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廠的規章制度(精選17篇)
最新工廠的規章制度 篇1
為了使住宿員工更好地學習、生活和工作,維護職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符合居住職工單身宿舍條件的職工,經本人申請所在部門簽注意見,報廠審查批準后,由保衛部門登記安排住宿,外來人員一律不準進住。
二、外單位住我廠宿舍人員,必須自覺遵守管理規定,在進入我廠宿舍住宿時,應將完備后的住宿手續,交宿舍所管單位保衛科查驗登記,后由該單位保衛科辦理住宿人員進出廠出入憑證,否則一律不準進廠住宿。
三、宿舍內部所有的公共財產,每個職工必須愛護,不得任意搬遷,更不準損壞和拆改,否則照價賠償,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四、住宿舍必須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安排和調整,每個房間必須按規定住滿室內人數。不滿者,宿舍管理人員有權安排人員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絕。
五、愛護宿舍衛生,室內、過道、樓梯間保持清潔衛生,不準在室內外堆放垃圾,隨地大小便、亂丟果皮、紙屑和亂倒臟物以及在墻上亂畫,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各室由室長安排每天輪流打掃室內清潔,凡不執行者,每次處以10元的罰款。
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等浪費現象,室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能器具。室內電燈定為一室一燈、一插座,燈泡在100瓦以內(從制度下發之日起,凡宿舍存放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耗器具,視為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外,并處以50-200元的罰款)。
七、廠內單身宿舍,凡室外安裝計費電表的,除不準使用電爐外,可暫使用電飯煲、電炒鍋等炊事電器。
八、禁止宿舍內進行賭博及其它違法活動,凡是賭博,除沒收外,每人處以10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并予除名。
九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斗毆或侮辱他人,違者視其情節輕重處以10-1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并予除名。
十、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盜工作,嚴防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宿舍內部發生被盜,除保護好現場外,應在24小時內報告廠保衛科,否則不予處理,對于人為造成的火警、火災事故,一經查實,給予責任者一次處以10-1000元的罰款。
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實施。
最新工廠的規章制度 篇2
(一)廠紀廠規
為了使企業的管理制度更加完善,進一步提高企業的整體素質,特制訂以下規定:
1。遵守國家法令法規,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政策。
2。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公司領導,服從工作分配。
3。進入廠區必須佩戴廠牌,要精神飽滿,衣冠整潔,爭做文明員工。
4。愛惜公共財物,愛護花草樹木,保持公共衛生環境。
5。上班不干與工作無關的事,節約用水用電,下班隨手關燈,關水,關門。
6。嚴禁在禁煙區內吸煙,嚴禁酒后上班。
7。保守生產與業務秘密,不帶與廠內業務無關人員進入廠區,不將公司的產品,樣品,材料等私自帶出公司。
(二)工作時間和加班工作政策
工作時間和加班工作政策是企業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涉及到員工身體健康,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待遇的重要依據。
1。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實行上下班打手指摸(打卡)制度。
2。公司實行每周5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8:00—12:00;13:30—17:30),8小時外(超出正常時間半小時)為加班,工資按正常工資的1。5倍計。
3。每個星期的周六和周日為休息日,各部門可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進行調節,但必須保證每7天至少休息1天,周六和周日工作,工資按正常工資的1。5倍計算。
4。法定節假日,包括元旦節1天,春節3天,勞動節3天,國慶節3天,為有薪假期。法定節假日,如果加班工資按正常工資的3倍計算。
5。加班工作必須以員工自愿為基礎,并按照國家勞動法要求,如因生產需要每天可加班1小時,特殊情況不可超過3小時,但每月加班不可超過36小時。
6。員工請假應先辦理手續,填寫請假單,并交考勤員作記錄憑證,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口信等方式請假,事后必須補辦相關手續。
7。連續曠工15天,或1年累計曠工30天,作自離處理。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員工一律開除處理。
9。考勤統計員必須在每月工資發放前將考勤統計結果送交財務部。財務部根據統計結果計發工資。
(三)工資和福利制度
工資和福利制度是企業依法經營,是涉及到員工切身利益,和公司形象的基本制度。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當地政府要求保證員工達到或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2。公司實行計時工資制度,員工基本工資以員工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為準。
3。員工的時薪以每月平均工作22天,每天工作8小時進行計算,時薪=員工月基本工資÷22÷8
4。員工加班工資計算參照公司工作時間和加班工作政策。
5。公司所有員工享受以下福利待遇:
a)有薪婚假
按婚姻法要求,依法登記結婚的員工享受有薪婚假3天,晚婚23天。
b)有薪喪假
員工直系親屬去世,有3天有薪喪假。
c)有薪產假
女職工分娩可享受有薪產假30天,難產增加15天。
d)有薪年假
做滿1至5年員工享受有薪年假5天,5至10年員工享受有薪年假7天,10至20年員工享受有薪年假10天,20年以上的員工享受有薪年假14天。
(四)童工政策和人事招聘制度
童工政策和人事招聘制度是公司的基本制度,任何部門,任何人員不得違反該制度。
1。公司堅決反對以任何形式雇用童工。
2。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和行業需要,本公司員工最小年齡必須在18周歲以上。
3。所有員工必須持有效身份證進行入廠登記和簽訂勞動合同。
4。公司任何部門任何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員工身份證或押金。
5。員工就職前必須接受相關職位的勞動技能,環境,健康和安全方面的培訓。
6。員工需要離職,須按合同要求提前30天申請,申請到期后辦理離職手續并結清全部工資。
(五)反對強迫勞動和使用囚工政策
反對強迫勞動和使用囚工政策是公司的基本政策,任何部門,任何人員不得違反該制度。
1。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是自愿受雇的。
2。公司根據勞動部門要求與所有員工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
3。公司任何部門任何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員工身份證或收取押金。
4。公司決不使用抵債勞工。
5。公司任何部門任何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員工身份證或押金,扣押員工工資,員工工資必須按合同要求在下個月30天內發放。
6。員工享有自由決定是否離職的權利,員工需要離職,須按合同要求提前30天申請,申請到期后辦理離職手續并結清全部工資。
(六)保障員工免受體罰和精神虐待程序
1。目的:制訂本程序是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免受各種形式的體罰和精神虐待。
2。適用范圍:全公司。
3。程序內容:
A)公司以加強員工教育,提升公司形象和競爭力為公司的管理基礎,不容許體罰,精神虐待,和罰款制度。
B)公司不容許有人作出任何恫嚇,或使人感到驚恐,受辱或受欺負的動作,粗暴言辭,身體接觸,均屬不可接受的行為。
C)管理者與員工應當互相尊重,同舟共濟,齊心協力共同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D)任何員工受到任何恫嚇,受辱或受欺負時,可向員工代表反映,或直接向管理者代表,也可直接向總經理投訴,公司受到投訴后將嚴肅處理。
E)情節嚴重,觸犯法律的,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七)反對歧視政策
反對歧視政策是公司的基本政策,任何部門,任何人員不得違反。
1。公司所有員工在國家法律和公司制度面前一律平等。
2。任何員工在錄用,報酬,培訓,晉升,終止勞動合同,退休或其他與用工有關的各方面,均不基于種族,社會地位,國籍,宗教信仰,年齡,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性傾向,身為工會成員,政治聯系等受到差別對待。
(八)環境健康安全政策
保護環境促進健康與安全是當地企業義不容辭的職責,環境健康安全政策也是本公司的基本政策。
1。公司所有工序必須自覺符合環境保護部門的相關要求。
2。公司生產產生的廢料每天由清潔工收集,放在廠內的垃圾區內,由環衛部門收集處理。
3。若使用急救藥箱產生的醫療垃圾,必須放置在指定的容器內,集中交當地醫院,處理。
4。在進入工作現場時,必須注意個人的健康防護,所有工人必須戴口罩,當噪音超過80分貝時需戴耳塞。
5。公司所有員工上崗前需接受環境,健康和安全方面的培訓,所有機器操作工上崗前必須接受相關專業技能的培訓。
6。禁止穿寬松衣物,配戴首飾或頭披長發開動機器或接近工作中的機器。
7。公司管理者代表將針對環境,健康和安全方面的問題與相關部門每年舉行例會,以求預防為主,不斷改進。
(九)車間內和進出倉庫的安全政策
1。工廠內的所有的電動工具必須每天歸位入倉庫。
2。車間內的原材料必須整齊放在指定位置。不能妨礙進出工廠車間的通道。
3。倉庫內提取原材料(包括樹脂,油漆,天拿水等)需由倉管員登記并統一發放。
4。倉庫里面的所有材料必須整齊堆放,易燃物品必須存放好。(油漆,天拿水,固化劑的堆放必須在恒溫環境,不靠近火種)。
5。倉庫內的油漆或者易燃危險品,不能隨意抽取或傾倒出來,避免灑落在地面或接觸到人體。
(十)處理緊急醫療事故程序
1。目的:制訂本程序是保障員工的身體健康,在出現工傷事故時能夠妥善處理,及時應對。
2。適用范圍:全公司各生產部門
3。程序內容:
a)對于輕微表皮擦破,首先用碘酒或酒精處理傷口,再用創可貼包扎。
b)對于輕微頭暈、嘔吐等癥狀,首先使其到陰涼通風處休息,仍不見好轉則立即送往醫院。
c)對于重傷流血的患者,應立即用三角巾扎住傷口附近以控制流血并立即送往醫院治療。
