各舍長在每晚睡覺前點名,將缺席名單交值班老師,節假日應按學校規定準時回校歸宿。

  十、住宿同學要互相愛護,互相幫助,決不允許老生欺負其他同學。低年級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學習,共同進步。

  完小

  20xx年3月1日

中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8

  一、學生入住時必須按統一安排的房間和床號住宿,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換。宿舍內不允許非住宿生進入,更不得留宿他人。

  二、自覺遵守學校關于學生宿舍管理的各項規定,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尊重工作人員的勞動。

  三、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上課期間一律不允許回宿舍,有病需要休息的,要有班主任簽字的假條,如有體育課提前做好準備,早自習到上午上課期間不允許回宿舍。

  四、嚴格請假制度。晚上有病或有事不能住宿的學生必須書寫請假條,并有班主任或值班老師的簽字,一式兩份,一份由本人或宿舍長交宿舍管理人員,一份交班主任保存,以便隨時查對。

  五、宿舍內要保持安靜,以免影響他人休息,不允許到其它宿舍休息,不允許亂串宿舍,不允許遮擋觀察窗口。宿舍內精神生活健康,語言文明,不講臟話,室內布置要文明健康,美觀高雅。自覺愛護宿舍一切公共設施,不得損壞宿舍內的各種設施。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流水,長明燈現象。宿舍內嚴禁亂拉電線。

  六、學生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自覺整理內務,房間內物品擺放整齊有序,墻面、地面要干凈整潔,被褥要及時洗換,床上要保持平整,被褥要疊放整齊,并放在靠近窗口一側的床頭,被褥在下,枕頭在上。各房間由室長安排輪流值日,保持室內清潔,將垃圾送到指定的地點,垃圾要做到早晨倒一次,晚上倒一次。禁止往門外或窗外倒垃圾、潑水。不要隨地吐痰,亂拋果皮和紙屑,亂倒污水和剩飯菜。不準隨意在門窗和墻壁上張貼刻畫書寫。

  七、為保證宿舍安全,學生要做好防火防盜工作,離開宿舍要及時鎖門,禁止點蠟燭,不準焚燒任何物品。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愛護消防器材。

  八、宿舍內一律不準會客,男女生均不得進入異性宿舍,因公進入需由管理人員陪同。

  九、學生宿舍每一間設立室長一名,協助有關本宿舍的一切生活事務,并具體負責安排值日與衛生檢查,其它同學應積極配合。

  十、學生宿舍內如發生突發事件,立即找宿舍管理員及班主任(也可直接撥打電話)。

  十一、未經物品主人同意,不隨便使用他人物品,更不能偷盜別人物品。貴重物品、錢、卡要妥善保管。

  十二、住宿學生之間要團結友愛,互相幫助,大膽糾正不文明行為,同一切違法行為作斗爭。

  十三、宿舍管理由管理員負責,日有檢查,周有評比,學期有總結。

  十四、成立學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員會,在學校的指導下,協助搞好有關管理工作和組織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努力做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

  十五、手紙、衛生用品入簍,垃圾入筐。如果違反通報批評,嚴重者取消住校資格。

  十六、嚴禁趴窗臺,不準在宿舍內嬉戲打鬧,違反者扣班級量化分,對學生進行違紀處理。

  十七、違反宿舍管理體制規定,將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警告、通報批評、嚴重警告和取消住宿資格的處理處罰。

  十八、學生在宿舍的表現納入考核之列。凡在宿舍表現不好的同學,將取消評優資格。學生違紀記入檔案,一般違紀扣班內量化1—2分,嚴重違紀扣3分以上,并取消住宿資格。

中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的管理工作,強化學生宿舍的育人功能,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福建師范大學倉山校區和旗山校區所有學生宿舍的管理。

  第二章入住管理規定

  第三條我校全日制學生,原則上必須統一在校住宿(研究生以招生簡章為準)。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在校外住宿。如確有特殊情況需在校外住宿者,必須由學生本人征得家長同意(已婚研究生可征得配偶同意),并向輔導員遞交簽署意見的申請書,說明校外住宿的原因,再填寫《福建師范大學學生校外住宿審批表》(一式三份),經學院(學部)審核批準后,一份提交后勤管理處物業管理科辦理退宿,一份學生留底,一份學院(學部)存檔,方可在校外住宿。校外住宿的學生必須遵守《福建師范大學學生校外住宿管理規定》。延長學習年限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則上不得申請在校住宿。

  第四條學生住宿采取以學院(學部)為單位相對集中的原則,后勤管理處物業管理科根據各學院(學部)住宿生數統籌協調分配學生宿舍床位總量,學院(學部)自行安排學生入住具體的宿舍床位,但不得擅自超范圍占用宿舍床位。學院(學部)每年6月15日至6月30日提交在校生下一學年的住宿名單到物業管理科備案,新生報到前一周內提交新生住宿名單到物業管理科備案。學生入住后不得私自調換宿舍,如遇特殊情況,經輔導員同意,可在學院(學部)學生宿舍內部進行調整,并報物業管理科辦理宿舍調整手續。

  第五條住宿學生要按期繳納住宿費,因家庭經濟困難而暫時未能繳交者,可按規定辦理緩交手續,但不得無故拖欠住宿費。

  第六條學生入住前,物業管理部門人員應做好學生宿舍內和公共區域的衛生,并對宿舍內的設備和家具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學生入住后的正常使用。

  第七條若遇宿舍重大維修等原因,物業管理科同有關學院(學部)協調后,可以對學生宿舍進行局部調整或重新安排。

  第三章住宿管理規定

  第八條學生宿舍實行統一的作息制度。作息時間由學校有關管理部門另行公布。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第九條學生宿舍實行門禁制度。學生宿舍樓大門關閉時間與熄燈時間一致。學生要按時歸宿,因事遲歸者,應向宿舍樓管理人員出示本人有效證件,說明原因并按規定登記。宿舍樓管理人員于次日向輔導員反映學生遲歸情況。學生有特殊原因不在宿舍過夜的,應提前向輔導員辦理好請假手續。

  第十條學生宿舍實行來訪客人有限準入制度和物品進出查驗制度。訪客須在宿舍樓值班室登記,宿舍樓管理人員要認真查驗來訪者的身份,并做好登記。嚴禁訪客擅自進入宿舍樓,訪客須在當天22:00前離開宿舍區,學生不得在宿舍內留宿外來人員。住宿學生應自覺遵守宿舍會客制度,會客時不得影響其他同學的學習和休息,不得有不雅或可能妨礙他人的言行舉止。宿舍樓管理人員要對帶出宿舍樓的物品進行檢查,禁止任何人擅自將他人物品帶出宿舍樓。

  第十一條學生宿舍是學生生活、學習的重要場所,是學校立德樹人的重要陣地。學生在宿舍區內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毆、賭博、吸毒,傳播、復制、販賣非法書刊和音像制品等違法行為;不得從事或者參與非法傳銷、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動;不得從事或者參與有損大學生形象、有悖社會美德的活動;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在宿舍進行宗教活動。

  學生宿舍為休息場所,任何人有保持宿舍樓安靜的義務。學生不得在宿舍、樓道及其他宿舍區大聲喧嘩、起哄;不得在宿舍樓內打球、打牌、打麻將、溜冰、踢足球等;不得在宿舍樓內養寵物或將寵物帶入宿舍。午休時間和晚上熄燈后,不得有吹拉彈唱、開音響和跳舞等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的行為;在宿舍內拔打電話應當輕聲細語,以不影響他人為宜。

  第十二條住宿學生應遵守《福建師范大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福建師范大學學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補充規定》。住宿學生不得擅自改用電氣線路或私拉電線,在使用過程中發現電路異常,必須立即關上總閘,并報物業管理部門,不得自行拆卸、修理;嚴禁使用電磁爐、電熱棒、電熱褥、電取暖器等高功率電器,以及其它可能危害公共安全、不宜在集體宿舍內使用的電器;不得在宿舍內烹煮食物等;不得在宿舍內使用液化氣;不得在宿舍內使用明火;不得破壞或擅自挪用消防器材。住宿學生發現火警、火災等事故時,應及時采取報警、撤離現場等措施。宿舍樓管理人員對于學生宿舍存在的違規用電或使用明火等違反消防安全的行為有權要求進行整改。

  第十三條宿舍區的自行車、電動車等車輛應規范、有序地停放在指定安全地點,嚴禁占用消防通道。電動車應到集中充電裝置點充電,不得私拉電線充電,嚴禁在宿舍樓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

