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教師規章制度(精選3篇)
幼兒教師規章制度 篇1
良好的教師出勤是是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保證,同時也是對學生一種良好的教育,本制度以構建和諧校園為目的,堅持以人為本,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準則,內容如下:
一、請假制度
1、教職工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須履行請假手續。請假單位為"節"或者"天".
2、請假制度實行部門負責制,學校校長請假需經街道教委辦批準,學校常委會有事請假需向校長請假批準,教職工有事請假需經部門負責人請假批準。
3、所有請假的領導、老師回校后都要向批準人銷假,并報請政教處記錄,每周公布請假情況。
4、原則上不準口頭請假、電話請假,托人請假,要提前請假,說明理由。如有特殊情況來不及請假者回校后必須及時補假,并說明情況,否則視為曠工。
5、教職工到校時間早晨7:45和下午13:15,7:45—8:00,13:15-13:30為遲到。上午離校時間11:45,下午離校時間為17:00.
6、上午8點和下午13:30以后到校的教職工,一要7::45點或13:15之前向部門負責人電話請假;二到傳達室簽到,注明入校時間;三入校后向部門負責人補假,將假條送傳達室或政教處。
7、學校領導、班主任、政教處教師,每天早晨要在學生到校前先到。
8、教職工到校后如需外出,必須持有學校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的的批條方可出校門,否則視為曠工。
9、教職工應按時參加上級和學校組織的會議,凡是不能按時到會者均為遲到,若不到會又未提前請假者視為曠工,當天已經請假沒到校的除外,不重復計算。
10、每周一全校教師都要參加升旗儀式,凡是不能準時參加,又未提前請假者視為曠工。(待定)
11、婚、喪假和產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三、獎罰制度
1、教職工的出勤情況與績效工資發放掛鉤,每月照顧1天病事假,一學期累計為4天病事假不扣出勤獎金,請假計算單位為"節"或"天".
2、遲到每次扣2元,請假每節扣2.5元,請假時間不足一節課,按一節計,每天按8節計。
3、曠工一次扣100元。
4、在上級或學校統一組織的大型活動(如:運動會、考試、閱卷等)中請假者,按雙倍扣罰。
5、請假、曠工扣費每月結清后,從當月效益獎中扣除,當月效益獎不足者,從下月效益獎中扣除,扣完為止。
四、量化考核制度
1、教職工出勤情況與年度考核掛鉤。
2、每個教職工每學期出勤基本分為10分。
3、遲到每次扣0.1分。請假每天扣0.3分,曠工一次扣10分,扣完為止。
4、學期內請假4天以內的年度考核出勤分別加4分、3分、2分、1分。
五、督查制度
由學校組成督查組,每月不定期對教職工出勤督查并接受群眾舉報,發現一處,處理一處。
六、責任分工
1、學校門衛負責領導和教職工離校、回校、遲到等記錄。
2、政教處負責領導和教職工的的統計和匯總。
3、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各部門教職工的批假、銷假、統計等。
4、校長負責校委會的批假。
七、幾項說明
1、學校領導以身作則,秉公辦事,不得營私舞弊,如有違規,雙倍處罰。
2、全體教職工要自覺遵守出勤規定,不得給領導、管理人員以及門衛出難題。
3、每周公布一次出勤情況,每月進行一次匯總。
4、曠工:
⑴上班時間沒到校也未提前請假的視為曠工。
⑵請假超時又未補假者視為曠工。
⑶無部門負責人批得教師外出條,擅自出校門。
5、接送孩子和哺乳期:
⑴接送孩子每天只準一節課假,每次扣2元錢,超出一節課按請假處理。
⑵哺乳期的教師每天上、下午各只準一節課假,每節課扣2元,超出部門按請假處理。
⑶班主任接孩子每天只準一節課假,不扣錢不扣分,超出一節課按請假處理。
6、教師外出和校內的會議,教師護導、值班以及學校臨時安排工作的情況記入教師出勤,遲到、早退、請假、曠工等按照上面的規定實施。
7、本制度已提請教代會審議通過.
