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檢驗管理制度(通用4篇)
定期檢驗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和范圍
1.1目的
為使電梯保護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狀態,防止由電梯而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設備事故的發生。
1.2范圍
1.2.1適合于電梯使用單位按國家規定的'要求向國家規定的電梯安全主管部門申請電梯安全定期檢驗。
1.2.2也適合于按單位內部設備管理制度的規定要求進行的定期檢查的報檢工作。
2.職責
使用單位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向有關部門報告電梯定期檢驗工作。
3.定期報檢流程
3.1電梯安全管理人員依據電梯檔案查詢電梯安全運行許可證的使用日期,建立年度定期檢驗明細表,在安全運行合格證到期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年檢;
3.2電梯使用單位在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檢驗之前組織有關人員及維保單位對電梯進行年度保養;
3.3維保單位在對電梯進行年度保養后,對電梯進行安全性能檢查,填寫《年度自檢報告》,使電梯的安全性能滿足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對有關電梯檢驗規程的檢驗要求;
3.4新安裝使用電梯每一年經驗收合格后,第二年應到轄區管理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報檢,并將具體檢驗時間登記在年檢電梯的明細表中;
3.5電梯安全管理人員依據電梯轎廂內'安全運行許可證'的有效日期,提前一個月向主管領導報告檢驗周期,避免漏報少報;
3.6電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啟用,或發生重大的設備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或經受了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如火災、水淹、地震、雷擊、大風等)電梯經較長時間停用,但尚未超過一年時間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可向單位設備管理部門申請內部安全檢驗,認為有必要的可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安全檢驗。
3.7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每月檢查有關人員對電梯的報檢及檢驗狀況,及時處理存在的問題,做到本單位管理的電梯100%報檢,對于合同中要求維保單位檢驗和報檢的,應及時跟蹤3.8所有電梯報檢工作均由電梯使用單位安全管理人員負責進行安排,協調確保年度安全檢驗工作的順利進行。
3.9申請電梯安全技術檢驗應以書面的形式,一份報送執行檢驗的部門,另一份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保管,作電梯管理檔案保存。
定期檢驗管理制度 篇2
1、對公司所有消防器材,執行統一分配,定點放置,任何人均不得隨意改動。
2、對消防器材執行專人掛牌管理,嚴格履行崗位責任制。
3、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自查,按時將消防器材送往消防部門檢驗,確保消防器材齊備完好。
4、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匯報,及時整改,并認真做好記錄。
5、對管理不善,檢查不負責任而造成后果的,要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定期檢驗管理制度 篇3
(一) 堅決貫徹執行《壓力容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和有關的壓力容器安全技術規范。
(二) 建立壓力容器技術檔案,內容包括:汽車儲罐、壓力容器登記卡;設計單位提供的圖樣;設計,安裝說明書;檢驗檢測記錄以及有關檢驗的技術文件和資料;維修方案,維修情況記錄;安全附件的效驗,修理更換記錄,有關事故的記錄和處理報告。
(三) 新購壓力容器向市,區技術監督部門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申報和辦理使用登記手續。
(四) 嚴格執行各種壓力容器的崗位操作規程,對運行中應重點檢查的項目和部位,必須嚴格檢查,對運行中出現的異常現象及緊急情況必須及時上報并妥善處理.
(五) 壓力容器及管道內部有壓力時,不得進行任何修理或緊固工作.
(六) 壓力容器檢驗,修理人員在進入壓力容器內部進行工作前,必須按《在用壓力容器檢驗規程》的要求,作好準備和清理工作,否則,工作人員不得進入.
(七) 認真安排壓力容器的定期檢驗,積極配合技術監督部門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的監督檢查工作.
(八) 經常檢查安全閥,壓力表,夜位計等,檢查結果應符合《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規定.
(九) 安全附件嚴格按使用其定期送計量部門效驗,并記入檔案.
(十) 安全閥每一年檢驗一次,壓力表每半年檢驗一次,罐車一年檢驗一次。
定期檢驗管理制度 篇4
1、加強本站所使用的壓力容器(儲罐、殘液罐等,含安全附件以下同)、壓力管道(本站的工藝管道,含安全附件,以下同)的使用管理和定期檢驗是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確保安全生產的關鍵。
2、檔案管理人員結合技術負責人、設備管理人員負責建立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設備技術檔案,其內容至少包括:2.1隨機技術文件、產品合格證、監檢證書、裝箱單等;2.2安裝施工技術資料和安裝監檢驗收資料;2.3修理改造記錄及有關技術文件和資料;2.4定期檢驗報告給予檢驗有關的技術文件和資料;2.5壓力表、安全閥、接地電阻等安全附件的檢定、檢測、修理、更換記錄和資料;2.6有關事故記錄資料和處理報告,以及報廢報告資料。
檔案管理人員負責建立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臺帳,臺帳的內容包括設備名稱、規格型號、制造單位、主要參數、購置時間、啟用時間、使用登記證號、注冊號碼、歷次檢驗情況等。
3、站長負責在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一個月內及時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使用登記,未辦理使用登記的特種設備嚴禁使用。
4、操作人員對所操作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要做到““四懂、三會”(即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會使用、會維保、會排除故障),
同時要明白設備上安全附件的作用和操作步驟。嚴格按規程操作,認真做好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并及時填寫運行記錄,及時消除冒、滴漏現象并做好防潮、反腐、防曬、防凍防靜電等相關工作。 5
5、站長負責對本站在用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在安全檢驗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山東省特檢院菏澤分院)提出定期檢驗申請,未經定期檢驗或定期檢驗不合格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不得使用。
6、設備管理人員結合安全員每月至少對本站在用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并做好記錄,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
7、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定檢周期以檢測機構規定的檢驗周期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