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考勤規章制度(精選28篇)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1
1.目的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規章制度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3.管理規定3.1.工作制度3.1.1工作時間:每周工作六天,周一至周六上班,周日休息。
上午8:00 —12:00上午8:30 —12:00下午13:00—17:00下午13:00—17:30,按此工作時間制員工需提前報財務辦公室且由總經理審批后方才生效。
3.1.2打卡制度3.1.2.1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
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3.1.2.2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3.1.2.4忘打卡考勤:一個月內,忘記打卡在2次之內,屬個人責任的(不包括系統故障),填寫《異常刷卡饋單》后,不扣工資;從第3次起,每次扣半天工資。
或者是:一個月內,忘記打卡者在2次之內屬個人責任的(不包括系統故障)每次扣5元,從第3次起,每次扣半天工資。
3.1.2.5遲到:公司允許每位員工每月遲到兩次機會,分別為兩次5分鐘內或一次5分鐘和一次10分鐘內的遲到,在此允許范圍外,每遲到一次10分鐘內扣5元;一次20分鐘內扣10元;一次30分鐘以上扣30元,超過30分鐘的
溫州頂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參考本制度3.51條款執行。
3.1.2.6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
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周日順延)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因停電、卡鐘(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時到部門考勤員處填寫《未打卡補簽申請表》,由考勤管理人員簽字證明當日的出勤狀況,月底由部門考勤員據此上報考勤。
3.1.2.7外派員工的考勤:如員工到工廠實習及外出培訓學習等,在外派工作期間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記錄。
3.2加班管理3.2.1定義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
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
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
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權為公司總經理,否則為無效加班。
3.2.2加班申報及補償規定3.2.2.1公司提倡員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許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崗位工作。
A.管理人員和勞務人員的加班應嚴格控制,各部門應按月工時標準,合理安排工作班次。
部門經理或負責人要嚴格審批員工排班表,保證員工有效工
溫州頂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時達到要求。
凡是達到月工時標準的,應扣減員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資;對超出月工時標準的,應說明理由,報主管部門和總經理審批。
B.公司淘寶人員的加班或值班,應由當事人根據工作需要提前向部門負責人申請并由總經理辦公室審批報財務辦公室備案,相關值班或加班工資由總經理辦公室規定執行。
C.考慮到公司部分淘寶人員上班的特殊性,在休假上公司給予相應的靈活性,當一個月或15天內的一個周期可以累積一起連休,但需提前向部分負責人提出休假申請,由部分負責人統一安排協調,原則上不得影響淘寶部門工作的正常進行。
體假時間不得超出應休的天數,如超出應休的時間且在先前沒有請假,一率按曠工處理。
3.2.2.2員工加班應提前申請,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因無法確定加班工時的,應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個工作日內補填《加班申請表》 。
《加班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同意,財務辦公寶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有效。
《加班申請表》必須事前當月內上報有效,如遇特殊情況,也必須在一周內上報至總經理批準。
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視為自愿加班。
3.2.2.3員工加班,也應按規定打卡,沒有打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有打卡記錄但無公司部門人負責人或總經理批準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加班。
3.2.2.4原則上,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培訓、集體活動不計加班。
3.2.2.5加班工資的補償:員工在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補休,原則上當月有效,視情況也可以順延至下個月,如累計有多余未休的公司將根據工作需要統一安排在春節前后補休。
加班可按1:1的比例沖抵病、事假。
3.2.3加班的申請、審批、確認流程3.2.3.1《加班申請表》在財務辦公室處領取,加班統計周期為當月1日至31
溫州頂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日。
3.2.3.2員工加班也要按規定打卡,沒有打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
財務辦公室負責考勤人員)負責《加班申請表》的保管及加班申報。
員工加班應提前申請,填寫《加班申請表》,《加班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同意,總經理簽字批準后報財務辦公室。
填寫并履行完審批手續后交由財務辦公室負責考勤人員保管。
3.2.3.3負責考勤人員負責檢查、復核確認考勤記錄的真實有效性并在每月的1-15日匯總交總經理辦室,逾期未交的加班記錄公司不予承認。
3.2.4倒休3.2.4.1員工倒休需提前申請,并以不影響部門工作為前提下當月完成,跨月作廢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繼續累計。
倒休需填寫《倒休申請表》,由辦公室考勤人員確認當月的加班實際天數簽字后,交部門負責主管及總經理簽批。
3.2.4.2當月倒休最小單位按0.5天計算。
3.2.4.3無加班批準記錄而批準員工倒休的,公司按曠工處罰批準人,曠工天數為批準員工倒休天數。
3.2.4.4員工自行倒休的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造成損失的,按嚴重違紀處理,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補償。
3.3各類假期規定3.3.1病假3.3.1.1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三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3.3.1.2員工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
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負責人及財務辦公室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溫州頂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3.3.1.3員工休病假期間的工資,當月病假累計3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50%,超過3日以上,在7日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70%。
超過7(含)日以上的,從第7天開始,執行醫療期工資,醫療期工資=所以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80%;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能從事原工作的,可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和職業病標準進行勞動鑒定,被鑒定為一級至十級,公司按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6個月,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3.2事假3.3.2.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
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3.3.2.2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請。
3.3.2.3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3.3.3節假日3.3.3.1每周日為休息日。
3.3.3.2法定假日參考國家規定。
3.3.3.3臨時調休:臨時調休指因節假日關系,為方便員工休息或公司辦公方便,由公司統一臨時調換休息時間與工作時間。
3.3.3.4臨時休假:臨時休假指因特別情況,由公司統一臨時通知休息或提前結束工作時間。
3.3.4工傷假
溫州頂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表》。
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有關政策執行。
3.3.5公司年假公司為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礎上,增設公司年假。
年假為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
3.3.5.1員工累計工作(從入職公司之日起計算)已滿1年不滿5年者為每滿1年年休假1天(滿2年為2天……),5年及5年以上年休假為5天。
3.3.5.2年休假當年內有效,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不以其他方式補償。
3.3.5.3凡年休假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說明休假時間和工作交接情況,經部門經理、相關主管部門審核后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 。
3.3.5.4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工傷假超過半年的員工,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曠工1天或受各類警告以上處分的員工,取消當年的休假;受各類察看處分的員工,察看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對個別表現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務的員工,各部門領導有權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報相關主管部門。
3.4請假制度3.4.1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3.4.2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
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通過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溫州頂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3.4.3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3.4.4請假的核決權限天數1天(含)以下3天以內人員一般員工(固定工)部門主管/經理主管副總經理部門主管(含)以上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總經理4天(含)以上注:如因主管/經理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部門考勤員(文員)代為處理,事后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3.4.5對病假、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但必須在事后2天內補齊有效證明后再作相應處理。
3.4.6《請假申請單》需副總經理以上領導審批的,由本部門考勤員(文員)呈遞辦理《請假申請單》經審批后,由部門考勤員(文員)保存并通知本人。
當月27日前連同考勤表一起交相關主管部門備案。
3.4.7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3日內銷假。
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相關主管部門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3.4.8各類假期(除帶薪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調休外)在休假期間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應假別的休假處理。
3.5缺勤規定3.5.1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早退。
按
溫州頂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本制度的3.1.2.5條執行,30分鐘以上按0.5天事假計算. 3.5.2曠工扣款規定:3.5.2.1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3.5.2.2每曠工一天按個人日工資額一至三倍扣款。
3.5.2.3凡曠工未及時說原因且嚴重影響工作者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違紀辭退,將被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經濟補償。
3.6其他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2
第一章
一、目的總則為適應公司發展,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公司考勤制度,明確勞動紀律,保障員工合法權益,依據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在中國大陸范圍內的全資子公司。
第二章
一、基本工作時間工作制度實行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時。
上班時間:8:30~12:00 13:30~18:00 13:00~17:30實習實驗室上班時間:8:00~11:30二、打卡制度(包括磁卡、紙質卡和指紋識別系統,統稱為打卡系統)1、公司執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2、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在工作時間如有外出公干或請假,離崗和到崗時也應打卡。
3、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凌晨5:00之前的打卡為前一天的考勤記錄,凌晨5:00之后的打卡為當天的考勤記錄。
4、代打卡:不允許員工之間代打卡,凡有代打卡行為,一經發現,雙方同時按違1規處理,具體處理意見由人力資源部確定。
第三章
1、定義加班與值班管理制度公司提倡員工應在國家法定的工作時間內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加班是指員工在國家法定的工作時間內已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后,在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為完成公司安排的額外工作任務而照常工作的情況。
除本章4(2)條規定的突發事件外,所有人員的加班必須事先得到直接主管以上的審批同意,未事先審批通過的加班為無效加班。
2、加班時數限定每月加班總時數不得超過36小時。
3、加班費標準(1)公休日加班:計發200%的加班工資。
(2)法定節假日加班:計發300%的加班工資。
(3)加班小時工資的計算方法:加班小時工資=(月基本工資)/20、92/8 (4)當月加班費在下月工資中一起發放。
4、加班的申請、審批、確認流程(1)須提前直面填寫《加班申請》,寫明事由和加班起止時間,經相關主管審批簽名后,方為有效申請。
因突發事件不能提前填寫《加班申請》的,應在加班后兩個工作日內提交紙面申請,并提交給部門主管批準。
(2)有效加班時數是指:加班申請時間與實際出勤(打卡)記錄的交集。
(3)原則上,加班申請應扣除中間用餐及休息時間。
(4)參加公司或部門在正常工作班次之外組織的培訓、參觀、非業務會議及其他集體活動均不作為加班。
第四章
一、病假各類假期規定