8、本規定從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幼兒教師規章制度 篇2
一、請假制度
1、教職工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須履行請假手續,每天按8節計,不足1節按1節計。
2、實行部門負責制,校長請假需經街道教委辦批準,校委會成員請假需經校長批準,教職工請假需經部門負責人批準。
3、原則上不準口頭請假、電話請假,托人請假。
4、教職工到校后如需外出,必須持有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的假條。
5、婚、喪假、產假、哺乳期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二、獎罰制度
1、教職工的出勤納入績效工資,每月獎勵1天假期,學期內私假累計不超過4天的不扣出勤獎。
2、遲到扣2元/次,私假扣20元/天。
3、曠工一次扣100元。
4、在上級或學校統一組織的大型活動(如:運動會、監考、閱卷等)請假者,績效工資按照按雙倍扣罰。
5、教師出勤獎每月發放一次,請假部分從當月扣除,當月不足部分從下月扣除。
三、量化考核制度
1、教職工出勤納入年度考核。
2、教職工每學期出勤滿分為10分,請假4天以內的不扣分。
3、遲到扣0.1分/次,私假扣0.3分/天,曠工一次扣10分。
4、學期內遲到次數、請假節數進行累計。
5、節假日加班、大型活動(運動會、監考、閱卷等)無請假者,根據實際情況獎勵出勤分。
四、督查制度
由學校組成督查組,每月不定期對教職工出勤督查。
五、責任分工
1、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教職工的批假、記錄。
2、學校門衛負責遲到、離校、回校等記錄。
3、政教處負責統計、匯總和公布。
六、幾項說明
1、學校領導以身作則,秉公辦事,不得營私舞弊,如有違規,雙倍處罰。
2、全體教職工要自覺遵守出勤規定,不得給領導、管理人員、門衛出難題。
3、每周公布一次出勤情況,每月、每學期進行匯總公布。
4、曠工:
⑴上班時間沒到校也未提前請假的視為曠工。
⑵請假超時又未補假者視為曠工。
⑶無請假條擅自出校門視為曠工。
5、班主任接送孩子,每天獎勵一節假,超出部分為私假。
幼兒教師規章制度 篇3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共產黨的精神,全面履行科學發展觀。根據《市幼兒園管理辦法》規定,幼兒園必須貫徹保育和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創設與幼兒保育、教育相適應的和諧環境,引導幼兒個性的健康發展。
二、現狀分析
目前,閔行區幼托機構普遍存在著班級多、在編教職工人員緊缺的現象,尤其是保育員、營養員不能納入事業編制,制約了保教員、保育員和營養員“三大員”隊伍的穩定和質量的提高。而現在幼兒園的后勤人員中大多是從社會上招聘的非在編人員,人員結構不合理,年齡偏大,綜合素質較低,流動性較大。而幼兒園保育質量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保育人員素質的高低和人員的穩定性,所以必須合理配備有專業知識的專職人員,穩定隊伍建設,提升保育工作質量與保育管理力度。
三、目標內容
幼兒園應當保障幼兒的身體健康,培養幼兒良好的生活、衛生習慣和品德行為,促進幼兒的`智力發展。保教并重,教養結合是幼兒園教育的特征,保育和教育均是幼兒園工作的重點。幼兒園保育工作是無法獨立開展的,只有與教育工作的相互滲透才能完成,才能促進孩子全面、和諧、健康地成長。保育工作更應圍繞幼兒一日活動等環節,開展各項后勤工作,體現保教結合的內容。而保育工作質量的高低,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幼兒園保教工作管理水平的高低。因此,要在穩定后勤工作人員的基礎上,加強對后勤工作人員的培訓與管理,以提高后勤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和幼兒園的保教質量。
㈠保教結合,使保育工作科學化
后勤人員的工作也是兒童教育工作,在不斷的學習探討中,保育人員要充分認識兒童心理特點及發展規律,在工作過程中指導要注意個體差異,生活護理中應注意提高幼兒的生活自理能力。
㈡分類培訓、掌握整體的專業技術
根據后勤工作要求制定保育員、營養員的規范、操作細則標準、組織保育人員進行業務學習與專業技術的自培。
對保健崗位業務的培訓:
1、學習幼兒園規章制度。
2、衛生保健。
3、保健員操作常規。
4、對豐富膳食研究和進行帶量食譜的調配。
5、對特殊兒童的矯治方法的探索。
對保育崗位業務的培訓:
1、學習幼兒園規章制度。
2、衛生保健。
3、保育員操作常規。
4、幼兒常見病及意外事故護理。
5、保教配合等。
對營養崗位業務的培訓:
1、學習幼兒園規章制度。
2、學習《學習衛生食品管理法》,在工作中規范操作程序,合理安排操作流程和時間。
3、學習并落實《營養員一日操作細則》。
四、具體標準
經研究,擬對我鎮各公辦幼兒園所非在編人員的相關福利待遇作如下規定:
㈠津貼標準
1、工資待遇:按每人每月標準發放(隨市最低職工工資標準調整)
職稱
2、考核獎勵:人均每年2500元
根據職工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表現及學校考核情況進行獎勵。
3、培訓及體檢費
對保育員、保教員、營養員進行保健及相關專業知識的培訓,鼓勵他們參加上崗資質培訓,同時為保障幼兒在園的健康安全,必須對相關人員進行每年一次的體檢。
㈡其他有關問題說明
1、對保育員、營養員的錄用,各幼兒園所均應以從嚴從緊的原則,人員控制在定額標準之內。
2、保育員、營養員的津貼作為專項資金,學校必須專款專用,按工資待遇標準及考核結果進行發放。
3、幼兒園必須按照國家、市、區相關法律、法規,和所聘用的后勤人員簽定勞動用工合同,合同期限由雙方自行擬定,同時幼兒園應加強對相關人員的管理。
4、學校每年初將所聘用的相關人員的資料送交鎮教委辦,由鎮教委辦核定后,一次性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