  第十四條任何人員不得隨意改變建筑結構(或功能),應時刻保持疏散通道暢通。宿舍樓天臺為消防疏散逃生通道,遇火情等特殊情況可砸開天臺門逃生。除特殊情況,嚴禁學生擅自在樓頂或露臺活動,不得破壞樓頂門窗、欄桿等。學生不得在陽臺、走廊護欄上用重物壓曬衣物,不得在陽臺、走廊護桿上擺放花盆或容易下墜的物品,不得有拉線吊取外賣的行為,不得私自在消防通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堆放雜物。

  第十五條住宿學生應自覺維護宿舍區的公共衛生,不準隨地吐痰、丟垃圾等,自覺將垃圾分類投放到指定地點。

  第十六條住宿學生使用電腦等上網設備,必須嚴格遵守《福建師范大學學生網絡行為規范》(閩師學工〔20__〕1號)及學生宿舍作息制度,不能影響其他同學學習和休息,并要保證用電安全。

  第十七條任何個人或單位、團體不得在宿舍區內從事各種經營性活動。

  第十八條學生如果發現治安、刑事等案件時,應當保護好現場,及時報告保衛處、學生工作處和物業管理部門,并協助處理。

  第十九條學生宿舍實行重大事項預警制度。對停水、停電等影響學生生活的事項或臺風、洪水等可能影響學生生命和公私財產安全的自然災害,宿舍樓管理人員要在得到消息的第一時間通知本宿舍樓的所有學生。

  第二十條學生宿舍實行傳染病報告制度。如發現宿舍區內有傳染性疾病患者或疑似患者,應及時報告輔導員和有關學院(學部)領導,學院(學部)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消毒和防控工作;患傳染病的學生應按醫院的要求調整住宿,治愈后,經醫院同意方可搬回宿舍住宿。

  第二十一條學生宿舍的水電用量以宿舍為單位結算,免費指標按月撥給,當月有效。超出定額部分按表讀數由宿舍成員協商分攤,并按時繳交。當住宿學生對水電費用有疑義時,可向后勤管理處能源管理科申請查詢和復核。

  第二十二條宿舍樓內的水電設施、門窗、玻璃、家具及其它各種由學校統一配置的設施、設備,是學校的公共財產,應妥善使用和保管。宿舍內個人使用的家具由使用者本人保管,共同使用的家具由宿舍成員集體保管,宿舍長負責。學生不得將宿舍內家具拆卸或搬出使用,不得移動、損壞家具及其他設施設備。調換宿舍時,公共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搬遷。學生未經物業管理部門同意,不得將自備或其它場所的家具搬入學生宿舍使用。學生有義務保持宿舍內公共財產的整潔,不在墻、門、窗、桌椅等公用設備上亂涂、亂畫、亂寫、亂張貼。

  第二十三條物業管理部門負責宿舍樓內的土木水電維修工作。住宿學生如發現設施設備有損壞或丟失等現象,有權要求物業管理部門及時處理,但人為損壞要照價賠償,相關責任人須承擔維修或更換費用。

  第二十四條物業管理部門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和服務意識,要全面了解宿舍樓的情況和學生的基本情況,以認真負責的精神做好門衛管理和樓內巡邏工作;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和各學院(學部)做好學生日常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嚴格執行學生宿舍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學生宿舍樓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和學生宿舍樓的財產安全;及時將學生晚歸等情況通報輔導員或相關學院(學部)領導。宿舍樓管理人員對于住宿學生在宿舍樓內的各種違規違紀現象,有建議相關學院(學部)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宿舍樓管理人員脫崗或疏于管理,導致學生財產損失的,由物業管理部門先行賠付。物業管理部門有權向相關工作人員要求賠償。

  第二十六條各學院(學部)要加強學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積極主動配合物業管理部門抓好宿舍樓管理工作。各學院(學部)要組織學生黨員、干部參與宿舍樓的管理和監督。

  第四章退宿管理規定

  第二十七條保留入學資格或放棄入學資格的新生,應由輔導員于新生報到后一周內及時到物業管理科辦理退宿手續;休學、轉學、退學學生或其他原因安排宿舍后需退宿的學生,應由學生本人或輔導員提交休學、轉學、退學證明或退宿申請(如:《福建師范大學學生校外住宿審批表》等)及時到物業管理科辦理退宿手續。退宿后半年內原則上不再安排住宿。辦理退宿后,其原床位不予保留。住宿費按照《福建省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閩價費〔20xx〕567號)等文件結算。結算住宿費以辦理退宿手續結束之日起計算。凡未辦理退宿手續的學生,離校或未住期間仍須交納住宿費用。以上保留入學資格或休學的學生期滿復學后,或是申請校外住宿的學生要重回學校住宿,由學院(學部)向物業管理科提交住宿申請,給予重新安排住宿。

  第二十八條因赴國(境)外交流、跨校聯合培養、校外實習、應征入伍、體育集訓等集中批量退宿或外宿的,應由學院(學部)于上個學期末統一提交名單到物業管理科辦理退宿或備案手續。

  第二十九條學生畢業(含達到學制年限但不能如期畢業的學生)、結業、肄業、轉學、退學或被學校開除學籍時,應在規定時間內(若未作規定,則在相關文件送達之日起五天內)及時到物業管理科辦理退宿手續,并將個人物品搬離宿舍。無特殊原因不及時辦理退宿手續的,物業管理科有權將其物品搬出宿舍。

  第三十條學生辦理退宿手續時,物業管理部門應及時對學生宿舍內的公共設施、設備和家具進行檢查驗收。若有缺損應由學生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或恢復原狀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規定者將按《福建師范大學學生紀律處分規定(修訂)》(閩師學工〔20xx〕36號)處理。

  第三十二條本規定自頒發之日起實施。原《福建師范大學學生宿舍管理暫行規定》(師大辦〔20xx〕15號)同時廢止。

中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20

  為了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規范住校生日常行為,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第1條:遵守《中小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遵守校規校紀。

  第2條:要求住校的學生和學生家長必須與學校簽住校協議,并辦理住校手續后方可住校,中途一般不辦理退住手續,如有特殊情況,中途要停止住校,須個人申請,家長簽字,并經班主任同意、政教處審批后方可辦理退住手續。

  第3條:學生宿舍由政教處統一調配,學生按指定房間、床位號住宿,未經政教處同意,學生不準擅自調換。

  第4條:學生除節假日和學校規定可以離校的時間外,平時一律住校。不準在外住宿和留宿外人。因特殊原因而臨時外住的,事前要向班主任,生活指導師請假,填寫標準《住校生離校請假單》交政教處留檔、登記,征得批準后方可在外住宿。

  第5條:寢室維修實行報修制度,需修理的東西報宿舍管理人員或總務處,除自然損壞外,其他費用需學生自理。

  第6條:男女宿舍謝絕異性入內,如發現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7條:上課期間(含課間休息),不得返回寢室逗留

  第8條: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床、用膳、熄燈和就寢。熄燈后保持安靜,不得使用其他照明工具,不得做防礙他人休息的事。

  第9條:嚴禁在宿舍里吸煙、酗酒、打牌、賭博等

  第10條:住校生必須服從值班老師,生活指導老師,宿管會的管理。

  第11條:加強安全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注意防火、防盜及用電安全。不準點蠟燭,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吹風、電燙斗、電熱棒、電熱杯、電熱毯等違禁電器,如有發現,一律沒收并予以重罰。

  第12條:節約用水用電,隨手關水龍頭、關燈、關電風扇等

  第13條:愛護宿舍的財物和設施,不得在墻壁上亂涂亂畫和損壞門窗玻璃。

  第14條:講究室內外整潔衛生,搞好宿舍內務管理,不得亂丟雜物、紙屑,做好衛生值日工作。

  第15條:住校生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回家、返校,平時不得隨便請假回家。(周一到周五無特殊原因,不準請假離校,周日全體住校生必須返校)