1、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而病休者,須請病假。病休1天以上的必須提供醫院有效證明。1天以內的病假不需提供醫院證明,但每月這樣的病假最多一次。
2、病假期間包含公休日、法定節假日。
3、請病假最小單位為半天,病假期間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4、法定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
(1)病假在6個月以內的:連續工齡5天)以上者,辦理病假手續,必須提供經公司指定的3級甲等或3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醫生診斷證明、病歷、處方、醫院收費證明、假條或住院證明等證明材料原件,交人力資源部備案,方可請假,否則按事假處理;
3、在試用期期間請病假者,試用期按請假天數順延;在離職工作交接期請病假者,離職交接期按請假天數順延。
4、不履行請假手續或持虛假醫院證明的,視為曠工;
5、病假薪資計算標準:
病假超過一個月以上病假期間不享有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
當月累計病假時間≤5天(含5天),且當年累計病假時間≤15天(含15天)時,日病假工資發放標準為:最低工資標準X80%÷當月營運天數
注:最低工資標準是指本公司注冊所在地當年的最低工資標準。
事假:
1、員工不得不占用工作時間請假處理個人或家庭事務的,視為事假;
2、由于任何請假都將會影響到本人及其它部門的業務進展,因此公司原則上不主張在工作時間內請事假。確因私事不能正常上班需請事假者,必須說明請假事由。
3、在試用期期間請事假者,試用期按請假天數順延;在離職工作交接期請事假者,離職交接期按請假天數順延。
4、事假薪資計算標準:
已批準的事假,按日全額工資乘以事假天數扣款;
事假期間不享有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
曠工:
1、以下情形視為曠工:
未按規定履行請假、外出手續或未經批準擅自離崗的,利用工作時間辦私事或拒絕工作者;
超假未按規定續假者;
工作時間開始后到崗者,而又未請假者;
因違法亂紀,被公安機關收容、審查、拘留、傳訊不能正常工作者;
2、曠工3小時(含)以內的計曠工0、5天,3小時以上計曠工1天;
3、員工未經批準連續曠工2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5天,公司有權立即解除其勞動合同,并且不承擔任何因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需而向員工支付的補償金。
4、曠工薪資計算標準:
1曠工一天按照當事人日全額工資×2倍進行扣款,曠工期間不享受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
2當月曠工達五天(含),扣發當月全部工資總額,停辦當月福利。
婚假:
1、本公司正式員工,符合晚婚條件(女滿23周歲,男滿25周歲)初婚者給予10天(不含休息日)婚假,不符合晚婚條件的則給予3天婚假。
2、婚假應在婚姻登記后半年內一次性休完,一次未休完或未休者視為自動放棄;
3、因公司原因未休完或未休者,需重新補寫申請報公司另行處理;
4、員工請婚假需提前1個月遞交申請,經公司同意,員工方可使用假期。
5、婚假薪資計算標準:帶薪婚假
6、婚假需提交資料:夫妻雙方身份證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不能提交資料者按事假處理
產假:
1、本公司正式員工,符合國家享受產假規定的女性員工可享有一定期限的產假(含節假日及公休日),男性員工可享有一定期限的陪產假。
2、女性員工正常產假90天;難產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年滿24歲已婚女員工初生第一個孩子為晚育,晚育可增加晚育產假30天;
3、女性員工產假于預產期前15天可以開始使用,產前與產后連續計算產假天數;
4、女性員工待產期間進行孕期檢查,需出示正式的醫院證明,可視為正常出勤。
5、男性員工,配偶分娩,給予陪產假3個工作日
6、女員工休產假應提前1個月遞交《請假申請單》,店長在妥善安排該員工休假期間的職務代理工作后簽字批準,交人力資源部核查批準后,員工方可使用假期;
7、男員工如需休陪產假應提前1天辦理請假手續,如因事發突然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應按照緊急事件請假的規定辦理。
8、產假薪資計算標準:
女職工產假按北京市相關工資支付規定辦理;
男性員工陪產假日工資=日全額工資。
產假需提供資料:結婚證復印件、子女出生證明,準生證
喪假:
1、員工的直系親屬(含父母、公婆或岳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公司允許申請喪事假;
2、本市員工喪假為3天。外省員工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所必需的路程時間的路程假,路程假薪酬按照事假處理,但其假期時間不計入年終事假統計中。
3、喪事假要求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補,超期按事假處理;
4、員工請喪事假可隨時遞交《請假申請單》,店長在妥善安排該員工休假期間的職務代理工作后簽字批準,交人力資源部核查批準,最終由總經理進行批準后,員工方可使用假期。
5、喪假薪資計算標準:喪假工資=日全額工資×喪假天數。
6、喪假需提供資料:死亡人死亡證明,請假者與死亡者關系證明。
年休假:
1、適用范圍: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且仍在職的全日制員工。年假分為帶薪年假及獎勵年假。
2、休假天數:職工累計進入公司
已滿1年,年休假5個工作日;已滿2年,年休假7個工作日;
已滿3年,年休假9個工作日;已滿4年,年休假10個工作日;
已滿5年,年休假11個工作日;已滿6年,年休假12個工作日;
已滿7年,年休假13個工作日;已滿8年,年休假14個工作日;
帶薪年假最多不超過14個工作日。
3、獎勵年假:為了獎勵那些為公司服務年限長的員工,
凡進入公司滿第十年者,除享受當年帶薪年假外,還享受一次帶薪司齡獎勵年假,即10個工作日。
凡進入公司滿第十五年者,除享受當年帶薪年假外,還享受一次帶薪司齡獎勵年假,即15個工作日。
凡進入公司滿第二十年者,除享受當年帶薪年假外,還享受一次帶薪司齡獎勵年假,即20個工作日。
4、員工如有下列任一情況的,不再享受年假:
1.因違反國家法律被刑事羈押不能繼續任職的;
2.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被公司辭退的;
3.以年度為單位連續曠工2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
4.未經公司批準,年休假不可以用于沖抵其他類型的假期,公司浮動假除外
5.休年假的前提是不能影響本人及公司的工作進展。休年假前必須按照公司請假流程及假期審批權限進行審批。
6.年休假原則上必須在下一年度的3月31日之前休完,逾期不予延期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年休假未休完的,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按國家的相關規定給予未休年假的折薪或延期到下一年度。
7.若員工提出離職申請時有未休年假,為保證交接工作的順利進行,從離職申請日至工作交接期原則上不得申請年休假,待工作交接完畢后,方可申請補休。離職員工應在補休完畢后再辦理離職手續,不申請補休的視為自動放棄。
8.年休假薪資計算標準:年休假工資=日全額工資×年休假天數。
加班:
1、本公司的加班僅適用于店面部門的普通級別員工和業務部門的普通級別職能崗位員工,除此之外的例如店長、部門經理、部門副經理、市場銷售人員等崗位員工均實施目標考核管理,不做加班考勤統計,不計加班工資(三薪工作日除外)。
2、加班,是指公司在員工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后,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在營運工作時間以外的工作。如因個人工作效率低下導致沒有按時完成當日工作任務,由員工自行安排,確保公司業務按期進行,此種情況不在加班范圍之內。
3、員工因公異地外出,如遇國家節假日或雙休日,如公司安排在異地進行工作,可視為加班,如公司未在此期間安排員工進行工作,視為異地休息,不做加班處理,但享受因公異地出差補助,具體處理辦法參加《差旅管理規定》。
4、店面申請加班應設立當次加班帶班人,由帶班人負責根據加班內容對加班結果、加班時間進行監督和驗證,經帶班人確認及店長簽字后,該次加班審批結果真正生效。
5、若員工提出離職申請時有加班備案的,待工作交接完畢后,公司可通過補休的形式予以補償;離職員工應在補休完畢后辦理離職手續,不申請補休的視為自動放棄。
6、加班薪資計算標準:
1、在每一個日歷年結束后次年的3月31日內所備案的加班如無調休,可根據國家法律規定按照如下標準進行加班工資的核算:
2、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公司將支付員工日全額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3、日常營運加班按照員工日全額工資的100%支付加班工資。
4、4假期審批權限:
4.4.1店長的假期審批權限:店面員工的所有假別,店長均有權審批。但年假、產假、婚假需提前一個月向店長報批,由店長在不影響營運的情況下進行審批。
4.5請假流程:
4.5.1辦理請假事宜的前提:
4.5.1.1所有辦理請假手續的前提都必須是請假當事人店長已對工作進行了妥當安排,工作已找到其它的代理人,不會因本部門員工請假的事實影響公司業務的順利開展和既定的工作計劃;
4.5.1.2所有請假事宜均必須對上級領導說明真實的請假原因,不得以虛假理由請假;
4.5.1.3除病、產、喪假等不可預見因素的假期外,當個人假期會影響到公司或部門整體目標實現的情況下,個人的利益必須服從于公司利益;
4.5.2以上情況如店長未按流程報備總務部人力資源處則每次扣款200元處罰。
4.6考勤執行方法:
4.6.1員工上、下班均應及時報考勤,每月月底店長應將統計完的考勤經員工簽字確認后,于下月5日前報送至人力資源部。
4.6.2未經店長或負責人批準實施的加班,不算做加班考勤
4.6.3在核算當月工資時,當月考勤以經簽字確認的考勤表為準
4.6.4店長在報送考勤時,請一并提供員工請病假、婚假、喪假、產假的提交資料,無資料者,人力資源部一律按事假處理,后果由店長承擔。
4.6.5員工未按照公司規定的請假流程辦理請假手續,其店長負完全責任,公司會視情節的嚴重性給予相應的處理。
5、其它:
5.1如本制度與現行考勤制度內容有沖突的,以本制度為準;如本制度與其他制度中所規定的相關內容有沖突的,以本制度為準。
5.2本制度X年X月X日開始執行。
5.3本制度中所有假事薪資計算口徑均為全額工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3
為進一步加強紀律作風建設,增強紀律作風教育整頓活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提高廣大干警遵守紀律的自覺性,提高工作質量效率、樹立人民法院良好的執法形象,結合我院隊伍建設的實際,經黨組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1、全體工作人員要遵守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
2、工作時間離開工作崗位必須請假,擅離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3、請假辦法及批準權限:工作人員請假不滿一天者須經所屬科室負責人批準;一天以上者,經所屬科室負責人同意并報分管院長批準;三天以上者須經院長批準。庭室主要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由院長批準。
4、請事假一天(含一天)以上者,要有書面請假條,批準人在假條上簽字有效,假條交政工科記錄考勤。
5、請三天(含三天)以上病假要有醫院病假證明,否則不予準假。
6、請假者應在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原則上不準假后補辦手續。
7、所有請假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假期,不得無故超假。請假人員到崗后,應向原批準領導銷假。
8、不按規定考勤的庭室,取消其評先資格;事假超過20天,病假超過30天,曠工超過3天,遲到、早退超過50次的個人,取消全年評先資格;事假超過30天,病假超過50天,曠工超5天,遲到、早退超過60次者,不得參加年度考核(法定假期除外),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假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越過0天的,予以辭退。
9、本制度下發之日起執行,原考勤制度同時廢止。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4
員工考勤制度實施細則
一、關于統一工作時間規定:
1、一周六個工作日2、作息安排:上午:8:30—12:00(中午安排值班)下午:14:00—18:00因特殊性另安排晚班。上午:9:30—11:30晚班:中午:11:30—12:00午餐時間下午:12:00—19:00
二、關于上下班簽到制度規定:
1、鑒于目前各售樓部簽到形式各異,現統一格式:需具體體現:上午:上、下班時間中午值班人員下午:上、下班時間2、員工上班時間后到達現場均視為遲到:①遲到或早退10分鐘內每次扣10元②遲到或早退10—30分鐘內,視為事假一天③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一天④每月遲到或早退5次以上,另加罰50元,并作警告處分,連續二個月斟情做出處理。
三、關于外出登記的規定:
所有員工外出均填寫外出登記表,詳細填寫外出時間、外出理由、預計返回時間,返回時需填寫返回時間。另外:售樓經理外出、返回時需用售樓電話向銷控部報到。若發現上下級互相庇護,雙方當月滿勤獎取消,并加罰100元。
四、關于排班表規定:
所有售樓部必須于每月月底之前將次月的.排班表報送公司,若有調班,需提前一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并經銷控部同意后方可調班。否則經理和售樓人員各罰50元。五、關于請假規定:1、事假:需提前一天以書面形式向銷控部提出申請,否則按曠工處理。2、病假:需持區級以上的醫院證明,方可請病假,否則按事假處理。3、計扣方式:事假按日工資100%計扣;病假按日工資50%計扣,曠工按日工資200%計扣。備注:凡遲到、早退、請假、自行調班、外出未登記一次者,滿勤獎取消,并按相關條款計扣工資。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5
工作時間
1、營業時間:9:00--21:00
2、各崗位上下班時間由各部門領導安排、通知。
3、每天早上9:10首先召開公司全體晨會,晨會結束各部門有需要可另行召開部門會議。
簽到
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指紋打卡簽到登記制度,所有員工每天上下班必須簽到記錄考勤。
2、半天假上下班要簽到,否則視為遲到、曠工、早退。
3、上班簽到后擅離職守、無故不到者,當天作曠工處理,并受警告處分一次。
4、因工作安排外出未簽到或忘平到者必須填寫外出單并交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再交人力資源部核對簽字;
5、若因個人原因無法按時簽到者,需填寫報備單(部門領導和人力資源部簽字方可有效),否則視為遲到、曠工、早退。因個人原因忘平到填寫報備者,每月超過3次按請假處理。
6、公司活動或有特殊情況召集人員時,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召集人必須提前10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曠工當月曠工人員或年累計達三次曠工者,給予除名處分并承擔相應罰款。
遲到
1、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且未請假者,視為遲到。
2、遲到時間在十分鐘以內者,扣除當天50%薪資。
3、遲到時間超出10分鐘者,扣除當天薪資,另外根據情況實行行政處罰。
早退
1、規定下班時間未到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
2、早退在10分鐘以內,扣除當天50%薪資。
3、早退時間超過十分鐘者,扣除當天工資,另外根據情況實行行政處罰。公出公司員工因公外出,應在征得部門領導同意后,親自填寫報備單,詳注外出時間、地點、事由及回公司預估時間,并通知人力資源部。
加班
1、根據各部門工作和經營需要由各部門領導填寫加班明細表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報備。
2、加班指安排有關人員在法定節假日及休息日上班者。
3、部門領導安排員工加班并通知員工,且報備人力資源部。
4、加班人員不得擅離職守,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
5、加班人員如不能按時加班,應提前告知上級領導,由上級領導安排其他人員負責代崗。
6、因個人工作沒有完成而導致的加班,將不計算加班費。
培訓
1、公司各部門日常培訓學習,由各部門負責人組織,培訓內容針對本部門工作性質由部門領導自行安排,培訓內容及時間安排完畢需提前報備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落實。
2、培訓期間必須保持安靜,所有員工必須認真聽講,手機自動調至震動模式。
3、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參加培訓,需提前報備并填寫報備單
4、無特殊情況、無報備者不參加培訓者扣除當天薪資,另外根據情況實行行政處罰。
請假
1、公司員工正常工作日未能出勤皆需請假。請假應事先填寫《請假表》,特殊情況不能事前請假者,于當天電話(或其它方式)告知上級領導,并于事后上班第一天(或假期內)到人力資源部補辦相關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2、未辦請休假手續而擅離職守者,或假期已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或虛報假種者,均以曠工論。休息1、由于公司的'經營性質,周六和周日為正常工作日;
2、員工的休息日由部門領導根據本部門排班情況確定;
3、部門領導應提前安排員工的休息日并通知員工,且報備人力資源部;
4、員工應當按照部門領導制定的工作時間表進行工作和輪休,拒不遵守的員工將作曠職處理。