d)對接觸流血的患者,必須戴上膠手套,避免接觸血液,以免血液傳染,對包扎后換下的紗布及消毒棉應丟入寫有醫療廢品的圓桶內,不得隨意亂扔。
e)醫療廢品應及時送交當地醫院集中處理。
本制度自公布日期起執行,如有未盡事宜,可隨時作出合理補充和調整。
最新工廠的規章制度 篇3
為了促進黨風廉政建設,防止嫌疑,加強職工民主管理,搞好各生產車間的廠務公開工作,根據《公司廠務公開工作實施辦法》,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車間廠務公開的項目
1、生產車間與公司總部及生產車間之間簽訂的承包合同兌現情況,每年公開一次;
2、年度生產經營指標及完成情況,產品銷售和盈虧情況,每季度公布一次;
3、安全生產情況(包括各類事故、障礙)和勞動保護措施,每季度公布一次;
4、車間管理費用開支情況,每季度公布一次;
5、貫徹落實公司職代會決議,車間內部用工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生產經營重大決策方案,車間重要規章制度(包括內部經濟責任制)的制定及執行情況,車間制定的和完成情況及時公布;
6、職工收入分配方案、分配情況、獎罰原因和數額明細情況,每月公布一次;
7、職工獎金福利分配、內部津貼補貼的發放情況及時公布;
8、物資采購制度執行情況包括價格、數量、質量、廠家、責任人等,每季度公布一次;
9、職工年度考核的辦法和結果,評優評先的程序、標準和結果,每年公布一次;
10、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情況,每年公布一次;
11、其他需要公開的項目按廠務公開工作實施辦法規定的內容及時公開。黨建辭職信
二、車間廠務公開的主要形式
1、建立固定的廠務公開欄進行公開并做好記錄歸檔備查;
2、召開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座談會或班組長會,報告廠務公開的項目內容。
三、車間廠務公開的有關要求
1、各車間黨支部要提高對廠務公開工作的認識,把廠務公開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認真執行廠務公開的有關規定,及時主動做好站車間廠務公開工作;
2、車間黨支部負責人要切實履行本車間廠務公開第一責任人的職責,認真把好審核關,保證公開的內容客觀、真實。
3、公開時間為年、季、月末的次月10日前,凡公開的項目要及時、具體、清楚,讓職工看得明白;
4、不定期征求職工對車間廠務公開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研究整改;
5、每年進行一次廠務公開的自查總結,并于12月20日前將本車間廠務公開工作總結報公司工會。
最新工廠的規章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1.為全面建立現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體制,現以勞動簽約及有訂立本規則,凡本廠所屬員工都應該自覺遵守本規則。
2.因業務需要而延聘的特約人員,技術、管理顧問及定期簽約人員(簽約書中另有規定的除外),也應自覺遵守本規則(本規則所稱的員工是指本廠正式錄用的員工及試用期的新招進實習員工本公司)。
3.本規則如果發生異議,將提交本廠高級行政同事商討。如果還無法解決,由本廠報請主管機關解釋、處理。
4.合同期定為一年,每個員工均需訂合同。合同期滿要辭工的員工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廠方,如果某些職位會造成影響廠方生產的,要等廠方招到人頂替此職位時才能離廠。辭職人員工資隨糧期領取。如每月1號發工資,而1號是休息假期,則發工資日期為下一個工作天。
第二章廠規守則
1.員工應自覺遵守本廠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各級主管人員的合理安排,而各級主管人員必須認真、耐心教導其它員工
2.各員工對內須認真負責工作、愛惜公物、減少損耗、提高產品質量、增創新產值;對外應保守業務上的機密。
3.員工為事均應循級而上,不得越級呈報,但緊急或特別情況下不在此限。
4.員工非經本廠書面同意,不得在外兼任與本廠業務有關的職位,不得以自己及他人名義經營與本廠相同的經營項目,不得利用職權之便謀取自己或他人之利,不可接受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
5.員工在工用時間內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除業務需要外不得私用本廠電話。
6.員工未經批準不得把親友帶入工廠或宿舍。
7.員工不得攜帶槍、彈藥、刀具、攝影機、易爆及與生產或業務無關的物品進廠或宿舍。
8.員工未經批準,不得私自攜帶公共財物出廠,私有物品攜帶出廠應向有關領導領取放行證方可攜帶出廠。
9.員工上班時必須佩帶崗位證進入車間。
10.上班時間嚴禁吵鬧、喧嘩、打瞌睡及閱讀與業務工作無關的書刊。
11.講衛生,不準在廠內亂扔雜物、不準隨地吐痰。嚴禁用衛生紙以外的雜紙上廁所。
12.嚴禁代人打卡或簽咭。(除加通宵卡鐘打不到除外,可到辦公室簽咭)
13.所有員工不準向公司借款及預支薪金。(特殊用途不在此限)
14、機械設備必須每天保養,如果出現故障,應立即切斷電源,請機修工來修理或主管,不能私自亂動。
15、保持廠內設施的整齊,不準擅自搬動固定的車位,桌子等廠內的一切固定設施。
16、嚴禁損壞工廠的一切財物和偷盜公司或他人的財物。
17、遵守財務制度,不得侵占和虧欠公款。
18、遵紀守法,文明用語,不惡語傷人、搬弄是非、大聲吵鬧。
19、嚴禁煙火,不準在車間內抽煙:不準在宿舍內使用電器和生火煮食;嚴禁留客住宿。
20、管理人員之間應互相幫助,通力合作。而每個部門主管須管理好自己部門員工,不可跨越其它部門。(除臨時調動安排下)
21、不得操作使用或練習不屬于自己使用的機器設備,如損壞設備和造成其它后果,一切責任自負。
22、保持車臺整潔,每天開工以前必須先擦車臺、試車才能正式生產。離開工作崗位時要關機。
23、所有工序均要簽上自己的工號。不簽工號者,取消此扎工序的工資。如有自行涂改,故意制造亂飛,將作嚴肅處理。所有改飛均要管理人員的簽名。
第三章雇用、調動
1.公司新進員工須經篩選或考試,并經審查核定才得雇用,應一律先經試用(一個月),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雇用,試用人員在試用期間,如因志趣不合或無法勝任工作者可按工廠規定辦理辭職。
1.訂立勞動契約時隱瞞身體健康情況、工作經歷、學歷、身份等事實者,廠方將按其情節經重做出處理。
2.未滿十六歲者不符合政府用工標準。
3.新進員工經核準雇用后,應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地點親自處理報到手續,并繳驗下列資料:
4-1.人事資料卡。
4-2.習經歷證件、居民身份證的復印件。
4.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以民法有關規定訴訟賠償。
5-1.侵占或虧欠款(物)者。
5-2.不法毀損公物者。
5-3.擅自越權處理事務,致工廠發生損害者。
5-4.對本工廠負責人、代理人及共同工作員工(含家屬)有不法行為發生損害者。
5.因營運需要及符合原則下,調動員工工作時不得拒絕。
6.本公司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得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7-1.歇業或轉讓時。
7-2.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7-3.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員要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7-4.從業人員對于所擔任工作確不勝任時。
1.員工欲終止契約時,依本規定預告本工廠,并辦理離職手續。
第四章工作時間及休息
1.本廠員工在辦公時間內,未經師傅允許不可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2.工作時間:早上8:00到12:00
中午13:30到17:30
晚上18:00起至21:30(加班)
3.遲到
2-1.上班時間開始五分鐘以內者為遲到。
2-2.上班時間開始后十五分鐘以后遲到者工者,領導人員有口頭警告。
3.早退
3-1.下班時間前五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為早退。
3-2.下班時間二十分鐘以前提早下班者。
4.請假
4-1.員工未經請假或假滯未辦理續假而擅自不到工者,第一次會有口頭語警告,再犯者會依照廠規處罰。
第五章工資
1.本規則所稱工資,依(勞動契約)規定辦理。
2.員工工資采取先勞動后領工資,每月發給。
3.本廠員工之工資發放雙方議定,但公司有權提前或順延,但以不超過當月為準。
4.本廠員工之工資分為下列各項:
4-1.本薪或底薪(視學識、經歷、技術、能力及工作性質而定)。
4-2.津貼。
4-3.職務津貼或技術津貼(依職位或職稱分別給予)。
4-4.全勤獎:(i)每月沒有遲到或早退,全月沒請假會發給.-全勤獎(含公司規定加班時)。
(ii)而全年每月有全勤獎者,年底有年終獎,年終獎則按全勤獎總和。
4-5.工作獎金:如計件后超出標準會發給獎金。標準則按每車位每月生產值,若生產于$700-$1000者,將按工資10%提成,而生產值于$1000以上者,將按工資15%提成作獎勵。
第六章請假
1.婚假:員工本人合法報準結婚者,并已在本廠服務三年以上者而請婚假,本廠會支付一周有薪假期。
2.公傷病假:經勞資部門確認因公致傷病者,其治療期間而給予傷病假,本廠會支付有薪假期,而支付有薪假期則為住院時醫療期。
1.未住院者全年不得超過規定十日。
2.住院者不能超過政府規定的醫療期。
3.超過時效者:可辦停薪留職,但經勞資部門特準者不在此限。
4.喪假:員工依本列規定,可提出合法證明申請喪假,可得有薪工資。
5.父母、配偶之喪給予喪假:祖父母、子女、配偶父母之喪給予喪假三日。
6.員工請假時,應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日數并附上有關證明文件辦理手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或限時信函報告單位主管代為起請假手續。
7.凡在本廠己有懷孕員工:本廠會提供90天產假期,并按勞工法每月綜合計算薪金給予生孕員工。
8.凡在本廠已做多過一年的員工:除每年法定假10天之外,本廠會提供多10天假期給員工,薪金照發。
9.在加班趕貨期間,員工若須請假,必須經主管批準后方可離去,否則會按不同情況下處分。
第七章飯堂、宿舍守則
1.講究衛生,在廠區內嚴禁亂丟垃圾、隨地吐痰、亂倒剩菜飯。不得在沖涼房大小便,節約用水用電,嚴禁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2.每位員工床鋪要保持整潔,宿舍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嚴禁明火,嚴禁倒水,不得掛濕衣服,晾曬衣服要在指定地方,廠區內嚴禁聚賭,打架,不得男女同宿及帶外人進廠留宿。
3.由廠方后勤安排好床位后,不得亂搬床位,宿舍的鐵床不得私自移動。晚上12:00準時作息,12:00后不得進出廠門,作息時間不得大聲喧嘩及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4.三樓宿舍必須2人一間房,不可1人獨占一個房間。
1.工作時間內由保安鎖好宿舍門,除工休病假人員允許進宿舍,其余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宿舍停留,離職員工辦好離廠手續后,需在當日由保安確認其物品后,搬離宿舍。
2.各員工必須注意保管個人物品,由于個人不小心而被盜竊者工廠不會負責任.