  第16條:禁止飼養各種小動物,禁止停放自行車。

  第17條:學生宿舍執行晚熄燈制度,高一、高二夏令22:30分熄燈,冬令22:00熄燈,高三23:00熄燈。考試期間,熄燈時間另行安排。

中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21

  (一)學生宿舍樓內公共場所衛生

  1、樓道由宿舍內成員負責,實行門前“三包”。

  2、樓梯、廁所、洗漱間等保持地面清潔,無明顯垃圾,無衛生死角,下水道暢通,廁所外邊無糞便。

  3、宿舍的公共場所,保持墻壁干凈,無蛛網,玻璃明凈。

  4、嚴禁在樓內隨地潑水、吐痰、燃燒廢紙、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

  5、嚴禁在宿舍樓內樓外墻壁上張貼字畫、涂寫、刻畫。

  6、嚴禁隨地大小便,做到大便入坑,小便入池。

  7、樓道禁止晾衣物,宿舍內禁止隔窗倒水、扔雜物。

  (二)學生宿舍內部衛生

  1、宿舍內部衛生由本宿舍成員負責,宿舍長安排,輪流值日。

  2、禁止把早、午、晚飯帶入宿舍食用。

  3、宿舍內垃圾物,由宿舍值日生每天將其倒入學校垃圾池,不準將垃圾掃到宿舍門口。

  4、宿舍公物要按學校要求的指定位置擺放。

  5、宿舍內玻璃干凈明亮、燈具無塵土、門、窗框無污物,窗臺無雜物。

  6、室內空氣清新,無異味,墻壁無塵土,無蛛網,無雜物。

  7、地面干凈,無痰跡,無果皮、紙屑等。

  8、箱子上及空鋪上的.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9、宿舍內無不健康張貼物,可適當搞些宿舍文化,禁止私拉亂接,晾掛衣物。

  10、床上被子要按要求疊放整齊,床上無其它物品;床單、枕巾干凈,床單平整,無褶皺;個人生活用品〈衣服、鞋、洗漱用具〉擺放整齊。

  11、學生宿舍門外墻壁及宿舍所對應地而位置,歸屬各宿舍衛生區,保證墻壁無球印、腳印污染,地而無垃圾物,無潑水現象。

中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22

  為確保學校學生宿舍安全,保障學校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創造一個安全、文明、穩定的教育教學環境,減輕學生家長的壓力和焦慮,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安全管理工作是保證學校秩序穩定,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的一項重要工作,尤其是對有學生寄宿的學校來說,宿舍安全問題更是學校安全的重中之重,一旦發生火災、校內傷害、流行疾病等惡性事故,就會對學校、學生、家長造成極壞的社會影響,為此引起各級領導的重視。為了消除宿舍安全隱患,防止和杜絕不良事件的發生,確實抓好學校的宿舍安全防范工作,學校要求政教處重視對學生宿舍的安全管理,政教處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研究和制定相應的方法和措施,擬定相關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堅決克服宿舍管理中的麻痹思想和瀆職行為。

  二、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學校成立學生宿舍安全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政教處主任為副組長,政教處為職能部門,宿管組長、生活老師、宿管工作人員為組員實行三級管理。 各級宿舍安全工作負責人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深入實際、掌握情況、狠抓制度落實,明確崗位職責,加強常規檢查,發現隱患和險情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并迅速解決。

  三、制定制度,提高職能

  (一)、安全管理制度

  1 、凡要求住宿的學生,須填寫好《寄宿生登記表》。經班主任同意,政教處審批,交清住宿費后,憑發票由宿管老師統一安排寢室、床位,辦理住宿登記,寄宿生須按宿舍管理人員指定的床位就寢,不得私自調換寢室和床位。住宿證應妥善保管,不得外借,若有遺失應及時到政教處補辦。

  2 、寄宿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宿舍管理條例》、《學生宿舍作息制度》等學校規章制度,準時進出宿舍,按時就寢。熄燈后不得串門、洗衣服,不得大聲講話,入睡后不得再出寢室。

  3 、寢室內不得出現明火,嚴禁使用蠟燭、點燃的蚊香;不得損壞安全、消防和用電設施;嚴禁私改線線路、私拉電線、私自修理供電設施和焚燒物品。在電線燈頭、燈管等電器設備上拴掛蚊賬。

  4 、宿舍內不得打撲克、下棋、搓麻將、賭博。嚴禁吸煙、喝酒。

  5 、每個寢室設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室人員的值日安排和紀律監督。室長應尊敬師長、友愛同學,有困難和同學商量解決,營造一個溫馨、和諧、整潔的“家”。有問題報告老師,幫助同學糾正錯誤。督促檢查本宿舍衛生、紀律。準時參加室長工作例會。

  6 、寄宿生住校期間必須參加學校的夜自修。若有事急需回家者,須憑班主任的準假條,交宿舍管理人員留底后方可回家。

中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2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規范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學化管理,創造和諧禮貌、環境優雅舒適的學習生活環境,推動學院禮貌校風、優良學風和工匠精神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宿管中心負責全院宿舍的統籌管理。系部根據該部門已住宿學生數量以及新生預計招生數量,按男、女分類統計上報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協調系部依據實際安排宿舍。

  第三條學生宿舍實行宿管中心與系部聯合管理機制,系部學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負責學生宿舍的安全、衛生、紀律、設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體負責各項檢查、考核及問題發現反饋,配合協助總務處、安保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教師開展宿舍管理工作;總務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教師負責問題的解決和處理。

  第四條住宿學生系已按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的學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條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數分配給系部。系部根據各自實際,安排所屬樓層宿舍、床位等。入學新生按新生報道入學相關流程,辦理住宿。

  第六條學生宿舍的使用、調整,由宿管中心本著相對集中、便于管理、周到服務的原則合理調配。

  第七條住宿學生不得自行調換宿舍或床位,確有特殊情景需要調換,需經系部學生科同意并通知宿管員安排調換。

  第八條非本宿舍樓學生或外來人員(包括親屬)未經宿管中心同意,不準進入宿舍樓,嚴禁在宿舍內留宿。

  第九條各系部根據實際情景安排學生住宿,在新學期開學兩周后,將學生住宿情景報宿管中心備案。

  第十條周末或節假日,留宿學生以班級、系部為單位認真、清楚填寫周末、節假日回家、留宿名單報與宿管員。名單中若有涂改需班主任在涂改處簽字。因字跡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員無法準確核對學生人數,一切后果由系部自行承擔。周末留宿學生名單經班主任簽字后于周五13:00前報送宿管員。小長假留宿名單由系部學生科匯總,學生科長簽字后于放假前一天報送宿舍管理員。

  第十一條寒、暑假原則上不允許學生留校住宿,因學院統一組織的補課、培訓和其他活動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請示分管院領導同意、批準后報與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協調安排學生住宿。寒、暑假因車票等原因學生不能及時離校的,只允許留宿1至2天,按照周末留宿流程辦理。

  第十二條學生宿舍實行舍長負責制,每間宿舍設舍長一人,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務。主要職責是安排宿舍值日,組織宿舍內務衛生清理,開展宿舍文化和宿舍禮貌建設,負責督導檢查內務、衛生、紀律等。

  第十三條宿舍內按規定在床頭處設置床卡,登記住宿學生有關信息,便于宿舍管理。

  第十四條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就寢、熄燈,遵守宿舍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他人休息。

  第十五條學生進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帶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學生科開據證明。否則不得進入。非正常時段需進入宿舍的學生,需由學生科或者班主任開具請假條,憑條進入,宿管中心嚴格登記出入信息。

  第十六條宿舍內應堅持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吵鬧、嬉戲、亂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進入對方宿舍,違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十七條宿舍內要風清氣正,和諧溫馨,不允許釘釘子,張貼海報,亂寫亂涂亂畫,共同堅持宿舍禮貌整潔。

  第十八條建立學生住宿檔案。學生住宿檔案由系部建立并負責管理,新生入學后2個月內需將電子版檔案報送宿管中心備案。學生住宿檔案信息包括宿舍樓號、系別、班級、班主任(輔導員)及聯系方式,學生姓名、性別、房間號、床位等信息。畢業班級(工學交替)宿舍數量、人數等信息由系部于學生離校前三個月報與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條住宿學生退學、轉走讀、開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證明,會同宿舍管理員查驗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設施等若有損壞,待按價賠償后,方能辦理退宿手續離校。

  第二十條學生因畢業和實習離校,需在學院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退宿手續,由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輔導員)會同宿舍管理員清點、檢查、驗收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設施等如有損壞,當事人按價賠償,統一到財務處繳費,憑財務處繳費收據,到宿舍管理員處簽字辦理退宿離校手續;因故不能按時退宿,需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宿管中心給予延遲辦理退宿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走讀、退學、畢業(實習)、開除的學生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殊情景需本人申請,經系部學生科批準出具證明方能進入,不得在宿舍內長時間逗留。

  第二十二條學生工學交替期間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輔導員)或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衛生管理