5、員工累計調休時間不得超過二天,當月休息時間不得累計放在次月調休。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6
為了規范本公司的考勤制度,特此訂立此管理方案,望全體員工仔細閱讀,并遵照執行。
一、請假制度
1、請假兩天以內的由部門組長批準,請假三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并在行政部備案。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后補。短信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后盡快在行政部進行登記,并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二、病假制度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準,報行政部備案。連續請病假超過_______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于當日上班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愈后的第一個工作日,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行政部核查存檔。
三、事假制度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提出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上午上班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請事假當日不支付工資。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4、事假期限期滿未返崗的,按曠工計罰。
四、年假制度
1、根據國務院出臺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后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必須先休完,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情況除外)。
4、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公司不扣工資的;
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5、已提出離職申請的員工,如還有本年度沒有使用完的帶薪年休假的,部門經理須安排其休完當年年休假后辦理離職手續。
五、婚假制度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滿足在本單位工作期間領取結婚證,且須在領取結婚證后1年內申請,否則視為放棄休假。
2、由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交行政部備案。休假后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六、產假制度
1、員工休產假前須提供結婚證、生育服務證、戶口本、診斷證明等有關計劃生育證明原件;并提供員工本人簽字確認的證件復印件。復印件人力資源部存檔。如無法提供以上證明原件而休產假的均按照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及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2、女員工懷孕流產的,應根據醫院診斷證明,妊娠不滿四個月的,給予15天的產假;妊娠在四個月以上的,給予42天的產假。
3、實行計劃生育的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8天。根據《XX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可享有X日產假。男員工依法享受陪產假。
4、難產可額外再享受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七、喪假制度
1、員工的親屬(配偶、子女、本人或配偶的父母)亡故可以申請3天(自然天)有薪喪假。
2、喪假期間工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八、曠工規定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_______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_______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本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九、遲到與早退制度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 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設計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
特別說明:本公司設計人員即為不定時工作時間。
2、上班時間
(1)08:30—17:30(午餐時間:11:30—13:00)。
(2)8:30以后到達,視為遲到,17:3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3、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繳納公益基金1元/分;遲到、早退60分鐘到120分鐘,繳納公益基金2元/分;超過120分鐘且無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繳納公益基金;連續三次以上遲到30分鐘以上者,記請假半天。(公益基金作為公司活動經費,由行政部按月進行統計并公示。)
4、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5、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十、打卡制度
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制,員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時需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平時三次,若需要加班的,一天四次。對沒有打卡條件的,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并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對于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2、若員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于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到公司打卡者,須在工作日志上明確寫明原因,由部門主管負責于次工作日將未能打卡的員工的數據統計出并報送行政部。
4、因設備故障,停電等因素,造成無法完成指紋考勤登記的,由行政部統一記錄。
十一、加班、調休制度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如申請調休的,原則上須提前三天申請,由主管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領導批準后,到行政部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工資。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點以后的員工,次日到崗時間可延遲至10點,加班至凌晨可調休半天(領導提前批準的情況下進行)但到崗后應主動向行政部說明情況,并進行登記。
4、公司安排加班的員工,地鐵、公交停運之后,可乘坐出租車,車費據實報銷。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為,由公司負擔員工加班夜宵。
7、享受業務提成獎金的部門和員工,不再享受加班獎金或調休待遇。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強化全體員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勱紀律,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
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各部門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團隊負責人,下同)、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應親自打卡,丌得幫劣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劣打卡。
第六條考勤記弽作為年度喪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七條工作時間
一、公司實行每周五天半工作制,工作日為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星期天為休息日;
二、星期六下午作為公司的彈性活勱時間,包括戶外運勱、業務講座、技能培訓、業務自習等,活勱的內容亍每周三公示告知,各位員工可根據喪人的愛好選擇參亍;
三、工作日上班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第八條考勤辦法
一、員工實行上午上班和下午下班打卡制度,夜間加班、非工作日加班和節假日加班均需打卡。
二、特殊情況下未能打卡或忘記打卡的,次日應向行政部說明情況并由行政主管在考勤系統補簽,忘記打卡的在3天內申請補簽方有效,超過3天未申請補簽而無正弼理由的作為曠工處理。
三、上班時間后10—60分鐘到達視為連到,下班時間10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連到6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四、如遇到惡劣天氣、城市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未能及時到班的,應電話通知部門負責人或行政主管人員,可丌按連到處理,但每月丌超過四次,超過四次以上的'按事假處理。
五、公司每喪月給每一位員工4小時的工作日休息時間,用亍必須在工作日處理的私人事務,但必須合理安排并事先提出申請得到批準。
六、以月為計算單位,每次連到早退一次罰款50元。
七、每月無故連到早退累計四次以上的給予口頭警告,超過五次以上的給予書面警告,連到早退情節特別嚴重屢教丌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記過、扣除職能工資、直至解除勞勱合同處理。
第九條加班
一、為了鼓勵員工迚行良好的時間管理,公司原則上丌提倡加班。
二、加班分為因工作迚度和工期的需要由公司或項目負責人安排的加班、增加工作或因工作需提前完成的臨時加班和員工自由加班等三種。
三、加班時間規定:員工一天內在公司的停留時間超過12小時,即可視為加班。
例如,某員工早上9:00到公司上班,第2頁共9頁
如果晚上加班超過21:00,那么這喪時間就將被認為是該員工弼天加班的起始時間,加班時間以丌低亍1喪半小時為準。
四、工作日夜間加班或周日加班的,在正常上下班打卡后,還需迚行加班打卡,以此記弽加班的時間。
加班前或加班后給行政部留加班條交代事由,提出推連次日上班的時間或者安排調休。
五、加班給予餐補,標準為20元/人/次,如加班時間至深夜公交停運后而需乘坐出租車的費用采用實報實銷。
六、非公司安排或處亍計劃內的加班視為自行加班,丌享受加班餐補和交通費報銷。
七、國家法定假日以外的加班,由項目負責人采用一對一調休方式作為補休。
如果能補休的,工作日及雙休日加班的按1倍薪水支付加班費用,在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端午、丨秋、國慶)加班費可享受基本日工資兩倍的待遇。
第十條公務外出和公務出差
一、工作時間丌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員工如需外出辦公的應填寫《公出申請表》,報項目負責人批準后,送行政人事部存檔,或者在留言板上留言交代外出事宜。
二、員工接受公司安排公務出差的,應填寫《出差申請表》送行政部備案。
三、臨時外出公務或公務出差未能事先填寫申請表的,返回公司后應補回申請表送行政部備案。
第十一條請假和銷假
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表》送相關負責人審批,經審批的《請假申請表》送行政部備案;
一、事假1、員工因處理喪人事務且在丌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請事假;
2、請事假原則上應提前一天書面申請,請事假一天以內的由部門負責人(項目負責人,下同)審批,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的由公司負責人審批;
3、遇丌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口頭或電話請示公司負責人如實說明原因,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4、員工請事假因特殊情況未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電話通知公司相關負責人并申請延長假期,同時通知行政部備案;
5、假期結束返回公司后應立即往行政部銷假,未及時銷假的以考勤記弽為準;
6、請事假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7、請事假扣除事假期間的工資,扣除工資的標準=工資總額/30天/7小時。
二、病假
1、員工本人因病丌能正常上班者可以請病假;
2、病假一天以內的由部門負責人審批,超過一天的報公司負責人審批;
3、員工請病假兩天以上的須憑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病假弼天如本人能弼面向公司負責人請假的,可委托親友在上午十時前電話通知公司相關負責人。
4、急診者事后應提交有關醫院簽發的病假單,在工作時間內外出就診,作病假處理。
5、員工請病假后未能提供醫院病假證明單的以事假處理,年休假可沖抵病假。
6、員工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員工手冊相關條款執行。
三、年休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享受年休假;
2、年休假原則上安排在非繁忙季節,員工必須提前十天書面申請,報公司負責人審批,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休假的具體辦法按員工手冊相關條款執行。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8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
為規范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加強全體員工的紀律意識,進一步優化公司的管理體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3條 基本定義
遲到:按規定上班時間沒進入工作崗位打卡簽到,視為遲到。遲到30分鐘(含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計算。
早退:按規定下班時間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視為早退,提前30分鐘(含30分鐘)以上離崗的按曠工半天計算。
曠工: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無故缺勤;或請假未經批準私自休假者;各種假期愈期不歸,又無續假手續者;或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者;或違紀、違規行為造成的缺勤;或未辦完離職手續而擅自離職的,視為曠工。
第4條 處罰標準
遲到、早退:每發生一次罰款10元,月內累計超過五次者,扣罰本人當月5%工資,超過十次(含十次)者,扣罰本人當月10%工資。
曠工:曠工半天者,罰款50元,并扣除半天固定工資;曠工一天者,罰款100元,并扣除一天固定工資;累計曠工二天者,罰款200元,并扣除兩天固定工資;累計曠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
第二章 考勤規定
第5條 上班時間規定
后勤部 冬天: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8:00
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六,周日休息,休息日及工作時間原則上按規定執行,如變動、特殊情況以公司通知為準。
工作日內需每天四次打卡:
冬天:
A.上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上午7:00至8:00點,下班打卡時間段為中午12:00至12:30。
B.下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時間為晚上17:30至18:30。
夏天:
C.上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上午7:00至8:00,下班打卡時間段為上午11:30至中午12:30。
D.下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時間段為下午18:00至晚上19:00。
門 店:冬天 一門店7:00—21:00 其它門店7:30-20:30。
工作時間以倒班為準,實行上下午倒班制。工作日內實行每天兩次打卡。
注:如特殊情況未按以上規定時間打卡,可按實際到崗時間打卡,后可經領導批準后申請補卡。
第6條 打卡規定
A.公司所有員工實行打卡上班,上下班必須按第5條規定打卡。
B.每天上班后由專人打開安裝有OA考勤系統的電腦,找到考勤打卡界面,進行打卡上崗。