3.注意安全,在廠區范圍內嚴禁坐欄桿。
4.廠區范圍內嚴禁拋垃圾及雜物到樓下。
最新工廠的規章制度 篇5
1、目的:搞好廠區夜間值班工作。
2、范圍:適用于夜班值班經理。
3、職責:公司辦公室編制,值班經理遵照執行。
4、夜間值班人員統稱值班經理,當班時負責處理廠內一切日常事務。要求按時上崗,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不做與值班無關的事項。
5、熟悉業務,文明值班。積極妥善地處理好職責范圍內的一切事項。
6、負責來廠留宿人員的處理。
7、負責檢查落實安全生產檢查和督導。
8、負責警衛人員服勤質量及檢查督導工作。
9、負責各項制度的執行、檢查和督導工作。
10、重大、緊急和超出職責范圍內的事項,應及時地向公司領導匯報和請示,以便把工作做好。
11、加強安全責任,保守機密,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有關公司內部的情況。
12、維護好室內秩序,做到整潔衛生,交班前整理好床鋪和室內物品。禁止在工作時間大聲喧華、賭博、打架、酗酒。無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該室。愛護公物,杜絕浪費。
13、堅持批評與自我批評。團結互助,互相尊重。
14、杜絕看守自盜,損公肥私。
15、遇有特殊情況需換班或代班者,必須經公司辦公室同意,否則責任自負。
16、按規定時間交接班,不得遲到早退,并在交班前寫好值班記錄,以便分清責任。
17、本制度望自覺遵守,違者處50元以上罰金。
最新工廠的規章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增強公司員工主人翁責任感,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利益,避免發生事故,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作為公司基本準則,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三條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紀律
第四條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物,團結協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五條凡各單位(職能部門、分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經分管副總簽字后到企管處審核、備案,報經有關領導批準下發。
第六條勞動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班前班后點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須按時點名,不得早退、遲到。
第七條請假制度
(一)員工有事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二)請假須寫請假條,禁止以其它方式請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須持相關證明事后補假。
(三)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指有直接血統關系或婚姻關系的父母、夫妻、子女)喪事,準假三天,工資予以編制。
(四)凡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育齡婦女,休產假期為十八個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縮短產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請長假休產假。
1、休產假時,須持有效診斷證明,到工會領取《產假申請表》,經所在單位、人力資源處簽章后,交工會備案。
2、凡已參加養老保險的休假人員,須及時按月度交納個人應交保險費,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3、休產假超過規定期限的人員,須提出書面申請(產假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即續假最長時間為半年),經工會研究決定后方可續假,否則按自動離職處理。
4、復工時,須到工會領取《產假復工申請表》,經工會簽章后,交人力資源處待工。
5、人力資源處組織已被接收的復工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復工人員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五)請病假三天以上者須持醫生證明,請病假三個月以上者,復工須持醫生健康證明。
(六)批假權限(停工權限同請假,請假簽字須逐級批準)
1、員工請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門主管(車間主任)簽字批準;
2、員工請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內者,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簽字批準;
3、員工請假七天至三個月(含三個月)者,由分管副總簽字批準;
4、員工請假三個月以上者,由總經理簽字批準。
(七)凡請假時間較長,所得工資不足以扣除個人應交養老保險費者,須到人力資源處辦理保險費預交或補交手續,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第八條工作紀律
(一)上班時間,無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準的出門證不得出廠。
(二)因事晚來,須提前將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準的證明交門衛。
(三)車間主任、副處長級及以上人員出入廠區,須由本人到門崗簽字。
(四)工作時間須做到“五不準”。
1、不準睡崗、脫崗、串崗;2、不準吃零食;3、不準打鬧、閑聊;4、不準干私活;5、不準自行組織文體活動。
第九條組織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無條件服從組織分配,上級對下級負責,下級對上級負責。
(二)員工享有“六項權利”:
1、有了解所從事工作中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權利;
2、有對危害生命安全的行為批評、檢舉、控告的權利;
3、有獲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勞動條件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的權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時緊急避險的權利;
5、有對班前不講安全拒絕上崗的權利;
6、有違章指揮拒絕作業的權利。
第十條生產紀律
(一)須認真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二)須認真如實填寫原始記錄,不準弄虛作假、隨意涂改。
(三)須嚴格執行工藝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三章安全、消防、保衛
第十一條安全、消防、保衛工作遵照每年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質量
第十二條產品質量標準及檢驗等遵照質量體系運行的有關文件執行。
第五章來客管理
第十三條對來公司聯系業務(工作)者,門衛首先與其業務部門電話聯系,經同意后填寫《來客登記》,并辦理貴賓證后方可進入辦公區。
第十四條外來人員進入一般生產區,須經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生產區,須經授權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
第十五條員工上班時間不準會客,確有特殊情況者,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會客。
第六章標志牌管理
第十六條員工標志牌由企管處統一管理,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私自制造、更改。
第十七條如標志牌丟失補辦,須交費10元。
第十八條全體員工出入廠區須佩戴標志牌。
第十九條不準借(借給)他人標志牌。
第七章獎勵
第二十條防止和排除事故有功或在搶險、防盜等方面,不顧個人安危,使公司利益免受損失者。
第二十一條努力鉆研業務技術,在工作中有發明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且獲得較好效果者。
第二十二條愛護公共財產,堵塞漏洞,節約資金等方面有顯著貢獻者。
第二十三條通過各種形式勇于同違反本制度和違法犯罪行為做斗爭,大膽揭發壞人壞事者。
第八章處罰
第二十四條“違紀”分為輕微違紀、一般違紀、嚴重違紀三種。
第二十五條“違紀”處理方式分別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單位處分、公司處分四種。
(一)口頭警告:視情況給予口頭警告,違紀者如能認清錯誤,當場改正,不再進行任何書面處分。
(二)書面警告:查獲的輕微違紀者,如認錯態度不好,又不能誠心改正錯誤則以書面形式下到所屬單位,由單位負責人進行教育,不做任何罰款處理,單位須將處理意見返回相關單位備案。
(三)單位處分:一般違紀,相關單位查獲后,全權由違紀者所屬單位自行處理,視情況教育、罰款,并將處理意見返回相關單位備案。
(四)公司處分:嚴重違紀,公司須罰款處理。
(五)凡一個月內第二次違紀者,給予該違紀雙倍罰款。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由公司總經辦負責修改并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有公司總經理簽名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自年月日開始施行。以前公司公布的制度與本制度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最新工廠的規章制度 篇7
第一條、生產紀律
1、遵守企業考勤制度。
2、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產品配方生產,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3、愛惜生產設備、原材料和各種包裝材料,嚴禁損壞。
4、服從生產主管的安排,及時作業,保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任務。
5、衣著清潔整齊,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嚴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須向生產主管請假。
7、保持車間環境衛生,不準在車間亂扔雜物,禁止隨地吐痰,每次生產任務完成后要將地面清掃干凈。
8、當產品出現不良時應立即停工并上報,查找原因后方可繼續生產。
第二條、操作規程
1、正確使用生產設備,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非相關人員嚴禁亂動生產設備。
2、生產過程中的藥品要按使用說明正確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嚴格按照設備的使用說明進行生產,嚴禁因搶時間而影響產品質量。
第三條、產品質量
1、必須樹立“質量第一、用戶至上”的經營理念,保證產品質量。
2、嚴把原材料進庫關,高品質原料出高品質產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嚴格按配方配料,配好料,配足料。
3、注意生產過程中的細小環節,要求包裝密封良好,碼垛整齊美觀。
5、檢查產品的標簽、名稱、生產日期、做到萬無一失。
6、裝車前需最后檢查、核對(產品名稱,數量、包裝情況),做到單貨相符。
7、文明裝車,堆碼合理。
第四條、安全生產
1、生產過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嚴格按照設備使用說明操作,防止出現傷亡。