  第二十三條學生宿舍衛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管理。公共區域衛生由宿舍管理員組織協同值周學生打掃清理;宿舍內衛生由本室學生負責打掃清理;宿舍樓內公共區域由宿舍管理員負責進行定期消毒。宿管員負責對宿舍內務和衛生進行檢查考核,建立衛生檢查考核記錄臺賬,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資料,考核結果在宿舍公告欄公示。宿管中心協助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危險違禁品檢查,檢查結果在學院OA進行通報,并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依據。

  第二十四條宿舍內務衛生標準

  1、宿舍走廊地面、樓梯干凈無污跡、痰跡和雜物;樓梯扶手無灰塵;墻面無腳印、污跡;門窗玻璃潔凈無破損;樓道燈具無灰塵;天棚無蛛網積塵;廁所潔凈無異味;暖氣片、水管及下方無灰塵、雜物。

  2、床鋪平整無雜物,被子疊放標準規范;枕頭整理擺放平整規范,枕下無雜物;床下鞋子擺放整齊,成一條直線,臉盆按上下床順序一線擺放床頭一側;臉盆內潔凈無雜物,盆內毛巾疊成方型緊貼臉盆外沿;牙缸放置臉盆內右側,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內,毛刷向上;皂盒純凈,放置于牙缸左側。

  3、暖瓶潔凈無污漬,根據房間具體方位統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線擺放。

  4、行李箱按規定位置整齊擺放,無灰塵,美觀整齊。

  5、拖把、笤帚、撮子等衛生工具,按拖把在里、笤帚在外、笤帚垂于撮子次序位置擺放。

  6、空床整潔無雜物,無亂堆、亂放、亂掛現象。

  7、宿舍內照明燈、開關、床、柜門、窗等公物用品無破損。

  第二十五條宿舍衛生檢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宿管員發現問題、反映問題,并協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教師解決處理問題。

  宿舍衛生內務百分制考核細則

  1、地面(20分):地面、門口有污跡、煙頭、垃圾雜物等,扣1—10分,鞋、臉盆不安規范擺放,扣1-10分。

  2、床鋪(25分):床單、被褥、枕巾不整潔,床上堆放雜物,扣1-10分;被子疊放不規范(成方成塊),扣1-10分:被子、枕頭擺放不在床鋪中軸線,扣1-5分。

  3、物品擺放(15分):行李箱不按規范擺放,扣1-3分;空床上放置雜物,扣1-3分;暖瓶等不凈、擺放不規范,扣1-3分;衛生工具擺放不規范及陽臺雜亂等,扣1-5分。

  4、門窗家具(10分):門不潔凈有污漬,扣1-3分;窗不明凈,窗簾不整潔,扣1-4分;家具不干凈,擺放不整齊,扣1-3分。

  5、衛生間(10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潔,扣1-3分;墻壁有蜘蛛網、污漬,扣1-3分;有異味,扣1-3分。

  6、垃圾(5分):宿舍內有垃圾,扣1-3分;門口堆存垃圾,扣1-2分。

  7、陽臺(5分):地面墻壁不干凈有污跡,扣1-3分;衣服晾曬不整齊,扣1-2分。

  8、宿舍禮貌(10分):墻壁亂寫、亂涂、亂畫、亂釘釘子,張貼不健康貼畫,無積極向上文化氛圍等,扣1-6分;有吸煙、喝酒、賭博、違章使用電器、不節儉水電等現象,扣1-4分。

  第五章財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學生宿舍床、桌、柜等家具及公物用品由總務處統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負責分類編號、設卡登記建賬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條愛護公物,嚴禁人為損壞門窗、玻璃、床、桌、柜等公用物品和水、電、暖、消防等設施。如有損壞遺失由職責人按價賠償,職責無法落實的交由系部學生科處理,落實賠償。

  第二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將宿舍內公物用品帶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許私自增加或安裝其他用具設備,一經發現,交由系部學生科嚴肅處理,造成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宿舍內家具等公物用品及設施損壞或出現故障由宿管員負責向總務處報修。

  第六章水電管理

  第三十條學生要養成勤儉節儉意識和禮貌生活習慣,自覺節儉資源、能源;樹立節儉光榮,浪費可恥的節儉風尚,厲行節儉反對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三十一條光線充足時不得開燈。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和監督學生在宿舍內節水節電行為,對違反、不聽勸阻和屢教不改者,除開展批評和教育外,向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反映,視情節嚴重程度,根據有關規定上報有關部門作相應處理。

  第三十二條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電熱杯、電熱器、電熱毯、電飯鍋、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一經發現立即沒收違禁品;并通知系部學生科對使用者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三條宿舍內禁止增加照明設備、私接電線等,不得私自換用燈泡、燈管等大功率照明設備,違者宿管員通知系部學生科,給予警告處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條住宿學生應嚴格服從宿舍管理員、值班教師和執勤學生干部的管理,進取支持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創造安全和諧的住宿環境。

  第三十五條嚴禁在宿舍內喝酒,抽煙;嚴禁在宿舍或陽臺打鬧、攀爬;嚴禁在樓道打籃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輪滑等行為;嚴禁大音量播放各種音頻、視頻或做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事情。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六條嚴禁在宿舍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嚴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經發現一律沒收,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學院安全保衛科處理,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七條禮貌上網,自覺抵御淫穢、色情、低俗腐朽等網上信息,養成科學、禮貌、健康上網習慣。嚴禁各種形式的賭博行為,嚴禁觀看傳播反動、淫穢書刊、視頻、軟件等,違者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批準,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九條熄燈前宿舍管理員及宿管部執勤學生干部,聯合對各宿舍進行人數清查和紀律檢查,主要檢查住宿學生的到位情景,有無外來人員及串住宿舍現象,對不按規定住宿和對夜不歸宿者及時反饋給值班教師或系部學生科,系部負責聯系、查找。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四十條嚴禁在宿舍樓內燃放鞭炮、焚燒物品、生火做飯,嚴禁使用酒精爐、蠟燭等易燃易爆物品,對違反者從重、從嚴處罰,違反國家治安管理條例者送國家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十一條未經相關部門批準,嚴禁任何人員進入學生宿舍進行商品買賣或交易活動;違者沒收物品,并反饋給系部學生科或送學院安全保衛科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二條辱罵、侮辱或故意刁難宿舍管理人員,妨礙宿舍管理人員及學生會宿管干部正常工作的,從重、從嚴給予處理。

  第四十三條住宿學生夜間晚歸、夜間外出管理規定。

  1、學生應嚴格遵守門衛管理制度。在宿舍關門之前回到宿舍,早晨開門之前不得外出。

  2、晚歸學生回到宿舍時,必須持有效證件填寫好晚歸記錄,宿舍管理員認真核實確認其身份后,方能進入宿舍。

  3、私自爬窗進入宿舍或為他人晚歸進入宿舍供給方便者,學校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歸的學生,由系部出具相關證明進入宿舍。

  5、夜間因生病等緊急情景需外出的學生,由宿管員與夜間值班教師聯系,由值班教師負責處理。

  6、為本宿舍同學夜不歸宿作假證者,給予警告處分。

  7、無正當理由(若不能提交有關證明)夜間晚歸,視情節輕重按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四條對條例中未列舉的其它違背社會公德,破壞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依照本規定相近條款處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條需要在學生宿舍住宿的員工,以部門為單位提出申請,分管院領導簽字同意后,由宿管中心統一安排。

  第四十六條住宿教工要服從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許使用大功率電器,私接電線,自覺遵守宿舍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七條已搬離學校宿舍的教職工,應及時告知宿管中心并將宿舍鑰匙親自交還給宿管員,不得擅自交給他人,更不能擅自轉給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條搬離宿舍的教職工,搬離前和宿管員共同查看該宿舍內的各項設施、公物。如有損壞、遺失按價賠償。

  第四十九條對不遵守宿舍管理規定的教職工,視情節嚴重程度,宿管中心將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十條在宿舍住宿的餐廳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領取消防門鑰匙一把,嚴格進出鎖門,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學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師生管理

  第五十一條為便于學院統一管理,原則上不允許師生假期留校住宿,對確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師生實行審批備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則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條貼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師生可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

  1、參加學院有關部門、系部組織的社會實踐的師生。

  2、參加教學計劃內學習、工學交替和實習的學生。

  3、集中培訓、備戰大賽的師生。

  4、協助學院相關職能部門或系部進行學校管理工作的學生。

  第五十三條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請、審批程序:

  1、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的師生,在學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為單位供給住宿時間、師生名單、聯系方式、住宿期間值班教師姓名、聯系方式,簽署意見,逾期不予辦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師生以系部為單位進行匯總,宿管中心按照學院假期總體住宿計劃進行統籌安排并安排宿管員值班管理。