C.如因臨時原因無法準時到達公司,須與規定上班時間之前向部門負責人請假。
D.因公外出或因其他公務等,上班或下班未打卡者,必須于上班后或次日下班前由各主管領導核準并說明理由補卡。
E.忘記打卡的員工, 需要其直接上級核實,情況屬實的,后將漏掉打卡的時間經經理同意后給予補簽。
F.公司領導及部門經理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
G.總經理辦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分管部門。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于糾正,并作記錄,總經理辦公室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
第7條 處罰標準
A.上下班打卡均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每發現一次扣罰雙方當事人10元。
B.員工要自覺愛護考勤卡,要保持卡面清潔,如有損壞或丟失,及時到辦公室辦理補卡手續,并交納補卡費10元。
C.員工辭職(調離)時要將考勤卡交回公司,辦理相應的手續,如有損壞或丟失,將給予10元的經濟處罰。
D.部門主管對補卡審核不嚴格或包庇,每發現一次罰款20元。
E.門店不遵守營業時間早關門、晚開門,每發現一次扣罰門店負責人20元。
第8條 考勤統計時間
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月初1-2號由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所有員工的考勤進行審核。審核后考勤提交財務部作為制作工資的依據。
第三章 各種假期規定
第9條 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等。
病假:員工因病休假,需持有醫院出具的醫院診斷(三天以上),基層人員有事打電話請假、方可休息。因急診,不能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應用電話向有權限批假者請假,并在24小時內持急診證明補辦請假手續。事假:員工確因有事需休假,應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須提前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確因特殊情況來不及提前請假時,應用電話向有權限批假者請假,經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工傷:凡在工作中因發生事故而受到的傷害,經由所在部門寫出事故報告并附醫療鑒定,經勞動部門認定方可確認為工傷。
喪假:只限員工直系親屬死亡時。
婚假: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結婚登記手續者,給予帶薪婚假。
產假:為了保護懷孕女員工的身心健康,可享受3個月的假期。
第10條 相關規定
病假:員工休病假時,應提前提出請假申請,假期結束附(旗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或住院證明)。如需續假應提前申請,病假每發生一人次(天)扣款30元。如超出請假天數,未辦理請假手續,視為曠工,處罰標準按曠工處罰標準執行。
事假:員工請事假時,每發生一人次(天)扣款50元。
工傷:經行政管理中心鑒定后確認屬于工傷的,福利待遇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含配偶父母)、按請假手續辦理申請,可給予3個工作日喪假(不含旅途時間),喪假期間享受100%基本工資,超出假期按事假進行計算。
婚假:婚假須提前一周提出申請,可享受10天帶薪婚假,一次連續休完。超出的假期按事假進行計算。
產假:在本公司工作滿1年以上,女員工享有90天產假,產假期間不享受工資。女職工產假結束后,在其嬰兒一周歲內,應給予授乳假,一日兩次,上下午各一次,每次1個小時。男員工在配偶生育期間享有3個工作日帶薪假期。
第11條 請假方式
員工及部門主管請假,全部采用OA系統進行請假申請,按照審批流程審批批準后方可休假,具體情況參照《請假流程》。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9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職工考勤管理工作,嚴肅考勤工作紀律,嚴格職工勞動紀律,合理支付勞動報酬,保障運輸安全生產正常秩序,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根據《職工考勤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考勤的作用
考勤工作是切實掌握與考查職工作息、出勤、缺勤、休假實際情況,有效組織職工生產,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完成各項生產任務的一項必要工作;是按勞分配的主要依據;是企業規范勞動用工和履行勞動合同的重要手段;對調動職工積極性、保證職工出勤率和出工率、提高職工遵守勞動紀律自覺性具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二、考勤的范圍
(一)按規定作息時間檢查職工的出勤、缺勤、遲到、早退情況,記錄、填記職工考勤。
(二)職工出勤并在工作時間內,因故或無故離開工作崗位的檢查處理。
(三)職工出勤、請假、休假、曠工等相關資料的整理、上報、保管;職工出勤率、出工率統計分析與填報。
三、考勤的規定
(一)根據《轉發勞動保障部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
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衛定20084號)規定,職工應嚴格按照制定的日勤制、輪班制作息時間表進行工作與休息。
(二)日勤制職工上、下班,應以適當信號通知;輪班制職工應按輪班作息時間表的規定上、下班。
(三各級管理機構應按業務性質、工作制度的不同,結合實際確定點名、簽到、掛牌等不同形式的考勤方式。
(四)輪班制職工,如遇接班者到時未來接班,不得停止工作,應立即將情況報告有關負責人,以便迅速設法派人前往接替工作。
(五)職工在工作時間內應遵守單位規章制度,服從生產指揮和工作分配,遵守勞動紀律、作業紀律及操作規程,遵守職業道德,禁止非因工擅離工作崗位。
四、各種假的規定
(一)事假
1.職工請事假1天以上的必須事先提交請假書(寫明休假原因、休假天數),零星事假的填記《零星假登記簿》,經單位批準方可休假。零星事假當月累計達8小時按1日計算,不足8小時的按小時計算,不足1小時的不計。職工申請休事假原則上年度內累計不超過1個月。
2.準假權限。營業部經理,每次準假權限為1天,每月不得超過3天;貨運中心部室(部長、主任),每次準假權限為1天,每月不得超過3天;行政正職,每次準假權限10天,年度內不得超過2次。職工因特殊情況確需一次請事假10天以上或一個月內累計休假天數與再次申請休假天數合計超過10天的,必須經報請貨運中心班子成員集體研究決定,原則上年度內為1個月。
3.審批程序。職工不得越級直接向上級申請事假。貨運中心部室(部長、主任)、營業部行政正職在其權限內審批職工休假,必須事先請示貨運中心行政正職同意,方可準假。在同一時間段,班組請假人數較多時,營業部經理必須事先向貨運中心行政正職報告,經行政正職同意后,方可準假。
(二)病假
1.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應向單位提交原則上為鐵路醫保定點醫院出具的休假(診斷)證明書,休假(診斷)證明書要有主診醫師和醫院醫務部門或醫院指定的職能部門蓋章。單位對職工提交的休假(診斷)證明書進行審核,確定是否因病、傷休假。休假手續,原則上應由職工本人或其家屬提交,其他人提交無效。
2.病、傷假是醫生根據病人病癥的情況而批準給予休息養病、傷的時間。在計算假期天數時,應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
(三)工傷假
工傷職工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申請休工傷假的,應由職工本人或其家屬向單位提交工傷保險參保市所確定的工傷定點醫院醫務部門出據的醫療診斷證明和休假證明書,經單位審核后確定是否因工傷休假;工傷職工暫停工作接受非工傷醫療的,按病假有關規定辦理。
(四)婚假
1.職工在工作地結婚時,給予3天以內的婚假。職工不在工作地而去對方工作地結婚的,給予7天以內的婚假。另加往返路程需要的天數,但最多不超過10天。遇有法定節假日、公休日應計算在婚假以內。
2.職工晚婚的(男25周歲、女23周歲),遼寧省規定婚假增加7天。
3.職工休婚假,應向單位提交書面申請,并出具《結婚證》辦理休假手續。
(五)喪假
1.職工的父、母、夫(妻)、祖父、祖母,子、女死亡,需要職工本人辦理喪事的,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如在外地辦理喪事的,另加路程實際需要的天數,但最多不超過10天。
2.職工的翁姑(公、婆)或岳父、母在職工工作地死亡,需要職工辦理喪事時,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六)產假
1.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職工晚婚晚育的(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初次結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滿23周歲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遼寧省規定產假增加60天,男職工護理假15天;吉林省規定產假增加30天,男職工護理假7天;內蒙古自治區規定產假增加30天,男職工護理假10天;河北省規定
產假增加45天,男職工護理假10天;黑龍江省規定產假延長至180天,男職工護理假5-10天。
3.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l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42天產假。
4.職工休產假、護理假,應向單位提交醫院分娩證明書、醫務部門出具的休假證明書。
(七)計劃生育假
1.按照遼寧、吉林、河北、黑龍江省及內蒙古自治區《計劃生育條例》等有關規定,晚婚、晚育增加的婚假、產假、男職工護理假,實施計劃生育產前檢查,產后上、取節育環,人工流產、結扎手術等休假,均屬于計劃生育假。
2.職工實施計劃生育產前檢查,產后上、取節育環,人工流產、結扎手術等休假,應向單位提交相應的休假(診斷)證明書和門診病歷(做輔助檢查的,要提交相應輔助檢查資料,如b超、彩超報告單)、孕檢報告單等。
3.職工休計劃生育假的天數,按其戶口所在省、自治區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八)女職工哺乳時間
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算作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10
考勤就通過某種方式來獲得員工或者某些團體、個人在某個特定的場所及特定的時間段內的出勤情況,相關考勤規章制度,一起來看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各部門經理、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助打卡。
第六條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具體規定
第七條工作時間
1、本企業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標準。
2、上午上班時間為8時30分,下班時間為12時;下午上班時間為13時,下班時間為17時30分。
第八條遲到、早退
1、班15分鐘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5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2、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遲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30元,累計增加。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公司領導批準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第九條請銷假
1、主管以下人員(含主管)請假一天的由部門經理批準,兩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的由總裁批準;部門經理、總裁助理、副總裁請假由總裁批準。所有請假人員都須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考勤卡,應及時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第十條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報人力資源部備案,月累計超過兩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須由本人或由直系親屬于當日九點前向所在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經公司領導批準,當月累計病假兩日(含兩日)以內的,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員工如有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病假條的,當月病假累計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績效工資;連續病假超過三個月者試為自動辭職或按北京市相關政策執行。
5、員工必須在病愈上班兩日內將病假條主動交給人力資源部核查存檔。
第十一條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本人請假處理,并按規定時間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的休假,稱為事假。
2、請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部門領導報經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點時間調休,但必須經過公司領導的批準,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
5、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年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享受每年7個日歷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長假期不超過14個日歷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
第十三條婚假
1、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持法定的結婚證填寫婚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交人力資源部審核。
2、婚假假期為三天,男方25周歲、女方23周歲為晚婚,晚婚假期共計10天。
第十四條產假
1、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xx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3、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后,報人力資源部批準,方可休假。
4、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為15天。
第十五條喪假
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部門經理簽字后,經人力資源部批準后,交考勤員考勤。
第十六條曠工
1、未向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書面申請并經批準者,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病、事假規定,或違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20%;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50%;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580元的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三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11
為了規范本公司的考勤制度,特此訂立此管理方案,望全體員工仔細閱讀,并遵照執行。
一、請假制度
1、請假兩天以內的由部門組長批準,請假三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并在行政部備案。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后補。短信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后盡快在行政部進行登記,并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二、病假制度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準,報行政部備案。連續請病假超過x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于當日上班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愈后的第一個工作日,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行政部核查存檔。