3、預混料生產時必須戴好防毒口罩、手套,防止腐蝕。
4、注意搬運機械的操作,防止壓傷、撞傷。
5、正確使用帶電設備及電氣開關,防止遭受電擊。
6、易燃、易爆物品應單獨堆放,并樹立醒目標志。
7、原材料、包裝物、零小的設備應布局合理,堆放整齊,
第五條、設備管理與維修
1、大宗設備應有專人負責。
2、所有設備應定期保養,每日檢查。
3、制訂完善的設備維修及保養計劃,并做好維修保養記錄。
第六條、工廠規章制度需要遵循的原則
1、個人利益小于廠里利益,廠里利益小于國家利益。誠信守法,遵守廠里的規章制度是每個員工必須做到的。
2、在不要違反法律的情況下廠里所有人應聽從王志宏同志一切安排,不聽從者看情節輕重按廠規處理。
3、在上班期間廠里出現任何緊急情況廠長應及時向總經理匯報。如不匯報出現不必要的損失有廠長負責。
第七條、工廠每天的規章制度
1、我廠員工每天早晨8:00上班,有廠長點名。總經理不定期抽查。遲到五分鐘扣工資10元。遲到30分鐘,扣除當天工資。員工有事情應像廠長請假再有總經理批示,如無故曠工者扣發當月工資或開除。
總經理職責:總經理應帶領全體員工做好各項工作。搞好團結。儲備資源。保證工資按時發放。
廠長職責:廠長應帶領全長員工搞好生產,抓好質量,秉公執法,不得徇私舞弊。做好各項總經理交給的工作,搞好團結。如果因配方出現質量問題給我廠造成較大的損失應有廠長負責。廠里如果需要任何材料廠長應該向材料科提前三天提出要求。
材料科職責:及時考察市場,了解市場材料的差價。如果因材料給我廠造成嚴重的損失應有材料科長負責。
員工職責:
1、按時上班,不遲到,不早退。
2、按要求完成廠長交給的的工作。
3、愛護廠里模具,如果故意損壞按原價賠償。
最新工廠的規章制度 篇8
一、生產組織
1、根據本公司產品生產特點及員工素質的狀況,生產部應為車間的生產班組配備最佳的生產工人組合,提高生產效率。選擇最適當的人和最適當的工作順序完成生產任務。要及時做好人員不足時的應急準備措施。
2、要考慮適當的管理幅度,每個班組的人員不宜超過10人。
3、車間管理層次為二級。生產部及生產班組。每個生產班組有一名責任人。每一個生產工人只對一個直接主管負責。生產任務由生產部下達到生產班組,并安排好生產程序。
二、生產管理
1、要采取各種措施,充分調動車間工人的積極性,吸納相關的建議和意見,不斷改進工作程序,提高生產效率。
2、要根據生產現場的實際情況,合理選擇機器物料置放地點,提高物流管理的效率,提高工作效率。
3、為保證生產組織系統在大部分時間內始終處于一個均衡生產狀態,生產管理人員要注意以下幾點:
(1)要闡明每一員工的職責及其中工作范圍。
(2)生產任務的布置,必須清晰明確。
(3)要研究生產過程的合理性。如有可能應盡量畫出流程圖表明產品的生產操作步驟,比較能源的可供性及各項設備之能力狀況。并編制多個可行的生產進度表。
(4)檢查所需材料供應與儲存的情形,競爭的供應來源,可替用的材料。
(5)確定維護,材料處理,事務工作,控制程序,運輸等所需要的勞務。
4、生產交接班管理
(1)交接班雙方人員在交接班時共同對所有設備及儀器儀表的運行情況作一次認真全面的檢查。
(2)接班人員應按時到達工作地點,做好接班準備,接班人須認真查閱交班記錄和聽取交班情況。
(3)接班人員未按時到班者,交班人員應報車間負責人,但不得擅自離崗,直至有人頂班為止。
(4)交接班時如遇事故,應待事故處理完畢后,再辦理交接手續,接班人員應積極協助交班人員處理事故。
(5)接班人員一經在“交接班記錄”上簽名之后,就表示對“記錄”的認可。如交班時的實際情況與“記錄”本上不相符,接班人有權拒簽。
(6)每班下班前必須認真地填寫“交接班記錄”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罰。
三、崗位職責
1、生產工人崗位職責:
(1)無條件地服從領導的安排與調派。
(2)在生產車間、庫房內嚴禁吸煙。
(3)按時上、下班,并按要求進行加班。
(4)上班時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隨便離崗、串崗,工作時間應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5)車間工人既是生產操作工,又是設備維護、修理和裝卸工,每次卸車、裝車時,原則上大家都必須一同勞動。
(6)愛惜公司的一切財產,熱愛自己的本職工作,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
(7)不得擅自把公司的財產帶回家中。
(8)每班下班前必須對整個車間工作場地進行清掃、整理。
2、生產車間班組長崗位職責
(1)按公司下達的生產任務組織安排本班的生產。
(2)在生產過程中全權負責本班組的人員調動,合理安排各員工從事生產及其它事務。
(3)負責整個車間設備的開、關機及其正常運轉,嚴格按各機器的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4)負責組織人員維護、修理各機器設備,并作好原始記錄。
(5)負責有關設備易損件的申報。
(6)做好每班的“生產記錄”、“交接班記錄”和“成品入庫”手續。
(7)帶領本班員工,自覺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各項質量標準。
(8)搞好安全生產,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若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按級匯報,并想方設法積極排除。
3、進料工崗位職責
(1)嚴格按技術部的配方備料,準確計量每種小料品種的重量。
最新工廠的規章制度 篇9
為了促進黨風廉政建設,防止嫌疑腐敗,加強職工民主管理,搞好各生產車間的廠務公開工作,根據《公司廠務公開工作實施辦法》,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車間廠務公開的項目
1、生產車間與公司總部及生產車間之間簽訂的承包合同兌現情況,每年公開一次;
2、年度生產經營指標及完成情況,產品銷售和盈虧情況,每季度公布一次;
3、安全生產情況(包括各類事故、障礙)和勞動保護措施,每季度公布一次;
4、車間管理費用開支情況,每季度公布一次;
5、貫徹落實公司職代會決議,車間內部用工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生產經營重大決策方案,車間重要規章制度(包括內部經濟責任制)的制定及執行情況,車間制定的工作計劃和完成情況及時公布;
6、職工收入分配方案、分配情況、獎罰原因和數額明細情況,每月公布一次;
7、職工獎金福利分配、內部津貼補貼的發放情況及時公布;
8、物資采購制度執行情況包括價格、數量、質量、廠家、責任人等,每季度公布一次;
9、職工年度考核的辦法和結果,評優評先的程序、標準和結果,每年公布一次;
10、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情況,每年公布一次;
11、其他需要公開的項目按廠務公開工作實施辦法規定的內容及時公開。黨建工作總結辭職信
二、車間廠務公開的主要形式
1、建立固定的廠務公開欄進行公開并做好記錄歸檔備查;
2、召開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座談會或班組長會,報告廠務公開的項目內容。
三、車間廠務公開的有關要求
1、各車間黨支部要提高對廠務公開工作的認識,把廠務公開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認真執行廠務公開的有關規定,及時主動做好站車間廠務公開工作;
2、車間黨支部負責人要切實履行本車間廠務公開第一責任人的職責,認真把好審核關,保證公開的內容客觀、真實。
3、公開時間為年、季、月末的次月10日前,凡公開的項目要及時、具體、清楚,讓職工看得明白;
4、不定期征求職工對車間廠務公開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研究整改;
5、每年進行一次廠務公開的自查總結,并于12月20日前將本車間廠務公開工作總結報公司工會。
最新工廠的規章制度 篇10
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維護工廠安全及使人員、車輛、物品出入的管理有所遵循特訂定本規則。
第二條范圍人員、車輛、物品出入廠門時,應遵守本規則規定,由守衛負責管理。
□人員出入管理
第三條本企業人員
(一)本廠區人員:
1、上下班應穿著制服,佩掛胸章于左胸處,始得打卡出入廠。
2、助理工程(管理)師以上人員及因公需經常出入廠人員經廠處長核準者,得隨時出入廠(胸章標明符號)。
3、值班人員臨時因公需出入廠時,應憑“從業人員出入門證”,(表3.6.1)一式三聯經主管科長核簽,第一聯存其服務部門,第二、三聯出廠經守衛簽注出廠時間后第三聯暫存守衛室,第二聯由公出人員攜出分(本)廠者,公出人員可憑第二聯持經分(本)廠守衛簽注入廠時間后入廠,第二聯暫存分(本)廠守衛室。公畢出廠由分(本)廠守衛檢出原存出入門證第二聯簽注出廠時間后交公出人員持回;公畢返廠公出人員將第二聯交由守衛檢出原存第三聯分別注明入廠時間,第三聯翌日上午10時前由守衛轉送服務部門主管核查,第二聯暫存守衛室翌日上午10時前轉送考勤部門核對考勤紀錄,如遇有異常情形應即聯絡其所服務部門的主管處理。
4、非值班人員臨時因公需入出廠時,應于守衛室填具“從業人員出入門證”一式三聯經守衛查對簽注入廠時間后,第一聯存守衛室,第二、三聯由該員攜帶入廠;事畢經主管科長核簽,憑該證經守衛于第一聯簽注出廠時間,第一聯守衛室存查,第二聯翌日上午10時前轉送考勤部門,如遇有異常情形應即聯絡其所服務部門主管處理,第三聯于翌日上午10時前由守衛室送服務部門主管核查。
5、從業人員上班時間請假出廠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后打卡出廠。
(二)非本廠區人員:
如因公需入廠區者,應憑出差申請單第二聯或從業人員出入門證第二聯經守衛查對(但由本廠區洽辦人員陪同入廠者得免出示憑證)后于“本企業人員進廠登記簿”(表3.6.2)登記“日期”、“服務部門”、“接洽對象”、“臨時入廠證號碼”、“進廠時間”后發給“臨時入廠證”佩掛入廠;公畢經守衛收回“臨時入廠證”并登記出廠時間后出廠。
第四條企業人員
(一)包商及其雇用人員:
包商及其雇用人員應由包商填具“包商出入廠區申請書”(表3.6.3)一份,經工程主辦部門科長、守衛主管科長核準換發“包商入廠憑證”(表3.6.4),“包商出入廠區申請書”由守衛室存查。
1、入廠:憑身份證明文件及“包商入廠憑證”交守衛核對無誤后換發“包商入廠證(表3.6.5)佩掛入廠。因趕工或原有工作人員未能到工,臨時增補人員不及事先辦理申請手續時得由包商填具“包商出入廠內申請書”由守衛核對身份證明文件后發給“包商入廠證”佩掛入廠,但限當日內補辦一切所需手續。
2、出廠:當日工作完畢出廠時,應交還“包商入廠證”,換回身份證明文件及包商入廠憑證。午間出廠用膳及工作中出入廠區時亦同。
3、洽公人員
接洽業務之廠商或顧客如有出入必要時,憑主辦部門科長核簽“車輛/人員出入門證”(表3.6.6)一式三聯第一聯填單部門自存,第二、三條經守衛簽注入廠時間后,第三聯暫存守衛室,第二聯交洽公者暫存。并以身份證明文件換發胸章佩掛入廠(但由經辦人陪同入廠者得免繳身份證明文件),公畢經洽辦人簽章后持出,經守衛檢出原存第二聯分別簽注出廠時間并收繳胸章發還身份證明文件后出廠。第二聯留守衛室存查,第三聯翌日上午10時前送主辦部門存查。
(二)參觀人員(本企業人員參觀亦同):
1、政府機關、民意代表、人民團體或本廠區人員親友如有必要入廠參觀時,由經辦人或申請人按經劃定準許參觀的路線別(各公司自行規定)填具“參觀申請登記單(表3.6.7)一式若干聯經總務科長核準后通知各有關部門并派員引導參觀。入廠時守衛應于“參觀申請登記單”(參觀聯)簽注入廠時間,參觀完畢出廠時簽注出廠時間,翌日送總務部門存查。
2、參觀非經劃定準許參觀之區域者,需呈經理或總經理核準。
3、本廠區廠處長級以上人員陪伴賓客參觀事前免辦申請手續,但應于當日內補填“參觀申請登記單”送守衛簽注入出廠時間后送總務部門存查。
4、參觀時間以常日班的上班時間內為限,若遇到例假日,事先來函核準者,及本廠區人員親友經值日廠處長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五條胸章管理
(一)本廠區人員(包括定期契約、聘約及臨時人員):
1、出入廠應佩掛胸章,對未依規定佩掛胸章者守衛應予糾正。入廠時如未帶胸章,應在守衛室登記借用’臨時入廠證”經守衛核對并將考勤卡留置守衛室后入廠,下班應繳回“臨時入廠證”換取考勤卡始得出廠,守衛應于翌日上午10時前將“借用臨時入廠證登記單”(表3.6.8)匯轉人事部門轉記于“借用臨時入廠證統計簿”(表3.6.9)對年累計借用達三次以上者,自第三次起每增借用一次即由人事部門簽請警告一次。
2、非值班人員臨時因公需入廠而未佩帶胸章者,應向守衛室借用“臨時入廠證”由守衛將該號碼登記于“從業人員出入門證”備注欄后始準入廠,待公畢繳回守衛室后始得出廠。