  3、系部因開設專業培訓班需安排外校人員住宿的,以系部名義向學院提出申請,院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條寒、暑假留校住宿學生的收費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學生原則上只收取實際使用的水電費,不另行收取住宿費和管理費。

  2、非本校學生借住的,需按學院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

  第五十五條假期住宿學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師生的管理以“誰申請,誰負責”為基本原則。相關部門要指派值班教師負責對假期住宿學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學生住宿的,所屬部門必須派值班教師負責安全管理,并和宿管員堅持聯系。

  3、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發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請銷假制度,與部門值班教師堅持聯系。如需延長或縮短住宿時間,或中途離校的,應提前向值班教師提出申請,申請需注明外出地點、時間及事由,并通知到宿管員方可離開學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間須在22:00前回到宿舍,寒假期間在20:30前回到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嚴禁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私自調換宿舍,嚴禁違章用電,嚴禁賭博酗酒等,并妥善保管好自我的貴重物品。

  7、師生在住宿期間,一旦發現有違紀現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資格,并按照學院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規定,借宿人員安全職責一律由申請住宿部門負責。

  第十章實行巡查和職責追究制度

  第五十六條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紀律秩序、消防安全、內務衛生、違禁物品、公物設施、記錄臺賬等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上報。系部需將在宿舍內違紀學生處理結果及時反饋給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負責檢查、落實整改情景并建立巡查考核臺賬,將巡查考核結果記錄詳實,作為年終績效考核重要依據。

  第五十七條建立事故職責追究制度。對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職責事故,根據職責大小依章依規分別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員的職責,對職責人視問題性質和情節輕重按學院有關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構成刑事職責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由學生處宿管中心負責解釋。

  以上資料由煙臺工貿技師學院友情供給,謹致感激。

中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24

  為加強對學生住宿管理,創建文明、健康、安全、整潔、舒適的學習和生活環境,培養學生講文明、守紀律、愛勞動的良好習慣,強化學生團結友愛、互相合作的集體主義精神,經研究決定在各學生宿舍樓設層長,由自管會男女生部干事擔任,為更好的發揮層長對宿舍的管理與服務職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職責與權限

  層長是宿舍樓樓層的學生負責人,負責做好本樓層學生宿舍服務、管理工作,各樓層實行層長責任制,簽訂責任書,其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1.強化服務意識,深入寢室,加強與宿舍成員的思想溝通,掌握思想動態,認真聽取學生對宿舍管理提出的意見要求并及時整理上報。

  2.定期開展舍長會議,每周至少一次,做好會議記錄。

  3.做好衛生檢查,督促學生搞好寢室衛生,做到定期與不定期檢查相結合,認真做好記錄,按時上報檢查結果。

  4.盡快熟知本樓層各寢室成員,發現可疑人員及時匯報。

  5.做好宿舍本樓層夜間查房的人數清點,做好記錄。突發情況的處理匯報工作。

  6.熟知自管會章程,扣分細則,明確自身責任。

  7.在工作中公正嚴明,帶頭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及本考核細則。

  8.建立工作日志,認真做好記錄,定期與其他層長進行交流。

  二、考評標準、辦法及獎懲制度

  層長考核實行績效考核,并進行亮化打分,滿分一百分,基本完成上述層長職責所規定的任務為及格分60,余下40分為考核人根據層長在工作期間表現及成績酌情加分。

  1.出色完成學生處、系部、自管會等部門所布置工作,為系部宿舍的榮譽或發展作出顯著貢獻的加個人分15分;

  2.主動為宿舍服務、管理建設提出卓有成效的建議并被采納的加5分;

  3.能夠妥善處理好職責范圍內各成員之間的關系,并能不計得失主動協助本樓棟的其他相關工作的加5分;

  4.所負責樓層整體良好,各宿舍氛圍融洽,衛生狀況良好,且有優秀典型宿舍出現,加個人分15分。

  5.通過自己的服務與管理,所負責樓層宿舍狀況明顯改善,加個人分15分。

  6.因個人原因造成部門扣分,自管會名譽受損,扣個人分10分;

  7. 作風散漫,未真實記錄工作日志、如實反映樓層宿舍狀況的扣個人分10分;

  8.因自身原因被處以警告處罰的,扣15分;

  9.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影響的考核人員酌情扣分。

  三、工作考評時間及人員

  1.考評按月和按學期進行,每月評選結果在自管會例會上進行通報;每學期進行學期工作總評,具體時間為每學期的期末考試前一周完成本學期的考評工作,其余時間列入下學期考核范圍。

  2.由男、女生部正副部長、對各層層長按照上述考核辦法對層長進行考核打分。

  四、獎懲辦法

  凡層長學期量化考核分在90分以上者為優秀,80分以上為良好,60~70分為及格,60分以下為不及格;

  1.凡被評為學期優秀者將頒發榮譽證書,加個人綜合考核分10分,并享有自管會副部以上優先錄用權;

  2.凡被評為學期良好者享有優秀學干評優先選權,加個人綜合考核分6分;

  3.學期工作為及格者,加個人綜合考核分2分;

  4.學期工作為不及格者,予以退除。

  凡查實符合以下情況者予以警告:

  ①在一學期中無故缺席寢室長相關會議與活動累計超過2次。

  ②私自在樓棟里開展任何形式的活動,但尚未造成后果者。

  ③在擔任相關職務工作期間玩忽職守尚未造成后果者。

  ④在工作中出現徇私包庇現象超過1次者。

  ⑤在工作中因出現意見分歧而辱罵同學者。

  凡查實符合以下情況者予以即時退除:

  ①私自篡改衛生檢查記錄或提供虛假數據,予以退除。

  ②在一學期中累計警告2次者予以退除,在一學年中累計警告3次者予以退除。

  ③凡私自在樓棟里開展任何形式的活動,并造成后果者,予以退除。

  ④凡在樓棟中拉幫結派、散播謠言、影響正常工作的予以退除。

  ⑤在任期間受到學校任何處分或成績有不合格者予以退除。

  ⑥工作期間玩忽職守直接造成后果者予以退除。

  ⑦在一學期中無故缺席例會及相關會議或活動累計超過3次的予以退除。

中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25

  一、建立健全防火崗位責任制度,各班班長、各寢室長為防火安全員。全體學生都應養成良好的防火習慣。

  二、學生集體宿舍實行“防火十不準”:

  1、不準生火、玩火、燃放花炮爆竹;(煎藥可在水室進行)

  2、不準使用電爐、煤油(酒精)爐及電熱毯、熱得快、電取暖器及其他電熱器具;

  3、不準在床上吸煙;

  4、不準在床上、床下燃點蠟燭;

  5、不準將帶火的煙頭、火柴桿等物亂扔;

  6、不準在室內、走廊焚燒字紙等物;

  7、不準私扯電線、私裝電燈及其他電氣設備;

  8、不準用電燈烘烤什物;

  9、不準在電線上搭掛衣物;

  10、不準私存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危險物品。

  三、院宿管部每月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冬防期間每月兩次,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四、加強消防器材管理,隨時做好滅火準備。

  五、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各班、各寢室要切實做好宣傳、預防工作,有明令而違反者,從重處分。

中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26

  學生宿舍管理是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給學生創造一個幽雅、舒暢的生活環境,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的發展,培養生活自理能力,增強集體觀念和自主意識,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宿舍管理條例。

  一、為了確保學生安全和提高學習效率,學校規定不具備走讀條件(非淳溪鎮常住戶口)的學生在校住宿。住宿學生在校住宿三年,分學期辦理有關住宿手續。期間如轉學、休學、退學,離校前辦理消除住宿記錄手續。此外,任何住宿生沒有特殊原因,中途不得搬出校外居住,有特殊情況者必須經過學校嚴格審批同意后方可搬離。

  二、日常規管理

  1.早晨起身鈴響,所有學生必須十五分鐘之內離開宿舍在規定時間到食堂按秩序就餐,然后到教室早自習

  2.中午放學后,40分鐘內回宿舍文明休息,在下午課前20分鐘起身回教室。

  3.晚飯后,宿舍成員分成兩組,輪流回舍洗澡洗衣。晚自習前20分鐘全部離開宿舍回教室。

  4.下晚自習后,15分鐘內必須回到宿舍,行動迅速、謙讓、注意安全。漱洗、宵夜等事項安排緊湊。半小時內必須洗漱完畢,然后進入宿舍內自習,熄燈后立即休息。熄燈后不準點蠟燭、打電筒,不準講話喧嘩,按時就寢。