三、事假制度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提出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上午上班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請事假當日不支付工資。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4、事假期限期滿未返崗的,按曠工計罰。
四、年假制度
1、根據國務院出臺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后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必須先休完,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情況除外)。
4、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公司不扣工資的;
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5、已提出離職申請的員工,如還有本年度沒有使用完的帶薪年休假的,部門經理須安排其休完當年年休假后辦理離職手續。
五、婚假制度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滿足在本單位工作期間領取結婚證,且須在領取結婚證后1年內申請,否則視為放棄休假。
2、由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交行政部備案。休假后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六、產假制度
1、員工休產假前須提供結婚證、生育服務證、戶口本、診斷證明等有關計劃生育證明原件;并提供員工本人簽字確認的證件復印件。復印件人力資源部存檔。如無法提供以上證明原件而休產假的均按照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及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2、女員工懷孕流產的,應根據醫院診斷證明,妊娠不滿四個月的,給予15天的產假;妊娠在四個月以上的,給予42天的產假。
3、實行計劃生育的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8天。根據《XX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可享有X日產假。男員工依法享受陪產假。
4、難產可額外再享受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七、喪假制度
1、員工的親屬(配偶、子女、本人或配偶的父母)亡故可以申請3天(自然天)有薪喪假。
2、喪假期間工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八、曠工規定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x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x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本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九、遲到與早退制度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 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設計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
特別說明:本公司設計人員即為不定時工作時間。
2、上班時間
(1)08:30—17:30(午餐時間:11:30—13:00)。
(2)8:30以后到達,視為遲到,17:30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3、遲到、早退60分鐘以內,繳納公益基金1元/分;遲到、早退60分鐘到120分鐘,繳納公益基金2元/分;超過120分鐘且無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繳納公益基金;連續三次以上遲到30分鐘以上者,記請假半天。(公益基金作為公司活動經費,由行政部按月進行統計并公示。)
4、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5、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十、打卡制度
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制,員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時需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平時三次,若需要加班的,一天四次。對沒有打卡條件的,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并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對于有打卡條件的填寫相應手續的同時要打卡離開。
2、若員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于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到公司打卡者,須在工作日志上明確寫明原因,由部門主管負責于次工作日將未能打卡的員工的數據統計出并報送行政部。
4、因設備故障,停電等因素,造成無法完成指紋考勤登記的,由行政部統一記錄。
風險提示
企業在必要的時候安排員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工資基數是企業與員工發生勞動糾紛時的爭議焦點,所以建議企業明確工資基數的計算標準。另外,建議企業在發放加班工資的時候最好有相關備注,做好與基本工資的區分,以明確企業確實支付員工加班費。
十一、加班、調休制度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如申請調休的,原則上須提前三天申請,由主管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領導批準后,到行政部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工資。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點以后的員工,次日到崗時間可延遲至10點,加班至凌晨可調休半天(領導提前批準的情況下進行)但到崗后應主動向行政部說明情況,并進行登記。
4、公司安排加班的員工,地鐵、公交停運之后,可乘坐出租車,車費據實報銷。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為,由公司負擔員工加班夜宵。
7、享受業務提成獎金的部門和員工,不再享受加班獎金或調休待遇。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12
1、出勤
(1)、公司員工工作時間
管理部、事務部、工程部、為每周六天,每天6小時(暫定);
即:8:00-11:00,14:00-17:00;
客服部、保安部、保潔部因工作時間特殊,由各部門根據實據情況制定,原則每人每周工作不超40小時。
(2)、上下班按時簽到打卡時間:
各部門員工每天上下午上班前五分鐘簽到打卡。
(3)、員工因故未簽到者,由所屬部門負責人于兩日內在卡上簽署意見。主管以上的干部因故未簽到者,由經理助理簽署意見;
(4)、如未按時簽到、又無正當理由,每遲到一次扣5元,管理層以上員工每遲到一次扣10元;如代人簽到,扣代簽到者和被代簽到者每人每次10元;
(5)、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或未經準假又不到崗者,均視為曠工。管理層員工曠工半天扣發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發二天工資;操作層員工曠工半天扣發當日工資和一天加班工資,曠工一天扣發兩日工資和兩天加班工資;管理層入操作層員工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辭退并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當月工資。
2、請假
(1)、管理人員請假必須提前一天辦理相關手續,寫明事由及去向經批準后交管理部備案。
(2)、操作層員工請假七天以內由部門領導批準,請假七天以上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操作層員工請假10天以上者,原則上須在本單位服務一年)。
(3)、請病假須有醫生證明方可休息,休病假按規定執行。
(4)、試用期間請假者轉正時間要按請假實際天數延長,若請假四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5)、上班時間必須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管理部不定期對員工上崗情況進行抽查,如檢查發現無故脫崗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3、考勤范圍
公司所有員工按部門按時簽到打卡;操作層人員在本部門簽到打卡考勤,部門考
勤員在每月5日上午前將上月考勤表及請假條一并交到管理部,逾期不交的部門考勤員及部門主管人員承擔責任。
4、員工加班按下列標準發放加班工資
(1)、管理人員不發放加班工資,可發安排輪休或補休,補休原則上不跨月。
(2)、操作層人員每月加班時間最多只能按四天加班工資計發。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13
考勤:
1、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串崗、不準隨意調班、經領導同意方可,未經同意者沒有滿勤獎,如有特殊情況可以請示領導。
2、遲到1次(十分鐘之內)罰款5元有滿勤,遲到三次無滿勤(十分鐘之內)遲到半個小時罰款10元,遲到1小時扣半天工資。
3、病假1天扣1天,出示病志、事假1天扣2天,沒有滿勤獎。
4、曠工1天扣3天工資,曠工3天酒店自動開除,行為保證金不退、無工資。
5、請假提前申請,如領導未同意按曠工處理。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14
第一章
一、目的總則為適應公司發展,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公司考勤制度,明確勞動紀律,保障員工合法權益,依據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在中國大陸范圍內的全資子公司。
第二章
一、基本工作時間工作制度實行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時。
上班時間:8:30~12:00 13:30~18:00 13:00~17:30實習實驗室上班時間:8:00~11:30二、打卡制度(包括磁卡、紙質卡和指紋識別系統,統稱為打卡系統)1、公司執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2、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在工作時間如有外出公干或請假,離崗和到崗時也應打卡。
3、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凌晨5:00之前的打卡為前一天的考勤記錄,凌晨5:00之后的打卡為當天的考勤記錄。
4、代打卡:不允許員工之間代打卡,凡有代打卡行為,一經發現,雙方同時按違1規處理,具體處理意見由人力資源部確定。
第三章
1、定義加班與值班管理制度公司提倡員工應在國家法定的工作時間內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加班是指員工在國家法定的工作時間內已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后,在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為完成公司安排的額外工作任務而照常工作的情況。
除本章4(2)條規定的突發事件外,所有人員的加班必須事先得到直接主管以上的審批同意,未事先審批通過的加班為無效加班。
2、加班時數限定每月加班總時數不得超過36小時。
3、加班費標準(1)公休日加班:計發200%的加班工資。
(2)法定節假日加班:計發300%的加班工資。
(3)加班小時工資的計算方法:加班小時工資=(月基本工資)/20、92/8 (4)當月加班費在下月工資中一起發放。
4、加班的申請、審批、確認流程(1)須提前直面填寫《加班申請》,寫明事由和加班起止時間,經相關主管審批簽名后,方為有效申請。
因突發事件不能提前填寫《加班申請》的,應在加班后兩個工作日內提交紙面申請,并提交給部門主管批準。
(2)有效加班時數是指:加班申請時間與實際出勤(打卡)記錄的交集。
(3)原則上,加班申請應扣除中間用餐及休息時間。
(4)參加公司或部門在正常工作班次之外組織的培訓、參觀、非業務會議及其他集體活動均不作為加班。
第四章
一、病假各類假期規定
1、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而病休者,須請病假。病休1天以上的必須提供醫院有效證明。1天以內的病假不需提供醫院證明,但每月這樣的病假最多一次。
2、病假期間包含公休日、法定節假日。
3、請病假最小單位為半天,病假期間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4、法定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
(1)病假在6個月以內的:連續工齡,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十一、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二、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三、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8、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15
1、為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現結合公司企業管理需求及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期全體員工自覺、認真地予以執行;
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綜合部負責實施,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義務;
3、公司考勤管理采用指紋簽到系統,公司于食堂處安裝一臺指紋考勤機供全體員工記錄出勤使用;按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指紋考勤實行每天一次簽到和一次簽退;指紋考勤機是對員工上下班時間的記錄和證實,采用指紋考勤機必須本人親自考勤,員工要嚴格遵守工作時間,上下班按時考勤;
4、有關缺勤管理及違反考勤制度的處罰嚴格依據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執行。
各部門員工應按照考勤管理的流程和規定及時報批報備,綜合部考勤員應及時、完備地做好考勤事項的核批、記錄及相關資料的存檔備查工作。
綜合部門將于每月末審核統計員工出勤情況,并根據該審核統計結果對員工的每月應發工資數額予以調整;
5、員工年度累積出勤情況將作為年度績效考核的重要因素之一予以考量。
第一章考勤機使用注意事項
1、員工要嚴格按照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塵、砂礫等物質留在指紋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東西接觸考勤機。
若有個人損壞情形將對其通告批評并要求其核價賠償;
2、考勤機上已設定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
如考勤機出現故障或出現其他不能解決的問題應協調管理員解決,若擅自擺弄而致考勤機損壞的,將對其通告批評并要求其核價賠償;
3、使用指紋考勤機簽到/簽退時,手指平壓于指紋采集窗口上,指紋紋心盡量對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
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紋采集頭上,并且覆蓋盡可能大的。面積。
不要垂直點擊指紋在指紋采集頭上;不要快速的敲擊手指;也不要滑動手指。
指紋輸入結束后,出現語音提示“謝謝”為成功驗證指紋,確認完畢后方能離開;
4、為便于考勤管理人員確認考勤機記錄,除因休假或全天外出未到班到崗而無法指紋簽到的,員工到班到崗(含值勤日)必須簽到/簽退。
5、除經審批確認的特殊情況外,員工出勤時間一律按指紋考勤記錄的時間為準。
第二章具體規定第一條工作時間
1、公司工作時間實習季節區分制:冬季(10月1日—4月30日)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1:30,下午:1:00—5:30;夏季(5月1日—9月30日)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1:30,下午:1:30—6:00;因季節變化調整工作時間的以綜合管理辦公室的通知為準;
2、公司實行五天工作制,但因崗位職責特殊及其他特殊需要安排相關部門及人員公休日值班的,相關部門及人員應予配合;
3、有關員工的法定節假日的休假的規定,具體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作給假及調休處理。
第二條遲到、早退
1、工作時間開始后十五分鐘內到班者為遲到,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超過十五分鐘后到班者以曠工(職)半日論,提前十五分鐘以上下班者,以曠工(職)半日論,因審批確認的特殊情況而致簽到/簽退有此情形的除外;