3、遺失胸章應即向主管部門申請補發,填具切結書(表3.6.10)及工本費每枚10元,嗣后找到不即繳回時,一經發覺,依人事管理規則第三十六條第十項規定簽報處。
4、使用他人胸章蒙混出入廠者,一經查覺,無論使用人或借與人均依人事管理規則第十四條第十五款規定予以免職處分。
(二)非本廠區人員:
1、本企業從業人員使用“臨時入廠證”于出廠時應將該證歸還守衛部門,如有未歸還者由守衛管理部門函使用人服務部門,要求退還原借“臨時入廠證”。如遺失“臨時入廠證應填具切結書及交工本費10元,守衛管理部門應即換制“臨時入廠證”以防他人留用:“臨時入廠證”借予他人使用或借故不予歸還者,由守衛管理部門通知其部門依人事管理規則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予以免職處分。
2、接洽業務的廠商、顧客遺失“洽公”胸章或包商及其雇用人遺失“包商入廠證”者,守衛人員應請其填具切結書(表3.6.11)交繳交工本費每枚10元,始得發還身分證明文件。主管部門應公布作廢,如有必要,應即換制,以防他人留用;如借予使用被查覺者,得取消其申請入廠洽公的資格并負借用人因此造成公司權益損失的賠償責任。(如因此造成分司權益損失時由發生損失部門估計損失金額填具“異常報告單”一式三份送廠處長以上主管批核后一份留存,一份送主辦部門于工程(資)款或貨款項下扣償,一份送會計部門
憑以核對)。
□車輛出入管理
第六條廠商車輛
(一)入廠:
1、交貨車輛憑主辦部門科長核發并注明“車行”“車號”“隨車人數”“裝運品名”“事由”“入廠范圍”的“車輛/人員出入門證”(表3.6.6)一式三聯(流程如本規則第四條的規定),經守衛查對簽注時間后入廠。
2、提運本公司各種貨品車輛,憑主辦部門科長核發的“車輛/人員出入門證”經守衛查對簽注時間后入廠。如提運貨品車輛,持有主辦部門廠處長核發的“料品交運單”(表3.6.12)(或“材料領用單”(表3.6.13)、“移轉交運單”(表3.6.14)、“物品出入門證”(表3.6.18)等)或主辦部門科長核發的“成品交運單”(表3.6.15)(或材料調撥單)(表3.6.16)亦可做為入廠憑證,經守衛查對簽注時間后入廠,而免辦理“車輛/人員出入門證”。
(二)出廠:
1、交貨車輛卸貨后空車出廠憑“車輛/人員出入門證”由洽辦人簽章,經守衛查驗簽注時間后出廠。如有他廠物品裝載于同一車輛內者,除于“車輛/人員出入門證”注明外,于進廠時由守衛隨車前往交貨地點會同卸貨后并隨車至廠門放行。
2、裝運本公司各種貨品的車輛憑廠處長核發編有統一流水號碼的“料品交運單”(或六聯式“材料領用單”、“移轉交運單”、“物品出入門證”)或科長核發編有統一流水號碼的“成品交貨單”(或七聯式“材料調撥單”)至指定地點由點交人點交裝車,車輛駛抵廠門時,守衛應加以抽查交簽注時間后放行。各公司對出廠須經守衛會點物品應予明文規定,由守衛會點裝運后隨車至廠門放行。
第七條公司車輛
本公司車輛入廠時,得免辦“車輛/人員出入門證”。但裝運各種貨品出廠時,應依第六條規定辦理。
□物品出入管理
第八條外來物品
第一聯:守衛室→會簽→主管批核→守衛室
第二聯:守衛室→會簽→主管批核→有關部門→守衛室→有關部門〖ht〗
(一)入廠:廠商攜帶自備工具或物品(含廠商之樣品及進廠裝運成品的自備空容器等)入廠應由廠商填具“廠商自備工具物品進廠清單”一式二聯(表3.6.17)由主辦部門科長核簽,經守衛查對簽注入廠時間抽存第二聯,第一聯由廠商自存作為出廠的憑證。
(二)出廠:廠商攜帶自備工具或物品出廠應由廠商憑“廠商自備工具物品進廠清單”(如屬廠商帶余料出廠應由主辦部門另填開“料品交運單”注明出廠原因并廠商自備工具物品進廠清單第一聯交運)第一聯經主辦部門科長核準后,由守衛檢出原存查的第二聯查對,并分別簽注出廠時間后放行。第一聯于翌日上午10時前轉送主辦部門存查,第二聯留存守衛室。
第九條公司物品
(一)本廠與分廠或分廠間物品出入:調撥成品的出入廠應憑“成品交運單”;屬料庫材料調撥或移轉出入廠應憑七聯式“材料調撥單”;如使用部門領料須入廠門者,應憑六聯式“材料領用單”;半成品(由各公司自定)、機配件、固定資產及使用部門已領材料移轉出廠應憑“移轉交運單”;各項憑證均應經各主辦部門主管核準,并經守衛注明“車行”“車號”“隨車人數”“出入廠時間”后放行。
(二)拖外修造、加工或出借物品;需再攜返廠的樣品(含采購、修造或營業用樣品);送外檢驗校正儀器;自備裝運物品的空容器或其他應再攜返的`物品:
1、出廠時憑“物品出入門證”(表3.6.18)一式五聯由主辦部門填具出門物品欄的品名、規格、數量及入門物品欄的品名、規格、預定返廠數量送廠處長核準(出借由經理核準其余由廠處長或經理核準)后,第一聯由主辦部門自存,第二、三、四、五聯經守衛簽注出廠時間后第二聯暫存守衛室,于翌日上午10時前送會計部存查,第三聯由守衛室留存,第四聯交廠商(或借用人、攜出人)于物品回廠時查對之用,第五聯交承運商憑以申請運費(如自運第五聯做為物品簽收回聯存主辦部門)。
2、返廠時廠商(或借用人、攜出入)憑第四聯交由守衛查對并檢出原存第三聯分別簽注“姓名或車行”“車號”“人數”及“入廠時間”后,于第四聯填注實際返廠數量后暫留守衛室,第三聯交廠商(借用人或攜出人)隨物品送至主辦部門(請修、出借等部門)確實驗收后填記實際返廠數量經科長核簽后交廠商(借用人或攜出人)于出廠時交守衛與第四聯核對并于第三、四聯簽注出廠時間后出廠。翌日上午10時以前守衛將第三聯轉送會計部門,第四聯送主辦部門核對銷案。
如物品分批返廠時,除最后一批比照前項規定辦理外,至其余各批物品返廠時應由主辦部門科長核發“車輛/人員出入門證”(需注明交貨品名規格數量及該批物品的“物品出入門證”編號于載貨內容及品名欄)(第一聯自存)第二、三聯交廠商憑該證經守衛查對并簽注入廠時間后第三聯暫存守衛室,第二聯持入(出)廠守衛于廠商出廠后將“車輛/人員出入門證”第三聯于翌日上午10時前送會計部門并原“物品出入門證”第二聯存查,第二聯由守衛室留存。守衛及主辦部門并應于留存的物品出入門證注明已分批返廠物品日期、品名、規格數量等,待最后一批物品返廠后守衛再將“物品出入門證”第三聯轉送會計部門結案。
3、由本公司供料拖外修造或加工物品時,其所供應的材料應由主辦部門辦理領料后,填開“物品出入門證”(應于入門物品欄注明要修造或加工完成物品的品名規格及預定返廠數量)辦理交運出廠。
4、會計部門應經常查對未入廠的送修出借或其他應再攜返物品,如逾預定入廠日期應即聯絡主辦部門催辦,如逾期10以上時,應按旬開立“物品出廠逾期未返催辦單”(表3.6.19)一式二聯送請主辦部門填具“未返廠原因”及“預定入廠日期”經廠處長核簽后一份存主辦部門,一份送回會計部門存查,但逾期1個月以上應呈報至經理,逾期2個月以上應呈報至總經理。
(三)赴廠外修繕攜帶工具材料:
憑主辦部門科長簽準的“修繕攜帶工具材料清單”(表3.6.20)一式三聯,第一聯由主辦部門工具材料管理人員存查,第三聯暫存守衛室,第二聯交守衛查對簽注出廠時間由攜物人收存,于工畢經請修部門簽證,(如修繕需出入分(本)廠時,攜物人可憑第二聯交由分(本)廠守衛室加蓋)。
并簽注入廠時間后由攜物人持入分(本)廠于工畢經請修部門簽證,經分(本)廠守衛核對并簽注出廠時間(回廠時憑第二聯交守衛檢出第三聯查對攜回數量并簽注入廠時間,第二聯暫存守衛室,翌日上午10時前送回主辦部門,第三聯由攜物人隨物繳回主辦部門銷案)。主辦部門對攜赴廠外修繕工具材料應切實跟蹤,如逾預定完工日期三日時,應由工具材料管理人員填“物品出廠逾期未返催辦單”(表3.6.19)一份送攜出人填具“未返廠原因”及“預定入廠日期”呈主管核簽。
(四)免列帳物品(限垃圾、廢棄物或廠商交貨后需歸還的空容器使用;其項目各
公司自行明定)的出廠:憑經辦部門廠處長核簽的”免列帳物品出廠證”(表3.6.21)一式三聯經守衛查對簽注出廠時間后放行,第一聯守衛室存查,第二聯由守衛于翌日上午10時前轉送會計部門,第三聯交廠商送經辦部門憑以申請運費。(不需運費者第三聯免填)
(五)不合格、誤送或暫寄材料(含廠商交貨及代客戶加工的原料)的出廠:
應憑經辦部門主管核簽的“料品交運單”(如已辦妥收料,其“料品交運單”備注欄必需注明請購收料單編號及“退貨”“物品退換”章;如未辦收料則在“料品交運單”上注明“未辦收料”其本單編號欄不必填寫,如為誤送或暫寄者均應注明出廠原因)經守衛查驗簽注出廠時間后放行。
(六)成品:
出售的成品;客戶寄存或誤送的成品,贈送、樣品、送檢、試驗及送客戶確認或試用等無需返廠成品;客戶退回重加工或供料委制或加工成品等應憑“成品交運單”出廠。(除出售成品外均應注明出廠原因)
(七)其他:
借與廠商材料、向廠商借用材料歸還(注明“歸還”章)、材料讓售(注明“標售比價單號碼”“合約號碼”“發票號碼”“繳款單號碼”)等應憑“料品交運單”出廠。
(八)經由守衛室轉送至會計部門的各種物品出廠憑證均應加蓋“守衛室”部門章以資識別。
□附則
第十條外來車輛、物品出入廠時間
(一)入廠;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
(二)出廠:限每日下午6時前。
如遇特殊情形需在上列時間外出入時,主辦部門應事先通知守衛主管部門轉知守衛室。
第十一條禁止攜帶照相機入廠(宿舍區除外),惟經管理部門廠長特準者,不在此限,但須嚴加管制,不得逾越指定準許攝影的標的。
第十二條出入廠管理如有異常情形,守衛應即填報“異常報告單表3.6.22”一式二份呈主管批準后,第一聯存守衛室;第二聯交有關部門處理并填具處理情形呈廠處長以上主管核簽后送會守衛室將處理情形摘要記入第一聯處理情形欄后存有關部門。
最新工廠的規章制度 篇11
為了保證住宿員工的完全衛生有序,規范企業管理,特制定此規定。
1、住宿人員必須按照規定辦理住宿登記手續,自覺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統一安排。
2、住宿人員應在各舍長的安排下,制定并按照值日表,每天打掃整理一次宿舍,垃圾送指定地點。
3、床上用品、生活用具擺放有序,地面清潔,無瓜子果殼及雜物;窗明幾凈,定期擦洗;墻壁清潔,不粘貼畫報或亂涂亂畫。
4、愛護公物,節約用電用水,離開時關燈關水,損壞物品照價賠償。
5、注意樓道、衛生間及浴室的清潔,嚴禁向樓下或窗外拋灑雜物或污水。
6、遵守作息時間,不得大聲喧嘩,不賭博,不影響他人休息。
7、團結友愛,互相幫助,不拉幫結派,不欺負新來或他鄉人員。
8、嚴禁私拉亂接電線、插座和調換功率的燈泡,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晚上歇燈后,不得私點蠟燭,杜絕火災隱患。
9、嚴禁男女混居和不在規定床位就寢,非宿舍人員不得留宿。一經發現從嚴從重處罰,取消住宿資格及解除合同。
10、私人貴重物品妥善保存,如不小心丟失被盜,公司概不負責。
11、主動配合當地公安部門和公司有關部門的安全檢查,主動出示個人的身份證件。
12、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人員,公司職能部門有權對其處罰,嚴重者取消住宿資格及至解除合同。
13、因故不再住宿的人員,辦理退宿手續,憑職能部門的出門證方可出門。
最新工廠的規章制度 篇12
1、公司員工應忠于職守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服從各級主管的合理安排。
2、總經理是公司最高負責人,總經理及其直屬部門主管有權安排和調配員工的工作崗位,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
3、公司員工應按時上下班,親自打卡,不得遲到早退或礦工。
4、公司員工因事需請假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書面手續,允許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5、在工作場所或工作時間內吃零食,吸煙,亂丟垃圾,看小說、書報、談笑、打瞌睡者記警告(20元)。
6、未完成當天工作任務而拒絕加班或初次不服從主管合理指揮者記警告(10元)。
7、屢次遲到、早退,經多次教育未改正,嚴重者作開除之處理記小過處分(20元)。
8、在工作埸所喧嘩、吵鬧、勸阻而不聽者記小過(20元)。
9、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者記大過,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對于工作安排若有單方面不公正意識時,必須先服從后報備。
10、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記大過(50元)。
11、造遙生事,散播謠言,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記大過(50元)。
12、私自拆裝宿舍照明電線,插座、燈頭或使用電爐、電熱器致使發生危險者記大過(100元)。
13、初次帶人打卡或委托人代打卡者或偽造出勤記錄者記大過(50元)。
14、凡動手打人,出手幫兇,打架時造成對方身體傷害者,使用武力或攜帶兇器威逼恐嚇他人安全,實施暴力或重大侮辱之行為者給予罰款并送司法部門。
15、盜竊同仁或公有財物價值在人民幣拾元以上者給予罰款并送司法部門。