  5.學生上課期間,一律不得回宿舍,生病學生需出示班主任批準單。開門時間:下午放學前十分鐘;鎖門時間:早、晚自習前十分鐘。其余時間,非特殊情況一律不得進入宿舍。

  6.有事外出,需向管理員請假。

  三、自習和就寢紀律

  1.嚴禁抽煙、串宿舍、串樓層、打撲克、玩游戲、大聲喧嘩、追跑打鬧及進行任何形式的體育活動。

  2.嚴禁吹奏樂器、聽歌、唱歌以及進行各種聯歡、聚會、活動等。

  3.嚴禁看閱、傳播不健康的書刊和音像制品。

  4.嚴禁臥床看書。

  5.不做影響他人看書和休息的任何活動。

  6.按時睡、起,不拖拉,個人內務整理有序,自己的事自己做。

  7.禁止換鋪,未經許可,嚴禁帶非住宿生進入宿舍。禁止留宿他人。

  8.如果住校生有特殊情況需要回家,須向班主任請假,并告知管理員,獲得許可,由家長到校登記簽字后方可離開。若私自回家或外出逗留,取消住宿資格。

  9.尊重管理員,室友間相處要和睦融洽,宿舍物品排放整齊,營造良好的生活氛圍。

  四、物品擺放

  1.床上用品:被子疊放整齊,棱角分明,統一面向門方向擺放;床面床單平整,沒有紋褶;不允許放書籍及其他物品。

  2.鞋子必須擺放在鞋架上,鞋頭朝外。不要在窗臺上晾曬鞋子、襪子等。

  3.衣襪一律晾曬到陽臺上,一樓的宿舍晾曬外面,舍內不允許拉繩亂掛衣物;暫時不穿的衣服、襪子一律入柜。

  4.水瓶、水杯、盆子、牙膏、牙刷,洗發水、毛巾一律按要求整齊地擺放到架子上。

  5.掃把、垃圾桶,衣叉等按要求整齊地擺放到指定位置。

  6.柜子里放不下的包、箱、大的澡盆等物品不能帶入宿舍。

  五、衛生

  1.各舍安排好值日生,輪流值日打掃,保持衛生間潔凈無味。

  2.要做到門、窗、玻璃、桌面清潔。

  3.要做到宿舍內無灰塵。

  4.要做到早、晚拖地兩次,地面清潔、無積水。

  5.每天打掃床下,室內無衛生死角。

  6.要做到衛生用具清潔,垃圾簍在離舍前清理干凈。

  7.要做到墻面、柜櫥面清潔。

  8.要做到衣、鞋、襪、臉盆、毛巾等用品清潔衛生。

  9.要做到被褥整潔衛生,室內空氣清潔,無異味。

  六、安全

  1.嚴禁將貴重物品帶入舍內。

  2.嚴禁隨意接觸防火器材,嚴禁使用各種自帶電器和危險用品(電爐、電熱杯、電吹風、電褥子、電蚊香、熱得快、火柴、打火機、蠟燭、接線板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插座只能用臺燈。

  3.嚴禁翻越門窗和校園欄墻,嚴禁夜不歸宿。

  4.要有安全意識,最后離開宿舍的人要關好門窗,防止失竊。有困難找宿舍管理員、值班教師及班主任幫助解決。

  七、管理

  1.所有在校住宿生必須服從學校宿舍管理,積極配合學校宿舍管理員做好各項工作,遵規守時,按時交納宿舍費,水費等,損壞公物照價賠償,不無理取

  2.熄燈前后,學校值班領導、值班班主任應來回巡視,直至學生安靜入睡。

  3.宿舍管理員及學校值班人員應及時向班主任通報各班學生違紀情況,嚴重違紀行為應上報教導處。

  4、每天進行衛生檢查,教導處每月評比宿舍管理優秀班級,學期結束評比先進宿舍及個人。評比計入班級常規考核。

  5、室長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等檢查督促工作,出現違紀情況應及時制止,并向值班教師和管理員報告。并及時向班主任反映,以便處理。

中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27

  學生宿舍安全工作始終是整個宿管工作的第一要務。宿管值日老師是安全工作的首要責任者;負責各種安全隱患的發現、報告與防范,監督檢查各種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1.水電安全

  及時關水、關燈、關空調、關龍頭,禁止使用任何違規私帶電器、充電器及電子設備。發現水電故障不得私自處理,拆表,更不得私拆水電設備,發現有問題應報告宿管老師,報告學校派水電工維修。

  2.消防安全

  宿舍區,嚴禁煙火,安全第一,從我做起。不得易燃易爆物進入宿舍區,不得將火柴、打火機等火源帶入宿舍,嚴禁抽煙、點蠟燭、燒紙物,堅決消除一切火災隱患。宿管辦要組織宿管老師學習消防安全知識、緊急救生常識等,必須演練掌握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操作,定期檢查更新各種消防設施。

  3.財物安全

  不將過多的錢物帶入宿舍,貴重物品請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離開宿舍必須鎖好門窗。要及時關鎖窗戶,嚴防任何人從窗戶出入,相關舍長要嚴把此關,絕無疏漏。

  4.上下樓梯安全

  學生上下樓要按規定進行分流,并必須靠右行。同學之間要禮讓三先,不得擁擠起哄。

  5.生活與食品衛生安全

  宿舍是我們的共同家園,需要大家攜手共建。同學們要學會生活、學會做人、學會與他人友好相處,要與人為善、與鄰為伴,杜絕打架斗毆等事件的發生。不許竄床竄宿,嚴禁男、女生互竄宿舍。不得在宿舍、樓道等地聚集吵鬧、推桑起哄。舍長要觀察宿舍動態,有問題及時上報管理員或班主任,并積極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教育和引導大家逐步建立起積極向上、和諧健康的人際安全關系。

  另外,在宿舍區不得進行聚餐、生日慶祝等活動,不準帶不健康食品(包括各種零食,水果與牛奶除外)進入宿舍區,更不得進行食品與零食買賣、不得接收外賣等行為,杜絕一切食品安全隱患的發生。

  請大家各負其責,切實遵守以上安全管理制度。堅決貫徹學校的安全治理方針,嚴格開展監督管理。如有違反,必將嚴肅處理。

中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2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學生宿舍的管理工作,提高學生宿舍服務的質量和水平,維護學生宿舍的安全和秩序,優化學生宿舍的住宿環境,強化學生宿舍的育人功能,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學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見》《教育部關于切實加強高校學生宿舍管理的通知》《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高等學校學生公寓的工作指南》以及《北京師范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等文件規定要求,并結合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校區(簡稱“校區”)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適用于校區全體住宿學生。

  第二條 學生宿舍的管理、服務和教育工作以立德樹人作為根本任務,努力將學生宿舍建設成為“管理規范、安全文明、整潔舒適、綠色和諧”的宜居場所和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的重要陣地。

  第三條 學生宿舍實行規范化和科學化管理與服務。校內相關部門和各學院、書院應分工明確、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學生宿舍管理、服務和教育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能

  第四條 “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校區學生社區管理委員會”是校區專門設立的學生宿舍管理機構。學生社區管理委員會主要負責人由校區分管學生工作的校區領導擔任,成員由校區辦公室、學生工作、保衛、財務、資產、后勤、教務、基建、國際交流與合作(港澳臺辦)等相關部門,各學院、書院、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和物業管理公司負責人及學生代表組成。

  第五條 學生社區管理委員會主要有以下職責:

  (一)依照法律法規制定校區學生宿舍管理辦法及各項規章制度,提高學生宿舍管理服務規范化水平。

  (二)明確各部門、學院、書院在學生宿舍管理中的職責范圍和服務規范;監督檢查各部門、學院、書院在學生宿舍開展工作的情況以及學生宿舍的管理服務和收費工作。

  (三)協調解決有關學生宿舍管理服務中產生的矛盾和糾紛,維護當事各方合法權益。

  (四)組織召開學生社區管理委員會全體會議,對學生宿舍建設和管理的重大事項、具體措施及問題進行決策。

  (五)指導開展學生宿舍管理服務、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為管理等工作。

  第六條 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學生社區輔導員辦公室)是學生社區管理委員會常設辦事機構,主要有以下職責:

  (一)執行學生宿舍管理的相關規章制度。

  (二)制定和實施學生宿舍各項管理服務細則,包括:學生宿舍分配、調整、退宿工作制度、學生宿舍值班制度、學生宿舍安全管理目標責任制度等。

  (三)開展學生社區文化建設,組織各類宿舍文化活動,豐富學生課余生活,提高學生的實踐創新能力;充分發揮學生黨員、積極分子在宿舍文化建設中的先鋒作用。

  (四)建立學生在宿舍區表現情況的考核制度,將其列入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體系,與學校及學院、書院對學生個人綜合測評、品德鑒定、獎學金評定以及推優入黨等工作相結合。

  (五)督促相關單位做好安全、衛生、水電等設施設備的維護;督促、協助相關部門、學院、書院開展安全教育、安全檢查以及衛生防疫宣傳工作。

  (六)聯合相關部門、學院、書院應對和處置與學生住宿相關的突發事件。

  (七)做好有關學生宿舍管理服務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各部門、學院、書院在學生宿舍管理和服務中的職責:

  (一)校區辦公室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和學院、書院,開展、處理學生宿舍管理和服務方面的工作。

  (二)保衛部門負責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進行檢查,建立檢查記錄;制定安全用電、用火管理規定,并登記執行情況;對發現的事故隱患督促相關部門及時整改;建立安全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報送制度,確保重要信息及時、準確上報。

  (三)財務部門負責按核定標準向學生收取住宿費,及時退還已經辦理退宿手續學生的相關住宿費用。

  (四)資產部門負責代表學校監督委托外包的學生宿舍管理服務項目,對學生宿舍實施物業管理和服務,并督促物管人員不斷加強宿舍安全管理工作以及落實安全管理責任;負責保證學生宿舍冷水、太陽能熱水、電的正常供應,做好宿舍設施設備的維修、維護與保養,以及開展方便學生生活的其他服務。

  (五)后勤部門負責學生宿舍樓及周邊環境的美化工作;做好學生宿舍區域的校園電車運輸服務以及學生醫療保障、預防相關傳染病的宣傳和衛生防疫工作。

  (六)教務部門負責提供學生學籍變動情況、專業異動情況、畢業生名單、交換生名單及有關的數據信息。

  (七)各學院、書院負責本單位學生的教育引導工作,組織學生認真學習相關規章制度;督促學生自覺維護宿舍秩序,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安全衛生檢查,宣傳防火、防盜及安全用電等相關安全常識,糾正學生各類不安全或不文明行為,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范意識,鼓勵學生參加與宿舍相關的文化活動;協助管理學生住宿行為,每學期組織所有班主任、輔導員走訪本單位學生宿舍至少一次,每次走訪覆蓋所有學生并做好走訪記錄;督促本單位學生積極配合學校宿舍調整相關工作。

  第八條 物業管理公司在學生宿舍管理和服務中的職責:

  (一)負責學生宿舍日常管理服務工作,對所負責的樓棟和區域承擔整體管理責任。宿舍管理員須掌握各學生宿舍樓內居住人員情況,對出入宿舍的人員進行檢查,督促學生出入門禁刷卡,禁止未經批準的外來人員進入學生宿舍樓或在學生宿舍樓內居住;對出入學生進行證件檢查和信息登記。

  (二)嚴格執行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開關學生宿舍樓門,按時按規定送電、斷電。

  (三)制止學生在宿舍樓內飼養動物;制止自行車、電動車等交通工具進入宿舍樓;制止學生攜帶違規違禁物品、明火、廚具、烹飪原料進入宿舍樓和在宿舍區域吸煙等行為。

  (四)做好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設置專職宿舍安全管理崗位,落實崗位職責。做好學生宿舍火災的防范工作;定期組織人員學習消防安全常識,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和演練,對學生宿舍電路及設備進行檢查;落實相關部門消防安全檢查、巡查制度,并做好檢查、巡查記錄的建檔工作;保證管轄區域宿舍樓棟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救援通道暢通。

  (五)提高突發情況的應急處置能力,如遇突發情況及時組織學生宿舍樓內人員疏散、撤離、上報并做好現場應急處理。

  (六)做好學生宿舍公共區域的衛生清潔和保持,定期開展消殺工作;做好學生報修登記、宿舍維修和進度反饋工作。

  (七)對于違反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的人員要進行勸阻并登記信息,對于違反規定和無視勸阻的人員,及時向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及相關部門進行報告。

  (八)完成與學生宿舍物業管理相關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條件與設施

  第九條 學校視學生宿舍資源情況,合理安排學生入住。

  第十條 學生宿舍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學生宿舍配置床、桌椅、衣柜、書架、空調、飲水機等基本生活設施設備及生活必須用品放置處、衣物晾曬處。

  (二)宿舍內提供網絡端口,安裝智能限電裝置。

  (三)公共區域衛生清潔,無衛生死角,墻面整潔,無嚴重印痕、無掉皮。

  (四)學生宿舍樓設置宿管員值班崗位,樓下設置公告欄、電子宣傳屏、宣傳櫥窗或公共閱報欄。

  (五)學生宿舍樓出入口設置智能門禁系統,宿舍樓主要出入口、重點位置及宿舍周邊配備安保視頻監控設施。

  (六)宿舍安裝智能水電計量裝置,水電消耗記錄完整。

  (七)學生用水用電實行定額指標管理,超額部分自行繳納費用。

  (八)逐步在學生宿舍樓合適區域設立公共多功能房,學生可申請使用。

  第十一條 學生宿舍區設立各類便利生活的商業設施設備時須征詢學生社區管理委員會的意見。

  第十二條 家具實行招標采購。床上用品可由學校經過招投標確定企業進校銷售,學生自愿購買。

  第四章 管理與服務

  第十三條 住宿管理

  (一)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負責審核學生入住申請,統籌安排入住事宜,與學生簽訂住宿協議,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有權根據學校實際工作需要組織在住學生進行宿舍調整。

  (二)在學校可提供住宿條件的情況下,學生應住在學校統一安排的學生宿舍,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換,不得到校外住宿或無理由退宿。確因特殊情況不適合在校內居住的學生,須按走讀流程辦理手續,經批準后方可辦理退宿手續;學生因畢業、出國、休學、退學需退宿時,應在規定時間內按程序辦理退宿手續,并在限定期限內搬離,未在限定期限內搬離者,宿舍管理人員可責令其立即遷出,其遺留物品可視為遺棄物品,宿舍管理人員有權對其進行清理。

  (三)嚴禁在學生宿舍樓內留宿異性或在異性學生宿舍樓內留宿;嚴禁私自轉讓、出租、出借床位;嚴禁在學生宿舍樓內從事推銷、售賣等營利性經營活動;嚴禁在學生宿舍樓內喧嘩吵鬧,擾亂正常秩序;嚴禁損壞學生宿舍樓內公共設施。

  (四)每棟宿舍樓設立樓層長若干名,負責協助學宿中心開展宿舍管理工作;本科生每間宿舍設立一名宿舍長,研究生每兩間宿舍設立一名宿舍長。宿舍長負責做好每天的值日安排、衛生檢查、行為管理、安全檢查、學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設等。

  (五)學生有權參與和監督在學生宿舍區舉辦的各類評獎評優、教育學習和創新實踐等活動。

  第十四條 安全管理

  (一)學生應自覺維護學生宿舍安全,增強安全意識和法治觀念,提高防范能力,加強安全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和財物,及時發現、舉報、制止影響宿舍安全的行為,養成隨手鎖門、關窗,保管好鑰匙的習慣。學生宿舍區發生盜竊等案件時,學生應保護現場,及時報告保衛部門和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發生重大案件時可以直接撥打110報警電話。

  (二)嚴禁攜帶動物進入學生宿舍樓;嚴禁在學生宿舍(樓)內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劇毒、具有放射性等危化品及各類有害細菌和病毒標本;嚴禁將保衛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認定的違禁品帶入學生宿舍(樓)內。

  (三)學生應嚴格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嚴禁挪用、破壞消防設施及器材;嚴禁阻礙消防通道,不得將自行車(含各類電動車和平衡車等)、大型器械等搬入宿舍樓內;嚴禁將各類電動車電池帶入宿舍樓充電,嚴禁違規開啟消防門;嚴禁私拉電線、私自使用公共電源;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嚴禁存放或者使用各類違章電器;禁止使用無3C質量認證的劣質插線板和電器設備。

  (四)嚴禁在學生宿舍(樓)內打架斗毆、尋釁滋事;嚴禁在學生宿舍(樓)內酗酒;嚴禁在學生宿舍(樓)內從事宗教活動;嚴禁從事邪教、會道門、迷信活動;嚴禁黃、賭、毒等違法行為;嚴禁登錄非法網站或傳播有害信息。