2、員工每遲到早退一次,扣款10元以示處罰,部門負責人遲到早退的,每一次扣款20元以示處罰;員工當月內遲到、早退合計每三次以曠工(職)半日論,;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公司有權視情形給予通報批評、扣除一定比例的月度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不同程度的處罰措施;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班的,應及時電話告知公司總經理、部門主管并報綜合部知悉,到班后及時補充《考勤特殊情況說明》交存綜合部,經核查屬實且報備手續齊全的,綜合部門予以記錄后不作遲到早退處理;
5、員工實際到勤但忘記指紋簽到/簽退或因考勤機故障無法指紋簽到/簽退或因公外出或其他特殊情況未能指紋簽到/簽退的,需及時填寫《考勤特殊情況說明》按流程呈批后交綜合部門考勤登記備查,本《考勤特殊情況說明》需一事一呈批,一月一交存,如無經審批確認的特殊情況說明而缺勤的,一律按指紋考勤機記錄的遲到/早退/曠工(職)狀態予以處理;
6、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工(職)論處且將扣除月度績效工資的20%以示處罰。
第三條請假
1、部門主管以下人員請假半天及以下者由部門主管批準,部門主管以下人員請假半天以上者及部門主管請假的由公司總經理批準,所有在職員工請假三天及以上的由公司董事長批準,副總經理、總經理及董事長秘書請假由董事長批準;
2、因需請假人員經核準允許休假的均須在綜合部門備案以便工作協調和緊急聯絡。
部門主管及以下員工休假的需持書面《員工請假單》按流程呈批后于休假前一個工作日下班前交存綜合部,副總以上人員經董事長批準同意請假的,口頭通知到綜合部即可。
因事發突然未能提前呈批但已征得口頭同意的,應及時補充相關書面文件交存綜合部門,否則一律按照曠工(職)處理;
3、因享受年休假、國家法律規定的相關員工假(婚假、產假/陪產假、計生假、喪假等)的請假人員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提前按流程呈批《員工請假單》及《考勤特殊情況說明》并至少提前一個工作周報備綜合部;
4、員工因獲準享受本辦法所列法定帶薪假/薪資補貼假的,應填寫《考勤特殊情況說明》交綜合部備案供核算薪資使用;因一般事假及普通病假可不予填寫呈批《考勤特殊情況說明》;實際遲到早退、曠工(曠職)的,不可填具呈批《考勤特殊情況說明》,否則一律按照偽造出勤記錄論處;本《考勤特殊情況說明》需一事一呈批,一月一交存,如無經審批確認的特殊情況說明而缺勤的,一律按指紋考勤機記錄的遲到/早退/曠工(職)狀態予以處理;
5、員工休假期間達3天以上(含3天)的需做好相關工作交接并在休假期間保持聯絡暢通以及時應對緊急工作處理情形。
經獲準休假3天以上的員工,應填寫《日常工作交接單》按流程呈批核實工作交接情況,并于休假前一個工作日下班前交存綜合部。
6、未按規定請假即休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的,以曠工(職)論處且將扣除月度績效工資的10%以示處罰;偽造請假事由或請假手續者,一經查明屬實,以曠工(職)論處且將扣除月度績效工資的20%以示處罰。
第四條病假
1、員工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應填寫《員工請假單》按照請假流程提前呈批,并應于休假前一個工作日下班前交存綜合部;連續請病假兩個工作日以上(不含兩日)者,必須取得區級以上公立醫院開據的休假證明,如不能提交相關證明的,一律按照事假處理并扣除月度績效工資的10%以示處罰;
2、員工因急發病情需請假的,應由本人或由直系親屬向其所在部門領導及公司總經理請假,經批準方可休假;員工必須在病愈上班后兩日內向綜合部報備補充的流程文件,連續請病假兩個工作日以上(不含兩日)的,還需提交區級以上公立醫院開據的休假證明,如不能提交相關證明的,一律按照事假處理并扣除月度績效工資的10%以示處罰;
3、非需住院治療的一般病假,病假期間每日/每小時工資將從應發工資中予以扣除;
4、員工患病及非因公傷需要接受住院治療的,憑病歷及醫院證明可申請病假,公司將根據員工病情嚴重程度給予一定的醫療期,醫療期間公司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病假工資;超過醫療期仍未痊愈者,按事假處理,扣除相應的事假考勤款;
5、無正當理由或虛構謊報病假者,一經查實,公司將視情形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關系等不同程度的處罰措施。
第五條事假
1、員工因私人事務須作請假處理的,應填寫《員工請假單》及《考勤特殊情況說明》按照規定的請假流程呈批,并應于休假前一個工作日下班前交存綜合部。
未按規定報批報備而擅自休假的,一律按照曠工(職)處理;
2、事假期間每日/每小時工資將從應發工資中予以扣除;
3、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需在外出辦理業務前向部門主管(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的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按照曠工(職)處理;
4、員工每年累積事假不得超過12天,超過12天的一律以曠工(職)論。
第六條年休假
1、員工在公司累計工作滿一年的,享受每年5個日歷日的年假;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長假期不超過15個日歷日;
2、員工申請年休假的,應按流程呈批《員工請假單》及《考勤特殊情況說明》并至少提前10個工作日報備綜合部;
3、年假需一次休完,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
4、員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5、員工本年累計事假8天以上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第七條婚假
1、員工請婚假,需按流程呈批《員工請假單》及《考勤特殊情況說明》并應至少提前10個工作日報備至綜合部;員工應于婚假后及時向綜合部提供結婚證書作為相關事實證明;
2、適齡結婚的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方滿25周歲、女方滿23周歲)享受婚假7天;
3、員工婚假期間享受本崗位基本工資收入。
第八條產假及計生假
1、產假期間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2、公司對參保員工不另行計發生育津貼,員工由于生育所產生的一切檢查和醫療費用都將根據天津市政策予以報銷,由員工本人產后到天津市生育保險處辦理,公司綜合部門予以必要的協助;
3、員工休產假/陪產假及法律規定的其他計生假前提交醫院證明,按公司規定的流程填具《員工請假單》及《考勤特殊情況說明》呈批報備。
4、員工產假期間享受本崗位基本工資收入。
第九條喪假
1、員工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公司將酌情給予1—3天喪假(不含法定節假日、公休日)。
2、員工辦理喪假需按流程呈批《員工請假單》及《考勤特殊情況說明》并報綜合部備案;
3、員工喪假期間享受本崗位基本工資收入。
第十條工傷假
1、員工因工受傷,由其所在部門及時通知綜合部;根據情況嚴重程度,綜合部于48小時內到工傷部門報案;
2、員工因執行公務負傷或致傷殘者,持指定醫院證明,經公司確認確不能出勤,核給工傷假的,按照員工月平均工資的60%予以發放;工傷假期期滿應主動復職,否則一律按照曠工(職)處理。
第十一條值勤
1、公司值勤分為:
1)上班日的值夜;
2)休假日的值日及值夜;值日值夜悉遵照本辦法執行;
2、公司休假日(周末公休日及部分法定節假日)值日由部門職員輪流排班執行,財務部無特殊情況可不排班值勤,綜合部應保證每值班日有一人值勤,工程部門應保證每值班日有所在部門50%以上的人員值勤;副總經理以上人員均免值勤;
3、公司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協調、監督本部門值勤安排,并應于每周五下午將本部門本周值班人員安排報綜合部,由綜合部統一公示記錄;
4、值勤人員職責如下:
1)代理收受保管公私函件及電文;
2)接待來客,收聽電話及整理收文并歸放各部門、各辦公室;
3)巡察本公司辦公區、接待區,注意電氣安全、電氣節約及清潔衛生工作,并預防竊盜及其他可能危害公司安全的事項;
4)處理當日其他臨時發生的事務,但事后應分別報告部門負責人及公司總經理及董事長;必要時,亦得請示總經理及董事長辦理后辦理;
5、值勤人員不得推諉免值或擅離職守,如因病或因故確實不能到值者,應事先自行委托本公司同職人員代值并向綜合部報備,經委托代值的,其一切責任則由代值人員承擔;經取得公司總經理及董事長同意而免于值班的,經報備綜合部可不予值勤安排。
6、公司值夜另有專人擔任,不須輪值,但其職責除前條所列各項外,尤應注意人員的來往走動,燈火管理及門戶安全等事項。
7、公休日值日時間原則上與日常上下班時間一致,經總經理及董事長核準可稍晚于上班日工作時間到班或稍早于下班時離班;值夜時間以當日下午下班后至隔日上午上班前以內的時間為限,但需候接替人接值后始可離班。
8、在崗人員薪資給予已包括工作時間因素在內,故公司不另行報支加班費,但值班期間公司提供全天工作餐,并在每月計算考勤扣除以核定月工資表時將值班天數與法定工作天數并行計算以作平衡,值班一天為正常上班的半天計算,故各部門值班人員務必及時報綜合部門記錄備查。
9、違反上述值勤規定而擅自行事者,皆按正常工作日考勤管理做遲到/早退/曠工(職)處理。
第十二條出差
1、員工因需出差或接公司指示出差的,應填寫《員工出差申請單》及《考勤特殊情況說明》按流程呈批,呈批獲準的應在出差日開始前一個工作日交綜合部門存檔備查,未按規定提交流程文件或所提交的流程文件無領導批示而擅自離職離崗者一律按照曠工(職)處理;
2、員工出差應向同職人員做好崗位工作的交接,并應在出差期間保持聯絡暢通,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工作進程。
核批的出差期滿應及時返崗述職;如因工作處理需延長出差期間的,應在征得公司總經理及董事長同意后報備綜合部門,并于返崗后兩個工作日內向綜合部補充報備相關流程文件,未能提交補充文件的,一律按照曠工(職)處理;
3、出差員工應提交《員工出差申請單》至財務部門,并按照核定的擬借出差費用領款;員工應于返崗后兩個工作日內向財務部門提交相關票據如實核銷出差費用;
4、接公司指示出差的員工無特殊理由應服從安排;員工出差在外,應注意人身及財物安全,遵紀守法,按公司規定的標準和使用交通工具,合理降低出差費用;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后,應及時向主管述職。
第十三條曠工(職)
1、以上列明的違規遲到/早退及違規請假情形按照曠工(職)處理的,依照本條規定予以記錄、計扣工資;
2、曠工(職)半日者,由綜合部予以記錄備查,不計發曠工(職)期間內的日/小時工資,并扣除當月月度績效工資的10%以示處罰;曠工(職)全天的,由綜合部予以記錄備查,不計發曠工(職)期間內的日/小時工資,并扣除當月月度績效工資的20%以示處罰;連續曠工數日的,績效工資的扣除累計計算;
3、以上第一條至第十二條列明的幾種情形下計扣績效工資比例的規定不與本條關于曠工(職)績效工資扣除的規定相沖突,有如上條款列明情形的,應扣績效工資與曠工(職)處理下的績效工資的扣除并行計算;
4、連續曠工(職)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職)六日或一年累計曠工(職)達十二日者,除依照上述規定予以處理的外,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16
為進一步加強管理,嚴明紀律,使員工按時上下班,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出勤:
①上班時要按時簽到,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扣除工資20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下者,扣除工資50元,超過半小時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一月內遲到或早退兩次扣一天工資。
②無故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半天扣除當日工資,曠工一天扣除當月工資20%外,曠工兩天或兩天以上者予以辭退處理。
二、請假:
必須要有請假條,寫明事由及去向,要按級請假,先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后交綜合部核實存底,請假一天以上由管理處主任批準,三天以上要報公司批準,歸隊后要及時銷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一天以上者,按自動辭工處理,并扣發七天工資。
①請事假扣發當天工資;
②請病假必須有醫師證明,方可帶薪休假;
③請假一天以上者必須提前一天申請;
④上班時間內,必須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如檢查不在崗位者,則按未上班處理,扣半天工資;
⑤如在試用期內請假者,轉正時間要按請假實際天數延長,若請假四天以上者,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三、重要節假日:
元旦放假一天,春節放假三天,五一勞動節放假一天,國慶節放假二天,放假期間工資照付,若在節假日期間加班,工資按基本工資的200%發放或安排調休。
連續在管理處服務滿三年以上者,并在中途未請過事假,可在第四年享受為期二十天的有薪探親假。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17
1.在考勤機進行上下班考勤登記是每一位酒店員工的應盡職責,酒店所有在編、在崗人員均適用于本制度。每位員工都應在工作日,按照酒店規定的工作時間,在考勤機進行上下班考勤登記,并確保記錄完整。人事部會隨時對考勤機記錄的信息與部門的出勤記錄、實際出勤進行核對,若發現不相符的情況,將按照酒店績效考核制度對部門經理和部門考勤員進行處罰。
2.考勤機系統設置的有效簽到時間為規定上班時間前30分鐘內,有效簽退時間為規定下班時間推遲1小時內。
3.每位員工都應在規定的上班時間到達酒店,穿戴好全套制服,以規范的儀容儀表,按照排班表規定的工作時間及工作班次向所屬部門報到后準時開始工作。
4.除按照酒店請假流程審批的假期以外的其它缺勤,將根據其缺勤時長并參照酒店相關制度進行遲到、早退、曠工等處理。對于未經批準而缺勤的員工,在缺勤超出1小時后,部門經理應在2小時內書面告知人事部,以便采取適當的措施。
5.各部門有責任在本部門內登記、保存其員工的上班、下班二次考勤記錄,人事部負責抽查核實。
6.如遇緊急情況(上班途中遇緊急事故或突發疾病等),造成員工無法準時上班,應盡快通知或至少在工作開始前1小時以上通知部門經理,并于到崗后2小時內持部門經理簽字的證明到人事部登記。
7.因工作原因未正常考勤的人員,須在24小時內持部門經理、總經理簽字確認的《考勤記錄調整單》到人事部登記,但仍須在考勤機進行考勤以確認到達、離開酒店的時間。
8.在工作時間內,若要離開工作崗位,則必須首先獲得直屬上級的同意及部門經理的批準。
9.關于排班:
1)酒店所有崗位工作班次及工作時間的設置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部門需要增加、減少、變更班次,須部門經理報經總經理審批后,送交人事部備案執行。
2)在遵守酒店關于排班、排休的相關要求的前提下,各部門自行安排員工的排班,在本部門內周知,并在每月25號將部門經理簽字批準的次月《排班表》送交人事部備案。
3)部門經理要合理安排本部門員工工作時間和班次,以保證在工作時間內、節假日期間以及員工用餐期間其部門、工作區域有人在崗、值班。員工餐用餐時間為每餐半小時。
4)若需要進行調班,當事人須提前填寫《考勤記錄調整單》,經所在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后,報人事部備案。人事部將依據有效單據,對人員排班、出勤情況進行調整,對考勤記錄進行確認。
5)十二小時工作制班次進行排班后一般情況下不允許調班,若特殊情況需要調班,必須在保證相關調班人員不連續工作24小時(兩個班次)的前提下調班。
6)所有員工必須遵守其部門經理及酒店做出的關于休息日和工作時間的安排。
10.酒店以考勤機記錄的信息確認每位員工的出勤情況。每月5號前,各部門須提交上月《部門考勤月匯總表》。人事部在考勤機統計報表的基礎上核對各部門的考勤月匯總,形成酒店考勤匯總,并在報經總經理審核批準后,報送財務部以作為計算人員工資的依據。
11.部門申請加班,須按要求提前填寫《加班審批單》,無審批單的加班無效。臨時性應急加班由總經理特批。
12.關于公休的規定:
1)非十二小時工作制班次的員工在正常出勤的情況下,每月享有四天有薪假期。若當月出現事假、病假等無薪假情況,將依據員工的實際工作天數,確定其應享有的有薪假天數。酒店以實際工作六天,可享受一天有薪假為計算依據。
2)十二小時工作制班次的員工,按照十二小時工作制排班規律進行上班和有薪休息。若當月有請無薪假情況,其記薪天數=應出勤天數-(無薪假班次數*1.5)天。
3)新入職員工在進入部門工作的第一周無公休。對于十二小時工作制班次的員工,按照排班出勤后,在月底進行考勤匯總時,其有薪假扣減一天,即無薪假相應增加一天。
4)在酒店運營需要并且加班申請獲得批準的前提下,主管級以下員工(不含主管級)當月未進行公休,可享受全勤獎100元/人;若已公休但天數不足4天,剩余天數順延至次月休完。
13.關于遲到的規定:
1)員工超過上班時間1小時內未進行考勤機簽到及到崗的情況即為遲到。
2) A級遲到:遲到15分鐘以內(含),按10元/次進行處罰,計算當班出勤。
3) B級遲到:遲到15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含),按30元/次進行處罰,計算當班出勤。
14.關于早退的規定:
1)員工未到下班時間1小時內進行考勤機簽退或離崗的情況即為早退。
2) A級早退:早退15分鐘以內(含),按10元/次進行處罰,計算當班出勤。
3) B級早退:早退15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含),按30元/次進行處罰,計算當班出勤。
15.關于曠工的規定:
1)員工超過上班時間1小時以上未進行考勤機簽到及到崗、未到下班時間1小時以上進行考勤機簽退或離崗的情況,即視為曠工。
2) A級曠工:曠工1小時以上,4小時以內(含),按60元/次進行處罰,不計當班出勤。
3) B級曠工:曠工4小時以上,開除處理。
4)員工B級曠工一次、一周內連續或累計A級曠工兩次,酒店對當事人予以開除處理,扣發全部未發工資及伙食費。
16.員工因非工作原因在有效簽到時間前進行考勤機簽到、在有效簽退時間后進行考勤機簽退,即為無效考勤,按30元/次進行處罰,計算當班出勤。