16、員工必須親自打卡,嚴禁代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打卡),違者一律記小過論處。
17、有曠工人員:曠工半天扣當天,曠工一天扣三天,如令廠方生產有所延誤造成損失嚴重者,另加處罰,以示警告。
18、凡正式雇員辭職者,需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請,經各級主管核實,送交人事部簽署后方可生效,離職時,員工必須辦齊離職手續,經部門主管簽核后,工資結清離廠。
19、未經批準擅自離職,切連續曠工三日者,以自動離職論處,員工無條件放棄工資及任何費用,放棄任何申訴權,如果給公司造成損失將追究法律責任。
20、通過多次培訓后不能勝任工作及工作表現不佳者被公司辭退,公司將提前通知本人辦理離廠手續,只發給被辭退人員在廠期間出勤工資。
21、凡嚴重違反廠規廠紀而被公司開除者一律先記大過,當天辦理離廠手續,并結算工資,不得停留在廠,若有損壞物品或材料浪費需照價賠償。
22、我司的薪資制度為計時,請假事宜:所有請假人員必須填寫請假單,經組長,主管,經理批準后方可生效,事假視其它生產任務而定,病假須出示醫療證明;員工入廠試用期為一至三個月,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員工辦理離職申請,需要提前一個月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到期結算工資,如有特殊情況需要急辭工者,須扣除半月工資。新進員工試用期為7天,如試用期員工不合格者,工廠給予辭退處理,工廠不給予任何其它賠償或補貼。
23、上下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加班:18:00特殊情況需要離崗者,在組長處領取離崗證,到前臺登記離崗。離崗時間不超過半小時。
25、上班時間不得接聽,玩弄手機,不得聊天或隨意在車間走動等一切非工作事宜。 26。所有工人進出車間都必須穿著工衣,佩帶廠牌,進車間必須更換工作鞋。
27、如果發現他人故意損壞公司設施罰款50元。
28、不許將公司的用具物品帶回宿舍。。
29、以上所有條款公司具有最終解釋。
30、凡我公司員工必須無條件遵守以上各條款。
最新工廠的規章制度 篇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現代化管理機制,使內部管理走向科學化、系統化、規范化,使之管理有法可依、違章可究,從而督導全體員工遵紀守法,共同維護、保障公眾生活及各項工作有序進行,特制訂本管理章程。
第二條 在當地政府有關部門領導下, 本廠最高領導權力屬于總經辦 , 并由以總經理為首的辦公室領導機構開展具體工作, 聘用職工解雇職工和開除職工以及其他重大事項由行政部共同批核。
第三條 凡屬本公司職員都必須遵守和執行本管理章程的各有關條款,同時享有本章程所規定的一切權益。
第四條 凡違犯本章程的職員,由有關部門依有關制度為準繩,按程序公正處理。
第五條 各部門可依據本章程有關指導原則,根據本部門實際具體情況,制訂相關的管理細則,報公司審核批準生效。
第六條 各部門單位負責人,應當經常教育所屬人員遵守本管理章程。
第七條 對違犯本管理章程的行為者,任何人都有勸阻和投訴的權力。
第八條 本章程由頒發之日起生效,凡與之相抵觸的舊條款,一律作廢。
第九條 本章程經公司擴大會議集體討論通過,公司總經理簽署生效,其解釋權及修改權歸本公司。
第十條 本章程于20__年九月一日正式頒布實施。
第二章 員工守則
第一條 員工守則是職員在公司從業期間,所必須遵守的基本行為準則。
第二條 努力學習科學知識,認真鉆研生產技能、工藝技術,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做一名現代化企業有用之才。
第三條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做遵紀守法的優秀社會公民和企業員工。
第四條 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和分工,樹立團結協作、積極奉獻、顧全大局的集體主義精神。
第五條 嚴禁參與煽動他人怠工、罷工、打架斗毆及違犯廠規和任何危害社會安定的違法行為。
第六條 樹立關心、互助、團結、文明、禮貌、尊重同事工友的處世作風,嚴禁拉幫結派、損人利己、破壞公司集體凝聚力的各種不良言行。
第七條 熱愛公司、忠于公司、忠于事業,以廠為家,樹立“廠興我榮、廠衰我貧”的正確創業觀念,反對“淘金”庸俗思想,自覺維護集體利益和公司聲譽,積極為廠的各項改善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議。
第八條 熱愛本職工作,忠于職守、勤奮工作,對工作認真負責,對技術精益求精,按時、保質、高效、低耗出色完成工作任務,做公司出色員工。
第九條 加強個人品德、職業道德修養,嚴禁偷竊公司和同事的財物,以及聚眾賭博的一切道德品質敗壞的行為。
第十條 遵章守紀、服從大局。嚴禁任何人以個人理由抗拒、威脅、恐嚇、毆打執行公務人員。
第十一條 積極配合公司各項管理工作,出入車間大門和倉庫等公共區域都必須自覺規范佩戴工作證(廠牌),要自覺維護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不亂吐亂扔,并服從執勤保安人員的檢查、監督,自覺維護公共區域整潔環境。
第十二條 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不無故缺勤,自覺遵守簽到制度。未經主管同意不得擅自外出或接待親友和外賓
第十三條 工作時間內,員工嚴禁看報紙雜志、閑談、竄崗、打鬧、大聲喧嘩,不得接聽私人電話,有事應長話短說,以免擾亂工作秩序。
第十四條 公司提倡勤儉節約,能源、用品及各種材料,不損壞公共財物、因個人原因造成損失的,公司將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第十五條 每天生產操作之前先檢查機器是否正常。操作之后或下班后收好各種文件、資料、工具、零件、產品、關好門窗、水、電、氣源。按規定位置擺放工具及物品。每個星期三、五、日為清潔日,搞好個人及集體衛生,經主管檢查后合格方可下班。
第十六條 按質、按量、按時完成任務,不得借故、拖延、敷衍、推委。嚴格按照安全規格操作,嚴禁違章操作,一旦發現嚴肅處理。
第十七條 在廠員工必須服從主管人員的合理指揮和調動,如有異議應及時與領導商議,無理由不服從主管調動者按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第十八條 各部門主管,必須注意自身涵養,以身作則,與公司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熱情,團結協作精神。
第十九條 本廠員工均有責任和義務保守本廠經營秘密,維護本廠利益,未經領導書面批準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本廠所有秘密,否則作盜用和侵權行為論處,本廠將追究違反者的經濟責任。未經批準,不得帶外來人員到處參觀。
第二十條 任何員工在其上班時間及廠內出現突發性的個人疾病、非本職業引起的職業病、打架傷亡等非因工受傷均與本廠無關的疾病一律不負任何責任與費用. 本廠工人與外人打架, 在廠外偷竊等犯罪行為, 均屬刑事犯罪, 本廠不負任何責任。
第二十一條 違犯本章第五、九、十、二十條有關規定者追究責任,情節嚴重者送司法機關處理。同時,并做開除出廠處理。
第二十二條 本廠不有任何的歧視行為存在,即;
本廠在雇用、薪酬、升遷、訓練機會、解雇或退休事務上,不可存在或支持任何基于種簇、社會階層、國籍、宗教、殘疾、性別、性別取向、工會會員資格或政治關系的歧視行為。
本廠不可干涉員工遵奉信仰和風俗的權利,和滿足涉及種族、社會階層、國籍、殘疾、性別取向和工會的信條、政治需要的權利。
本廠不可允許帶有強迫性、威脅性、凌辱性或剝削性的行為,包括姿勢、語言和身體的接觸。
第三章 員工薪酬制度
第一條 公司采用28天/月上班制,全年正常工作時間為8小時,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30,需晚上加班的均為18:30-21:00。
第二條 本廠員工分計時和計件兩種, 如發現計時員工在主管未做登記的情況下幫計件員做事, 將計時與計件雙方皆須1天扣3天工資.
第三條 公司薪酬發放采用隔月結算制,即當月月底發放上月工資, 一般情況下廠方及時發工資, 特殊情況需延時的, 最多不能超過15天。
第四條 每月加班時間平均不能會出36小時。工廠加班薪酬按照薪酬制度給予:
加班薪酬 (元/小時)
30(天)×8(小時)
(計件工人加班薪酬除外)
如果,公司因出貨緊急必須加班時,部門主管會提前通知員工加班,希望員工配合工作。
第四章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 貫徹“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的預防方針,認真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則。
第二條 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所使用的機械設備性能,操作使用方法,制訂出安全操作規程,供操作者安全指南。
第三條 學徒應在師傅、新工應在組長的指導下,依照《安全操作規程》操作機電設備和危險工種。
第四條 作業員應嚴格學習、遵守本部門有關安全細則,并做好日常保養維護工作,確保機械安全性能正常穩定。
第五條 非機電操作人員,不準私自使用機電設備;非專業機電維修人員,嚴禁私自拆卸、安裝機電設備。
第六條 危險機電設備或工種,必須經培訓熟悉本崗位機電設備性能和本工種安全規程后,方可獨立上崗作業。
第七條 各機電操作者在作業前,要檢查機電設備運轉是否正常,各種保險設施是否齊整牢固,確認正常方可作業。
第八條 機電設備出現故障時,應立即關閉電源,并報部門負責人及時維修,禁止使用帶故障的機械設備。
第九條 嚴禁安排帶有妨礙安全性疾病的人員從事機電操作作業、酒后人員及過度疲勞者、精力不集中的狀況下操作機電設備。
第十條 嚴禁任何人或單位私自拆卸、破壞各種安全標識和其它安全設施。
第十一條 各部門機電設備應制訂安全檢查制度,指定安全維護人員和實行安全監護責任人制度。
第十二條 安全監護人有權依章監督作業,對本安全區域內的違章作業人員不聽勸告者,監護人應向人事部申報執罰和當即中止違章者作業。
第十三條 安全監護責任人發現員工違章作業應及時制止,安全監護責任人失職者,應追究相關責任。
第十四條 員工違犯本章有關條款,造成他人傷殘的視情節《人事制度》第十三節有關程序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 如發現有遺失情況,必須立即上報部門主管及經理部作處理措施:對所生產產品進行嚴格檢查及金屬檢測并對場地進行清理。
第五章 人事制度
第一節 員工的招聘
第一條 各部門因生產需要增員時,應由部門組長口頭申請或者填寫《增員申請表》,報部門部門主管核定生產量情況批準后,再經公司核準,由人事部統一組織招聘。
第二條 普通員工由人事部按規定核實身份證等有關證件,已便安排適當的工作,再進行技能測試。
第三條 技術人員、文員、各級管理人員的招聘,除進行上述普工考試程序合格后,報總經理或經理面試批準。
第四條 年齡不滿 18 周歲的為童工,本廠不允許招請或使用童工和不支持招請或使用童工。
第五條 凡來應聘人員須真實填寫應聘申請表,本廠會先對所填寫內容進行審核確認無誤后才可錄用。
第二節 員工的錄用
第一條 凡被我廠聘請的職員工必須有本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年滿18周歲, 身體健康、無傳染病及不良嗜好, 需交免冠2寸/1寸照片1張、清楚了解我廠的廠規并無任何異議后方可辦理入廠手續。
第二條 被錄用的員工,憑人事部的錄用通知書到人事部領考勤卡、安排住宿等上班手續
第三條 新錄用的員工一律采用試用制,普通員工的試用期為二個月,技術人員、文員、各級管理職員試用期為三個月,并簽訂試用合同。
第四條 試用期滿合格者,員工可繼續留廠工作者,必須與廠方簽訂勞務合同。
第五條 被公司開除的員工,未得到公司總經理的特許,一律不準重新錄用。
第六條 辭職員工要求重新回廠工作的,由部門主管同意后,報公司或人事部批準,并按程序重新辦理入廠手續;從本廠辭工次數達兩次及兩次以上者一律不得錄用。
第三節 員工證件辦理
第一條 員工進廠后試用合同、勞務合同、廠牌、勞動保險、考勤卡等證件手續由人事部統一辦理。
第二條 員工廠牌、考勤丟失或損壞時,應即刻到人事部補辦。
第三條 員工故意損壞,丟失廠牌和考勤卡的,要自費繳納對應卡工本費,并據情節嚴重程度相應處罰
第四節 員工培訓
第一條 凡經錄用的員工,統一由人事部發放此規章制度。
第二條 各部門必須根據情況對剛上班的員工進行崗位責任、安全規程、產品質量基礎知識進行嚴格的崗上輔導培訓,造就一支技術過硬、工人紀律觀念強的職工隊伍。