  (五)嚴禁在宿舍樓內存放管制刀具、武器及具有殺傷性的警用類、射擊類器械。

  (六)節約水電,養成隨手關燈、關水、關機、斷電的良好習慣,杜絕“長流水”和“長明燈”現象。

  (七)學生應嚴格遵守學校自然災害預防和衛生防疫要求,不瞞報、不謊報個人相關信息。學生患傳染疾病時,需遵醫囑到指定的地點住宿或隔離觀察。

  第十五條 訪客管理

  (一)學生一律在大廳或樓外會見客人。男女生均不得進入異性宿舍樓。

  (二)對學生宿舍樓各項設施進行維修的校內、外正規工作人員,須主動出示有效證件和學校業務審批單登記后方可進出。

  (三)對于為學生送快件、快餐、提供私人物品維修等上門服務的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學生宿舍,可聯系學生自行下樓處理。

  (四)父母等直系親屬探望,同性別可在每天上午9:00至 11:30,下午14:00至17:30憑有效證件在該棟宿舍管理員處登記后由子女帶領進入學生宿舍,逗留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不得留宿。

  (五)輔導員、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等學生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進入學生宿舍,須在該棟宿舍管理員處出示證件并登記后方可進出。

  第十六條 公共秩序管理

  (一)學生宿舍樓早上6:00開樓門,本科生宿舍周一至周四晚11:30分關閉樓門,周五至周日晚12:00關閉樓門。研究生宿舍晚12:00關閉樓門。本科生宿舍周日至周四晚上11:30分斷網,12:00斷電,周五、周六晚不斷網、不斷電。研究生宿舍晚上不斷網、不斷電。

  學生應當遵守宿舍樓關閉樓門時間。學生宿舍樓關閉樓門后,晚歸學生須出示有效證件,經宿舍管理員檢查登記后方準予進入;學生非因特殊情況不得外出,因學生個人的違規行為造成人身及財產損失的,由學生自行承擔。

  (二)學生攜帶大件或貴重物品出門時需主動接受宿舍管理員的查驗和登記。學生宿舍(樓)內公共設備不得私自帶出。

  (三)門禁系統全天24小時統計學生刷卡通行的情況,考勤時間為每周日至周四(節假日除外)。考勤時段內(當日6:00 至次日6:00),學生刷卡外出后:當晚23:59:59前進入學生宿舍樓,標記“正常”;當晚23:59:59至次日6:00有進入、無外出學生宿舍樓的記錄,標記為“晚歸”;至次日6:00無進入學生宿舍樓的記錄,標記為當日“不歸”;學生自進入學生宿舍或外出超過24小時無刷卡記錄的,標記為“異常”。

  (四)學生不得使用他人證件或冒名登記進出宿舍樓;禁止攀爬圍欄、鐵門和其他非正常途徑進出宿舍樓。

  第十七條 內務及衛生管理

  (一)加強學生勞動教育和衛生習慣,養成講文明、講衛生、愛勞動、守紀律、團結互助的優良作風。

  (二)學生應自覺整理內務,保持室內整潔。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定期組織對學生宿舍內務衛生情況進行檢查。

  (三)學生應增強生活垃圾分類意識,自覺做到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改善宿舍衛生環境。

  第十八條 因身體特殊原因對入住的學生宿舍樓層、床位等有特別需求的學生,須持醫院開具的相關診斷證明,由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學院、書院簽署意見,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根據宿舍資源情況進行批復,經批準后方可入住。

  第十九條 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設立電話、電子郵箱等多項意見、建議反饋平臺,接受學生對宿舍管理服務的監督。

  第二十條 因意外導致的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受損,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校區管理規定處理。

  第五章 思想政治教育

  第二十一條 校區管委會對學生在宿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為管理負主要責任,具體責任部門為學生工作部門及各學院、書院。

  學工部門選派政治素質高、思想作風好、具有較強組織管理能力、善于做學生工作的輔導員進駐學生社區開展工作,建立完善輔導員、宿舍管理人員和學生干部密切配合的教育管理服務工作體系。

  第二十二條 輔導員、班主任應主動了解學生在宿舍區的生活情況和思想動態,引導學生正確處理各種問題;當學生在宿舍區出現異常情況時,輔導員、班主任應及時采取妥善措施,并向學院、書院、學生工作、保衛等相關部門上報有關情況,做好后續處置工作。

  第二十三條 學生在宿舍的行為表現將被記錄并報送至所在學院、書院和學生工作部門,作為綜合考評、獎學金評定及各項評優、推薦的依據之一。

  第六章 收費與使用

  第二十四條 學校學生宿舍住宿費收費標準嚴格按照國家和廣東省相關物價收費政策,按要求報批、備案或公示后執行。

  第二十五條 財務部門按照教育收費公示制度的要求進行公告,招生部門在招生簡章上列明可提供給新生住宿的宿舍情況、住宿費標準。

  第二十六條 學生宿舍住宿費按學年進行收取,由財務部門開具財政部門或稅務部門統一印制的收費票據。

  學生休、退學,提前結束學業或辦理走讀的,在按規定辦理離校手續和退宿后,所繳住宿費按實際在校時間計算清退。住宿費清退標準=每學年住宿費標準÷10個月×(10-學生實際在校月數),在校時間未滿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學生未按規定辦理離校和退宿手續自行離校的,住宿費計算至其辦理離校和退宿之日或其違法違規占用宿舍被學校強行清退之日。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對違反以上規定的學生,學校將參照相關學生違紀處分辦法或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以及紀律處分。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校區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負責解釋,如有未盡事宜,參照《學生住宿管理細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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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尊敬師長,舉止文明,服從管理,嚴守時間。在宿舍做到“三輕”即:動作輕、說話輕、開關門輕,不做與休息無關的事,不影響他人(她人)休息。男生有紳士風度,女生講淑女風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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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宿舍實行目標責任制管理。學院在學生入校時對宿舍公物統一配置,并承擔自然壞維修補充,非自然損壞的實行賠償維修制度。二、故意損壞或由不正當行為造成損壞的公物,能修復的按修復計費,不能修復的,新的照價賠償,舊的折價賠償,并...

  • 最新學生宿舍管理制度最新(通用32篇)

    第一條為把學生宿舍建設成為安全、禮貌、和諧、溫馨的生活、休息和學習場所,促進全校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新生入學后必須先辦理住宿手續方可住宿。...

  •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集錦(精選33篇)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精神文明建設,搞好文明宿舍創建活動,特訂立本規定。第二條同學宿舍衛生包括同學個人衛生,同學宿舍室內衛生和公共衛生三個部分。規定了同學宿舍衛生的基本要求,是衡量、檢查、評比同學宿舍衛生的標準與依據。...

  • 托管學生宿舍管理制度(精選3篇)

    一、目的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確保學生個人財產的有效管理,避免個人財產的丟失和損壞,保證學生公寓正常的`生活秩序。二、適用范圍重慶資源與環境保護職業學院學生公寓個人財產的管理。...

  • 學生宿舍住宿管理制度(精選29篇)

    學生宿舍區治安管理一、學生宿舍區內嚴禁存放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違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二、嚴禁學生在宿舍內賭博、酗酒、打鬧、傳閱黃色書刊或音像制品等。...

  •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范本(精選25篇)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保護住宿學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創建秩序良好、安全衛生、文明健康的學生住宿環境,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教學〔20xx〕5號)及《山東大學章程》等文件精神...

  • 高中學生宿舍管理制度(精選9篇)

    1、學生進入宿舍樓必須遵守管理制度,寄宿生按學校規定辦理住宿手續后,在規定的宿舍、床號入宿,使用同號的鐵柜,未經班主任、宿舍管理員許可不得擅自調動,寄宿生必須嚴格服從宿舍管理人的管理。...

  •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精選23篇)

    第一條為把學生宿舍建設成為安全、禮貌、和諧、溫馨的生活、休息和學習場所,促進全校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新生入學后必須先辦理住宿手續方可住宿。...

  • 大學生宿舍規章制度(通用5篇)

    一、負責學生宿舍的治安防范、穩定和消防工作。二、負責學生宿舍的衛生、住宿紀律等日常管理工作。三、負責學生宿舍公物、設備和水電的管理,發現故障、損壞,及時報告生活管理老師和德育處。...

  • 學生宿舍規章制度(通用22篇)

    第一條、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養學生講禮貌、講禮貌、守紀律,樹立起熱愛團體,熱愛勞動,團結同學,勤儉節儉,愛護公物,遵守公共秩序的社會主義道德風尚,特制定本規定。...

  • 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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