17.員工因非工作原因在當班班次未進行考勤機簽到或簽退,按照A級曠工處罰;若在當班班次未進行考勤機簽到和簽退,按照A級曠工處罰金額的兩倍處罰。員工未按照部門排班上班,且無有效的《考勤記錄調整單》,按50元/次進行處罰,計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18
一個時期以來,公司的管理制度執行不力,特別在作息,考勤方面游玩形式,散、亂現象盛行。為了充分體現勞資雙方平等權利和義務,十分必要對目前的作息、考勤方法進行改進,以達到平等、規范,高效的生產、工作新秩序特制訂本辦法。
一、考勤辦法
自六月一日開始,每天上午、下午公司設兼職考勤員在一樓大廳守候考勤。在一個小時之內,每遲到一分鐘,扣工資1元,遲到一個小時扣工資60元。滿一個小時未到崗者,作為曠工半天考勤。并按月累計曠工天數乘以日工資標準計扣工資。
二、當班人員去向管理
當班人員到崗后,如需外出(所有因工作業務)必須在公司設置的'“人員去向目視板”中對應自己姓名欄后填寫去向,否則作早退處理。早退的考核辦法按第一條執行。
三、特殊事項
不能因上班(如去甲方、總包方、政府部門開會,出差趕車以及工地急事等)報到而貽誤工作的必須與公司領導講事由,有公司領導告知考勤員按出勤記考。
四、關于休假與加班
自20xx年元月1日以前進公司工作的每個每年5天帶薪假,同時廢除公司管理制度中第七章第四十二條第一款關于“每月病、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不扣工資”的規定。具體規定如下:
1、5天帶薪假非特殊情況不要集中休完,避免影響工作;
2、國家法定假日公司原則上予以保障,因工作需要加班,按兩倍的日工資計必加班費;
3、雙休日仍采取上一休一的辦法,但公司春節期間的延長假日不扣工資;
4、實行年薪制的同志所有加班不計加班費;
5、加班考勤由安排加班的公司領導以書面證明遞交考勤員記入當月考勤;
6、加班要求:加班時超過2個小時的按半天計算,超過5個小時的按一天計算。
五、本辦法適應于公司全體干部員工。
本辦法在實施過程中如有不妥之處,進一步修正完善。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19
1、發現的餐具或物品如有丟失或破損按原價進行補償。如有丟失或破損不報者按原價的雙倍進行賠償。
2、周二到周日衛生不合格者一處扣1元,周一大掃除發現一處扣2元,2處3元,如被顧客發現餐具未凈,被客人投訴罰款10元,包含椅套衛生。
3、站立式服務,站姿端正,舉止大方,開餐時間倚靠它物站立者予以5元扣罰。
4、不準在酒店拉幫結伙,排斥新員工,不準起內訌、是非、做出不利團結的事,工作時間吵嘴、打架者,按情節輕重扣罰,輕者給予50-200元罰款,重者開除并扣罰300-500元或交予警方處理。
5、當員工跟客人相遇時,請立即跟客人問好,并且讓顧客先行,未做到罰5元。
6、工作時間不允許亂串崗,不管上哪得跟領導請假未做到罰5元。
7、無條件服從領導安排,先執行后投訴,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對上級要尊敬,對同志要團結,如有不服從管理、頂撞上司者罰款50-100元。
8、本店員工必須注意防火、防盜等,注意自己工作區域節能方面等,交接班要明確,下班后得和領導和夜班班長打招呼,沒做好罰款5元。
9、上菜不報菜名,菜齊后未告知客人者一次罰款5元。
10、上班時間不準偷吃客人剩下的食品,發現者扣50元-100元。
11、不得做損人利己的事,不得做有損酒店的事,輕者罰款50元-100元,重者開除。
12、工作時間大聲喧嘩打鬧者罰款5元。
13、吃員工餐浪費飯菜者、倒飯者罰20元。
14、若因工作失誤,傳菜員傳錯菜,服務員上錯菜造成客人不買單,此菜由服務員、傳菜員全單賠償。
15、在工作中引起客人不滿,遇到客人投訴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20-100元罰款,嚴重者開除。
16、工作時間竄崗、脫崗、看書、看報,私自外出者一次處以10元罰款。
17、不注意節能、浪費水、電、氣者一次罰款10元,
18、工作時間私自接打電話經領導批準后方可。吸煙、酗酒、睡覺給予20元罰款。
19、店內物品不得帶出,如在離店查包時發現店內物品,視為偷盜處理。發現一次開除,嚴重者追究其刑事責任,下班后不準再二次返回店內,不準在店內逗留。
20、員工親屬、朋友來店內用餐消費,可享受打折(打多少折再定)加菜優惠待遇,但工作時間員工不能陪同消費,其他時間必須換下工作服,違者罰款20元-50元。
21、服務員下錯單,菜品如能及時推出未造成損失不予罰款。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20
1、公司采取以考勤機記錄數據為主,手工考勤記錄為鋪的辦法。
各部門負責按月提報本部門所屬員工手工考勤記錄數據,人事行政部負責對照考勤機數據進行核查。如數據核查無誤,員工須在考勤數據中簽字確認,據此核發工資。
2、打卡次數:
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3、刷卡:
員工用“考勤卡”在考勤機上刷卡考勤,全體在職員工每人一卡。由人事行政部負責日常管理,數據采集、增補考勤卡。考勤卡須妥善保管,遺失補辦需繳納30元/次的工本費。
4、簽到:
對于沒有刷卡設備的辦公場所,公司采取“統一在指定地點登記簽到”辦法考勤,按規定的時間地點簽到。員工上、下班時必須本人親自簽名,不得代簽名,否則雙方均以違紀處罰。
5、嚴格遵守作息時間。
員工出勤必須打卡或簽到,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代打卡考勤或委托他人打卡考勤。一經發現,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罰款20 元/次,并通報批評。
6、員工原則上應先到公司報到后,方可外出公務,因意外或緊急事件無法按時上班者需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完善好出差手續,否則以遲到或曠工處理。
7、車間人員按公司淡季、旺季安排上班和調休時間,正常上班期間,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8、全體員工周六、周日到崗上班的,須照常打卡,由部門負責人安排調休,填寫《調休單》,報人事行政部抵減加班天數。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21
為了做到有據可依,根據公司/辦事處的實際情況,特制訂定本制度。
一、作息時間
1、公司/辦事處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 9:00 ――12:00
下午 14:00――17:30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四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時間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罰款10元;遲到31分鐘至1小時(含)的,每次罰款50元;遲到1個小時以上的每次除罰款50元外再扣除當日工資的50%。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0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早退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50元。
三、請假制度
1、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醫院的有效證明,無相關證明的按曠工處理;病假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
2、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3、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婚假可享受7天的帶薪休假,超過7天的按事假辦理。
4、年假:指員工在公司/辦事處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2天申報,僅限當年使用。
5、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6、喪假:員工直系親屬(雙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給予3天帶薪喪假;旁系親屬(雙方外祖母、祖父母)去世者,給予1天帶薪喪假;超過規定時間的按事假辦理。
四、請假、批假
1、員工請假,都必須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2、員工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特殊情況無法親自請假的應在休假當天上午9:00前通過電話向公司/辦事處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手續。
3、請假單據都必須按程序簽字審批方有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五、考勤登記
公司/辦事處實行每日打卡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打卡,無打卡記錄的視為曠工(每日共計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辦事處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經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同意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辦事處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辦事處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報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辦事處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事處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辦事處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加班工資按正常工資的150%核發。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22
一、考勤紀律
1、公司全體人員務必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認真執行考
勤管理制度,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
工作時間:9:00—12:0013:30—17:30
當日值班人員務必早8:30分到公司打掃公司衛生,晚17:00開始打掃,打掃完畢后方可下班
2、各部門人員務必嚴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不得偽造,應持續原始記錄的真實、完整、清晰。早上8:30之后不得在公司吃早餐。
3、人員因公外出辦事務必由分管負責人批準,并在外出登記表上予以注明。上班工作時間內嚴禁外出私自購物、辦私事。
4、業務人員如無特殊狀況,需在下午5:00之前到公司。并準備次日洽談資料并予以匯報。
5、如有違反以上條款或不服管理未按時完成工作任務者,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二、違紀事項及處罰
1、遲到、早退,當月內按快樂基金處罰標準嚴格執行,所扣款在月底工資發放時一次性扣除。
2、遲到、早退十分鐘以上進行處罰。
3、無故曠工1天扣除當月餐補+交補,無故曠工
2天扣除當月餐補+交補+房補;當月內無故曠工3天做自動離職處罰。
4、當日值班未按規定堅守崗位外出,并未申請調班者或衛生值日未做清潔者,當日工資。
5、與顧客持續良好的溝通關系,交流語氣和藹。發現頂撞或者不禮貌等狀況出現者將進行處罰論處。
6、拖稿和不按規定行使者,將進行處罰論處。
7、以上扣款全部上繳快樂基金,及為快樂基金儲備金。(快樂基金管理辦法不在此制度中單獨列出)三、人員病、事假處理規定
1、公司除正常國家法定節假日外,另設每年7天調休假期。調休期間享受正常待遇。
2、病、事假1天以上者(含1天),須提前一天填寫請假條,由分管負責人報批并登記考勤表,未登記者按曠工論處。(病假具有突發性可視狀況而定,到崗后需補假)
3、病、事假無特殊狀況,除正常假期外請假將計入年假假期扣除范圍,超年假規定天數外將扣除相應天數工資。四、人員補休規定
1、人員因公加班至當日晚21:00時后,可根據實際狀況,報主管負責人同意,第二天可酌情補休,并登記備案。補休對照表:
2、因工作原因需要補休者,無特殊狀況,一律提前3天提出書面申請,報批后方可補休,一次補休不可連續超過2天。
本規定自20__年1月1日正式執行蘭州中天文化傳播有限職責公司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23
為維護公司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進行,激勵職工的敬業精神,特制定本條例。
一、獎勵類別。
1、獎勵分為:嘉獎、小功、大功三種和年終評獎。
2、懲處分為:警告、小過、大過、除名四種。
二、懲罰事件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門經理經理簽發《職工獎罰審批表》生效。
獎罰事件在大功或大過以上者,由總經理在調查核實后,簽批《職工獎懲審批表》生效。
三、《職工獎懲審批表》生效后,須轉發登記在《職工獎懲記錄表》中。
以備存查,大功或大過以上者在規定的張貼處張貼告示。
四、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
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認真勤奮、承辦、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奮,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當月被評為優秀員工者。
五、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過。
1、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者。
2、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
3、檢舉揭發違反規定或損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確保公司及財物安全者。
5、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6、其它應給于記小功事跡者。
六、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
1、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并取得顯著經濟效應。
2、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者。
3、對公司發展有重大貢獻,應記大功之事跡者。
七、職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終可參加優秀工作者評獎。
1、一年中累計三次記大功但無記大過記錄者。
2、在當年工作中給公司帶來重大效應者。
3、在當年工作中,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工作成績優秀者。
4、其他可參選優秀工作評獎者。
八、職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因過失導致工作發生錯誤但情節輕微者。
2、防礙工作秩序或違反破壞安全,環境衛生制度者。
3、初次不聽主管合理指揮者。
4、經查實在一個月內兩次(含)以上未按規定配戴胸卡者。
5、不遵守考勤規定,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兩次者。
6、同仁之間相互謾罵吵架情節尚輕者。
7、一個月內兩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8、對各級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處理不當者。
9、在工作場所防礙他人工作者。
10、在工作時間內睡覺或擅離工作崗位者。
11、工作時間,非招待客戶或業務關系飲酒者。
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過。
1、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損失但不大者。
2、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傷害但不大者。
3、檢查值班人員未按規定執行勤務者。
4、捏造事實騙取休假者。
5、季度內累計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6、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三次(含)以上者。
7、上班期間中午非工作需要飲酒者。
十、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1、在工作時間睡覺或擅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2、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著。
3、故意撕毀公文者。
4、虛報工作成績或領先偽造工作記錄者。
5、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較大傷害者。
6、遺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業秘密者。
7、職務下所保險的公司財物短少、損壞、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損失較小者。
8、違反安全規定,使用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9、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超過六次(含)以上者。