第三條 試用培訓期內的員工享有正式員工同等待遇。
第四條 在職員工必須按人事要求,參加各種培訓,促進企業管理不斷升級進步。
第五條 在職員工表現良好者,申請參加本廠技術工程培訓的(電焊工、油漆工、車床工)等,經廠方批準后,在廠方提供帶薪金培訓條件下,必須雙方簽訂技術培訓、服務合同。
第五節 人員調動
第一條 公司因工作需要對人員進行調動時,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服從,手續由人事部辦理。
第二條 部門主管可根據本部門的生產需要對所屬進行工種或班組調動,組長、員工必須服從安排,并報人事更改人事資料。
第三條 跨部門調動,必須填寫《人員調動申請表》,經雙方部門負責人同意,再報公司批準,呈人事部辦理調動手續。
第六節 考勤打卡規則
第一條 員工必須自行打卡記錄上下班時間,包括上下班因公因私離開廠的時間。
第二條 上班時間一天內(不含一天)因公或因私離開廠的,要在《員工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上注明離開時間和事由,并有部門主管的簽名同意,主管人員外出由考勤員簽名確認。
第三條 上班時間超過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離開廠,要在《員工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上注明天數和事由,部門主管簽名同意;部門主管需經廠級領導簽名同意。若廠級領導外出無法報告,應向辦公室考勤員請假備案。
第四條 每月底考勤員提交考勤表若與辦公室收取的《個人電腦打卡鐘專用表》出現不相符情況時,則按照《考勤制度》處理。
第五條 考勤員每月底要認真核對本部門管理人員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與打卡牌的情況,發現違反廠有關考勤機使用規定以及廠的考勤制度應如實記錄在《考勤表》上,并經主管或領導簽名,才能交至辦公室。如有意或無意將矛盾上交,不在本部門《考勤表》上記錄的違紀情況,由辦公室或其它部門發現的每次則以雙倍扣罰當事人。
第六條 打卡機真實記錄員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時間,上至總經理、下至一般人員上、下班要打卡,回廠后外出(無論因公因私,也無論時間長短)也要打卡,否同,輕者作忘記打卡處理(本部門自報每次扣50元,抽查發現每次扣100元),重者視為早退或離崗。
第七條 各級管理人員應以身作則遵守以上規定,各部領導有責任指導考勤員執行考勤制度,若考勤員徇私失責,則酌情另行處理。
第八條 因公外出或其它特殊情況未打卡的,可由部門主管核實報人事部補簽卡,其余未打卡者不準補卡(簽卡)。
第九條 補卡事宜一律需由簽卡部門或部門主管送人事部專職辦理,禁止任何非職能部門和個人代簽,違者除將代簽卡作廢外,人事部應對違章部門有關人員進行教育批評。
第十條 工卡應保持整潔完好,禁止涂改、弄臟、蓋貼任何標識或折疊。
第十一條 員工遲到或早退者給予書面警告,警告無效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 凡無故曠工一天者,通知后仍未到崗,作警告、檢討教育處理,連續曠工十五天者通告后仍未到崗的作自動離廠處理,若有意外事故不能到崗的,必須提供相關證明。
第十三條 本規定自實行打卡制之日實施。
第十四條 本規定由人事部負責解釋及修改,并由人事部負責安排檢查與考核。
第七節 請假規則
第一條 員工請假需經該部門主管批準后,再到人事部辦理簽章、放行手續,部門主管級請假需經公司領導批準,再到人事部辦理簽卡、放行手續;假期七天以上者,一律需經公司領導批準方可有效。
第一條 新員工在試用期內,同樣可請七天以睥探親假。
第一條 任何人在上班期間請短假外出,必須經人事部相關程序和放行手續。
第一條 員工請病假,未提前提出請假,第二天可補假或電話請假。時間較長者須持醫生證明補假。
第一條 員工試用期滿合格轉正可請婚假,婚假期要和部門主管或公司領導協商,婚假期滿回廠需到人事部消假。
第一條 在廠工作滿兩年的所有女性員工享有90天的產假。
第八節 員工投訴規則
第一條 員工在尊重事實的前提下,可用書面形式向公司或人事部投訴,任何人都有投訴的權利。
第二條 員工投訴書可直接遞交有關部門負責人受理,也可交與公司領導。
第三條 接訴部門原則上二日作出調查處理答復,對特大事件二日內無法落實,可以另議。
第四條 對濫用職權、損害公司集體利益、徇私儛弊、盜竊他人財務事件的舉報者,一經調查證明舉報屬實,由人事部向公司申報給予舉報人重罰。
第五條 接訴部門必須為投訴人進行保密,泄密的有關人員將由人事部或公司從嚴處理。
第九節 獎勵種類
1、書面通報表揚
2、頒發獎品、獎金
3、提級提薪
第十節 懲罰種類
1、口頭警告
2、書面警告、批評或罰款
第十一節 辭工制度
第一條 任何員工辭工需提前半月(15天)用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如無特殊情況),詳寫辭工原因交到部門主管審批,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再交人事部備案,由人事部與當事人進行協商,適當安排時間辦理辭工手續。離廠時應上繳個人工具及鑰匙清點無誤后15日內結算個人全部工資,否則不予結算工資。
第二條 在廠工作未滿整年且公司為其購買保險的,請參照本章第十七節保險制度扣除相關費用。
第三條 員工在廠方接受辭工期間,仍需遵守廠紀和各項制度,否則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條 如發現盜竊工廠財物或宿舍同事財物,立即無條件開除, 不計工資, 嚴重者送當地派出所處理
第五條 員工如受到第十節所規定的制度被開除或辭退的,由部門組長上報部門主管審批呈交人事部辦理離廠手續(結清所有工資)。
第六條 如有違反第十節所規定的制度主動要求辭職的,則按照第十一節第1條的規定,上繳個人工具及鑰匙清點無誤后,15內日結算個人全部工資
第十二節 解除勞動關系條款
第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1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條 公司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15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公司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三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能按以上兩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1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公司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三節 獎懲處理程序
第一條 由部門把事實的經過報人事部,人事部再對該部門呈報人事項進行調查審核。
第二條 屬第八、九節1、2項由人事部直接處理。
第三條 屬第九節3、4、5項由人事部核實后呈報公司,按照公司指示執行。
第四條 違紀人接口頭批評后,頂撞主管的、態度不好的,人事部可在宣傳欄公開通知批評,態度較為惡劣者由人事部可向公司申報執罰違紀人。
第十四節 廠服管理規定
為規范公司廠服的管理,使其制定、發放、領用納入程序化管理軌道,確保提高此項工作的有效性與合理性,更好地樹立公司形象,特制訂本規定。
第一條 公司廠服的面料、顏色、等級、樣式、數量、品種、發放的時間、范圍、條件所有標準由總經辦負責制訂,由人事部負責具體實施
第二條 本廠建議所有員工著廠服上班,廠服由工廠統一發放:冬裝:兩件,夏裝:兩件提供給員工。
第三條 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廠服款式,顏色等
第四條 發放標準:公司員工每人發放冬裝兩套,夏裝兩套;新員工辦理完入廠手續后才可領取廠服(臨時工均不發),發放夏裝2件、冬裝2件.
第五條 廠服領用程序
1、廠服發放由人事部人員負責,員工領取廠服須出示廠牌,并登記領取數量、類型、日期、領取人簽名;人事部人員需將記錄備案存檔。
2、工作服的使用期限: 夏裝廠服使用期限為一年,冬裝廠服使用期限為二年;按員工領用之日起算。如公司統一換款式將另行通知。
3、廠服使用期到期后,若員工需要再領取廠服,須填寫《廠服領用申請單》經部門主管核準、審批后,方可到人事部重新領取新的廠服
4、如在廠服使用期限內,如屬人為破損或丟失需填寫《廠服補領申請單》呈部門主管核準后,并照人事公告價自行補買(費用在當月工資中扣除)。如因公破損可填寫《廠服補領申請單》,由部門主管核準,總經理審批后,至人事部補領廠服
第六條 每年換發廠服發放時間根據每年實際情況而定。
第七條 超額領取的廠服的成本費用均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第八條 從領用日期算起,夏裝領用滿一年后可以領換一件新廠服,冬裝滿二年后可以換一件新廠服,換裝后不再扣除廠服成本費。但必須提前三天向人事申請,并填寫廠服領用申請表。
第九條 有下列情況,不扣廠服費用:
工作服發放之日滿3個月后,員工離職,可帶走工衣,離職時不扣廠服費用。
第十條 有下列情況,離職扣回廠服費用:
1、入廠不滿一年的新員工,領取廠服之日起不滿3個月,如員工離職,廠服由員工帶走。扣回廠服費用。
2、人為損壞或丟失,爛工作服由員工帶走,扣回廠服費用。
3、試用期內的,把廠服帶走的,扣回廠服費用
第十一條 穿廠服即代表本公司形象,必須保持整潔,不得遺失或損壞,上班時間必須穿著廠服,假日可以不穿。為方便工作,廠服可以穿出廠外。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首次發放廠服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條 本規定由人事部負責解釋及修改,并由人事部負責安排檢查與考核
第十五節 員工福利待遇
第一條 公司為每位員工提供補助用餐和住宿。餐補8元/天,住宿費、水、電費全免。
第二條 公司負責為員工購買企業員工綜合福利保障保險
第三條 法定假日公司放假,并發放節日禮品。
第四條 因工受傷的,公司承擔一切醫療費用。
第五條 工齡單方滿一年的員工結婚,雙方入廠滿三月合格轉正員工,結婚可享有十天新婚假期。
第六條 員工工作1-5年的可享有5天有薪假期,工作6-XX年的可享有7天有薪假期,工作11-20年的可享有10天有薪假期,按國家規定有薪假最低工資為580元/月。
第七條 廠方免費為員工提供體育娛樂器材和影視服務等。
第八條 在公司生產超標盈利的情況下組織員工外出旅游。
第九條 三個月試用期考核合格員工,可享受正式員工級工資待遇。
最新工廠的規章制度 篇14
一、車間辦公室工作人員,應辦事公道,作風正派,說話和氣,待人禮貌。
二、因事到小組辦事,不得在生產區域閑逛,不得聊天,不給職工散布消極的東西。
三、每周召開一次車間治理人員,班組長參加的車間生產會議:檢查生產進度、質量情況,調度是否得當,有無窩工現象(工序銜接是否合理)。發現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解決措施。
四、每月召開一次質量分析會,分析人員思想、設備、技術狀況以及原輔材料等諸因素,找出影響質量的重要原因,及時提出辦法和措施。
五、堅持每月對原輔材料使用情況的檢查,分析超定額造成浪費的原因,提出解決措施和辦法,總結節約原輔材料的經驗,表彰好人好事。
六、堅持安全文明生產,做到每月定期檢查兩次內容:
(1)設備安全與衛生情況。
(2)電器是否正常運轉。
(3)產品是否堆放整潔。
(4)環境是否清潔衛生。
七、搞好原始記錄和日報工作,準確及時地綜合反映車間每日完成任務的進度,按時報送職能科室。搞好原始記錄的收集整理,并利用資料分析生產活動的各種情況、指導生產,為總結提高打下良好基礎提供可靠資料。做好"五帳一卡"的完善和歸檔工作("五帳":產量、質量、考勤、用料、安全生產帳;"一卡"工具治理卡)。支持班組統計員工作,不斷提高他們的業務水平,協助他們妥善保管小組的各種原始記錄,以備存查。
車間會議學習制度
一、全車間職工每周必須按所布置的學習時間、學習內容,認真參加政治、生產、技術的學習,學習中做到思想集中,刻苦學習,討論時積極發言。
二、學習按時參加,不準遲到、早退、無故缺席,有事做到先請假。作好學習考勤記錄和學習記錄,把它作為獎金考核的一項內容。
三、車間召開小組長會(或組織學習),事先半小時通知各小組長,主持會議人要先做開好會的一切預備工作。到會者不得無假不到,遲到五分鐘以上者,罰款貳角,主持會議者遲到罰款伍角。
最新工廠的規章制度 篇15
為了嚴肅廠紀廠規,確保生產正常運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所有車間成員均須遵守。