10、未完成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
11、工作時間,非招待客戶或業務關系飲酒者。
十一、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1、拒不聽從主管指揮監督,與主管發生沖突者。
2、在公司內酗酒滋事造成惡劣影響者。
3、在公司內聚眾賭博。
4、故意毀壞公物,金額較大者。
5、聚眾鬧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6、違反勞動合同或公司管理規定,情節嚴重者。
7、對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脅行為者。
8、嚴重違反各種安全制度,導致重大人身或設備事故者。
9、連續曠工10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20天以上者。
10、盜竊同仁或公司財物者。
11、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12、在公司內部有傷風敗俗之行為者。
13、利用職權受賄或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私利者。
14、年度內累計十三次記大過行為者。
15、經公檢法部門給予拘留、勞教、叛刑處理者。
16、其它應給予除名。
十二、職工獎懲經領導后生效,每嘉獎一次,當月獎勵10元,小功獎勵50元,大功獎勵100元;大過罰扣100元,主要責任者或部門主管以上者加倍處罰。
十三、職工年終被評為優秀工作者,公司將給予一定獎勵。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2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進行,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根據國家勞動法及相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員工考勤包括對員工上下班、休假情況等進行考核,休假類型包括事假、病假、工傷假、年休假、公休假、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二章工作時間
第四條本公司執行以下的工作時間:
(一)正常工作時間:公司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40小時,一周兩天公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每日上班時間為:08:30-17:00,午餐時間30分鐘。
(三)銷售、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種人員在工作現場和在外執行公務時應服從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第五條多班制
(一)因工作需要,經部門經理批準,可以實行多班制。員工將按照不同的班次輪流上崗、公休,但其每周的平均工作時數仍為40小時。
(二)實行多班制的部門,應當執行下列規定:
1、為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在安排班次時,要使員工上一班下崗與下一班上崗的時間間隔至少為12小時。
2、員工在夜間22:00至次日凌晨8:00的工作時間為夜班工作時間,享有夜班津貼。
3、實行多班制工作計劃表,須交人力資源部門備查。
第六條關于懷孕女員工
(一)懷孕期在7個月或以上、在生產一線工作的女員工,依據國家相關法律及政策規定,享有不上夜班的權利。
(二)如果懷孕女員工的身體較弱,無法堅持工作,持縣級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經報批后,可在家休養;其每月工資暫定為600元,并保證在扣除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之后,月薪不低于當年北京市的最低生活標準。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七條考勤工作是對員工的實際出勤情況進行記錄,以加強公司對作息時間的實施,并提供必要的統計資料。
員工使用考勤卡(上下班刷卡)來記錄個人每天的出勤情況。公司嚴禁代打卡行為,對于代打卡員工,一經發現,一次扣發當事人(代打卡人和委托人)人民幣300元。
第八條員工請假、休假,必須履行相關程序和手續。
第九條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缺勤,均為曠工,并按《員工手冊》處罰規定處理:
(一)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而缺勤兩小時者;
(二)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或做私活等活動者;
(三)超過批準的假期又沒有及時早報續假,未提供有關證明的缺勤;
(四)以虛假理由請假而休假者;
(五)單位、部門或職位調整,不服從分配,逾期不到崗的。
第十條培訓學員的考勤
(一)參加公司內部培訓、學習的員工,填寫培訓考勤表,由培訓主管給部門提供考勤反饋;
(二)在國內或出國學習的學員,根據被批準的實際在外天數,由部門自行考勤。
第十一條員工缺勤,按如下辦法考核并計扣工資:
(一)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二)公司對遲到、早退按月進行累計,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次數達到3次,按曠工半天計扣工資;超過3次,按曠工1天或1天以上處理。
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次數1-2次,其缺勤時間在30分鐘以內不扣工資,超過30分鐘按實際時間計扣工資。
(三)員工每曠工1天,扣除2日崗位工資;當月連續曠工3天或當年累計曠工超過7天,公司可對其解聘,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當月有曠工記錄者,當月無績效工資。
第十二條考勤管理
(一)公司各職能部門、研究院、市場總部(含所屬各地代表處)的考勤由各部門人事專員或相關人員直接負責;每月月底將本部門考勤情況匯總后于次月10日前報送人力資源部薪資福利部門,缺勤人員的工資從其下月工資中扣除。
(二)移動電話制造部、移動電話營銷中心及維修中心、數據網絡事業部、寬帶接入產品事業部的考勤自行管理,缺勤人員的工資由本部門薪資專員直接從其月崗位工資中扣除。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25
一、考勤辦法
1.公司實行考勤機打卡方式
2.打卡范圍:上、下班和加班上下班。
3.考勤卡填寫內容:在規定打卡時間里,因公外出或請假、休假、調休等情況下,在通知主管并辦理相應手續后在卡上注明,填寫者由當事人本人填寫。
4.公司將設立考勤員崗位,考勤員職責范圍:
①將當月員工請假單及相關證明材料收集,并與員工考勤卡查實。
②查實后,匯總填寫《月度考勤報表》上交主管負責人。
③在以身作則的前提下,嚴格按照有關公司制度進行監督審核。
④考勤員:
二、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會計部除外)。每天工作時間8-9小時,早上9:00上班,下午17:00-18:00下班,中午12:00-13:00為中餐及午休時間。
2.公司實行每周單休制(會計部除外),休息日安排在每周六周日兩班員工分休制。
三、節假日安排
1.在國家法定節假日時,公司假日安排如下表: 勞動節
三天
國慶節
三天
元旦
一天
春節
五天
2.節假日具體安排辦法按照兩班員工分休制根據情況公司另行通知。
四、事假及曠工處理辦法
1.一個月內允許請假2次,累計2小時。
2.一個工作日內,員工未以任何形式辦理相關請假手續,脫崗在一小時以內(含)的.,視作事假,不超過一小時(含)者,按事假半天處理;超過一小時者不足兩小時按事假一天處理。
3.一個工作日內,員工未以任何形式辦理相關請假手續,脫崗在兩小時以上者視為曠工;不超過四小時(含)者,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四小時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4.員工事假,工資獎金扣發標準:
①扣發工資額=(崗位工資/26)×事假天數
②當月事假兩天以上的(含),加扣發獎金=(當月獎金/26)×(事假天數-1) 5.員工曠工,工資獎金扣發標準:
①扣發額=(崗位工資+獎金/26)×曠工天數×2
②當曠工三天以上,扣發當月全部工資和獎金
6.如果發現員工有曠工行為的,經批評教育無效者,連續曠工一周或一年累計曠工兩周的,公司有權作除名處理。
五、病假及處理辦法
1.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必須停止工作醫療的,在出具醫院證明情況下,員工可請病假壹天,這壹天為帶薪病假
2.超過兩天病假,病假期間其工資核發標準:
①病假在兩天以一個月以內的,扣發額=(崗位工資+獎金)/26×(病假天數-1)
②病假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內,改發疾病救濟費。
核發標準=崗位工資×25%
六、早上遲到及處理辦法
公司早上上班時間為9:00,超過一秒鐘都以遲到處理,為了加以區分及合理性,發生以下幾種遲到情況以不同辦法加以處罰: 考慮到特殊情況,一個月內遲到累計時間超過15分鐘,則按下列辦法處理:
1.遲到5分鐘以內,罰款20元。
2.遲到5分鐘以上10分鐘以內罰款50元。
3.遲到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按照曠工半天處理。
4.遲到超過30分鐘以上按照曠工一天處理。
5.全月累計遲到60分鐘扣除當月工資和獎金。
6.考勤員月終將遲到記錄連同《月度考勤報表》一起上交主管。
七、請假、調休等手續及審批權限
1.員工請假,均須按上述規范,事先辦理請假審批手續,即填寫《請假單》并附相應證明材料。
2.如遇突發事件,須當天通過電話或委托他人請假,回來后補辦請假手續。
3.調休必須事先辦理調休審批手續,填寫《調休單》。
4.員工請假、調休一般由公司主管負責批準。
八、員工加班及處理辦理方法
1.公司內勤加班,施行打卡計時,加班從下午18:00計算。
2.外勤加班,加班計時按照實際情況而定。
3.員工加班,需提交《加班審核單》
4.加班工資加發標準:加班工資=5元/小時×加班計時
5.下列情況不屬于加班:
①員工在非工作時間參加培訓
②員工因公出差
九、年終考勤獎
1.全年出勤率100%的員工公司獎勵500元
2.全年出勤率95%—98%的員工公司獎勵300元
3.全年出勤率90%—94%的員工公司獎勵200元
十、本制度自10月14日起執行
本制度于10月17日做第一次修改,日后如有變更另行通知。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26
下達部門:董事會、總經理
抄發部門:銷售部、生產部、供給部、財務部、質檢部、機修部、
安保部、辦公室
為維護公司工業園區秩序,標準公司員工考勤、訪客程序,特制定本規定:
公司全部員工,均需使用打卡機進展打卡登記,上、下班均需打卡。同時嚴禁任何人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進展打卡登記。
打卡遲到者,職員級員工執行20元/次的負鼓勵,主管級員工執行50元/次的負鼓勵,經理級員工執行100元/次的負鼓勵。
未打卡者,職員級員工執行40元/次的負鼓勵,主管級員工執行100元/次的負鼓勵,經理級員工執行200元/次的負鼓勵。
打卡遲到、未打卡累計到達3次的,除實時交納負鼓勵外,另在月底工資賜予全部負鼓勵總額的二次扣款。
打卡遲到、未打卡累計到達5次的,除按“綜合到達3次”的狀況處理外,另轉為試用期員工,除根本工資外,本月不享受任何獎金、補助、津貼工程。
特別緣由導致未能打卡或打卡遲到的.,需在辦公室填寫《考勤說明申請》,并報部門負責人批準,報批后交辦公室備案。特別緣由僅指以下幾個方面:
①因公、因卡機問題,將來得及打卡、雖打卡但遲到、始終打不上卡,而需要申請更改考勤記錄。
②因公、因特別緣由,出席會議缺席、出席會議遲到、出席會議早退,而需要申請更改考勤記錄。
③非出差人員,允許在考勤記錄發生后的24小時內進展補報;出差人員,允許在回司述職后進展補報;會議狀況,允許向會議主持人提前口頭通報,但回司后仍需補填、補批本單。除允許范圍內的其他狀況,不承受本申請。
需要辦理各類事假、病假等請假的,需在辦公室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請假歸來,須到辦公室辦理述職。
①申請時長在一個標準工作日內的,屬于一般型事/病假。
②申請時長在一個標準工作日外的,屬于特別型事/病假。
③一般型事/病假,向部門負責人上報審核,每月累計不得超過兩個標準工作日,實際超出局部根據雙倍扣除日工資(包括獎金等)。
④特別型事假,僅限個人婚、喪事宜的辦理,向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上報審核,每月累計不得超過四個標準工作日,實際超出局部,根據雙倍扣除日工資(包括獎金等)。
⑤特別型病假,需要供應醫院證明,向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上報審核,超過七個標準工作日的,可辦理離職手續。
公司全部員工,正常出勤時間需要外出的,經主管上級簽字批準后,持《出門證》,并在警衛室填寫《員工外出登記表》后,方可外出。辦公室負責抽查警衛室的出門證和登記表。
來司全部個人和車輛,均需在警衛室填寫《訪客登記表》。各類貨車的出廠,除了按要求登記,還要求出示泵房的《出門證》或配貨站的《出門證》,方可放行。
辦公室,每天不定期巡查各部門的考勤狀況和警衛室的執行狀況,發覺實際狀況和執行狀況不符時,對責任人執行雙倍負鼓勵。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27
一、考勤是考查員工工作出勤情況的記錄,公司考勤實行記載式和電子考勤相結合的管理辦法,員工考勤記錄必須真實。
二、電子考勤打卡:公司員工在上下班、外出辦事等進出公司時必須按規定打卡考勤(包括值班和加班人員)。
三、記載式考勤:公司各部門(車間)確定一名管理人員負責本部門人員的記載考勤。每月考勤核對無誤,并在“考勤員”一欄簽名確認、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報行政部。
四、公司規定的上班時間內,所有員工必須做到在職在崗,不得隨意串崗、脫崗、早退、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五、員工外出辦事必須先報部門負責人或單位負責人,經批準后方可外出;經批準外出辦事或因公出差不能及時回公司打卡的,應在當天或次日回公司后報單位考勤員核實記載。
外出辦事批準權限:
1、部長以上,報公司經理同意;
2、主管、主任,報各部部長同意;
3、其他員工,報各單位負責人同意。
六、行政部保衛辦負責監督員工上下班及進出公司打卡情況,對違規打卡行為進行登記后報行政部。
七、電子和記載式考勤必須嚴格遵守公司人事管理規定,做到真實有效,不得弄虛作假或包R、隱瞞虛假事實,一經發現,扣罰當日工資;屬考勤員或單位負責人審核責任的,追究相應責任,扣罰考核分2分/人次;情節嚴重的,按公司制度嚴肅處理。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28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升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需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光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歇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支配,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進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支配,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支配。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由部門負責人
批準;3天以內的,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光開頭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其次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光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談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背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與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需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光內未到或早退的,根據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與的.,視為曠工,根據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需憑有關證實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打算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天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天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根據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狀況,由各部門負責人舉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仔細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選資歷。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普通員工至部門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