1.上班時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 ,不允許短褲、赤背或衣帽不整,敞胸,進入生產車間。違者罰款10元。
2.員工應按時上班,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10元。曠工一次罰款50元。員工請假需提前一天向生產安全部填寫請假單,當天請假者必須當面請假(除特殊情況外但必須電話告知)并填寫請假單獲得批準后方可離崗,違者按照曠工處理。連續三天曠工者交由公司處理。
3、各機臺工作人員上班時間不得隨意離崗、串崗(除領導臨時安排工作外),因事短時間離崗時必須經上級批準并安排熟悉本崗位的人員接替并已做好交接工作,方可離開,違者每次罰款20元。
4.不得在車間工作時與車間管理人員爭吵,或與其它職工相互打罵、吵鬧,違者一次罰款20元,并作檢查。態度不好或一月內累計三次者予以解雇。
5.酒后上班鬧事和影響工作者,罰款50元,寫檢查。態度不好或一個月累計兩次予以解雇。
6.車間內嚴禁吸煙,違者每次罰款20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經濟、行政及刑事責任。如有煙癮者可在休息時間在車間指定抽煙區域內抽煙(車間外會單獨設立吸煙區)
7.非特殊情況外,完不成當日生產任務的班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晚上加班者不記夜加班費,完不成任務強走者每次罰款50元。安排日工人員必須切實按照領導安排每項工作完成,完成后可向領導申請完成看是否有其他工作安排。如遇日工人員利用工作時間聊天說笑、看書打電話、吃零食、睡覺每發現一次除罰款20元外,后續個人日工每次降低5元。
8.嚴禁帶小孩和外人進入車間,違者對當事人罰款50元。
9.生產工作中不得聊天說笑、看書,不準會客、打電話、吃零食、睡覺,不得擅自離開生產崗位,不得在產品上坐、踩、踏,違者每次罰款20元。
10.嚴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機械部位,嚴禁隨意拆除、挪動設備(除正常生產需動用設備部件)。違者,每次罰款50元。
11.各車間衛生由各車間各機臺負責打掃,設備、輔料及半成品區域要擺放整齊放在規定區域內。(如連續兩日內不需使用之材料應退回倉庫)打掃不干凈,每次對相應機臺罰款10元,。
12.操作機器要切實做到人離關機停止使用時(擠塑機根據實際情況再定)要及時切斷電源,節約水、電、汽。下班或交班前,應檢查確認本人的工作及其環境已作妥善處理;必須檢查確認需要關閉的水、電、汽已關好,其它安全措施已做好后方可離開。違者每次罰款20元。
13,嚴格貫徹執行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各機臺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如未按照規定使用,沒發現一次罰款20元。
14,做到設備管理“三步法”,堅持日清掃、周維護、月保養,認真執行設備保養制度以及各種設備的檢修計劃,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按照規定做好點檢工作,違者每次罰款5元。
15.各機臺設有相關物品放置區以及各機臺工作區標示牌,標示牌不得隨意亂丟亂放,區域內不得放置任何與工作無關物品,物品必須按照相關區域放置。違者每次罰款5元,如標示牌有損壞需及時上報,進行維修,發現人為損壞者除造價賠償外,按照公司規定故意損壞公共財物進行處罰。
16.不按正確之操作規程、操作設備而導致設備損壞,依損壞程度責任輕重處罰,酌情處以警告到大過之處罰;情節特別嚴重致設備損毀無法使用或修復者,處以200元之罰款,并開除處理。
17.各機臺在下班前各自清理自己的區域,區域內不得留有銅絲,成品電纜頭等相關輔料物品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
18.車間各班組嚴格按照生產計劃部指令,根據車間設備狀況和人員,
精心組織生產,生產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產機臺須完成本組日常生產任務,但如人手不足可經車間主任協調從其他機臺臨時調配;配人員必須服從該機臺長的安排調遣,日常生產任務以外的工作,也須服從車間主任和組長的安排調遣,安排調遣須調配得當,不宜造成工作量懸殊。不服從安排違反者每次處以20元罰款。如對安排工作有異議或其他情況(如身體不適等)可自己跟機臺長或車間主任及時反映以免誤罰。
19.車間如遇原輔材料、包裝材料不符合規定,有權拒絕生產,并報告生產安全部。如繼續生產造成損失,除對當班作業人員罰款外造成后果由車間機臺負責。
20.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工藝規程和標準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標準,在操作的同時機臺長并作好記錄,機臺長統計數據不清,造成大額超量生產或欠單生產者,責任人處以20元罰款。如有不合格產品進入下個班組按情節每件計20-50元罰款,分管領導負連帶責任,造成較大經濟損失、安全事故者將交公司處罰。
21.不按正確之操作規程、操作設備而導致設備損壞,依損壞程度責任輕重處罰,酌情處以警告到大過之處罰;情節特別嚴重致設備損毀無法使用或修復者,處以200元之罰款,并開除處理。
22.各工序在完成每段工序后必須懸掛交檢卡寫清內容,對未懸掛交檢卡或標示不清的下一工序有權不予接受,違者每次處以10元罰款。分段上盤后后頭必須固定在盤上,每少固定一次罰款5元。下班后機臺長編寫各機臺班,如未及時編寫者提交當班計件將視為無生產,按日工予以核算。如遇特殊情況可提前告知。
23,各機臺抽出人力打包裝時必須按照質檢人員粘貼標示進行分段截頭打包,噴繪字體要清晰,包裝完成后要將(切除剩余電纜頭上交庫房)現場衛生清理干凈。違者罰款10元。
24.機臺牽頭使用剪下之銅絲不得超過30公分,沒發現一次罰款
10-30元
25.機臺在加工半成品及百米盤加工時如有剩余數量或剩余數量不足時,必須將剩余數量.規格.型號標示清楚并將其歸類。違者罰款10元。
26,打包百米盤當班完成后,必須在下班前入庫不得在現場剩余成品,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在車間進行發貨的,區域內設有bv線發貨區,待發貨成品放置發貨區域內必須有當班現場作業人員,生產安全部管理人員,倉管員三方在場方可發貨,完成工作后三方簽字。違者各罰款10元。
27.各機臺要對所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因工作不細配線長短不一誤差超過2米每米罰款10元。如造成電纜米數不夠加罰50元,銅帶、鋼帶繞包覆蓋率控制在10%-15%之間,超過規定每米罰款5元。銅帶繞包松動、重疊、卷邊,漏包等較嚴重者罰款20-30元配錯線芯每次罰款100元,排線需平整,不準有壓線現象,發現一次罰款20元,造成成纜時壓線加罰2倍,配線時刮傷、碰傷、勒傷線芯每次罰款100元護套頭部不準超過30公分,30公分以外必須符合工藝要求,否則每多10公分罰款10元因溫度過高、螺桿、機頭清理不干凈,造成護套表面有糊膠,每次罰款50元。護套表面有塌坑、疙瘩、氣孔、裂口,每米罰款5元護套脫膠、私自分段,每次罰款200元,對責任人停工。護套表面不光、偏芯超公差,每米罰款10元護套表面出現竹節形、頓節、每米罰款10元因合膠縫溫度低,造成剝線者每米罰款10元護套無故掛傷、勒傷、碰傷每米罰款10元。護套時護套層必須緊實,不準松動,否則每米罰款10元加料時必須工作認真,因工作馬虎造成雜質進入出現的疙瘩、裂口料臺周圍不允許有撒落的料粒,每次罰款50元擠包和護套引頭時,線頭一定要抬起,防止線頭進水,每次罰款50元
28,針對客戶投訴問題,凡客戶沒投訴一次查明原因后對該工序機臺長罰款100元,機臺相關人員罰款200元。因產品質量問題而導致退貨查明原因對該機臺長罰款200元,機臺相關人員罰款300元。照成嚴重后果的本機臺至少擔10%賠償金,相關領導承擔50%賠償金。
29,每周對機臺進行檢查設備衛生,工作區域衛生保持良好的機臺每次獎勵20元,連續三周獲獎的,獎金翻倍
30,對機臺連續30個工作日內無不良產品發生的一次獎勵50元,連續第二個月獎金翻倍。
31,認真執行“三檢”制度(自檢、互檢、巡檢),操作人員對自己生產的產品要做到自檢,(如:刮傷、碰傷、破損.米數不正確,表面不光、有疙瘩、塌坑等現象)檢查合格后,如不良產品留到下一工序當站未發現不良產品,對當站工序罰款50-100元,其罰款獎勵給下站工序,依次類推。
32,針對主動提出改善建議,且又得到推行應用的一次獎勵100元
33,針對品德好工作能力突出的個人以及班組生產安全部除年度公司獎勵外,生產安全部再從罰款項目中拿出一部分作為獎勵。生產
安全部每季度評選一次,依次累加分數最高者。
以上事項及相關規定請大家認真閱讀,如與公司其他制度相沖突以
本制度為準.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罰款項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上交,如未按時上交者在工資內翻倍扣除。相關費用明細將在每個月末進行公布。剩余罰款的費用將用于生產安全部員工福利費用。如對相關條款有異議或建議者可向生產安全部提出。歡迎大家踴躍提出自己寶貴的建議,建議合理必定實施,您的提出的建議就是對我們工作最大的'支持。
最新工廠的規章制度 篇16
1、禁止在車間吃飯、吸煙、聊天、嬉戲打鬧、吵嘴打架、私自離崗、竄崗等行為。
2、作業時間謝絕探訪,不做與工作無關或影響他人工作之事。禁止帶小孩或廠外人士在生產車間玩耍或濫動車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擔。
3、任何人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易腐爛、濃氣味等違禁物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之物品進入車間;不得將私人用品放在操作臺上。
4、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程、質量標準、工藝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
5、員工在操作過程中發生異常現象時,及時向車間主任報告,經車間主任確認后,方可再行按要求進行。
6、作業人員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徹離作業現場。
7、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正確使用儀器、設備,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工具,做到文明生產。
8、車間所用樣板、物料、工具等,用完及時歸位,按指定地點放好。
9、堅持每天對運轉設備、工作現場和所轄區域進行一次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
10、掌握本崗位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的
11、員工領取物料必須通過車間主任開具領物單,不得私自拿取物料。
12、員工有責任維護工作環境衛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13、做完本工序后應清理自己的工作臺面,下班后打掃場地和設備衛生,做到離開機子隨手關電源,并將所有的門窗、電源關閉。
14、班中禁止做私活,不得私自攜帶公司內任何物品出廠。
最新工廠的規章制度 篇17
一、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配合廠長做好全廠的安全生產工作,接受各級安全生產監督部門的管理
二、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嚴格管理,以身作則。在生產過程中發現領導違章指揮、強令工作違章作業、只顧生產不顧安全,員工不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違章作業,要立即制止。要及時糾正領導不重視安全生產的行為。對員工屢教不改的要令其停止工作,離開崗位,積極提出安全生產合理化建議,當好領導的安全參謀,提高管理水平,確保安全生產。
三、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堅持雷打不動的發全活動。做到培訓有內容、有記錄,受教育人應達100%。負責監督新工人先培訓后上崗,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堅決制止無證操作。
四、發生事故后立即報告廠長,保護現場,向事故調查人員如實介紹事故情況。